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发达的香港中介服务体系(论文文献综述)
刘欣博[1](2020)在《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研究》文中指出随着高新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新科技革命的深入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地区)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提升国际竞争能力的重要国家战略。国际实践表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型与升级,也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与升级,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具有知识和技术密集的特点,其发展必须基于新科技、新技术的创新与突破,因此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科技创新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以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动经济持续增长已成为国际社会共识。在此背景下,如何实现高新技术的创新便成为各界关注的重点和焦点问题之一。同时,鉴于湾区特殊的地理区位优势,作为依托海湾、港口形成的特殊生产地理单元,往往会产生资源、技术、文化和人才等要素充分集聚的融合效应,这就使得湾区经济具有了开放型经济体系、持续科技创新活力、合理的资源配置、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和发达的交通网络等优势条件,成为最具有科技创新活力和增长潜力的区域经济,而旧金山湾区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本文选取被誉为“世界科技湾区”的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为研究对象,在明确了高新技术产业以及区域创新体系定义的前提下,以创新理论和产业集群理论为基础,从分析创新体系的构成与特征、创新体系的运行机制、创新体系的运行效果和问题入手,探讨了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运行的成功经验,为构建我国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提供借鉴意义。回顾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历程,其形成可以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前期。该时期旧金山湾区的制造业逐渐形成后并得到快速发展。第二个时期是高新技术产业形成期。该时期湾区的制造业向高技术产业进行转型。第三时期是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时期。该时期旧金山湾区形成了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金融业、制造业为辅的产业结构,逐渐发展成为世界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中心。同时,我们可以发现旧金山湾区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与湾区的创新体系具有紧密的联系,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是湾区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创新体系的合理有效运行将会进一步推动湾区内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在两者相互作用和影响下,旧金山湾区逐步形成了一套完善的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生态体系。本文通过创新的主体、创新的动力和创新的活力三个方面阐述了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的特征,指出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创新主体包括了高科技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创新的动力则是保持创新的持续性,创新的活力来自创新主体之间的相互学习。本文结合区域创新体系的相关理论研究,将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细分成人才培养体系、科技研发体系、成果转换体系、支持保障体系以及政府调控体系等五个方面。人才培养体系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了高科技人才的保障,科技研发体系促进了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知识和技术的不断创新,成果转化体系则是将科学技术成果成功实现产品化,支持保障体系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政府调控体系进一步推动了政产学研的协同发展。通过对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分析,可以发现其具有以下的特征:第一,大学参与到实验室的运行管理中;第二,为解决更多的科学难题以及突破科研的瓶颈,高校积极地鼓励进行跨学科的合作研究;第三,大学之间通过共同建立联合研究机构的方式进一步增强科研能力;第四,高科技企业为大学提供实验室。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运行机制包括创新体系的协同机制、人才培养引进机制、激励机制、融资机制和保障机制等五个方面,每种机制之间都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有效运行为湾区创新体系提供了资金、人才和科学技术等方面的创新要素,对湾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大幅度提高湾区科技创新产出水平的同时,也带动了旧金山湾区的经济产出,改善了湾区的就业情况;但同时,湾区的创新体系也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如面临科研经费投入的制约等。分析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构建的成功经验,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第一,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第二,充分发挥政府协会的区域协调功能,合理而有效地协调跨区域存在的问题;第三,构建专业的创新服务体系,为湾区的高科技产出提供专业的服务;第四,营造充满包容性的外部环境。构建特色鲜明的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是我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任务之一。粤港澳大湾区拥有庞大的经济总量、良好的金融基础、实力雄厚的制造业和高度集聚的创新主体,但也存在创新要素和生产要素流动性受到制约、创新人才比重较低、缺少合理健全的金融体系、产学研协同效应低等问题与挑战,需要我们借鉴旧金山湾区的经验教训加以积极应对。
牛彩澄[2](2020)在《“全球—地方”视角下中国航空网络的空间演化与影响因素》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进入21世纪,全球航空运输业保持高速的增长态势,并深刻影响全球的社会经济,超级航空公司的全球化竞争和合作不断增强,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嵌套和相互建构,全球—地方航空运输网络加速重塑,时空复杂性不断涌现。与此同时,我国的航空运输业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其空间布局和组织仍然面临结构组织低效、对外连接不畅等诸多结构性难题,无法高效支撑中国实施“走出去”和全球发展战略。当前,中国航空网络的空间复杂性研究成为经济地理学的研究热点和前沿。然而,已有文献大多从国内或国际航空联系的单一视角和单一尺度,对中国航空客运和货运网络进行实证研究。面对全球—地方互动下的航空网络空间组织和演化日益复杂,航空运输地理研究面临新的挑战,亟待开展全球与地方互嵌、理论和实证结合的综合集成研究。为此,本文从全球在地方视角,构建全球—地方多尺度航空网络的空间演化复杂性理论框架,融合复杂网络和GIS空间分析,构建了航空1-模和2-模网络和加权中心性模型,从全球—国家—地方多时空尺度系统揭示中国航空客运网络的空间演化复杂性规律,以期从多方面认识中国航空城市在全球、中国对外和国内航空网络中的位势和角色;并运用计量模型进一步刻画了城市社会经济属性对其在国内和国际航空网络中能级的影响机制。从而实现了航空运输网络复杂性从拓扑统计向多尺度空间分析的深化和拓展,丰富和完善了中国航空运输地理复杂性的理论体系,为“一带一路”设施联通和中国航空全球布局提供决策支持。主要结论如下:航空网络系统是一个小世界网络,并具有一定的类无标度性。全球国际航空网络与中国航空网络均是具有类无标度特征的小世界网络,拥有较高的集聚系数和较短的路径长度,双对数累积度分布具有明显的双段幂律分布规律。航空网络表现出一定的等级层次性,但不同视角和尺度的网络规模分布具有一定差异,但也发现共同规律:附加权重后的节点规模分布的集中程度变大,加权度和加权平均中心秩的衰减速率和集中指数相对偏大,表明核心节点在加权网络中的规模优势更为凸显。航空网络具有区域化特征,存在地理邻近性或地缘邻近性。但不同视角和尺度的网络区域化特征不尽相同。国际航空网络表现出强烈的区域化特征,具有显着的社团结构,且社团划分表现出强烈的地理邻近特征,依据地理边界可以分为欧洲社团、美洲社团、亚太社团、中东社团和非洲社团。此外,地缘邻近性也对全球国际航空关联产生重要影响,如北美西海岸与亚太地区,中亚与欧洲,南亚、中东与非洲的密集关联等体现了地缘政治与地缘经济对全球国际航空关联的影响。从中国国际航空网络中也可以发现地理邻近性规律,中国的国际关联主要集中在邻近的东亚与东南亚区域,其航空班次占据总量的80%以上。而地方视角下的中国国内航空网络联系主要集中在各大城市群之间,城际航班主要集中分布在10001500km航段,倾向于远距离城市关联,因而空间集聚性较弱,地理边界相对模糊,社团结构特征不明显,但边疆地区形成了性对独立的关联社团,包括新疆社团、云南社团、青藏社团和内蒙古社团等。中国国际航空网络作为典型的2-模网络,其社团结构划分相对1-模网络受地理距离影响较小,更与城市本身社会经济政治属性等城市职能、国家政策以及航空公司发展战略等因素息息相关。航空网络的空间异质性和极化特征显着,其空间演化保持路径依赖,也不断涌现出路径创造。在全球国际航空网络中,欧美国家在全球国际航空网络占据绝对优势,亚洲和中东的网络地位不断攀升。英国、法国、德国、美国等传统欧美发达国家在全球国际航空网络中始终占据绝对优势,伦敦、巴黎、法兰克福和阿姆斯特丹是全球国际航空网络中的核心城市节点,主导着全球国际航空网络,表现出一定的空间惯性和依赖。随着全球航空运输业的发展,凭借良好的区位优势,中东地区的国际中转能力大大提高,成为欧洲国家在洲际航线上的有力竞争者;亚洲国家在全球国际航空网络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全球网络重心东移化特征显着,这两大地区的地位崛起伴随着大量区域与区际新航线的涌现。地方视角下,中国国内航空网络也具有明显等级层次性和区域空间极化特征。北上广在国内航空网络中占据不可撼动的地位,乌鲁木齐、昆明、成都、西安等区域中心城市成为区域性中心枢纽。从航距来看,航空客运关联主要集中在5002000km的空间距离范围内,占全国航班总量的80%,其运行组织对我国航空网络效率产生重要影响。此外,国内航空关联的菱形结构更加突出明显,航空关联高度集中在三大城市群与成渝城市群之间,同时中小城市之间也不断涌现出新的航线关联。此外,我国对外航空客流也表现出明显的空间异质性,一方面,对外关联主要集中于北上广等大城市或区域中心城市,小城市的国际关联薄弱;另一方面,国际关联主要集中在邻近的东亚与东南亚地区以及欧美发达国家。空间演化上,核心关联主要集中与北上广与东亚、东南亚核心枢纽间,对外关联表现出明显的空间粘滞性,但与此同时,我国对外航空关联也不断涌现路径创造,逐渐呈现出政治—经济—旅游多元化与复杂化特征。从网络影响机制来看,城市行政等级对国内航线布局影响显着,旅游吸引力水平对国际航线影响力更大。经济发展水平、第三产业发展优势、旅游吸引力、城市居民的收入以及对外开放程度等因素对城市航空客运班次规模具有显着积极为正的影响。从航线规模来看,尽管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第三产业发展规模、旅游服务吸引力以及城市的行政级别等城市自身的社会经济政治属性对城市的航空连通性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但其影响程度具有一定差异。国内航线的空间分布更重视城市的行政等级,省会及以上城市的航线覆盖率更高,而国际航线的航线布置更倾向社会经济发达、旅游资源丰富、基础服务设施完善的城市。除上述因素外,国家宏观政策、航空公司发展战略以及其他交通出行方式对通航城市的航空连通性也有较大的影响。
郭书剑[3](2020)在《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中国大学人才竞争的主要对象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中国学术劳动力市场的强势群体亦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作为政府与大学协作的产物,制度化学术精英因拥有经官方认证的学术权威与学术声誉而受到大学的强烈推崇与热烈追求。大学围绕制度化学术精英而展开的人才竞争直接刺激并引发学术精英的流动。某种意义上,制度化精英主义愈兴盛则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而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则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愈频繁。1999年以来,中国大学学术精英在不同地区、不同省市的不同层次大学间进行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大学学术精英在全国的分布格局随各地、各校人才竞争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总体上,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散中有聚”“聚中有散”;以跨域流动为主,但同域流动现象亦值得关注;众多普通院校和地方城市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具活力的机制、更富成效的举措在学术精英竞争中“异军突起”,地方政府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促成了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新局面。中国地方政府人才竞争的背后是为经济增长而竞争,更是为政治晋升而竞争。为赢得政治锦标赛,地方政府所出台的人才政策对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具有较强的激发性、引导性与支持性。因地制宜制定人才政策,与时俱进变革人才政策,是地方政府维持人才竞争力、保持人才竞争优势的必要之举。作为一项长期政策,大学重点建设的逻辑是竞争博弈,而竞争博弈的载体则是学术锦标赛。在市场化大学排名与行政化学科评估的驱动下,中国大学着重以学术管理资本主义的方式吸引海内外学术精英,以不断争取国家的政策关照与政府的重点支持。大学人才竞争所促成的流动,对学术精英学术发展的影响,既有特殊性也存共通性。大部分学术精英流动后的学术生产力、学术影响力和学术竞争力得到提高。这一方面是由于流动对知识生产与创新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则与学术锦标赛密切相关,其不仅驱动大学支持学术精英发展学术,还驱动大学要求学术精英发展学术。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是一个复杂现象。由于学术精英吸收能力的异质性与学术精英竞争优势的可转移性,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对大学发展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可以明确的是,学术精英流入对大学学科发展的积极影响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学术精英流出对大学学科发展的消极影响也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基于此,学术精英流动不应成为大学间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更不应诱致大学间针锋相对的“人才战争”。在面向世界、追求卓越的发展战略下,需要正确理解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以客观冷静的态度、以历史的、发展的、全球的眼光认识和体察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所具有的阶段性、特殊性和一般性。这对中国大学全面深刻地了解自己,实事求是地制定科学合理的“双一流”建设目标、采取正确有效的学术精英队伍建设策略至关重要。
