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构建煤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论文文献综述)
汤梅梅[1](2019)在《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工伤预防体系经过一百多年的演变与发展,形成了企业完全承担责任的基本现实。政府通过实施工伤保险费率机制与职业安全健康项目,激励企业采取预防措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与保护职工安全健康。各国实践经验也表明了工伤预防管制已取得巨大的社会安全效益。作为劳动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政府一直积极致力于工伤预防管制工作,保护劳动者安全权益。2003年《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工伤预防、工伤待遇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形成,并主要通过工伤保险待遇修正依靠劳动市场无法完全补偿劳动者遭受风险损失的缺陷,保障受伤工人的医疗救治与基本生活。同时,政府设置激发企业内部动力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转变企业工伤预防理念。在政府干预和企业担责的协同作用下,截至2017年底,全国总工伤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6.2%和12.1%(1);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1607亿元,覆盖人数达22742万人,待遇水平稳步提高(2)。然而,经济全球化、技术革新加快,激烈的企业竞争引发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以及全球变暖与频发的极端天气恶化了工作条件等,使得工伤事故率与职业患病率居高不下,我国劳动者面临的工伤风险形势依然十分严峻。职业安全健康的格局正发生着改变,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被打破,大量灵活就业的劳动者被排除在保障覆盖范围之外,加之工会组织无法形成与企业、政府进行集体协商的社会力量,使得受伤工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变得更加困难。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常态下,落后和产能过剩的企业正面临兼并甚至破产危机,考验着企业支付能力。如对于正处在生产要素成本周期性上升阶段的企业,在无过失责任原则要求下,他们必须承担工伤事故后的伤亡劳工医疗、误工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一系列经济费用,这必然会加重实体企业的用工成本。面对劳动安全保障不完全、企业经济负担重的双重难题,这就要求政府不能只强调工伤预防管制所带来职业工作环境改善的社会安全效益,而忽视企业经济发展。鉴于此,本文在系统梳理文献与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工伤预防管制目标内涵应当包括在改善职业安全与健康环境的同时,又提高企业经济绩效两方面。那么工伤预防管制在理论上是否具有实现“共赢”局面的可能性?现阶段中国未实现“共赢”局面的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如何?未实现“共赢”局面的工伤预防管制又如何影响企业经济绩效?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是否具有实现“共赢”局面的可能性?如何通过提高现有工伤预防管制效率,来实现“共赢”局面?这些问题的回答有助于推进未来政府政策调控,实现工伤预防管制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对促进工伤预防管制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遵循从社会管制经济学理论中探索“共赢”的工伤预防管制作用机理—在现实中寻求“共赢”管制理论存在的可能性—以中国工伤预防管制为样本进行实证检验—为了实现“共赢”的工伤预防管制而深化改革的逻辑思路,并紧紧围绕理论与实证两大核心层面展开研究。(1)理论层面。基于风险工资理论、贝克尔理论、“波特假说”理论。首先,从社会管制经济学发展脉络的视角出发,追寻政府进行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缘由。由于信息不对称,劳动者无法依靠市场机制达到最佳安全保障。为了纠正市场失灵,保护受伤工人安全权益,政府通过工伤预防管制强制要求企业承担所有责任,保障企业与劳动者之间对称的安全工作信息,以此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然而,政府实施不适宜的管制强度使得企业对工伤预防管制措施不满,引致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叠错,加重了企业经济负担。为了消除政府与企业目标的异质性,政府调整工伤预防管制力度,激发企业形成安全激励机制,并通过提升自身安全技术达到“共赢”局面。然后,本文将研究视角聚焦于中国当下的工伤预防管制体制,从社会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两方面剖析中国管制未实现“共赢”局面的作用机理。(2)实证层面。本文通过理论机制分析发现“共赢”局面的关键是设置适宜的管制强度,引发高效率的工伤预防管制,从而激发企业安全技术创新。若管制强度设定过低,劳动者安全无法得到充分保障;若管制强度设定过高,企业则无法从工伤预防安排中获得经济效益。因此,研究选取工伤保险费率作为政府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代理变量(1),基于分步评价的思路,先评估实施工伤预防管制已取得的安全效应水平,再对企业经济绩效评估,检验现阶段中国未实现“共赢”局面的原因是否由不适当的管制强度,引起微观经济主体安全投资行为的转变,进而导致宏观安全效应的下降。本文具体研究内容分为8个部分,具体结构安排如下:第1章导论。本章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目的及研究意义。然后以工伤预防管制发展路径为主线,按照其理论变迁及内在逻辑对国内外文献进行系统梳理与归纳。研究显示,不合理的政府激励机制易引发道德风险,造成企业经济负担,降低了工伤预防管制效率。在政府优化管制资源的基础上,工伤预防管制激发企业安全技术创新,才是实现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与提高企业经济绩效“共赢”局面的根本动力,并探讨了概念移植我国实现的可能性。最后给出本文的研究框架、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与不足。第2章工伤预防管制的理论机制分析。本章首先清晰界定了工伤预防管制及其相关概念,并阐明其属性、特征及激励措施。然后基于风险工资理论、贝克尔理论、“波特假说”理论,探讨工伤预防管制在理论上是否具有实现“共赢”局面的可能性。最后,通过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来研究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未实现“共赢”局面的作用机理。其中:(1)中国工伤预防管制安全效应的理论研究。基于企业生产成本理论与风险期望理论,本文建立企业利润与劳动者效用同时最大化的拉格朗日函数,在库恩-塔克一阶条件下,研究发现,目前“重补偿,轻预防”的工伤保险现状与不完善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不存在以最低工伤保险待遇获得最佳安全水平的临界点;相对高管制费率,政府实行低管制费率时,提高工伤保险待遇对于降低工伤伤害率的影响程度更大;且企业道德风险的存在是造成安全效应低的主要原因。(2)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经济效应的理论研究。基于将成本价格运用于索洛剩余估算的双重生产理论,本文建立企业成本最小化模型并结合谢波德引理,在对时间求导的条件下,研究发现,目前严格管制引发企业调整用工结构以此降低用工成本,且管制引起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变化与成本增长变化趋势相同。结果说明,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变化引起了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下降。第3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变迁、现状及成因。基于将政府间接市场激励手段扩展为工伤保险待遇的事后预防和工伤保险费率的事前预防的界定基础上,本章打破了固有工伤预防演化的路径,按照事后工伤预防管制—事前工伤预防管制—完善事前工伤预防管制的逻辑,将中国工伤预防管制体制划分为四个时期。在工伤预防管制与经济发展的互动过程中,阐述了政府如何引导企业从被动转向主动预防的管制过程,并探究现有工伤预防管制低效率的成因。研究发现,参保企业在面临更加严峻的工伤风险时,道德风险突出;统筹层次低与覆盖范围窄限制了企业预防的积极性;失衡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结构降低了企业激励动力;不精确的工伤预防激励机制无法形成企业内部动力;事前与事后工伤预防管制的脱离不利激发企业安全技术创新。造成目前偏向社会安全效益而忽略了企业自身经济发展需求的管制现状,其原因可能来自于工伤预防管制的立法、条例设置、机构设置、组织间互联性等。第4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安全效应视角。本章采用2006-2016年省级行业及地区面板数据,通过构建综合工伤保险费率指标,使用门槛模型评估了工伤保险待遇对于降低工伤事故率而取得的安全效应。研究发现:政府实施低管制费率时,提高工伤保险待遇会显着降低工伤伤害率,而当管制费率超过0.15%时,安全激励系数不再显着,甚至出现负面效应。进一步分析安全效应低的内在作用机理发现,企业道德风险的存在限制了工伤保险待遇的预防作用发挥,事前名义道德风险不仅无法消除事后真实道德风险,反而加剧了企业道德风险程度。研究启示:遏制企业道德风险的根本途径是,完善工伤预防管制机制,激发企业进行安全技术创新,降低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及补偿受伤工人待遇构成的企业工伤保险成本。目前高水平的工伤保险费率抑制了企业内在安全激励动力,因而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可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帮助企业减少劳动力损失和生产成本。如果政府降低保险费率幅度过大易扭曲企业安全投资行为;降低保险费率幅度过小,会造成工伤待遇资源的浪费。因此,适宜的工伤保险费率结合工伤保险待遇才能获得最佳安全水平。第5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经济效应视角。本章采用工业行业上市公司的企业层面数据并且使用2011年中国《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作为一次自然实验,在一个标准β条件收敛框架下去检验工伤预防管制对于工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影响。研究发现,2007-2014年期间该修订对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率具有强烈的负效应,工伤预防管制对于生产效率没有滞后效应,其中国有企业相对私营和外资所有制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受这次修订的影响最大。这意味着政府实施严格管制,在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后,可能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并降低了工业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增长速度,延缓了中国的工业化进程。研究启示:目前中国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设定造成了政府管制目标与企业目标的异质性,不利于企业的技术革新或引发创新力度不足。提倡完善工伤预防管制体制构建,通过费率机制、奖惩机制与管理监督体制等调整政府管制强度。一方面不仅能提高企业参保的积极性,有利于避免现实中企业逃避参保或退保的现象。另一方面,企业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提高其生产率。当工伤预防管制与外部经济环境形成良好互动时,可促进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可持续发展。第6章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经验的比较与借鉴。本章首先系统梳理了166个国家和地区的工伤预防管制模式后,发现目前主要形成了以劳动者与企业雇主充分参与的典型德国模式,工伤保险与安全生产为一体的典型日本模式及联合私营与公共保障系统预防的典型美国模式。然后,通过比较分析了三个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模式的法律体系、激励机制、管理与监督体系。