一、西北地区地质调查工作业务联席会议在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召开(论文文献综述)
王力[1](2020)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陕西省政研究(1927-1937)》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陕西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发祥地,周秦汉唐等王朝都在陕西建都,在中国的历史上,有种“特别关系”。近代以来,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自海上而来,东南沿江沿海各省始变为中国政治文化的“中心点”。陕西僻处内地,“陕西似无足重轻也”,但陕西为西北门户之所在,有着国民党势力、陕西地方实力派和中国共产党,在国民革命前夕还有着北洋军阀的残余势力,内部势力错综复杂,而不同于国民党中央完全控制的省份。其地位被包括南京国民政府在内的历代中央政府所重视,也被民国时期的各派军阀所觊觎。1927至1937年的陕西省政,经历了剧烈的变化,呈现阶段性特征,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由国民军冯玉祥系控制的过渡时期,由陕西地方实力派杨虎城控制的稳定时期和西安事变后由孙蔚如控制的整理时期。文章第一章总论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省制改革和陕西省的政局变动和省制改革,陕西的省制进程与南京中央政府规划的省制改革时间表相比较,具有滞后性。究其原因,陕西省处于国民党中央政府控制的核心区域和边际地带之间。第二章分析了陕西省政的演变过程,经过十年的发展,陕西省政的结构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横向和纵向组织。第三章分过渡、稳定和整理三个时期,理清各执政陕西人物对陕西省政的管理。第四章讨论了陕西省政的地位问题,孙中山、蒋介石、冯玉祥等能影响全国政局的人物和杨虎城、邵力子、孙蔚如等陕西执政人物都对陕西省政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加之国内外局势的发展,也引起了南京国民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对于陕西省的关注。总之,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陕西省政是极其重要的,陕西一省的省政问题发展到1937年,竟然引起了影响中国和世界格局的西安事变的发展,可见其特殊和关键。望通过梳理南京国民政府1927至1937年的陕西省政,能描绘出这十年陕西省政的发展脉络,以期基本揭示出省制设计“应然”与陕西省政实践“实然”之间的深层逻辑,为我国现正推进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镜鉴。
史灵娟[2](2020)在《资源委员会与战时甘肃工矿业开发研究(1937-1945)》文中指出资源委员会是国民政府下属一个专门负责工业建设的机构,前身为1932年成立的国防设计委员会,1935年正式更名为资源委员会,主要负责国防重工业计划与经济建设。1937年,随着全面抗战爆发,东南沿海省份相继沦陷,工矿企业遭到严重破坏,资源委员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包括甘肃在内的大后方地区,进行重工业建设及特种矿产的开发。在此背景下,积极发展甘肃工矿业,以此来支援抗战,成为资委会开发甘肃的重要原因。战前,甘肃虽幅员辽阔,原材料资源丰富,但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尤其是工业化程度较低。在资源委员会及甘肃省政府等部门的支持下,甘肃油矿局、甘肃矿业公司、甘肃煤矿局、兰州电厂、天水电厂、甘肃机器厂、甘肃水泥公司、甘肃酒精厂、华亭电瓷厂等企业建成并迅速投产。抗战结束后,国民政府将重心转向于接收沦陷区收复企业,资源委员会在甘肃的工矿开发活动急转直下趋于衰落。但是,这些企业从产品的研发、技术的创新、人才的培养等方面对甘肃工矿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一系列开发活动为争取全国抗战的胜利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改善了战前甘肃工矿业不合理的布局,为战后甘肃工矿业现代化建设作了一定程度上的铺垫。
裴世东[3](2019)在《《夏鼐日记》所见夏鼐考古学思想体系的形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夏鼐日记》为中心,通过对1966年以前夏鼐成长轨迹和学术历程的梳理,论述夏鼐建立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考古学思想之过程。在此基础上,提炼夏鼐考古学思想体系的各个组成单元及其相应的形成轨迹和理论溯源。总结出夏鼐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将西方考古学理论与中国的考古工作实际相结合;积极引入最新的科学技术手段,与相关多学科实现交叉互动;执行严谨、科学的田野考古发掘范式,并利用对考古材料多角度的审慎研究,努力复原古代社会情况与社会发展过程,进而达到阐明历史和人类的发展规律的目的,最终建立以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中国考古学体系的考古学思想。绪论首先陈述选题缘由。夏鼐在中国,乃至世界考古学界都享有崇高的地位,近年来学界关于夏鼐学术思想的研究方兴未艾,但从深度和广度看,尚显不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后,以过程考古学理论为代表的“新考古学”和后过程考古学理论在欧美考古学研究中普及并得到广泛应用,而夏鼐从西方引入的文化-历史考古学研究方法仍在中国考古学研究中占据主流地位。此外,中国的田野考古发掘方法和技术同样沿袭夏鼐主持制定的田野发掘流程和规范;夏鼐关于中外考古交流和丝绸之路沿线考古研究的路径,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尤其是构建“一带一路”和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其次阐述本文以1966年为时间节点的原因。夏鼐马克思主义考古学思想初步形成于1966年,同时由于新中国成立后“十七年”是马克思主义史学发展的特殊阶段,而考古学属于历史学科的组成部分,因此这十七年间史学的发展状况对考古学发展影响较大。最后对学术史进行了回顾,一是对夏鼐学术人生的研究,二是与夏鼐学术思想相关的埃及学、科技史和中西交通史等领域为切入点的研究。第一章,论述夏鼐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建立过程,及其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进行的考古学实践的具体路径。夏鼐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建立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萌芽期(1920-1931)、过渡期(1931-1949)和形成期(1949-1966),最终成长为能够自觉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进行考古学研究的学者。在萌芽阶段,夏鼐主要受“新文化运动”和“左倾”文学思潮影响,初步接触马克思主义理论,尤其是唯物论和实践论思想;在过渡阶段,夏鼐对国民党政权的腐朽统治日益失望,对共产党逐渐产生好感L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政治运动和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陆续展开,夏鼐经历了三次思想飞跃,成为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从事考古发掘和研究工作的学者。在此期间夏鼐积极参与政治学习,以马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学术研究,进行田野考古发掘,参与考古学培训教育班,主持学术会议并拓展考古学的公共宣传等。夏鼐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形成为其考古学思想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指导。第二章,详细论述了夏鼐留学英国,并将西方考古学理论和方法引入国内,指导中国考古学实践的过程。第一节梳理西方考古学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脉络;第二节通过夏鼐学习西方考古学理论和方法的具体过程,指出夏鼐在留学归国之前已经基本掌握文化-历史考古学理论和当时最先进的田野考古发掘方法。第三节叙述了 1949年前夏鼐的两次主要考古实践活动。其一是《考古学方法论》的学术讲座,这是夏鼐关于考古学相关概念和内涵的第一次厘定,其二是在西北地区开展的田野考古发掘,纠正了安特生关于甘青地区史前文化年代序列的某些错误结论,是夏鼐第一次全面将西方考古学理论、田野发掘技术与中国田野考古发掘结合的范例。最后,通过1949年后夏鼐主持的历次考古发掘,证明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实现了以文化-历史考古学为代表的西方考古学理论和田野发掘方法在中国的成功实践,丰富了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夏鼐的中国考古学思想体系的内涵。第三章,论述夏鼐提倡新科技手段、多学科交叉在考古学研究中的应用。夏鼐在出国留学前,对以生物、机械为代表的自然科学、技术兴趣浓厚,成为其对科技和多学科综合应用关注的渊源。赴英留学期间,夏鼐见证科技手段在考古学领域应用。回国后,由于时代条件的限制,没有充足的资金和技术开展大规模相关技术应用,但是夏鼐凭借其对科技考古发展前景的判断,优先支持建立了碳十四实验室,为中国史前文化年代框架的制定奠定了技术基础。夏鼐推动其他学科与考古学的综合研究源于他长期以来对多学科关注,也归因于夏鼐在埃及考古学研究中的现实需要。1949年后,在有限条件下,夏鼐积极主持考古学与狭义历史学、纺织学、数学、地质学、化学、物理学甚至解剖学等多学科合作,在出土器物研究、成分鉴定等多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成为夏鼐考古学思想中的最具特点的组成部分之一。第四章,论述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反映夏鼐考古学思想初步确立的三个方面内容。共三个方面内容。首先是对考古学文化概念的厘定,夏鼐先后两次阐释了考古学文化命名问题,初步统一了中国考古学界对文化命名问题的认识,有力地推动考古学研究,尤其是史前考古学的健康发展;其次是总结了中国考古学研究的六个方向,从人类起源和在我国境内居住时间,生产工具、生产技术发展和人类经济生活,古代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国家的起源和城市发展,精神文化(艺术、宗教、文字)起源和发展,汉民族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六个方面拟定中国考古学的研究方向;最后,夏鼐努力推动中外考古交流,实现考古学与世界学术潮流的同步发展。结论中,将1966年前夏鼐关于马克思主义考古学思想形成的过程和理论内涵以更清晰、简明的表达进行总结;通过对夏鼐“文革”复出以后继续推动构建马克思主义中国考古学体系努力的阐述,包括对考古学系统概念的定义,提出中国文明起源研究新课题及对中国考古学的展望等,体现了夏鼐考古学思想存在前后相继的历史联系。夏鼐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秉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事实原则的唯物论,尊重历史和人类发展规律的唯物史观,制定考古研究的方针、政策和具体的规划,根据考古学研究成果进一步充实夏鼐考古学思想的内涵。
曹书[4](2019)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现代经济体系改革的日益深化,在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过程中,资源型城市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义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权利间的矛盾冲突愈演愈烈,通过利益补偿机制化解该项“非对称性矛盾”已然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紧迫的现实需求。为此,国家通过资源税改革及中央财政专项拨付等方式为资源型城市提供了纵向补偿,形成了补偿机制“纵多横少”的格局。但是财税体系的纵向补偿因周期性与有限性无法独力扭转资源型城市颓势,还须为资源型城市脱困振兴提供长效性横向补偿机制。2018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在“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当中将“健全资源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利益补偿机制”予以重点强调,指出“围绕煤炭、石油及其他矿产等重要资源,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加快完善资源开采、生态治理等外部成本内部化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鼓励资源输入地通过共建园区、产业合作、飞地经济等形式支持输出地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加快建立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长效机制。”可见,作为资源输出地的资源型城市获得作为资源输入地的非资源型城市横向利益补偿之正当性已经得到国家认可,资源型城市要避免矿竭城衰的悲剧,必须构建切实可行的横向补偿机制,引导非资源型城市利益回流,让资源红利反哺当地。但在当前,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问题仍停留在战略与指导思想层面,其具体机制的构建问题亟待学界破题。横向补偿研究的滞后主要表现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权利义务关系、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具体补偿方式等要素尚未制度化、权利化与法律化,一套科学合理的横向补偿法律机制能够为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提供理论基础与权利依据,以权利结构为指引设计横向补偿技术性措施,并在确权入法中引导和鼓励作为资源输出地的资源型城市与作为资源输入地的非资源型城市间建立约束性横向补偿关系,落实横向补偿效应,从而推动资源型城市利益横向补偿向权利化、法律化及常态化的补偿路径倾斜。