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水污染防治的几点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杨成[1](2020)在《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问题研究》文中指出生态补偿是一项有利于激发各方保护生态环境积极性的公共政策。开展以共抓大保护为主题的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问题研究意义重大。本研究在整理有关水环境生态补偿研究成果和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实践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产权交易理论、区域生态合作治理理论、公共政策执行组织理论等,探讨—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和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研究表明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面临法律保障不健全、政策设计不完善、组织协调机制有欠缺等问题,这与思想认识不一致、政府有限理性、法治理念不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薄弱、产权交易有瓶颈制约等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最后,本文从优化政策、强化保障、改进实施办法等角度提出完善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的具体对策建议,包括健全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法律体系,改进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政策,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优化水环境生态补偿组织协调机制,强化水环境生态补偿价值宣传教育。
易袁姝楠[2](2020)在《水资源管理的政策分析 ——以萍乡市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用水需求增加,供水缺口逐年加大,水资源短缺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因素。在我国生态环境地位逐步提升,过去无节制的开发利用,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方式已然不适用。我国因此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以期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本研究通过对水资源管理政策发展的梳理,和对政策实施效果的分析,找出政策过程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弥补宏观视角与微观视角相结合的分析方式,在水资源管理政策分析中的实践空白。本研究运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的研究方法,收集了国家层面水资源管理相关的政策文件,全国以及代表地市水资源数据资料。首先对政策文件进行梳理,详细叙述了我国水资源管理现状,并依据时间线将水资源管理分为工程型管理、资源型管理、可持续型管理、最严格型管理四个管理阶段,并对不同阶段的管理方式及政策内容进行描述。然后沿时间线,利用水资源量、水资源利用效率、水体质量三方面数据内容,对我国水资源管理政策整体的实施情况以及萍乡市历年来水资源管理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实施效果分析表明:量化后的指标性政策有利于加强政策实施效果,我国节水政策缺乏内动力的挖掘,水污染防治政策成效显着,地方政府对政策的重视程度直接影响政策实施效果。在我国水资源管理中存在以下问题:公众节水意识薄弱,政策执行前紧后松缺乏长效机制,政策执行被动存在滞后性,政策过程技术支撑力量较弱。应该对水资源管理政策从顶层设计、长效机制、执行力、公众参与度、监督机制五个方面进行优化。
姚青[3](2019)在《赤壁市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陆水湖又名陆水水库,上游流经三县一市,在赤壁市汇聚形成陆水湖。近年来,陆水湖水污染已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我国对流域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陆水湖既分属地方政府管辖,也由特定的流域管理机构—长江水利委员会代为行使流域水资源管理职能。现行的环境管理体制更多的只要求对本地的环境负责,赤壁市作为下游河段区域,治污实践中上下游利益不对等、污染相互转嫁,治理主体分心乏力,权责不清,无法形成高效、科学、统一的管理机制。作为长江水利委员会直管的湖泊之一,陆水湖所面临的水污染治理困境是跨域、跨机构协同治理下的典型缩影。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研究中的“协同”主要体现在: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之间、地方环保与水利部门之间。本文从以上三个角度进行展开,采取跨学科研究法和实证研究法,运用湖泊水污染协同治理理论,沿着“现状—原因—对策”的逻辑主线进行分析研究,以期为跨域治理理论提供借鉴,也为今后类似的跨域、跨机构河湖水污染协同治理提供参考。本文结构包含以下五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部分,交代了研究背景、国内外研究综述、湖泊水污染协同治理理论,研究的意义和可能的创新点。第二章为陆水湖水污染治理现状分析,包括陆水湖水污染现状、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机制的形成和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措施分析。第三章从协同治理主体、流域立法和协同治理机制方面分析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则是日本和美国水污染治理成功经验的借鉴。第五章是在尊重客观存在的各类水污染治理措施、制度禀赋的约束下,对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提出对策和建议。