进一步研究发现,工伤预防管制均呈现立法层次高、立法详细、可操作性强和动态及时调整的特点;外部干预结合内部激励构成了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工伤预防管制绩效评估建立在社会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分析之上,并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伤预防项目、工伤保险费率与工伤保险待遇等进行全面评估;政府组织机构设置定位清晰、高自主程度及执法严格构成了统一的工伤预防监管体制。研究启示:重视工伤预防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前提条件,而完善的工伤预防管制立法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运行基础;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关键核心,是引发企业、政府、劳动者“共赢”局面的必要条件;工伤预防的绩效评估反映工伤预防管制政策运行问题,帮助并提高政府工伤预防管制效率,缩短达到企业、政府、劳动者“共赢”局面的进程;统一的工伤预防监管体制是高效率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保障,是达到企业、政府、劳动者“共赢”局面的坚实基础。第7章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路径优化。为了达到“共赢”工伤预防管制制度,本文在借鉴典型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力求系统地将广泛且复杂影响工伤预防管制强度的因素,归纳并整合在政府管制机制的设置之内进行综合考虑。在构建一个三维立体概念框架下,本文给出如下建议:第一,政府转变工伤预防管制理念,企业具有技术创新的意愿、机会与能力,工伤预防管制引发企业全新安全技术创新,以及劳动者充分参与是实现“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的前置条件;第二,通过健全工伤预防管制立法、整合组织机构、精确设置工伤预防激励机制与强化工伤预防管制监督体制是实现“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的基础设置;第三,通过动态调整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益,平衡不同规模企业的内部激励动力,强化宏观、中观、微观管制主体责任及营造良好的工伤预防管制外部环境措施,是实现“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的后置保障。第8章研究结论及展望,概括全文并提出进一步的研究方向。本文的创新之处体现在:(1)研究内容创新:本文提出工伤保险待遇不仅具有传统意义上补偿受伤劳动者损失的收入再分配作用,且具有预防事故的安全激励作用。将工伤保险待遇的激励作用纳入工伤预防中,以此区分事前与事后工伤预防管制,拓展了工伤预防管制内涵。基于“波特假说”理论,本文进一步提出工伤预防管制应当在改善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的同时提高企业生产力,深化了工伤预防管制目标。为了实现“共赢”的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目标,政府应充分利用以降低费率使得企业获得短期利益的契机,实现以创新驱动的工伤预防管制模式的转变。因此,本文丰富和拓展了工伤预防管制与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研究边界。(2)研究视角创新:本文首先从政府管制的宏观效应出发,论证了安全效率低的内在作用机理,发现企业道德风险的存在限制了工伤预防管制作用的发挥。然后,基于微观经济活动层面,刻画了保护人力资本安全减少工伤伤害的预防管制与企业生产率增长的关系,发现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速因管制政策的实行而降低,且短期内又无法通过安全技术创新内部化其缴纳工伤保险费与补偿受伤工人待遇构成的工伤保险成本,是扭曲企业安全投资行为的根本原因,最终造成了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与经济效应的双重负面局面。在结合宏微观研究基础上,通过构建三维立体概念框架,系统讨论了实现“共赢”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前置条件、基础设置及后置措施的优化路径,以期精确调整工伤预防管制的激励机制,推动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达到在充分保障劳动者安全的同时,促进企业经济健康与持续发展的目的。(3)研究方法创新:第一,衡量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既有相关文献主要基于企业规模越大工伤保险费率越高的假设而展开研究。然而,实践中工伤伤害率会随着政府管制程度呈现非线性关系及区间效应,若遗漏某种企业规模或保险费率情形下的工伤保险待遇的安全效应,会造成估计结果偏误。因此,为了修正以企业规模作为管制费率代理变量的假设缺陷,本文作了进一步拓展,以中国各省区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费率构建综合保险费率指标,并按照数据本身的特征采用门槛模型自动划分样本。第二,衡量工伤预防管制的经济效应。成本-收益法是评估工伤预防管制和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增长的最佳选择。然而,工伤预防管制的成本与收益测量值在实践中一般难以直接获得,且测算选取指标也可能存在遗漏或偏差。因此,本文选用双重差分模型克服成本-收益法中遗漏变量和不利因果关系的缺陷。进一步,为了精确评估工伤预防管制对于微观经济绩效的影响,将企业间生产率呈现?条件收敛的趋势纳入其中,重新构造了双重差分模型。
王成栋[2](2019)在《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优化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金昌市政府在推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上,从多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仍旧多发频发,且呈逐年上升趋势,反映出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从机制方面尽快解决。因此,本研究立意于在新安全发展理念和金昌市“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下,通过对金昌市现行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及管理措施的梳理,统计分析近年来事故发生趋势,以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分析为例,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模式和经验,分析现阶段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方面存在的不足,结合多中心治理理论、政府危机管理理论和系统安全理论等理论,提出有针对性地优化对策,期待为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实践探索新的思路,做出一点贡献。文章首先对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呈现,包括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和安全监管的整体效果,整体效果中涉及的资料都借助于笔者对金昌市近年来安全生产监管相关文件的查阅、归纳和分析,以及实际工作的了解。其次是分析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以近六年的生产安全事故数据和两起典型的生产安全事故为例,通过多中心治理理论和系统安全理论分析,认为金昌市目前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方面存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核心问题没有找准、安全生产监管多方协同和合作治理不强、安全生产监管科技化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安全监管的应急管理模式和危机意识尚未形成等问题。通过综合分析认为存在问题的原因主要是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尚未形成多中心治理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把握不准、安全监管的多元化水平不高、安全生产危机管理体系不够完善等。通过对比分析国外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模式和经验,认为改进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参考发达国家的先进管理模式和借鉴国内发达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是一个有效途径。文章通过参考美国、日本和德国三个发达国家先进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模式,借鉴国内吴江区和宁波市两个国内发达地区的先进管理经验,总结、提炼出对优化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具有可行性的做法。最后,就如何进一步优化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提出对策建议,认为应该从建设符合金昌市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的多中心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化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科技化和信息化、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危机管理长效机制水平等多方面共同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黄体伟[3](2019)在《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的国内法保障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根据“条约必须遵守”的国际法原则和“国家同意学说”,各国必须遵守本国已经签署并批准的国际条约,加之我国职业安全卫生保护工作的现实迫切需要,以及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本身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参考发达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立法和执法实践,严格实施我国已经签订并经全国人大批准的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是解决我国劳动者职业安全卫生权益保障面临问题和挑战的有效途径。本文在详细比较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系和相应劳工标准在立法理念、立法模式、法律适用范围、法律责任,以及执法主体、执法理念、执法方式等方面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的基础上,参考发达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立法和执法实践,提出了完善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国内法保障机制的建议,具体如下: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转化存在的缺陷及完善。当前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理念偏重强调生产安全;立法模式采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二元”立法,导致法律的协调性不足,以及不可避免的部门利益保护;法律适用范围较小,不包括政府机构、公共实体和非营利组织,以及公务员、家庭工人和自营职业者等劳动者;企业法律责任较轻,难以从源头上防控事故风险。笔者在分析我国职业安全卫生立法转化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的基础上,比较研究了相应劳工标准的立法理念、立法模式、适用范围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提出了构建以劳动者为本位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系、推动职业安全卫生一体化立法、逐步扩大法律适用范围、强化企业法律责任并建立惩罚性事故赔偿制度等建议。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执法保障存在的不足及完善。“二元多方”的执法主体,尤其是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执法相互割裂,增加了执法保障机制的复杂性和不可避免的职能交叉及利益冲突。同时,“保姆式”执法理念和“运动式”执法方式,打破了政府、市场、社会之间的平衡,助长行政执法随意性,违背执法“合法性”原则,实际也造成了法律和政策的适用倒置。故此,笔者在对比发达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执法实践的基础上提出实施一体化监管执法、平衡政府干预与市场自由协调的关系等建议。
