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术论文规范化信息Ⅱ(论文文献综述)
孙冲[1](2021)在《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文中研究表明人民调解是被誉为“东方之花”的一种纠纷解决制度,在新中国社会治理的历史当中,人民调解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人民调解的短板逐渐显露出来。从组织体系上看,传统人民调解的组织体系过于碎片化,不同的调解组织隶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进行管理,处于“多中心”管理的涣散状态之下。这造成组织间的联动性差,调解效率低,调解资源容易被浪费。除此以外,在调解手段和规则体系上,传统人民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经常使用一些策略性的调解手段,在调解规则的适用上不统一、不规范、缺乏体系性,造成调解结果的差异化明显,人民调解的公平性常常受到外界质疑。因此,传统人民调解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法治话语逐渐取代政治话语,成为主导人民调解的话语体系,人民调解的功能、定位和实践形态也都需要随着话语体系的转化而发生转变。在当事人看来,他们需要一种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机制,而这种纠纷解决机制必定是统一、协作、高效的。在治理者看来,他们需要一种能够对接司法系统、执法系统的专门纠纷解决体系,来分流司法、执法体系当中的纠纷解决压力,满足社会治理的“维稳”需要。此外,地方政府在“法治竞赛”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提升社会法治水平和社会治理能力,需要对纠纷治理机制进行一番改革和创新。因此,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治理者,都有动力推动人民调解的进步,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就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之下产生的。部分地方开始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最具特色的是通过建立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方式使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在人民调解的管理上变“多中心”为“一中心”,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人民调解制度内部组织体系。与此同时,通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建立,顺畅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解决制度之间的衔接与对接机制,便利内外联动,从而使人民调解嵌入到更为广阔的外部纠纷治理体系之中。在体系化运行的过程中,人民调解的调解手段更为法治化和规范化,人民调解的规则体系也更加完善,人民调解逐渐摆脱了“边缘化”和“碎片化”。人民调解纵向体系可以分为“县(市、区)—镇(街)—村(社)”的三级网络,从横向体系上看,村(社)一级包括品牌调解室、村(社)治调主任、网格员等;镇(街)一级主要包括司法所管理的具有综合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警调”和“诉调”等附设型人民调解组织;县(市、区)一级包括各类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镇(街)一级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负责统一调度和管理镇(街)和村(社)两级的人民调解组织和其它解纷职能部门,县(市、区)一级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则负责统一调度和管理县(市、区)一级的人民调解组织与其它解纷职能部门,各级政法委负责人兼任同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领导职位。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过程是在由行政主导的“高位推动”下,运用了对组织结构的调整、对权威体系的整合和对调解组织工作空间的整合三种手段完成的。人民调解通过体系化运行的方式达到了对纠纷分级分类处理的精细化需求,达到确保类似的案件能够得出相似的调解结果的体系化追求。人民调解的这种体系化运行模式与马克斯·韦伯笔下的官僚制如出一辙。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呈现出了层级化与专业化,规范化与司法化,联动常态化和“三调融合”的发展倾向这四个特点。随着人民调解组织层级的提高,其化解纠纷的手段方法和运用的规则体系都与低层级人民调解组织不同。人民调解组织的层级越高,其专业化程度越高,系统的开放性程度越高,规范化与法治化程度也就越高,因此,高层级的人民调解组织更倾向于使用法律作为其调解的规则与手段。此外,人民调解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联动呈现常态化的运行模式,人民调解组织不但与其它纠纷治理组织联动,甚至还嵌入到其它纠纷治理组织的工作之中。特别是在“警调”“诉调”之中,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行政调解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人民调解似乎已经承担了司法与行政的部分纠纷解决功能。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化运行后,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有一定的不足和问题。积极作用在于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能够促进溢出纠纷和剩余纠纷的有效治理,能够既分流纠纷,又确保纠纷解决后续工作能够及时有效地与其它组织机构进行对接。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编织起一面纠纷解决的大网,能够结合大数据平台有效排查矛盾纠纷并利用和调动起基层治理资源。最重要的是,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改善了人民调解在整个社会矛盾纠纷治理体系当中的定位,改善了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治理机制之间的关系,并且促进了纠纷治理体系内部权责体系的顺畅。消极作用在于人民调解科层化弊端明显,韦伯笔下官僚制的不足在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过程中充分暴露出来。层级化结构分工导致部分人民调解组织面临悬浮性危机,人民调解灵活性受限。由于层级管理的需要和组织衔接的需要,文牍化现象愈发严重,文牍化的发展影响了人民调解的日常工作重心与重点。此外,系统的开放性越来越强,这意味着系统的兼容性也需要越来越强,人民调解体系需要在规则的适用上尽量与其它纠纷治理机构相统一。法治化与规范化的要求日益增加。体系化运行加强了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间的相互渗透和相互影响,高层级人民调解的法治化追求与规范化追求间接影响了低层级人民调解的实践活动,具体表现包括:低层级人民调解组织在规范化与法治化上表现出了教条主义的特点,忽略地方性知识、法律文化在人民调解中的作用;人民调解全体系都在追求调解结果的“类案同调”,因而,忽视个案中的特殊性,导致“个案正义”问题频出,上述问题进而影响到了低层级人民调解的调解实效;人民调解在被纳入到整个社会的纠纷治理体系中时,就已经被拟定了相应的分工与职能。但分工意味着整体效率的提高,也意味着单个功能的减损。人民调解从过去蕴含着促成“调解—履行”等案结事了机制的独立纠纷解决闭环系统,逐渐演变成为大的矛盾纠纷治理体系中的一个局部环节,并且只负责发挥调解这一局部功能。协议的履行已经不在人民调解者需要考虑的范围之中。因此,签订协议却得不到履行的情况越来越多,案结事却未了的困境逐渐显现。为此,要反思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源自于自上而下的推动,主要是为了能够让人民调解顺利融入到社会纠纷治理的体系之中,但在这一过程中,人民调解被单纯的理解为是一种纠纷解决的工具。人民调解制度原本是一项面对基层的“底层设计”,人民调解原本具有社会动员、政治教化、传统激活等复合性功能,因此,人民调解具有很强的社会适应性,能够适应不同社会群体的解纷需要,是“国家—社会”间缝隙的弥合机制。综上,人民调解的体系化运行仍然要注重对基层的关心,对个案的回应,分层分级的同时要注重区分不同层级的不同需求,特别是要避免体系化导致人民调解向教条主义的方向发展,避免体系化过程中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手段与调解规则被同构,避免体系化过程中不同层级人民调解组织的价值追求被同质化。最后,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经验是人民调解发展过程中的有益尝试,更是未来人民调解发展的方向。针对人民调解存在的问题,首先需要注重充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能力,要将人民调解的中心层级从县(市、区)一级降低到镇(街)一级,注重发挥基层力量的作用,提升网格员等自治性力量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其次是要发挥自治、法治与德治的三治合一,特别是要坚持赋予人民调解更多的自治自由,尊重当事人的自治权利。避免体系化发展导致在规则理念等方面形成法治对道德风俗的消解。最后,是要加强党组织的统筹与联动。通过党组织的力量简化组织联动的程序、文案工作,增强体系化过程中的联动能力。
高杰,张涵,王桂平[2](2021)在《学术期刊与科学基金通信作者标注规范管理及对策——以国内管理科学类重要期刊为例》文中认为【目的】探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与国内管理学重要期刊通信作者要求规范化的现状、问题与关系等,为中国科技期刊与基金委的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建设提供参考。【方法】通过对学术规范信息的检索分析以及调研访谈,就基金委与科技期刊对通信作者要求的规范化等内容展开比较分析。【结果】基金委对于通信作者的规范化以及科研诚信的要求在逐年增强,而30种国内管理学重要期刊在这些方面的规范与建设还有提升空间。【结论】国内科技期刊对通信作者规范的要求与标准,以及与之配套的科研诚信和学术规范建设需继续完善,并与基金委等资助机构形成体系对接与良性互动,促进科技治理体系的完善。
