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环保》第22卷(2001年1-6期)总目次(论文文献综述)
郝东升[1](2021)在《山西沦陷区教育研究》文中提出1931年日本侵略中国东北,继而蚕食华北,1937年7月7日以炮轰宛平县城和进攻卢沟桥为标志发动全面侵华战争,日本依靠军事上的优势,迅速占据了中国东南沿海及华北、华中、华南的大片领土。然而,军事占领并不能从根本上稳固其殖民统治,为了向侵华日军提供稳固的后方基地,日军在各占领区组建伪政府,实施“以华治华”,而沦陷区教育作为配合日伪政府强化其统治的一项重要措施,与直接的屠杀和劫掠政策截然不同,它的根本目的是泯灭中国人民的民族意识和国家观念,用军国主义文化取代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使中国永远沦为日本侵略者的殖民地。一般而言,日伪政府管理下的教育大致分三种不同形式的教育,即奴化教育、教会教育与日本居留民教育。所谓奴化教育,是以日本政府在中国台湾、朝鲜及中国东北实施殖民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推行的一种以削弱中国人民抵抗意志,养成“顺民”的教育。教育政策的制定、教材的篡改,均以稳固统治,削弱中国人民的抗战意志为目的。从殖民教育的本质而言,培养愚民是殖民教育的根本目的,但自辛亥革命以来,中国历届政府积极推动义务教育,中国民众的知识普及率已有很大提高,而山西省尤为显着。对此,日本政府亦有着清醒地认识:愚民教育已不能适应占领区的统治需要,欲想对受过中等以上教育的知识分子及成年人实施奴化教育,难度颇大。如能从儿童教育入手,经过数十年的教育,有可能弱化并消弭中国人民的抵抗意志。为此,日伪政府积极检定和培训教师,开办小学,恢复小学教育。日军宣抚班和日本宗教团体在日占领区设立日语学校,招收学生,推广日语,从而培养了一大批能够熟练掌握日语的学生,进一步强化了日军对各占领区的殖民统治。近代以来,传教士跟随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而渗透于中国内地,教会学校亦在传教士的积极努力下得以萌芽和发展,并发展成为近代中国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抗战爆发后,日军凭借其军事优势,迅速占领了中国的大片领土,如何在其占领区内推行殖民教育,日本政府在鼓励创办日语学校、篡改教科书的同时,亦对当地既有的教会学校加以改造。以山西沦陷区而论,日伪政府对教会学校政策演变主要分为两个时期:一是太平洋战争前,对已经存在的教会学校,日本政府以殖民主义特有的排他性原则,劝告其自行关闭或接受改造,令其严格遵照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修正私立学校规程》办学,以尽可能地减弱西方国家对沦陷区教育的影响力。二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对于德意系教会学校,日本政府限制其发展;对于英美系教会学校强令其关停。日本政府正是依靠这种手段,逐渐实现了其对占领区内教会学校的控制。居留民教育是日本政府对其国外移民的一种教育。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随侵华日军涌入中国的日本居留民人口激增,使得居留民教育成为现实的需要。为适应“总力战”需要,日本政府对在外居留民的教育制度、教学内容进行修改,强化军国民动员体制。为使日本居留民子弟迅速适应山西占领区的环境,日本人学校增加占领区的游学及占领区知识的传授,从而为长期占领中国培养“优秀”的统治者。这使得看似孤立的居留民教育,成为沦陷区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上述三种教育中,居留民学校主要从事于日本居留民子弟的教育,涉及的人数有限,且是一种相对封闭的教育。教会学校遭日伪政府的督饬改造或关停,对于沦陷区教育的影响力微乎其微。奴化教育是三种教育中,覆盖人数最多,日伪政府投入人力、物力最多的教育,但受日军统治不稳定的影响,奴化教育实施的时间长短不一,未能培养成日本殖民统治所需的大量“顺民”。
Olena Shyian(奥莲娜·夕洋)[2](2020)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中乌旅游合作潜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沿途许多国家充分利用与中国合作的机会,来促进本国经济、文化乃至旅游业发展。乌克兰作为欧洲最大的国家(俄罗斯大部分土地领域在亚洲),也是最早响应倡议的国家之一,且作为中国的战略合作伙伴,参与“一带一路”倡议战略合作的程度如何?特别是在“一带一路”倡议战略背景下,乌克兰和中国之间旅游合作的现状如何,取得什么进展,今后双方合作是否具有发展的潜力?这些构成了本文研究的主要问题。有关理论思考方面,本文对国内外区域旅游合作、国际旅游合作以及中乌旅游合作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认为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已成为发展趋势,而旅游业的外向性、关联性和国际性使其具有很强的跨境性,国际及区域旅游合作符合当前发展形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旅游合作,既遵循国际旅游合作的相关规律,也要符合好区域旅游合作的相关要求。在实证分析方面,本文研究了中国和乌克兰旅游业发展以及中乌旅游业合作的现状,利用德尔菲法确定中乌旅游合作领域、合作主体、合作模式和机制方面的主要影响因素,利用因子分析法对中国和乌克兰2007年至2018年涉及旅游发展潜力因素指标的统计资料进行了因子分析和主成分分析,得出了当前中国和乌克兰旅游业发展潜力都处于上升期,双方旅游合作也具有较好的发展潜力。在充分讨论乌克兰与中国旅游合作存在的有关现实问题的基础上,本文就乌克兰和中国在旅游合作的领域和内容、方式和模式以及机制和路径等方面进行了研究分析,并对进一步促进中乌旅游合作的具体实施内容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以期为“一带一路”国际旅游合作提供一些有益的经验。
于菁竹[3](2020)在《丹寨、榕江苗族蜡染的风格变迁与审美转型》文中研究说明苗族是诞生于中国大地上的古老民族,苗族先民是中华早期文明的重要建构者,在长途迁徙、地理隔绝的分散发展中,形成了肇始悠远、同源殊貌的支系文化,也育成了枝脉宏繁、造诣精湛的染织服饰体系。丹寨、榕江苗族蜡染在集体创作、综合功能、稳定传承的传统村落生态中,沉淀着中国造型艺术滥觞时期的吉光片羽,也凝缩着苗族人民的历史记忆、世界认知、情感希冀,其传统纹样符号既是管窥苗族精神世界的窗口,也是蠡测中国早期文化的活态样本。同时,两地蜡染艺术以蓝白画缋的灵活性、物质工艺的可塑性、文化反馈的快捷性,不仅成为苗族人生活情境、艺术思维、审美心理变迁的显像板;在民族村落旅游化、文化遗产资源化、东方文化自信心提升的时代场景下,也成为各界话语、观念纠缠发酵的折射镜。而就其艺术本体而言,丹寨、榕江苗族蜡染拥有丰富的纹样、独特的风格与强烈的感染力,在艺术品收藏、商品化转型、产业化开发方面是黔东南乃至贵州蜡染界的典型,就其艺术、审美特征进行深描对中国民族民间艺术研究的完善、优秀传统文化的可持续性发展都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以风格类型归纳为前提、以图像学分析为主线,结合田野、文献资料,借助美术学、人类学、考古学的理论及成果,对两地苗族蜡染风格形成的历史文化契机与创作思维进行推溯;在此基础上使用美学、审美人类学方法,对丹寨、榕江苗族蜡染的传统风格进行审美分析。以现存蜡染资料中不同风格出现的时间顺序为线索,将两地苗族蜡染的风格嬗变置于原始符号、巫术艺术、古典艺术、现代设计的演化场域中,展现出蜡染纹样从记事性、象征性、装饰性到再现性、表现性、叙事性的发展进程,也展示出其创作方法从集体传承到个体创新、审美意识从朦胧混一到清晰独立、造物理念从权宜谋生到追求品质、民族特征表达从模糊懵懂到积极强化的发展轨迹。首先,丹寨、榕江苗族蜡染的抽象几何纹样共同拥有单元拼合、相似互渗的造型方式,以及记事符号与装饰艺术、表意功能与审美功能混沌合一的特征,体现出人类艺术幼年时期的创作思维。二者拥有的一系列固定符号、纹样,如榕江蜡染中的太阳纹、卍字纹、正交布局、四鸟朝日,以及丹寨蜡染中的“窝妥纹”、“归宗纹样”,都与中国新石器时代至秦汉时期的太阳崇拜符号、时空概念、历法图式具有造型上的连续性。而在苗族文化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这些图式的原意逐渐被替换成与苗族祖先情感、迁徙记忆、宗教信仰、现世民俗相关的内容,古人在观察自然中形成的记录时空规律、生存智慧的几何图式也沉淀为装饰纹样的基本构图规律和风格定式,使由太阳形象带来的光华烨烨的线条成为榕江蜡染的基本装饰,而精密严谨的螺旋纹也是丹寨蜡染中的永恒主题。就两地蜡染的具象部分来看,榕江蜡染以古拙的动物纹见长,其中摆贝型苗族的蜡染纹样中保存着大量我国先秦时期动物纹的造型方式,不仅龙、鸟纹的造型与商周时期的青铜纹饰惊人地吻合,蛙虫纹的造型思维也与古黾字的概念高度相似。作为中国初民艺术大传统的遗存或后裔,这种时空遥远的风格给人以荒远、古怪、陌生的审美印象。同时,苗族原始巫术思维中敬畏合一的心理,使之对神圣动物抱有崇高和恐惧一体两面的情感,使动物纹的塑造呈现狰狞、诡谲的“原始丑”特征,流露出狞厉的丑美。此外,作为鼓藏节祭祖仪仗的蜡染幡旗是摆贝型苗族蜡染中最为精彩的类型,而祭祀仪式神圣、雄壮、肃穆的氛围也造就了摆贝型蜡染独特的审美场域和文化价值。然而,厚重的文化背景、狞厉的视觉体验也使摆贝型蜡染的审美特征趋于深邃、艰奥,与现代人的日常审美习惯相去甚远,以至于难以在现代的苗族村落生活中继续存续,在民间创作喜好日趋纤柔、世俗化的当下,摆贝型蜡染的传统风格正面临消散的危险。与正在淡出民间的摆贝型传统风格相比,丹寨蜡染中丰富的花鸟纹饰是生命力旺盛的后起之秀,其出现得益于白领苗对汉族古典花鸟艺术以及近现代染织品纹样的学习与本土化改造,呈现出鲜明的早、中、后三期阶段性风格。丹寨蜡染中最古老的鸟纹和植物纹带有与榕江蜡染相似的原始风格,清代黔东南生苗区开辟之后,以汉族服饰及蓝印花布为载体的汉族花鸟纹样传入苗疆,使白领苗习得了花鸟纹样并作为日用传统;而至近现代染织设计中的花草纹样被白领苗接受之时,丹寨花鸟蜡染已基本完成了从图案性到绘画性转型。与此相伴,白领苗的审美思维跳出了巫术性、功能性的局限,而转向对日常生活、优美事物的欣赏;丹寨蜡染的艺术语言中也出现了写实性的再现方式、模仿软笔绘画的自律线条,以及景、境的物象组织意识。这种效仿专业艺术、跟随流行趋势、接近大众审美的风格在当前拥有巨大的民间创作热情,也奠定了丹寨蜡染在产业化转型过程中较高的艺术起点。改革开放以来,丹寨、榕江的苗族蜡染走上了商品化、产业化的道路,两地蜡染纹样的先天禀赋及两县产业环境的后天资源也使两地蜡染风格的发展、存续呈现出不同的发展路径。丹寨蜡染产业起步早、影响大,借助邻近行政中心的地理优势,吸引了高水平的外来资本、设计人才及合作机会,颇具规模的地区产业集群不仅使丹寨本土的传统蜡染纹样良好地传承、衍生,也使丹寨成为各地蜡染风格的熔炉,并大量吸纳了榕江蜡染风格为己用。而榕江县的本地蜡染产业薄弱,因此对传统蜡染风格进行了简易化、情景化的改造,并随着蜡娘外出打工、产品异地销售形成了在黔东南地区广泛传播并被大量模仿的“普世风格”。在黔东南区域经济文化一体化的发展进程中,丹寨、榕江的苗族蜡染形成了水乳交融的连理整体,共同以苗族文化、传统工艺的身份面对着外部世界的价值赋义。当前,蜡染产品涵盖了艺术品、服装、软装、文创产品等多种形态,民族旅游和休闲体验则形成了苗族蜡染文化叙事的两条基本脉络:一方面,在民族旅游的凝视下,苗族传统文化中乡村性、原始性、异质性的部分被提炼成一系列特定的视觉符号,如盛装人物、民俗场景、铜鼓、牛角、蝴蝶妈妈、锦鸡舞之类,成为丹寨、榕江蜡染绘画的新题材,也催生了蜡染创作中叙事化、奇观化、浪漫化的手法。另一方面,作为拥有丰富内在结构的物质文化门类,丹寨、榕江的蜡染艺术不再仅仅作为苗族文化的子集,而是以独立的姿态,在后现代生活美学、自然美学以及东方休闲美学、造物伦理、社会效应的视角下,令物质材料、工艺流程、生活方式、创作主体等每一个侧面都获得审美意义,使蜡染艺术的审美范围从对纹样的欣赏扩展到了对整个文化生态的理解与崇尚。