刘军[4](2019)在《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文中认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我国政府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机遇期做出的重要决定,也是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经环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步骤和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3月以来,为加强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全面推进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北京市聚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等重点环节,相继推出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措施。本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研法、案例分析法、比较研究法等,简明阐述了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理论,对颇具中国特色的“多规合一”理论进行了系统探讨;全面梳理了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发展和改革历程;详细介绍了当前北京市改革的现状和成效,归纳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北京模式”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特点;同时,重点剖析了北京市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深层次原因;在广泛调研国内外部分城市的相关建设和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一些切实可行的值得借鉴的经验。通过深入探讨“多规合一”背景下如何提高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效能等问题,力求找到破解改革瓶颈的途径、策略和措施,为北京市乃至全国深化改革工作提供决策参考。本文通过概括和提炼2013年以来北京乃至全国的改革实践,指明了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处于2.0版的发展阶段,最终会演进到3.0版的发展趋势。进而总结出深化我国审批制度改革的路径及策略:一是正视不同国情的差异,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二是注重制度框架顶层设计,“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改革相结合;三是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四是实现“许可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最后,本文对北京市深化改革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一是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加快构建地方性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二是完善市区两级审批管理体系,确保权责明晰、阳光高效;三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让大众享受到改革成果;四是加快“多规合一”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五是完善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机制,内外联动填补管理真空。
陈冲[5](2019)在《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文中提出我国证券市场构成中,中小投资者占比九成以上,持股市值达半数,却贡献了八成以上的交易额。从绝对值来看,中小投资者数量超2亿,以三人之家的标准计算,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是保护了超2亿中产家庭、超6亿的中产群体利益,对于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也有重要意义。在实践中,中小投资者却是最容易受到权利侵害的群体,主要原因有三:一是立法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的目标属于“符号性”目标,是发展资本市场顺带实现的附属性目标;二是立法没有对于中小投资者如何保护做出具体规定,实践中中小投资者寻求保护也处处碰壁;三是长久以来对于资本市场治理以公权力为主导,对于中小投资者也是公权力保护为主,没有发挥权利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对于私权利的保护长期处于抑制状态。随着国家设立投服中心作为专门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通过其公权力背景和市场地位优势,发挥中小投资者的示范、引领作用,唤醒中小投资者权利意识,并联结自上而下的公权保护和自下而上的私权利保护。本文结合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现状和投服中心运行的体制机制,探索适合我国资本市场和法治社会发展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本文共七个章节,其中第一章为绪论,主体为五个章节,第七章为结论。绪论部分主要阐述本文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从文献角度梳理了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概念和法理发展,从投资者保护到中小投资者保护的应然性和必要性研究,以及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与中小投资者保护研究,推演出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水平落后的原因在于公权力保护不足、执法激励不足,现有保护体系的不完备推导出需要强化对私权利的保护,并由权利主体行使保护的权利。而由于中小投资者分散化的特征导致个体行使私权利的成本高,因此需要由专业保护机构引领行权:一方面引导投资者以股东身份和投资者身份积极行使防御性权利;另一方面在权利受到人为损害时积极行使救济性权利。进而希望达到的目标是:权利人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利来维护法律,并通过法律来维护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秩序。第一章为理论基础研究,界定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的范围和概念,区分金融消费者、中小股东、个人投资者及流通股股东等概念,对中小投资者的持股比例和金额做出限定。研究私权利的概念、投资者私权利的内涵和特征,论证保护投资者私权利与我国证券市场法治理念的契合。从维护社会稳定、中小投资者私权利易受侵害以及私权利保护制度的缺失角度,论证中小投资者保护应然性的法理逻辑。对于我国证券法实施机制下的行政保护、市场保护和司法保护进行评析,推演出赋予性公权力保护不足和内生性私权利保护必要的法理逻辑,对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建设和创新模式做出思考。第二章为机构引领下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构建,并研究投服中心作为引领机构的角色和功能定位。目前我国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困境在于:一方面,中小投资者长久以来对于公权保护的倚重、在资本市场中的投机心理及用脚投票、缺乏股东权利和本位意识,导致其缺乏私权利保护的意识;另一方面,中小投资者由于信息弱势、缺乏公司治理的参与能力以及私法救济的专业能力,导致其缺乏私权利保护的能力。破解之道在于通过机构示范引领养成其私权利行使的意识和能力实现事前保护、构建证券民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实现事中保护,以及完善证券民事诉讼实现事后保护的全链条保护模式。同时注重专业引领机构的培养,明确其性质、法律定位、行为模式和监督与激励机制,有序推进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中国新模式探索。最后通过细化对中小投资者权利的各项指标实证分析,以及投服中心对于各项指标提升所发挥的作用,检验我国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实践效果。第三章横向分析各法域中小投资者保护引领机构的组织和行为模式,主要对比了四个法域的投资者保护模式:一是美国ISS引导的股东积极主义、律师主导的私权利行使以及非营利组织对于投资者权利的保护;二是韩国PSPD的行为模式和对于中小投资者保护起到的引领作用;三是台湾地区投保中心的功能与运行机制,及对我国大陆投保中心的启示与反思;四是香港地区证监会、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以及司法规制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的作用,研究我国在制度建设中可借鉴、可吸收的有益成分。第四章探讨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防御性机制,主要从股东积极主义的角度通过引领示范使中小投资者通过持股行权参与公司治理,从损失防范的角度维护法益。研究公司法和证券法中规定的的法定股东权利和投资者权利,分析中小投资者行权的难点,结合投服中心的示范性行权以及征集代理权等,唤醒和引导中小投资者的股东意识。同时研究投服中心在持股行权和代理行权中的法律和制度障碍,以及选择性行权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投服中心引领行权、示范行权的行为模式提出建议。通过让中小投资者知晓权利、敦促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互动、为中小投资者行权创造制度性条件,并逐步扩展引领机构的行权保护范围,达到进一步提升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目的。第五章探讨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救济性机制,主要通过多元纠纷化解和证券民事诉讼的角度研究中小投资者对于损失填补的法益修复。中小投资者私权利的核心和落脚点是财产权利,相较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小投资者更关注于投资的当下收益与可预期收益,以及一旦发生因人为欺诈产生的损失,如何进行损失弥补。投资者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入市,最佳的救济性保护是给予受损投资者经济补偿,使之恢复原有经济利益。本章节主要分三个部分:一是证券民事纠纷的ADR机制,讨论投服中心整合现有的调解、仲裁等诉讼外纠纷解决的渠道,以及现有的先行赔付制度,帮助中小投资者获得诉讼外的权利救济;二是证券民事诉讼,从支持诉讼和示范诉讼的角度,结合司法改革中的案件管理和繁简分流制度,研究法院逐渐放开证券民事诉讼管制之后的案件处理方式,寻找集团诉讼的替代模式,让司法发挥其作为权利保障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三是针对证券市场违规行为发生的责任竞合问题,如何保障民事责任优先赔付,进而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落到实处,主要研究罚款罚金回拨制度和建立专项赔偿金的可行性,以及在推行上述机制时投服中心能够发挥的作用,通过制度整合,推进更好的法治。结论部分是对投服中心引领中小投资者保护模式的总结、反思与展望,归纳保护机构从私权利行使维护与私权利保护救济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全链条保护模式,中小投资者公权保护与私权利保护的衔接耦合才是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的核心要义。提出四方面建议:一是建立以投资者私权利保护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二是破除中小投资者权利救济的制度障碍;三是为中小投资者行权提供制度保障;四是探索投服中心的长足发展,以及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在其他领域推行适用的可尝试性。