李珊珊[3](2021)在《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党制度是人类现代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之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共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全新概括,其中具有两大主体,一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二是作为参政党的八个民主党派。作为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政党概念,民主党派是与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亲密友党,而参政党的称谓则是一个具有集体含义的政治名词,彰显了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独特位置和作用。它突破了西方政治学对“政党”的一般定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之“特色”所在。新型政党制度是一个系统性构成,参政党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其角色定位的规范化程度,及其与其他结构性要素的互动关系对这一制度具有重要的型塑作用。因而以参政党为视角对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需要从要素分析系统、从部分考察整体,这与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范式具有一定程度的契合性,可以借鉴其角色、结构与体系的分析模型,将参政党角色定位于组织、制度与治理三个层面,再以此为基础分析参政党与执政党在新型政党制度体系中的结构性互动,以及参政党的角色功能向新型政党制度运行效能的转化,从而形成从参政党视角出发考察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框架。参政党的三种角色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逻辑关系:首先,参政党只有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才能在此基础上建构规范化的制度,进而充分发挥治理功能;其次,合理有效的制度设计,也为参政党组织的良性发展,及其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必要保障;再次,随着参政党参与国家治理的不断深化,又反过来对其组织建设和制度设置的规范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执政党的领导下,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角色定位在新型政党制度演进的过程中不断明确,同时其自身的规范化进程也深刻影响着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模式,使后者呈现出平稳渐进、合作共识的总体特征。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包括组织模式、制度模式与治理模式三重要素。在组织模式上,参政党与执政党的互动遵循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形成了非竞争性的组织关系,具有非对称性的组织特征。在制度模式上,参政党与执政党在国家政权层面的互动形成了“执政—参政”的制度模式,在政党层面的互动形成了多党合作的制度模式,在社会层面的互动形成了政治协商的制度模式。作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新型政党制度全方位嵌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中,形成了“嵌入式”治理的模式,具有一主多元的权力配置格局,以及科学化与民主化的政策优化机制。从总体上看,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呈现出鲜明的合作型特征,其中执政党领导合作,参政党协同参与,有效提升了治理绩效。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效能包括体系效能、过程效能与政策效能三个维度。参政党自身具有政治录用、政治社会化、利益综合、社会服务与政策反馈等功能,它与执政党互动则形成了政治沟通、科学决策、民主协商以及民主监督等功能。这些功能维系着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提升了该制度的效率与稳定性,充分展现了该制度治理科学化和民主化的政策效果。尽管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显着的制度优势,但它在结构运作与能效发挥等方面仍有提升的空间,而参政党自身建设也有待进一步规范。鉴于外在的环境的复杂多变,新型政党制度尤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运行效能、增强适应能力,从而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杨丰一[4](2021)在《涉人工智能犯罪刑事归责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持续发展与广泛应用,人工智能所伴生的诸多风险也在社会中逐渐显露。在法学尤其是刑法领域,人工智能所带来的刑事风险引起了学者们的普遍关注。一时间,人工智能刑法研究蓦然兴起,“人工智能刑事责任论等”俨然成为最耀眼的知识增长点。与此同时,部分学者对于人工智能刑法研究的价值产生质疑,认为当前研究违反人类智力常识,甚至是一场为了追踪热点亦步亦趋的“学术秀”。并由此引发了关于人工智能犯罪刑事归责论题属性的讨论与争议,论争双方围绕人工智能概念能否界定、人工智能刑事风险是否存在、人工智能刑法研究是否符合社会需求等方面展开辩论。实际上,对于论题本体概念、属性与价值的辨析也构成具体研究涉人工智能犯罪刑事责任归属问题研究的前提性思考。只有充分回应相关质疑,人工智能刑法研究包括涉人工智能犯罪刑事归责的讨论才能扎实地开展与深入。对此,笔者认为:首先,虽然试图在科学意义上统一人工智能概念的努力似乎是徒劳的,但这并不妨碍在满足当下法学研究需要的程度上来描摹人工智能。其次,涉人工智能犯罪已经发生、正在发展并将进一步扩散。最后,风险理论与人工智能刑法研究具有诸多契合点,且当下社会的风险属性已经在不同学科领域中被广泛认识,在风险社会视阈下讨论人工智能相关问题具有社会价值。所以,以涉人工智能犯罪刑事归责为研究重心的人工智能刑法研究具备研究基础与研究价值。人工智能在事实层面衍生的技术风险映射在规范层面会引发涉人工智能犯罪的归责困境,即当传统刑法无法全面地规制涉人工智能犯罪时,就会产生部分刑事责任难以归属于适当的刑事责任主体的责任分配间隙。但归责困境并非存在于所有犯罪类型当中,在人工智能故意犯罪当中,现有的错误理论以及正犯理论完全可以避免归责间隙的产生。而在人工智能过失犯罪当中,人工智能技术特征和技术风险与我国过失犯罪理论中的归责要素相抵牾,表现为人工智能技术导致预见不能,冲击归责基础;人工智能技术造成因果错综,阻滞责任分配;人工智能技术缺失前置规范,难断注意义务;人工智能技术突破纵向关系,扭转归责维度;人工智能技术脱逸经验事实,虚化判断根据。由此造成了人工智能过失犯罪归责的困境。对此,学者们提出了三种应对涉人工智能犯罪归责困境的理论进路:其一是解释论进路,主张运用刑法解释原理抽象预见可能并设置宽泛的注意义务,以避免预见不能、回避不能的归责窘境。其二是立法论进路,主张通过立法在总则中确立严格责任原则,并在分则当中通过新增抽象危险犯等方式减省对因果关系的查明,以顺利将责任归属于相应主体。其三是对策论进路,主张赋予人工智能刑事责任主体地位,并为其设置刑罚体系,通过建立人工智能刑法的方式在人工智能与自然人之间分配刑事责任。然而,无论是相对保守的解释、立法进路,还是较为激进的对策进路,在试图弥合归责间隙的同时都会诱发人工智能刑法体系风险。预见可能的抽象化、侵害结果的边缘化、因果关系的减省化、过错责任的局部化冲击了刑法体系的安全性、弱化刑事责任的公平性、动摇刑罚制度的正当性。基于对人工智能犯罪归责困境与相关应对路径的具体分析,应对人工智能归责困境的有效理论进路应当能够体现以下三点基本立场:其一,排除人工智能的责任主体地位;其二,恪守刑法规避风险的理性姿态;其三,满足应对归责困境的现实需求。在抉择涉人工智能犯罪归责困境应对方法的过程中,实现过失犯罪归责构造的理论转型,即由意志归责、主观归责模式过渡到规范归责、客观归责模式,不失为一种有效且有益的尝试。“如果说在意志归责中,行为人的自由意志是考虑的核心,那么在规范归责中,核心的考虑则是行为与结果对于规范的违反。”与意志归责执着于预见可能性所不同的是,规范归责模式将风险管辖领域的判定作为逻辑前提,以行为人行为创设不被允许的风险与实现不被允许的风险作为刑事责任归属判断的实质内容。风险管辖的含义在于“适用规范归责模式进行过失判断时需要前提性地考察法所不允许之风险隶属于谁的风险支配领域”。如果风险隶属于行为人的管辖领域,需要进一步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创设了不被允许的风险,即正向上判断行为是否创设了风险、反向上判断行为是否存在着排除事由。当肯定行为在客观面向具备非难可能性之后,仍需要考察行为所引发的结果是否实现了行为所创设的不被允许的风险,即明确风险实现于注意规范的保护目的范围之内、风险创设与风险实现之间具备规范意义上的关联以及风险创设至少显着地增高了风险实现的可能性,如此才能最终确认责任的归属。客观归责理论在归责模式转型以及应对人工智能过失犯罪归责间隙的意义在于:首先,客观归责理论实现了归责根据由经验事实向规范的转变,从而使归责的判断摆脱了预见可能和生活经验等在风险社会中难以明确的要素的依赖。其次,客观归责理论实现了归责思想由因果论向管辖论转变,赋予因果关系以规范意义与规范检验,缓解了事实层面因果查明不能所带来的归责困境。再次,客观归责理论实现了责任归属由纵向向横向维度转变,拓宽了责任分配的思路,使过失犯罪中主体与主体之间的责任分配成为需要考察的内容。又次,客观归责理论以合义务替代行为判断风险创设行为与风险创设结果之间的规范关联,使归责摆脱对事实因果的依赖,同时对于规范关联概率化的这一事实的承认与确定能够有效克服人工智能领域中的归责不能,实现过失犯罪归责。最后,客观归责理论对于行为所创设的风险是否属于注意义务规范保护目的范畴的检验可以合理限制过失犯罪的不当扩大,在实现对智能犯罪有效管控的同时防止人工智能技术的萎缩。
刘萍[5](2021)在《供给侧视角下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构建》文中研究表明研究目的本研究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理论为依据,充分调研护理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Nursing Specialist,MNS)研究生的能力培养需求,并结合内容分析法和Delphi专家函询法构建供给侧视角下全日制MNS研究生培养方案,旨在为培养适应新时代发展需求的高水平护理人才提供借鉴。研究方法系统检索我国MNS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文献,运用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循证护理实践(Johns Hopkins Nursing Evidence-based practice,JHNEBP)模型中的科研证据评价工具和非科研证据评价工具进行文献质量评价,采用内容分析法对质量评价等级为A的文献进行内容分析,得出现有培养方案的要素及内容,为本培养方案的构建提供内容来源。采用目的抽样和滚雪球抽样的方法,选取14名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年内的MNS毕业生和8名经验丰富的护理管理者进行半结构式深度访谈,使用Colaizzi七步分析法分析访谈资料,明晰“需求二元体”视角下MNS研究生的能力培养需求,为本培养方案的构建提供能力需求指导。综合文献内容分析和质性研究的结果形成本研究培养方案初稿。采用Delphi专家函询法对24名专家进行两轮函询,使用优序图法确定各种能力的权重,形成最终版供给侧视角下全日制MNS研究生培养方案。结果1.共纳入42篇文献进行内容分析,提取出MNS研究生培养方案的4个要素及内容包括:培养目标(10个主题,40项内容)、课程设置(29种课程)、临床实践(4个主题,30项内容)、考核评价(8个主题,31项内容)。2.通过对14名MNS毕业生和8名护理管理者进行深度访谈,得到MNS研究生2个层面8种需求能力,基本需求层面:专业实践能力、护理科研能力、教育指导能力、护理管理能力、软技能;发展需求层面:学科领导力、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创新实践能力。3.共有24名专家完成了两轮Delphi专家函询,专家的积极程度较高(两轮函询问卷的回收率分别为85.71%和100%,两轮函询提出意见的专家比例分别为79.17%和33.33%),权威性较好(Cr=0.88),协调程度较好(两轮函询的和谐系数分别为0.160和0.201);经过两轮专家函询最终确立的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临床实践内容与要求、考核评价五个部分共236项内容。4.应用优序图法确定2个层面9种能力的权重。9种能力的组合权重由高到低依次为专业实践能力(0.1101)、护理科研能力(0.0843)、教育指导能力(0.0615)、护理管理能力(0.0584)、基本非技术技能力(0.0577)、创新实践能力(0.0559)、护理领导力(0.0380)、职业规划能力(0.0380)、国际交流与合作能力(0.0202)。结论1.本研究确定了 MNS研究生的能力培养需求,包含基本需求和发展需求2个层面9种能力,为本研究中培养方案的制定提供了依据,可为今后MNS研究生能力培养相关研究提供借鉴。2.本研究构建了供给侧视角下全日制MNS研究生培养方案,包括培养目标、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临床实践内容与要求、考核评价五个部分共236项内容。研究方法科学严谨,研究内容贴近现实需求,研究结果合理可靠,以期为我国改进MNS研究生培养方案,提高MNS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参考。