截至目前,法学界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理论研究还很少,无法为操作层面提供有效支撑。本文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法律机制展开研究,其目的即是为了从经济法学角度填补这个法律机制短板。因此,该项研究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现实迫切性与实践指导意义。本文主文部分共分为六章,形成递进与总分的逻辑结构。首先以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为开端,指出横向补偿机制对资源型城市的重要意义;随后分析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核心构成;紧接着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在前三章所述内容的基础上,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具体方式展开论证,包括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设计、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及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三种类型。具体要点如下:第一章——“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本章主要讨论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损益间的因果律、资源型城市纵向补偿的不足、横向补偿机制的价值与缺陷,以及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作用。首先,界定资源型城市的基本内涵与外延。尽管人们对“资源型城市”一词早已熟知,但其具体内涵与外延却在随情势变更而不断变动,对其作出限定实有必要。同时,经济发展停滞、社会保障落后及生态环境恶化构成了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发展障碍。因此,本文在深入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之前,有必要将资源型城市的基本范畴与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阐述清楚;其次,明确横向补偿机制的应有之义。补偿机制在各学科及同一学科不同领域均有广泛且深入的研究与应用,并衍生出众多的研究范畴。究竟是哪一学科最早将补偿机制作为一种专业术语加以使用,现已无从考证,但近些年在法学领域对补偿机制的研究持续升温却是不争的事实。法学的初期研究领域主要在于国家合法行为对公民损失的行政补偿机制,而后开始转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各要素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补偿机制开始分化为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等机制类型,各自的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丰富、发展与演进。故此,在本文深入研究横向补偿法律机制之前,对横向补偿机制的限定也十分必要;再次,提出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损益间的因果律,找准现有横向补偿机制的症结,为法律机制研究提供价值依据。从现实国情角度看,对资源的大量开发与过度开采,导致资源型城市的迅速崛起,为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因资源的有限性与不可再生性,长期开发后的资源型城市也必将面临资源储备量递减甚至枯竭,资源型城市也随之衰落,并引发了产业升级转型、下岗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不足、生态环境修复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仅靠资源型城市自身是无法承受的,也不该让其独立承担,亟待外部大量的资金、资本及其他带有活力的生产要素投入。相较而言,非资源型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要远高于资源型城市,这些城市在资金、资本及优质生产要素方面具有显着的比较优势,是改革发展成果的实际享有者。因此,本章揭示出资源型城市发展滞后与非资源型城市“受益板块”的高速发展之间存在显着关联性,提出“两类城市的损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观点,并在梳理我国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机制之后,发现横向补偿机制的症结所在,为后续法律机制的构建指明了方向。第二章——“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构成”。本章主要讨论横向补偿机制的权利化意义、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生成的可行性,以及横向补偿权的基本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等问题。首先,明确由横向补偿机制向法律机制蜕变的路径。法律机制是有关权利与义务的规范工具,法学领域业已关注法律机制在资源型城市补偿实践中的重要作用。然而,对法律机制的含义、机制向法律机制转化的路径以及权利作为法律机制核心的认识等方面仍未深入,只谈法律机制之形,不谈法律机制之魂,造成机制与法律机制混为一谈。因此,在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具体措施之前,应率先对机制向法律机制转化路径予以界定,并对横向补偿权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以描述出该法律机制权利化的具体形态;其次,证明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与生成的可行性。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权最早出现于因资源开采引发生态环境问题所进行的补偿实践,但资源型城市能源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等多重保障义务对传统补偿权提出了挑战。考察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与生成的可行性,有助于更准确的理顺新型补偿权的内在法律逻辑,指导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具体举措的设计;再次,揭示横向补偿权的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由于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属于现有行政区域关系的横向化,主要以横向补偿权为核心的法律机制来完成,故而将横向补偿权称为该法律机制的核心构成。此外,与传统生态补偿权不同,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权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且错综复杂,因此在阐述横向补偿权基本内涵与权利结构的基础上,应在不同类型利益关系中界定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第三章——“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本章主要讨论横向补偿的原则、横向补偿方式的总体设计及横向补偿标准的设定三方面。首先,在进行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时,具体的横向补偿措施与补偿标准应当依据一定的原则设定。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须遵循区域利益协调、社会福利增加、多元主体参与及比较优势互补四大原则。其中,区域利益协调原则为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社会福利增加原则为横向补偿措施的评价原则,多元主体参与及比较优势互补则为横向补偿行为的适用原则;其次,总体设计横向补偿方式。基于前述分析,资源型城市确实存在“资金、公共事业与生产要素跨区域补偿”之客观需要,且该横向补偿客观需要具有显着的层次性。⑴资源型城市公共事业横向补偿因主要围绕民生改善,可被界定为满足生存需要的补偿,即生存性补偿方式,其在横向补偿方式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⑵对资源型城市资源价值、生态保护、公共事业及经济可持续的资金横向补偿虽可对资源型城市系统生存与发展各方面予以全面补偿,但无法做到按需补偿,是在保障资源型城市基本生存条件的基础上为其提供发展机会的适当补偿,即兼具生存性与发展性的适当补偿方式;⑶资源型城市经济可持续需要新兴产业的培育和接续产业的选择,关键在于劳动力、土地、资本、信息、科技及企业家才能等优质生产要素的引入,非资源型城市在良性资产充裕度和优质生产要素活跃度等方面均具有显着的比较优势,这些优质生产要素的跨区域补偿属于发展性补偿方式。本文认为,基金、公私合作PPP模式及对口合作三种制度的功能性与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客观需要具有一致性。三种制度与具体补偿领域相结合,能够形成横向补偿基金、横向补偿PPP项目和短缺生产要素的对口合作三大横向补偿方式。三大横向补偿方式只有紧急结合,形成合力,方能全方位保障资源型城市的资源有效输出、经济可持续发展、民生改善及生态保护等多元任务的落实;再次,设定横向补偿标准。在将经济学外部性理论确定为横向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后,本文深入探讨了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量化障碍与创新路径。第四章——“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设计”。本章主要讨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资金不足问题、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以及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首先,指出补偿资金不足与补偿需求充裕的矛盾。“资金不足”是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资源型城市的资源价格与价值剪刀差、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产业升级与转型及民生福祉的提升均需要大量资金的注入,但资源型城市现有的地方财政收入及中央财政纵向补偿规模与上述事权并不匹配,资金缺口很大,亟需另觅补偿资金来源;其次,归纳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如前所述,资金缺乏是资源城市面临的共同问题,绝非某类资源型城市所独有。就此而言,中央财政专项划拨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补偿实质上是一种应急措施。早在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评选之前(2007年),国家就着手设计能够全覆盖各类资源型城市的基础性、长效性的资金补偿筹措机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并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管理试行办法》,希望在2015年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结束之季由准备金制度接力,继续对资源型城市转型提供资金保障。但时至今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仍未出台,中央财政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补偿也已疲态尽显。那么,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理论上如何设计的?是否在实践中已有试点?相关指引迟迟无法出台的原因为何?存在哪些缺陷?上述疑问均须作出准确解答;再次,总结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横向补偿基金具有多元的资金来源、分散的资金用途与多变的资金管理三大典型特征,将有效弥补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缺陷。横向补偿基金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既有相同点,又存在显着的差异。二者的相同点体现于资金用途的分散性,即所提取的资金均被用于资源型产业的升级、接续与转型、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生态环境治理、民生福祉的改善等资源型城市系统问题的解决,而非专门用于某方面问题的风险处置,这是横向补偿基金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之间形成合作关系的基础。二者的不同点在于:⑴资金来源方面。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源于当地资源型企业,准备金的多寡与企业的资源开采数量正相关;横向补偿基金则由原始资金与积累资金组成。其中,原始资金来源于非资源型城市政府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非资源型地区资源使用权市场交易额的提成及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积累资金为原始资金的投资收益,原始资金与积累资金所形成的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用于资源型城市系统建设。⑵资金使用方面。总体而言,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所负担的任务过重,有些任务并非仅凭资金支持即可解决,还须其他方式配套进行。