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现状及其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彭巨水[1](2019)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研究》文中提出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所有制问题是一切反对现存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的基本问题。由此可以看出,所有制问题在无产阶级革命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是一切社会形态演进、更替的内在逻辑和客观规律。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来看,所有制的演化不仅是多元的,而且是一个自然的过程,随着现实经济利益关系的变化而变化。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中国化的过程,就是所有制改革贯穿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实践并不断被赋予新的时代内涵的过程。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发展面临新的历史方位,所有制改革也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总结我国所有制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基于新时代的战略方位和时代要求,对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我国所有制改革提出新部署、做出新动员,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时代命题,从“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的高度强调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意义。从现实来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积极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采取了较为有力的举措,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同时,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中还存在“混合就是私有化”“混合就是新的公私合营”等理论争议、“混合是否要国有股‘一股独大’”“混合到底是‘谁混谁’”等实际操作难题,影响了这项改革的深入推进。因此,系统梳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深入辨析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全面回顾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所有制变革的历史脉络,从中找出我国混合所有制理论产生和发展的逻辑主线,进而通过回溯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实践,以此为基础,在坚持问题导向的前提下,从宏观、微观层面探讨如何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改革,并提出总体性思考和针对性举措,对于推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从理论、实践、对策三个方面深入研究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问题。首先,从一般理论层面入手,对建国以来混合所有制方面的研究文献作了综述,通过梳理相关研究发现,要探讨混合所有制理论必须从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和西方产权理论入手。基于这一思路,讨论了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并将其与西方产权理论进行对比、分析异同,希望能够对混合所有制理论有更加深入的认识和理解。接着,从实践层面出发,讨论了建国以来所有制理论发展和实践情况,总结了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规律和改革实践的经验教训,从理论和实践上得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就是混合所有制,这是一种经济发展规律,也是一种生产力发展趋势。由此,进一步深入探讨了混合所有制理论及混合所有制在我国实践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再次,从对策层面入手,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和探讨了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历史经验、坚持原则、构造环境、改革重点,然后从宏观层面转入微观层面,具体深入分析了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民营经济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应采取的对策和选择的路径。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研究讨论的逻辑性方面具有一定新意,从整体上阐释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历史轨迹、演化趋势和内在规律,对从建国初期开始,一直到党的十九大,把“前三十年”与“后四十年”在所有制变革方面探索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了全面总结;二是研究分析的结构性方面具有一定新意,在阐释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具体领域中,构建了一个涵盖“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分析视阈,在差异化问题导向下分析了不同所有制经济在混合所有制发展中所需的条件保障和应坚持的科学路径;三是研究结论的实践性方面具有一定新意,针对混合所有制改革中的“搞混合所有制就是搞全盘私有化”和“搞混合所有制就是搞新的公私合营”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得出了混合所有制只是经济发展的手段,而不是经济发展的目的的结论,以此为前提,从不同层面讨论了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对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公有制与非公所有制的混合发展,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重大课题。本文认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变革,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为指导,学习和借鉴西方产权理论的有益观点,结合我国国情和特殊发展阶段,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探索一种新的混合所有制发展路径,才能积极拓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健康、更可持续的发展。这是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能够在经济发展中坚持理论自信的必然要求。在实践中,要深刻认识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全局性、系统性、整体性和复杂性,既要发挥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主动性、引领性,也要发挥民营经济倒逼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性、参与性;既要注重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和发展预期,也要注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共识。
陈春梅[2](2019)在《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文中指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引入民营资本,充分发挥公私不同属性资源的优势,从而激发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随着经济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深入,这种理念渐渐渗透到教育领域。长期以来,公办高职习惯了“养尊处优”且担心与民营企业合作有损公益形象或导致国有资本流失,而民办高职由于被视为“二等公民”难以吸引优秀企业合作,使得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往往存在“两张皮”的现象。是否可以探索一种新的办学体制以激发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让不同的资源得以优化配置?2014年,国务院正式提出鼓励各类办学主体以资本、知识、技术和管理等多种要素参与办学,并明确指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从而拉开了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序幕。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指由来自公共和私人部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以多种要素共同举办职业教育,具有多元产权相互渗透、相互融合,且不同产权主体共同治理、共享成果、共担风险的特点。国务院倡导高职院校探索混合所有制旨在鼓励社会力量(尤其是企业)参与办学,实现不同属性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提高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应性。本研究旨在通过对案例院校的调研,梳理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的现状并着重探究其内部治理。相比于国外,当前我国关于公私合作办学的实践较少,相关研究也有限。研究中选取美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两大机构——社区学院(大都会学院)和营利性高等教育机构(戴维瑞教育集团和阿波罗教育集团)的典型案例展开具体分析,以拓展研究的国际视野。研究发现:社区学院的公私合作不涉及产权。各方通过签订协议保护举办者权益;社区学院非常重视与企业之间的互动;企业为了人才培养愿意大力投入办学。研究还发现,大型营利性教育集团内部组织机构的构建相对完善。董事会是集团实现内部治理的载体,因此必须强调董事成员构成的科学性,包括董事成员学历背景、职业背景的多样化,且独立董事和女性董事应占一定比例。为了保障机构规范、有序运行,这些机构还制定了一系列的运行保障制度。与国外公私合作办学不同,我国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涉及产权问题,且产权结构影响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结构。然而,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产权大小与话语权大小不一定呈正相关。政府的产权占比可能很小,但却拥有较大话语权。因此,不能完全套用经济的产权逻辑分析高职院校的内部治理。与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类似,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核心在于构建现代法人治理结构。它的独特之处在于:作为教育组织,高职院校需要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其内部治理受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外部环境的制约,应借鉴现代大学制度;与此同时,由于市场机制的引入,其内部治理又应借鉴现代公司治理的合理内核。本研究立足于生态系统理论视角,从微系统、中系统、外系统和宏系统分析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内部治理在不同发展阶段所处的不同层面及同一层面不同要素相互作用的环境。