田仁萍[6](2021)在《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胜任力现状调查研究 ——基于学员视角》文中研究指明目的:目前,岗位胜任力在医疗卫生领域中运用越来越广泛,随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践与探索,许多研究者已逐步开始注重住院医师业岗位胜任力的相关研究。本文旨在运用中国住院医师岗位胜任力通用模型,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重庆市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学员展开调查,了解重庆市住培学员于培训期间的岗位胜任力现状。从而评估重庆市住培工作的开展情况,为进一步完善重庆市住培政策提供理论支持。方法:通过检索数据库,查阅住培学员岗位胜任力研究的相关文献。运用中国临床医师岗位胜任力通用模型制作调查问卷。通过问卷星对重庆市某医院2018级、2019级、2020级的住培学员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学员的基本信息及岗位胜任力评价两部分。针对调查结果运用统计软件进行分析,主要为描述性分析、差异性分析、多重线性回归分析,从而了解学员的岗位胜任能力情况。差异系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结果表明不同年龄段、性别、最高学历的学员在总分上得分不同。结果:通过整群抽样在市内选取两家具有代表性培训基地的1019名学员为研究对象,回收问卷940份,问卷回收率为92.2%。调查结果显示,学员自我评价各自平均分为临床技能与医疗服务(31.88分)、核心价值观与职业素养(36.98分)、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35.15分)、人际沟通能力(24.06分)、信息与管理能力(42.61分)、医学知识与终生学习能力(29.98分)、团队合作能力(25.89分)、科学研究能力(47.56分)。对学员岗位胜任力自我评价的回归分析结果为男性学员在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临床技能和医疗服务、医学知识与终身学习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科学研究能力自我评价更高,较年轻的学员临床技能和医疗服务、信息与管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与医学知识与终身学习能力自我评价更高,专科学员临床技能和医疗服务、医学知识与终身学习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以及团队合作能力自我评价更高,科研能力低,年级高的学员临床技能和医疗服务能力自我评价更高,已婚的学员人际沟通能力自我评价更高,并轨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自我评价更高。结论:重庆市住培学员岗位胜任力的总体自评情况为良好,但还有待提高。学员自我评价结果从高到低是核心价值观与医生职业素养、团队合作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疾病预防与健康促进、临床技能和医疗服务、医学知识与终身学习能力、信息与管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通过回归分析结果可知,对学员胜任力评价有影响的因素主要为年龄段、性别及学历,年级、婚姻状况及参培身份也对某个指标具有一定影响。建议对学员进行分阶段岗位胜任力培训,实现临床技能螺旋式上升,推行医学知识服务与体系,建立专业学科领域知识库,提升职业精神和人文素养,完善医学人文评价体系,加强信息与管理能力培养,注重科研学术能力提升,运用岗位胜任力评价体系,健全住培考核评价制度。
曹猛[7](2021)在《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研究》文中认为高校党建工作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加强全媒体时代高校党的建设、提升党建质量,是新时代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全面落实“三全育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环境、主客体、方式方法等因素都在发生了深刻变化,青年学生的行为特点和交流方式发生了较大改变,这给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带来了新挑战。近年来,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的相继召开,《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修订,进一步明确了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向和具体要求,高校育人实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增强。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筑牢思想政治工作生命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担当民族大任的时代新人任重道远。因此,探讨新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的应有之义。当下,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的迅猛发展,以移动互联、智能传播、网络视频、云计算等为代表的新媒体技术层出不穷,并与传统媒体交叉融合发展,共同构成了当前的媒介形态,其涉及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是前所未有的。在全媒体时代,高校已经成为互联网应用和全媒体传播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领域,高校师生是全媒体技术运用和推动的主流群体。全媒体不仅是一种工具和手段,也是一种认识观念和技术方式,更是影响人、改变人和发展人的时代背景,全媒体对高校党建工作的理念、方式、内容、机制等产生深远影响,给新时代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在全媒体时代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利用全媒体技术力量有效提升高校党建质量,是一个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的问题。本文坚持理论研究、实证调研、实践探索相结合,根据“理论阐释——现实审视——基本遵循——路径探析”的脉络,对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首先从全媒体与高校党建质量提升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和理论资源入手,进而阐述高校党建实践的基本经验与特点,分析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面临的发展机遇,从而概括总结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基本遵循,最后从优化机制、整合资源、创新方法、完善评价等方面,对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路径策略进行探析。对高校党建工作现状的调研是开展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研究的基础环节。论文基于对公办本科、民办本科、高职高专等8所不同类别高校1850份有效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以及40份访谈记录的综合整理表明,当下高校党建质量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体制机制缺畅通、要素资源难协同、技术方法欠创新、评价方式不科学等;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相关的可借鉴研究成果还不够丰富、系统,全媒体技术持续融入高校党建的力量不强,有效的高校党建质量提升合力氛围尚未形成等等。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是一个包含着众多因素的系统性工程,针对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存在的主要问题,论文坚持以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高质量发展为坐标轴,以当下高校党建工作现状和具体实践为观测点,以全面提升高校党建工作质量和科学化水平为突破口,以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政党建设和教育的基本理论和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人关于高校党建的思想为理论基础,综合运用教育学、传播学等多学科理论知识开展跨学科研究,不断拓展研究思路、丰富资源平台、校准技术路线、探析解决路径。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基本内容是:借力全程媒体实现党建信息整合共享、借力全息媒体实现党建情势实时监测、借力全员媒体实现党建组织精准覆盖、借力全效媒体实现党建措施智慧生成。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机制的优化构建:一是健全全媒体党建工作责任机制,规避机制合力发挥的风险;二是构建全媒体党建工作协同机制,强化机制合力效果;三是完善全媒体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奠定机制合力基石。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资源优化整合路径:一是科学定位高校党建资源的优化整合目标;二是系统扩充高校党建资源的优化整合内容;三是充分激发高校党建资源的优化整合效能。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方法的创新路向:一是明确立足点,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定不移;二是强化着力点,挖掘全媒体助力高校党建工作方法创新的关键要素;三是找准落脚点,满足新时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多元发展需要。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的改进策略:一是以育人为导向科学设置党建质量评价体系;二是以一线为重点增加基层质量评价意见权重;三是以奖惩为动力推动党建质量评价精准实施。
