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论文文献综述)
汤维建[1](2022)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逐渐成为司法保护公益的常态性诉讼形式,是同时实现刑法目的和公益诉讼制度目的的最佳诉讼形式。但是迄今为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法规范尚属空白,司法实践和理论探讨中对此也缺乏重视。因此,应当修改《刑事诉讼法》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上升到立法高度进行规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无需规定诉前公告程序、被告主体不必保持绝对的一致性、案件管辖应当根据"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审判组织不是非要采用7人合议庭制不可、审判顺序应当是刑事案件和公益诉讼案件并行交错而不是"先刑后民"等。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2021)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中认为(2021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5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1年7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宁省人民政府[3](2021)在《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文中认为辽宁省人民政府文件辽政发[2021]19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相关要求,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等"立改废释"情况,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许可等职权事项59项。其中:取消25项,下放1项,调整至省直相关部门行使职权26项,因法律法规增加行政职权事项3项,承接国家下放职权事项4项。相关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将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4](2021)在《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的决定》文中研究说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业经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订,并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5](2021)在《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中研究说明(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2号《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6](2021)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文中指出(2021年3月26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7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已于2021年3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7](2021)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文中指出(2021年3月26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21年3月26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8](2021)在《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文中研究说明(2021年5月27日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60号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由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9](2021)在《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文中研究指明(1989年5月5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4年3月5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修正2021年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公告第4号
刘艳红[10](2021)在《化解积极刑法观正当性危机的有效立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生物安全犯罪立法总置评》文中认为刑事立法活跃化不仅带来了刑法条文增量与刑法知识体系更新,也伴随着积极刑法观的跃升与消极刑法观的沉寂。受积极刑法观的驱动并顺应前置法的修改完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生物安全犯罪立法进行了调整,以及时有效应对生物安全风险。刑法通过修改旧罪,增加规制内容与保护对象,在既有生物安全犯罪框架下实现了处罚的扩大化。刑法通过增设新罪,增加侵害方式与行为类型,将严重危害人类遗传资源安全、非法利用生物技术、非法处置外来入侵物种等行为犯罪化。无论是修改旧罪还是增设新罪,《刑法修正案(十一)》生物安全犯罪立法都是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基础的理性的积极预防,这些立法兼具预防性与回应性,既能类型化地预防潜在的生物安全风险,又填补了既往生物安全犯罪的立法漏洞,有效化解了积极刑法观的正当性危机。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论文提纲范文)
(1)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辨析 |
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诉前公告程序的存与废 |
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管辖 |
四、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审判组织 |
五、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诉讼主体的甄别和确定 |
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 |
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的证据转化 |
八、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的和解与调解 |
九、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审判顺序 |
结语 |
(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的决定(论文提纲范文)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 |
目录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提出 |
第三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交办 |
第四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 |
第五章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检查督促 |
第六章附则 |
(5)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论文提纲范文)
一、对?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作出修改 |
二、对?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
三、对?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
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 |
第三章品种选育、审定、登记与植物新品种保护 |
第四章种子生产经营 |
第五章种子监督管理 |
第六章扶持措施 |
第七章法律责任 |
第八章附则 |
吉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生产、销售与维修 |
第三章质量保障 |
第四章推广与培训 |
第五章安全监理 |
第六章社会化服务 |
第七章扶持措施 |
第八章法律责任 |
第九章附则 |
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规划与设立 |
第三章生产与经营 |
第四章监督管理 |
第五章法律责任 |
第六章附则 |
(8)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论文提纲范文)
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 |
第一章总则 |
第二章选举工作机构 |
第三章代表名额 |
第四章选区划分 |
第五章选民登记 |
第六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 |
第七章选举程序和方法 |
第八章少数民族的选举 |
第九章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 |
第十章对破坏选举的制裁 |
第十一章附则 |
(10)化解积极刑法观正当性危机的有效立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生物安全犯罪立法总置评(论文提纲范文)
一、积极刑法观与消极刑法观:活性化时代刑法观的此长彼消 |
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生物安全犯罪立法调整:修改旧罪与增加新罪 |
(一)生物安全犯罪立法的重要举措:修改旧罪扩大处罚范围 |
(二)生物安全犯罪立法的创新突破:增加新罪保护生物安全 |
三、《刑法修正案(十一)》生物安全犯罪立法对积极刑法观正当性危机的有效化解 |
(一)《刑法修正案(十一)》生物安全犯罪立法符合国家总体安全观 |
(二)《刑法修正案(十一)》生物安全犯罪立法弥补了我国刑法之不足 |
(三)《刑法修正案(十一)》生物安全犯罪立法是回应型兼顾预防型立法 |
(四)《刑法修正案(十一)》生物安全犯罪的三个新罪名均恪守了比例原则 |
四、结 语 |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论文参考文献)
- [1]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研究[J]. 汤维建.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22
- [2]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J].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人大(公报版), 2021(03)
- [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J]. 辽宁省人民政府.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23)
- [4]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条例》的决定[J].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21(04)
- [5]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J].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15)
- [6]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J].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人大(公报版), 2021(02)
- [7]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五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J].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浙江人大(公报版), 2021(02)
- [8]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吉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J].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14)
- [9]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J].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 浙江人大(公报版), 2021(01)
- [10]化解积极刑法观正当性危机的有效立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生物安全犯罪立法总置评[J]. 刘艳红. 政治与法律, 20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