鲍江东[4](2018)在《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评价研究》文中认为目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职业健康安全形势严峻。从职业健康安全状况分析,我国近年来作业场所职业健康10万人死亡率达到8.3人左右,相比较国际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出色的职业健康的10万人死亡率相差很大;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内容上分析,我国的工作量、工作时间等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没有体现;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深度上分析,我国在心理健康、社会责任、知识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比较薄弱,没有形成系统化;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绩效及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分析,我国长期以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略了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导致了由于以人为本的关注较少、职业伦理缺失、社会责任担当不够、风险管理水平低下等结果造成的可持续发展失衡。基于此,全面评价我国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于促进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大有益处,也势在必行。本研究通过查阅大量文献,以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评价为主题,以PDCA理论、职业卫生伦理学理论、社会心理因素和组织因素(工作紧张的视角)、事故致因理论、毒理学理论为基础,分析我国的OHSAS18001整体运行状况,构建出一套相对科学的标准化体系组合评价方法,初步建立其评价指标体系后,运用区间估计模型对所建立的指标体系进行筛选,然后运用改进的AHP和二元语义信息的组合评价方法对其进行综合评价,最后结合我国鄂西南某铁矿进行实例分析,得出了研究结论给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并进行了总结和研究展望。本文主要由四大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含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本研究的目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国内外与本研究相关的研究动态;进而提出研究的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法;最后介绍本文的框架和可能的创新点。第二部分为本文基础部分,主要包括第二章、第三章和第四章。第二章是对与本研究相关的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进行分析总结,分析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概念、理论出发点及对本文的启示。第三章从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框架入手,并介绍了我国的公共健康与环境、人口、经济与社会等现状及基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解读。第四章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概述、和我国管理体系的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三个角度阐述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绩效最好的瑞典、德国、澳大利亚和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管理体系定性比较研究状况。第三部为本文的核心部分,包括第五、六共两章内容。其中,第五章主要阐述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指标体系的构建和方法。首先在职业健康安全评价原则、评价思路、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价方法的基础上,初步构建了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指标体系,借助于区间估计模型对所建立的指标体系进行筛选,以保证所有的指标对评价的贡献足够大;其次有针对性的对本研究选择了合适的改进AHP和二元语义信息组合评价方法。第六章在介绍我国鄂西南某矿概况和数据收集及处理分析基础上,运用改进AHP和二元语义信息对我国鄂西南某矿进行综合评价并得出了研究结论。第四部分是本文的总结部分,体现在第七章内容。第七章根据其研究结论从政府监管、职业伦理、社会责任、风险管理和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五个角度给出了有针对性的具体对策建议,展望了未来的三个研究方向。本研究在充分考虑国内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现状及相关理论的基础之上,对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评价研究进行了有益探索,可能的创新点包括:第一,理论上可能的创新。笔者在梳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献时,发现更多的国内相关文献局限于事故致因理论、职业卫生理论,而本研究是站在国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基础上,自然要更多的要参考标准化体系的核心理念--PDCA理论,世界卫生组织的伦理学、毒理学、心理学等视角的职业卫生伦理学理论、社会心理因素和组织因素(工作紧张的视角)和毒理学理论。这些理论不仅是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而且还是对国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相关理论的有益补充和拓展。第二,内容上可能的创新。本文以我国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研究内容,在综合考虑建立指标体系的时候,不仅参考了 OHSAS18001的大部分内容,而且还参考了 IS0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新版)的最新内容、世界卫生组织的部分内容、国际劳工大会第105届会议(2016年)所提出的《体面劳动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部分内容,这无疑对以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研究在内容上广度和深度上的创新。第三,方法上可能的创新。在初步建立评价指标后,对指标体系中的弱指标和贡献不大的指标采用区间估计模型进行筛选,得到了较为可靠的强指标和贡献较大的指标,这为进行科学评价建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改进的层次分析法和二元语义信息的组合评价方法提高了评价结果的精确性和真实性,这种组合方法的使用不仅是一种方法论上的趋势,也极大的丰富了方法论的内容。虽然本研究有所创新,但结合笔者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在其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仍存在许多不足与局限性,尚需进一步深入探究:第一,从评价内容上分析之一,我国对OHSAS18001社会责任的相关研究覆盖面较小,鲜有涉及到女性工作所占比例、怀孕期女性保护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同时,国内对相关方管理的内容也多带有片面性,特别是雇主们对相关方的关注点是供应商和客户,忽略了居民、社区、政府部门等。第二,从评价内容上分析之二,我国对OHSAS18001风险管理的相关研究多局限于IS031000风险管理标准相关的内容,但事实上,国际上已经把IS031000风险相关的内容融合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了,如在新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6.1条款中,明确规定了“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不仅要求企业要识别4.1条款“理解组织及其环境”、4.2条款“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8.1条款“运行策划与控制”,还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与新版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其他条款结合起来,当然其评价方法的选择也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第三,从评价方法上分析,鉴于改进AHP模型和二元语义信息的半定性和半定量处理方法的局限,有学者提出采用特征化分析方法对职业健康风险中的粉尘、噪声和热环境进行指标量化处理,这种定量处理职业健康风险的方法比定性分析方法更容易让人信服,因此,下一步的研究工作可以考虑将这种特征化分析方法融入到改进的AHP模型和二元语义信息中。
李思瑶[5](2017)在《田陈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体系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国家“十三五”规划的推进,各行业越来越重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国家层面也不断加强职业卫生监管能力建设,但从我国目前形势来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仍面临着巨大的挑战。煤炭行业作为职业危害长期潜在的高危行业,不仅给煤矿劳动者造成了严重的危害,还给煤矿自身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煤矿企业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推进的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亟待重视和解决。美国、日本作为较早的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相关法律的国家,积累了丰富了职业卫生管理经验。我们有必要汲取国外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科学的工作方法,来发展我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结合对美国、日本19世纪以来职业卫生发展状况以及煤矿职业卫生管理模式进行系统的分析,比较研究我国职业危害防治发展水平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足,提出我国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改进。本文以田陈煤矿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田陈煤矿职业危害发生特性,对现场调查结果和现场检测结果进行整理分析,结果显示田陈煤矿部分作业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现象。通过分析危害状态和特点,提出了危害防控的有效对策。根据田陈煤矿危害防治实际情况,建立了田陈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体系构架,提出采取规范防治组织体系、加强防治管理体系、提高综合评价体系反馈等多方面手段,可以有效提高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水平。根据本文的研究主题和研究目的,共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剖析职业危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阐述煤矿职业危害造成的严重影响。第二部分,对比国外优秀的职业危害防治经验和措施,探讨我国职业危害防治的不足之处。第三部分,实地调研田陈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水平,结合国内外优秀的职业危害防治经验,完善田陈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体系,选取有效合理的防治措施,以提高田陈煤矿防治职业危害的能力。