陈应珍[4](2019)在《福建省宪研究》文中指出福建在中国近代的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作为最早开放的省份之一,它最早接触到西方的思想文化,并在救亡图强的洋务运动及与辛亥革命并寿的广州黄花岗起义中均有非常卓越的表现。在20世纪20年代的省宪自治运动中,它在复杂、惨烈的军阀混战背景下,仍然不放弃对立宪政治的追求,并完成了省宪的制定。虽然福建省宪一经颁布即遭废止,但其中所承载的思想、价值值得我们去挖掘和发现,它所映射的中国在省制乃至建国道路上的艰难选择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本文立足于福建省宪的探索,试图揭示出其立废曲折历程中折射出的核心问题。论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为省宪运动的发生。该章旨在展示省宪运动发生的宏观背景,描绘省宪运动在各省的运行状况。省宪运动的发生背景首先是地方主义的兴起与发展。由于镇压太平天国以及推行新政等方面的需要,地方主义在清末逐步形成,主要表现为督抚权力的扩张、地方绅权的升高及谘议局的设立。清末既已形成的地方主义助成了辛亥革命的成功,革命运动本身也助成了地方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时至民国初年,“地方主义”一词开始流行。省宪运动发生的第二个背景是联省自治思想的形成。联省自治思想起源于清末联邦制理论的传播。在清末内忧外患的国家危机中,沐浴于欧风美雨的中国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接触到了西方的联邦共和制,开始了中国政治史上对联邦制的探索。袁世凯上台不断强行推行中央集权和个人独裁统治促成了联邦制思潮的复兴,及至1920年代,联邦制思想与晚清以来强劲的地方自治思潮合流,最终以联省自治思想的形式体现出来。地方主义的发展与联省自治思想为省宪运动提供了思想基础。省宪运动经历了清末民初军政府约法的制定及1920年代兴起的省宪法的创制两个阶段。前一阶段以《鄂州临时约法》为代表,江西、贵州等省在辛亥革命宣布独立之后相继制定约法或类似的法律文件,它们虽然由精粗疏密之分,但都具备了近代宪法的特点和省宪的性质。后一阶段以《湖南省宪法》的颁布和施行为肇始,随后在浙江、广东等省相继开展起来,最终形成一场声势浩大的省宪运动。第二章揭示福建省宪运动发生的地方基础。本部分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代议机构的设立。这为后来省宪法的制定奠定了组织基础。二是政治的窳败与经济的困窘。民国成立以后,福建长期处于北洋军阀的专制统治之下,政权动荡不安,政治极其黑暗,经济极为窘迫,人口锐减,人口结构异常。三是清末地方自治的筹办与民初自治呼声的兴起。在清政府推行城镇乡地方自治的背景下,福建筹办地方自治的活动甚为积极,设立自治讲习所为推行地方自治培训学员,制定详细的筹办城镇乡地方自治进行时期表,对地方自治事宜逐一作出详细规划。受省自治浪潮之影响,加上北洋军阀长期以来的专制统治及客军入闽的现实威胁,自1920年开始,福建各界提出了强烈的自治要求。第三章描绘《福建省宪法》从倡议到颁布的创制历程。福建制定省宪的最初倡议可以追溯到1921年8月17日,但由于军阀的阻扰,直到1922年12月,福建省议会才正式启动制宪的议程。福建省宪的创制程序包括筹备、起草、审查、省民公投及公布五个步骤,创制历程历时三年有余,期间颇多波折,充满了制宪筹备处、省长及中央政府等相关各方的多次博弈。囿于士绅阶层规模较小、宦怀淡泊,军阀的抵制及制宪经费的短缺等因素,相较于其他省宪,《福建省宪法》的创制较为迟缓。第四章分析《福建省宪法》的主要内容与特色。《福建省宪法》由序言和18章共207条组成,内容主要包括省国关系及省之权限、省级政权结构、省民的权利义务及省的区域治理制度等。与其他省宪不同,福建省宪是在1923年宪法制定前后制定的,《天坛宪法草案》审议中的部分议案对福建省宪的内容有很大影响。相较于其他省宪,《福建省宪法》特色鲜明,表现在:设立独立的考试机关,形成独特的六权分立体制;充分反映了欧战及十月革命之后的社会主义思潮和全民政治理念,设立生计专章,注重省民生计问题;强调对省民教育权的保护;尊重职业团体的提案和建议;通过省民创制和省民公决保障直接民主;在省级行政机关的组织模式上采用委员会制;在司法权的配置上,司法立法权和终审权委诸中央。第五章探讨福建省宪运动终结的原因。《福建省宪法》颁布仅半月有余即被军民当局宣布废止。福建省宪运动的终结既有省内的特殊性原因,也有省宪运动整体层面的普遍性原因。福建省内的特殊性原因主要是省议会自利的制宪动机影响宪法权威、民意基础薄弱及制宪德性的缺陷。省宪运动整体层面的普遍性原因包括省制共识的缺失、工具价值观下的权宜之计、规范认同的障碍、时局的变化与统一路径的再选择等。
张光润[5](2018)在《袁同礼研究(1895-1949)》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袁同礼,字守和,祖籍直隶安肃,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生于北京南横街本宅,1965年病逝于美国华盛顿。在他出生之年,造就“同治中兴”的洋务运动,已在甲午海战中幻为泡影,一系列深刻影响中国近代变迁的大事件已是山雨欲来。中国近代图书馆运动“发轫”于三年后的戊戌维新。他在这场巨变中养成了新知和旧学,并以发展图书馆事业回应了那个时代,成就了自己在近代中国图书馆事业中的先驱地位。1949年初旅美定居之前,他不仅领导全国最大的国立图书馆,并将它带向了世界,深度参与了近代社会的变迁。有关袁同礼的研究,近三十年来逐渐受图书馆界关注,相关专题论述层出不穷,至今仍是方兴未艾,但由于资料和视野所限,历史学界有关他在近代社会变迁上的讨论,尚不多觏。有鉴于此,本文在借镜图书馆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选择他学问和事业中的若干大事件作深入研究,着重强调其在近代变迁中的独特意义,并力图通过这些研究进一步拓展、丰富和深化袁同礼研究应有的内涵。全文除绪论、结语和所附《袁同礼先生年谱初编(1895-1965)》外,主体部分由四个专题研究组成,分别从家世、成学、学问和事业方面作系统论述。第一章论述袁同礼家世及成长的时代,分析袁家由农村迁居城市的近代意义,及袁同礼童年成学时的新旧知识比重。第二章研究袁同礼近代知识结构的形成,既详论北大预科的成学背景及成绩,也重视在清华学校的第一份图书馆职业,及游学欧美对近代图书馆学新知的养成。清华学校部分,也简单梳理了近代图书馆史的发展特征;游学美欧部分,则着重讨论他在近代群学意义上广泛参与各种学术组织,及以近代目录学为中心的图书馆学新知的养成。第三章学问篇以《永乐大典》的访求和研究为例,结合他在中华图书馆协会和北平图书馆的任职经历,系统研究他的15篇研究成果,详述其中的编目方法的近代转变,典籍观念的新旧变迁,以及由此带来的《永乐大典》由流散史到阅读史的转变。第四章事业篇则以他去国之前精力所萃的国立北平图书馆为研究对象,从他宣示中外的三条立馆宗旨出发,分节论述他带领北平图书馆走向世界的近代化进程,以及这一进程所具有的近代意义。文末所附《袁同礼先生年谱初编(1895-1965)》,是撰写本文的资料长编,也是对正文的有益补充,为研究袁同礼在近代巨变中的独特地位提供了相对翔实的背景。
杨泽榆[6](2018)在《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研究》文中指出中东北非能源问题一直是学界研究的重点问题。现有成果主要针对该地区能源生产、供应和价格等要素进行研究,而本文从能源消费视角研究中东北非地区的能源消费政策,探究其发生、发展和变化历程,研究视角与以往不同。本文所指能源消费,包括中东北非国家生产和生活所消耗的能源。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即是该地区各国为了实现经济生产目标和保障民众福利、满足人民生活所需的一种引导能源消费的方式和具体措施。在本文研究中,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主要表现为价格低廉的能源消费方式,以及国家为维持低价能源消费的具体方法和措施。本文将从对中东北非能源消费的历史发展及现状的分析为起点,找出能源消费增长快、增量大、人均能耗高等严峻形势的重要原因——价格低廉,探究该地区能源低价消费的政策性因素——能源价格补贴。能源补贴在中东北非地区运用广泛,影响深远。政府实施能源补贴的经济成本高昂,已经造成了严重的财政负担,对经济发展形成了制约,带来了系列社会发展问题。为了消除能源补贴的负面影响,中东北非国家大力推行能源补贴改革,核心是提高能源消费价格。此外,笔者在研究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的过程中发现,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关系规律,可以从理论上解释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发生变化的原因:能源导向型经济增长促进了能源消费增长、能源消费增长制约了经济发展,同时,新形势下的经济发展需求最终推动了能源消费政策的变革。本文除了导论和结论部分共分为五章,遵循从历史和现有现象背后寻找原因、深入分析原因的基本研究思路。第一章分析了中东北非能源消费的历史发展和现有形势,是研究的起点;论述了中东北非能源消费的结构特点、部门分布特点和低价特点。第二章从政策性因素解释能源消费价格低廉的原因,分析了中东北非实施能源补贴政策的基础和目标,以及各国推行能源补贴的具体情况和特征,进一步回应了前章所述能源消费急剧增长的原因。第三章是承上启下的一章,其中能源补贴的负面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内容,是对上一章所述各国推行能源补贴政策影响的进一步论述;对能源低价消费面临的严峻挑战和改革必要性的论述,又为后一章讨论能源消费价格调控做了铺垫。第四章概述了该地区国家能源补贴改革的情况,归纳了改革的特点、经验和改革面临的风险、挑战。