同时,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对政府与市场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分工作出了明确划分,但分配给资源型企业的负担过重,政府应承担的责任过轻;横向补偿基金在使用上须明确补偿基金的专用性与适当性,并须强调“哪些问题应该由政府承担、哪些方面要由市场实现”,充分考量政府与市场能力范围的前提下实现其责权利的平衡。⑶资金管理方面。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不具备增值功能,横向补偿基金则应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投融资市场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总之,正是基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与横向补偿基金的异同关系,二者方能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共同保障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资金的充裕。第五章——“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本章主要讨论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及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锁定期制度。首先,挖掘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中,不仅可以通过设立横向补偿基金实现对资源型城市的资金补偿,还可以由非资源型城市优质社会资本方与资源型城市政府间通过PPP项目实现资本补偿,以大幅度提升资源型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质量与公共服务的效率。“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是PPP模式的精髓,这一精髓决定PPP模式具有横向补偿的品质;其次,设计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资源型城市能够运用PPP模式在与非资源型城市公私合作中实现资本的跨区域补偿,横向补偿PPP项目可以成为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主要方式。与一般PPP项目相比较,横向补偿PPP项目更加强调公私合作对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效果,这种补偿效果的落实须依赖横向补偿PPP项目评审对象的合理设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及相应合作类型、实施主体、采购方式、特定融资方式及评估方式五个方面;再次,规范与重构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锁定期制度。作为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先行者,国有资本应起到样板作用。但是,横向补偿PPP行业有效市场的形成更须充分激发民营资本的参与热情,PPP制度优势才能得以发挥。同时,也应清醒的意识到,由于资源型城市营商环境的恶化、机制体系的陈旧及支付与消费观念的落后,致使非资源型城市民营资本对该区域的PPP项目必将保持更加谨慎的态度。民企的谨慎态度主要源于因股权变更限制所导致的横向补偿PPP项目投资回报周期长和资本运营效率偏低问题。作为平衡政府与民企对股权变更限制与自由的重要工具,我国PPP模式锁定期制度应发挥消除民企参与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顾虑,确保横向补偿PPP行业形成有效的市场环境。第六章——“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本章主要讨论对口合作的源流与横向补偿效应、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与缺陷,以及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路径。首先,梳理对口合作的源流,抽象其横向补偿效应。在横向补偿中,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不仅可以通过资金、PPP项目方式对横向补偿权予以具体化,还可以结成对口关系,以对口合作机制促成二者间的横向补偿关系。对口合作源于对口支援,但并非仅限于对口支援的适用范畴,将对口合作机制引入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的结对关系中,能够起到横向补偿资源型城市的效应。其次,指出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及缺陷。对口合作横向补偿应然效果以“飞地经济”为理论基础,但其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还须配备可行性路径。当前,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间对口合作主要以中央积极参与和地方主动对接为主要推动力,但存在“领导力与执行力”不足的风险;再次,设计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路径。法制化能够为资源型省市与非资源型省市政府间对口合作提供稳定的领导力与执行力。法制建设的内在逻辑品质是从实践经验出发,发现规范对象的内在规律性、存在使命与本来面目,不仅要回答“是什么”,还须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只有实然与应然的结合才能够理解法制建设对于资源型省市与非资源型省市协调发展战略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对口合作横向补偿效应的法制化是其“领导力与执行力”的长效来源,但地方立法对“对口关系”方互补共赢的规范力度不足,无法胜任该法制化要求,唯有跨区域经济法制建设才能满足对口合作横向补偿效应法制化的客观需要。为此,须在地方协同立法的基础上,加强国家层面的综合性立法与专门性立法,以便真正落实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间的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实效性。
宋红团[5](2018)在《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文中提出上世纪60年代中期,迫于周边严峻的国际形势,我国亟需在具有战略纵深的中西部地区建立稳固的大后方。于是,一场以军工企业建设为主体的三线建设浩浩荡荡的拉开了序幕,并在极短的时间内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建成了一大批包括航空、航天、电子、兵器、船舶、核等多个行业的骨干企业,生产出一大批支撑国防安全的武器装备,保证了当时复杂国际局势下的国防安全。本论文的研究内容是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主要内容围绕三个方面展开:一是对三线军工企业产生的特殊历史背景、贡献、社会责任及经验教训的解读;二是对三线军工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分析;三是对三线军工企业顺应时代发展应对策略的探讨。本文以时间的推移为线索,回顾了三线军工企业及其历史沿革,分析了“备战备荒”、“军转民”、“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发展历程中的五个阶段。围绕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决策历史背景、形成、实施及特点,分析其发展的历史必然性,阐述了三线军工企业五十多年来的历史贡献,总结其经验教训并进行当代反思。从社会责任视角出发,深入分析了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履行的社会责任,同时运用“SWOT”工具,系统论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优势和劣势,分析了新时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并以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为指导,探讨三线军工企业积极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对策。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思维,在大量数据印证、资料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数据分析与案例研究相结合,力求全面对整个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面貌进行勾勒,使我们对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整个历史过程有更加完整的认识。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深入分析三线军工企业历史特点、现实环境,借鉴先进的理论与模式来丰富实践,系统阐述三线军工企业的阶段性特点、历史贡献、发展经验、正反两方面启示和未来发展战略。通过借鉴西方国家军工企业建设的经验,分析、比较、研究三线军工企业建设得失,为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提供系统理论体系和全面路径规划,对助推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改革创新和快速发展有较大的正面价值。三线建设的历史是波澜壮阔的,它不仅深刻影响了我国的军工体系建设,而且对地方经济发展也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深刻反映了我国政治国防、社会经济等多个方面几十年来的命运变迁。鉴古而知今,本文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围绕三线军工企业建设历史及发展演变,探讨其形成发展及其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战略思考,从中提升出相关理论,并针对存在的问题,从企业社会责任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改革发展两个维度,探索三线军工企业顺应时代发展的对策,希望对新形势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有所助益。
张勇[6](2017)在《河南省会变迁研究(1951-1957) ——区域政治中心变迁与城市发展的历史考察》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历史上,开封曾经是七朝古都,且自元、明、清、中华民国以至新中国建立初期都是河南的政治中心。但自清始,其省会地位曾发生过动摇。清初,迫于明末黄河决口造成的破坏,开封各级衙署被迫迁出。晚清时期,由于黄河水患,道光皇帝曾提出迁移河南省会之议。抗战时期,迫于日寇的威胁,河南省会被迫迁出开封。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在全国大规模行政区划调整以及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历史背景下,由于郑州市具有位于河南省适中位置、处于东西南北的交通枢纽、矿产资源丰富等发展经济的优势,而开封则面临诸多发展瓶颈,比如资源匮乏、处于黄泛区中心位置、面临黄河水患威胁等。两市的发展前景反差巨大,为了发展河南地方经济、实现工业化,方便对全省工作的领导尤其是城市工作的领导,河南省地方领导向中央提出省会由开封迁郑州请求,并获得批准。河南省政府在1950年就开始将郑州市作为未来省会进行规划,但由于当时计划经济还未开始,国家没有大的建设任务,河南省以及郑州市只能进行一些力所能及的小规模建设。1952年9月19日郑州市被中央批准为河南省会,自1953年开始,省政府聘请苏联专家对郑州市进行了更科学合理的规划,在中央以及河南地方政府的大力投资下,郑州市开始了机关、工厂、学校、医院等方面的全面建设,为省会迁移做准备。1954年,河南省会由开封迁郑州。省会的迁移给开封市的经济以及群众生活造成了较大影响,开封市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才克服了困难。郑州市为迎接省会迁郑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包括市政建设、整顿交通秩序、加强物资供应等,保证了河南省直机关顺利迁郑州。河南省委为省直机关的迁移做了大量组织工作,对因省会迁移而产生的人事与组织关系变更,省委组织部也进行了适当地调整。省会迁走后,为了解决开封市的城市定位问题以及尽量减轻省会迁离对开封市经济的影响,河南省委决定将郑州地委专署由荥阳迁往开封市;在开封市的帮助下,郑州地委专署顺利入驻开封市,并改名为开封专区。河南省会迁移后留下的房产以及场地由开封市负责接收,开封市接收后作了相应处置,并在接收过程中积极维护本市利益。省会迁移郑州促进了该市的快速发展。其经济蒸蒸日上、技术工人队伍迅速成长壮大,城市建设日新月异,教育事业发展迅猛,文化事业日趋繁荣,医疗卫生事业日益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幸福感增强,从而使该市迅速成长为河南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新省会郑州市的发展主要得益于一五计划时期中央与河南地方政府的大力投资以及随省会迁来的大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力量的充实。开封市失去了省会地位,其经济发展缓慢,教育事业萎缩,文化事业衰落,卫生事业发展落后,人口数量增长迟缓、结构也趋向不合理。导致其发展滞后的原因是:大批省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随省会迁离开封,极大地削弱了开封市城市发展的能力。一五期间,开封市属于非重点建设城市,其建设得不到国家资金支持。同时开封市还必须抽调力量支援重点建设城市的发展。河南省会变迁对河南省的经济、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经济方面,省会变迁改变了河南省的城市布局,形成了以郑州市为中心的中原城市群的历史基础;同时省会变迁也导致了开封市经济发展滞缓。在文化方面,省会变迁使河南传统的文化中心发生转移,从而产生双面性作用,对河南省的文化传播产生影响。在教育方面,省会变迁也是导致河南省高等教育发展滞后、名校缺失的原因之一。