李婷[4](2019)在《长江流域水污染府际治理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前,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实行的是传统行政区划分割和多部门共同监管的水污染防治体制,该体制打破了流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呈现出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的碎片化保护现象。科层制运行的水环境管理体制在面临跨界流域水污染问题时会面临困境,不同区域政府间、部门间基于利益博弈很难形成协调合作,对于跨界水污染纠纷也很难公平进行责任认定。对于长江流域而言,水污染治理困境的根源在于现有流域管理体制下府际环境治理的不合作,正是因为不合作,才导致公地悲剧现象的发生。本文共有五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阐述写作的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创新点;第二部分,介绍流域水污染治理的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其中整体性治理理论、集体行动理论和府际管理理论能为分析长江流域治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相关建议提供思路;第三部分,基于当前长江水污染的严峻状况,指出现阶段政府在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中面临的问题;第四部分,从五个方面分析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现状产生的原因,分别是传统重发展轻环保的理念尚未改变、水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单一、区域政府间合作机制不完善和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第五部分,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对完善长江流域水污染府际治理法律制度提供相关建议。总而言之,本文以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现状作为切入点来研究,对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现状产生的原因进行剖析,进而提出完善长江流域水污染府际治理法律制度的建议,即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在纵向治理上实现流域立法创新、流域管理体制创新,横向治理上完善相关合作制度,同时加强公众和司法监督、引入社会资金投入,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法律制度体系,由此改变因缺乏法律的规范和引领,而造成的区域政府间很难形成制度化合作治理机制的局面,以期能够从根源上打破行政壁垒、提高政府治理效率,从而遏制住长江流域水污染恶化,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文明建设的协同发展。
钱阳[5](2019)在《乡镇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中的PPP模式研究 ——以青田县温溪镇为例》文中指出乡镇工业园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产业园之一,是我国乡镇企业工业化过程中的必然产物。21世纪以来,乡镇工业园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至今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尤其是在持续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促进农村城镇化建设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然而,伴随着乡镇工业园的蓬勃发展,其污水的排放量也迅速增长,对广大农村水污染和环境破坏也日益加剧,并且日趋成为影响我国整体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同时也在不同程度上制约了企业自身的发展,最终影响了整个乡镇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研究乡镇工业园的水污染问题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以浙江省青田县温溪镇为例,调研了工业园的污水中污染物的处理情况,并结合温溪镇工业园的PPP污水治理模式特点,分析了造成水污染环境的主要因素在于政府的职能缺失导致管理不当、PPP模式使得政府和企业利益分配不均、污水处理环节失衡、公众环保意识不强导致监督作用缺失等四个方面。本文认为,要真正实现乡镇工业园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从政府、公众、管理模式、污水处理厂以及乡镇企业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构建以乡镇工业保护环境为目标、乡镇企业可持续发展为核心,政府的有效管理为保证,社会公众有效监督为补充的乡镇工业园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
魏胜强[6](2019)在《生态文明视域下的污染防治法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当前的污染防治法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从生态文明的视域来看,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抽象条文过多而具体制度太少、预防理念有余而治理力度不足、行政色彩浓厚而处理手段简单三个方面。根据生态文明的基本理念、制度要求和建设实践而对污染防治法重新定位,是完善污染防治法的前提。在生态文明视域下,污染防治法是具有行政法和社会法属性的生态法,是国家建构和社会生成高度统一的实用法,是稳定性和创新性融为一体的时代法。根据这种定位,可以从三个方面完善我国污染防治法:一是细化法律条文,通过法规和规章完善制度与标准;二是立足现实需求,开展预防的同时加强污染治理;三是丰富调整手段,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污染防治工作。这三者分别从形式、内容和方法三个角度展开,基本涵盖了生态文明视域下完善我国污染防治法的主要方面。