与此同时,结合利益相关者理论、产权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对其内部治理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第一,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导文件,明确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的法律地位和法人属性、保护各举办方的合法权益并推动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第二,完善高职院校内部治理结构。首先,提高董事会(理事会)及监事会成员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董事(理事)成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来自法律、财务、会计、管理及教育等多种职业背景。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校友、教师、学生、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者在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中应占有一席之地,以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并实行监督权。此外,应增加独立董事(理事)和独立监事的比例。其次,职业校长(院长)由董事会(理事会)聘任,并实行任职回避制度。且职业校长(院长)的激励方式应多元化。还要正确处理董事会(理事会)、职业校长(院长)、党委及监事会等之间的关系;第三,制定、修订和完善学校章程、董事会(理事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以推动高职院校实现依法依规治校、治学。今后,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内部治理的特征主要表现为: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制衡机制与激励机制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当然,对这种新的办学体制的探索,一些问题至今尚无定论,如独立法人的问题、举办者与校长(院长)关系的问题、产权结构合理性的问题、董事会(理事会)中教师和学生代表的问题等。这些问题有待高职院校在后续的改革探索中,由学者进一步跟踪研究。
郭阳[3](2019)在《经济新常态下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文中指出改革开放40余年,中国改革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其中,国有企业改革在我国经济发展过程占据着重要的历史地位,纵贯改革事业的主线。在经济新常态下的背景下,把握经济发展规律,打破过分追求经济增长速度的“旧常态”,探索国有企业转型路径,是推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平稳发展的必然要求。在新阶段,唯有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能妥善面对“新常态”带来的挑战和机遇,消除掉历史遗留的体制问题,促使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新常态的提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理论的新突破,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国有企业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需要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与实践相结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并将其与时代特征相结合,应用到国有企业改革之中。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向,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基础。文章以经济新常态为背景,结合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以长春市为例展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长春市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国有企业普遍经济效益低,经济增速缓慢,面临着经济下行的压力,国企改革是否深化、快速、有效,决定了长春市的经济发展速度。近年来,随着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实施和在多方不懈的努力下,长春的国企改革也取得了一定成效和阶段性成果,在制度建设、用人机制、创新驱动等方面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一些问题依旧存在:经济效益低、债务问题严重、自主创新意识落后、人才流失严重、政企不分等等因素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发展。本文以马克思经济周期理论、产权理论和供求理论为研究基础,对长春市国有企业现状加以梳理分析,总结长春市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探讨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和建议,为我国新一轮的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持。面对新一轮东北振兴的走势与方向,长春市国有企业要审时度势、仔细分析,精心规划,将改革进行到底。
黄晓玲[4](2019)在《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企业责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课程开发是技术技能积累和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在职业教育担负技能强国历史使命、校企合作亟须根本性突破、职业教育课程范式转型的背景下,针对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中企业缺位和浅层参与的问题,探讨企业的角色及其职责具有重要意义。研究围绕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企业责任,运用文献研究、理论研究、比较研究、调查研究、经验总结、文本分析等研究方法,对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中企业责任的合理性、责任的现状、责任的内涵、责任的内容和责任的履行等进行研究。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及其课程开发是由二者的本质属性决定的。企业技术性和制度性的两重属性以及职业教育职业性和技术性的本质,内在地规定着企业技术技能与职业教育产品的同一性、企业技术技能生成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契合性,以及企业技术技能生产载体与职业教育课程的同质性,集中体现在面向工作世界的技术经验及其获得过程上。当前企业虽无法律规定的参与职业教育的强制性义务,但其对职业教育产品的需求决定其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利益主体,具体表现在企业作为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主体、职业教育混合供给主体以及校企跨界合作育人主体。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是一个利益相关者协作的建构过程,企业是职业教育课程开发重要的合作主体,其对职业教育专用技术技能的诉求从根本上决定参与开发的课程集中在专用技术技能课程。理论上企业具有参与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合理性,但事实上企业普遍参与不足,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课程开发也处于起步状态,应然与实然的差距显现明确企业责任的迫切性。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企业责任是基于其合作主体角色主观认识和客观能力的,在专用技术技能课程开发过程或课程产品形成中的回应和实际付出,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正义的统一性,是企业作为社会公民道德和利益的内在依从。责任的生成源于政府的权利赋予、企业的经济动力和能力基础,以及职业院校的迫切需求和社会协同治理机制的形成。另一方面,作用对象的特定性、责任边界的明晰性以及影响因素的多样性,又决定了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企业责任的有限性。根据责任内容划分的基本原则和功能导向的划分依据,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企业责任主要有导向责任、供给责任和协作责任,三种责任自成一体并形成责任内容的基本框架。导向责任集中体现为培养质量确认及反馈,通过需求导向、标准导向和评价导向实现;供给责任体现为技术技能积累和提供,通过提供智能形态、实体形态和工艺形态技术技能实现;协作责任体现为专业课程的设计与实施,通过专业理论课程中的辅助性协作、专业实践课程中的主导性协作和理实融合课程中的对等性协作实现。目前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企业责任履行处于起步阶段,校企合作程度较浅且覆盖面较窄,同时企业内在动力不足、认识及行动存在较大落差。这除了经济区位、产业结构、社会文化等外部因素影响外,也受制于企业行业分类、技术类型、所有制形式、所处发展阶段和实际规模等自身因素影响。为推动校企合作课程开发有效、有序发展,从企业履责意愿角度,需进一步激发企业内在动力、协同多种外部力量、增强企业自身基础能力;就责任实现机制而言,需进一步构建基于法定性契约的校企合作机制,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连接作用,推动职业教育课程开发走向课程治理,建立有效的企业履责评价与激励制度;对履责环境的优化,需推动劳动力市场环境的良性发展,引领文化环境的认同与接纳。
谢锐勤[5](2019)在《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以国有企业为主的“僵尸企业”,法院并没有按照普通民商事案件简单处置,而是专门出台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并且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审判流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服务国企改革导向,服务党政政策导向。事实上,法院对于“僵尸企业”的处置手法并非孤例,而是自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涉国资国企案件一脉相承的做法。那么,法院在国企改革问题上为什么会有强烈的公共政策导向呢?该如何评价该导向呢?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分类法,国资国企无论在定性上还是定量上,重要性都显而易见,并且得到《宪法》隆重其事的规定。对于国资国企治理的研究,立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研究较为充分,而司法保护研究相对欠缺。本文以国资国企为研究对象,以司法解释和司法案例为载体,对国资国企司法治理进行实证研究。其中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以司法治理为主命题,以立审执等案件审判流程为实践基础,以国资国企司法政策为理论基础,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展现“中国渐进式双轨制保护模式”。具体到司法实践,首先体现在筛选机制上。从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可见,对于涉及部队军产案件、改制与破产案件、行政部门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明哲保身的态度拒绝司法。对于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保障企业改制与破产、防范并化解金融风险、发挥司法建议功能,法院采取综合治理的态度能动司法。在拒绝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确保国企改革顺利推进,国企的策略是追求案件一揽子解决,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创造条件寻求司法救济,法院的策略是韬光养晦应对挑战。在能动司法中,党政的策略是让法院为国企改革保驾护航,国企的策略是通过法院确认和保护改革成果,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通过适度让利换取权益尽快变现,法院的策略是通过全面整合资源力求标本兼治解决案件。