第五章论述了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的演进历程,归纳出该地区能源消费政策植根于经济发展目标的根本特征,以及能源消费政策调整与该地区经济改革和地区能源发展战略一脉相承的联系,并在此基础上对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的未来走向做出判断。结论部分采用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关系理论,对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的变化进行解释,笔者认为,中东北非地区能源消费存在的问题,从根本上反映了该地区能源导向型经济结构的弊端,因此,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必须符合地区经济增长和发展规律。此外,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改革的部分成功经验,可对中国的能源补贴改革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张剑[7](2016)在《工程分包限制规则研究 ——以《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为中心》文中研究说明一方面,我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工程分包严格限制。另一方面,转包、违法分包屡禁不止,愈演愈烈,转包、违法分包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领域普遍存在的潜规则,被称为“万恶之源”,几乎所有的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原因最后都归结为转包或违法分包的错,工程分包因此成了替罪羊,成了众矢之的。鉴于此,本论文要解决的问题是:这些分包限制规则是否科学合理?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现象的普遍存在,是否有不合时宜的制度本身的因素?本论文从立法论的角度,以《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分包限制规定为研究对象,结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从法律关系的客体、主体、内容和法律后果等方面,从比较法的视角找出中外制度差异,然后对这些差异进行利弊分析,从而得出本论文的中心论点,即转包、违法分包的泛滥,从制度层面来说,是由于我国分包限制规则不完全正当合理,部分与国际惯例脱节,没有反映生产力发展和工程承包的客观规律,某种程度上部分反映了工程分包的客观规律与不合时宜的制度束缚的矛盾和冲撞,所以建议实定法放松对工程分包的限制,在修法之前建议实务中缓和转包、违法分包的私法后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对我国《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修法建议。目前国内对工程分包的研究,主要是立足于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实务,从法解释论角度展开的,从立法论角度对我国违法分包的界定的科学合理性缺乏论证,没有考虑违法分包的界定是否适应工程发包模式与管理的多样化发展,没有考虑分包制度是否与国际接轨,没有考虑是否有滞后的法律制度本身造成违法分包的因素。对工程分包限制规则的法学系统研究文献还未见到。国外对分包的限制规则在成文法上较少,一般存在于合同范本的标准条款中,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而且实践中对分包限制条款引起的争议或纠纷较少,没有成为分包合同的热点。所以国外对违法分包或分包限制规则专题研究较少,部分文献涉及到转包、分包范围、再分包和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等问题的介绍,但研究不够深入。无论国外还是国内的研究文献,从比较法、法经济学、规范目的和法的价值角度,对工程分包限制规则进行理论专题研究的还未见到。本论文不包括绪论共六章,第一章是关于工程分包的概念和基本理论;第二、三、四章分别从法律关系的客体即工程分包范围、主体即分包人资质和内容即权利义务关系三方面论述了我国现行实定法分包限制规则的不合理;第五章是关于违反分包限制规则的民事法律后果,第六章是结论和对我国《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修法建议。具体如下:第一章作为本论文的逻辑起点,界定了工程分包的概念,阐述了工程分包的经济实质和法律本质。从经济角度来说,工程分包是企业的专业化分工与协作,是现代工程承包发展和企业追求经济效益的必然选择;从法律性质上来说,应视为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二章从工程分包的客体角度,分析了现行实定法分包范围限制规则的不合理,重点分析了转包、主体结构分包和扩大劳务分包。这一章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现行实定法对分包范围的限制不合理,工程发包模式决定了分包的最大可能范围;(2)分包范围是双方意思自治的范畴;(3)工程承包并不要求亲自施工,承包人的职责实质在于对工程的管理、协调、集成和监督;(4)转包并非合同转让;我国实定法对转包的界定和打击过宽,应禁止无价值增值的转包,解禁肢解分包,区分转包和正常分包的关键在于承包人是否实际承担了项目管理职责;解禁肢解分包不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5)我国《建筑法》参照了日本、韩国的建筑法律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有关规定,但两大法系包括日、韩和我国台湾地区鲜有禁止肢解分包、主体结构分包和扩大劳务分包的规定或实践,这些限制规则不符合工程承包客观规律和市场经济的发展,难以实现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立法目的,立法应允许肢解分包、主体结构分包和扩大劳务分包。第三章从主体分包人资质的角度,论述了资质限制规则的不合理。这一章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资质许可的法律性质是行政许可,属于公法范畴,不宜在合同法中规定,建议修法时将其回归公法定位;(2)我国的资质许可制度混淆了许可制与注册制的区别,建议将许可与注册分开,将资质许可范围限制在工程质量和安全必要性的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市场自由的行政干预,同时加强注册管理;(3)我国的资质许可标准太高,不利于工程分包市场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建议降低企业资产标准,许可标准不宜要求工人数量和技术装备;(4)劳务分包的本质是工程分包,应适用工程分包的一般规则,域外没有针对工程劳务的许可或注册,实践证明,现行的劳务分包制度为违法分包提供了天然的庇护所,既造成法律自身的不和谐,也加剧了工程乱象,所以建议取消劳务资质。(5)限制资质许可范围,降低资质标准,取消劳务资质,不会降低工程质量和加剧工程乱象。总之,尽量减少行政许可对市场经济和自由竞争的限制,降低从业门槛,鼓励万众创业,鼓励小微企业参与分包。第四章分析了分包权利义务的限制规则。这一章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承包人应就分包工程向发包人承担单点责任,但对于指定分包,承包人应仅负指导、协调和监督的委托代理责任,而不应对指定分包工程象自主分包一样完全负责,发包人应对自己选择和决定指定分包人的错误或不当行为负责,以此限制指定分包;由于合同的相对性,发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原则上分包人对发包人不直接承担责任。所以,分包人就分包工程与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并不妥当,建议在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前提下,只有在承包人破产或承包合同被终止,或者以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义务包括向分包人支付未付款项为条件,分包合同中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可以概括转移于发包人,此种条件下分包人方对发包人直接承担责任。取消连带责任,既兼顾了分包人利益,也有利于保护发包人利益。(2)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分包,但未规定对发包人同意权的限制,是立法漏洞,易造成发包人同意权的滥用,产生不适当的结果。因此建议,授权当事人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约定须经发包人同意的分包部分;对于承包人的拟选分包人报批,发包人应在合理期限内作出“同意”;发包人反对承包人的拟选分包人,应书面说明“合理理由”;如果发包人对拟用分包人的报批无故拖延或不正当反对,应给予承包人相应延期或赔偿损失。(3)再分包是行业国际惯例,是生产力和分包市场发展的客观需要,是提升工程承包和项目管理水平的需要,再分包不会损害工程质量安全,不会加剧工程乱象,建议修法鼓励和允许再分包。第五章关于违反分包限制规则的民事法律后果。我国理论与实务普遍将我国《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分包限制规则作为效力性强制规范援引,导致实务中大量施工分包合同被认定无效。这一章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合同无效无助于改善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利于保护发包人利益,损害了法的公平价值和合同自由,不符合工程的客观规律和我国国情,认可合同效力不会纵容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所以,在法律修改之前,建议实务中应对违反分包限制规则的民事法律后果予以缓和,即不否定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的效力,在不影响公法责任后果的前提下,由无过错方根据保护自己利益的需要选择救济方式,例如终止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第六章在概括以上各章结论的基础上,最后得出本论文的中心论点,即我国分包限制规则不完全正当合理,建议实定法放松对工程分包的限制,修法之前实务中应缓和转包、违法分包的私法后果;最后落脚于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分包限制规则的不足和漏洞提出立法建议: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方可分包的工作,约定之外的工作或未约定的,承包人可以自主分包。