张国全[8](2021)在《刑事裁判公众认同问题研究》文中指出司法公信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根基,是法治建设最重要衡量的标准之一,公众对于司法的高度信任、信心和认同是司法工作成功的标志和价值。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是司法公众认同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公正最直接、最生动的体现。刑事裁判如果不被公众认同,不仅不能发挥审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还会损害司法公信力。从整体上讲,司法大数据(包括历年的上诉率、抗诉率、改判率等)显示刑事裁判整体上的公正性没有问题。但在现实生活中,刑事案件因为自身“狱者,天下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断者不可复续”的特点,个案极易引起公众的广泛注意与参与,导致公众“以偏概全”并对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度产生质疑。因此,在刑事裁判公正性整体上没有问题的前提下,如何解除个案导致公众对刑事裁判公众认同产生怀疑,这是本文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提升刑事裁判公众认可度是一个系统的工程。从主体的角度,涉及法院(刑事裁判的主体)、公众(对刑事裁判进行评价的主体)和媒介(对刑事裁判进行解读及传播的主体)三个主体。三者之间的有效互动是提高刑事裁判司法公众认同度的关键。具体而言,现实生活中有两个问题最为突出:大部分公众对法律的不了解以及各类媒介基于商业或者其它因素而进行的炒作。因此,对于这两个问题进行相应的全面分析,能够为解决问题提供相应的思路与方案。基于司法权威是刑事裁判公众认可度基础的前提下,本文从法院和法官两个层面分别进行了针对性的阐述。在法院层面,刑事裁判公众认可度的提升涉及法院的权威、法官的职业形象、司法权行使过程的透明度、裁判结果的公正性等诸多因素。因此,法院应从制度方面,结合法院权威的因素,进行制度化的完善,其主要内容包括依法裁判、完善量刑规范化制度等内容。在法官层面,主要包括法官品质、法官能力及相应的保障制度。其中,提高刑事裁判文书的说理能力是提高司法能力的重要方面。法官薪酬、晋升、法官惩戒是解决法官品质存在问题的重要内容。建立与完善法官职业豁免制度及法官管理制度是保障制度的重要方面。公众是刑事裁判的评价主体,但公众并不是意见完全一致的集合体。公众可以分为个人类型的公众与人际类型的公众两种类型。论文重点研究个人类型的公众。在行为模式上,个人类型的公众存在“暂时性群体”的特征,即个体在群体中处于非理性的状态。这一点,在其对“天理和人情”诉求方面有非常明显的体现。在媒介主体方面,无论是司法大数据,还是调研结果,都证实媒介是影响刑事裁判公众认可度的关键因素。媒介是连接公众与法院的中间载体,是将法院刑事裁判解读给公众的主体。媒介主要包括媒体与律师。媒体具有公共性与逐利性两个特征,后者在自媒体等新兴媒体上表现得非常突出。本文从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及职业伦理建设两个方面,对强化媒体的公共属性和规范媒体的逐利属性进行了论证。刑事裁判的传播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两次传播,律师是两次传播的意见主导者。律师在两次传播中具有双重性,其庭外慎言义务是提高刑事裁判公众认可度的重要切入点。本文对此进行了系统的论述,并结合国内外的相关规定,对我国的现行规定及完善措施,提出了相关建议。
陈茫[9](2021)在《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智能服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在国家创新体系中高校科研创新地位举足轻重,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高校科研创新过程变得更具复杂性和时效性,科研人员对于科研所需的知识需求也日益强烈,而从图书馆获取所需的科研知识资源和专业的科研服务支持,是实现科研创新的有效手段与重要途径之一。当前,智能服务的需求和情境正成形成,并将成为未来发展的新方向。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目前国内外一些着名的高校图书馆正开展智能服务的理论探索与实践应用;然而,在图书馆智能服务的开展过程中,却存在着服务联系松散、服务推进缓慢、服务效果不佳等诸多问题。那么,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智能服务过程具体是什么,是什么推动着图书馆智能服务的有序推进?有哪些关键影响因素,相关影响因素之间如何相互作用?能否对其过程进行有效的模拟仿真?这些研究问题亟待深入的展开研究。本文围绕图书馆智能服务展开相关理论研究,对于完善图书馆知识服务理论,提升图书馆智能服务效果,促进高校科研创新等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首先,运用多案例研究的分析方法,构建了面向高校科研创新图书馆智能服务过程机理模型,从人的智力支持、智能服务技术支持、知识交互等方面,揭示了图书馆智能服务各要素间的作用机理。研究发现:该图书馆智能服务过程可划分为四个阶段,各阶段过程中有其核心的服务需求与服务内容,并构建了该图书馆智能服务过程机理模型;其中,人的智力支持、智能服务技术支持、知识交互等方面各要素间存在紧密的内在关联性和规律性,且彼此关联和相互作用,共同推动着该服务的有序进行。其次,运用扎根理论的质性分析方法,构建了该图书馆智能服务的关键影响因素模型,识别并揭示了该图书馆智能服务的关键因素构成与作用路径。研究发现:通过深度访谈分析共获得27个概念范畴,并汇总形成了知识服务资源、科研服务参与、智能服务感知、科研服务需求、服务应用动机、智能技术体验、服务科研效果等主范畴;其中,智能服务感知和智能技术体验等是新变量。该模型中的关键影响因素识别为后续实证分析奠定理论基础。接下来,运用结构方程的定量分析方法,基于上文识别的关键影响因素,构建了相关的研究假设与结构方程模型,验证并揭示了各关键影响因素对于服务科研效果的作用影响。研究发现:知识服务资源、科研服务参与、智能服务感知、科研服务需求、服务应用动机、智能技术体验等,对服务科研效果存在显着正向影响;而服务应用动机和智能技术体验等是重要的中介变量。该模型的实证分析为揭示关键影响因素的复杂作用关系提供了证据支持。最后,运用系统动力学的模拟仿真方法,构建了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智能服务过程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刻画和揭示了该服务系统内部的动态结构、运行趋势与反馈回路等。研究发现:该服务系统有其特有的系统构成、系统特性、建模目的、模型边界和因果反馈回路等;在服务开展初期,服务主体位于较高的知识位势,利用智能服务技术支持提升服务科研效果;而服务主体的知识存量、科研人员的知识存量、智能服务技术支持等是系统运行的关键变量。本论文探究了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智能服务这一具有重要理论与实践价值的新课题。揭示了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智能服务过程机理;构建了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智能服务关键影响因素模型,识别、揭示并验证了各关键影响因素对服务科研效果的作用影响;构建了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智能服务系统动力学模型,模拟了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智能服务过程中知识交互,为图书馆智能服务开展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借鉴。
何芸,曹娜,肖冰,牛俊英[10](2020)在《高校图书馆在学术论文审核管理中的信息素养教育协同》文中提出对学术论文审核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导致审核工作效率低下的现状进行反思,认为应重视学术研究过程中学术素养教育,推动学术研究者熟悉并掌握学术研究过程中的行为准则,提高自觉性与自律程度。考虑图书馆作为文献资源保障中心,具有信息素养教育、信息服务的职能,在学术论文规范与评定中具有专业权威性,提出以学术论文审核为抓手,发挥图书馆在学术成果管理中的协同作用,加强学术研究素养的教育和宣传,规范学术行为,同时促进学术论文评价标准的完善与指引,提高科研管理工作效率。
二、学术论文规范化信息Ⅱ(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学术论文规范化信息Ⅱ(论文提纲范文)
(1)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问题意识、研究意义及材料来源 |
(一)选题背景 |
(二)问题意识 |
(三)研究意义 |
(四)材料来源 |
二、研究现状与可能创新 |
(一)国内研究现状及评价 |
(二)国外研究现状及评价 |
(三)可能的创新点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四、基本概念分析与章节安排 |
(一)基本概念分析 |
(二)论文章节安排 |
第一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背景 |
第一节 传统人民调解的实践与不足 |
一、传统人民调解的实践 |
(一)传统人民调解的调解组织 |
(二)纠纷的发现、处理与解决 |
(三)传统人民调解的价值取向 |
二、传统人民调解的不足 |
(一)传统人民调解过于碎片化 |
(二)传统人民调解的效果不佳 |
(三)传统人民调解公平性较差 |
第二节 从人民调解政治论到人民调解法治论的更迭 |
一、法治论逐渐取代政治论 |
二、人民调解功能的再定位 |
三、对接司法与执法更加频繁 |
第三节 社会现实发展的驱动 |
一、客观现实层面的动因 |
(一)社会结构的变化 |
(二)纠纷的多样化程度不断加剧 |
二、当事人层面的动因 |
(一)低成本高效率解纷机制的需要 |
(二)“工具理性”的趋使 |
三、治理者层面的动因 |
(一)地方政府法治竞赛的需要 |
(二)法院与派出所分流纠纷的需要 |
(三)信访部门分流信访压力的需要 |
四、社会主义法治需要不断完善 |
第二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具体内容 |
第一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模式 |
一、人民调解的类型与分工 |
(一)村(社)一级的人民调解 |
(二)镇(街)一级的人民调解 |
(三)县(市、区)一级的人民调解 |
二、纠纷的发现与受理 |
(一)社区纠纷的发现与受理:当事人求助与纠纷排查 |
(二)附设型人民调解:委托与流转 |
(三)专业性与司法所人民调解:派单式服务 |
三、纠纷调查的方法 |
(一)走访式调查 |
(二)询问式调查 |
(三)阅卷式调查 |
四、纠纷解决的方法 |
(一)推动式解决 |
(二)压制式解决 |
(三)中介式解决 |
五、纠纷解决的规则 |
(一)人情、面子与舆论 |
(二)道德与地方风俗 |
(三)法律规章制度 |
第二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表现 |
一、调解组织的体系化 |
(一)组织结构的体系化 |
(二)调解权威的体系化 |
(三)组织空间的整合 |
二、调解行为的体系化 |