柯燕瀚[7](2018)在《农村饮水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研究 ——以广东揭阳为例》文中研究说明水是生命之源,喝上安全水,是广大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与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活水平以及农村的发展紧密相关,也是加快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揭阳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经过全市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着成效,但由于供水设施基础较为薄弱,仍存在分散式供水人口仍占相当比例、工程建设标准低、设施老化、管网漏损、入户工程未能全部配套到位、达不到供水到户的要求、工程运行管理问题多、供水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因此,对揭阳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现状进行梳理和研究,找出其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建立农村饮水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对策建议尤为重要。为研究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制,本文首先介绍农村饮水安全、政府监督管理等概念及理论知识。采用调查研究方法,以揭阳市的乡镇作为调查研究对象,开展了访谈记录,并阅读和翻阅了相关文献素材,进一步了解揭阳市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发现其主要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6个方面:一是水灾害应急体系不完善;二是饮用水流域环保监管能力薄弱,农村监管能力尤为滞后;三是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不够,动态管理投入不足四是饮用水源岸线规划不足;五是环境违法行为较突出;六是执法监管存在问题。其次,对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相应地分析,发现有供水格局变化未开展同步优化、现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与技术规范不相适应、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建设尚需加强、与城市建成区距离近从而导致水质保护难度大、法律和监管的缺失和农民所具有的的环保意识相对淡薄等因素造成的深层原因。最后,针对这些原因,再结合揭阳市实际情况,提出并建立农村饮水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对策:一是加强对农村水资源监管;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三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污水治理;四是建立健全农村饮水水质在线监测体系;五是清理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工业企业。
张溪[8](2017)在《白洋淀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完善 ——以《水污染防治法》为切入点》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水资源短缺和水污染问题成为困扰着人类发展的一项重要课题。我国的水污染防治立法起步较晚,1984年我国第一部《水污染防治法》的颁布实施为我国水污染防治奠定了法律基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我国先后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两次修订。2016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目前,我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与水污染防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说,我国形成了较完善的水污染防治立法体系并建立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水环境质量监测、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等水污染相关制度。为我国水污染防治提供了一系列法律保障。白洋淀作为华北平原最大的淡水湖泊近年来其面积不断缩减,虽然环境保护有关部门对白洋淀水污染防治一直做着不懈的努力,但却未能走出“反复治理、反复污染”的循环。本文采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方法、历史分析方法、实证调研等方法,对白洋淀流域水污染防治进行研究,对我内外水污染防治的立法进行了梳理,特别是对白洋淀流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性规定等进行了归纳,通过数据解读,分析不同阶段《水污染防治法》的实施情况,从立法和实施两个方面提出在白洋淀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借鉴国外经验,提出从转变指导思想,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有机联动;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落实我国白洋淀水域水环境保护标准;科学制定白洋淀流域整体规划,确保贯彻落实;完善落实生态补偿制度;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推广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权交易等几个方面完善白洋淀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并结合实践中出现的执行难问题,提出加强水污染防治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增强执法能力;加大惩罚水污染行为的边际成本;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拓宽监督渠道;切实贯彻奖惩制度,充分调动民众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建设等建议,全面解决实际需要,真正将法律制度落到实处。
赵红超[9](2011)在《环境资源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 ——基于水、空气、森林资源的视角》文中研究表明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已逐渐落实成为国家的中长期战略规划。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水资源、空气资源、森林资源等环境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与基本前提,它们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问题必须受到重视。众所周知,现代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类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比如水资源短缺和污染问题、空气污染导致的酸雨以及全球变暖问题、森林遭到乱砍滥伐导致的土壤沙化和水土流失问题,等等,因此迫切需要采取措施缓解这一状况。