必须经发包人同意方可分包的,发包人不应不合理地拒绝。承包人对分包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但对于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承包人仅承担指导、协调和监督的委托代理责任。发包人与分包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除非特定条件下经发包人要求,分包合同可以概括转移于发包人,分包人方对发包人直接承担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一并转包给第三人。除非另有约定,在承包人对分包工程承担管理义务的条件下,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拆分后分包给不同的第三人。分包人经承包人和发包人同意,可以将其承揽的工程再分包,但承包人或发包人不应不合理地拒绝。最后,对这一问题进行展望,认为一步到位彻底放开阻力较大,应先从容易的入手,进行试点修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修改全国性法律;放松对分包的限制不会造成质量和安全隐患,实践证明,通过严格限制分包,并不能实现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立法目的。项目质量安全问题是由于个人责任无法落实造成的,所以保证质量安全需要改革我国工程师的执业体制和分配制度,加强个人和企业的诚信公开制度,特别是执业黑名单制度,建立和完善个人职业保险制度,同时需要一系列配套制度进行体系化建设,例如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技术法规,企业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设,工程师执业机制建设,监理机制,包括审图、质量安全监测、咨询评价等社会独立第三方专业保证机制,覆盖设计、施工、保修和职业责任的全面保险机制,质量安全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政府监督管理机制等,以上制度均属公法范畴,远远超出了本论文的研究范围。
胡竹青[8](2014)在《中国橄榄球运动的历史机遇与战略选择》文中提出本研究运用文献法、调查法等方法对世界和中国橄榄球运动的历史、现状进行了研究,对橄榄球运动的内涵与外延进行了探讨,论证了中国橄榄球运动正处于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提出了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的战略选择。本研究主要内容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世界橄榄球运动的历史、分类和现状”,在这一部分,梳理出了世界橄榄球运动的发展历史,明晰了世界橄榄球运动的分类与不同橄榄球运动之间的区别,介绍了橄榄球运动的主要赛事;第二部分是“橄榄球运动的内涵与外延”,在这一部分,对橄榄球运动的功能、哲学内涵、文化内涵、核心价值进行了阐述,对橄榄球运动之于训练学、管理学、社会学和经济学的意义进行了探求;第三部分是“中国橄榄球运动的历史与现状”,在这一部分整理了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的橄榄球运动历史,研究了中国橄榄球运动各方面的发展现状,并对导致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滞后原因进行了剖析;第四部分是“中国橄榄球运动的历史机遇”,在这一部分,对中国发展橄榄球运动的意义进行了分析,对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的历史机遇进行了论证并对中国改革发展的趋势进行了展望;第五部分是“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的战略选择”,在这一部分,解答了中国橄榄球运动进行战略研究的意义,提出了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的起点模式、目标模式和过渡模式,并就中国橄榄球奥运争光、职业化发展和普及推广进行了案例研究。本文通过五个部分的研究,得出了结论,即:虽然中国橄榄球运动目前的普及范围小、职业化进程慢、市场化程度低、竞技水平不高,但是在世界橄榄球运动的影响下,在橄榄球项目进入奥运会的带动下,在中国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果的推动下,在中国正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背景下,中国橄榄球运动须抓住难得的历史机遇,进行战略性的研究,以使中国竞技橄榄球水平得以提高,群众橄榄球全面普及,橄榄球产业取得发展。
张军辉[9](2013)在《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野生药材资源是指在一定区域或范围内分布的非人工种植、圈养或养殖的各种药用植物、动物和矿物及其蕴藏量的总和。本文中,药材是广义的概念,包括传统中药、民间药(草药)和民族药。我国药材资源应用有着悠久的历史,历史上诞生了《神农本草经》、《本草纲目》等医学名着。不仅中药资源源远流长,少数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也发展出独具特色的少数民族医药,包括藏医药、蒙医药、维吾尔医药、傣医药、壮医药等。西部民族地区由于独特而多样的自然条件,具有丰富的药材资源,其中许多着名的地道中药材在全国占有重要而特殊的地位。近年来,由于人口增长、药材需求量大,乱砍滥伐、盗猎现象严重,资源生境破坏,群众保护药材资源意识薄弱等原因,西部民族地区的药材资源呈现出减少和枯竭的态势,保护民族地区的传统医药资源迫在眉睫。保护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有利于保持民族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资源及其生态环境;有利于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传统、维持自身民族特色;有利于发展中药和民族医药产业、提高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有利于再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本文以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在分析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及法律保护状况的基础上,借鉴国际条约和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在立法、执法、守法及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本文共分七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介绍本文的选题意义、理论基础,对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并明确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一章在界定野生药材资源概念的基础上,分析其特点、分类、历史沿革及重要性。结合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情况,对西部民族地区的中药资源和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进行全面梳理;第二章从立法、执法、守法和公众参与等角度介绍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现状,并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是实证研究,通过对云南省文山自治州的调研,分析该地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方面的成功经验以及需要改进的地方;第四章对涉及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国际条约及有关国家的做法进行介绍,提出对西部地区的借鉴意义;第五章就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从立法、执法、守法和公众参与等方面有针对性的提出具体建议;第六章是结语。本文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全面梳理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资源保护及研究现状,指出存在的问题;比较研究,在梳理国内和西部民族地区药材资源状况的基础上,比较研究国际有关条约、国外有关立法和体制在保护药材资源方面的差异,为西部地区完善立法提供借鉴;专题调研,选取一个省区内某个典型地区进行保护药材资源方面的调研,分析其有益经验及需要改进之处。本文力图实现的创新之处:一是选题的创新,论文首次从法学角度出发研究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问题。二是研究范围的创新,首次全面关注西部12省区市的野生药材资源及保护状况。本文结合第三次中药资源普查情况,全面介绍了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野生药材资源种类、分布及保护状况。在中药资源外,本文还关注了西部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对其历史沿革、药材资源以及与中药的关系进行了介绍和分析。二是研究内容的创新,论文以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发展等理论为基础,在关注国家层面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立法、执法、守法等状况进行全面梳理,并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在立法中,提出要确立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对全部野生药材资源和各个管理环节进行规范;要发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立法权,体现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要挖掘整合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发挥非正式制度的支撑作用。在执法层面,建议实行保护管理部门垂直管理,引入环境非强制行政行为。在守法层面,建议发展环境非政府组织、探索环境公益诉讼,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