李垒[6](2019)在《房地产经纪业的政府规制研究 ——以四川省南充市为例》文中提出房地产经纪业作为房地产业的重要一环,是沟通房地产供需市场的桥梁,贯穿于房地产开发、流通、消费各个环节,对于提高房地产市场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真实反映市场购买力和需求方向,引导和规范交易行为方面发挥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房地产经纪业在市场中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并不总是万能的,市场也会“失灵”。近年来,全国各地房地产经纪市场乱象频发,导致各类矛盾纠纷激增,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于老百姓来说,房屋是最基本的物质生产生活资料,如果在交易中出现风险,将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因此,房地产经纪业的发展需要政府规制这只“看得见的手”对市场进行干预,来保障市场向健康有序方向发展。但目前,对于房地产经纪业的政府规制依然还存在不少问题,导致治理效果并不理想。有鉴于此,加强房地产经纪业的政府规制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南充作为全国70个大中城市之一,房地产业发展快速,房地产交易火爆,其房地产经纪业发展及政府规制情况在全国具有一定代表性。本文选择南充作为研究对象,采取文献研究、调查研究、比较研究的方法,运用市场失灵和政府规制相关理论,首先梳理了我国房地产经纪业的政府规制发展历程和规制内容,指出了当前政府规制存在的问题。然后在分析南充市房地产经纪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研究了南充政府规制的历程、模式、成果及问题,并总结了国内外具有代表性的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模式,最后据此提出优化对策。研究表明,我国房地产经纪业的政府规制策略正从事前向事中事后转变,但法律建设滞后、监管机制不畅、规制力度不够严重影响了规制质效。具体到南充而言,虽然房地产经纪业在国家政策、城市发展以及行业自身发展等多层面的推动下发展迅速,但服务水平有限、职业化程度不够、社会认可度不高是现实状况,其背后是负外部性、信息不对称以及过度竞争等市场失灵的具体表现。而政府规制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存在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不畅、处罚力度不够、管理手段不足、自律组织发展较慢等问题。从成都、香港、美国的规制经验得出,健全法律法规是重要前提,强化市场整治是根本保障,建立信息平台是高效载体。针对南充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应健全房地产经纪业的法律体系,将明确政府角色定位、行业准入门槛以及行业主体责任作为重点;应规范和完善政府规制现有手段,从事前“备案”、事中“监管”、事后“处理”三个环节加强措施;应搭建网络信息平台,破除政府、行业、消费者之间的信息壁垒;应加快行业自律组织建设,由政府放权、协会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郭阳生[7](2019)在《资本市场开放、信息环境及其经济后果研究 ——基于沪港通的经验证据》文中研究指明2014年1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宣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互联互通机制(简称“沪港通”机制)正式启动,这是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完全实现可兑换情况下设计的跨境投资新模式,是资本市场开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对我国资本市场产生了深远影响。沪港通机制的实施,宏观视角方面,有利于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综合实力,提升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巩固上海和香港两大金融中心的地位,提高两地市场对海外投资者的吸引力;有利于拓宽境外人民币资金投资渠道,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微观视角方面,更多来自发达地区的国际投资者参与A股价格竞争,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改善投资者关系,深刻影响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因此,探讨沪港通政策的经济后果便成为了一个重要命题。然而,目前学术界对于此类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多是“只管一隅”的片面之举,缺乏“谋划全局”的系统性分析,沪港通机制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尚不清晰。基于此,本文试图为这方面的问题提供微观证据。本文首先结合新古典经济学理论、金融发展理论分析发展中国家实施资本市场开放的动因;其次,根据有效市场假说、投资者认知假说、流动性假说等现代资本市场理论,深入剖析资本市场开放的经济后果;再次,基于我国资本市场开放创新形式——沪港通机制,分析其特点及影响机理,并提出沪港通机制主要有两大政策效应:治理效应与信息效应;最后,根据沪港通所带来的政策效应,在代理理论与信息不对称理论框架下,从上市公司信息环境、融资约束、股价崩盘风险三个视角提出研究假设、进行检验,从而系统构建了沪港通政策经济后果的研究体系。具体来说,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研究并得到了相应的结论:第一,在新古典经济学、金融发展理论基础下解析发展中国家实行资本市场开放的缘由。首先,根据边际收益递减规律,发达国家资本充裕,资本边际产出较低,发展中国家资本匮乏,资本边际产出较高。在资本自由流动,没有管制的情况下,资本会从富裕的发达国家流向贫穷的发展中国家,从而促进发展中国家扩大投资,推动经济增长,而发达国家也获得了更高的投资收益。其次,金融抑制论认为,发展中国家的市场机制并不能得以充分发挥,存在金融机构形式单一、金融资产单调、金融活动管制过多、金融效率极低等现象。金融深化论旨在解除金融抑制,提升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其核心观点在于,经济发展与金融体制相互促进、相互制约,适当的金融改革有助于经济增长,使经济发展与金融深化形成良性循环。然而,发展中国家资本市场开放的实践并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在总结失败教训的基础上,金融约束论应运而生。该理论认为,资本市场开放不可能一夜间完成,政府应采取“金融约束”方式逐步过渡,金融约束并不是阻碍金融深化,是通过一组金融政策为银行和企业创造租金的方式促进金融深化。第二,从现代资本市场理论视角深入剖析资本市场开放对股票市场与实体经济两个方面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有效市场假说确立了现代资本市场理论的核心,其理论意义在于,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根本途径就是要解决股票价格形成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信息传递、信息解读、信息反馈等各个环节中出现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看,本文以上市公司信息环境作为实证研究的切入点符合有效市场假说的精髓。股票市场开放的另一功能是增强市场流动性。随着更多国际机构投资者的进入,相关标的股的成交量会明显增加,交易指令迅速执行,交易成本降低。股票流动性的提高,能够减少流动性风险溢价以及投资者报酬,进而降低公司股权资本成本,这就是流动性假说的核心内容。扩大全球关注度是股票市场开放的又一功能。投资者认知假说认为,资本市场开放必然会带来更多的海外投资者、更多的分析师跟踪以及媒体关注。因此,资本市场开放有利于提高标的公司的投资者认知度,扩大公司投资者基数,提升企业价值。另外,由于国际机构投资者的介入,以及行业监管更严,股票市场开放还能显着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第三,沪港通机制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开放形式,其政策效应赋予了更深刻的内涵。一方面,沪港通机制引入了大量来自发达地区的机构投资者,这些海外投资者或关注跟踪上市公司,或买入上市公司股票成为战略股东。他们往往拥有较成熟的投资理念,较强的投资者保护意识。为维护自身利益,避免侵占风险,他们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因而沪港通机制具有“治理效应”。另一方面,沪港通机制带来国际机构投资者的同时,会促进跨境服务需求增加。更多分析师跟踪标的上市公司,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约束管理层盈余管理动机,改善公司信息环境。同时,更多媒体关注、报道相关上市公司,提升公司信息透明度。因而,沪港通机制具有“信息效应”。第四,借助“沪港通”政策实施这一外生事件,从信息环境、融资约束、股价崩盘风险三个方面对资本市场开放的经济后果进行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本文根据有效市场假说,以信息环境作为实证研究的起点。以融资约束、股价崩盘风险作为检验沪港通政策经济后果的视角,其理论逻辑在于二者的影响因素均为代理冲突与信息不对称,而沪港通机制的政策效应也正体现如此。论文第三章利用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数据为研究样本,重点考察沪港通机制对上市公司信息环境的影响。文章以分析师预测行为作为信息环境的代理变量,研究发现,沪港通开通以后,标的公司分析师跟踪人数增加,预测精确度提高,预测分歧度降低。论文第四章基于信息不对称与代理冲突理论框架下,系统论证了沪港通机制对上市公司融资约束的影响,并考察信息环境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结果发现,相比于控制组公司,沪港通开通以后,处理组公司融资约束显着降低,并且这种效应在信息环境差的组更显着。影响机理研究表明,降低代理冲突是沪港通机制缓解融资约束的重要渠道;作用路径分析表明,沪港通机制有利于标的公司以较低的成本在资本市场中获得发展所需资金,增强股权融资额度,同时也改善了公司过度依赖债务资金的失衡融资结构,进而提升了融资效率。论文第五章同样基于信息不对称与代理冲突理论框架下,研究了沪港通机制对标的公司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并考察信息环境对二者关系的调节作用。结果发现,相比于控制组公司,沪港通开通以后,处理组公司股价崩盘风险显着下降,并且这种效应在信息环境差的组更显着。进一步分析表明,股票流动性增强是降低股价崩盘风险的重要路径,而沪港通机制并没有通过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来抑制股价崩盘风险。本文以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的核心内容——信息环境作为纽带,在研究过程中,文章立足会计学、财务学等本领域的学科基础,综合运用经济学、金融学、统计学等跨学科知识,系统构建了理论框架、严格推导了理论假设、深入剖析了影响机理、充分提供了实证证据、全面诠释了经济后果。具体来看,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本文借助“沪港通”试点这一准自然实验,采用PSM—DID模型,系统检验资本市场开放的经济后果,有效缓解了这一研究领域面临互为因果的内生性问题。具体来看,以同一国家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进行分析,控制了经济发展、制度环境、文化传统等遗漏变量带来的潜在偏误;此外,沪港通政策的启动给资本市场开放程度提供了一个外生冲击,排除了反向因果关系存在的可能;而且,逐步开放的试点机制天然地区分了实验组与控制组,自动规避了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测量误差。第二,本文基于“沪港通”这一政策事件,构造双重差分模型,探讨其对分析师预测行为、融资约束以及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揭示了资本市场开放传导到实体经济以及股票市场效率的作用机理,并且在内容上深化了分析师预测行为、融资约束、股价崩盘风险影响因素的研究链条,有效补足现有相关领域的文献体系;在方法上弱化了国际投资者持股对我国资本市场影响研究领域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同时,本文结论也为“外国机构投资者是蝗虫?”的争论提供了反驳证据。第三,国外有关资本市场开放的研究已经非常丰富,但对于世界上最大的新兴经济体——中国的经验证据仍相当匮乏。中国正在加速推行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亟需系统的理论体系指导其国际化进程。而沪港通机制作为我国股票市场开放的创新形式,必将对资本市场的改革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全面深入剖析沪港通的政策效果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本文结论揭示了沪港通机制传导到股票市场与实体经济的作用路径,为充分发挥沪港通机制的市场稳定功能、风险管理功能、信息改善功能、价值提升功能,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与实证支持,也为我国推动资本市场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政策启示。
龙稳全[8](2019)在《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投资银行作为证券市场最为重要的中介机构,是联系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的桥梁,在保证发行人质量、维护投资者信心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被称之为证券市场的“看门人”。但是,现实并非像田园诗般美好,近些年来,无论是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还是中国等新兴国家,都曾爆出因欺诈发行而导致投资者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之所以出现此情形的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投资银行未能履行勤勉义务。本文旨在通过对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本源进行梳理,探寻有关国家或地区在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实现机制、法律责任制度等方面先进成熟的经验,以此解决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存在的问题,促使我国投资银行能够最大限度地履行勤勉义务,既保护投资者利益,又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全文包括绪论、正文和结束语三部分,正文共分为五章。绪论从论文的选题背景与意义出发,详细介绍了目前国内外关于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研究现状,并以此为基础阐述论证的思路与方法、创新之处以及对我国具有的现实意义。正文从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基本理论、判断标准、实现机制、法律责任以及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演进、问题及完善等五方面进行论述。第一章重点阐述了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基本理论。目前,学界对投资银行勤勉义务性质的认识存在分歧,实质上投资银行勤勉义务乃是基于信义关系而产生,属于注意义务的范畴,是法律义务与道德义务的统一体。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产生的内在诱因在于投资银行商业机会的获取和规避自身风险的需要,其建立与金融危机的爆发密切相关,并在金融危机处置过程得到了完善。赋予投资银行勤勉义务是政治、经济、法律等多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既是有限政府的要求,也是用最低交易成本实现信息生产最真实完整的效应的使然,更是权利义务对等与平等原则的驱动。第二章探讨了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是衡量投资银行是否履行勤勉义务的尺度,在性质上是行为标准、普适性标准、抽象与具体的结合体,能够弥补投资银行行为规则的漏洞、明确投资银行行为边界以及合理区分投资银行与其他主体的责任。当前,主要存在“谨慎人”标准和“理性人”标准两种判断标准。前者适用于美国,后者则适用于美国以外的一些国家或地区,二者的产生与发展有着历史的必然。尽管两种判断标准内涵存在较大差别,但都兼具了原则性和灵活性,从而得以维护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第三章论述了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实现机制。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价值目标的实现需要一套相互制约和补充的制度。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实现机制的构建应当考虑内因与外因、激励与约束、成本与收益等因素,并以此可分为内部与外部实现机制、激励与约束实现机制等。