总之,省会作为一个区域重要的政治中心城市,它的变迁必将对该区域城市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由于我国是单一制中央集权型国家,故全国政治中心享有支配资源的绝对优势,然后依次是省级区域政治中心、地区级区域政治中心、县级区域政治中心等。每级行政中心在本辖区内享有支配资源的相对优势。区域政治中心的转移,也意味着城市发展资源集聚中心的转移。因此,成为区域政治中心的城市往往各方面发展较快,而失去区域政治中心的城市则发展缓慢,或者从此衰落。同时区域政治中心的转移,也会对该区域整体城市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唐湘雨[7](2017)在《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问题述论》文中研究指明探索落后地区工业化是当今学术界一个有意义的话题。出于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关注与探索,笔者选择了民国时期中国一个相对落后的地区——广西为个案,来探讨民国时期,特别是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是在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下进行的?广西工业化的内部动力与外部助力是什么,及其对广西工业化的影响是什么?广西工业化取得了哪些进步或成就,存在哪些不足?以此来探索落后地区工业化的发展路径。在正文第一部分主要是探讨20世纪30年代以前广西的社会概况。从“混乱的政局”、“衰败的经济”和“落后的习俗”三个方面探讨了新桂系主政前广西社会的基本形状,旨在说明广西工业化是在社会动荡、经济落后与民俗保守的状态下展开的,这些都不利于广西的工业化;但是,改变贫困落后的面貌,既是广西民众普遍的心愿,也是地方实力派新桂系治理广西的需要,这是广西工业化有利的条件。新桂系主政初期,曾发动“广西经济发展出路问题”的讨论活动,虽然这一活动最后没有达成出题者所愿,但是在启迪心智,动员广西人参与经济建设方面是起了一定作用的。而在此之后出现的历史上第二次全国范围内的“以工立国”还是“以农立国”之论争中,像第一次“以工立国”还是“以农立国”之争一样,虽然也未能达成共识,但是这次论争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西对于工业化道路的选择。广西工业化是在内部动力的推动与外部助力的促进下开展的。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内部动力,来自商人的投资、手工业的转型与地方政府的主导作用。文章分析了这一时期广西境内的本土商人与外来商人在广西工业化中所处的地位与所发挥的作用。由于广西本土商人力量过于弱小,外来的粤港商人在广西工业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文章考察了以广西最出名的土布业与瓷器业,探讨这一时期广西手工业走上工业化可能性。结果发现,在自然状态下,广西的土布业并未踏上工业化之路,而陶瓷业在广西省政府的扶持下,融资扩建,购买新式生产设备,采用新技术,建立近代工厂管理制度,完成了它的华丽转型,踏上了工业化的道路,说明传统手工业具有走上工业化道路的内在动力。以军人为核心的新桂系领袖们不自觉地充当广西工业化的核心力量,尽管在工业化问题上,他们曾忧虑、徘徊,甚至还曾有一些工作失误,但是他们在40年代后坚定地选择工业化道路,并为广西工业化做了大量的工作。在这三种力量中,广西地方政府是广西工业化的主要动力。落后地区的工业化进程,离不开外部的助力,20世纪30-40年代广西的工业化得到北平社会调查所、中华工业总联合会和中国工程师学会的大力帮助。在开展大规模工业建设期间,广西地方当局非常注意向省外专家讨教,“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以便有利于广西地方建设事业。同时因“新广西”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引起境外人士的关注,他们也纷纷要求到广西参观。除了若干个人访问外,相关团体前来考察的也不少,如北平社会研究所广西经济调查组、中华工业总联合会两广实业考察团、中国工程师学会广西考察团等。广西省政府利用专家学者来桂考察的机会,虚心听取并接受来访者的意见与建议。这些外来人员与团体不仅陈述了在考察中获得的对广西工业建设的观感,而且对广西工业的发展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建议,对广西工业化进程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20世纪30-40年代广西之所以出现工业化的发展势头,这是因为此时遇到了十分有利的“历史契机”,其中这一时期广西交通运输事业的近代化转型为工业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文章主要探讨广西的水运、陆运、空运以及铁路运输如何实现近代化转型,以及这四大运输如何支持广西工业化。在这四种交通方式中,铁路的作用最为明显,它的出现不仅仅是推动了广西工业的发展,同时也推动了广西工业中心城市的形成。另外,在空运与铁路运输的兴办过程中,明显地可以看到,广西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间存在着某种博弈关系。而战时工厂内迁更为广西工业化带来了新的活力。抗日战争爆发后,全国各地工厂大量内迁广西,这一时期内迁工厂带来大量资金、技术人才和新动力设备,使广西工业化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不仅出现了规模客观的大工业,而且改变了广西的工业布局,以桂林、柳州为代表的新兴工业城市由此兴起。文章对于民国以来广西历年的财税状况进行追溯,并对20世纪30年代新桂系政府为筹措资金而进行的财税改革情形进行深入地分析。通过前后比较,可以清楚地看到,新的财税体系为工业化提供了资金保证,有力地支撑着广西工业化。在正文第五个部分主要是对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发展的历程做一个简短的概述。抗战以前工业化的起步,首先从矿业的近代转型开始,近代化的矿业为广西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抗战前广西的军用、民用工业发展也初现端倪。抗战时期则是广西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外省工厂的迁入,给经济技术落后、工业不发达的广西注入了新血液与活力,也极大地刺激了各类工厂的兴办。1938年后省内外工商业者纷纷在桂林、柳州、梧州等地和一些交通方便、特产丰盈的城镇投资建厂,出现广西省前所未有的工业建设热潮。当时的桂林,市区四周工厂烟囱林立,机声隆隆,战时工业盛极一时。桂林、柳州一带成为大后方工业产品供给的“基地”。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高峰则是广西企业公司的建立,文章以广西企业公司为例,分析并探讨了广西工业化的高峰时期,广西企业公司发展的概况,广西企业公司与广西工业化的关系,以及广西企业公司存在的价值。广西工业化在艰难曲折的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就,在日军入侵广西时破坏殆尽,到抗日战争结束时,广西工业化水平几乎回到了民国初建时期的水平。广西地方政府在战后重建过程中,对广西工业化进行了反思,广西地方政府在战后曾有一个较为庞大的工业复员计划,由于缺钱少粮,这一计划几乎没能实现。1947年出版的《广西工业建设之路》,对广西未来的工业化之路进行设置与规划,其中含有某些合理的因素,成为广西工业化最后的绝唱。在正文的最后一个部分,通过对广西与周边省份湖南、四川、广东、云南、贵州西南六省的人口因素、自然禀赋、财政收入等因素的对比分析,发现广西不是天然的“地瘠民贫”,问题的关键是要找到“夹匙失万”中的钥匙。通过对湖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西南六省在不同历史时期工业化水平的比较,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广西工业化的历程是中国工业史上的奇迹,它比许多同类型的省区都做得好,并取得辉煌成绩,尽管其成果最后被日本侵略者的炮火所摧毁。诚然,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过程中,广西地方政府领导对工业化认识与行为两个方面均存在不足,虽然其某些失误属于“有情可原”,但是为了将来更好的工作,“有情可原”的失误要认真总结,“无情可原”的不足更需要认真总结。从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历程及其工业化过程的诸问题来看,落后地区工业化的路径应该是:坚强有力的地方政府是实现工业化的基本条件;筹措资金是实现工业化的关键因素;善于借助外部力量是实现工业化的重要条件;抓住有利时机,发展自己是实现工业化的又一重要条件;激发内在动力是实现工业化的根本条件。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历程是艰难而曲折的,其成功的经验与失败的教训都值得我们认真地总结与反思。只有认真吸取历史的经验教训,我们才可能在将来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功。
方松林[8](2016)在《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地处北方生态脆弱区,该区域是我国北方典型的生态环境脆弱带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带,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是其面临的主要问题。由于当地能源资源的富集和大量开采以及当地人群在资源开发过程中生态环保意识的落后,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大量生产耕地被毁坏,耕地面积受淹、土地盐渍化、农田荒芜,原有农业生态系统完全被破坏,而且损坏了地面村庄等众多建筑物,严重威胁着当地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本论文通过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的研究,期望达到有效降低资源过度开采对城乡区域环境破坏和污染的效果,进一步提高社区人居环境质量。本文侧重于探讨在该地区能源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结合当地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特色产业的发展,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步骤的对当地社区进行适宜的绿色产业扶持,是实施“以工补农”的有效措施,从而建立起良好的社区人居环境。本论文深入分析了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的五类基本要素,系统归纳总结了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的营建原则与对策以及营建模式,同时在制度层面上进行了一定的设计和创新,希望能够丰富能源富集地区绿色社区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为我国其它能源富集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研究提供有意义的借鉴。论文研究的创新之处概括如下:(1)采用了新的研究视角。针对当前国内社区研究中过于注重微观层面分析、注重技术层面研究的缺陷与不足,尝试从系统观、人本观和社会观的整体综合视角对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特别是因地制宜的从该地区自然环境要素、经济技术要素、产业结构要素、社会文化要素和制度政策要素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探究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的问题。本文认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研究不能仅仅局限在社区生态环境问题上,而是应当积极拓展思路,充分结合现代城市规划学科的特点,从整体系统的观点出发,揭示出区域人居环境发展的整体脉络与阶段特征;其次,对于绿色宜居社区的营建不仅仅依靠技术就能解决,它还涉及到地区的社会、经济、产业、文化、制度等多方面的内容,因此本文更多的通过社会学角度探讨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的营建。(2)在研究层面上,综合探讨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的营建研究,进一步将多学科进行有机融合,结合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的环境特点和产业特点,提出了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的三类主要模式,拓展了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的研究思路。在研究方法上,强调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3)在制度创新上,本文提出通过制度创新实现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包容性增长的路径选择。破解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经济难题要用好能源矿产资源开发收益,促进地区绿色产业多样化发展;破解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生态环境难题要建立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多中心生态治理模式,通过专门的生态环境治理委员会来组织地区生态环境治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是当地生态环境补偿和修复的主体,要建立社区居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监督、考评机制,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保障包括:全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政府规制体系,促进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开展地区生态环境的补偿与修复,完善社区居民参与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保障。