(一)纠纷精细化分级分类治理 |
(二)纠纷的类案同调机制 |
第三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特点 |
一、组织内部层级化与专业化 |
二、运作过程规范化与司法化 |
(一)规范化特点 |
(二)司法化倾向 |
三、组织外部联动常态化 |
四、“三调融合”的发展倾向 |
第三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作用 |
第一节 促进溢出纠纷与剩余纠纷的有效治理 |
一、承担纠纷分流解决功能 |
(一)分担化解溢出纠纷的功能 |
(二)分担化解社会剩余纠纷的功能 |
二、确保后续程序的有效对接 |
(一)司法确认程序的顺畅 |
(二)行政执法程序的顺畅 |
第二节 提升社会治理的治理水平 |
一、为社会治理提供大数据资源 |
二、充分调动并利用起基层资源 |
(一)让人民调解的触角向更基层延伸 |
(二)解决了人民调解员的动员与选拔问题 |
第三节 改善纠纷治理体系的整体生态 |
一、提升了人民调解自身的地位 |
(一)功能性地位得到提升 |
(二)政治性地位得到改善 |
二、改善了人民调解与其它纠纷治理机制间的关系 |
三、促进纠纷治理体系内部权责关系的理顺 |
第四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问题及内在逻辑 |
第一节 调解层级化引发的问题 |
一、层级化引发问题的表现 |
二、层级化问题的内在原因 |
(一)理想化层级与实践之间的错位 |
(二)层级发展的弊端 |
第二节 人民调解的个案牺牲问题 |
一、个案牺牲的表现 |
二、个案牺牲的内在原因 |
(一)官僚制“工具理性”下的必然 |
(二)忽视了多元化价值追求的重要性 |
第三节 人民调解的文牍化问题 |
一、文牍化问题的表现 |
二、文牍化问题的内在原因 |
(一)司法联动和执法联动的需要 |
(二)人民调解组织的主动选择 |
第四节 人民调解的执行难问题 |
一、人民调解“执行难”的表现 |
二、“执行难”问题的内在原因 |
(一)人民调解分工的必然 |
(二)人民调解法治化的影响 |
第五章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价值反思与优化路径 |
第一节 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的价值反思 |
一、人民调解体系化需要回归人民性 |
二、人民调解体系化需要回归本土性 |
第二节 充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实力 |
一、将镇(街)一级作为人民调解的中心层级 |
(一)完善镇(街)“矛调中心”下的人民调解组织 |
(二)下沉专业纠纷调解力量到镇(街)一级 |
二、提升基层网格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作用 |
(一)增强“微网格”中人民调解的供给能力 |
(二)充实“大网格”中的法治力量 |
第三节 坚持“自治”、“法治”与“德治”合一 |
一、用自治破除人民调解行政官僚化的弊端 |
(一)赋予人民调解员更多自治自由 |
(二)赋予当事人更多选择自由 |
二、细化《人民调解法》的制度规定 |
(一)明确“自由决定权”的适用条件 |
(二)设立调解员履职保障条款 |
三、坚持法治的同时重视道德风俗的现实价值 |
(一)注重传统风俗习惯 |
(二)注重道德正义观念 |
第四节 简化衔接程序与完善执行机制 |
一、发挥党委和政法委的协调功能 |
二、精简文牍负担与简化衔接程序 |
(一)精简不同类型的文牍 |
(二)在党委和政法委的协调下简化衔接程序 |
三、完善人民调解协议的执行机制 |
(一)建立前置“执行和解”程序的机制 |
(二)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执行间的联动 |
结语 |
一、行政主导下的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 |
二、深化分类治理与构建多元化人民调解体系 |
三、基层人民调解需要“人民性”“本土性”与“自治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人员名单 |
附录B 部分政府文件材料 |
作者简介及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学术期刊与科学基金通信作者标注规范管理及对策——以国内管理科学类重要期刊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1研究方法与研究对象 |
1.1基金委管理科学部重要期刊的缘起 |
1.2期刊通信作者规范化要求的情况 |
1.3期刊通信作者规范化要求与基金委要求的匹配 |
2国外科技期刊通信作者规范化要求 |
3结果与分析 |
3.1基金项目申报中的通信作者规范化要求 |
3.2基金项目成果管理中的通信作者规范化要求 |
3.3基金委对通信作者规范化要求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
4启示与对策建议 |
4.1通信作者规范化管理与期刊发展的思考 |
4.2对策建议 |
(3)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对中国新型(特色)政党制度的研究状况 |
二、国外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状况 |
三、对已有研究的分析和评价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何谓参政党 |
二、何谓新型政党制度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困难与不足 |
第一章 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建构 |
第一节 参政党视角的形成 |
一、政党制度研究的西方路径 |
二、中国政党制度的既有解释 |
三、参政党: 中国政党制度研究的新角度 |
第二节 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功能分析 |
一、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缘起与发展 |
二、本文对结构-功能主义的借鉴 |
三、角色定位、角色互动与功能转化: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参政党角色定位与新型政党制度的变迁 |
第一节 参政党的角色定位及其规范化发展 |
一、作为组织的参政党 |
二、作为制度的参政党 |
三、治理中的参政党 |
四、参政党三种角色间的逻辑关系 |
第二节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变迁 |
一、20世纪40年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 |
二、改革开放前中国政党制度的曲折发展 |
三、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党制度的健全与制度化 |
四、新时代以来“新型政党制度”概念的提出 |
第三节 参政党角色规范化对新型政党制度变迁的积极作用 |
一、新型政党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 |
二、新型政党制度变迁中执政党与参政党的角色定位 |
三、参政党角色规范化与新型政党制度变迁关键节点的契合 |
四、参政党文化建设对新型政党制度的意义 |
第三章 参政党和执政党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 |
第一节 组织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组织模式 |
一、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
二、组织关系——非竞争性 |
三、组织特征——非对称性 |
第二节 制度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模式 |
一、政党与政权关系——执政-参政 |
二、政党与政党关系——多党合作 |
三、政党与社会关系——政治协商 |
第三节治理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机制 |
一、嵌入式治理——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机制 |
二、一主多元: 治理主体的权力分配机制 |
三、协商整合: 治理过程的协同互动机制 |
四、科学民主: 治理绩效的提升机制 |
第四节 参政党与执政党互动下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 |
一、合作型: 新型政党制度结构的整体特征 |
二、参与型: 参政党在新型政党制度结构中的定位 |
三、参政党政治参与对新型政党制度合作型结构的塑造 |
第四章 参政党功能与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效能 |
第一节 体系维持: 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体系效能 |
一、政治录用: 参政党的人才吸纳效应 |
二、政治沟通: 参政党与执政党的党际交流 |
三、政治社会化: 参政党的文化传播 |
第二节 治理优化: 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过程及政策效能 |
一、利益表达与聚合: 参政党的利益整合作用 |
二、政策制定与实施: 参政党对决策科学化的推动 |
三、职权行使、社会服务与政策监督: 参政党的政策输出与反馈功能 |
第三节 参政党功能转化对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积极作用 |
一、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特点 |
二、参政党对新型政党制度体系的巩固效应 |
三、参政党对新型政党制度过程与政策效能的优化作用 |
第五章 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
第一节 参政党角色缺位及其对新型政党制度的影响 |
一、参政党角色规范化的不足 |
二、参政党自身的结构性瓶颈 |
三、参政党的功能局限 |
第二节 新型政党制度面临的压力与挑战 |
一、国内社会环境的压力 |
二、国际局势的影响 |
第三节 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化路径 |
一、在执政党领导下完善参政党建设 |
二、完善政党协商机制与新型政党制度合作型制度结构 |
三、提升参政党治理能力与新型政党制度运行效能 |
四、增强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适应性 |
结语 |
一、理论价值 |
二、治理价值 |
三、民主价值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涉人工智能犯罪刑事归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框架 |
第一章 涉人工智能犯罪刑事责任归属研究的前提思考 |
第一节 规范层面:人工智能概念能否合理界定 |
一、关于人工智能概念界定的争议 |
(一)批判论者:人工智能概念难以界定 |
(二)赞成论者:人工智能概念可以界定 |
(三)争议焦点归纳 |
二、人工智能概念界定的分析与结论 |
(一)人工智能概念界定的价值要求 |
(二)人工智能概念界定的现实基础 |
(三)人工智能概念界定的内涵外延 |
第二节 事实层面:人工智能刑事风险是否存在 |
一、关于人工智能刑事风险属性的争议 |
(一)批判论者: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系主观杜撰 |
(二)赞成论者: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系客观存在 |
(三)争议焦点归纳 |
二、人工智能刑事风险属性的分析与结论 |