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薪酬与晋升机制、声誉机制、看门人监督机制等激励机制在运转过程中,能够产生促进投资银行更加勤勉尽责的效应。投资银行的公共执行机制、私人执行机制、内部约束机制、发行承销费用支付机制、媒体监督机制等约束机制在运转过程中,能够起到约束投资银行避免机会主义行为的作用。但每一种具体机制自身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不足,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必须互相配合,才能发挥最佳效应。第四章研究了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法律制度价值实现的重要保证。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行为可能需承担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责任。目前,学界对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认识存在分歧,实际上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行为应构成侵权责任,并应合理区分投资银行与发行人、其他中介机构、投资银行从业人员之间的责任,同时投资银行可基于时效消灭、请求权人故意、因果关系不成立等因素进行抗辩。由于行政责任制度具有快捷、高效的特点,容易陷入路径依赖,行政处罚应强调处罚措施与违法行为的匹配性,遵循正当程序。只有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行为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才会追究刑事责任。第五章探讨了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演进、问题及完善。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主要经历了审批制、通道制、保荐制三个阶段。截至目前已建立了相对完整的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体系,但仍然存在着规制理念存在偏差且纠正不足、判断标准模糊且存在缺失、实现机制激励不足且制衡功能失效、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单一且责任分担失衡等问题。实际上,对于这些问题,证券市场相对发达的有关国家或地区都曾经历过,并且有着先进成熟的解决经验和措施。我国应在借鉴有关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和措施的基础上,通过重塑投资银行勤勉义务规制理念、重构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完善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实现机制,以及优化投资银行勤勉义务法律责任制度等对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进行完善。结束语是对全文内容进行了总结。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包含了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实现机制、法律责任等内容,每个具体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有效运转对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价值的实现有重要意义。我国应借鉴有关国家或地区的先进经验和措施,及时完善有关制度,促进投资银行积极履行勤勉义务,保证证券发行质量,为我国证券市场提供高质量的源流活水,这对我国证券市场和国民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戴了[9](2018)在《香港金融中心影响力分析 ——基于经济促进和金融辐射视角》文中研究说明香港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具有优质的金融基础设施和国际化的市场,但其经济存在着极大的不稳定性,尤其在九七亚洲金融危机后愈加明显。文章旨在分析香港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对经济促进的影响,并对目前的不足之处提出建议。香港的区域经济发展与内地的政治、经济历来息息相关。香港从贸易港起家,包括金融在内的服务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基础,后由于地缘政治原因发展了轻工业,但随着政治环境的宽松和产业结构的升级,制造业向外转移,再次成为以服务业为主导的小型经济体。目前,香港在国际金融中心的排名中有着稳定的位置。金融中心对于经济促进的影响既包括对内自身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也包括对外整个区域乃至国家的金融辐射作用,单纯地分析内部影响或者外部影响,皆难以全面地对其进行分析评估。有鉴于此,本文在分析中遵循了较为全面的思路:内部影响方面,通过产业耦合度以及产业对经济影响的路径,分析香港金融产业的高度集聚对于其经济的影响;外部影响方面,分析了金融辐射对于区域乃至国家经济增长的影响。切合以上分析思路,针对内部影响的分析主要围绕制造业和金融业之间的耦合关系和协调关系。当金融业和制造业耦合度高,资源能够达到高效配置,能够有效促进经济增长。相反,资源禀赋较低的配置则会降低经济的增长率乃至抑制经济的增长。分析香港金融产业和制造业的耦合关系,发现香港经济在80年代的高速增长得益于金融产业和制造业的高度耦合度,而伴随着内地的改革开放和资本缺口扩大,香港金融产业在九十年代高速发展。同时,香港制造业在高端化进程中受到内地低廉成本的冲击使得制造业迁移至内地,此消彼涨中金融产业和制造业的发展开始失衡。伴随着几次金融危机的冲击,香港经济增速相较于内地放缓,没能很好地分享改革开放的红利。在外部影响的分析方面,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通过金融辐射刺激内地经济增长,并通过金融辐射形成的关联以及进行对外直接投资(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以下简称OFDI)等手段补足内地资金短板。但是,伴随着我国国家性金融中心的崛起,当下香港的金融辐射能力明显受到影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影响力有所下降。不同的历史阶段中国家有不同的需求都表明,香港作为金融中心作用的转变不是偶然的。伴随着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香港迎来了新的机遇。在空心化的产业结构下,香港应更好地服务内地经济。虽然从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等金融业务的开展中,香港均在做出深度合作的努力。然而,香港与内地经济却存在脱钩的问题。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趋势中,在“一带一路”倡议、《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CEPA)、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外合作机制下,香港仍应探索加强服务内地经济的途径。
石娜娜[10](2018)在《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动因与实现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商品生产、对外贸易和商品流通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17年中国的制造业产量接近全世界的33%,产值规模居世界第一位;从2009年起至今,我国已经连续8年成为世界第一大商品出口国;2016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36万亿人民币,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我国已经成为名符其实的商品流通大国,但由于在国际上缺少独立自主的流通渠道,缺乏国际一流的流通企业,中国还并不算是商品流通强国,同发达国家比起来,中国的国际流通影响力太小。自2004年我国商品市场全面对外开放以来,世界知名零售企业纷至沓来,目前世界最大的零售企业绝大部分一落户中国,零售业已成为中国开放程度最高、竞争最激烈的行业。但是在国际化的大潮下,中国零售企业一直被动地接受国际竞争对手的挑战,而没有主动做出国际化的回应。自2001年我国正式实施“走出去”国家战略以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不断扩大。从2012年开始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一连续3年位列全球第三,2015年跃居世界第二。然而,与我国成为商品出口大国、对外直接投资大国和外资零售企业大量进入中国市场极不协调的是我国零售业“走出去”却明显滞后。从《2016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来看,截至到2016年末,我国的批发和零售业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为1691.7亿美元,只占当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总额13573.9亿美元的12.5%。2016年我国批发和零售业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为208.9亿美元,只占当年我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总额1961.5亿美元的10.7%。更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投资流量还是投资存量,目前我国零售业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中国香港和东盟地区,其他国家和地区很少。零售企业国际化始于二十世纪中后期,进入二十一世纪后,受益于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管制的放松,零售业向海外扩张进行跨国投资的步伐进一步加速,不但有发达国家更有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参与其中,跨国经营已经成为零售企业重要的经营战略之一,国际化一经日益成为全球零售领域的重要特征。根据德勤公司发布的《Global Powers of Retailing 2018》显示,2016财年“全球零售250强”企业中有168家企业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经营,国际化率为67.2%。国际知名的零售商沃尔玛和家乐福分别在29个和34个国家经营,其中沃尔玛在美国本土有5332个门店,还有6363个门店分布在亚洲、美洲、欧洲等海外市场,2016年净销售额4813.17亿美元,其中海外市场(不含山姆会员店)贡献了 1161.19亿美元,贡献率超过27%。2016年家乐福门店数量达到11935个,法国本土5539家,其余6396家分别分布于欧洲、亚洲、美洲的34个国家和地区,并贡献了年销售额766.45亿欧元的53.16%。可以说国际化是这些大型跨国零售企业取得成功乃至成为行业巨头的关键因素之一,沃尔玛更凭借其在全球布局获得可观收益,并连续多年稳居世界500强企业首位。2015年8月28日,国务院在《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已经中指出:必须推动我国从流通大国向流通强国转变,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此,必须构建开放融合的流通体系,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为此,要大力实施流通“走出去”战略。推动国内流通渠道向境外延伸,打造全球供应链体系。并鼓励流通企业与制造企业集群式“走出去”,促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同时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出去”,提升互联网信息服务国际化水平;要创建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服务“一带一路”倡议,促进国内外市场互联互通,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的流通网络。经受了本土零售国际化竞争的洗礼后,中国零售企业初步具备了“走出去”的资金、技术、管理、品牌等资源条件,“走出去”可以成为中国零售企业转型发展、开拓创新的主要方向。在世界经济全球化、流通产业国际化和世界产业控制权一经从制造环节向流通环节转移的大背景下,积极地推动中国零售企业“走出去”,形成中零售企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联动发展,是中国建立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中国零售业国际竞争力,提升中国国际分工地位,促进中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流通大国向流通强国转变,巩固我国经济在国际竞争中的国家竞争优势有重大意义,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本文将以中国零售业对外投资为研究对象,分析我国零售业“走出去”的重要性,深入研究跨国零售企业成功实现国际化的一般经验,综合采用文献研究法、数据统计分析法、实地考察法和案例分析法等研究方法,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系统探讨在当前独特的国情和特殊的历史时机下我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实现路径。首先从零售业“走出去”战略入手,分析我国零售业“走出去”的重要性。然后,借鉴国外经验,探讨我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实现路径。循此逻辑,按照“战略提出→国际经验比较→现状描述与案例分析→路径选择”的总体框架展开。文章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部分,包括第一、二章节,主要论述论文的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来源、研究方法、研究思路与框架、主要创新与不足之处,以及国内外的研究成果。第二部分是问题的提出,是论文的第三章,总结了“走出去”战略的提出、发展、演变和实施成果,以及当前我国零售业的发展状况,提出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必要性。第三部分,是论文的第四章,是国际经验比较,该部分以案例研究的形式,分析发达国家与亚洲发展中国家零售企业国际化的经验与教训。第四部分是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路径研究,包括第五、六、七、八章。第五章是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现状,以数据统计分析和案例研究结合的方式分析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状况,并分析中国零售业“走出去”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第六章,分析跨境电商在中国零售业“走出去”中的作用。第七章,“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比较优势研究。第八章,对接“一带一路”,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分析中国零售企业“走出去”的策略。
二、完善、发达的香港中介服务体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完善、发达的香港中介服务体系(论文提纲范文)
(1)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结构安排 |