殷昭鲁[9](2015)在《多维视野下的钓鱼岛问题研究》文中指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向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近代以来,由于日本的贪欲和历史原因,钓鱼岛从一个没有争议的岛屿变成了一个有“问题”的岛屿。因此,“从历史上来看,它是战后遗留的领土争端;从国际法来看,它是领土主权的归属问题;从海洋开发来看,它涉及未来东海石油与海洋资源的开发问题。”近年来,中日因钓鱼岛问题争端频仍。此争端不仅影响了中日两国的外交及战略布局,而且也牵动了东亚,乃至世界的神经。诚然钓鱼岛问题表面上是中日两国的领土主权之争,而其内里却充斥着大国间的战略选择与利益博弈。因此对钓鱼岛问题的研究,不仅具有学术的价值,更有对国家利益现实的关怀。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有大量的历史文献和图籍可以证明。明朝永乐年间的《顺风相送》是目前世界上发现有关钓鱼岛岛名记载的最早的文献,这足以体现中国对钓鱼岛最早的发现和“命名权”。并且明清两朝历届册封使的使录对钓鱼岛等岛屿的记载则更为翔实,这些使录不仅把钓鱼岛等岛屿作为中琉航道的航标,而且也明确指出中琉之间的界线为“黑水沟”,或是琉球姑米山。不仅如此,钓鱼岛在明清两朝还被纳入到中国海防的范围之内,《筹海图编》、《台海使槎录》等文献中都有明确记载。所以从钓鱼岛的发现、命名及使用和管辖上来看,钓鱼岛属于中国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另外,日本、琉球与西方等国的古文献和地图也对钓鱼岛属于中国这一历史事实给予了佐证。因此,对这些事关钓鱼岛历史文本的梳理与解读,是我们研究钓鱼岛问题的基础,也是我们主权诉求的源流。晚清以降,由于中国国运式微,激发了日本对中国领土的觊觎之心。早在1885年,日本政府就指使冲绳县政府对钓鱼岛等岛屿进行窥伺和调查。通过对该时期日本与冲绳县之间往来文书的梳理和解读,我们能清晰的看到,日本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窥伺经过了最初的迟疑、搁浅,而甲午战场的胜利,使得日本最终有恃无恐,假胜利之威,乘胜追击,窃占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对日本窃占钓鱼岛经纬的分析,也可以显示出,在纷繁复杂的国际格局之下清日两国的衰兴与实力消长。因此把钓鱼岛问题放在近代中日关系的大背景下去审视和考察,从源头上寻觅日本窥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行径,使我们更能有力驳斥日本对钓鱼岛的“领有”主张。钓鱼岛问题的产生,不仅事关中日两国,还与美国息息相关。钓鱼岛问题的美国因素集中体现在美国战时及战后对东亚的战略布局,尤其与美国的琉球战略密切相关。无论是战时对琉球地理情报的搜集,还是战后旧金山会议上寻求对琉球的排他性托管,抑或是20世纪70年代的冲绳“归还”无不体现了美国的战略利益安排。但是美国这种战略利益安排却因对琉球的地理界域错误性认知以及对本国利益的考量把本属于中国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挟裹其中,到冲绳“归还”时与日本私相授受而终于酿成中日间的钓鱼岛问题纠葛。但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坚持所谓的“行政权归还不涉及主权”的“中立立场”,这实际上是美国假“中立之名”,而行逃脱历史责任之实。美日私相授受中国领土,引起了海内外中国人的愤怒和抗议。在钓鱼岛争端初期,由于中国大陆同美日两国还没有改善和建立外交关系,再加上联合国的席位还被台湾当局霸占,所以在对外交涉上面受到一定的制约。但是在此期间仍积极地与相关学者研讨应对钓鱼岛争端策略,并向外发表声明,表达对钓鱼岛的主权诉求。在中日建交前后,中国领导人以中日关系大局为重,提出了钓鱼岛问题“搁置”起来的想法,得到了日本领导人的赞同。《中日友好条约》签订前后,发生“钓鱼岛渔船”事件,在中国领导人的妥善处理之下,很快平息下去。随之,邓小平等国家领导人再次表达了在钓鱼岛问题上“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思想,并与日本的领导人达成共识。钓鱼岛争端的一个直接原因在于其附近海域发现了潜在的石油资源。琉球政府在美国和日本政府怂恿和支持之下,在战后首次发声,坚持对钓鱼岛“拥有”主权,并在钓鱼岛上设立界碑等标志物。作为对美琉当局举措的反制,台湾当局也采取措施加以应对,不过此时台湾当局的着重点在于对钓鱼岛海域附近大陆架石油资源开发问题,与美国石油公司合作开采石油。但当钓鱼岛争端表面化后,在强大的保钓运动压力之下,台湾当局开始在钓鱼岛主权诉求立场上日趋坚定,开始与美日交涉,但是由于台湾特殊的国际地位,以及在联合国代表权问题上有求于美日,最后还是没有改变美日对钓鱼岛“私相授受”的事实。钓鱼岛问题自20世纪70年代中日两国领导人达成“搁置争议”的默契以来,中间虽有日本右翼势力的挑衅行为,但是总体发展还算良性。但是新世纪以来,日本部分领导人和右翼势力为了政治上的考虑,不断在钓鱼岛问题上制造事端。特别是2012年的钓鱼岛“国有化”事件使钓鱼岛争端陡然升级。中国以强硬的战略布局打破了日本对钓鱼岛的“单独管控”局面,实现了“交叉管控”,而日本也采取战略应对,同时美国也加强对亚太的战略资源投递,以获得更多权益。在这场中美日的战略博弈中,使得钓鱼岛问题更趋复杂。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所呈现给我们的不仅仅是孤悬于东海上的几座岛礁,钓鱼岛问题已经由一个事件变成了一个符号。这种符号凸显的是中日之间领土主权的争执、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的纠葛、对二战历史遗绪的记忆、以及东亚场域中大国利益的博弈。总之,钓鱼岛问题的研究要以宏观的视野进行看待,以战略的眼光进行审视。从纵的方面来看,以历史的长时段来了解其因果延承;从横的方面看,把其放在国际格局变动下国家间的利益博弈中把握其脉动。钓鱼岛问题的争端仍在继续,从目前来看解决的前景虽不甚明朗,但是我们应有未雨绸缪的精神,为此在钓鱼岛问题提出以下三个展望:两岸合作乃维护领土主权之幸;中日应寻求和平解决以破解零和博弈之殇;而中国自身应大力提升国力以应不时之需。
胡中升[10](2014)在《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研究》文中认为对于以农立国的古代中国而言,治水活动十分重要。而作为中国重要水道的黄河,则夙以难治闻名于世,治黄遂成为中国历代治水的重要任务。近代以来,西方水利科技的传入,为黄河治理带来新的契机,使治黄思想、方略与手段开始由传统向现代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简称黄委会)扮演了主要角色,其作为与作用值得检讨。鉴于黄河灾害频发,为有效开展治黄工作,南京国民政府于1933年成立了黄委会,结束了清末以来黄河下游河防的分省治理体制。随着时局的发展及治黄任务的改变,黄委会大致经历了“初创”与“扩张与调整”两个阶段。作为一个近代水利机构,黄委会组织结构科层化的特点较为明显,委员会下依次设处、科等层级,各级部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而委员会决策制和委员长执行制的相互结合,则既能收集思广益之效,又能杜决而不行之弊,有利于工作绩效提升。委员长在黄委会中据有重要地位,不论是对该会的日常管理,还是对治黄事业的发展规划,都有重要权责。历任委员长均为治黄事业做出了不同程度的贡献。此外,黄委会还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工作流程以及人事与财务管理制度,为该会的日常运行与业务开展提供了条件。黄委会在权限、人事与财务方面均受中央节制,又与地方政府关系密切,其委员构成及会址确定都曾受到地方的影响,双方的行政博弈迹象明显。黄委会与黄河水灾救济委员会(简称黄灾会)、华北水利委员会及导淮委员会亦有密切联系。虽然黄灾会曾与黄委会发生工作冲突,但“华北水利”及“导淮”两委员会则与黄委会合作顺利,成效显着。黄委会不再仅凭经验治黄,而是以科学技术为手段;不再局限于整治黄河下游,而是着眼于整个黄河流域,坚持上中下游并重、干支流兼顾的方针。该会不仅在黄河堵口、修防等治标方面取得重要成就,而且不断探索黄河治本之策,诸如建立测量队、水文站、水位站,开展河道地形及水文测量,开展科学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拟订各种专门及综合治本计划。该会还促成在德国举行治导黄河试验,并在中游开展水土保持工作,以期多管齐下,实现黄河的长治久安。在治理河患的同时,黄委会还致力于开发黄河水利事业。该会不仅关注与支持黄河下游的虹吸放淤工程,而且积极发展西北灌溉事业。为适应抗战及开发西北的需要,黄委会对黄河上游及其主要支流进行测勘,并对局部河道实施重点整治,以改善其通航条件。该会还勘查了黄河及其支流的水力资源,并拟订了一些发展黄河水利的计划,虽然未能付诸实施,却为此后的相关工作奠定了基础。黄委会对黄河标本兼治的各项探索,开辟了近代治黄的新趋向,将中国治黄事业推进到一个新阶段。黄委会虽然不同于普通衙署,但毕竟也是国民政府的行政性机构之一,后者的相关决策与政令无疑都会影响黄委会的工作。经费不足制约着治黄事业的开展,政府不当人事任免也给黄委会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抗战时期,黄委会被纳入战时体制,成为配合政府对敌斗争的工具;战后,在花园口堵口活动中,黄委会成为国民党方面与中国共产党进行工程博弈的主要角色之一。随着国民党在大陆统治的式微及终结,黄委会的历史使命也很快结束。
二、西北地区地质调查工作业务联席会议在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召开(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西北地区地质调查工作业务联席会议在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召开(论文提纲范文)
(1)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陕西省政研究(1927-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二 研究现状及分析 |
(一)国内研究 |
(二)国外研究 |
三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 史料选择 |
五 写作难点 |
六 创新之处 |
七 概念界定 |
第一章 陕西省政的背景和基础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省制改革历程 |
一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初确立的省制 |
二 南京国民政府训政时期(1929-1937)的省制 |
第二节 陕西政局变动与省制演变 |
一 陕西省制的初步确立——冯玉祥系控制下的陕西 |
二 陕西省制的发展变化——陕西地方实力派杨虎城控制下的陕西 |
三 西安事变后的陕西省制——从杨虎城系孙蔚如到蒋介石系蒋鼎文 |
第二章 陕西省政的演变 |
第一节 陕西省政的权力运作方式 |
一 特殊时期的陕西省政权力运作方式 |
二 正常时期的陕西省政运作方式 |
第二节 陕西省政的日常运行机制 |
一 陕西省政府综合办事机构—秘书处 |
二 陕西省政府执行机构—各厅 |
三 陕西省具体事务管理机构—各专管处、局及委员会 |
第三节 陕西全省行政网络的构建 |
一 西安市(西京市) |
二 行政督察区 |
三 县及其县以下行政组织 |
第三章 陕西省政的管理 |
第一节 过渡时期陕西省政管理 |
一 国民军联军(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时期的陕西省政管理 |
二 冯玉祥系控制下的陕西省政管理(1927 年—1930 年 10 月) |
第二节 稳定时期陕西省政管理 |
一 杨虎城时期的陕西省政管理 |
二 邵力子时期的陕西省政管理 |
第三节 整理时期陕西省政管理 |
一 王一山时期的陕西省政管理 |
二 孙蔚如时期的陕西省政管理 |
第四章 陕西省政的地位 |
第一节 陕西所属地理位置的争论 |
第二节 孙中山等的陕西省政建设思想 |
一 孙中山的开发西北思想 |
二 蒋介石的西北抗战观 |
三 陕西省执政人物的建设陕西思想 |
第三节 国民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对陕西省政的关注 |
一 冯玉祥时期 |
二 杨虎城时期 |
三 邵力子时期 |
四 孙蔚如时期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2)资源委员会与战时甘肃工矿业开发研究(1937-194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资料来源 |
四、研究方法 |
五、重点、难点及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战时甘肃工矿业开发的历史背景 |
第一节 战前西北考察活动与甘肃地位的空前提升 |
第二节 战前甘肃工业及资源概况 |
第三节 矿工理事会的成立及工矿企业合办方针 |
第二章 资源委员会与甘肃采矿工业的开发 |
第一节 甘肃油矿局 |
第二节 甘肃矿业公司 |
第三节 甘肃煤矿局 |
第三章 资源委员会与甘肃电力工业建设 |
第一节 兰州电厂 |
第二节 天水电厂 |
第三节 天水水力发电工程处 |
第四章 资源委员会与甘肃化学工业建设 |
第一节 甘肃酒精厂 |
第二节 甘肃化工材料厂 |
第五章 资源委员会与甘肃机械、水泥、电瓷工业建设 |
第一节 甘肃机器厂 |
第二节 甘肃水泥公司 |
第三节 华亭电瓷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研究成果 |
(3)《夏鼐日记》所见夏鼐考古学思想体系的形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 |
一、选题原因 |
二、1966年时间节点的设定 |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
一、对夏鼐学术人生的研究 |
二、对夏鼐学术思想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注释规范 |
一、研究方法 |
二、注释规范 |
第一章 夏鼐考古学思想的形成过程分期与实践途径研究 |
第一节 萌发时期(1920-1931) |
第二节 过渡时期(1931-1949) |
第三节 形成时期(1949-1966) |
第四节 夏鼐考古学思想的实践途径 |
小结 |
第二章 夏鼐与西方考古学 |
第一节 西方考古学理论的发展过程 |
第二节 夏鼐与西方考古学 |
第三节 夏鼐与西方考古学在中国的实践(1941-1949) |
第四节 夏鼐与西方考古学在新中国的实践(1949-1966) |
小结 |
第三章 夏鼐与新技术、多学科在中国考古学研究中的应用 |
第一节 新技术在考古学应用 |
第二节 夏鼐与多学科考古学研究 |
小结 |
第四章 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夏鼐考古学思想的初步建立 |
第一节 中国考古学体系的提出 |
第二节 规划中国考古学发展方向 |
第三节 考古学文化概念的厘定 |
第四节 推动中外考古交流 |
小结 |
结论 |
附录一: 夏鼐阅读书籍目录 |