政府作为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主力军,必须要利用财政政策手段,安排财政资金用于促进环境资源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对有利于环境资源进行再生产与保护工作的行为给予补贴等政策支持,相反也要对过度和无效率使用环境资源以致干扰环境资源再生产进行的行为收取一定的税费等,以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在环境资源保护中的作用。本文以涉及环境资源的财政理论和财政政策为研究对象,首先对财政与社会再生产关系中的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进行了系统性研究,同时也使其成为本文论题的理论基础部分,并且反映到环境资源保护的工作实践。其次,利用补贴、税收等财政政策工具进行环境资源保护是政府环境财政活动的主要方面,不断健全完善环境财政理论、切实加强环境财政建设,对于规范指导政府财政用于环境资源保护的工作实践,提高环境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于是对环境财政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又在分析借鉴国际社会的相关经验基础上,着力就我国在水资源、空气资源、森林资源这三种环境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按照影响这些环境资源的生产或消费的结构分析视角分别进行了研究。整篇论文包含绪论部分共由六章组成,具体内容如下:绪论主要包括论文的选题背景与文献基础、论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论文的研究框架与内容以及论文的创新与不足等方面。第一章是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研究。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从属于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本章首先对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类别关系进行了述评,认为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除了包含传统的,即一般的财政与物质资料再生产、财政与人口再生产的关系外,还包含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那么其关系具体是怎样的昵?本章于是在对环境资源以及环境资源再生产进行认识的基础上,对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之财政与环境资源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环节的关系进行了逐个分析,认为它们之间存在相互决定、影响和制约的关系。第二章是环境财政的基本范畴及国际经验借鉴。健全完善环境财政相关理论,将补贴、税收(收费)等财政政策工具作用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对于强化和提高环境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效果、维护和促进环境资源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十分必要。本章首先对环境财政的内涵与特点、环境财政的政策工具及政策效果进行了分析,其次,环境财政的相关理论必然会在财政用于环境资源保护的实践中得到应用和巩固,于是本章又着重就国际上关于水资源、空气资源、森林资源这三种环境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的实践经验进行了分析借鉴,用以指导我国的相关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第三章是我国水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研究。本章主要基于影响水资源生产和消费的财政政策之结构分析视角,首先对我国的水资源概况和水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的研究进展进行了介绍分析,提出要系统地进行水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研究。在我国影响水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方面,本章首先就目前的水资源财政投入现状进行了分析,然后着重就政府补贴和水资源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进行了探讨,收入措施上主要就水污染收费(污水排污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现状及其费改税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我国影响水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方面,其主要表现为征收水资源费,本章于是着重就水资源费的征收现状及其费改税问题进行了分析。第四章是我国空气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研究。本章主要基于影响空气资源生产和消费的财政政策之结构分析视角,首先对我国的空气资源概况和空气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的研究进展进行了介绍分析,认为需要在空气资源财政投入政策上加强研究。所以,在我国影响空气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方面,本章对目前的空气资源财政投入政策现状及相关政策的完善进行了探讨,另外本部分还就我国在开征燃油税后仍然面临的一些问题及其完善措施以及开征机动车环境税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我国影响空气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方面,本章主要就二氧化硫排污收费的征收现状及其费改税问题、二氧化碳税的开征问题以及进行碳排放交易等政策进行了分析。第五章是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研究。本章主要基于影响森林资源生产和消费的财政政策之结构分析视角,首先对我国的森林资源概况和森林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的研究进展进行了介绍分析,提出应在林业财政政策逐步完善的基础上,需要对一些政策进行重新分析,以适应新形势需求。在我国影响森林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方面,本章主要就能够促进植树造林和天然林保护等森林资源生产的林业补贴(主要包括林业补助费和林业贴息贷款)以及林业基金政策进行了分析。