路静,潘天伟[6](2016)在《煤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构建探索与实践》文中指出煤炭行业从业人数多,职业危害严重,给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构建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能够对职业危害进行有效防控。本文叙述了杨村煤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创建工作的一系列经验做法,从健全机制、源头治理、搞好结合等方面进行了综合论述,为煤矿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提供了参考。
刘超捷[7](2012)在《《安全生产法》改进的理论与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安全生产法》理论研究薄弱、制度设计缺陷较多,致使事故和职业危害预防效果不佳。运用逻辑推演、实证研究和中外比较等方法,通过深入而系统地研究,认为“安全生产”应等同于“工作安全”概念,《安全生产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应以工人的生命健康保护为核心目的,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应贯彻“生命第一,倾斜保护”、“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多元参与,共同治理”和“技术引领,方法科学”四项基本原则。运用上述理论全面检视现行立法,发现该法在立法目的、性质定位、适用范围和上有较大偏差,具体制度上存在较多缺陷,通过法条分析,共概括了88条具体的问题。在上述理论的指导下,提出了《安全生产法》修订的个人建议稿,包含了150多个具体修改建议,并对其中较为重要的内容,如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从业准入制度、强化用人单位的立法干预的具体措施、工人安全生产决策参与权及其劳资协商委员会等权利实现机制、安全生产的社会参与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进、法律责任的宽严适度等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论证。
钟期进[8](2010)在《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比较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查阅有关文献的基础上,发现我国近十年(2000-2010年)安全科学发展特点与美国1965年至1975年十年间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而今美国安全科学步入了世界领先水平,这方面的成功经验值得比较研究。本文以安全科学方法学中关于中外安全比较研究的思想为理论基础,对中美安全科学发展的各个侧面(硬实力和软实力)进行了综合比较分析。具体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1)通过论证分析发现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具有很大的相似性,进而首次提出中国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2000—2010)的概念,对于推进我国安全科学发展,认清国内发展现状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2)运用“3E法则”结合比较教育学中的“贝雷迪比较四步法”,系统地构建了以下四方面的比较内容:安全科学发展历程、安全科研实力与教育发展、职业安全与健康监管体制和安全文化;(3)美国安全科学的发展水平比中国提前了近30年。我国安全科学发展属于一种“跨越式”的发展模式,由劳动保护阶段直接跨入了安全科学全面发展阶段;此种发展模式可能导致安全科学不能健康、平衡、全面发展的弊端;(4)我国安全科学研究工作整体处于分散状态,国内安全科技投入严重不足,安全类学术期刊水平较低,国家安全科研机构地位不明显,作用不突出,民间科研团体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再者,相比美国我国开办安全类院校在数量和办学层次优于美国,然而美国具有先进的安全人才培养模式;(5)美国是垂直的综合安全监管模式,安全立法注重“以社会为本”。而我国安全监管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安全与卫生监管分离,安全立法着重“以生产为本”。由于我国政治体制的优势,预计未来政府对安全生产的干预力度必然大于美国;(6)我国安全文化的特色是以“和谐”为理念,以“道德、情理”为约束。美国是以“天赋人权”为理念,以“科学、法律”为规范的安全文化特点。相比美国,我国安全物质文化投入不足,缺少全民参与的安全管理文化氛围,长久存在不良的安全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意识薄弱。
王磊[9](2009)在《中国职业安全规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规制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规制是利益集团博弈和规则冲突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政府职业安全规制过程也是规制机构的行政过程。作为一种行政过程,职业安全规制主要涉及规制机构、被规制企业和劳动者三者的关系。这三者在整个规制过程中也有着不同的地位和作用。其中被规制企业和劳动者是职业安全规制的当事人,规制博弈的主体,而政府在职业安全规制过程中的地位和角色,不仅取决于其作为规制机构所理应代表的社会公共利益,还取决于政府与被规制企业之间的关系。当规制的范围仅限于私人所有并控制的产业时,政府与被规制的对象没有财产上的瓜葛,规制机构不参加规制的博弈过程,而仅仅是规制过程中的公正的仲裁者,充当着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博弈结果的代理人和规制政策的执行者;而当政府同时还是被规制企业的所有者时,规制机构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规制的博弈过程。职业安全规制过程中各个参与主体间的互动与博弈时刻影响着职业安全规制的博弈结果,特别是当规制参与者关系发生变化时,职业安全规制也要进行相应的改革与调整。正是基于职业安全规制过程中政府(规制机构)、企业以及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及其对职业安全规制发展与改革影响的思考,本文重点研究了以下三方面问题:(1)政府与企业的职业安全规制行为分析。这部分研究着眼于规制机构与企业没有合谋与合谋两者情况,通过构建委托—代理模型和政府规制俘虏模型对规制机构与企业关系进行博弈分析。(2)企业与劳动者职业安全规制行为分析。这一部分研究从我国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的现状出发,通过构建劳资博弈模型分析劳动者之间的博弈以及企业职业安全投入的变异。(3)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分析。这一研究主要分析不完全信息下,工伤保险对职业安全风险的分散作用,以及工伤保险对企业和劳动者在职业安全危险防范上的不对称影响。这些研究试图从职业安全规制参与者及其关系入手,揭示我国职业安全规制问题成因与规制改革的关键性制约因素。在研究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得出如下主要研究观点:(1)规制机构监督失责造成的损失越小,那么企业就越有可能降低职业安全投入水平。现实中众多违规的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达标,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规制机构认为即使出现安全事故,对其所造成的损失水平也不会很高。(2)规制机构对被规制企业的监督成本越高,被规制企业越倾向于虚假上报自身的收入水平,以降低安全生产保障金的提取水平。特别是,当规制机构的监督成本与不监督时发生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相等时,被规制企业的最优选择就是不进行安全生产的投入,而政府规制在此种情况下也就产生了灾难性的后果。(3)被规制企业行贿金额占其规定被罚款的比重越高,则规制机构越倾向于滥用职权进行寻租。已有的研究也表明在被规制者对规制产生需求时,规制机构进行抽租和创租的活动不完全是被动的。(4)规制机构对被规制企业的处罚越严厉,则被规制企业行贿的可能性越大。在规制机构具有自由裁量权的条件下,规制机构对违规企业实施高的违规处罚金相当于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对代理人实施了高强度的激励方案,而高强度的激励方案会给被规制企业留下较高的潜在租金,因此也给合谋造成了很高收益。(5)与不存在规制机构与企业合谋相比,合谋可以提高被规制企业的收益状况,因此,被规制企业与规制机构可能合谋情况下,被规制企业更倾向于违反职业安全生产投入的法规。(6)在信息不完全的条件下,高风险企业更倾向于蒙蔽工人从事危险的工作,工人可能会低估自己的风险,从而做出不利于自己的选择。因此,政府规制重点应在职业安全卫生领域企业私有信息的公开。(7)劳动者人力资本价值低,对高风险环境作业所要求的工资补偿较低是造成企业敢于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将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权益置之不顾的重要原因。(8)提升劳动者的讨价还价能力是改变劳资博弈中劳动者弱势地位的关键。制度的形成与维持是“参与人”“策略互动”的结果,而这一规则的最主要的利益相关人与参与人就是劳动者,因此提高劳动者在这一规则制定与执行过程中的博弈能力才是最重要的。(9)强制工伤保险在工人低估事故风险时是不合理的。工人低估事故风险导致工人较高的风险暴露于强制性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之外,结果依然是高的工伤水平和低的职业安全水平。因此,在进行合理的政府干预之前必须更多的了解工人对职业风险的评估情况。职业安全规制的经济学分析揭示了形成当前我国职业安全规制现状的深刻根源:规制主体之间分工不明确、职能分散;规制机构执法资源有限,执法力度不强;规制机构为企业所“俘虏”损害了劳动者权益;企业轻视职工生命,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劳动者素质较低,忽视职业安全。职业安全规制具有特殊性,又有一般性。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职业安全规制改革需要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本文通过主要发达国家职业安全规制的归纳分析,总结出这些国家职业安全规制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职业安全规制的前提与基础;严格执法是遏制伤亡事故、提高规制效果的关键;建立相对独立、专业化的执法机构;根据本国国情合理确定职业安全规制的侧重点;完善的工伤保险机制;注重培训教育,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建国以来,我国的职业安全规制体制几度变迁,职业安全规制的能力与水平也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我国职业安全规制的环境与条件以及规制参与者之间的关系都发生了的变化。本文分析表明,我国职业安全规制改革应该主要做好这些方面工作:完善职业安全立法,增加违法成本;建立独立规制执法机构,提高规制效果;强化工会力量,建立工会、企业、政府三方平等的协商机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为劳动者提供充足的信息与职业安全培训;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把职业安全规制与工伤保险有机结合;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刘业娇[10](2008)在《OHSMS的应用与煤矿现代安全管理模式研究》文中认为本文阐述了现代安全管理的概念、特点及其相关理论和方法,重点分析了安全系统科学理论和安全协调学原理在现代企业安全管理中的应用,找出了传统安全管理存在的弊端,并对安全目标管理、安全量化管理等煤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以及若干煤矿现代安全管理模式进行了认真分析;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重点考虑人的因素对煤矿安全管理的影响,将煤矿事故划分为A、B、C、D四种类型,并利用系统动力学的有关理论和VENSIM建模仿真软件,建立了煤矿安全动态管理的因果关系图和系统动力学模型。根据煤矿企业状情况和煤矿现代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理论和方法应用于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PDCA循环运行要求,建立了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并从机构设置标准化、安全技术管理标准化、安全教育培训标准化和灾害预防与处理标准化四个方面建立了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将OHSMS与煤矿现代安全管理绩效评价相结合,采用BP神经网络的理论和方法,以matlab6.0软件为平台,对煤矿现代安全管理绩效水平进行评价和预测,完善了煤矿安全管理的评价机制;研制了B/S模式的应用软件——“煤矿现代安全管理系统”,用计算机及其网络技术开展煤矿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促进矿井的本质安全化建设。