附录二: 夏鼐阅读期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4)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 |
第一节 资源型城市的范畴与问题 |
一、资源型城市的内涵 |
二、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分布与类型 |
三、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困境与成因分析 |
第二节 补偿机制的分析 |
一、补偿机制的语义分析 |
二、纵向补偿机制与横向补偿机制的区分 |
三、本文语境下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机制的涵义与特征 |
第三节 我国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辩考 |
一、纵向补偿机制的实效与资源型城市的补偿预期不契合 |
二、仅靠市场亦或自愿协商无法驱动横向补偿 |
三、横向补偿法律机制:对市场与自愿协商“不健全”的法律回应 |
第二章 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核心构成 |
第一节 由机制到法律机制的蜕变 |
一、机制与法律机制的法理界分 |
二、权利化: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生成的核心步骤 |
第二节 横向补偿权的证成 |
一、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 |
二、横向补偿权生成的可行性 |
第三节 横向补偿权的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 |
一、横向补偿权的含义与特征 |
二、横向补偿权生成的宪法逻辑 |
三、横向补偿权的权利结构与类型 |
第三章 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 |
第一节 横向补偿的原则 |
一、区域利益协调原则 |
二、发展成果共享原则 |
三、多元主体参与原则 |
四、比较优势互补原则 |
第二节 横向补偿方式的总体设计 |
一、横向补偿基金先行 |
二、横向补偿PPP项目筑巢引凤 |
三、生产要素的对口合作催动经济振兴 |
第三节 横向补偿标准的设定 |
一、确定横向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 |
二、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 |
三、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障碍与创新路径 |
第四章 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体系 |
第一节 补偿资金不足与补偿需求充裕的矛盾 |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 |
一、国内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理论与实践 |
二、我国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缺陷 |
第三节 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 |
一、与横向补偿基金相关的立法规范及缺陷 |
二、横向补偿基金中原始资金的来源 |
三、横向补偿基金的用途 |
四、横向补偿基金的运营模式 |
第五章 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 |
第一节 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 |
第二节 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 |
一、横向补偿PPP的项目范围、合作类型及具体方案 |
二、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实施主体 |
三、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采购方式 |
四、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估方式 |
第三节 锁定期制度在横向补偿PPP项目中的重构 |
一、我国PPP锁定期制度的现实缺陷 |
二、锁定期制度在横向补偿PPP项目中的修正 |
第六章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 |
第一节 对口合作的源流及其横向补偿效应 |
一、由对口支援到对口合作的演进 |
二、资源型地区与非资源型地区间的对口合作 |
三、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效应 |
第二节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及缺陷 |
一、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理论基础 |
二、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现实障碍与应对思路 |
三、基本思路的缺陷 |
第三节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 |
一、省内经济法制的自足与对口区域间协同立法的空白 |
二、区域间协同立法的经验借鉴 |
三、国家层面立法的应有形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5)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理论意义 |
1.2.3 实践意义 |
1.3 国内外的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内容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 |
1.4.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下的三线军工企业建设发展思路 |
1.4.2 研究内容的基本框架 |
1.5 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三线军工企业及其历史沿革 |
2.1 企业、军工企业和三线军工企业 |
2.1.1 企业的特点与分类 |
2.1.2 军工企业及其存在样态 |
2.1.3 三线军工企业及其存在样态 |
2.2 三线军工企业的特殊性 |
2.2.1 独特的地域布局 |
2.2.2 以奉献为核心的三线文化 |
2.2.3 涉及国防安全的关键行业 |
2.2.4 以国家优势资源构成主体 |
2.3 三线军工企业的历史沿革 |
2.3.1 以“备战备荒”为目标的创建与发展阶段 |
2.3.2 以“军转民”为调整改造核心的再创业阶段 |
2.3.3 以“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为标志的大发展阶段 |
2.3.4 以逐步完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为依托的发展新阶段 |
2.3.5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三线军工企业生产力 |
第三章 三线军工企业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
3.1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特殊历史背景 |
3.1.1 国际局势 |
3.1.2 国内政治局势(备战为主) |
3.1.3 国内经济发展的导向 |
3.1.4 工业布局调整 |
3.2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形成与实施 |
3.2.1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形成 |
3.2.2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部署 |
3.2.3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实施 |
3.3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战略决策的特点 |
3.3.1 以国家安全目标为基础 |
3.3.2 以均衡发展战略为目标 |
3.3.3 以领导集体对形势的洞察为判断 |
3.3.4 以强有力的体制为支撑 |
第四章 三线军工企业的历史贡献及其当代反思 |
4.1 三线军工企业的历史贡献 |
4.1.1 三线军工企业历史贡献的界定准则 |
4.1.2 三线军工企业历史贡献 |
4.2 三线军工企业建设的经验教训 |
4.2.1 三线军工建设的经验 |
4.2.2 三线军工建设的教训 |
4.3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启示 |
4.3.1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应遵循时代规律 |
4.3.2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应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
4.3.3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应遵循客观的经济规律 |
第五章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及其当代反思 |
5.1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基本原则 |
5.1.1 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及发展 |
5.1.2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内涵与范围 |
5.1.3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构建的基本原则 |
5.2 三线军工企业的社会责任 |
5.2.1 三线军工企业的政治及国防责任 |
5.2.2 三线军工企业的社会发展责任 |
5.2.3 三线军工企业的工业布局及科技经济发展责任 |
5.3 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带来的启示 |
5.3.1 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新内涵 |
5.3.2 新时期三线军工企业社会责任履行 |
第六章 市场经济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SWOT分析 |
6.1 市场经济的定义及基本特征 |
6.1.1 市场经济的含义 |
6.1.2 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五个典型特征 |
6.1.3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
6.2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市场经济的优势 |
6.2.1 环境和资源的优势 |
6.2.2 技术和人才优势 |
6.2.3 精神和文化优势 |
6.3 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劣势 |
6.3.1 地域方面的劣势 |
6.3.2 政策机制方面的劣势 |
6.3.3 管理方面的劣势 |
6.3.4 历史方面的劣势 |
6.4 新时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三线军工企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6.4.1 国家经济总体布局调整的机遇和挑战 |
6.4.2 国家发展经济新举措实施的机遇和挑战 |
6.4.3 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机遇和挑战 |
第七章 三线军工企业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战略思考 |
7.1 三线军工企业应对市场经济挑战的对策 |
7.1.1 多种所有制混合发展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1.2 社会主流价值观变迁条件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1.3 改革开放利益共享背景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1.4 区域差异背景下三线军工企业的对策 |
7.2 三线军工企业应对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思考 |
7.2.1 走产融结合的发展道路 |
7.2.2 探索军民融合的新思路 |
7.2.3 大力发展第三产业 |
7.3 三线军工企业面临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战略思考 |
7.3.1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体制 |
7.3.2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机制 |
7.3.3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管理制度 |
7.3.4 积极探索适应三线军工企业发展的分类改革 |
第八章 三线军工企业改革发展实践案例研究—以黎阳公司为例 |
8.1 历史沿革 |
8.1.1 独立分散的合作机制 |
8.1.2 统一的行政指挥机制 |
8.1.3 松散的公司制管理机制 |
8.1.4 统一的现代化企业机制 |
8.2 公司基本状况 |
8.2.1 总体人员状况 |
8.2.2 产品基本情况 |
8.3 公司社会责任发展实践与探索 |
8.3.1 利益相关方责任 |
8.3.2 地区发展责任 |
8.4 未来改革发展探讨 |
8.4.1 把握两机重大专项机遇,牢固中小推力的地位 |
8.4.2 把握军民融合机遇,提升核心竞争力 |
8.4.3 把握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机遇,加快梳理非航空产业 |
第九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6)河南省会变迁研究(1951-1957) ——区域政治中心变迁与城市发展的历史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二、学术研究回顾与分析 |