在我国影响森林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方面,其主要表现为各种林业税费政策,我国目前的林业税收负担有所缓解,但是林业规费还比较多,需要进一步清理,本文对此也进行了探讨。总的来看,本文在涉及环境资源的财政理论和财政政策研究方面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主要表现在:1.基于对环境资源再生产的进一步理解,针对传统财政理论中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研究限于财政与一般的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关系研究,至多还包括财政与人口再生产的关系研究,从而拓展了财政与社会再生产关系的研究范围,创新性地系统研究了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问题。目前,从马克思再生产理论角度来研究环境资源问题已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再生产在结构上一般包括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与此相适应,环境资源再生产如无特别说明同样也包括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不同的环境资源,其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又分别表现出一定的特性,其再生产的结构特征具有一致性和差异性。从人类的自身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周期这一标准来看,像野生动植物、森林以及水、空气等环境资源,其自然再生产和社会再生产都是明显的即是显着性的,在人类活动作用下二者紧密地交织在一起,因而,这些环境资源的再生产在结构特征上具有一致性。但像煤、石油、天然气、矿石等环境资源,其自然再生产不是明显的即是隐匿性的,不过其社会再生产是显着性的,这种显着性的社会再生产与隐匿性的自然再生产同样交织在一起,因而,这些环境资源的再生产在结构特征上具有差异性。对环境资源再生产的理解,本文还认为,不论是一般的物质资料再生产还是人口再生产,都需要以一定的环境资源再生产为前提,且环境资源再生产在本源上可归之于物质资料再生产,但又区别于一般的物质资料再生产,因其自身的特殊性而成为继一般的物质资料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之外的另一种社会再生产类型。因此,基于以上对环境资源再生产的进一步理解,我们注意到,在传统财政理论中关于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研究仅限于财政与一般的物质资料再生产的关系研究,至多还包括财政与人口再生产的关系研究,虽然从已有研究成果看,人们在财政与一般的物质资料再生产关系方面的研究是正确而完整的,在财政与人口再生产关系方面的研究也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如今我们在分析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时,显然还必须把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问题纳入我们的研究视野,这样才能使我们的财政理论更加完善,避免不应有的财政政策失误。对于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从现有的资料看,目前仅限于对这一问题的提出,还未有对它进行展开分析,故此,本文对该问题进行了系统性研究。本文认为,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研究隶属于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研究范围,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的关系原理可以具体反映并应用到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上来,国家财政活动必然会参与到环境资源再生产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环节中来,环境资源再生产反向也要影响整个财政分配活动的进行,进而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就表现为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各个具体环节的关系。总的来看,财政与环境资源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存在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和相互制约的关系。2.基于国内外理论与实务界关于环境财政的不同理解,探索性地提出了环境财政的新定义。作为政府财政用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的实践指导,建立健全环境财政相关理论对于强化和提高环境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效果、维护和促进环境资源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关于什么是环境财政,有的将其看作是环境税收(收费),有的将其看作是税收、补贴等一系列财政政策工具,还有的将其看作是一种政府收支活动,其认识是不断深化的,值得肯定,但还不够。我们知道,政府财政活动除了组织收支活动以外,还包括调节控制、监督管理的活动等,政府在实施环境财政的过程中除了要利用财政政策工具组织收支活动以外,至少还要对其进行计划调节、评估监管等。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当今治理环境问题时一个很重要的趋势就是强调利用市场手段、发挥环境市场机制作用,如进行排污权交易等,而这些很明显并不局限于政府收支活动,其还涉及到政府财政的控制管理活动等,故它应是一种更具广泛意义上的政府与市场结合的政府经济活动。因此,本文认为,所谓环境财政,也即环境资源财政,是政府以市场为基础,充分利用各种财政政策工具调节市场主体行为,参与环境资源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环节,从而实现环境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并最终促进环境资源再生产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所进行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它是公共财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3.基于对环境资源生产或消费环节的影响不同,对我国在水资源、空气资源、森林资源三种环境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分别进行了梳理,就其进一步改进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应该讲,相关我国在水资源、空气资源、森林资源三种环境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目前的研究已经比较多,在有些方面的进展还比较显着。