(一)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的本质 |
(二)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的现状 |
(三)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的类型 |
(四)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的特征 |
第三节 价值层面:智能研究是否符合社会需求 |
一、关于人工智能研究需求认识的争议 |
(一)批判论者:人工智能研究缺乏社会需求 |
(二)赞成论者:人工智能研究具备时代价值 |
(三)争议焦点归纳 |
二、人工智能研究社会需求的分析与结论 |
(一)人工智能刑法研究开展的社会背景 |
(二)风险社会的定位与风险刑法的走向 |
(三)风险社会理论与人工智能刑法研究 |
第四节 基本的结论 |
第二章 涉人工智能犯罪的归责困境:过失的归责间隙 |
第一节 涉人工智能犯罪归责困境的基本解读 |
一、涉人工智能犯罪归责困境的涵义 |
二、涉人工智能犯罪刑事责任的辨析 |
第二节 涉人工智能犯罪归责间隙的存在范畴 |
一、故意犯罪中归责间隙的排除 |
二、过失犯罪中归责间隙的呈现 |
(一)过失归责困境的表象 |
(二)过失归责的理论透视 |
第三节 涉人工智能犯罪归责间隙的形成原因 |
一、人工智能技术导致预见不能,冲击归责基础 |
二、人工智能技术造成因果错综,阻滞责任分配 |
三、人工智能技术缺失前置规范,难断注意义务 |
四、人工智能技术突破纵向关系,扭转归责维度 |
五、人工智能技术脱逸经验事实,虚化判断根据 |
第四节 涉人工智能犯罪归责间隙的衍生影响 |
一、导致刑事责任无法有效分配 |
二、引发人工智能刑事责任研究 |
第五节 基本的结论 |
第三章 归责困境的解决可能:路径归纳与风险评析 |
第一节 涉人工智能犯罪归责困境可能的解决路径 |
一、解释论进路:恪守传统刑法理论 |
(一)解释论进路的基本认识 |
(二)解释论进路的应对策略 |
(三)解释论进路的理论评析 |
二、立法论进路:增设人工智能犯罪 |
(一)立法论进路的基本认识 |
(二)立法论进路的应对策略 |
(三)立法论进路的理论评议 |
三、对策论进路:构建智能刑法体系 |
(一)对策论进路的基本认识 |
(二)对策论进路的应对策略 |
(三)对策论进路的理论评议 |
第二节 涉人工智能犯罪归责困境解决的风险评析 |
一、规范内风险:传统责任要素的变迁 |
(一)预见可能的抽象化 |
(二)侵害结果的边缘化 |
(三)因果关系的减省化 |
(四)过错责任的局部化 |
二、规范外风险:刑法体系功能的紊乱 |
(一)冲击刑法体系的安全性 |
(二)弱化刑事责任的公平性 |
(三)动摇刑罚制度的正当性 |
第三节 基本的结论 |
第四章 刑法回应涉人工智能犯罪归责困境的立场遴定 |
第一节 排除人工智能的责任主体地位 |
一、事实层面:人工智能不能成为刑事责任主体 |
(一)人工智能运作机理考察 |
(二)人工智能工具属性考察 |
(三)人工智能发展脉络考察 |
二、规范层面:人工智能不应成为刑事责任主体 |
(一)人工智能欠缺自由意志 |
(二)人工智能欠缺责任能力 |
(三)人工智能欠缺行为能力 |
(四)人工智能欠缺受刑能力 |
(五)人工智能欠缺拟制条件 |
三、价值层面:人工智能无需成为刑事责任主体 |
(一)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的理性评估 |
(二)人工智能刑事风险的应对预测 |
(三)人工智能刑法主体的价值否定 |
第二节 恪守刑法规避风险的理性姿态 |
一、对于技术发展:理性干预而非感性干涉 |
(一)警惕刑法调整对象的过度化 |
(二)杜绝刑法立法目的的象征化 |
(三)防范刑事入罪标准的模糊化 |
二、对于刑事风险:恪守谦抑而非畸重预防 |
(一)风险应对恪守谦抑性的必要 |
(二)风险应对预防走向性的警惕 |
三、对于应对选择:理论调整而非体系重构 |
(一)风险应对解释论进路的提倡 |
(二)风险应对立法论进路的疑惑 |
(三)风险应对对策论进路的弊端 |
第三节 满足应对归责困境的现实需求 |
一、归责困境的解决需要弥合归责间隙 |
(一)克服预见不能引发的归责困境 |
(二)理顺因果关系的规范体系定位 |
(三)应对注意义务缺位的现实情形 |
(四)突破纵向关系的惯性思维束缚 |
(五)回应经验事实缺乏的认定难题 |
二、归责困境的解决需要规避体系风险 |
(一)戒备传统责任要素的异化 |
(二)防范刑法体系功能的紊乱 |
第四节 基本的结论 |
第五章 刑法应对涉人工智能犯罪归责困境的方法抉择 |
第一节 过失归责构造的转型:从意志归责到规范归责 |
一、意志归责的发展脉络与核心特征 |
(一)意志归责的发展脉络 |
(二)意志归责的核心特征 |
(三)意志归责的学说评述 |
二、规范归责的流派学说与基本要求 |
(一)规范归责的流派学说 |
(二)规范归责的基本要求 |
(三)规范归责的学说评述 |
三、过失论由意志向规范的构造转型 |
(一)构造基础:过失理论与意志归责、规范归责 |
(二)为何转型:过失构造转型与智能风险的应对 |
(三)如何转型:过失归责实现由意志向规范转变 |
(四)转型意义:完善构成要件以及重构过失不法 |
第二节 归责的前提梳理:风险的刑法允许与否 |
一、允许风险的基础解读 |
(一)允许“谁”:风险的实质 |
(二)“谁”允许:允许的主体 |
(三)不同语境风险含义的契合 |
二、允许风险的规范判断 |
(一)允许风险的立法司法类型划分 |
(二)不同类型允许风险的判断标准 |
(三)人工智能技术风险的允许与否 |
三、“允许风险”的理论评述 |
(一)允许风险理论能够赋予人工智能技术风险以规范价值 |
(二)允许风险理论能够杜绝以抽象危险预见为根据的归责 |
(三)允许风险理论能够克服新过失论对于注意义务的依赖 |
第三节 归责的行为考察:创设不被允许的风险 |
一、风险管辖领域的划分与管辖判断 |
(一)管辖思维于风险分配中的应用 |
(二)人工智能风险管辖的领域划分 |
(三)风险管辖领域判断的实例说明 |
二、行为主体注意义务的规范化展开 |
(一)注意义务的本质与来源 |
(二)填充规范的机能与解释 |
(三)允许风险的实质化判断 |
三、行为创设不被允许之风险的判断 |
(一)正向判断:形式与实质的双重判断 |
(二)反向排除:创设风险下的归责排除 |
四、“风险创设”理论评述 |
(一)风险创设理论实现了归责根据由经验事实向规范转变 |
(二)风险创设理论实现了归责思想由因果论向管辖论转变 |
(三)风险管辖理论实现了责任归属由纵向向横向维度转变 |
第四节 归责的结果考察:实现不被允许的风险 |
一、风险实现于规范保护目的范围的检验 |
(一)注意义务规范的确定 |
(二)规范保护目的的探寻 |
(三)风险实现的范围判断 |
二、风险创设与风险实现规范关联的考察 |
(一)风险创设与实现规范关联的实质 |
(二)行为与结果规范关联考察的方法 |
(三)合义务替代行为考察面临的难题 |
三、风险升高理论对特殊情形的必要补充 |
(一)确定避免与风险升高标准的争议 |
(二)关联成立所要求风险升高的程度 |
(三)风险升高理论面临的诘责与回应 |
四、“风险实现”理论评述 |
(一)规范保护目的检验可以合理限制过失犯罪的不当扩大 |
(二)行为与结果的规范关联使归责摆脱对因果考察的依赖 |
(三)风险升高理论的价值选择能够有效实现过失犯罪归责 |
第五节 基本的结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后记 |
(5)供给侧视角下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构建(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符号说明 |
第一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意义 |
1.4 理论基础 |
1.5 技术路线图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研究相关概念界定 |
2.2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需求的现状概述 |
2.3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供给的现状概述 |
2.4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教育领域的研究现状 |
第三章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相关研究的内容分析 |
3.1 研究目的 |
3.2 研究方法 |
3.2.1 确定文献纳入和排除标准 |
3.2.2 文献检索策略 |
3.2.3 文献质量评价 |
3.2.4 资料分析与整理 |
3.3 研究结果 |
3.3.1 文献检索结果 |
3.3.2 内容分析结果 |
3.4 小结 |
第四章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能力培养需求的质性研究 |
4.1 研究目的 |
4.2 研究对象 |
4.2.1 纳入标准 |
4.2.2 抽样方法及样本量的确定 |
4.3 研究方法 |
4.3.1 制定访谈提纲 |
4.3.2 资料收集方法 |
4.3.3 资料分析与处理 |
4.3.4 伦理学原则 |
4.3.5 质量控制 |
4.4 研究结果 |
4.4.1 受访者一般资料 |
4.4.2 主题提炼 |
4.5 小结 |
第五章 供给侧视角下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构建 |
5.1 研究目的 |
5.2 研究方法 |
5.2.1 专家遴选 |
5.2.2 拟定初始函询问卷 |
5.2.3 函询过程 |
5.2.4 数据统计与分析 |
5.2.5 伦理原则 |
5.3 研究结果 |
5.3.1 专家基本情况 |
5.3.2 专家意见整理 |
第六章 供给侧视角下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需求能力的权重确定 |
6.1 研究方法 |
6.2 研究结果 |
6.2.1 确定2个层面的能力权重 |
6.2.2 确定9种能力权重 |
第七章 讨论 |
7.1 方案构建的科学性分析 |
7.2 方案构建的内容分析 |
7.3 方案构建的意义分析 |
第八章 结论 |
8.1 结论 |
8.2 创新性 |
8.3 局限性与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胜任力现状调查研究 ——基于学员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符号说明 |
摘要 |
英文摘要 |
前言 |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1 研究对象 |
1.2 研究方法 |
1.3 统计分析 |
1.4 质量控制 |
2 研究结果 |
2.1 重庆市住培学员岗位胜任力调查人群一般资料 |
2.2 重庆市住培学员岗位胜任力评价得分情况 |
2.3 学员岗位胜任力自我评价得分差异性分析 |
2.4 学员岗位胜任力自我评价得分回归分析 |
3 讨论 |
3.1 岗位胜任力现状自我评价得分分析 |
3.2 岗位胜任力评价影响因素分析 |
4 建议 |
4.1 进行分阶段岗位胜任力培训,实现临床技能螺旋式上升 |
4.2 推行医学知识服务与体系,建立专业学科领域知识库 |
4.3 提升职业精神和人文素养,完善医学人文评价体系 |
4.4 加强信息与管理能力培养,注重科研学术能力提升 |
4.5 运用岗位胜任力评价体系,健全住培考核评价制度 |
5.研究的创新性与局限性 |
5.1 创新性 |
5.2 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文献综述 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岗位胜任力运用的研究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硕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附件 关于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胜任力现状的调查问卷 |
(7)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评述 |
