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改革 调研报告

司法考试改革 调研报告

问:司法考试改革后有哪些变化
  1. 答:大家都知道2017年是司法考试的最后一年,从2018年就变成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8年2月5日,司法部发布了“司法部关于征求对《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考试形式和报名条件都有所变化。下面小编就来讲讲18年法虚雹考的变化吧差旅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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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部发布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虽然说是意见稿,但只要不是出什么特殊情况,大概率就是最后版本。小编是参照这个意见稿给出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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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试名称由以前的“司考”变为了“法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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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条件也有所变化。对学生来说,今年大三法本依旧可以考。但是18年以后入学的学生,大三报考可能就会受到限制了,即要等到毕业后才可以报考,非法本从事法律相关工作三年才可以报考。详情参见意见稿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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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法生效前已经入学或者取得学历可以考,包括法本、非法本、非全镇手日制。这就是所谓的“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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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考试形式方面也有所不同。考试变为一年两考,分为主观题卷一次,客观题卷一次,客观卷合格才能考主观卷,客观卷成绩两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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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重考查案例分析的能力,考查案例的题目将增多,客观题、主观题都可能以案例的形式来引入。加大实践性、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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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再用三大本作为官方教材,而是用马工程系列教材。
    特别提示
    祝大家法考都过哦!
问:“司法考试”变成“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究竟有哪些变化?
  1. 答:一、报考门槛的提高:
    根据《办法》中的第九条,符合以下情况可以报考(针对“新人”者销):
    ①全日制法本;
    ②非全日制法本+法律、法学硕士及以上;
    ③全日制非法本+3年法律工作经验。
    《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贯彻“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本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首茄游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合理的维护了之前已经入学、或者取得非法学学历考生的切身利益。
    放宽地区政策仍然实行,对艰苦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应试人员,在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标准等方面适当放宽。
    二、考试适用范围的扩大:
    原本只有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需要通过司法考试,改革之后, 部门中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人员,也需要通过考试。
    三、考试形式的变化:
    确定组织两次考试,第一次为客观题(全选纳睁择题),通过才有资格参加第二次考试,通过的具体分数需要等候司法部细则进一步发布;第二次考试为全主观题。(第一次成绩,两年有效。)从希律转载的相关文件来看,一共有以上三个变化。
  2. 答:法考”的变化之一就是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由原来的4类职业扩展到9类职业。“法考”的变化之二就是报薯唤名条件有新变化
    “法考”的变数滑凯化之三:卷式结构有让搜新变化
    “法考”的变化之四:放宽政策有新变化
  3. 答:严格意义上说,现如今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经历了三个阶段:
    1、1986年-2001年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
    2、2002年-2017年统一国家司法考试;
    3、2018年-至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司法考试准入门槛是否偏低一直争论很大,争议焦点在于司法考试对报名考试的本科类型和专业没有限制,也就是说无论是全日制还是非全日制,也无友凯论本科专业是否为法学,只要有本科学历就可以报名参考。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迎来新一轮改革,我国首次组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考”与“司考”相比,区别在于:
    1、在内容上增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着重考查宪法法律知识、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以案例分析、法律方法检验考生在法律适用和事实认定等方面的法治实践水平,加大了法律职业伦理的考查力度,使法律迅镇职业道德成为法律职业人员入职的重要条件。
    2、此次改革重大变化还来自亩告粗于对考生资格的收紧。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规定,参加“法考”的考生必须具备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背景或法律实践工作经历。同时,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由原来的4类职业扩展到9类职业,除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公证员执业的人员外还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纳入到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范围。
    从“律考”到“司考”再到“法考”,从最初的扩充队伍到如今的选拔精英人才,从理论为主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伴随着考试的每一次改革,中国法律人职业资格考试制度不断完善。
问:简答,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谈谈你对我国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看法
  1. 答:继续推进监狱体制改革试点、社区矫正试点和公职、公司律师试点,深化公证体制改革,完善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推进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改革。司法部部长张福森表示,今后将继续深化这六项改革,进一步促进司法行政工作体制和机制的完善。 张福森是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上做此表示的。他指出,这些改革目前都处在关键时期,有的需要巩固成果,扩大试点;有的还需要理清思路,克服障碍。 据了解,在2004年底以前,监狱体制改革第一批6个试点省(市)要进行总结验收。张福森要求,重点抓好监狱和监狱企业的规范运行,特别是监狱企业的规范运行,确保监狱和监狱企业围绕改造罪犯,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这一共同目标协调运作,形成既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对于深化和完善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张福森指出,还要继续扩大试点规模和范围,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以建立和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矫正制度,推进我国刑罚执行模宴制度的改革和发展。 “公职、公司律师试点,重点是要规范对公职、公司律师的管理。”张福森指出,要不断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建立起适合公职、公司律师制度自身发展规律的运行机制、旦判银管理手段和管理模式。 “探索通过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与法官、检察官作用和律师执业制度相统一,建立统一的职前培训制度等。”张福森要求认真研究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不断改进、优化司法考试的具体设计。 在公证体制改革和司法冲瞎鉴定管理制度改革制度等方面,张福森要求继续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进相关立法进程,从根本上促进和保障改革的顺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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