鉴于此本文根据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关系的理论基础,基于影响这三种环境资源生产或消费的结构视角,一方面对这些研究成果进行了归纳、分析和整理,同时又在充分借鉴这些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紧密联系当前实际,对有关问题进行重新审视,就其进一步的改进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1)关于我国水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人们的研究重点多是对水资源使用和造成水污染的行为征税(费)问题,而关于政府投入方面的财政政策研究较少。鉴于此,本文将它作为影响水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范畴,就我国水资源财政投入现状以及就财政补贴、水资源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分析,当然,文中也对目前人们所关注的水污染费改税问题以及影响水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之水资源费改税问题进行了探讨。(2)关于我国空气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人们的研究重点集中于对造成空气污染的行为征税(费)问题,但作为整个财政政策体系来讲,这种做法是不完善的,仍还应包括财政投入方面的政策研究。于是本文也将它作为影响空气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范畴进行了分析,并还就我国征收燃油税后仍待解决的问题、开征机动车环境税问题,以及影响空气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之二氧化硫排污收费及费改税问题、开征二氧化碳税面临的问题、碳排放交易问题等进行了探讨。(3)关于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人们的研究重点多是对以森林为经营对象的林业财政政策进行分析,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已得到长足发展,日臻成熟。但是本文认为,经过若干年的改革,比如像影响森林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之林业补贴、林业基金,以及影响森林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之林业税费等诸多林业财政政策已发生了较大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这些政策进行重新分析,以适应新的形势需求。本文对这些政策项目存在的问题通过结合当前的形势分别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虽然本文对上述几个方面作了尝试性探索,但论文不足之处也比较突出。比如,我们知道,环境资源财政涉及的面比较广,其中的任何一个方面均可展开深入分析,独立成文,所以研究难免挂一漏万。而且即便笔者力求做到全面系统的问题分析,但由于笔者的理论素养、实践经验、知识结构尤其是缺乏环境相关的知识背景,对某些问题的分析还显得相当肤浅和笼统。另外,本文侧重于理论分析和定性分析,还缺乏计量实证检验,这样也降低了一些问题的说服力。这些都需要在以后的研究中作不断的改进、扩展与完善。
王艳霞[10](2008)在《浅析我国水污染防治立法的不足及其完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面对日益突出的水污染问题,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水污染问题,是最行之有效的方法。而我国现行《水污染防治法》难以适应水污染防治的要求。本文分析了我国水污染防治的现状,指出了我国水污染防治立法存在的不足,最后提出了解决我国水污染防治立法的完善建议。
二、对水污染防治的几点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水污染防治的几点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综述 |
1. 国外研究综述 |
2. 国内研究综述 |
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三) 研究目的与内容 |
1. 研究目的 |
2. 研究内容 |
(四) 研究方法 |
1. 文献研究法 |
2. 实地调研法 |
3. 综合分析法 |
一、基本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1. 长江经济带 |
2. 水环境 |
3. 生态补偿 |
4. 水环境生态补偿 |
(二) 理论基础 |
1. 外部性理论 |
2. 企业家政府组织理论 |
3. 产权交易理论 |
4. 区域生态合作治理理论 |
5. 公共政策执行组织理论 |
二、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现状 |
(一)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情况 |
1.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的相关法律及政策 |
2.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主要配套机制建设情况 |
3.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实践工作开展情况 |
(二)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评价 |
三、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
1. 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法律体系不健全 |
2. 水环境生态补偿政策不完善 |
3. 水环境生态补偿中市场作用未有效发挥 |
4. 生态补偿的组织协调机制不完善 |
5. 水环境生态补偿保障机制不健全 |
(二)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1. 信息分布不均匀导致各方认识不统一 |
2 政府有限理性 |
3. 政府依法行政能力需要进一步提高 |
4. 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相对薄弱 |
5 产权交易存在瓶颈制约 |
四、优化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的对策建议 |
(一) 健全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法律法规体系 |
1. 规范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政策体系 |