二、构建煤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构建煤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及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 |
1.4.2 存在的不足 |
2.工伤预防管制的理论机制分析 |
2.1 工伤预防管制的理论分析基础 |
2.1.1 工伤预防管制的相关概念界定 |
2.1.2 工伤预防管制的属性及其特征 |
2.1.3 工伤预防管制的激励措施 |
2.2 工伤预防管制引发“共赢”局面的逻辑演化 |
2.2.1 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美好愿景 |
2.2.2 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设定困境 |
2.2.3 政府工伤预防管制的机制调整 |
2.3 现阶段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作用机理 |
2.3.1 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安全效应 |
2.3.2 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经济效应 |
2.4 本章小结 |
3.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变迁、现状及成因 |
3.1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变迁 |
3.1.1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萌发期 |
3.1.2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确定期 |
3.1.3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调整期 |
3.1.4 工伤预防管制体制的完善期 |
3.2 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现状 |
3.2.1 工伤事故与职业病现状 |
3.2.2 工伤保险基金运行现状 |
3.2.3 工伤保险费率机制现状 |
3.2.4 工伤预防管理体制现状 |
3.2.5 试点地区的工伤预防现状 |
3.3 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主要问题 |
3.3.1 工伤风险严峻,道德风险突出 |
3.3.2 失衡的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结构 |
3.3.3 不精确的事前工伤预防激励机制设置 |
3.3.4 脱离的事前与事后工伤预防管制 |
3.4 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问题成因 |
3.4.1 不完备的工伤预防管制立法 |
3.4.2 不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组织设置 |
3.4.3 不适宜的工伤预防管制实施力度 |
3.4.4 单一的工伤预防管制效率评估 |
3.5 本章小结 |
4.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安全效应视角 |
4.1 门槛模型构建 |
4.1.1 门槛模型选择依据 |
4.1.2 门槛值选择 |
4.1.3 门槛回归具体模型 |
4.2 变量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1 变量选择 |
4.2.2 数据来源与分析 |
4.3 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实证分析 |
4.3.1 1%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 |
4.3.2 0.9%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 |
4.3.3 0.75%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 |
4.3.4 不同管制强度下预期待遇的安全效应比较 |
4.4 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实证分析 |
4.4.1 1%管制强度下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 |
4.4.2 0.9%管制强度下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 |
4.4.3 0.75%管制强度下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 |
4.4.4 不同管制强度下预期与实际待遇的安全效应比较 |
4.5 低安全效应的内在作用机理 |
4.5.1 机理分析与模型构建 |
4.5.2 低安全效应的估计方法 |
4.5.3 企业事前与事后道德风险的边际弹性 |
4.6 本章小结 |
5.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效率评估——基于经济效应视角 |
5.1 双重差分模型构造 |
5.1.1 双重差分模型选择依据 |
5.1.2 双重差分基本模型 |
5.1.3 微观经济全要素生产率趋势 |
5.1.4 重新构造双重差分模型 |
5.2 工业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测算 |
5.2.1 TFP测算方法选择 |
5.2.2 状态空间具体模型 |
5.3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5.3.1 数据来源 |
5.3.2 变量选择 |
5.3.3 变量统计描述 |
5.4 经济效应的实证分析 |
5.4.1 自然实验性质的检验结果 |
5.4.2 1%管制强度下模型估计结果 |
5.4.3 1%管制强度下的滞后效应 |
5.4.4 0.9%管制强度下模型估计结果 |
5.4.5 0.9%管制强度下的滞后效应 |
5.4.6 不同工伤预防管制强度下经济效应比较 |
5.5 稳定性检验 |
5.5.1 不同体制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趋势 |
5.5.2 剔除人力资本的全要素生产率趋势 |
5.6 本章小结 |
6.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经验的比较与借鉴 |
6.1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模式 |
6.1.1 工伤预防管制的背景 |
6.1.2 工伤预防管制模式的类型 |
6.2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法律体系 |
6.2.1 “完全政府”工伤预防管制法律体系 |
6.2.2 “自我”工伤预防管制法律体系 |
6.2.3 “协同”工伤预防管制法律体系 |
6.3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激励机制 |
6.3.1 工伤保险待遇机制及其激励效应 |
6.3.2 工伤预防项目及其激励效应 |
6.3.3 工伤保险费率机制及其激励效应 |
6.4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4.1 “民主自治式”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4.2 “偏重政府主导式”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4.3 “完全政府主导式”工伤预防管制的管理体系 |
6.5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体系 |
6.5.1 绩效评估作为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依据 |
6.5.2 奖惩机制作为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手段 |
6.5.3 制衡机制作为工伤预防管制的监督力量 |
6.6 典型国家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经验与借鉴 |
6.6.1 高度重视工伤预防管制 |
6.6.2 完善的工伤预防管制立法 |
6.6.3 科学的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 |
6.6.4 全面的工伤预防管制绩效评估 |
6.6.5 统一的工伤预防管制监管体制 |
6.7 本章小结 |
7.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的路径优化 |
7.1 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三维立体概念框架 |
7.1.1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时间维度 |
7.1.2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管理层次维度 |
7.1.3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事故因素维度 |
7.1.4 工伤预防管制具有双重管制方向 |
7.2 “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前置条件 |
7.2.1 政府转变工伤预防管制理念 |
7.2.2 企业具有技术创新的意愿、机会与能力 |
7.2.3 工伤预防管制引发企业全新技术创新 |
7.2.4 劳动者充分参与工伤预防管制 |
7.3 “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基础设置 |
7.3.1 健全工伤预防管制立法 |
7.3.2 整合工伤预防管制组织结构 |
7.3.3 精确设置工伤预防管制激励机制 |
7.3.4 强化工伤预防管制监督体制 |
7.4 “共赢”中国工伤预防管制的后置保障 |
7.4.1 动态调整劳动者职业安全权益 |
7.4.2 平衡不同规模企业的内部激励动力 |
7.4.3 强化宏观、中观、微观管制主体责任 |
7.4.4 营造良好的工伤预防管制外部环境 |
7.5 本章小结 |
8.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2)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及启示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2.3 已有研究的评价和启示 |
1.3 研究问题与研究思路 |
1.3.1 研究问题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 |
1.4.1 比较分析法 |
1.4.2 案例研究法 |
1.4.3 文献研究法 |
第二章 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安全生产 |
2.1.2 监管 |
2.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2.1.4 应急管理 |
2.2 相关研究理论 |
2.2.1 危机管理理论 |
2.2.2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2.3 系统安全理论 |
第三章 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问题分析 |
3.1 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现状 |
3.1.1 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 |
3.1.2 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 |
3.1.3 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效果 |