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司法既要服务国家治理目标,又要完成改革任务分工,还要确定并发展自主性,力求进退应矩。正是在不断规范司法与政治的边界中,区分司法与党政的发展方式下,法院通过及时确认改革成果,推动国企改革以法治方式前进。其次体现在审理术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金融债权案件、社会稳定案件,法院采取优先保护与案结事了的态度进行处置。实践中,通过扩大或缩小法律适用,建立统一协调机制,达到医治“生病企业”的目的。审理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通过法院提升治理效率与效益,又通过支持公正司法树立法治形象。国企的策略是既将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制度利益,又通过巧用司法解释与拖延案件进度减少损失。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确认主要收益落袋为安,又有意让程序空转减少损失。法院的策略是既配合党政政策服务大局,又通过创设法律制度自我保护。审理中,参与者都有最低限度的同意,使得司法公正呈现出螺旋式上升的态势。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司法既要落实国家治理,又要抑制地方保护主义;既要形塑独立社会功能,又要巧用调判结合方式。正是在司法自治与回应的平衡中,法官着力弥补司法制度不足,法院着力弥补公共政策不足,努力建构适合国情的多元法律秩序。再次体现在执行机制上。在涉国资国企案件执行中,对于涉及上级公司案件、行政部门案件、国企与非公案件、社会稳定案件、产权保护案件,法院一方面采取内外有别的态度倾斜保护,另一方面又服从大势所趋推动平等保护。实践中,通过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克服地方保护主义,既名正言顺服务大局,又推动政策转型走向平等保护。执行中,党政的策略是既采取多道防线自我保护,又支持法院巩固经济绩效。国企的策略是既制造事件保全利益,又以大局为重适度让利。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抵抗地方保护主义,又穷尽手段增强胜算。法院的策略是既适当控制执行幅度照顾各方利益,又尽力减少执行积案以完成司法任务。执行中,参与者都使出浑身解数相互博弈,法院则通过选择性执行达到利益平衡,避免司法政治化。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司法既要提升执行治理水平,又要增强制约行政能力,还要规范执行自主建设。在党带头解决执行难的语境下,法院建立健全平等保护体系,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到司法解释,法院充当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角色。从“立法”阶段来看,法院经历了 1978—1992年的萌芽期,1993—2002年的壮大期,2003-2012年的平稳期,2013年至今的成熟期。总体“立法”特点是回避政治问题、防止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迈向平等保护、夯实司法权力,法院一方面懂得有所为有所不为,另一方面仍努力建构平等观念与制度。在法院“立法”中,党的策略是既保障非公经济信心,又树立法治国际形象。人大的策略是既合理配置立法资源,又总结司法经验教训。国务院的策略是既与司法合力推进国企改革,又持续调适两者权力边界。国企的策略是既服从党政政策安排,又确保好处“一个都不能少”。社会行动者的策略是既希望增加法律制度供给,又希望法院坚守司法公正底线。法院的策略是既在渐进式改革中积累治理国企技术,又在参与者的阳谋下进行专业化与自主性建设。上述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法院既要平衡好司法与政治的关系,又要保障国企改革顺利推进;既要认真对待社会转型,又要确认公共沟通成果;既要提高司法治理绩效,又要构建自主司法体系。在司法规则要适应国情的语境下,法院推动司法公正分阶段实现,推动主体性司法道路建构,从而更好实现司法治理现代化。从涉国资国企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可见,在国家与社会的博弈中,法院采取老人老办法,逐步减弱对国资国企的倾斜保护;采取新人新办法,逐步增强对非公经济的平等保护。通过司法双轨制配合渐进式改革,达到经济与司法平稳过渡的目的,并逐步向顶层设计转型。博弈的背后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国资国企既是经济安全的物质基础,又是国家安全的政治基础,法院应服务于党的使命。国企治理也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既要坚定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理念,又要有效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法院应确认好改革成果。在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的分工配合中,要推动“表达”与“实践”、“意识”与“制度”、“书本”与“行动”有机结合。博弈的目的是不断提升国企治理的合法性与现代性。在从运动治理向司法治理转型中,法院要学会规范好政策与司法之间的距离;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上,党与司法要致力于实现现代化与法治化;在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的利用上,司法要推进自主型治理道路;作出属于法院的贡献。在推进民族复兴的目标指引下,中国司法要与中国地位相匹配,应展现出大国司法形象,应具备中国司法自信,应坚定走中国法治道路,这是改变西方“中心”与“边缘”支配格局的必然选择。从国资国企司法治理来看,法院“以中国为中心”,展现了“中国渐进式双轨制法治模式”的道路自信,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制度自信,这既是终结“终结的预言”,也是对“西方中心论”的反思与升华。法院“以中国为方法”,展现了“主体性司法”的文化自信,展现了“立法者的司法”的理论自信,这既是对改革开放的认同,也是对“中国特色”教条化的反思与升华。法院参照“经济发展阶段论”模式,展现了“渐进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智慧,展现了“增量式司法公正”的中国方案,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建构与进化,也是对党治理国家合法性转换的反思与升华。于党和国家而言,现代化一直在路上,而人民利益是永远不变的归宿,改革要和正在成为主流人口的期望值相匹配。司法将在多元主义法治观的指引下,推进法治国家建设。
马纳[6](2018)在《中国企业对缅甸直接投资的区域软环境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2011年缅甸民主改革加速推进以来,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的规模和总量不断上升,但中国对缅甸投资日益高涨的激情却与缅甸不断上升的反华排华情绪形成鲜明的对比,多个重大投资项目遭到严重抵制,损失惨重,最为典型的是密松水电站和莱比塘铜矿项目。缅甸的区位优势及发展态势对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举足轻重,而中国企业对缅甸的投资却举步维艰,一定程度上与缅甸投资软环境建设有极大的关系。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核心是促进投资企业有效嵌入当地社会文化发展进程,进而保障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论文以新经济地理学中文化和制度转向理论为基础,通过分析缅甸软环境对中国投资的影响因素,构建适于缅甸民主转型期的以制度、社会、文化和舆论环境为准则层的投资软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并应用于缅甸区域软环境的评价,以此获取投资软环境建设的科学依据;在深入分析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的主要问题和发展态势基础上,以软环境建设为视角,提出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通过研究,本文得出以下结论:⑴投资软环境的构成确定为制度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和舆论环境四个核心要素;评价体系由4个一级指标,19个二级指标,71个三级指标构成。⑵以中国企业为主体的缅甸投资软环境评价结果显示:在全国层面上,总体评价为“中等”,制度、社会、文化和舆论环境的评价分别为“较差”、“良好”、“良好”和“良好”;从区域层面来看,缅甸中部的软环境最适于投资,而北部则十分堪忧。⑶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越多,抵制越强”的根本原因是利益分配机制问题。⑷以软环境建设为视角的中国企业对缅甸直接投资应以“利益共享”为导向,在制度、社会、文化、舆论环境方面,通过中国政府“参与式”和企业“嵌入式”建设,实现“本地结网”,进而保障中缅经贸合作的顺利实施。
童国华[7](2018)在《扬中市土地储备运作问题及其对策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土地储备制度作为我国土地经营管理制度的一项创新,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中应运而生。我国土地储备制度是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虽然到目前只发展了十余年的时间,却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各地纷纷建立了适合当地土地市场运行的土地储备制度,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是,由于我国土地储备工作开展较晚,国内学者对我国土地储备制度的研究均是建立在实践的基础上,尚未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成熟的理论体系。因此,本文从土地储备制度的理论基础、国内外研究进展出发,结合扬中市土地储备运行状况,分析了完善扬中市土地储备运行的策略与方法,并根据扬中市实际提出了积极可行的建议,以期对扬中市土地储备制度的合理、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导向作用。本文在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介绍了扬中市土地储备制度概况,重点从制度实施现状、制度实施绩效、制度实施对当地地价和房价的影响三个方面分析了扬中市土地储备运作的实施情况。同时对扬中市土地储备运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认为扬中市土地储备运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储备组织体系过于复杂、土地储备运行机制不健全、土地储备政策与执法监察缺失、土地储备资金筹集及管理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扬中市完善土地储备制度的对策建议,主要包括:理顺土地储备组织体系、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完善土地储备法规与监察措施、优化土地储备资金筹集及管理,不断优化土地储备运行模式,促进扬中市土地市场的规范运行。
李丽剑[8](2017)在《广西石油销售企业闲置土地盘活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以X石油销售企业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我国,国有企业的土地闲置是一种特有的社会现象,土地闲置是资源浪费,同时也不利于企业发展。经济快速发展使社会用地需求量逐年增大,从而引发土地升值迅速、土地供求关系紧张。一边是土地竞拍“地王”不断出现,一边是企业土地囤而不用;土地供需、开发与闲置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对石油销售企业而言,地价上涨,获取建设用地成本势必增加,而企业自身闲置土地资产,随着时间推移已逐渐成为企业发展阻碍,如何充分挖掘现有土地资源、及时有效地盘活这些闲置土地资产并让其产生效益,是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也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必须解决的问题。本论文以石油企业“降本提效”、减少企业运营成本为出发点,以石油销售企业闲置土地为研究对象,根据其行业特殊性,对闲置土地概念进行了定义;运用成本收益分析、资源配置等经济学相关理论,首先分析了广西地理位置、经济状况、石油企业土地闲置现状,再从政府干预、市场供求、自然环境因素等方面进一步分析企业土地闲置成因,总结了其土地具备三大特性(对行业的依附性、闲置成因的多样性、闲置土地分布的分散性),其次结合石油企业闲置土地形成的原因和特点,将广西石油销售企业闲置土地划分为油库型闲置、加油站型闲置及其他类型闲置三种类型,并对这三种闲置土地的盘活提出了对策,通过比较分析,得出油库型闲置土地以“以库换地”为主,加油站型闲置土地以“复营盘活”为主,其他类型以改造再利用为主等结论;最后以X石油销售公司为例,对该公司目前发展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土地闲置是制约其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通过分析土地闲置的成因及不同类型土地闲置的特点,提出了具体盘活对策,并结合实施结果验证所提出盘活方法的合理性。