祝力新[10](2012)在《《满洲评论》及其时代》文中研究表明《满洲评论》是在伪满洲国活跃的日本文人们所创办的时事评论周刊。1931年8月15日于大连创刊,正值九一八事变勃发前夕;于1945年7月7日正式停刊,翌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从时期上而言,几乎横亘伪满洲国的成立至灭亡的14年历史。《满洲评论》共刊行29卷总676期,每半年刊行合集为1卷。1979年至1981年间,前28卷经东京龙溪书舍整理翻印出版,作为珍贵文献在日本伪满学术界受到重视。《满洲评论》长期以来受到中日两国学界的关注,且不仅局限于伪满洲国问题研究领域,由于其史料价值意义重大,近年来更是逐渐受到来自东亚近代史、殖民地文学、移民问题及思想史研究等诸多学科领域的关注。但对《满洲评论》本身进行深度挖掘与系统研究的工作,尚不够完善。时至今日,伴随着中日两国伪满洲国研究逐渐走向成熟,相关研究资料日益充实,学术研究氛围逐步自由开放,对《满洲评论》做出全面研究的外在环境以及内部理由已经形成。《满洲评论》14年的整理与分析工作变得十分必要。论文首先着眼《满洲评论》创刊经历,论述了刊物两大灵魂人物橘朴与小山贞知的生平和刊物之间的密切关联,从殖民文化移植的角度,求证了刊物诞生初期的思想源泉。其次,以《满洲评论》的自身构成为核心,通过对时事评论栏目的分期研究,考证了刊物编撰人员的变迁历程,梳理了杂志在各时期的关注重点与主张。同时对刊物特辑进行了总体的归类、整理和分析研究,并附有《满洲评论》大事纪年及与之关联的伪满大事纪,以用作全篇论文的比照。除了作为刊物主体部分的时事评论之外,构成《满洲评论》的多元化要素同样极其重要。如佐藤大四郎主导的中国东北农村问题研究、山口慎一负责的文学专栏以及小山贞知一手操纵下的相关满洲青年联盟与协和会的报道等,均是刊物中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最后一章,是将视线从《满洲评论》这一主体延伸开来,从周边研究来侧面评定该刊的价值与意义。首先是将中日两国学者的既有成果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特别是对其中的不确切和不翔实的地方进行了考察与深入研究。其次谈到的是,围绕《满洲评论》翻印而引发的、在日本学术界知名的“龙溪书舍事件”,该刊的翻印经过跌宕起伏,绝不逊色于其创刊历程,同样使人饶有兴味。满洲评论社将刊物上登载过的重要文章进行整理出版,形成了《满洲评论丛书》,对这些出版物的发掘与研究,是考察《满洲评论》思想史的重要方面。本论文中对《满洲评论》本身及其周边所作出的研究,仅是挖掘了该刊及其时代中社会生活的一角,尚不敢妄称成熟的研究成果。但其中对《满洲评论》的拆解与归类整理方式,较之传统意义有了一定程度的突破;同时关注刊物中殖民与军国主义、马克思主义倾向两种力量的抗衡,并科学合理地将其进行区分对待;对满洲青年联盟和协和会与刊物之间的关联、刊物中的文学要素和移民问题报道等方面的整理与研究,为国内相关领域提供了补充;特别是对《满洲评论》特辑与单行本的挖掘、佐藤大四郎与中国东北农村运动的考察以及“龙溪书舍事件”的叙述,都是目前国内相关研究领域尚未完整开掘的部分。从充实伪满文献资源、丰富伪满报刊研究等意义上,希望能够贡献一份力量。《满洲评论》的相关研究,仅只是一个开始。相信中日两国学界对《满洲评论》的研究,在不久的将来必定兴盛。
二、《交通环保》第22卷(2001年1-6期)总目次(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交通环保》第22卷(2001年1-6期)总目次(论文提纲范文)
(1)山西沦陷区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范围 |
四、资料收集与运用 |
第一章 七七事变前山西省教育概况 |
第一节 七七事变前日本对山西省的调查与认识 |
第二节 七七事变前山西省教育的发展 |
第二章 伪山西省公署的设立与伪教育行政体系的运行 |
第一节 伪山西省公署的设立 |
一、侵占与宣抚 |
二、伪政府的建立与矛盾 |
三、治安与财政 |
第二节 奴化教育政策与行政管理体系 |
一、奴化教育政策的制定 |
二、伪教育行政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
第三章 山西沦陷区学校教育 |
第一节 学校的设立及运行 |
一、校舍紧张 |
二、经费不足 |
三、生源紧张 |
第二节 教员的登录、检定与培训 |
一、教员的登录与检定 |
二、教员的培训 |
三、教员的培养 |
四、教员的经济生活 |
五、信任危机 |
第三节 教学工作与学校生活 |
一、课程、教学督导 |
二、日籍教员的作用 |
三、各类活动中的教员与学生 |
四、伪政府“捏合”下的中日学生交流活动 |
第四章 山西沦陷区教会学校教育 |
第一节 七七事变前山西教会学校 |
第二节 太平洋战争前的教会学校 |
一、山西沦陷区的教会 |
二、日伪政府对教会学校政策的演变 |
第三节 太平洋战争后的教会学校 |
第五章 山西沦陷区日语教育 |
第一节 占领区的语言政策 |
第二节 驻军与日本宗教团体的日语教育 |
一、驻军的日语教育 |
二、日本宗教团体设立的日语学校 |
第三节 日伪政府设立的各类日语培训学校 |
一、山西省公署公务人员训练所日语教员班 |
二、太原市立日语学校 |
三、各伪县政府附设的日语讲习所 |
第四节 中小学校的日语教育 |
一、中小学校日语教育实施情况 |
二、日语教员的培养与培训 |
第六章 山西沦陷区居留民教育 |
第一节 居留民的社会生活 |
一、人口激增 |
二、职业构成 |
三、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运行 |
四、日常生活 |
五、学校的设立 |
第二节 日本人学校的教师与学生 |
一、教师来源 |
二、学生构成 |
第三节 “皇国少年”的养成 |
一、课程设置 |
二、勤劳报国与少年参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2)“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中乌旅游合作潜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第三节 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相关概念界定 |
第二章 文献综述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区域旅游合作的文献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国际旅游合作的文献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中乌旅游合作的文献 |
第四节 理论基础 |
第三章 中乌旅游合作概述 |
第一节 中乌旅游合作的条件 |
第二节 中乌旅游合作的历程 |
第三节 中乌旅游合作的现状 |
第四章 中乌旅游合作潜力研究和分析 |
第一节 中乌旅游合作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中乌旅游合作潜力函询问卷设计和调查分析 |
第三节 乌克兰和中国旅游业合作潜力分析 |
第四节 中乌旅游合作潜力的合作范围 |
第五章 中乌旅游合作潜力和对策建议 |
第一节 中乌旅游合作潜力研究的结论 |
第二节 构建中乌特色国际旅游合作新机制 |
第三节 提升中乌合作开放度,创造良好市场环境 |
第四节 完善政府合作沟通机制,规范旅游运营程序 |
第五节 加强旅游企业专业人员培训合作,提高旅游企业的声誉和影响力 |
第六节 打造特色旅游和品牌化经营合作 |
结语 |
第一节 中乌旅游合作发展的愿景 |
第二节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3)丹寨、榕江苗族蜡染的风格变迁与审美转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 |
第二节 研究对象界定 |
一、丹寨、榕江苗族蜡染的概念界定 |
二、以丹寨、榕江两地苗族蜡染艺术并列为研究对象的原因 |
第三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苗族蜡染的研究历史与成果分布 |
二、苗族服饰及传统纹样的辑录与研究 |
三、与本文相关苗族历史、文化研究 |
四、当前苗族蜡染研究的发展趋势与现有成果的不足 |
第四节 本文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创新点、难点 |
一、本文使用的理论方法 |
二、丹寨、榕江苗族蜡染纹样的历时性归纳研究 |
三、丹寨、榕江地区蜡染风格的空间比较及蜡染产业的发展研究 |
四、田野调查与访谈经历 |
第一章 丹寨、榕江苗族传统文化与蜡染的乡村生态 |
第一节 丹寨、榕江苗族文化形成发展的历史阶段 |
一、中华文明的孕育阶段:苗族艺术中原始特征的积累时期 |
二、迁居西南的持守阶段:黔东南苗族地域文化特色的形成时期 |
三、黔东南生苗区的开放阶段:苗族文化、艺术的快速变化时期 |
第二节 丹寨、榕江苗族的村落生活环境与传统文化习俗 |
一、自然地理环境与村寨的物质生活 |
二、苗族传统村寨的社会组织、宗教文化 |
第三节 丹寨、榕江苗族村落中的传统蜡染生态 |
一、村落中的蜡染劳动环境 |
二、蜡染材料与工具 |
三、蜡染制作工艺 |
第四节 丹寨苗族蜡染的创作族群与传统样式 |
一、丹寨苗族蜡染的创作人群:白领苗 |
二、白领苗的传统服饰及蜡染应用 |
第五节 榕江苗族蜡染的创作族群与传统样式 |
一、榕江苗族蜡染的创作族群:摆贝型苗族与滚仲型苗族 |
二、摆贝型苗族的传统服饰及蜡染应用 |
三、滚仲型苗族的传统服饰及蜡染应用 |
小结 |
第二章 法天怀故:丹寨、榕江苗族蜡染中的抽象纹样与几何规律 |
第一节 榕江苗族蜡染中的太阳图式及其衍生的造型风格 |
一、榕江苗族蜡染中太阳纹的基本样式及流变 |
二、卍字纹的变形与四叶旋转图形的具象化 |
三、榕江苗族蜡染中太阳鸟图式 |
四、光体纹造型混融于动、植物纹样 |
第二节 “窝妥纹”及四方八螺旋图式的分析 |
一、当前关于“窝妥纹”的研究状况 |
二、“窝妥纹”骨格结构蕴含的时空体系 |
三、八螺旋象征四方八位之风气 |
第三节 丹寨苗族蜡染中的“归宗纹样” |
一、保家纹 |
二、马蹄纹 |