三、研究思路、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内容 |
(三) 研究方法 |
四、研究的重难点与主要创新点 |
(一) 研究重点 |
(二) 研究难点 |
(三) 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基本理论探讨 |
一、相关概念阐释 |
(一) 党建、高校党建的概念梳理 |
(二) 质量、党建质量、高校党建质量的概念及衡量标准 |
(三) 全媒体、全媒体时代的概念与特点 |
二、全媒体与高校党建的内在逻辑关系 |
(一) 全媒体特征与创新高校党建工作理念具有高度契合性 |
(二) 全媒体技术与优化高校党建育人过程具有深度嵌入性 |
(三) 全媒体机制与增强高校党建体系合力具有广度协同性 |
三、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理论基础 |
(一)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政党建设及教育的基本理论 |
(二) 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人关于高校党建的思想 |
四、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理论资源 |
(一) 教育学、传播学等相关理论 |
(二) 互联网发展及媒体融合的理论 |
第二章 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现实审视 |
一、高校党建工作的基本经验总结 |
(一) 高校党建工作的基本特点 |
(二) 高校党建实践的基本经验与启示 |
二、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面临的现实挑战 |
(一) 传统党建机制不适应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新要求 |
(二) 高校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滞后于全媒体时代的新发展 |
(三) 发挥全媒体优势进行高校党建资源优化整合不够系统 |
(四) 运用全媒体技术推动高校党建创新发展的能力本领不足 |
(五) 传统的评价方式与现实的高校党建工作匹配度不高 |
三、全媒体给高校党建质量提升带来新机遇 |
(一) 时空重塑的数字场景为高校党建质量提升创设新场域 |
(二) 共享动态的信息资讯为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扩充新内涵 |
(三) 交互智能的网络技术为高校党建质量提升增添新平台 |
(四) 多维融合的媒介体系为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拓宽新路径 |
第三章 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目标、原则及内容 |
一、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基本目标 |
(一) 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 |
(二) 巩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
(三)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
二、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基本原则 |
(一) 坚持先进性原则:始终树立走在前列意识 |
(二) 坚持人民性原则:始终牢记服务师生的宗旨 |
(三) 坚持革命性原则:始终坚持党建创新的高质量方向 |
三、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基本内容 |
(一) 借力全程媒体实现党建信息整合共享 |
(二) 借力全息媒体实现党建情势实时监测 |
(三) 借力全员媒体实现党建组织精准覆盖 |
(四) 借力全效媒体实现党建措施智慧生成 |
第四章 优化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机制 |
一、优化机制是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前提 |
(一) 高校党建机制的内涵与功能 |
(二) 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机制优化构建的原则和要求 |
二、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机制合力的生成理路 |
(一) 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机制合力的理论支撑 |
(二) 全媒体为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机制合力的生成提供可能 |
(三) 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机制合力的生成理路特征 |
三、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机制的构建进路 |
(一) 健全全媒体党建工作责任机制,规避影响机制合力发挥的风险 |
(二) 构建全媒体党建工作协同机制,强化机制合力效果 |
(三) 完善全媒体党建工作保障机制,奠定机制合力基石 |
第五章 整合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资源 |
一、整合资源是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核心 |
(一) 资源优化整合的必要性 |
(二) 资源优化整合的可行性 |
(三)资源优化整合的理论支撑 |
二、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资源优化整合的现状分析 |
(一) 资源优化整合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二) 资源优化整合的原则 |
三、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资源的优化整合路径 |
(一) 科学定位高校党建资源的优化整合目标 |
(二) 系统扩充高校党建资源的优化整合内容 |
(三) 充分激发高校党建资源的优化整合效能 |
第六章 创新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方法 |
一、创新方法是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的抓手 |
(一) 方法创新发展的合理性 |
(二) 方法创新发展的可行性 |
(三) 方法创新发展的基本遵循 |
二、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方法创新的现实要求 |
(一) 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工作方法的新变化 |
(二) 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方法创新发展的必要性 |
三、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方法的创新路向 |
(一) 明确立足点,确保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定不移 |
(二) 强化着力点,挖掘全媒体助力高校党建工作方法创新的关键要素 |
(三) 找准落脚点,满足新时代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多元发展需要 |
第七章 完善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体系 |
一、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的模块结构与运行路径 |
(一) 系统构建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体系的模块结构 |
(二) 积极探寻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体系的运行路径 |
二、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的发展趋势与遵循原则 |
(一) 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体系的发展趋势 |
(二) 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需要遵循的原则 |
三、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评价的改进策略 |
(一) 以育人为导向科学设置党建质量评价体系 |
(二) 以一线为重点增加基层质量评价意见权重 |
(三) 以奖惩为动力推动党建质量评价精准实施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刑事裁判公众认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价值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第四节 研究框架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基本理论 |
第一节 许霆案件引发的公众认同问题 |
一、许霆案的基本事实 |
二、许霆案一审判决引发的舆论反响与争议 |
三、许霆案终审判决与公众认同的回归 |
第二节 刑事裁判公众认同内涵解析 |
一、认同与公众认同 |
二、公众认同与制度认同 |
三、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第三节 常识、常理、常情理论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一、常识、常理、常情理论述评 |
二、常识、常理、常情理论在刑事裁判中的应用 |
第四节 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一、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 |
二、积极的一般预防理论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第二章 公众与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生成机制 |
第一节 公众、媒介与刑事裁判的基本关系 |
第二节 公众的类型及对刑事裁判的不同诉求 |
一、公众的界定因素与类型划分 |
二、公众的分类 |
三、个人类型公众对天理与人情的诉求 |
四、人际类型公众对于国法的诉求 |
第三节 个人类型公众暂时性群体的特征 |
一、暂时性群体 |
二、个人类型的公众与暂时性群体 |
第四节 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决定因素与生成机制 |
一、刑事裁判的公众关注内容 |
二、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决定性因素 |
三、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生成机制 |
第五节 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提升途径 |
一、提高司法权威 |
二、提高法官品质和司法能力 |
三、规范司法传播媒介 |
四、强化律师慎言义务 |
第三章 司法权威是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基础 |
第一节 权威与司法权威 |
一、权威 |