毛志远[9](2016)在《TPP国有企业规则规范属性问题研究》文中提出TPP国有企业规则开创了自由贸易协定中系统化规制国有企业跨国商业行为的先河,对未来国际贸易协定和国有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将产生重要影响。美国声称TPP国有企业规则是以竞争中立为基础的。竞争中立是一个因国有企业而生的概念,在国内法上其是规制国有企业与政府的经济政策或法律法规,意在剥离政府与国有企业的特殊关系,杜绝国有企业因与政府的特殊关系而获得不合理竞争优势,政府在市场竞争中保持中立,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保持独立,共同建立和维护公平公正的竞争市场。在国际层面,竞争中立主要是作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目标而被推广,一些国际条约和贸易协定中约束国有企业垄断等行为的条款也体现出竞争中立的某些要求。对OECD来说,行政部门规制模式的共性分析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如果依赖个案分析那么提出竞争中立也就毫无意义。因此OECD将目标转向国有企业的内部行为约束,尤其是公司治理这一容易被各国接受的概念。TPP国有企业规则实际是借用与发挥了竞争中立的概念和OECD的竞争中立框架指引,其是将竞争中立定位于把控国有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规则并加以系统化。作为区域贸易协定,由于美国的主导,TPP国有企业规则纠结着太多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问题,其核心条款较多呈现出功利化与非原则化的特征,竞争而不中立,深深打上了贸易协定的烙印。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命脉与重要特征,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竞争中立建立在公平竞争权法理基础之上,具有公平竞争权衍生权利的属性,其价值在于市场所有参与者之间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TPP国有企业规则是将国有企业反竞争行为的规制阶段从竞争法上的事后救济提前到事前规制,并将国有企业的权利与义务相分裂,完全偏离了竞争中立的价值规范。TPP的国有企业规则就是国有企业规则,无法称之为“竞争中立规则”。国有企业问题在TPP中属于横向议题之一,一旦形成协定条款就将成为跨部门适用规则,因此还将引发其他领域的一些相关问题。非商业援助、非歧视待遇和透明度,是TPP国有企业规则的核心条款,这些条款规制标准严格、身份歧视特征明显。非商业援助是采用打包的方式,把国有企业商业行为之外可能获得的各种支持以非商业援助名义一律禁止,包括承担公共义务的合理补偿。非歧视待遇要求国有企业在购买与销售货物或服务时给予另一缔约方企业的货物或服务的待遇不低于其给予该缔约方、其他任何缔约方或非缔约方的企业提供的同类货物或服务的待遇。透明度要求则集中在国有企业是否违反国有企业规则有关条款行为方面,科目明细,内容具体。这些条款基本属于企业难以承受之重,将严重束缚国有企业的跨国贸易与投资行为,大大增加国有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的成本与难度。TPP协定属于国际经济法治的新进展,但对现有国际经济法体系而言,实际则加剧了其分歧或解构,削弱了全球市场的构建与完善,这在国有企业规则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一般国际条约都兼具造法性与契约性,而造法性条约和契约性条约又都具有创设国际法的法律效力,但应建立在客观性、国际民主性、国际合作性和国际法治性原则的基础之上。TPP国有企业规则对外带有强烈指向性和排斥性,对内则带有封闭性,由于其缺少普遍适用性,且又是以实力而非合意达成的所谓“共识”,其在国际法或普通国际法的意义上,至多是一种利益博弈,而非造法行为。在批判美国对国有企业实行歧视性竞争的同时,也要看到中国国有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应将之视为一个倒逼,倒逼中国必须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尤其是市场化分类改革、混合所有制改革和完善公司治理。在加大行政化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力度的同时,中国迫切需要一部具有竞争中立精神的法律法规,打造公平竞争的国内市场环境,这是当今中国依法治国理念的必然要求。
陈氏月琴(TRAN THI NGUYET CAM)[10](2016)在《越南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文中指出越南国有企业改革是越南的经济改革工作中重要的问题,而企业产权改革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首要问题。越南自1986年开展改革至今已三十年,在新的经济政策扶持下,越南国有企业的改革取得不少成就,但企业的效率仍然很低,其原因在于产权结构复杂,权、责、利不明确,管理权限不清楚等。若要促进越南国有企业的发展,必须先处理好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所以,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越南国有企业产权制度问题。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为主导,采用历史分析、比较分析、实证分析和博弈论等方法,分析了越南国有企业的改革过程以及产权改革现状,探讨越南国有企业的产权问题,明确提出越南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就是明确产权,实行股份制改革。本文分为六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陈述本文的研究意义与研究目的及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第二章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理论。首先介绍了产权的概念以及马克思主义对产权的定义,明确产权的概念与功能;其次介绍了公有产权理论、国有企业产权理论,并通过文献综述,为后面研究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研究奠定理论基础。第三章越南改革开放以来产权改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本章从始于1986年越南国有企业改革过程入手,分析了改革开始至今国有企业产权的方向和步骤,探究了越南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过程,发现了国有企业在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指出,国有企业产权所存在的问题在于过于集权,产权分配不合理,政府对国有企业的干预过多,从而导致国有企业的创造性和灵活性的丧失。同时,从政府、企业管理者、购买者、企业员工与寻租者五主体分析了产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第四章越南国企产权改革中行为主体的博弈分析。本章以上述五个行为主体为对象,对产权改革中所涉及的利益分配进行分析,针对产权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分析了产权转让中政府、购买者与寻租者的三方博弈,并就职工岗位和待遇合理安排等问题对产权改制中政府、企业与职工三方建立相应的博弈模型,基于模型分析了产权改革五个主体在改革中的博弈关系。第五章越南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制度创新。本章着重讨论越南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理论和制度创新,讨论了产权改革的目标、制度设计等问题,并归纳、总结国有现代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指出越南可以建立一个全新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越南现阶段发展状况的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第六章结论与展望。通过研究,本文得出如下结论:第一,目前适合越南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的办法就实行所有制多样化,政府协助国有企业成为私人资本企业是必要且可行的。国有企业改革过程通过股份制度来吸引国内外私人资产,调整企业财产结构和所有权结构,改变政府在国有企业从唯一所有者转成多元所有者的结构也是必要且可行的,这些改革的目的旨在增强国家经济的竞争力,促进越南社会主义的经济发展。第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的管理机制必须要转换,使之具有实际的自主权,但是要保留所有者的基本权利;此一原则对于建设一个有效的国家所有机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有解决了这个问题,国家所有权的机制改革才能得以成功,同时也可以建设一个既现代又有效的国家所有机制。第三,国有企业的财政机制要转换,既要确保所有者的权、责、利,又要确保企业的自主财政和资金积累,创造平等的竞争环境,这样才能确保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确保增值并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第四,对国有企业重新安排是决定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重要因素。减少国家100%资本的企业,进行股份化、卖出、承包、出租等,实现公司化,发展母子公司模型,建立并发展经济集团骨干企业。这是越南国有企业改革重要的主导思想,旨在提高国有企业效益,创造一个各种股份制企业之间合作与竞争的良好环境。最后,虽然越南国有企业的数量、规模与经营范围的正在减少,非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提升,但国有企业仍有发挥其作用的领域,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厘清国有和民营企业的领域和轻重,这也是世界各国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方向。
二、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现状及其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现状及其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评述 |
一、改革开放前所有制研究评述 |
二、改革开放后所有制研究评述 |
三、当前所有制改革研究评述 |
四、存在问题及深化方向 |
第三节 论文研究内容 |
一、论文内容 |
二、结构安排 |
第四节 论文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研究方法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研究综述 |
第一节 改革开放前的混合所有制思想综述 |
一、建国初期的混合所有制思想 |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混合所有制思想 |
三、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的混合所有制思想 |
第二节 改革开放后的混合所有制研究综述 |
一、混合所有制理论探索阶段的研究综述 |
二、混合所有制理论成长阶段的研究综述 |
三、混合所有制理论完善阶段的研究综述 |
四、混合所有制理论突破阶段的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简要评述 |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有关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一、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二、列宁关于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三、斯大林关于所有制理论的主要观点 |
第二节 未来社会的所有制及其实现形式 |
一、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理解 |
二、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个阶段 |
三、如何认识重建个人所有制 |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演进规律 |