1.5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的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湾区 |
2.1.2 湾区经济 |
2.1.3 高新技术产业 |
2.1.4 区域创新体系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创新理论 |
2.2.2 产业集群理论 |
2.2.3 国家竞争优势理论 |
第3章 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的现状与特征 |
3.1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与发展 |
3.1.1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 |
3.1.2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
3.2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的现状 |
3.3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的特征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构成及其特征 |
4.1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构成 |
4.1.1 人才培养体系 |
4.1.2 科技研发体系 |
4.1.3 成果转换体系 |
4.1.4 支持保障体系 |
4.1.5 政府调控体系 |
4.2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主要特征 |
4.2.1 大学参与实验室的管理 |
4.2.2 鼓励跨学科的合作研究 |
4.2.3 大学共建联合研究机构 |
4.2.4 高科技企业为大学提供实验室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运行机制 |
5.1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协同机制 |
5.1.1 国家实验室与企业协同创新 |
5.1.2 高校与企业协同创新 |
5.2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人才培养引进机制 |
5.2.1 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 |
5.2.2 创新人才的吸收引进 |
5.3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激励机制 |
5.3.1 推行股票期权激励 |
5.3.2 创新风险投资家激励 |
5.3.3 实施企业联盟机制激励 |
5.4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融资机制 |
5.4.1 天使投资者资金 |
5.4.2 商业银行资金 |
5.4.3 风险投资资金 |
5.4.4 政府对科技研发的投资 |
5.5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保障机制 |
5.5.1 创新法律的保障 |
5.5.2 创新政策的保障 |
5.5.3 创新环境的保障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运行效果与问题.. |
6.1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运行效果 |
6.1.1 提高高新技术科技创新产出水平 |
6.1.2 带动区域经济产出的增长 |
6.1.3 改善湾区的就业情况 |
6.2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 |
6.2.1 创新体系面临科研经费投入的制约 |
6.2.2 高科技出口限制政策冲击创新体系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运行的经验 |
7.1 推动高新技术产业产学研协同创新 |
7.2 发挥湾区政府协会区域协调功能 |
7.2.1 推进区域联合协作机制的建立 |
7.2.2 完善区域公共服务的供给 |
7.2.3 制定和规划湾区经济发展方案 |
7.3 构建高效专业的创新服务体系 |
7.3.1 建立专业的中介服务体系 |
7.3.2 拥有完善的交通网络 |
7.3.3 形成相关产业协同发展格局 |
7.4 营造多元化包容性的外部环境 |
7.4.1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
7.4.2 形成容忍失败的湾区文化 |
7.5 本章小结 |
第8章 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启示 |
8.1 中国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发展的目标和挑战 |
8.1.1 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背景与现状 |
8.1.2 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目标及其优势 |
8.1.3 构建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的挑战 |
8.2 对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建设的启示 |
8.2.1 加快建设基础设施,促进生产要素流动 |
8.2.2 大力培育引进人才,积极鼓励自主创业 |
8.2.3 建立区域协调机制,合理分配区域资源 |
8.2.4 构建协同创新体系,激发湾区创新活力 |
8.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全球—地方”视角下中国航空网络的空间演化与影响因素(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进展与评述 |
1.2.1 航空网络拓扑结构 |
1.2.2 中国对外航空关联研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目标与意义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1 航空网络空间结构 |
1.4.2 研究思路 |
1.4.3 研究内容 |
第2章 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 |
2.1 理论框架 |
2.1.1 基本内涵 |
2.1.2 空间结构 |
2.1.3 空间组织 |
2.2 航空网络构建 |
2.2.1 1-模网络构建 |
2.2.2 2-模网络构建 |
2.3 航空网络模型 |
2.3.1 航空网络拓扑统计指标 |
2.3.2 1-模网络节点多中心性评价 |
2.3.3 2-模网络节点多中心性评价 |
2.3.4 社团划分 |
2.3.5 首位联系 |
2.4 空间统计 |
2.4.1 位序—规模法则 |
2.4.2 变异系数 |
2.5 数据来源及处理 |
第3章 全球国际航空网络的空间演化复杂性 |
3.1 全球国际航空网络拓扑统计特性 |
3.1.1 国家尺度下全球航空网络的拓扑统计 |
3.1.2 城市尺度下全球航空网络的拓扑统计 |
3.2 全球航空节点中心性的空间演化 |
3.2.1 全球国家节点中心性 |
3.2.2 全球城市节点中心性 |
3.3 全球国际航空流等级性的空间演化 |
3.3.1 区域航空关联分析 |
3.3.2 国家航空关联分析 |
3.3.3 城市航空关联分析 |
3.4 全球国际航空流首位方向的空间演化 |
3.4.1 国家尺度下全球国际航空网络的首位联系 |
3.4.2 城市尺度下全球国际航空网络的首位联系 |
3.5 全球国际航空网络社团性的空间演化 |
3.5.1 国家尺度下全球国际航空网络的社团划分 |
3.5.2 城市尺度下全球国际航空网络的社团划分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国内航空网络的空间演化复杂性 |
4.1 中国国内航空网络拓扑统计特性 |
4.1.1 网络的规模演化 |
4.1.2 网络的广度与深度 |
4.1.3 网络的小世界性 |
4.1.4 网络的无标度特性 |
4.1.5 网络的等级层次性 |
4.2 国内航空网络节点中心性的空间演化 |
4.2.1 度中心性 |
4.2.2 加权度中心性 |
4.2.3 紧密度中心性 |
4.2.4 中介中心性 |
4.2.5 加权平均中心秩 |
4.3 国内航空流等级性的空间演化 |
4.3.1 航空网络整体关联演化 |
4.3.2 航空网络区域关联演化 |
4.3.3 航空关联的空间异质性 |
4.3.4 航空流的空间距离衰减特征 |
4.4 国内航空流首位方向的空间演化 |
4.4.1 首位联系的整体特征 |
4.4.2 首位联系的拓扑结构 |
4.4.3 首位联系的空间结构 |
4.5 国内航空网络社团性的空间演化 |
4.5.1 航空网络的模块度计算 |
4.5.2 航空网络的社团结构演化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国际航空网络的空间演化复杂性 |
5.1 中国国际航空网络拓扑统计特性 |
5.1.1 网络的规模演化 |
5.1.2 网络的广度与深度 |
5.1.3 网络的等级层析性 |
5.2 国际航空网络节点中心性的空间演化 |
5.2.1 度中心性 |
5.2.2 加权度中心性 |
5.2.3 紧密度中心性 |
5.2.4 中介中心性 |
5.3 国际航空流等级性的空间演化 |
5.3.1 对外航空关联演化 |
5.3.2 对外关联的空间异质性 |
5.4 国际航空流首位方向的空间演化 |
5.4.1 首位联系的整体特征 |
5.4.2 首位联系的空间结构 |
5.4.3 首位联系的拓扑结构 |
5.5 国际航空网络社团性的空间演化 |
5.5.1 航空网络的模块度计算 |
5.5.2 航空网络的社团结构演化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中国航空网络的影响因素分析 |
6.1 影响因素指标选取 |
6.2 研究设计与模型构建 |
6.3 回归结果分析 |
6.3.1 班次规模的影响因素分析 |
6.3.2 航线规模的影响因素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与讨论 |
7.1 主要结论 |
7.2 不足之处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3)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核心概念 |
三、文献述评 |
四、理论基础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生成 |
第一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及其内涵 |
一、何谓制度化精英主义 |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文化生态 |
第二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历史溯源 |
一、前制度化精英主义时期 |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萌发与成长 |
三、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成熟与定型 |
四、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形变与转型 |
五、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新发展 |
第三节 学术精英制度化与制度化学术精英 |
一、人才计划:制度化学术精英的“温床” |
二、多元互动:制度化学术精英的生成 |
三、被接受的制度化:学术精英与学术共同体 |
第二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概况与特征 |
第一节 “两院”院士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二节 “长江”“杰青”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三节 “四青”人才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四节 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整体概况与主要特征 |
一、整体概况 |
二、主要特征 |
第三章 政策驱动与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一节 经济增长与人才竞争 |
一、为经济增长而竞争 |
二、创新驱动与经济发展 |
三、政策激励与人才竞争 |
第二节 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
一、部分省级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
二、部分非省会中心城市人才政策的要义 |
三、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主要特征与革新空间 |
第三节 人才政策与学术精英流动 |
一、学术精英是人才政策的重要对象 |
二、人才政策势差客观存在 |
三、人才政策效力有弱化风险 |
第四章 锦标赛制与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一节 学术锦标赛与大学排名 |
一、大学为何参与学术锦标赛? |
二、大学如何提升大学排名? |
第二节 大学声誉竞争与学术精英流动 |
一、大学学术精英的市场需求度 |
二、大学竞争学术精英的策略 |
三、大学引才策略对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 |
第三节 学术精英竞赛型流动及其效益 |
一、学术精英学术流动的效益 |
二、学术精英行政调动的效益 |
三、竞赛型流动与学术精英发展 |
第五章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 |
第一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入大学的影响 |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四、小结 |
第二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出大学的影响 |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四、小结 |
第三节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的理论分析 |
一、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
二、学术精英吸收能力及其异质性 |
三、学术精英竞争性优势的可转移性 |
第六章 关于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反思 |
第一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 |
一、深化改革促进的高等教育自主化 |
二、快速发展推动的高等教育大众化与一流化 |
三、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及其形成 |
第二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特殊性 |
一、人才计划支配的学术精英流动 |
二、事业单位制异化的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三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一般性 |
一、世界一流大学运动与中外大学学术精英流动 |
二、加快推进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国际化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发表情况 |
后记 |
(4)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性及预期成果 |
1.5.1 创新性 |
1.5.2 预期成果 |
第2章 基本概念与基础理论 |