3.2 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存在问题 |
3.2.1 典型事故案例 |
3.2.2 事故案例分析 |
3.2.3 金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要问题 |
3.3 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
3.3.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尚未形成多中心治理体系 |
3.3.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点把握不准 |
3.3.3 安全生产监管多元化水平不高 |
3.3.4 安全生产危机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
第四章 国外和国内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借鉴 |
4.1 国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 |
4.1.1 美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 |
4.1.2 日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 |
4.1.3 德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 |
4.2 国外先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借鉴 |
4.2.1 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
4.2.2 多元化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体 |
4.2.3 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专业化程度高 |
4.2.4 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高 |
4.2.5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与工伤保险有机结合 |
4.2.6 按照行业及危险程度划分不同安全生产监管层次 |
4.3 国内发达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 |
4.3.1 吴江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 |
4.3.2 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 |
4.4 国内发达地区成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经验借鉴 |
4.4.1 理顺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
4.4.2 加强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
4.4.3 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模式 |
4.4.4 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
第五章 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优化对策 |
5.1 建设符合金昌市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的多中心监督管理体系 |
5.1.1 突出解决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中的重点问题 |
5.1.2 提高政府各部门间协同合作 |
5.1.3 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监管 |
5.1.4 建立安全生产交流协作机制 |
5.2 推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建设 |
5.2.1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和事故追责体系 |
5.2.2 完善人才准入机制和培训考核体系 |
5.2.3 完善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和培训机制 |
5.3 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化管理水平 |
5.3.1 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
5.3.2 加强政府安全监管力量建设 |
5.3.3 完善行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
5.3.4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作用 |
5.4 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科技化和信息化水平 |
5.4.1 加快安全生产信息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
5.4.2 提高对安全生产信息化的利用 |
5.5 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危机管理长效机制 |
5.5.1 认识事故危机管理的作用和地位 |
5.5.2 建立完善事故危机预测预警机制 |
5.5.3 建立有效的事故危机管理沟通机制 |
5.5.4 健全事故危机后处理机制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3)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的国内法保障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问题的提出、文献述评及框架结构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领域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
1.1.2 严格遵守已批准的职业安全卫生劳工标准是解决当前挑战的有效途径 |
1.1.3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国内法保障机制的不足 |
1.2 文献述评 |
1.2.1 研究现状 |
1.2.2 现有研究成果评述 |
1.3 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及论文结构 |
1.3.1 研究意义 |
1.3.2 研究方法及论文结构 |
2 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国内法保障的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职业安全卫生 |
2.1.2 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 |
2.1.3 国际法的国内法保障机制 |
2.2 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的国内立法转化 |
2.2.1 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在国际法上的效力 |
2.2.2 我国采用转化方式适用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 |
2.2.3 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的国内立法转化现状 |
2.3 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的国内执法保障 |
2.3.1 执法是保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
2.3.2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执法体制历史沿革 |
2.3.3 “二元多方”的执法分工机制 |
3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劳工标准立法转化的缺陷及完善 |
3.1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劳工标准立法转化的缺陷 |
3.1.1 立法理念偏重强调生产安全 |
3.1.2 立法模式采取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分别立法 |
3.1.3 法律适用范围较窄 |
3.1.4 企业法律责任较轻 |
3.2 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3.2.1 立法理念强调“以劳工为本位”的体面劳动理念 |
3.2.2 立法模式呈现由个别到统一、由单一向综合的趋势 |
3.2.3 法律适用范围包括一切经济部门的一切工人 |
3.2.4 关于企业行动和企业责任的要求 |
3.3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劳工标准立法转化的完善 |
3.3.1 构建以劳动者为本位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体系 |
3.3.2 推动职业安全卫生一体化立法 |
3.3.3 逐步扩大法律适用范围 |
3.3.4 强化法律责任并建立惩罚性事故赔偿制度 |
4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劳工标准执法保障的不足及完善 |
4.1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劳工标准执法保障的不足 |
4.1.1 “二元多方”的执法主体 |
4.1.2 “保姆式”执法理念 |
4.1.3 “运动式”执法方式 |
4.2 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的要求和发达国家实践 |
4.2.1 建立恰当和适宜的监察制度 |
4.2.2 应当建立一个中央机构 |
4.2.3 发达国家的监察执法实践 |
4.3 我国职业安全卫生劳工标准执法保障的完善 |
4.3.1 实施一体化执法或至少建立一个较强的协调机构 |
4.3.2 平衡政府干预与市场自由协调的关系 |
5 结论及建议 |
5.1 简要的结论 |
5.2 关于立法转化的建议 |
5.3 关于执法保障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列表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三、研究目的及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
一、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相关文献 |
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相关文献 |
三、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绩效相关文献 |
四、相关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框架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可能的创新点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核心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二、职业健康安全状况 |
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 |
四、职业健康安全运行绩效 |
五、标准的符合性 |
六、运行的有效性 |
七、组织的适宜性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PDCA理论 |
二、职业卫生伦理学理论 |
三、社会心理因素和组织因素(工作紧张的视角) |
四、其他理论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框架及现状 |
第一节 我国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框架 |
一、范围 |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三、总要求 |
四、一般要求 |
五、方针 |
六、策划 |
七、实施和运行 |
八、检验和纠正措施 |
第二节 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现状及标准解读 |
一、公共健康与环境及标准解读 |
二、人口、经济与社会及标准解读 |
三、一个综合启示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国际比较研究 |
第一节 瑞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一、瑞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