一、所有制演进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相统一规律 |
二、所有制演进的主体性和多元性相统一规律 |
三、所有制演进的稳定性和动态性相统一规律 |
第三章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对比研究 |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产权解析 |
一、马克思所有制理论中的所有权概念 |
二、马克思注意区分所有制和所有权的关系 |
三、产权是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应有之义 |
四、简要评述 |
第二节 西方产权理论的综述 |
一、西方产权理论的概念 |
二、西方产权的属性和功能 |
三、简要评述 |
第三节 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的辨析 |
一、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的联系 |
二、马克思产权理论与西方产权理论的区别 |
三、两种产权理论对比的启示 |
第四章 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形成与突破 |
第一节 我国单一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形成 |
一、建国初期的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 |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 |
三、单一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僵化固化阶段 |
第二节 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三次突破 |
一、“单一到补充”: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第一次突破 |
二、“补充到共同”: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第二次突破 |
三、“共同到混合”:我国所有制理论和所有制结构的第三次突破 |
第三节 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和改革实践的经验与教训 |
一、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和改革实践的经验 |
二、我国所有制理论演进和改革实践的教训 |
第五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的理论内涵、发展实践、基本经验及现实问题 |
第一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的理论内涵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理论的提出 |
二、我国混合所有制产生的必然 |
三、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实现形式 |
第二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实践 |
一、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发展回顾 |
二、我国混合所有制的发展逻辑 |
第三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基本经验 |
一、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坚持基本经济制度 |
二、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坚持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 |
三、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坚持各种所有制一律平等 |
四、发展混合所有制必须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
第四节 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中的现实问题 |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形式主义 |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意识形态争论 |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存在“混合所有制失灵”现象 |
第六章 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坚持的原则、完善的环境和把握的重点 |
第一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坚持的原则 |
一、坚持“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结构形态 |
二、坚持发展生产力的混合所有制判断标准 |
三、坚持共同富裕的混合所有制价值取向 |
四、坚持互利共赢的混合所有制发展理念 |
五、坚持中国特色的混合所有制发展方向 |
第二节 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完善的环境 |
一、宏观制度层面 |
二、中观体制层面 |
三、微观机制层面 |
第三节 当前我国混合所有制改革应把握的重点 |
一、宏观层面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二、微观层面国有企业异质股权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三、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下的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七章 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一节 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意义重大 |
一、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
二、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
三、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 |
四、有利于国有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状 |
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
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理论困境 |
三、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面临现实难题 |
第三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推进途径 |
一、深化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改革 |
二、优化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 |
三、因企施策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四节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环境构造 |
一、健全法律法规制度 |
二、平等保护各类产权 |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第八章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 |
第一节 农村所有制改革的简要回顾 |
一、改革开放前农村所有制变革 |
二、改革开放后农村所有制改革历程 |
三、改革开放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历程 |
第二节 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目前现状 |
二、存在问题 |
第三节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所有制实现方式 |
一、创新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实现方式 |
二、把股份合作制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实现方式 |
三、努力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与发展模式 |
第四节 农村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保障 |
一、加快理顺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关系 |
二、加快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体系 |
第九章 深入推进民营经济发展 |
第一节 民营经济的基本内涵 |
一、民营经济的基本概念 |
二、从所有制角度看民营经济 |
三、民营经济存在发展的内在逻辑 |
第二节 民营经济是混合所有制内在要素的逻辑分析 |
一、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 |
二、民营经济是提升国有经济效率的必然要求 |
三、民营经济融入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分析 |
第三节 民营经济的发展回顾与现状分析 |
一、民营经济的发展回顾 |
二、民营经济的现状分析 |
第四节 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举措 |
一、自上而下推动民营经济发展 |
二、自下而上激发民营经济发展 |
三、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引导 |
结语与展望 |
一、研究预期达到目的 |
二、本文的政策建议 |
三、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本文图表附录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2)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混合经济”的发展 |
二、“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提出 |
三、“混合所有制”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的渗透 |
第二节 研究缘起与概念界定 |
一、研究缘起 |
二、概念界定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意义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设计 |
一、研究方法 |
二、资料收集与分析 |
三、研究思路 |
四、研究可靠性 |
五、研究局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研究依据 |
第一节 文献综述 |
一、中文文献 |
二、外文文献 |
三、对已有研究的思考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生态系统理论 |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三、产权理论 |
四、委托代理理论 |
第三节 第三方视角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美国高等职业教育公私合作及其内部治理的研究与启示 |
第一节 社区学院公私合作探究 |
一、概况简介 |
二、案例分析 |
三、特征归纳 |
四、启示 |
第二节 营利性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公私合作 |
一、概况筒介:营利性高等教育发展前景不乐观 |
二、案例分析:普渡大学收购卡普兰大学 |
三、启示 |
第三节 营利性高等教育内部治理 |
一、戴维瑞教育集团内部治理 |
二、阿波罗教育集团内部治理 |
三、启示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我国高职院校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 |
第一节 内涵、特征及其二元选择 |
一、概念解读 |
二、主要特征 |
三、二元选择 |
第二节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 |
一、企业的利益诉求 |