(一) 有关中国城市史的研究 |
(二) 国内有关中国政治中心城市变迁的研究 |
(三) 海外及港台相关研究 |
三、研究的思路、方法及创新点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三) 创新点 |
四、研究对象与概念说明 |
(一) 研究对象 |
(二) 概念说明 |
第一章 河南省会变迁动因 |
第一节 开封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清、民国开封省会地位的动摇 |
一、清初驻开封各级衙署的被迫迁出 |
二、晚清时期的迁省会之议 |
三、民国时期河南省会的迁移 |
第三节 新中国建立初期河南省会迁移动因 |
一、新中国建立初期河南省会迁移的国内经济背景 |
二、新中国建立初期行政区划调整及省级行政中心变迁 |
三、郑州成为河南省新省会的优势 |
四、开封发展的瓶颈 |
五、河南省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的契合 |
小结 |
第二章 郑州市的新省会规划与初步建设 |
第一节 郑州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郑州市的新省会规划 |
一、郑州市新省会的初步规划 |
二、苏联专家与新省会城市规划 |
第三节 新省会郑州市的初步建设 |
一、新省府工程 |
二、郑州市行政区划的调整以及相关建设机构的变化 |
三、郑州市的全面建设任务 |
四、迅速壮大的基本建设队伍 |
五、坚持勤俭节约的建设原则 |
第四节 城市扩建中的征地 |
一、郑州市留用土地以及建设征地概况 |
二、郑州市土地征用相关政策及调整 |
三、郑州市征地使用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省内外积极支援新省会建设 |
一、郑州市各界的大力支援 |
二、郑州市群众积极为城市建设筹集资金 |
三、来自省内外的支援 |
小结 |
第三章 河南省会迁移过程及相关问题解决 |
第一节 省会迁移对开封民生经济的影响及政府应对 |
一、省会迁郑的部署 |
二、省会迁郑前开封市政府的调查工作 |
三、开封市受影响群众对省会迁移的反映 |
四、省会迁移对开封民生经济的影响 |
五、开封市政府应对民生经济困难的对策 |
第二节 郑州市迎接河南省会迁移的筹备工作 |
一、省会迁郑筹备机构的成立 |
二、郑州市迎接省会迁移的筹备工作 |
三、欢迎迁郑委员会对筹备工作的检查与督促 |
四、郑州市民众对筹备工作的积极响应 |
五、省会迁郑筹备工作的基本完成 |
第三节 省会迁移中的组织工作与组织关系调整 |
一、河南省委的动员与组织工作 |
二、留汴与迁郑:省委及政府的人事组织调整 |
第四节 开封由省会转变为专区 |
一、郑州专区由荥阳迁开封 |
二、开封专区的成立以及专市关系 |
三、开封由省会转变为专区的影响 |
第五节 开封市政府接收迁郑单位移交房产场地及其处置 |
一、开封市政府对迁郑单位房产的接收 |
二、开封市对房产的处置与分配 |
三、房产及场地移交中的问题及解决 |
小结 |
第四章 新省会郑州市的崛起 |
第一节 蒸蒸日上的经济发展与技术工人成长 |
一、快速发展的工业经济 |
二、商业服务业的发展 |
三、工人技术力量的成长 |
第二节 突飞猛进的城市建设 |
一、郑州市城市建设概况 |
二、郑州市快速发展的市政建设 |
三、郑州市政建设快速发展原因分析 |
第三节 与日俱进的教育事业 |
一、中等职业教育与技工教育的快速发展 |
二、从无到有的高等教育 |
三、职工业余文化教育及体育事业的发展 |
四、稳中有进的基础教育 |
五、郑州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原因分析 |
第四节 日趋繁荣的文化事业 |
一、省级文化科研机构迁郑促进了郑州文化事业的繁荣 |
二、文化娱乐基础设施的兴建促进了郑州文化事业的发展 |
第五节 日益改善的医疗卫生事业 |
一、郑州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基本概况 |
二、郑州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 |
三、郑州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原因分析 |
第六节 郑州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原因分析 |
一、职工收入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 |
二、职工住房条件的改善 |
三、人民幸福感增强 |
四、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原因分析 |
小结 |
第五章 开封省会地位丧失与发展的滞缓 |
第一节 发展滞缓的经济 |
一、开封市与郑州市工业经济发展比较 |
二、开封市与郑州市投资额对比 |
三、作为非重点建设城市抽调力量支援重点建设城市 |
四、发展缺乏中央以及河南地方政府投资 |
第二节 总体萎缩的教育事业 |
一、发展迟缓的基础教育 |
二、停滞的职业教育 |
三、萎缩的高等教育 |
四、开封市教育发展滞后原因分析 |
第三节 文化发展走向衰落 |
一、大批优秀文艺人才随省会迁郑州 |
二、文化娱乐设施发展的停滞 |
三、文艺表演团体的缩减 |
四、开封市文化发展衰落原因分析 |
第四节 卫生事业发展缓慢 |
一、发展滞缓的卫生事业 |
二、缩减的卫生事业经费 |
三、开封市卫生事业发展滞缓原因分析 |
第五节 人口增长缓慢、结构趋向不合理 |
一、开封市人口增减变化 |
二、开封市人口结构变化 |
三、开封市人口增长缓慢、结构趋向不合理原因分析 |
小结 |
第六章 省会变迁对河南省城市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的影响 |
第一节 省会变迁对河南省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 |
一、以郑州市为中心的老工业城市的发展 |
二、郑州市周围发展较快的中小城市 |
三、郑州市周边因资源而兴起的新兴省辖市 |
四、河南省形成了以郑州为中心的新兴工业基地 |
五、省会变迁对河南省城市经济发展的影响分析 |
第二节 省会变迁对河南文化教育发展的影响 |
一、文化中心的转移及其双面性作用 |
二、高等教育发展滞缓、名校缺失的缘由之一 |
三、省会变迁对河南省文化教育发展的影响分析 |
小结 |
结语 |
一、国内外政治中心城市变迁的历史考察 |
二、区域政治中心变迁与城市发展关系 |
附录 |
附表一: 清代黄河决口次数与河南河患纪要表 |
附表二: 民国开封黄河水患情况 |
附表三: 省直机关迁郑影响情况综合调查表 1954年7月5日 |
附表四: 郑州市城市人口调查表 |
附表五: 郑州市幼儿教育以及基础教育基本情况(含3个表格) |
附录一: 省府迁郑后对救济工作的安排 |
附录二: 关于欢迎省会迁郑各项筹备工作的报告 |
附录三: 郑州市欢迎迁郑委员会的三次筹备工作检查情况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 |
致谢 |
(7)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问题述论(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学术研究回顾 |
三、“工业”、“工业化”、“工业建设”三个概念的界定 |
四、创新点与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历史前提 |
第一节 20世纪30年代以前广西社会概况 |
一、混乱的政局 |
二、衰败的经济 |
三、落后的习俗 |
第二节 关于“广西经济出路”的两次论争 |
一、“广西经济出路”大讨论 |
二、20世纪30年代中期的“以农立国”与“以工立国”之论争 |
三、两次论争的回顾与思考 |
小结 |
第二章 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内部动力 |
第一节 商人的参与 |
一、广西商业、商人与商会 |
二、粤港客商与广西的商业 |
三、两广商人与广西工业化 |
第二节 广西的手工业与广西工业化 |
一、20世纪30年代广西手工业发展概况 |
二、传统的手工业与近代工业的关系 |
第三节 地方政府的主导 |
一、工业化目标从徘徊到确定 |
二、广西工业建设的管理机构 |
三、工业政策、工业法规的变迁 |
四、具体的工业决策行为及其评价 |
小结 |
第三章 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外部助力 |
第一节 北平社会调查所与广西工业化 |
一、北平社会调查所在广西的经济调查 |
二、北平社会调查所与广西工业化 |
第二节 中华工业总联合会对广西实业的考察及其影响 |
一、两广实业考察团组团的由来 |
二、两广实业考察团与广西地方政府在广西工业化问题上的互动 |
第三节 中国工程师学会与广西工业化 |
一、广西考察团与南宁年会 |
二、桂林年会与桂林展览会 |
三、两次年会对广西工业化的贡献 |
小结 |
第四章 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历史契机 |
第一节 交通近代化转型为工业化创造良好环境 |
一、水路运输的近代化转型 |
二、公路运输快速发展 |
三、航空运输后来居上 |
四、铁路运输大器晚成 |
第二节 战时工厂内迁为工业化带来新活力 |
一、抗战时期工厂内迁到广西的基本情况 |
二、工厂内迁与广西的工业化 |
第三节 财税金融体制改革为工业化提供了资金保证 |
一、近代以来广西财税体系的变迁 |
二、20世纪30-40年代广西财税体系的改革 |
三、广西新财税体系对工矿事业发展的支持 |
小结 |
第五章 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发展概况 |
第一节 抗战以前广西工业化的起步 |
一、矿冶业的近代转型与初步发展 |
二、广西近代工业的崛起 |
第二节 抗战时期工业化的快速发展 |
一、外省工业的迁入 |
二、广西工业快速发展 |
三、抗战时期民营工业的迅速发展 |
第三节 广西工业化的高峰——广西企业公司 |
一、广西企业公司概况 |
二、广西企业公司与广西工业化 |
三、广西企业公司的价值 |
第四节 日军入侵广西对广西工业的破坏 |
一、日军对广西一般工业的破坏情形 |
二、日军对广西水电事业的破坏情形 |
三、日军对广西矿业破坏的情形 |
第五节 战后重建与广西地方政府对工业化的反思 |
一、战后广西工业重建计划概况 |
二、广西地方政府对工业化的反思 |
小结 |
第六章 比较视野下的广西工业化所取得的成绩与不足 |
第一节 比较视野下的广西工业化所取得的成绩 |
一、广西与周边五省工业化的基础条件比较 |
二、广西与周边五省工业化的程度比较 |
第二节 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的不足方面 |
一、对工业化问题认识的不足 |
二、对工业化实施的行为不足 |
小结 |
结语 |
一、对于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历程的认识 |
二、对于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诸问题的反思 |
三、从广西的经验教训看落后地区工业化的路径 |
参考文献 |
附录 新桂系时期有关广西工业建设的重要文件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8)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论文涉及的几个概念 |
1.2.1 “陕甘宁”的概念界定 |
1.2.2 “能源富集地区”的概念 |
1.2.3 “社区与绿色宜居社区”的概念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既往学术研究的不足之处 |
1.4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论文组织结构图 |
1.5 论文的主要内容与创新点 |
1.5.1 论文的主要内容 |
1.5.2 论文的创新点 |
1.6 本章小结 |
2 我国能源富集地区人居环境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恢复生态学理论 |
2.1.1 恢复生态学的定义 |
2.1.2 恢复生态学的特征 |
2.1.3 能源富集地区生态恢复 |
2.2 人居环境理论 |
2.2.1 人居环境释义 |
2.2.2 人居环境的构成 |
2.2.3 人居环境的原则 |
2.2.4 区域人居环境 |
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
2.3.2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
2.3.3 能源富集地区可持续发展研究 |
2.4 循环经济理论 |
2.4.1 循环经济的定义 |
2.4.2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
2.4.3 循环经济模式下能源富集地区发展途径 |
2.5 本章小结 |
3 国内外绿色生态社区建设经验借鉴 |
3.1 国外绿色生态社区营建经验 |
3.1.1 英国豪其顿绿色生态社区项目 |
3.1.2 瑞典马尔默市西港BO01绿色生态社区项目 |
3.1.3 阿联酋马斯达尔生态社区项目 |
3.2 国内绿色生态社区营建经验 |
3.2.1 唐山曹妃甸绿色生态社区 |
3.2.2 北京北璐春绿色生态社区 |
3.3 绿色生态社区发展趋势 |
3.3.1 因地制宜的营建绿色生态社区 |
3.3.2 全面系统的营建绿色生态社区 |
3.3.3 大众参与营建绿色生态社区 |
3.4 本章小结 |
4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人居环境历史演变与现存问题 |
4.1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的地理位置与区域范围 |
4.2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人居环境历史演变 |
4.2.1 先秦时期 |
4.2.2 秦汉时期 |
4.2.3 隋唐时期 |
4.2.4 明清时期 |
4.2.5 20世纪90年代以来 |
4.3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现存的问题 |
4.3.1 乡村社区缺乏因地制宜的规划 |
4.3.2 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对乡村社区的影响 |
4.3.3 产业结构单一化,发展方式粗放 |
4.3.4 水资源极度缺乏 |
4.3.5 水土流失严重 |
4.3.6 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
4.3.7 基础设施不全 |
4.3.8 思想观念滞后 |
4.3.9 社会发展综合支撑能力弱 |
4.3.10 可持续发展能力低 |
4.4 本章小结 |
5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的基本要素分析 |
5.1 自然环境要素 |
5.1.1 地质地貌要素 |
5.1.2 气候水文要素 |