2.1 基本概念 |
2.1.1 工程建设项目 |
2.1.2 行政审批制度 |
2.1.3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
2.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理论 |
2.2.1 政府规制理论 |
2.2.2 政府流程再造理论 |
2.2.3 多规合一理论 |
第3章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情况概述 |
3.1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历史沿革 |
3.1.1 审批制度初创阶段(1949年——1983年) |
3.1.2 审批制度发展阶段(1984年——1989年) |
3.1.3 审批制度逐步完善阶段(1990年——2007年) |
3.1.4 审批制度不断优化阶段(2008年——2012年) |
3.1.5 审批制度改革起步阶段(2013年——2017年) |
3.1.6 审批制度改革加速深化阶段(2018年至今) |
3.2 2013 年以前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主要问题 |
第4章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现状分析 |
4.1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 |
4.1.1 制度框架建设 |
4.1.2 管理系统重构 |
4.1.3 审批流程再造 |
4.1.4 其他配套改革措施 |
4.1.5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北京模式” |
4.2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效 |
4.2.1 办事便利度提高,企业和公众获得感有所增强 |
4.2.2 责任规划师制度得以确立,开启公共参与新模式 |
4.2.3 简政放权力度加大,审批权力运行更加规范 |
4.2.4 审批流程得到重塑,审批效率显着提高 |
4.2.5 审批事项大幅精简,审批手续成本降低 |
4.2.6 典型案例 |
4.3 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1 相关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尚未健全,短期内难以取得突破 |
4.3.2 政府相关部门对深化改革的动力不足,积极性缺乏有效调动 |
4.3.3 市场主体和群众对改革的认可度不高,获得感不明显 |
4.3.4 审批流程再造还有优化的空间,管理方式转变不充分 |
4.3.5 审批全过程监督落实不到位,存在管理真空 |
4.4 目前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面临问题的原因分析 |
4.4.1 法律法规政策修订相对滞后,客观上延缓了改革进程 |
4.4.2 既定部门利益格局业已形成,导致深化改革的内生动力不足 |
4.4.3 既往审批思维和行为模式惯性存在,导致改革措施落实有偏差 |
4.4.4 当前违法失信成本偏低,导致改革成效打折扣 |
第5章 国内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实践及其经验启示 |
5.1 国内部分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变革及其经验 |
5.1.1 香港特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实践 |
5.1.2 厦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践 |
5.2 国外部分国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实践及其经验 |
5.2.1 英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实践 |
5.2.2 美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实践 |
5.3 国内外的实践经验对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启示 |
5.3.1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法律体系相对完善 |
5.3.2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处理比较得当 |
5.3.3 行政主体的组织架构和行为模式有差异 |
5.3.4 行政监管不缺位,对市场主体资质要求严格 |
5.3.5 信息化程度较高,努力打造电子政府 |
第6章 深化我国及北京市审批制度改革的策略与建议 |
6.1 我国审批制度改革演进模式 |
6.1.1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0 |
6.1.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X |
6.1.3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2.0 |
6.1.4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3.0 |
6.2 深化我国审批制度改革的路径及策略 |
6.2.1 正视不同国情差异,建立有中国特色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
6.2.2 注重制度框架顶层设计,“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改革相结合 |
6.2.3 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进一步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
6.2.4 实现“许可管理”向“信用管理”转变,拓展改革广度和深度 |
6.3 深化北京市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
6.3.1 健全审批制度框架,加快构建地方性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体系 |
6.3.2 完善市区两级审批管理体系,确保权责明晰、阳光高效 |
6.3.3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执政理念,让大众享受到改革成果 |
6.3.4 加快“多规合一”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 |
6.3.5 完善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机制,内外联动填补管理真空 |
结语 |
插图索引 |
表格索引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北京市通过土地公开交易市场取得土地开发权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2013年版) |
附录B 北京市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核准类项目,2013年版) |
附录C 北京市通过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备案类项目,2013年版) |
附录D 北京市社会投资房屋建筑类工程审批流程图(2018年版) |
附录E 北京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类工程审批流程图(2018年版) |
附录F 北京市市政交通线性工程审批流程图(2018年版) |
附录G 厦门市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图(2018年版)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5)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整理与既有研究评述 |
一、中小投资者保护的概念发展 |
二、投资者保护的法理发展 |
三、投资者保护的应然性与必然性 |
四、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研究 |
五、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水平落后 |
六、公权保护的不足与私权利保护的兴起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问题意识 |
一、研究目标与研究方法 |
二、拟解决的问题 |
三、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研究与概念厘定 |
第一节 中小投资者的范围界定 |
一、投资者与金融消费者之思辨 |
二、中小投资者概念界定 |
第二节 投资者私权利的概念与界定 |
一、私权利与公权力的界定 |
二、投资者私权利的特性 |
三、投资者私权利保护与证券市场法治理念契合 |
第三节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法理逻辑 |
一、中小投资者群体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中小投资者能力弱势导致利益最易受损 |
三、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缺失 |
第四节 公权力保护与对私权利的保护 |
一、行政保护评析 |
二、市场保护评析 |
三、司法保护评析 |
四、对私权利的内生性保护 |
第五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供给与重构 |
一、制度供给不足 |
二、制度重构 |
第二章 机构引领下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制度构建——兼论投服中心角色定位 |
第一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现实困境与难点 |
一、中小投资者缺乏私权利行使意识 |
二、中小投资者缺乏私权利行使能力与激励 |
第二节 机构引领下的私权利行使制度构建 |
一、机构引领下的私权行使意识与能力之养成 |
二、通过示范性行权实现事前保护 |
三、通过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实现事中保护 |
四、通过证券民事诉讼实现事后保护 |
五、通过机构引领破除私权利保护的制度障碍 |
第三节 中证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引领机构的研究 |
一、投服中心的性质与法律定位 |
二、公益性公司的特殊性质研究 |
三、公益性保护机构行为模式研究 |
四、公益性机构的独立性和社会监督 |
五、公益性公司激励机制研究 |
第四节 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效果验证 |
一、评价指标体系 |
二、保护效果实证检验 |
三、提升保护效果的反思与建议 |
第三章 域外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私权利保护模式与引领机构研究 |
第一节 美国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机构投资者服务公司主导的私权利行使 |
二、律师主导的私权利行使 |
三、非营利组织保护投资者权利 |
第二节 韩国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投资者保护机构PSPD成立背景与简介 |
二、PSPD行权方式方法 |
三、韩国股东积极主义评析 |
四、PSPD活动独立性保障 |
五、PSPD对中国投服中心的启发 |
第三节 台湾地区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两地投保机构的法律定位 |
二、台湾地区投保中心主要功能与运行机制 |
三、台湾地区投保中心制度检视与反思 |
四、对我国投服中心发展的启示 |
第四节 香港地区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研究 |
一、回复原状令 |
二、证券民事纠纷调解模式 |
三、落实民事赔偿责任优先 |
四、准司法机构维护市场秩序 |
五、对我国投服中心的借鉴 |
第四章 私权利保护的防御性机制——持股行权与公司治理 |
第一节 公司法意义上的股东积极主义 |
一、何为股东积极主义 |
二、我国践行股东积极主义对于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必要 |
第二节 中小投资者法定权利研究 |
一、中小投资者享有的法定私权利 |
二、公司法赋予的股东权利 |
三、证券法赋予的投资者权利 |
第三节 机构引领的行权研究 |
一、行权原则 |
二、行权方式 |
三、行权困难 |
四、投服中心选择性行权 |
五、机构引领行权的建议 |
第四节 推动中国中小投资者积极行权的思考 |
一、中小投资者充分知悉股东权利 |
二、敦促上市公司与中小投资者互动 |
三、为中小投资者行权创造条件 |
四、扩展引领机构行权保护范围 |
第五章 私权利保护的救济性机制——纠纷化解与民事诉讼 |
第一节 证券民事纠纷中的ADR |
一、ADR模式概述 |
二、证券纠纷调解模式 |
三、证券纠纷仲裁模式 |
四、先行赔付制度 |
五、我国现有ADR模式的短板及建议 |
第二节 证券欺诈纠纷民事诉讼 |
一、我国证券民事诉讼现状 |
二、投服中心推动证券民事诉讼实践 |
第三节 证券支持诉讼研究 |
一、从支持诉讼到证券支持诉讼 |
二、证券支持诉讼的实践难题与思考 |
三、现存证券支持诉讼模式借鉴 |
四、构建证券支持诉讼长效机制的建议 |
第四节 证券示范诉讼研究 |
一、示范诉讼机理研究 |
二、示范诉讼对证券民事诉讼的重要性 |
三、证券示范诉讼的域外参考 |
四、证券示范诉讼机制的构建 |
第五节 责任竞合时民事赔偿优先问题 |
一、责任竞合法理研究 |
二、民事责任优先理论 |
三、现行法律规范的制度安排和实践障碍 |
四、落实证券民事赔偿优先的建议 |
结论 机构引领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的总结与建议 |
一、机构引领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模式 |
二、完善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的制度建议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6)房地产经纪业的政府规制研究 ——以四川省南充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 选题背景 |
(二) 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综述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 文献评析 |
三、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和研究不足 |
(一) 本文可能的创新点 |
(二) 研究不足 |
第二章 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的概念及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一) 房地产经纪业 |
(二) 政府规制 |
(三) 房地产经纪业的政府规制 |
二、理论基础 |
(一) 市场失灵理论 |
(二) 政府规制理论 |
第三章 我国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的总体考察 |
一、我国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的发展历程 |
(一) 管制阶段(建国初期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前) |
(二) 放宽阶段(改革开放至1992年之前) |
(三) 发展阶段(1992年至今) |
二、我国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的主要内容 |