二、其它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诉求 |
三、不同利益诉求的博弈 |
第三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趋势及相关建议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
二、发展趋势 |
三、相关建议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内部治理的影响因素、组织机构及其运行保障机制 |
第一节 影响因素 |
一、政府的支持 |
二、校长的魅力 |
三、产权的设计 |
四、文化的交流 |
五、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博弈 |
六、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 |
第二节 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运行 |
一、董事会(理事会)决策 |
二、校长(院长)及各职能部门执行 |
三、党委及监事会监督 |
四、运行制度保障 |
第三节 激励约束机制 |
一、校长(院长)年薪制 |
二、管理层及骨干教师持股 |
三、教师薪酬、发展空间及退休保障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内部治理的分析、发展趋势及“悬置”的问题 |
第一节 内部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建议 |
一、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导文件缺失 |
二、组织机构作用的发挥不充分 |
三、运行保障机制不完善 |
第二节 发展趋势预测 |
一、政府支持力度加大 |
二、组织机构及其运行保障机制更为完善 |
第三节 “悬置”的问题 |
一、关于独立法人的问题 |
二、关于举办者与校长(院长)关系的问题 |
三、关于产权结构合理性的问题 |
四、关于董事会(理事会)中教师和学生代表的问题 |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附录 |
致谢 |
(3)经济新常态下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及创新点 |
1.2.1 研究现状 |
1.2.2 研究的创新点 |
1.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理论基础与相关政策 |
2.1 相关概念 |
2.1.1 国有企业 |
2.1.2 经济新常态 |
2.2 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 |
2.2.1 马克思经济周期理论 |
2.2.2 马克思主义产权理论 |
2.2.3 马克思主义供求理论 |
2.3 党和国家的方针和政策 |
2.3.1 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 |
2.3.2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2.3.3 “营改增”政策 |
第三章 经济新常态下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现状 |
3.1 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 |
3.1.1 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情况 |
3.1.2 人才使用情况 |
3.1.3 技术引进情况 |
3.2 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的问题 |
3.2.1 “政企不分”的体制弊端依然存在 |
3.2.2 债务问题严重 |
3.2.3 创新驱动力不足 |
3.2.4 人才流失严重 |
第四章 经济新常态下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路径 |
4.1 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 |
4.1.1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
4.1.2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
4.1.3 加强监管力度 |
4.2 深化国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4.2.1 有效解决债务问题 |
4.2.2 有效处置僵尸企业 |
4.2.3 降低企业成本 |
4.3 完善国有企业创新体制机制 |
4.3.1 探索产学研合作新形式 |
4.3.2 扩大创新投入力度 |
4.3.3 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
4.4 加大创新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 |
4.4.1 多种渠道引进人才 |
4.4.2 聘请专家培训企业员工 |
4.4.3 委托高校培养专业人才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企业责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题目解读与研究背景 |
1.1.1 题目解读 |
1.1.2 研究背景 |
1.2 概念界定与研究现状 |
1.2.1 概念界定 |
1.2.2 研究现状 |
1.3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1.3.1 问题提出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目的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视角 |
1.5.2 研究思路 |
1.5.3 技术路线 |
1.5.4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合理性 |
2.1 企业与职业教育基本属性及内在相关性 |
2.1.1 企业技术性与制度性的两重属性 |
2.1.2 职业教育职业性与技术性的双重属性 |
2.1.3 企业与职业教育及其课程的内在契合 |
2.2 企业是职业教育的重要利益主体 |
2.2.1 企业作为职业技术技能培训主体 |
2.2.2 企业作为职业教育混合供给主体 |
2.2.3 企业作为校企跨界合作育人主体 |
2.3 企业在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中的角色 |
2.3.1 职业教育课程本质及开发特点 |
2.3.2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多元主体 |
2.3.3 企业是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合作主体 |
2.4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任务 |
2.4.1 促进专用技术技能课程功能实现 |
2.4.2 选择呈现专用技术技能课程内容 |
2.4.3 规约专用技术技能课程实施过程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实然表征 |
3.1 调查设计与数据来源 |
3.1.1 问卷调查及样本信息 |
3.1.2 文本分析与企业特征 |
3.1.3 质性访谈与信息印证 |
3.2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中企业参与不足 |
3.2.1 企业缺位 |
3.2.2 浅层参与 |
3.2.3 差异显着 |
3.3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课程开发处于起步状态 |
3.3.1 教师参与少 |
3.3.2 协作程度浅 |
3.3.3 合作周期短 |
3.4 校企双方主观认识存在较大差异 |
3.4.1 校企双方对企业参与重要性认识不同 |
3.4.2 校企双方对企业参与身份的认识不同 |
3.4.3 校企双方对企业参与作用的认识不同 |
3.5 校企双方合作的需求和意愿不同 |
3.5.1 校企合作培养还未成为企业人才配置主要途径 |
3.5.2 在导向作用发挥上企业意愿不如院校需求迫切 |
3.5.3 在人财物等条件上企业意愿与院校需求不对等 |
3.5.4 在协作作用发挥上企业意愿与院校需求有差异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企业责任的基本蕴涵 |
4.1 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演化及主要性质 |
4.1.1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单一到多元 |
4.1.2 企业社会责任性质:异质且综合 |
4.1.3 企业社会责任概念多重分析视角 |
4.2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企业责任的内涵 |
4.2.1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企业责任基本要素 |
4.2.2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企业责任:效益和正义的统一 |
4.2.3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企业责任:道德和利益的要求 |
4.3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企业责任的生成 |
4.3.1 权利赋予:政府法律政策推动 |
4.3.2 动力激发:企业经济利益契合 |
4.3.3 能力保证:独特育人资源支持 |
4.3.4 空间拓展:院校育人需求拉动 |
4.3.5 路径保障:校企合作机制建立 |
4.4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企业责任的内容 |
4.4.1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企业责任划分的基本原则 |
4.4.2 功能导向的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企业责任划分 |
4.4.3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企业责任内容的三维结构 |
4.4.4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企业责任内容的有限性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培养质量确认与反馈的导向责任 |
5.1 需求导向:规约培养目标确定 |
5.1.1 企业需求对课程目标的规定性 |
5.1.2 课程目标确定与企业需求传导 |
5.2 标准导向:影响课程标准制订 |
5.2.1 企业标准与课程标准的契合性 |
5.2.2 课程标准制订与企业标准转换 |
5.3 评价导向:促进课程完善创新 |
5.3.1 企业反馈与课程评价的精准性 |
5.3.2 企业评价促进课程的持续改进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技术技能积累与提供的供给责任 |
6.1 智能形态技术技能供给:指向课程内容 |
6.1.1 智能形态技术技能与课程内容的一致性 |
6.1.2 课程内容选择与智能形态技术技能转化 |
6.2 实体形态技术技能供给:指向课程资源 |
6.2.1 实体形态技术技能与课程资源的多样性 |
6.2.2 课程资源建设与实体形态技术技能支持 |
6.3 工艺形态技术技能供给:指向课程实施 |
6.3.1 工艺形态技术技能与教学过程的互补性 |
6.3.2 课程实施过程与工艺形态技术技能嵌入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专业课程设计与实施的协作责任 |
7.1 辅助性协作:专业理论课程 |
7.1.1 参与需求调研及分析 |
7.1.2 协助目标确立及细化 |
7.1.3 论证实施方案及条件 |
7.2 主导性协作:专业实践课程 |
7.2.1 工作任务选择与提供 |
7.2.2 实习实训实施与管理 |
7.2.3 技术咨询与产品提供 |
7.3 对等性协作:理实融合课程 |
7.3.1 项目课程设计与实施 |
7.3.2 工学交替实施与管理 |
7.3.3 教材研发与资源建设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职业教育课程开发企业履责的主要条件 |
8.1 履责意愿: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 |
8.1.1 激发企业履责的内在动力 |
8.1.2 协同企业履责的外部力量 |
8.1.3 增强企业履责的基础能力 |
8.2 履责管理: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 |
8.2.1 构建基于法定性契约的校企合作机制 |
8.2.2 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连接作用 |
8.2.3 推动职业教育课程开发走向课程治理 |
8.2.4 建立有效的责任履行评价与激励制度 |
8.3 履责环境:优化市场环境和文化环境 |
8.3.1 推动劳动力市场环境的优化 |
8.3.2 引导文化环境的认同与接纳 |