二、中瑞(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框架比较 |
三、瑞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二节 德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一、德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
二、中德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框架比较 |
三、德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三节 澳大利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一、澳大利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
二、中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框架比较 |
三、澳大利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
第四节 国际标准化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 |
一、国际标准化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概述 |
二、中国和国际标准化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框架比较 |
三、国际标准化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节 一个综合比较结论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及方法 |
第一节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一、评价体系 |
二、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三、我国OHSAS18001评价指标体系的筛选 |
第二节 评价指标体系方法的选择 |
一、改进的AHP模型 |
二、二元语义信息模型 |
三、改进AHP和二元语义信息组合方法的应用步骤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评价研究--以鄂西南某矿为例 |
第一节 鄂西南某铁矿概况 |
一、自然地理环境概况 |
二、可持续发展概况 |
第二节 、数据收集及处理 |
一、数据来源 |
二、问卷设计原则 |
第三节 、数据分析 |
一、问卷数据的可靠性 |
二、专家基本情况分析 |
第四节 、基于改进AHP和二元语义信息的鄂西南某矿评价 |
一、筛选后的指标体系 |
二、基于改进AHP筛选后的指标体系权重计算 |
三、基于改进AHP和2-TLI的筛选后的指标体系计算 |
四、基于改进AHP和2-TLI的鄂西南某矿评价结果 |
第五节 研究结论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发展的对策建议及研究展望 |
第一节 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发展的对策建议 |
一、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
二、构建职业伦理框架 |
三、落实社会责任担当 |
四、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
五、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
第二节 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发展的研究展望 |
一、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未来研究方向 |
二、ISO26000社会责任标准未来研究方向 |
三、多体系整合未来研究方向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取得的成果 |
后记 |
(5)田陈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2 部分发达国家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体系的经验借鉴 |
2.1 美国职业危害防治体系 |
2.2 日本职业危害防治体系 |
2.3 国外职业危害防治体系比较评价与我国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
2.4 本章小结 |
3 田陈煤矿职业危害现状调研 |
3.1 调研对象概况 |
3.2 方法与内容 |
3.3 调研结果 |
3.4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思路 |
3.5 本章小结 |
4 田陈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体系的构建 |
4.1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体系构建的原则 |
4.2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体系构建的目标 |
4.3 田陈煤矿职业危害防治规划体系构架 |
4.4 田陈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方法的改进 |
4.5 适用于田陈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
4.6 本章小结 |
5 结论与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6)煤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构建探索与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1 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必要性 |
2 健全机制,保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顺利实施 |
2.1 广泛宣传,舆论保障 |
2.2 明确责任,组织保障 |
2.3 健全机制,制度保障 |
2.4 强化培训,素质保障 |
2.5 加大投入,资金保障 |
3 源头治理,全面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 |
3.1 严格标准,配备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
3.2 完善体系,预防预控有毒有害气体 |
3.3 多措并举,确保井下温度实时监测 |
3.4 强化检测,最大限度减少噪声危害 |
4 抓住关键,扎实创建综合防尘示范矿井 |
4.1 建立规章制度 |
4.2 健全完善设施 |
4.3 强化现场管控 |
4.4 严格监督检查 |
5 搞好结合,全力打造安全稳定环境 |
5.1 与质量标准化建设结合 |
5.2 与职业病防治结合 |
5.3 与地面规范化管理结合 |
6 结语 |
(7)《安全生产法》改进的理论与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详细摘要 |
Detailed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与研究背景 |
1.2 《安全生产法》研究概况及评析 |
1.2.1 《安全生产法》研究概况 |
1.2.2 《安全生产法》研究评述 |
1.3 研究意义 |
1.4 主要研究内容 |
1.5 研究思路与方法 |
2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背景、内容框架及实施效果 |
2.1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过程及背景 |
2.2 《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 |
2.2.1 五大目的 |
2.2.2 两项方针 |
2.2.3 五方互动机制 |
2.2.4 七项基本制度 |
2.3 《安全生产法》实施效果评价 |
2.3.1 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明显下降 |
2.3.2 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普遍提高 |
2.3.3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基本得到落实 |
2.3.4 促进了从业人员的权益保障 |
2.3.5 执法状况总体较好 |
2.3.6 社会监督机制基本得到落实 |
2.4 本章小结 |
3 《安全生产法》改进的基础理论研究 |
3.1 “安全生产”的概念辨析与法定含义的提出 |
3.1.1 “安全生产”的词源考察 |
3.1.2 “安全生产”含义辨析 |
3.1.3 “安全生产”法定含义的提出与阐释 |
3.2 安全生产法的概念及法律部门归属 |
3.3 《安全生产法》与职业安全卫生法的关系 |
3.4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 |
3.4.1 生命第一、倾斜保护原则 |
3.4.2 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原则 |
3.4.3 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原则 |
3.4.4 技术引领、方法科学原则 |
3.5 本章小结 |
4 《安全生产法》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 立法目的与功能定位明显偏差 |
4.1.1 突出“监督管理”使其偏向于行政监管法 |
4.1.2 舍弃“职业健康”保护使其立法目的残缺 |
4.1.3 “财产安全”的保护使生命健康保护空间受到挤压 |
4.1.4 “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导致根本指导思想错位 |
4.2 调整范围“名宽实窄” |
4.3 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从业准入制度缺失 |
4.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保障制度体系不完善 |
4.4.1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够明确 |
4.4.2 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法律干预度明显较低 |
4.4.3 安全投入制度可操性差 |
4.4.4 针对特殊危险的特殊要求不够完善 |
4.4.5 针对用人单位间的交叉保障义务规定不清 |
4.5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体系存在不足 |
4.5.1 安全生产权利的具体内容不够完善 |
4.5.2 缺少重要的决策参与权规定 |
4.5.3 缺少合理可行的参与机制 |
4.6 社会力量安全生产参与的规定缺失严重 |
4.6.1 总工会与行业工会参与安全生产治理的制度缺陷 |
4.6.2 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安全生产治理的制度缺陷 |
4.7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不顺 |
4.7.1 “政府领导”缺少法定的组织协调机制 |
4.7.2 “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界限模糊 |
4.7.3 “分级负责”与“属地监管”“级”、“地”不清 |
4.8 法律责任设定不够科学严谨 |
4.8.1 部分法律责任缺失 |
4.8.2 少量法律责任不适用 |
4.8.3 多数法律责任偏轻 |
4.9 本章小结 |
5 《安全生产法》改进的具体措施研究 |
5.1 恰当设置立法目的与范围,定位于职业安全卫生法 |
5.2 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专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
5.3 完善用人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义务体系 |
5.3.1 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其安全生产主体意识 |
5.3.2 加大用人单位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的法律干预度 |
5.3.3 建立安全投入的保障和促进措施 |
5.3.4 改进针对“高危行业”、“危险作业”等特殊危险的特殊制度 |
5.3.5 明确交叉关系中各方安全生产保障义务的分配 |
5.4 以促进合作为导向完善工人权利体系 |
5.4.1 完善工人参与安全生产事务的实体权利 |
5.4.2 建立基层单位的安全生产协商与谈判机制 |
5.4.3 建立基层工人安全卫生代表制度 |
5.5 突出社会力量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促进作用 |