二、司法权威 |
三、法院权威的调查分析 |
四、司法权威的困境 |
第二节 完善立法是确保司法权威的制度基础 |
一、立法问题存在的客观性 |
二、部分立法的目的缺陷及其完善措施 |
三、部分立法的技术缺陷及其完善措施 |
四、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对立法问题的缓解 |
第三节 完善人身保护令制度是提升司法权威的必要举措 |
第四节 促进量刑规范化是提高司法权威的重要路径 |
一、量刑规范化的实践作用 |
二、量刑规范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三、量刑规范化的完善建议 |
第五节 健全法院与公众交流机制是提高司法权威的工作渠道 |
一、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 |
二、建议引入“法庭之友”制度 |
第四章 法官品质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第一节 法官品质是影响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主要因素 |
一、法官品质是影响司法公众认同的主要因素 |
二、基层法院法官公众认同是基层法院的司法权威的重要方面 |
三、当前法官品质的问题不容忽视 |
第二节 刑事裁判说理制度的完善 |
一、刑事裁判说理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二、刑事裁判说理存在的问题 |
三、刑事裁判说理的完善 |
第三节 法官管理与培训制度的完善 |
一、建议实行非公务员化管理制度 |
二、完善职业安全保障 |
第四节 法官奖惩制度的完善 |
一、对法官的薪酬激励 |
二、对法官晋升的激励 |
三、对法官的惩戒 |
第五节 法官职业豁免制度的完善 |
一、王桂荣玩忽职守案引发的问题 |
二、法官职业豁免制度 |
三、法官职业豁免制度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四、我国刑事法官职业豁免制度存在的问题 |
五、我国刑事法官职业豁免制度的完善建议 |
第六节 法官心理健康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一、白山中院精神病法官案及分析 |
二、积极建立与完善法官心理健康机制 |
第五章 媒体传播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第一节 刑事案件的两级传播与意见主导者 |
一、两级传播与意见主导者理论 |
二、司法与公众的天然隔膜 |
第二节 媒体与刑事案件的两次传播 |
一、媒体的公共性和逐利性与信息传播 |
二、媒体与司法公开 |
第三节 媒体与刑事裁判公众认同 |
一、媒体、公众与司法的基本关系 |
二、媒体的新闻自由与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关系 |
三、媒体两次传播与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关系 |
四、自媒体与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关系 |
第四节 媒体传播对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影响 |
一、新闻报道引起公众质疑刑事裁判的因素 |
二、媒体传播对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积极影响 |
三、媒体对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消极影响 |
第五节 通过媒体传播提升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路径选择 |
一、通过媒体传播促进法院实质性公开 |
二、利用社交媒体开放系统形成答疑与释疑机制 |
三、对媒体传播内容进行合理限制 |
四、依法规制媒体审判 |
五、对媒体不当报道追究的法律责任 |
六、规范媒体报道内容与加强媒体职业伦理建设 |
第六章 律师是刑事裁判公众认同的关键媒介 |
第一节 律师、意见主导者与刑事裁判的公众认同 |
第二节 律师的慎言义务 |
一、律师的慎言义务 |
二、暂时性群体与律师慎言义务 |
第三节 我国有关律师慎言义务的规定 |
第四节 域外规制律师庭外不当言论的基本模式 |
一、美国的相对自由模式 |
二、英国的严格禁止模式 |
三、德国的严格禁止模式 |
四、域外规制律师庭外不当言论对我国的启示 |
第五节 律师慎言制度的完善建议 |
一、加强律协“管理”职能 |
二、完善律师职业伦理规范 |
三、改进律师惩戒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作 |
“刑事裁判法官认同问题研究”调查问卷 |
司法认可度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智能服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评述 |
1.3.1 基于知识图谱的研究现状分析 |
1.3.2 高校科研创新的研究综述 |
1.3.3 图书馆智能服务的研究综述 |
1.3.4 面向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服务研究综述 |
1.3.5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现状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论文结构 |
1.4.1 研究内容 |
1.4.2 论文结构 |
1.5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1 研究方法 |
1.5.2 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知识服务理论 |
2.1.2 复杂系统理论 |
2.1.3 系统动力学理论 |
2.2 高校科研创新概念及内涵 |
2.3 智能服务情境概念及内涵 |
2.4 图书馆智能服务概念及内涵 |
2.5 本文研究的整体逻辑与框架 |
2.5.1 研究的整体框架 |
2.5.2 研究的子框架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智能服务过程及机理分析 |
3.1 智能服务过程的分析框架 |
3.2 智能服务的过程阶段分析 |
3.2.1 智能服务创建阶段 |
3.2.2 智能服务实施阶段 |
3.2.3 智能服务收尾阶段 |
3.2.4 智能服务归档阶段 |
3.3 智能服务过程机理的多案例研究 |
3.3.1 机理分析步骤 |
3.3.2 案例研究设计 |
3.3.3 案例简要介绍 |
3.3.4 过程机理分析 |
3.3.5 案例研究结论 |
3.4 管理启示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智能服务关键因素识别 |
4.1 扎根理论方法及流程 |
4.1.1 扎根理论方法 |
4.1.2 具体操作流程 |
4.2 访谈设计与资料收集 |
4.2.1 样本对象的选择 |
4.2.2 研究问题的设计 |
4.2.3 访谈资料的处理 |
4.3 扎根编码与范畴提炼 |
4.3.1 编码有效性 |
4.3.2 开放式编码 |
4.3.3 主轴编码 |
4.3.4 选择性编码 |
4.3.5 理论饱和度检验 |
4.4 模型阐释与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智能服务影响因素实证 |
5.1 研究假设与实证模型 |
5.1.1 知识服务资源的影响 |
5.1.2 科研服务参与的影响 |
5.1.3 智能服务感知的影响 |
5.1.4 科研服务需求的影响 |
5.1.5 服务应用动机的影响 |
5.1.6 智能技术体验的影响 |
5.1.7 研究假设与概念模型 |
5.2 调查问卷与实证方法 |
5.2.1 调研目的与调查对象 |
5.2.2 问卷设计与数据收集 |
5.2.3 调查问卷的变量测量 |
5.2.4 结构方程模型及流程 |
5.3 实证研究的数据分析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量表的信度 |
5.3.3 量表的效度 |
5.4 假设验证与模型拟合 |
5.4.1 研究假设检验验证 |
5.4.2 结构方程模型拟合 |
5.4.3 研究结果实证分析 |
5.5 管理启示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智能服务系统动力学仿真 |
6.1 系统动力学模型的原理及应用 |
6.1.1 模型应用原理 |
6.1.2 模型构建步骤 |
6.1.3 模型应用意义 |
6.2 系统分析 |
6.2.1 系统分析与构成 |
6.2.2 系统建模的目的 |
6.2.3 系统模型的边界 |
6.3 系统建模 |
6.3.1 系统边界的限定 |
6.3.2 因果关系与反馈 |
6.3.3 模型的系统流图 |
6.3.4 系统动力学方程 |
6.3.5 初始参数的设置 |
6.3.6 模型有效性检验 |
6.4 系统模型仿真与结果应用讨论 |
6.4.1 运行趋势及应用 |
6.4.2 关键变量及应用 |
6.4.3 主导回路及应用 |
6.5 管理启示 |
6.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智能服务调查问卷 |
附录2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它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高校图书馆在学术论文审核管理中的信息素养教育协同(论文提纲范文)
1 学术论文审核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及分析 |
1.1 信息录入不规范,过程规范引导有待加强 |
1.2 学术论文不规范,科研信息素养有待提升 |
2 信息素养教育在学术论文规范化管理中的协同 |
2.1 协同优势分析 |
2.1.1 信息素养在学术论文审核中的专业化优势 |
2.1.2 信息素养教育对学术研究过程的规范性优势 |
2.2 协同方式及分析 |
2.2.1 现状:应答式合作 |
2.2.2 信息素养教育协同:参与式协同 |
2.3 协同增效建议 |
2.3.1 合理分配协同部门的权力和责任,确保协同顺利进行 |
2.3.2 转变重结果轻过程的管理思维,加强对学术研究过程的引导与管理 |
2.3.3 以学术论文审核为突破口,加强学术研究过程的信息服务与教育 |
3 结语 |
四、学术论文规范化信息Ⅱ(论文参考文献)
- [1]人民调解体系化运行研究 ——基于浙北T市的实证调研[D]. 孙冲. 吉林大学, 2021(01)
- [2]学术期刊与科学基金通信作者标注规范管理及对策——以国内管理科学类重要期刊为例[J]. 高杰,张涵,王桂平. 中国科技期刊研究, 2021(06)
- [3]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D]. 李珊珊. 山东大学, 2021(02)
- [4]涉人工智能犯罪刑事归责研究[D]. 杨丰一. 吉林大学, 2021(01)
- [5]供给侧视角下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构建[D]. 刘萍. 山东大学, 2021(12)
- [6]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岗位胜任力现状调查研究 ——基于学员视角[D]. 田仁萍. 重庆医科大学, 2021(01)
- [7]全媒体时代高校党建质量提升研究[D]. 曹猛. 华中师范大学, 2021(02)
- [8]刑事裁判公众认同问题研究[D]. 张国全. 大连海事大学, 2021(04)
- [9]面向高校科研创新的图书馆智能服务研究[D]. 陈茫.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1(02)
- [10]高校图书馆在学术论文审核管理中的信息素养教育协同[J]. 何芸,曹娜,肖冰,牛俊英. 科技与创新, 2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