8.4 本章小结 |
结语 |
研究的主要结论 |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研究存在的不足 |
研究的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 |
致谢 |
(5)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认真对待国资国企司法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对象 |
二、特殊在哪里 |
三、宪法规定与司法实践 |
四、研究语境 |
五、问题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立法层面 |
二、行政层面 |
三、司法层面 |
四、为什么以司法治理为进路 |
第三节 理论脉络和内容结构 |
一、以中国宪制为总基调 |
二、从案件审判流程来论述 |
三、以司法治理现代化为归宿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学科研究 |
二、策略博弈分析法 |
三、法律实证研究 |
第五节 可能的贡献 |
第六节 可能的不足 |
第一章 法院受理涉国资国企案件的筛选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1: 不予受理企业改制案件 |
二、材料2:能动司法受理涉外案件 |
三、材料3:能动司法服务国企改革 |
第二节 受理还是不受理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三节 能动还是克制 |
一、司法规定 |
二、司法实践 |
第四节 为什么拒绝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实事求是? |
第五节 为什么能动司法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利益均沾? |
第六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政治形势判断 |
一、司法服从国家治理需要 |
二、司法完成改革任务分工 |
三、司法确定并发展自主性 |
四、小结与反思:进退应矩? |
第七节 反思与展望:走向自主型司法 |
一、司法与政治:调整权力边界 |
二、司法与党政:区分发展方式 |
三、司法与改革:确证成果合法 |
第二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审理术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4:不良债权系列案件 |
二、材料5:稳妥处置“僵尸企业”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金融债权案件 |
五、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保护理念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专项资金支持 |
二、减免缓诉讼费 |
三、开通绿色通道 |
四、组建专业团队 |
五、出台指导意见 |
六、统一协调机制 |
七、效果导向:“生病企业”的医院 |
八、小结与反思:戴着镣铐跳舞?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审理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螺旋式上升?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权力资源配置 |
一、司法治理落实国家治理 |
二、司法抑制地方保护主义 |
三、司法形塑独立社会功能 |
四、司法巧用调判结合方式 |
五、小结与反思:过渡性策略?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法律多元主义 |
一、法官弥补司法制度不足 |
二、司法弥补公共政策不足 |
三、建设多元一体法治国家 |
第三章 涉国资国企案件的执行机制 |
第一节 材料与问题 |
一、材料6:债权执行系列案 |
二、材料7:基本解决执行难 |
第二节 司法规定 |
一、涉及上级公司案件 |
二、涉及行政部门案件 |
三、涉及国企与非公案件 |
四、涉及社会稳定案件 |
五、涉及产权保护案件 |
六、小结与反思:平等保护势在必行? |
第三节 司法实践 |
一、区别对待执行 |
二、案件报告制度 |
三、地方保护主义 |
四、执行联动机制 |
五、执行和解机制 |
六、业务指导机制 |
七、小结与反思:政策转型导致制度变迁? |
第四节 为什么如此执行 |
一、党政的策略 |
二、国企的策略 |
三、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四、法院的策略 |
五、小结与反思:司法政治化? |
第五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专业化实践 |
一、司法提升执行治理水平 |
二、司法增强制约行政能力 |
三、司法规范执行自主建设 |
四、小结与反思:执行的春天到了? |
第六节 反思与展望:迈向平等保护 |
一、司法理念:平等保护 |
二、司法行动:平等制裁 |
三、路径安排:党与司法 |
第四章 作为涉国资国企案件“立法者”的法院 |
第一节 “立法”情况 |
一、总体概况 |
二、具体情况 |
第二节 “立法”特点 |
一、回避政治问题 |
二、防止资产流失 |
三、维护社会稳定 |
四、迈向平等保护 |
五、夯实司法权力 |
第三节 为什么是法院“立法” |
一、党的策略 |
二、人大的策略 |
三、国务院的策略 |
四、国企的策略 |
五、社会行动者的策略 |
六、法院的策略 |
七、小结与反思:司法法治国? |
第四节 司法角色定位:基于国家治理转型 |
一、司法与政治之间的平衡 |
二、司法确认公共沟通成果 |
三、司法治理推进国企治理 |
四、小结与反思:合二为一? |
第五节 反思与展望:司法治理现代化 |
一、服务:“不换思想就换人” |
二、维护:“司法公正阶段论” |
三、建构:“主体性司法道路” |
第五章 司法治理与法治道路 |
第一节 司法双轨制 |
一、社会的胜利 |
二、国家的胜利 |
第二节 为什么博弈 |
一、国企治理是政治使命必然要求 |
二、国企治理是治理绩效必然要求 |
三、国企治理与司法治理分工配合 |
第三节 目的:提升合法性与现代性 |
一、运动治理与司法治理 |
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 |
三、法律移植与实践资源 |
四、小结与反思:什么是法院的贡献 |
第四节 总结与展望:司法自信与法治道路 |
一、外部视角:“以中国为中心” |
二、内部视角:“以中国为方法” |
三、司法治理:“阶段论” |
四、展望未来:“变化态” |
第五节 反思与检讨:解释限度 |
结语 |
附件: 论文相关司法解释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感恩奋斗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6)中国企业对缅甸直接投资的区域软环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区域投资软环境建设研究 |
1.2.2 企业嵌入性研究 |
1.2.3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研究现状 |
1.2.4 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的研究现状 |
1.2.5 研究评述 |
1.3 研究设计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技术路线 |
第2章 概念解析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解析 |
2.1.1 投资软环境 |
2.1.2 制度环境 |
2.1.3 社会环境 |
2.1.4 文化环境 |
2.1.5 舆论环境 |
2.1.6 企业嵌入式投资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经济地理学理论 |
2.2.2 区域投资环境分异理论 |
2.2.3 地域分工学说 |
2.2.4 区位理论 |
2.2.5 小岛清理论 |
2.2.6 企业嵌入理论 |
第3章 缅甸投资软环境对中国企业投资的影响因素 |
3.1 利益分配机制对中国企业投资的影响 |
3.2 区域制度建设对中国企业投资的影响 |
3.3 区域社会结构对中国企业投资的影响 |
3.3.1 民族阶层分化的影响 |
3.3.2 宗教阶层分化的影响 |
3.4 区域文化差异对中国企业投资的影响 |
3.4.1 缅甸中部文化与中国投资 |
3.4.2 缅甸西部文化与中国投资 |
3.4.3 缅甸东部文化与中国投资 |
3.4.4 缅甸南部文化与中国对缅投资 |
3.4.5. 缅甸北部文化与中国投资 |
小结 |
第4章 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的区域软环境评价体系构建 |
4.1 区域投资软环境评价方法 |
4.1.1 层次分析法 |
4.1.2 专家调查法 |
4.2 区域投资软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2.1 投资软环境的特点 |
4.2.2 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
4.2.3 指标体系设计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
4.2.4 指标选取 |
4.2.5 权重确定 |
4.2.6 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应权重 |
小结 |
第5章 中国企业对缅甸直接投资的区域软环境评价 |
5.1 中国企业对缅甸直接投资的现状及特征 |
5.1.1 缅甸地缘环境与中国企业直接投资 |
5.1.2 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的现状 |
5.1.3 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的特征 |
5.1.4 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的时空演变格局 |
5.2 中国企业对缅甸直接投资的软环境总体评价 |
5.2.1 制度环境评价 |
5.2.2 社会环境评价 |
5.2.3 文化环境评价 |
5.2.4 舆论环境评价 |
5.2.5 缅甸投资软环境总体评价 |
5.3 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软环境的区域评价 |
5.3.1 缅甸的区域划分 |
5.3.2 缅甸投资软环境的区域评价 |
小结 |
第6章 中国企业对缅甸直接投资的主要问题和发展态势 |
6.1 缅甸民主改革后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面临的主要问题 |
6.1.1 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的风险 |
6.1.2 中国对缅甸投资企业的自身反思 |
6.2 大国干预下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的态势 |
6.2.1 大国干预对中国企业投资缅甸的影响 |
6.2.2 大国干预下的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 |
6.3 民主改革后缅甸各阶层对中国企业投资的态度转变 |
6.3.1 缅甸各阶层对“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投资的态度 |
6.3.2 缅甸官方对中国企业投资的态度 |
6.3.3 缅甸社会对中国企业投资的态度 |
6.3.4.媒体对中国企业投资的态度 |
6.3.5 缅甸各阶层对中国企业投资的态度转变 |
小结 |
第7章 中国企业对缅甸直接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对策建议 |
7.1 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软环境建设的途径 |
7.1.1 利益分享机制 |
7.1.2 本地结网机制 |
7.2 中国企业对缅甸投资软环境建设的对策建议 |
7.2.1 制度环境建设 |
7.2.2 社会环境建设 |
7.2.3 文化环境建设 |
7.2.4 舆论环境建设 |
7.2.5 其他方面的对策建议 |
小结 |
第8章 结论与展望 |
8.1 基本研究结论 |
8.2 创新之处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7)扬中市土地储备运作问题及其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4 研究方案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土地储备 |
2.1.2 土地储备制度 |
2.2 土地储备运行程序 |
2.2.1 土地收购 |
2.2.2 土地储存 |
2.2.3 土地出让 |
2.3 理论基础 |
2.3.1 市场供求理论 |
2.3.2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理论 |
第3章 扬中市土地储备运作现状分析 |
3.1 扬中市土地资源概况 |
3.1.1 扬中市概况 |
3.1.2 扬中市土地利用现状 |
3.1.3 2015年度扬中市土地市场状况 |
3.2 扬中市土地储备现状 |
3.2.1 土地收储方式 |