(一) 准入规制 |
(二) 价格规制 |
(三) 服务质量规制 |
三、我国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的突出问题 |
(一) 法律约束失之于松 |
(二) 规制主体失之于繁 |
(三) 监督力度失之于软 |
第四章 南充市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的地方实践 |
一、南充市房地产经纪业的现状分析 |
(一) 南充市房地产经纪业的发展环境 |
(二) 南充市房地产经纪业的发展现状 |
(三) 南充市房地产经纪业的发展问题 |
二、南充市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的发展历程 |
(一) 萌芽时期(1985年—1993年) |
(二) 起步时期(1994年—2001年) |
(三) 成长时期(2002年至今) |
三、南充市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的模式 |
(一) 南充市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的主体 |
(二) 南充市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的内容 |
四、南充市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的成果 |
(一) 政府的重视程度提升,规制力度成效明显 |
(二) 行业规范经营意识增强,服务水平提升明显 |
(三) 选择经纪服务意愿增强,消费需求增长明显 |
五、南充市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的问题分析 |
(一) 行业准入和退出规制不畅 |
(二) 行业乱象处罚力度不够 |
(三) 政府监督管理手段不足 |
(四) 行业自律组织发展较慢 |
第五章 国内外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
一、成都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经验 |
(一) 线上以强大的政府网络平台为依托,政府与市场形成发展合力 |
(二) 线下以强力的市场综合执法为手段,行业与市场形成良性互动 |
二、香港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经验 |
(一) 地产代理监管局 |
(二) 地产代理发牌制度 |
(三) 投诉调查制裁机制 |
三、美国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经验 |
(一) 完善的法律保障体系 |
(二) 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 |
(三) 成熟的行业自律组织 |
四、国内外房地产政府规制经验的启示 |
(一) 健全法律法规是重要前提 |
(二) 强化市场整治是根本保障 |
(三) 建立信息平台是高效载体 |
第六章 南充市房地产经纪业政府规制的优化对策 |
一、有法可依,健全房地产经纪业的法律体系 |
(一) 明确政府规制机构的角色定位 |
(二) 提高房地产经纪业的准入门槛 |
(三) 明确行业主体的法律责任 |
二、规制有方,规范房地产经纪业的市场行为 |
(一) 把好事前“备案”关 |
(二) 把好事中“监管”关 |
(三) 把好事后“处理”关 |
三、信息共享,创新房地产经纪业的规制手段 |
(一) 供需信息的壁垒被破除 |
(二) 行业信息的壁垒被破除 |
(三) 政府信息的壁垒被破除 |
四、自我规制,提高房地产经纪业的自律水平 |
(一) 政府要逐步向协会放权 |
(二) 协会要加快自身建设 |
(三) 协会要加强行业引导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资本市场开放、信息环境及其经济后果研究 ——基于沪港通的经验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三、研究内容与结构 |
第一章 制度背景与文献回顾 |
第一节 制度背景分析 |
一、中国为什么要扩大资本市场开放 |
二、我国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发展历程 |
三、“沪港通”试点机制的创新性及意义 |
第二节 资本市场开放的经济后果文献回顾 |
一、资本市场开放对股票市场影响的文献回顾 |
二、资本市场开放对实体经济影响的文献回顾 |
第三节 文献述评 |
第二章 资本市场开放经济后果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理论基础 |
一、信息不对称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市场分割理论 |
四、有效市场假说 |
第二节 资本市场开放的经济后果 |
一、资本市场开放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
二、资本市场开放对实体经济的影响 |
第三节 沪港通机制的政策效应:一个分析框架 |
一、沪港通政策效应的理论分析 |
二、沪港通对融资约束的影响 |
三、沪港通对股价崩盘风险的影响 |
四、沪港通政策效应的分析框架 |
第三章 资本市场开放与信息环境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分析师预测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
二、沪港通机制与分析师跟踪数量 |
三、沪港通机制与分析师预测精确度 |
四、沪港通机制与分析师预测分歧度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二、变量定义与计算 |
三、研究模型设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 |
二、多元回归分析 |
三、内生性问题 |
四、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资本市场开放、信息环境与融资约束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
一、融资约束的成因及影响因素分析 |
二、沪港通机制与融资约束 |
三、沪港通、信息环境与融资约束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二、变量定义及说明 |
三、研究模型设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与分析 |
一、描述性分析 |
二、多元回归分析 |
三、内生性问题 |
四、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拓展性研究 |
一、沪港通机制缓解融资约束的其他机理分析:降低代理冲突 |
二、沪港通机制缓解融资约束的路径分析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资本市场开放、信息环境与股价崩盘风险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一、股价崩盘风险成因及影响因素分析 |
二、沪港通机制与股价崩盘风险 |
三、沪港通、信息环境与股价崩盘风险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二、变量定义与计算 |
三、研究模型设计 |
第四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
二、多元回归分析 |
三、安慰剂检验 |
四、稳健性测试 |
第五节 进一步分析 |
一、沪港通、流动性水平与股价崩盘风险 |
二、沪港通、治理水平与股价崩盘风险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研究总结 |
一、主要研究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三、研究创新与不足 |
四、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绪论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研究综述 |
三、论证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之处与不足 |
第一章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性质、内涵与内容 |
一、投资银行勤勉义务性质辨析 |
二、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内涵剖析 |
三、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内容探讨 |
第二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产生与反思 |
一、投资银行勤勉义务产生的背景 |
二、投资银行履行勤勉义务的内在诱因 |
三、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反思 |
第三节 赋予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理论阐释 |
一、赋予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政治学基础 |
二、赋予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法律经济分析 |
三、赋予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法理支持 |
四、赋予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理论间的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判断标准 |
第一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本质与作用 |
一、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本质探源 |
二、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作用解析 |
第二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分类及评析 |
一、“谨慎人”标准的内涵界定、作用分析及形成探因 |
二、“理性人”标准的内涵界定、作用分析及形成探因 |
第三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的比较分析 |
一、“谨慎人”标准在理念层次上高于“理性人”标准 |
二、英美及我国香港特区的判断标准较德日更有利于投资者保护 |
三、不同国家或地区相同事项勤勉尽责要求程度不一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的实现机制 |
第一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实现机制的分类与构建 |
一、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实现机制构建的考量因素论析 |
二、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实现机制的分类及内容构成 |
第二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激励机制的运转及效应分析 |
一、投资银行薪酬与晋升机制的运转及绑定效应 |
二、投资银行声誉机制的运转及标签效应 |
三、看门人监督机制的运转及竞争效应 |
第三节 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约束机制的运转及作用分析 |
一、公共执行机制的运转及监管作用 |
二、私人执行机制的运转及威慑作用 |
三、投资银行内部约束机制的运转及控制作用 |
四、发行承销费用支付机制的运转及预防作用 |
五、媒体监督机制的运转及监督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法律责任 |
第一节 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民事责任 |
一、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民事责任的性质与归责 |
二、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
三、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
四、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民事责任分配 |
第二节 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行政责任 |
一、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行政责任类型及构成要件 |
二、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行政责任的比较分析 |
第三节 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的刑事责任 |
一、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刑事责任与构成要件 |
二、投资银行违反勤勉义务刑事责任的比较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演进、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演进 |
一、审批制下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建立与缺陷 |
二、通道制下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发展与不足 |
三、保荐制下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形成与成效 |
第二节 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投资银行勤勉义务规制理念存在偏差且纠正不足 |
二、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模糊且存在缺失 |
三、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实现机制激励不足且制衡功能失效 |
四、投资银行勤勉义务法律责任追究机制单一且责任分担失衡 |
第三节 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制度的完善 |
一、重塑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规制理念 |
二、重构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判断标准 |
三、完善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实现机制 |
四、优化我国投资银行勤勉义务法律责任制度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博士在学期间科研成果 |
(9)香港金融中心影响力分析 ——基于经济促进和金融辐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的方法 |
1.4 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
1.5 主要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第2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 国外文献综述 |
2.1.1 金融中心形成的理论 |
2.1.2 金融中心评判标准 |
2.1.3 金融集聚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理论 |
2.1.4 金融外溢的理论 |
2.2 国内文献综述 |
2.2.1 金融中心成长的理论 |
2.2.2 金融中心评估指标体系 |
2.2.3 金融产业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理论 |