三、锅圈纹 |
四、归宗纹样的构图方式分析 |
五、归宗纹样的“归宗”含义辨析 |
小结 |
第三章 原始神圣:摆贝型苗族蜡染中的动物纹样 |
第一节 古老的造型程式:摆贝型苗族蜡染中动物纹样的原始性 |
一、摆贝型苗族蜡染中龙纹动物性特征的原始性 |
二、摆贝型苗族蜡染中龙纹的古老姿态造型 |
三、摆贝型苗族蜡染中的鸟纹、鸟龙及黾纹 |
四、古怪、荒远:摆贝型苗族蜡染动物纹的直观审美印象 |
第二节 恐惧与崇拜同在:摆贝型苗族蜡染动物纹的神秘属性与丑怪造型 |
一、善厉一体:苗族原始观念中龙的复杂角色 |
二、狰狞诡谲:摆贝型苗族蜡染中动物纹的夸张造型手法 |
三、摆贝型苗族蜡染的丑怪风格与崇高审美特征 |
第三节 摆贝型苗族鼓藏幡承载的神圣世界 |
一、摆贝型苗族鼓藏幡的使用场合与功能 |
二、苗族鼓藏节、鼓藏幡背后的综合性审美场域 |
第四节 摆贝型苗族蜡染的风格变化与传统造型程式的消解 |
一、摆贝型苗族传统蜡染审美特征之艰奥性 |
二、传统仪礼的松散与传统图像的松动 |
三、当前的经济、生活条件使蜡染创作逐渐退出摆贝型苗族的生活习惯 |
四、摆贝型苗族自发的风格探索逐渐远离传统样式 |
小结 |
第四章 优美包容:丹寨苗族蜡染中的花鸟纹样 |
第一节 沿承与吸纳:丹寨苗族蜡染花鸟纹样的早期风格 |
一、归宗纹样中蕴含的原始植物造型 |
二、丹寨花鸟纹蜡染的早期风格 |
三、丹寨蜡染中写实花鸟纹样的形成契机 |
第二节 本土性的显现:丹寨苗族蜡染花鸟纹样的中期风格 |
一、总体风格特征:蜡染作品的绘画性与个性趣味彰显 |
二、植物纹样的变迁体现出苗族植物审美观念的改变 |
三、现实性鸟类意象体现出日常、生动的本土气息 |
第三节 绘画性提升:丹寨苗族蜡染花鸟纹样的后期风格 |
一、被面大花:乡村生活与近现代专业图案设计的碰撞 |
二、写意小景:丹寨蜡染模仿中国软笔绘画的过程 |
小结 |
第五章 丹寨县、榕江县的蜡染商业化状态及传统纹样的生存状况 |
第一节 丹寨县蜡染产业的发展状况:地区品牌、产业集群带动的良性循环 |
一、丹寨县蜡染产业总体情况 |
二、丹寨蜡染艺术在本地企业中的整合与提升 |
三、丹寨蜡染的商业风格:在坚守传统的基础上优化升级 |
第二节 榕江县蜡染产业的发展状况:宝贵资源亟待地区凝聚力的形成 |
一、榕江县蜡染产业的总体状况 |
二、滚仲型苗族蜡染的商业风格:革新与危机共存的适应过程 |
三、摆贝型苗族蜡染的商业前景:作为地区象征的潜质与当前仍面对的不足 |
小结 |
第六章 旅游休闲文化赋予丹寨、榕江苗族蜡染的新传统与新价值 |
第一节 丹寨、榕江苗族蜡染产业的一体多元局面 |
第二节 民族旅游促成的苗族蜡染纹样新题材 |
一、旅游凝视下的民族特色与异文化需求成为苗族蜡染新题材的创作动力 |
二、民族身份的表达:人物、风俗与叙事场景 |
三、象征苗族文化的新传统:铜鼓、牛角、百鸟、蝶母及幻想造型 |
第三节 休闲文化与多元文创观念下苗族蜡染的价值诠释与审美扩展 |
一、多元文创观念下苗族蜡染的产品结构扩展和审美要素转换 |
二、蓝染概念以工艺为纽带对苗族蜡染设计思路的开拓 |
三、中国古典文人造物对苗族蜡染产品设计理念的启发 |
四、休闲语境下蜡染文化生态中的自然之美与自由之意 |
五、寓于蜡染手工制作、朴素产品形态中的造物伦理之美 |
六、蜡染产业体现的社会关怀之美 |
小结 |
结论 |
一、丹寨、榕江苗族蜡染承袭自中华初民文化的深厚底蕴与原始性艺术特征 |
二、丹寨、榕江苗族蜡染在与汉族古典艺术、现代生活方式的交流、互哺中体现出的风格变化、审美转型和时代价值 |
三、现代社会转型带给丹寨、榕江苗族蜡染的全局性变革与存续方式反思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4)福建省宪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的缘起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省宪运动的发生 |
第一节 地方主义的兴起和发展 |
一、地方主义的兴起 |
二、地方主义的发展 |
第二节 联省自治思想的形成 |
一、联邦制理论的传播 |
二、地方自治思想的勃兴 |
三、联邦制理论与地方自治思想的合流:联省自治思想的出现 |
第三节 省宪运动的发轫与勃兴 |
一、清末民初军政府约法的制定 |
二、联省自治运动时期省宪的勃兴 |
第二章 福建省宪运动发生的地方基础 |
第一节 代议机构的设立 |
一、福建谘议局的设立及其活动 |
二、福建省议会的设立及其活动 |
第二节 政治的窳败与经济的困窘 |
一、军阀政治的动乱与窳败 |
二、经济极为窘迫 |
第三节 自治呼声的兴起 |
一、自治运动的发轫:清末地方自治的筹办 |
二、民初自治呼声的兴起 |
第三章 《福建省宪法》的创制 |
第一节 《福建省宪法》的创制程序 |
一、《福建省宪法》的筹备 |
二、《福建省宪法》的起草 |
三、《福建省宪法》的审查 |
四、《福建省宪法》的省民公投及公布 |
第二节 《福建省宪法》创制过程中各方力量的博弈 |
一、审查启动阶段制宪筹备处与省长的抗争 |
二、省民公投阶段制宪筹备处与省长的抗争 |
三、省民公投阶段制宪筹备处与中央政府的抗争 |
四、制宪筹备处向外界的求助 |
第三节 福建制宪活动迟缓之缘由 |
一、军阀的抵制 |
二、士绅的规模与政治热情 |
三、制宪经费短缺 |
第四章 《福建省宪法》的文本与特色 |
第一节 《福建省宪法》的文本分析 |
一、文本内容与结构 |
二、省国关系及省之权限 |
三、省级政权结构 |
四、省民的权利义务 |
五、省的区域治理结构 |
第二节 《福建省宪法》的特色 |
一、六权分立的政权体制:考试机关的创建 |
二、社会主义思想之一:特设“生计”专章 |
三、社会主义思想之二:强调对省民教育权的保护 |
四、社会主义思想之三:尊重职业团体的提案及建议 |
五、民主主义理念:对直接民主之重视 |
六、省行政机关的组织模式:委员会制 |
七、司法权的配置模式:司法立法权与司法终审权委诸中央 |
第五章 福建省宪运动的终结与检视 |
第一节 福建省宪运动的终结 |
一、军民当局宣告废止《福建省宪法》 |
二、省议会最后的护宪努力 |
第二节 福建省宪运动终结的特殊性原因 |
一、自利的制宪动机影响宪法权威 |
二、民意基础薄弱 |
三、制宪德性的缺陷 |
第三节 省宪运动终结的普遍性原因 |
一、对省制共识的缺失 |
二、工具价值观下的权宜之计 |
三、规范认同的障碍 |
四、时局的变化与统一路径的再选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5)袁同礼研究(1895-1949)(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对象 |
二 研究综述 |
三 主要史料和章节安排 |
第一章 家世与童年(1895-1913) |
第一节 家世考 |
一 曾祖移居京师 |
二 祖父定居京师 |
第二节 童年 |
第二章 成学之路(1913-1924) |
第一节 北大预科 |
一 入学前的北大预科 |
二 入学后的预科调整 |
三 预科成学 |
第二节 以图书馆为志业(1916-1924) |
一 水木清华四寒暑 |
二 游学美欧 |
第一节 缘起 |
一 《永乐大典》的编纂和流传 |
二 全祖望和缪荃孙的研究 |
第二节 袁同礼的调查与研究 |
二 系列调查研究及影响 |
第四章 主持国立北平图书馆(1929-1948) |
第一节 作中国文化之宝库 |
一 访购中西书籍 |
二 使受学之士观摩有所 |
第二节 通中外图书之邮 |
一 出版品交换 |
二 善本寄美保存 |
第三节 树长治久安之基 |
结语 |
附录一 :袁同礼先生年谱初编(1895-1965) |
参考文献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6)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问题的提出和价值 |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中东北非能源问题相关研究 |
二、中东北非能源消费问题有关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一、研究的基本思路 |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中东北非能源消费的历史发展和现状 |
第一节 中东北非能源消费和经济增长的历史发展 |
一、1970~2015年能源消费与GDP增长 |
二、能源导向型经济结构构建的历史原因 |
第二节 中东北非能源消费的形势和结构特点 |
一、日益严峻的能源消费形势 |
二、中东北非能源消费的结构特点 |
第三节 中东北非能源消费的部门分布特点 |
一、能源消费部门分布总体情况和特点 |
二、发电部门 |
三、海水淡化 |
四、石油化工及其他高能耗产业 |
第四节 中东北非能源消费的低价特征 |
第二章 中东北非国家实施的能源消费政策——能源补贴 |
第一节 丰富能源资源禀赋及其财富累积 |
一、丰富的碳氢化合物资源禀赋 |
二、巨额能源财富的累积 |
第二节 能源补贴及其初始目标 |
一、能源补贴的定义和内涵 |
二、能源补贴的经济发展目标 |
三、能源补贴的社会保障目标 |
四、能源补贴的政治因素考量 |
第三节 能源补贴的推行运用及国别情况 |
一、能源补贴的推行运用 |
二、能源补贴的国别情况 |
第四节 能源补贴的特点 |
一、中东北非各国的差异性比较 |
二、能源补贴的特点 |
第三章 中东北非能源低价消费的经济社会成本及其挑战 |
第一节 中东北非地区宏观经济特点及形势 |
一、宏观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 |
二、中东北非地区宏观经济的特点 |
第二节 能源低价消费的经济成本分析 |
一、能源、经济增长及其联系 |
二、经济效率低下的问题 |
三、政府不堪重负的财政负担 |
第三节 能源低价消费的社会影响 |
一、能源低价消费负面影响使国民财富的合理分配遭质疑 |
二、边境能源走私问题 |
三、能源低价消费的环境影响 |
第四节 能源低价消费面临的严峻挑战和改革的必要性 |
一、能源低价消费与地区经济安全问题 |
二、能源低价消费与地区能源安全问题 |
三、能源价格补贴改革刻不容缓 |
第四章 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的调整——价格调控 |
第一节 能源补贴改革的基本情况 |
一、地区各国启动改革及改革历程 |
二、能源补贴改革的具体措施 |
三、补贴改革的初步成效 |
第二节 能源补贴改革的特点经验及面临的风险挑战 |
一、能源补贴改革的特点和经验 |
二、能源补贴改革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
第五章 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的未来走向分析 |
第一节 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演变及特点 |
一、能源消费政策的演变 |
二、能源消费政策的特点 |
第二节 能源消费政策与地区经济改革和能源发展战略 |
一、地区经济改革的推行情况 |
二、地区能源发展战略的主要内容 |