3.2.2 土地储备空间分布 |
3.3 扬中市土地储备制度现状 |
3.3.1 扬中市土地储备机构 |
3.3.2 扬中市土地储备机构的运作 |
3.4 扬中市土地储备运作效果分析 |
3.4.1 扬中市2015年土地储备现状 |
3.4.2 扬中市2015年土地储备运作绩效 |
3.4.3 扬中市土地储备对地价的影响分析 |
第4章 扬中市土地储备运作问题 |
4.1 扬中市万宝电器土地储备案例分析 |
4.1.1 土地登记状况 |
4.1.2 接洽与评估 |
4.1.3 诉求及处理 |
4.1.4 收储总结 |
4.2 土地储备组织体系过于复杂 |
4.2.1 土地储备机构角色不明晰 |
4.2.2 相关部门之间的配合协作不够 |
4.3 土地储备运行机制不健全 |
4.3.1 一级市场控制力度不强 |
4.3.2 有限代理使土地储备目标出现偏差 |
4.4 土地储备制度政策与执法监察缺失 |
4.4.1 制度政策不完备 |
4.4.2 执法监察不到位 |
4.5 土地储备资金筹集及管理问题 |
4.5.1 储备资金筹集困难 |
4.5.2 储备资金管理有待完善 |
第5章 完善扬中市土地储备运作执行的对策建议 |
5.1 理顺土地储备组织体系 |
5.1.1 明晰土地储备机构的角色 |
5.1.2 建立城市规划的有效协调机制 |
5.2 健全土地储备运行机制 |
5.2.1 强化政府调控土地一级市场功能 |
5.2.2 建立委托代理或授权经营机制 |
5.2.3 拓展土地收储方式 |
5.3 完善土地储备法规与监察措施 |
5.3.1 完善相关法规 |
5.3.2 加大土地执法监察力度 |
5.4 优化土地储备资金筹集及管理 |
5.4.1 拓宽融资渠道 |
5.4.2 规范土地储备资金的运作 |
5.5 研究结论与展望 |
5.5.1 研究结论 |
5.5.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广西石油销售企业闲置土地盘活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以X石油销售企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概况 |
1.2 国外研究概述 |
1.3 国内研究现状 |
1.4 国内外研究情况综述 |
1.5 研究的目标和内容 |
1.5.1 目标 |
1.5.2 内容 |
1.6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基础理论 |
2.1 闲置土地定义 |
2.2 按土地归属划分的几类闲置土地 |
2.2.1 政府闲置土地 |
2.2.2 企业闲置土地 |
2.2.3 石油销售企业闲置土地 |
2.3 闲置土地分类 |
2.3.1 从成因划分 |
2.3.2 从程度划分 |
2.3.3 从用途划分 |
2.4 国有企业闲置土地的基础理论 |
2.4.1 政府干预理论 |
2.4.2 成本收益分析思想 |
2.4.3 资源优化配置理论 |
2.4.4 市场供求理论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广西石油销售企业存在问题的分析及闲置土地现状分析 |
3.1 广西经济发展现状概述 |
3.1.1 经济背景 |
3.1.2 企业发展情况 |
3.2 广西石油销售企业目前发展问题分析 |
3.2.1 外部因素 |
3.2.2 企业内部因素 |
3.3 广西石油销售企业全区闲置土地现状及分析 |
3.3.1 全区闲置土地现状 |
3.3.2 闲置土地形成原因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广西石油销售企业闲置土地盘活对策措施 |
4.1 各类企业对闲置土地的盘活处理办法 |
4.1.1 私有企业(民营企业)盘活处理办法 |
4.1.2 外资(或合资)企业盘活处理办法 |
4.1.3 国有企业盘活处理办法 |
4.2 广西石油销售企业闲置土地的盘活对策研究 |
4.2.1 广西石油销售企业闲置土地分类 |
4.2.2 各类闲置土地成因分析、特点及盘活对策 |
4.3 各类闲置土地盘活方法建议 |
4.3.1 油库型,争取置换为主 |
4.3.2 加油站型,争取“复营”为主 |
4.3.3 其他类型,以“重新利用”为主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案例分析-以X石油销售公司为例 |
5.1 企业基本情况 |
5.2 闲置土地情况分析 |
5.2.1 企业闲置情况介绍 |
5.2.2 存在问题 |
5.3 闲置土地盘活对策及措施的提出 |
5.3.1 以成立盘活小组形式确认盘活组织架构 |
5.3.2 利用价值规律优化资源配置 |
5.3.3 不同闲置土地类型盘活做法 |
5.4 盘活效果分析 |
5.4.1 油库闲置土地 |
5.4.2 加油站闲置土地 |
5.4.3 其他类型闲置土地 |
5.5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9)TPP国有企业规则规范属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的意义 |
三、研究的现状 |
四、研究思路与结构 |
第一章 TPP国有企业规则的设置 |
第一节 国有企业规则的制度安排 |
一、TPP协定中国有企业章的地位 |
二、国有企业章的框架与特征 |
第二节 国有企业规则的美国元素 |
一、P4及美新自贸协定 |
二、美国国有企业的立场与主张 |
第三节 国有企业规则的效应 |
一、应对国有企业的崛起 |
二、美式竞争中立模式的扩散 |
小结 |
第二章 TPP国有企业规则与竞争中立规则比较 |
第一节 国内法的竞争中立规则 |
一、澳大利亚的竞争中立规则 |
二、欧盟的竞争中立规则 |
三、澳大利亚与欧盟竞争中立规则的异同 |
第二节 OECD的竞争中立规则 |
一、关键性概念的界定 |
二、OECD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视角 |
三、OECD竞争中立相关问题评析 |
第三节 国有企业规则对OECD竞争中立的借用 |
一、类型的天然不同 |
二、实质内涵的取舍与发挥 |
小结 |
第三章 TPP国有企业规则对竞争中立价值的偏离 |
第一节 竞争中立的理论支点 |
一、公平竞争权特点 |
二、根植于公平竞争权的竞争中立规则 |
第二节 竞争中立规则的公平竞争价值 |
一、澳大利亚竞争中立案例分析 |
二、欧盟的竞争中立案例分析 |
三、竞争中立的规范价值 |
第三节 国有企业规则的偏离 |
一、重点条款解析之一:第17.4条非歧视待遇与商业考量条款 |
二、重点条款解析之二:第17.6条非商业援助条款 |
三、跨部门附带的减损效果 |
小结 |
第四章 TPP国有企业规则的实然属性 |
第一节 TPP国有企业规则的使命 |
一、国际经济法律体系的困境 |
二、WTO体系创制法律的障碍 |
第二节 TPP国有企业规则国际造法的局限 |
一、国际造法的新趋势 |
二、特殊国际法意义的权利义务创设 |
三、普遍国际法意义上的造法不能 |
第三节 TPP国有企业规则的工具性 |
一、全球经济的重构 |
二、国有企业规则工具化的另一面 |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应对TPP国有企业规则的思考与建议 |
第一节 打造富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体 |
一、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
二、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 |
第二节 完善公平竞争法律体系 |
一、我国竞争法相关条款 |
二、我国竞争法与竞争中立比较 |
三、以竞争中立精神加强相关法制建设 |
第三节 推进国有企业“走出去”战略 |
一、坚持公平互利国际贸易原则 |
二、积极跟进“一带一路”战略 |
三、争取制度性话语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成果目录 |
致谢 |
(10)越南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研究方法 |
1.3 研究内容 |
1.4 论文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理论评析 |
2.1 产权的概念 |
2.1.1 产权的定义 |
2.1.2 产权的功能及产权明晰 |
2.2 产权理论 |
2.2.1 马克思主义关于产权理论的评价 |
2.2.2 西方产权理论评述 |
2.2.3 中国国企产权改革文献综述 |
2.3 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理论 |
2.3.1 公有产权的理论 |
2.3.2 国有企业产权的内涵及特征 |
2.3.3 产权对国有企业发展的影响 |
第三章 越南改革开放以来产权改革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
3.1 越南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与现状分析 |
3.1.1 越南国有企业改革理论回顾 |
3.1.2 越南国有企业改革历史回顾 |
3.1.3 越南政府对国有企业管理改革的现状分析 |
3.2 1986年以来的越南国有企业产权改革 |
3.2.1 产权改革过程 |
3.2.2 产权改革内容 |
3.2.3 政府资金供给改革 |
3.3 越南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存在的问题 |
3.3.1 政府管理者方面的问题 |
3.3.2 企业员工参与有名无实 |
3.3.3 企业管理者的问题 |
3.3.4 购买者的问题 |
3.3.5 寻租现象 |
第四章 越南国企产权改革中的五个行为主体博弈分析 |
4.1 越南国企产权改革中涉及的行为主体 |
4.2 相关行为主体的利益取向 |
4.3 越南国企产权改革中各行为主体的博弈分析 |
4.4 越南国企产权转让中政府、购买者和寻租者的博弈模型分析 |
4.4.1 博弈模型建立及分析 |
4.4.2 政府、购买者及寻租者的三方博弈结果分析 |
4.5 越南产权改革中政府、企业与职工的博弈模型分析 |
4.5.1 博弈模型建立及分析 |
4.5.2 政府、企业及职工的三方博弈结果分析 |
第五章 越南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制度创新 |
5.1 对中国国有企业及产权改革经验借鉴 |
5.1.1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 |
5.1.2 中国国有企业及其产权改革的经验总结 |
5.1.3 对中国经验的借鉴 |
5.2 越南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理论完善和创新 |
5.2.1 越南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理论的构建与不足 |
5.2.2 完善与建议 |
5.3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制度创新 |
5.3.1 从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关系设计产权制度 |
5.3.2 明确与规范产权,使之权、责、利相一致 |
5.3.3 建立和完善股份合作制企业 |
5.3.4 调整政府在国有企业中的职能 |
5.3.5 公有占主导前提下的产权制度改革 |
5.3.6 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行体系 |
5.3.7 国企专注于国防和基础设施等战略领域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后记 |
作者读博期间发表的论文 |
参考文献 |
四、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现状及其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混合所有制研究[D]. 彭巨水.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2]高职院校混合所有制及其内部治理研究[D]. 陈春梅. 厦门大学, 2019
- [3]经济新常态下长春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D]. 郭阳. 延边大学, 2019(01)
- [4]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企业责任研究[D]. 黄晓玲. 天津大学, 2019(06)
- [5]国资国企司法治理实证研究[D]. 谢锐勤.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6]中国企业对缅甸直接投资的区域软环境研究[D]. 马纳. 云南师范大学, 2018(02)
- [7]扬中市土地储备运作问题及其对策研究[D]. 童国华. 南京农业大学, 2018(07)
- [8]广西石油销售企业闲置土地盘活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以X石油销售企业为例[D]. 李丽剑. 广西大学, 2017(06)
- [9]TPP国有企业规则规范属性问题研究[D]. 毛志远. 南京大学, 2016(05)
- [10]越南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研究[D]. 陈氏月琴(TRAN THI NGUYET CAM). 昆明理工大学, 2016(12)
标签:国有企业改革论文; 混合所有制经济论文;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论文; 产权理论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