2.2.4 金融发展和金融辐射效应的理论 第3章 金融中心发展与经济增长的理论框架 |
3.1 金融中心发展 |
3.1.1 金融中心形成及发展 |
3.1.2 金融聚集和金融辐射的关系 |
3.1.3 金融发展和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 |
3.2 金融中心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
3.2.1 金融中心发展与经济的关系 |
3.2.2 金融与产业“耦合”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路径 |
3.2.3 金融体系对产业水平、经济增长的传导路径 第4章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对其经济的影响 |
4.1 香港及其他各大金融中心演变路径 |
4.1.1 香港 |
4.1.2 其他各大金融中心 |
4.1.3 各大金融中心发展路径比较的启示 |
4.2 香港金融体系与产业协调度的影响 |
4.2.1 模型设计 |
4.2.2 实证分析 |
4.2.3 金融体系与产业协调度的影响的实证分析结果 |
4.3 香港体系结构对产业水平、经济增长的影响 |
4.3.1 模型设计 |
4.3.2 实证分析 |
4.3.3 体系结构对产业水平、经济增长的影响实证分析结果 第5章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对内地经济增长的影响 |
5.1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对内地金融辐射效应的分析框架 |
5.1.1 香港通过对外直接投资(OFDI)对内地经济的影响机制 |
5.1.2 香港通过金融辐射对内地经济的影响机制 |
5.1.3 香港金融辐射效应的影响因素 |
5.2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对内地金融辐射效应测算 |
5.2.1 模型设计 |
5.2.2 测算分析 |
5.2.3 金融中心的金融辐射效应测算 |
5.3 香港对外直接投资、金融辐射效应对内地经济增长的影响 |
5.3.1 模型设计 |
5.3.2 香港对外直接投资、金融辐射效应对内地经济影响的实证分析 |
5.3.3 国家性金融中心崛起影响的分析 |
5.3.4 结论及启示 第6章 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发展的政策建议 |
6.1 香港金融中心面临的挑战 |
6.1.1 香港转口贸易职能弱化 |
6.1.2 资本中介角色的弱化 |
6.1.3 面对我国内地经济崛起被边缘化 |
6.2 香港金融中心的机遇 |
6.2.1 服务人民币国际化,构建离岸人民币金融中心 |
6.2.2 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扩大“一带一路”国家金融服务广度 |
6.2.3 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利用金融科技优势促进区域协同创新 |
6.3 香港金融中心发展建议 |
6.3.1 利用政策过渡区域,构建新型互补关系 |
6.3.2 重新定位香港国际金融中心,扮演新角色 |
6.3.3 特区政府主动作为,加强与内地的合作机制创新 第7章 结论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研究拓展方向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10)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动因与实现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理论来源 |
1.2.1 垄断优势论 |
1.2.2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 |
1.2.3 内部化理论 |
1.2.4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
1.2.5 价值链理论 |
1.2.6 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目的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的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5 本文的创新和不足 |
1.5.1 本文的创新 |
1.5.2 难点和不足 |
第2章 零售业国际化的研究综述 |
2.1 国外零售业国际化的相关研究综述 |
2.1.1 零售业国际化的内涵 |
2.1.2 零售业国际化的动机 |
2.1.3 零售业国际化的区位选择 |
2.1.4 零售业国际化的进入方式 |
2.1.5 零售业的标准化与本土化 |
2.1.6 零售业国际化的撤资 |
2.2 国内零售业国际化的相关研究综述 |
2.2.1 “走出去”战略 |
2.2.2 国内流通产业的地位和贡献 |
2.2.3 国内学者对零售业国际化的研究 |
2.2.4 中国零售业的“走出去” |
2.3 文献述评 |
第3章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现状 |
3.1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概况 |
3.1.1 中国零售业的对外直接投资情况 |
3.1.2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空间分布情况 |
3.1.3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市场主体情况 |
3.1.4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成功案例数量少 |
3.2 中国零售企业“走出去”的案例分析 |
3.2.1 国美进军香港 |
3.2.2 苏宁的国际化 |
3.2.3 阿里巴巴的全球化 |
3.3 零售业“走出去”的影响因素 |
3.3.1 零售业“走出去”的宏观影响因素 |
3.3.2 零售业“走出去”的微观影响因素 |
3.4 零售业“走出去”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3.4.1 变量选择 |
3.4.2 模型设计 |
3.4.3 实证结果及其解释 |
3.5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3.5.1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面临的机遇 |
3.5.2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面临的挑战 |
3.6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缓慢的原因分析 |
3.6.1 中国零售企业竞争力弱 |
3.6.2 中国零售企业品牌影响力小 |
3.6.3 中国零售企业缺乏国际经验 |
3.6.4 中国零售企业承担汇率风险能力差 |
3.6.5 中国零售企业“走出去”的政府支持少 |
第4章 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的零售国际化经验 |
4.1 全球零售业的发展情况和国际化状况 |
4.1.1 全球零售业的总体发展情况 |
4.1.2 零售商的市场主导能力 |
4.1.3 发达国家跨国零售企业的主导地位 |
4.1.4 发展中国家零售业的总体发展情况 |
4.1.5 零售业的业态创新和多样化 |
4.1.6 零售业的经营国际化 |
4.1.7 零售业的零售数字化 |
4.2 发达国家的零售国际化 |
4.2.1 美国的零售国际化 |
4.2.2 欧洲的零售国际化 |
4.2.3 日本的零售国际化 |
4.2.4 发达国家零售企业国际化的一般经验 |
4.3 发展中国家的零售国际化-以泰国为例 |
4.3.1 发展中国家零售国际化的一般情况 |
4.3.2 泰国零售业的国际化 |
4.3.3 卜蜂莲花的国际化 |
4.3.4 卜蜂莲花在华扩张历程 |
第5章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动因分析 |
5.1 “走出去”战略 |
5.1.1 “走出去”的内涵 |
5.1.2 “走出去”战略的提出和发展 |
5.1.3 “走出去”的概况 |
5.2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动因-宏观视角 |
5.2.1 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宏观背景 |
5.2.2 顺应对外经济的发展规律 |
5.2.3 构建自主流通网络的重要手段 |
5.2.4 价值链升级的外部驱动 |
5.2.5 内外贸一体化的内部推动 |
5.2.6 有利于缓和中美贸易摩擦 |
5.2.7 有助于供给侧改革顺利实施 |
5.2.8 实现流通大国向流通强国转变的客观要求 |
5.2.9 促进我国文化输出,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
5.3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动因-微观视角 |
5.3.1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推动因素 |
5.3.2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拉动因素 |
5.3.3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便利化因素 |
第6章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创新途径:跨境电商 |
6.1 跨境电子商务 |
6.1.1 跨境电子商务的涵义 |
6.1.2 跨境网络零售 |
6.2 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 |
6.2.1 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环境 |
6.2.2 中国跨境电商的发展状况 |
6.3 跨境电商与传统零售的区别 |
6.3.1 跨境电商具有跨地域性 |
6.3.2 跨境电商信息传播速度快 |
6.3.3 跨境电商以大数据为基础 |
6.3.4 跨境电商的成本结构不同 |
6.3.5 跨境电商的客户体验不同 |
6.4 跨境电商是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新途径 |
6.5 中国发展跨境电商的SWOT分析 |
6.5.1 中国发展跨境电商的优势 |
6.5.2 中国发展跨境电商的劣势 |
6.5.3 中国发展跨境电商的机遇 |
6.5.4 中国发展跨境电商的挑战 |
6.6 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实现路径 |
6.6.1 国家参与和政策支持 |
6.6.2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
6.6.3 多种手段改善网购体验 |
6.6.4 改进物流效率 |
6.6.5 巩固制造业基石 |
6.6.6 不遗余力地推行人民币国际化 |
第7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比较优势 |
7.1 “一带一路”倡议 |
7.1.1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 |
7.1.2 “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内容 |
7.2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比较优势 |
7.2.1 相对于发达国家零售业的比较优势 |
7.2.2 相对于发展中国家零售业的比较优势 |
7.2.3 零售业相对于第二产业的比较优势 |
7.2.4 相对于其他地区“一带一路”给零售业带来的比较优势 |
第8章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实现路径 |
8.1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时机选择 |
8.1.1 零售企业具备“走出去”能力的时机 |
8.1.2 进入目标国际市场的有利时机 |
8.2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区位选择 |
8.2.1 中亚五国 |
8.2.2 东南亚十一国 |
8.2.3 南亚八国 |
8.2.4 独联体七国 |
8.2.5 中东欧及南欧十八国 |
8.2.6 南太平洋国家: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
8.2.7 西亚北非国家和蒙古 |
8.3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进入方式选择 |
8.3.1 中亚国家的进入方式 |
8.3.2 东南亚国家的进入方式 |
8.3.3 印度的进入方式 |
8.3.4 独联体国家的进入方式 |
8.3.5 澳大利亚的进入方式 |
8.4 “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业态选择 |
8.5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标准化与本土化战略 |
8.6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支撑体系 |
8.6.1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宏观层面的支撑体系 |
8.6.2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中观层面的支撑体系 |
8.6.3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微观基础改造 |
第9章 研究结论和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1.1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必要性 |
9.1.2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可行性 |
9.1.3 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实现路径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四、完善、发达的香港中介服务体系(论文参考文献)
- [1]美国旧金山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创新体系研究[D]. 刘欣博. 吉林大学, 2020(08)
- [2]“全球—地方”视角下中国航空网络的空间演化与影响因素[D]. 牛彩澄.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0)
- [3]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D]. 郭书剑.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3)
- [4]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研究[D]. 刘军. 清华大学, 2019(01)
- [5]中国证券市场中小投资者私权利保护研究 ——以投服中心为研究视角[D]. 陈冲.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6]房地产经纪业的政府规制研究 ——以四川省南充市为例[D]. 李垒. 西华师范大学, 2019(01)
- [7]资本市场开放、信息环境及其经济后果研究 ——基于沪港通的经验证据[D]. 郭阳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8)
- [8]投资银行勤勉义务研究[D]. 龙稳全. 厦门大学, 2019(12)
- [9]香港金融中心影响力分析 ——基于经济促进和金融辐射视角[D]. 戴了. 辽宁大学, 2018(05)
- [10]中国零售业“走出去”的动因与实现路径研究[D]. 石娜娜.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