5.1.3 植被要素 |
5.1.4 土壤要素 |
5.2 经济技术要素 |
5.2.1 绿色经济的生计方式 |
5.2.2 绿色经济的居住方式 |
5.2.3 低技术手段营建策略 |
5.2.4 地域适宜性技术 |
5.3 产业结构要素 |
5.3.1 生态农业产业 |
5.3.2 生态工业产业 |
5.3.3 生态旅游产业 |
5.4 社会文化要素 |
5.4.1 “天人合一”的生态观 |
5.4.2 民俗风俗习惯 |
5.4.3 庭院文化影响 |
5.5 制度政策要素 |
5.5.1 组织保障 |
5.5.2 制度支撑 |
5.5.3 体制保障 |
5.5.4 公众参与 |
5.6 本章小结 |
6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原则与对策研究 |
6.1 营建原则 |
6.1.1 整体性原则 |
6.1.2 以人为本原则 |
6.1.3 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 |
6.1.4 公平与共享参与原则 |
6.2 营建对策 |
6.2.1 宏观层面 |
6.2.2 中观层面 |
6.2.3 微观层面 |
6.3 本章小结 |
7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模式研究 |
7.1 生态农业社区模式 |
7.1.1 生态农业的概念 |
7.1.2 生态农业社区模式营建构想 |
7.1.3 宜君县太安镇马场生态农业社区营建 |
7.2 生态旅游社区模式 |
7.2.1 生态旅游的概念 |
7.2.2 庆阳地区资源环境及经济发展概况 |
7.2.3 生态窑居度假社区模式营建构想 |
7.2.4 庆阳石化厂主题工业旅游型社区营建 |
7.3 特色产业社区模式 |
7.3.1 特色产业的概念 |
7.3.2 特色产业社区案例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的制度创新研究 |
8.1 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补偿制度建设 |
8.1.1 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补偿机制 |
8.1.2 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 |
8.1.3 生态补偿形式的设计 |
8.1.4 生态补偿基金制度建设 |
8.2 社区生态环境统筹协调监督机制建构 |
8.2.1 社区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协调 |
8.2.2 社区生态与环境保护监督机制建设 |
8.2.3 社区生态与环境保护监督的大众参与度 |
8.3 社区生态环境监测与监控体系建构 |
8.3.1 社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构 |
8.3.2 社区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建构 |
8.3.3 社区生态环境监测行政与措施建构 |
8.4 构建政府主导型的社区生态环境管理模式 |
8.4.1 制定社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 |
8.4.2 社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法律化 |
8.4.3 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
8.5 建立切实可行的大众参与机制 |
8.5.1 观念性参与 |
8.5.2 组织性参与 |
8.5.3 法规性参与 |
8.6 经济活动的社区居民参与和收益共享:破解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经济难题 |
8.6.1 破解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经济难题的路径 |
8.6.2 破解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经济难题的制度保障 |
8.7 社区居民参与多中心合作治理:破解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生态环境难题 |
8.7.1 建立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生态环境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 |
8.7.2 破解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生态环境治理难题的制度保障 |
8.8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1.1 结论一 |
9.1.2 结论二 |
9.1.3 结论三 |
9.1.4 结论四 |
9.1.5 结论五 |
9.2 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工作 |
9.2.1 建议一 |
9.2.2 建议二 |
9.2.3 建议三 |
9.2.4 建议四 |
后记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附录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社区现状及居民需求抽样调查表 |
博士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9)多维视野下的钓鱼岛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意义 |
(一) 选题缘由 |
(二) 选题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与现状 |
(一) 中国方面的学术研究现状 |
(二) 日本方面研究现状 |
(三) 中日之外其他国家研究成果 |
三、研究方法与解析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难点 |
(三) 解决途径与创新 |
四、研究架构之说明 |
(一) 论文结构 |
(二) 相关问题与概念之说明 |
第一章 钓鱼岛地理、历史与主权溯源 |
第一节 钓鱼岛的地理生态与地缘战略价值 |
一、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称谓演变 |
二、钓鱼岛群岛的地理与生态 |
三、钓鱼岛的地缘战略价值 |
第二节 历史文本中的钓鱼岛记述 |
一、中国古文献中钓鱼岛记述:中国主权诉求的源流 |
二、日琉古文献中钓鱼岛记载:中国主权诉求的佐证 |
第二章 近代东亚变局及日本对钓鱼岛的窥伺与窃占 |
第一节 近代世界变局与中日东亚权力再分配 |
一、近代西方冲击与中日两国的应对 |
二、日本“并吞”琉球与东亚权力格局的变动 |
第二节 明治政府早期“领有”钓鱼岛的企图及搁浅 |
一、甲午战争前冲绳县对钓鱼岛的秘密调查 |
二、日本政府内部对窃占钓鱼岛的讨论与企图的搁浅 |
第三节 日本假战场优势窃占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 |
一、日本“并吞”钓鱼岛顾虑消除与秘密占有 |
二、日本“领有”钓鱼岛的国际法分析 |
第三章 战后美国琉球战略与钓鱼岛问题的产生 |
第一节 战时美国对琉球的调查与归属讨论 |
一、战时美国对琉球的地理情报搜集 |
二、战时美国对琉球的归属讨论 |
第二节 战后美国排他性托管琉球政策的形成 |
一、冷战升级与美国内部托管琉球的讨论 |
二、旧金山会议与美国排他性托管琉球的实现 |
第三节 旧金山会议后的美国琉球政策 |
一、利益权衡下的奄美群岛归还 |
二、台湾当局对美日奄美归还的对策 |
三、奄美群岛归还与钓鱼岛问题的勾连 |
第四节 冲绳“归还”与中日钓鱼岛问题 |
一、日本寻求冲绳“归还”下的美国琉球政策 |
二、美日冲绳“归还”交涉与钓鱼岛问题跃上台面 |
三、尼克松政府对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处理 |
第四章 钓鱼岛问题与中国大陆的应对 |
第一节 中国大陆在钓鱼岛争端初期的态度及举措 |
一、钓鱼岛争端初期中国政府与学者间的互动 |
二、20世纪70年代前后中国政府外交战略与钓鱼岛政策 |
第二节 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政策的形成 |
一、中日建交前后的钓鱼岛交涉 |
二、“钓鱼岛渔船”事件始末 |
三、“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共识的达成 |
第五章 钓鱼岛问题与台湾当局的因应 |
第一节 钓鱼岛争端初期与台湾当局内部讨论与应对 |
一、钓鱼岛海域石油发现与美台琉的反应 |
二、钓鱼岛争端升级与台湾当局主权诉求的强化 |
第二节 台湾当局对外交涉及对保钓运动的处理 |
一、台湾当局与美国就钓鱼岛问题的交涉 |
二、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态度及台湾当局的对策 |
三、台湾当局对留美学人与学生保钓运动的因应 |
第六章 21世纪钓鱼岛问题与大国间的战略性博弈 |
第一节 中国的海洋权益诉求与国内外战略性动员 |
一、日本“购岛”闹剧与中国态度的强烈性反弹 |
二、中国海洋强国战略与国内的战略性动员 |
三、海外钓鱼岛话语权的争夺与中国国家形象的重塑 |
第二节 日本“实控”钓鱼岛遭到挑战与战略性应对 |
一、日本进行战略性应对的动因 |
二、日本国内外的战略性应对举措 |
第三节 美国的亚太战略布局与其钓鱼岛“中立”政策的再检讨 |
一、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及对亚太政治生态的影响 |
二、美国在钓鱼岛问题上“中立政策”的演变及其再检讨 |
第七章 钓鱼岛的政治意蕴与研究的多维性 |
第一节 从“事件”的钓鱼岛到“景物”的钓鱼岛 |
一、国家领土主权的诉求 |
二、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的纠葛 |
三、东亚“场域”中的大国利益博弈 |
第二节 从历史遗留问题到二战历史遗绪的记忆 |
一、中日民族情感的催化剂 |
二、对二战后战胜国共识的挑战 |
第三节 钓鱼岛研究的多维性 |
一、以历史的长时段来审视钓鱼岛问题 |
二、以宏观的战略视野来统筹钓鱼岛问题 |
三、以符号学的视角来透视钓鱼岛问题 |
结语 |
附录 |
附录一: 地图资料 |
附录二: 相关条约和协定 |
附录三: 钓鱼岛名称表 |
附录四: 钓鱼岛问题大事记 |
附录五: 相关中外文人名、地名对照表 |
参考文献 |
一、档案资料 |
二、古文献及资料汇编 |
三、报刊资料 |
四、着作 |
五、论文 |
六、网络资源 |
后记 |
(10)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对象、缘起与研究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与分析 |
三、现有研究的不足与本文创新 |
四、研究方法、思路与存在的不足 |
第一章 黄委会的成立 |
第一节 近代水利科技在治黄中的运用 |
第二节 早期的水利“海归”派与黄河治理 |
第三节 黄委会的成立 |
一、1933年前黄河下游的河防体制 |
二、黄委会的成立 |
第二章 组织管理 |
第一节 黄委会的组织机构 |
一、组织沿革 |
二、机构设置 |
三、组织结构特点 |
第二节 黄委会委员长 |
一、首任委员长李仪祉 |
二、其他历任委员长 |
第三节 内部管理 |
一、建立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
二、人事管理 |
三、财务管理 |
第三章 与各方的关系 |
第一节 黄委会与中央及地方的关系 |
一、中央的管理与控制 |
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第二节 与其他相关机构的关系 |
一、黄委会与黄灾会 |
二、与华北水利委员会及导淮委员会的合作 |
第四章 治黄实践与探索 |
第一节 黄委会的黄河治标实践 |
一、从贯台堵口到董庄堵口 |
二、黄委会与黄河修防 |
三、严密黄河防汛 |
第二节 黄委会对黄河治本的探索 |
一、关于黄河治本的准备与初步设计 |
二、恩格斯的黄河模型试验 |
三、黄委会的水土保持思想和实践 |
四、黄委会的黄河治本方略 |
第五章 黄委会与黄河水利事业的发展 |
第一节 参与开发黄河流域灌溉事业 |
一、对黄河中下游虹吸淤灌的关注与支持 |
二、黄委会与西北地区的灌溉 |
第二节 黄委会与黄河航运之发展 |
一、整治黄河航道的必要性 |
二、提出发展黄河航运的办法 |
三、对黄河干支流河道的勘测与整治 |
第三节 对黄河水力资源的勘测与开发设计 |
一、注重黄河水力开发之原因 |
二、对黄河水力资源的勘测与开发设计 |
第六章 黄委会与抗战 |
第一节 黄委会与花园口事件 |
一、被纳入战时体制 |
二、花园口决堤前之战场形势 |
三、黄委会参与并指导了花园口掘堤 |
第二节 继续开展“以黄制敌”的斗争 |
一、筑堤坝阻敌 |
二、黄委会对敌伪处置黄泛办法之反制 |
三、以水代兵的继续 |
四、侦查新黄河两岸敌情,搜集提供相关情报 |
第三节 黄委会与黄河花园口堵口 |
一、花园口堵口问题的提出与准备 |
二、关于黄河归故的谈判及第一次堵口的失败 |
三、花园口合龙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西北地区地质调查工作业务联席会议在西安地质矿产研究所召开(论文参考文献)
- [1]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陕西省政研究(1927-1937)[D]. 王力. 河南大学, 2020(02)
- [2]资源委员会与战时甘肃工矿业开发研究(1937-1945)[D]. 史灵娟. 西北师范大学, 2020(01)
- [3]《夏鼐日记》所见夏鼐考古学思想体系的形成[D]. 裴世东. 安徽大学, 2019(02)
- [4]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D]. 曹书.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5]三线军工企业发展及其当代思考[D]. 宋红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8(01)
- [6]河南省会变迁研究(1951-1957) ——区域政治中心变迁与城市发展的历史考察[D]. 张勇. 华中师范大学, 2017(08)
- [7]20世纪30-40年代广西工业化问题述论[D]. 唐湘雨. 华中师范大学, 2017(12)
- [8]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研究[D]. 方松林.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6(05)
- [9]多维视野下的钓鱼岛问题研究[D]. 殷昭鲁. 南京大学, 2015(01)
- [10]国民政府黄河水利委员会研究[D]. 胡中升. 南京大学, 20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