5.5.1 立法结构上调整,增加“安全生产社会参与和监督”专章 |
5.5.2 强化各级总工会与行业工会的作用 |
5.5.3 规范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 |
5.5.4 明确非营利社会组织的安全生产参与职责 |
5.5.5 明确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 |
5.5.6 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事故预防与风险管理 |
5.6 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 |
5.6.1 将安全生产委员会从法外体制变为法内体制 |
5.6.2 明确综合监管与专项监管的职责分T |
5.6.3 明确属地,淡化分级,将安全监管落到实处 |
5.7 优化安全生产法律责任体系 |
5.7.1 实现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的无缝衔接 |
5.7.2 以“财产罚”与“资格罚”相结合处罚违法单位负责人 |
5.7.3 以比例原则为指导,提高违法者的违法成本 |
5.8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本文创新点 |
6.3 研究局限和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附录1.《安全生产法》修订建议稿 |
(8)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目的 |
1.1.3 研究的意义 |
1.2 研究文献回顾 |
1.2.1 对原苏联劳动保护工作借鉴学习阶段 |
1.2.2 对西方国家安全科学比较借鉴阶段 |
1.2.3 中国比较安全学创建探索阶段 |
1.2.4 文献总结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路线和内容 |
1.4.1 研究路线 |
1.4.2 研究内容 |
第二章 中美安全科学发展历史进程 |
2.1 人类安全科学的发展 |
2.1.1 人类安全科学发展概述 |
2.1.2 人类安全科学发展阶段 |
2.2 美国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的由来 |
2.2.1 美国安全科学发展历程和阶段 |
2.2.2 美国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的提出 |
2.3 中国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的由来 |
2.3.1 中国安全科学发展历程和阶段 |
2.3.2 中国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的提出 |
2.4 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历程比较分析 |
2.4.1 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可比性分析 |
2.4.2 中美安全学科发展"黄金十年"历程对比分析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安全科研实力与教育发展比较 |
3.1 中美安全科学研究实力对比分析 |
3.1.1 中美安全科研机构比较 |
3.1.2 中美安全类学术期刊比较 |
3.1.3 中美安全科学基础研究比较 |
3.2 中美安全科学高等教育比较 |
3.2.1 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高等教育 |
3.2.2 中国安全工程专业高等教育 |
3.2.3 中美安全科学高等教育比较 |
3.3 中美安全培训与宣传比较 |
3.3.1 中美安全培训概述 |
3.3.2 中美安全工程师制度比较 |
3.3.3 中美安全宣传概述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安全监管体制比较 |
4.1 安全监管体制概述 |
4.2 中美安全监管机构比较研究 |
4.2.1 美国主要安全监管机构概述 |
4.2.2 中国主要安全监管机构概述 |
4.2.3 中美安全监管机构比较分析 |
4.3 中美安全立法比较研究 |
4.3.1 美国安全立法概述 |
4.3.2 中国安全立法概述 |
4.3.3 中美安全立法比较分析 |
4.4 中美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
4.4.1 美国安全标准化进程 |
4.4.2 中国安全标准化进程 |
4.4.3 中美安全标准体系比较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美安全文化综合比较分析 |
5.1 安全文化概述 |
5.2 中美安全文化发展比较 |
5.2.1 美国安全文化发展概述 |
5.2.2 中国安全文化发展概述 |
5.2.3 中美安全文化发展比较 |
5.3 中美安全文化综合比较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论和展望 |
6.1 结论和展望 |
6.2 研究的创新点 |
6.3 研究存在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附录3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取得的主要成果 |
(9)中国职业安全规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问题的提出 |
0.2 研究的意义 |
0.3 研究的方法 |
0.4 基本结构与主要内容 |
0.5 主要创新点及不足 |
1 职业安全规制理论综述 |
1.1 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 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
2 职业安全规制的经济学分析 |
2.1 信息不对称下的职业安全规制 |
2.2 政府、企业职业安全规制的博弈行为分析 |
2.2.1 没有合谋的规制博弈分析 |
2.2.2 基于委托-代理关系的规制俘虏模型分析 |
2.3 企业、劳动者职业安全规制的博弈行为分析 |
2.3.1 劳动者与企业地位不对称对职业安全规制的影响 |
2.3.2 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与劳资双方博弈 |
2.3.3 不对称信息下劳资双方博弈 |
2.4 不完全信息下的职业安全与工伤保险 |
2.4.1 理论模型 |
2.4.2 模型求解 |
3 中国职业安全规制的现状、问题与成因 |
3.1 职业安全规制体制变迁 |
3.1.1 职业安全规制体制初创时期(1949-1965) |
3.1.2 职业安全规制体制停滞发展时期(1966-1977) |
3.1.3 职业安全规制体制复苏与重新发展时期(1978-1991) |
3.1.4 职业安全规制体制发展改进时期(1992 年至今) |
3.2 职业安全现状 |
3.2.1 职业安全状况概述 |
3.2.2 职业安全事故与职业病现状 |
3.2.3 特殊群体职业安全现状 |
3.3 职业安全规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职业安全规制法律法规不健全 |
3.3.2 职业安全规制中政府行政不作为 |
3.3.3 私营企业职业安全管理不力 |
3.3.4 工会组织维权乏力 |
3.3.5 工伤保险制度不完善 |
3.4 职业安全规制问题成因 |
3.4.1 规制主体之间分工不明确、职能分散 |
3.4.2 规制机构执法资源有限,执法力度不强 |
3.4.3 规制者被“俘虏”损害了劳动者权益 |
3.4.4 企业轻视职工生命,安全生产投入不足 |
4 主要发达国家职业安全规制比较与借鉴 |
4.1 发达国家职业安全规制基本状况 |
4.1.1 发达国家职业安全规制背景 |
4.1.2 发达国家职业安全规制主要模式 |
4.2 发达国家职业安全规制的法律体系 |
4.2.1 英国与美国职业安全规制的法律法规体系 |
4.2.2 绩效导向型与描述型法规体系的比较 |
4.3 发达国家职业安全规制体制 |
4.3.1 职业安全机构设置及其权责 |
4.3.2 政府的执法监管 |
4.4 发达国家工伤事故保险制度 |
4.5 发达国家职业安全规制的经验与借鉴 |
4.5.1 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职业安全规制的前提与基础 |
4.5.2 严格执法是遏制伤亡事故、提高规制效果的关键 |
4.5.3 建立相对独立、专业化的规制机构 |
4.5.4 根据本国国情合理确定职业安全规制的侧重点 |
4.5.5 完善的工伤保险机制 |
4.5.6 注重培训教育,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 |
5 深化中国职业安全规制改革的主要对策 |
5.1 完善职业安全立法,加大处罚力度 |
5.2 建立独立规制机构,提高规制效果 |
5.3 强化工会力量,建立三方平等的利益协调机制 |
5.4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
5.5 尽可能为劳动者提供充分的信息与职业安全培训 |
5.6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把职业安全规制与工伤保险有机结合 |
5.7 建立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 |
(10)OHSMS的应用与煤矿现代安全管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课题的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 |
2 现代安全管理与OHSMS分析 |
2.1 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及特点分析 |
2.2 安全系统科学原理 |
2.3 煤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模式分析 |
2.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2.5 现代安全管理模式与OHSMS的关系 |
3 煤矿安全管理的系统动力学分析 |
3.1 煤矿事故类型的划分 |
3.2 煤矿安全管理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分析 |
3.3 煤矿安全管理方法与OHSMS的关系分析 |
4 基于OHSMS的煤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
4.1 OHSMS的运行模式及监控机制 |
4.2 煤矿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
4.3 基于OHSMS的煤矿安全工作标准程序 |
5 煤矿现代安全管理绩效评价 |
5.1 煤矿现代安全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
5.2 评价指标的权重确定 |
5.3 煤矿现代安全管理绩效水平划分 |
5.4 BP神经网络在煤矿现代安全管理绩效评价中的应用 |
6 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开发和应用 |
6.1 系统分析 |
6.2 煤矿现代安全管理系统设计 |
6.3 系统的开发难点与技巧 |
6.4 煤矿现代安全管理系统的功能与应用 |
7 结论 |
致谢 |
攻读硕士期间主要成果 |
参考文献 |
四、构建煤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工伤预防管制改革研究[D]. 汤梅梅.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0)
- [2]金昌市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优化研究[D]. 王成栋. 兰州大学, 2019(02)
- [3]职业安全卫生国际劳工标准的国内法保障机制研究[D]. 黄体伟.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7)
- [4]我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评价研究[D]. 鲍江东.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5]田陈煤矿职业危害防治体系研究[D]. 李思瑶. 华北科技学院, 2017(04)
- [6]煤矿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构建探索与实践[J]. 路静,潘天伟. 煤矿现代化, 2016(03)
- [7]《安全生产法》改进的理论与应用研究[D]. 刘超捷.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2012(04)
- [8]中美安全科学发展“黄金十年”比较研究[D]. 钟期进. 中南大学, 2010(02)
- [9]中国职业安全规制改革研究[D]. 王磊. 辽宁大学, 2009(01)
- [10]OHSMS的应用与煤矿现代安全管理模式研究[D]. 刘业娇. 山东科技大学, 2008(03)
标签:工伤论文;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论文; 职业健康安全论文; 安全生产标准化论文; 风险评价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