第三节 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的未来走向 |
一、能源消费政策对地区经济改革和能源发展战略的意义 |
二、能源消费政策的未来走向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博士期间取得的成果 |
(7)工程分包限制规则研究 ——以《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与研究对象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创新之处 |
四、研究方法和思路 |
第一章 工程分包的理论诠释 |
第一节 工程分包的界定 |
一、不同文献对工程分包的理解 |
二、工程分包的外延 |
三、工程分包的内涵 |
四、本文对工程分包的界定 |
第二节 工程分包产生与发展的客观规律 |
一、工程分包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 |
二、工程分包是由建筑业的客观规律决定的 |
第三节 工程分包的法律性质 |
一、第三人代为履行说 |
二、并存的债务承担说 |
三、特殊性质说 |
四、委托代理说 |
五、从属的法律关系说 |
六、第三人代为履行说较为妥当 |
第二章 工程分包范围-客体的限制规则 |
第一节 工程发包模式与分包范围的关系 |
一、传统发包模式中承包人的功能定位 |
二、设计-建造一体化模式中承包人的功能定位 |
三、设计-管理模式中承包人的功能定位 |
四、CM承包人的功能定位 |
五、PPP模式中承包人的功能定位 |
六、工程发包模式决定了分包的最大可能范围 |
第二节 工程分包范围 |
一、承包人的本质任务在于管理 |
二、分包范围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 |
第三节 工程转包 |
一、我国对工程转包的界定 |
二、限制无价值增值的转包 |
三、我国转包界定过宽 |
四、解禁肢解分包不会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
五、缩小转包概念的立法建议 |
第四节 主体结构能否分包 |
一、梳理我国禁止主体结构分包的规定 |
二、我国禁止主体结构分包的政策考量与评价 |
三、我国立法应解禁主体结构分包 |
第五节 扩大劳务分包是否正当 |
一、我国对劳务分包的界定 |
二、劳务分包是工程分包 |
三、扩大劳务分包应予鼓励 |
第三章 分包人的资质-主体资格的限制规则 |
第一节 我国工程资质的本质与特点 |
第二节 注册制与许可制 |
一、注册制 |
二、许可制 |
三、注册与许可并行 |
第三节 差异分析与政策选择 |
一、应将许可与注册分开 |
二、许可标准不宜要求工人数量 |
三、应降低资质许可标准 |
四、建议取消劳务资质 |
第四章 分包权利义务的限制规则 |
第一节 承包人与分包人的连带责任 |
一、合同的相对性 |
二、承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负单点责任 |
三、承包人不应就指定分包工程对发包人负连带责任 |
四、分包人对发包人不应负连带责任 |
五、立法建议 |
第二节 对承包人分包权的限制 |
一、承包人的分包权与发包人的同意权日趋平衡 |
二、对我国相关规定的分析评价 |
三、立法建议 |
第三节 对分包人再分包权的限制 |
一、再分包是行业国际惯例 |
二、我国禁止再分包的逻辑分析 |
三、再分包合法化刻不容缓 |
第五章 违反分包限制规则的民事法律后果 |
第一节 比较法考察 |
一、英美法系的违约主义 |
二、大陆法系的强制规范理论 |
三、趋势分析与启示 |
第二节 对我国反分包限制规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的宏观思考 |
一、合同无效无助于改善工程质量和安全 |
二、合同无效不利于保护发包人利益 |
三、合同无效损害法的公平价值和合同自由 |
四、合同无效不符合工程的客观规律和我国国情 |
五、认可合同效力不会纵容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 |
第三节 对我国违反分包限制规定的民事法律后果的具体分析 |
一、违反资质规范不宜认定合同无效 |
二、转包合同不宜认定无效 |
三、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应导致合同无效 |
四、其他分包限制规定亦不应影响合同效力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结论 |
一、我国实定法应放松对工程分包的限制 |
二、实务中应缓和转包、违法分包的私法后果 |
三、对《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的修法建议 |
第二节 展望 |
一、如何实施 |
二、如何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8)中国橄榄球运动的历史机遇与战略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目的和意义 |
第三节 研究对象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橄榄球运动的起源与演进 |
一. 世界橄榄球运动的追根溯源——英式联合式橄榄球运动的起源 |
二. 由“业余体育原则”而导致的分歧促使英式联盟式橄榄球运动的产生 |
三. 加拿大式橄榄球与美国式橄榄球一脉相承 |
四. 澳式橄榄球的多起源说 |
第二节 橄榄球运动的发展 |
一. 从橄榄球世界杯诞生过程观英式联合式橄榄球运动的发展 |
二. “业余精神”与英式橄榄球 |
三. 美国式橄榄球的职业化进程 |
四. 两次世界大战对橄榄球运动发展的影响 |
五. 规则的变迁和世界橄榄球发展的主要模式 |
第三节 橄榄球运动的分类 |
一. 橄榄球运动的分类和定义 |
二. 主要橄榄球类别之间的区别 |
第四节 橄榄球运动的赛事 |
一. 英式橄榄球主要赛事 |
二. 美国式橄榄球赛事 |
三. 澳式橄榄球的代表——AFL 第三章 橄榄球运动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橄榄球运动的内涵探求 |
一. 橄榄球运动的功能 |
二. 橄榄球运动的哲学内涵 |
三. 橄榄球运动的核心价值——正直、热诚、团结、纪律、尊重 |
四. 橄榄球运动的文化内涵 |
第二节 橄榄球运动之于相关学科的意义 |
一. 橄榄球运动之于训练学 |
二. 橄榄球运动之于管理学 |
三. 橄榄球运动之于社会学 |
四. 橄榄球运动之于经济学 第四章 中国橄榄球运动的历史与现状 |
第一节 中国橄榄球运动的发展史 |
一. 中国大陆英式橄榄球发展史 |
二. 香港英式橄榄球运动的发展史 |
三. 台湾英式橄榄球运动的发展史 |
四. 中国美国式橄榄球运动的发展史 |
第二节 中国橄榄球运动的现状 |
一. 中国竞技橄榄球运动的现状 |
二. 中国橄榄球其它方面的现状 |
第三节 导致中国橄榄球运动现状的原因分析 |
一. 从球类运动起源与在中国的传播洞察橄榄球运动在中国发展滞后的原因 |
二. 奥运会对球类项目发展的影响 |
三. 从橄榄球运动特点本身对其在中国传播的影响 |
四. 文化观念差异对橄榄球项目在中国发展的影响 第五章 中国橄榄球运动的历史机遇 |
第一节 中国发展橄榄球运动的意义 |
一. 发展橄榄球运动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
二. 发展橄榄球运动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需要 |
三. 发展橄榄球运动是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迈进的需要 |
第二节 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的历史机遇 |
一. 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为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 |
二. 中国体育的发展成就为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
三. 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影响 |
四. 传媒与体育 |
第三节 中国改革发展的趋势 |
一. 中国改革大势 |
二. 中国体育改革的判断 第六章 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的战略选择 |
第一节 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战略问题的提出 |
一. 战略的含义 |
二. 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战略研究的必要性 |
三. 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战略研究的现实性 |
第二节 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的起点模式和目标模式研究 |
一. 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的起点模式研究 |
二. 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的目标模式研究 |
第三节 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的过渡模式研究 |
第四节 中国橄榄球运动发展的对策案例研究 |
一. 中国橄榄球项目奥运争光计划 |
二. 中国橄榄球运动职业化发展设想 |
三. 中国橄榄球运动普及推广的思考 第七章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 |
(9)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概况 |
第一节 野生药材资源概述 |
1.1.1 野生药材资源的界定 |
1.1.2 野生药材资源的特点 |
1.1.3 野生药材资源的种类 |
1.1.4 药材资源开发利用的历史沿革 |
1.1.5 保护野生药材资源的重要性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的种类及分布 |
1.2.1 中药资源普查及野生药材资源状况概述 |
1.2.2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的分布 |
1.2.3 西部民族地区少数民族传统医药资源状况 |
第二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现状 |
第一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立法现状 |
2.1.1 国家层面关于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
2.1.2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立法现状 |
2.1.3 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 |
2.1.4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立法存在的问题 |
第二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执法现状 |
2.2.1 执法依据欠完善 |
2.2.2 执法部门权限划分不明确 |
2.2.3 环保部门执法能力不足 |
2.2.4 执法体制外制约因素较多 |
第三节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守法现状 |
2.3.1 西部民族地区守法现状 |
2.3.2 西部民族地区守法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三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实证研究 |
第一节 文山州野生药材资源现状 |
3.1.1 文山州的生物多样性状况 |
3.1.2 文山州的野生药材资源种类 |
第二节 文山州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措施 |
3.2.1 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
3.2.2 促进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立法与执法 |
3.2.3 探索实行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 |
3.2.4 多方筹措自然保护区管护资金 |
3.2.5 开展野生药材资源产业科研攻关 |
3.2.6 提高全民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
第三节 文山州野生药材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
3.3.1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专门立法缺失 |
3.3.2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机构职责交叉 |
3.3.3 资源保护与社区经济发展之间矛盾比较突出 |
3.3.4 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困难较多 |
第四节 文山州新一轮中药资源普查开展情况 |
第四章 国外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的借鉴 |
第一节 国际条约中有关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规定 |
4.1.1 生物多样性公约 |
4.1.2 保护野生动物迁徙物种公约 |
4.1.3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
4.1.4 国际重要湿地公约 |
4.1.5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
第二节 部分国家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措施 |
4.2.1 美国 |
4.2.2 欧盟 |
4.2.3 澳大利亚 |
4.2.4 印度 |
第三节 国外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对西部地区的借鉴意义 |
4.3.1 详细阐述立法指导思想 |
4.3.2 明确规定执行机构及其职责 |
4.3.3 及时更新法律规定 |
4.3.4 积极推进公众参与 |
第五章 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的完善 |
第一节 健全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 |
5.1.1 完善野生药材资源相关立法 |
5.1.2 提高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立法质量 |
5.1.3 突出自治立法特色 |
5.1.4 挖掘整合少数民族环境习惯法 |
5.1.5 定期进行野生药材资源保护领域法律法规的清理 |
第二节 强化野生药材资源法律法规的执法效果 |
5.2.1 完善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机构的执法依据 |
5.2.2 理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体制 |
5.2.3 加强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机构执法能力建设 |
5.2.4 协调野生药材资源执法与发展经济的关系 |
第三节 促进公众守法及对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的参与 |
5.3.1 加强宣传教育 |
5.3.2 完善规章制度 |
5.3.3 发展环保非政府组织 |
5.3.4 探索环境公益诉讼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10)《满洲评论》及其时代(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序章 |
一、 《满洲评论》的认知价值 |
二、 先行研究概述 |
三、 关于伪满期刊的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时事评论周刊《满洲评论》 |
第一节 《满洲评论》的创刊 |
一、 办刊方针与文化倾向 |
二、 初期面貌与主编橘朴 |
三、 小山贞知其人 |
四、 与史实相关的其他介质 |
第二节 日本文化人的“满洲”模式 |
一、 橘朴在华的主要文化活动 |
二、 橘朴早期的“中国研究”实绩 |
三、 主编《满洲评论》与“方向转换” |
四、 晚年的橘朴与《满洲评论》 |
第三节 “公使”的殖民文化践行 |
一、 小山贞知的生平与时代因素 |
二、 小山贞知的刊物话语权 |
三、 小山贞知的政治主张与历史作用 |
第二章 《满洲评论》的时代价值 |
第一节 伪满期刊谱系中的《满洲评论》 |
一、 同时期的日文报刊鸟瞰 |
二、 文化投入的方式与效果 |
三、 《满洲评论》的个性与品位 |
第二节 《满洲评论》的相关语境 |
一、 《满洲评论》的撰稿群体 |
二、 《满洲评论》与鲁迅 |
三、 《满洲评论》的马克思主义倾向 |
四、 《满洲评论》的国家意识形态 |
第三节 《满洲评论》的历史分期 |
一、 中日两国伪满历史分期异同 |
二、 山本秀夫的期刊分期法 |
三、 笔者的一得之见 |
四、 历史分期法与《满洲评论》 |
第三章 《满洲评论》的主要内容解读 |
第一节 时评栏目的构成要素 |
一、 内容的分类整理 |
二、 不同时期的关注焦点 |
三、 伪满洲国的社会百科 |
第二节 时评栏的分期研究 |
一、 初期的探索性努力 |
二、 中期的规模与发展态势 |
三、 “重建运动”时期的建树 |
四、 后期的衰落与变数 |
第三节 《特辑》的声响与色彩 |
一、 杂志史定位 |
二、 思想史意义 |
三、 内容与形式 |
第四章 《满洲评论》的多元因素 |
第一节 山口慎一与文艺专栏 |
一、 文艺栏目面面观 |
二、 山口慎一的左翼色彩 |
三、 文艺栏目与左翼文化势力 |
四、 《满洲评论》与“满洲文坛” |
第二节 佐藤大四郎的《满洲评论》生涯 |
一、 “新重农主义”的吹鼓手 |
二、 合作社运动的倡导者 |
三、 一个左翼文化人的归宿 |
第三节 《满洲评论》与“协和会” |
一、 从“满青联”到“协和会”的四次改组 |
二、 “满青联”时期的文字遗存 |
三、 改组过程中的互动态势 |
四、 殖民教化功能的个案 |
第四节 《满洲评论》的国际视野 |
一、 殖民实践的原生态记载 |
二、 殖民主义的世界性目光 |
三、 两种关注与一个落脚点 |
第五章 《满洲评论》的历史价值与影响力 |
第一节 中日两国学界的大抵认定框架 |
一、 《满洲评论》的中国认定 |
二、 《满洲评论》的日本认定 |
三、 相关语境中的《满洲评论》 |
第二节 龙溪书舍事件始末 |
一、 战后日本出版界的一个异常 |
二、 杂志翻印的隐性价值 |
三、 事件始末及历史内涵 |
四、 与伪满洲国问题研究的关联 |
第三节 《满洲评论》单行本研究 |
一、 单行本的问世 |
二、 关于《满评宣传册》 |
三、 关于《满评丛书》 |
四、 其他独立刊行本 |
五、 单行本的分类考察 |
终章 |
一、 属于时代的杂志性格 |
二、 历史梳理的艰辛与可能 |
三、 《满洲评论》研究的未来空间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满洲评论》暨伪满洲国大事纪年、战后《满洲评论》的善后处理 |
附录(二) 橘朴生平及主要着作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奖励情况 |
四、《交通环保》第22卷(2001年1-6期)总目次(论文参考文献)
- [1]山西沦陷区教育研究[D]. 郝东升. 山西大学, 2021
- [2]“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中乌旅游合作潜力研究[D]. Olena Shyian(奥莲娜·夕洋).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0)
- [3]丹寨、榕江苗族蜡染的风格变迁与审美转型[D]. 于菁竹. 中央民族大学, 2020(01)
- [4]福建省宪研究[D]. 陈应珍.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5]袁同礼研究(1895-1949)[D]. 张光润. 华东师范大学, 2018(07)
- [6]中东北非能源消费政策研究[D]. 杨泽榆. 云南大学, 2018(04)
- [7]工程分包限制规则研究 ——以《合同法》第272条第2款和第3款为中心[D]. 张剑. 武汉大学, 2016(01)
- [8]中国橄榄球运动的历史机遇与战略选择[D]. 胡竹青. 武汉体育学院, 2014(12)
- [9]西部民族地区野生药材资源法律保护研究[D]. 张军辉. 中央民族大学, 2013(12)
- [10]《满洲评论》及其时代[D]. 祝力新. 东北师范大学, 20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