2. 加强水环境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建设 |
3. 强化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
(二) 优化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政策内容 |
1. 合理界定水环境生态补偿利益相关方 |
2. 完善水环境生态补偿标准 |
3. 拓展水环境生态补偿方式 |
4. 加强水环境生态补偿绩效评价工作 |
(三) 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
1. 引入市场主体参与生态补偿 |
2. 改进水环境生态补偿的技术条件 |
3. 拓宽市场化的生态补偿资金渠道 |
(四) 完善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组织协调机制 |
1. 建立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实施机构 |
2. 强化生态保护补偿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建设 |
3. 严格水环境生态补偿监督问责 |
(五) 强化水环境生态价值宣传教育 |
1. 强化政府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 |
2. 加强水环境生态补偿专业知识教育 |
3. 加强水环境生态补偿工作宣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相关政策汇总表 |
附录2 长江经济带沿江11省市水环境生态补偿相关政策汇总表 |
致谢 |
(2)水资源管理的政策分析 ——以萍乡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相关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依据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水资源 |
2.1.2 水资源管理 |
2.1.3 水资源管理政策及特征 |
2.2 理论依据 |
2.2.1 公共政策理论 |
2.2.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第3章 我国水资源管理政策现状及发展 |
3.1 水资源管理体系及其运行 |
3.2 水资源管理政策现状 |
3.2.1 水资源配置政策现状 |
3.2.2 节水政策现状 |
3.2.3 水污染防治政策现状 |
3.3 水资源管理不同阶段及政策的演变 |
3.3.1 工程型水管阶段及其政策 |
3.3.2 资源型水管阶段及其政策 |
3.3.3 可持续型水管阶段及其政策 |
3.3.4 最严格型水管阶段及其政策 |
第4章 水资源管理政策实施效果分析——以萍乡市为例 |
4.1 我国水资源管理政策实施效果分析 |
4.1.1 水资源配置政策实施效果分析 |
4.1.2 节水政策实施效果分析 |
4.1.3 水污染防治政策实施效果分析 |
4.2 萍乡市水资源管理概况 |
4.3 萍乡市水资源管理政策实施效果分析 |
4.3.1 水资源配置政策实施效果分析 |
4.3.2 节水政策实施效果分析 |
4.3.3 水污染防治政策实施效果分析 |
第5章 水资源管理政策存在的问题 |
5.1 公众政策意识薄弱参与度低 |
5.2 前紧后松政策执行缺乏长效机制 |
5.3 政策执行被动存在滞后性 |
5.4 技术支撑力量较弱 |
第6章 优化水资源管理政策的建议 |
6.1 优化政策顶层设计 |
6.2 制定政策长效机制 |
6.3 提升政策执行力 |
6.4 提高公众参与度 |
6.5 完善监督机制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3)赤壁市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相关公共管理学理论 |
1.4 研究的意义和可能创新点 |
1.5 研究内容和思路方法 |
2 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现状分析 |
2.1 陆水湖水污染现状 |
2.2 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机制的形成 |
2.3 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措施分析 |
3 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3.1 陆水湖水污染未能得到足够重视 |
3.2 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主体各自乏力 |
3.3 流域水污染立法不完善 |
3.4 流域管理机构与行政区域管理机构各自为政 |
4 国外湖泊水污染协同治理成功经验借鉴 |
4.1 日本琵琶湖水污染协同治理经验借鉴 |
4.2 美国水污染协同治理经验借鉴 |
5 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对策研究和建议 |
5.1 赋予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更多的话语权 |
5.2 明晰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中地方政府间的权责分配 |
5.3 理清协同治理中环保和水利部门职能 |
5.4 落实河湖长制在陆水湖协同治理中的实效 |
5.5 陆上湖水污染协同治理中应多方参与 |
6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4)长江流域水污染府际治理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点 |
2 流域府际治理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核心概念 |
2.1.1 流域 |
2.1.2 流域治理 |
2.1.3 府际治理 |
2.1.4 跨界水污染治理 |
2.2 理论基础 |
2.2.1 生态文明思想 |
2.2.2 整体性治理理论 |
2.2.3 集体行动理论 |
2.2.4 府际管理理论 |
3 长江流域水污染府际治理现状检视 |
3.1 水污染治理形势严峻 |
3.2 职能部门九龙治水 |
3.3 流域机构职能弱化 |
3.4 地方政府协作乏力 |
3.5 区域防治难以统一 |
4 长江流域水污染府际治理问题产生的原因 |
4.1 重发展轻环保的理念尚未改变 |
4.2 水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不健全 |
4.2.1 部分领域存在立法空白 |
4.2.2 部分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差 |
4.2.3 水环境法律制度衔接不顺 |
4.3 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单一 |
4.3.1 地方保护主义盛行 |
4.3.2 水环境治理目标异化 |
4.3.3 政府问责亟待落实 |
4.4 区域政府间合作机制不完善 |
4.4.1 行政协议难以实施 |
4.4.2 利益协调机制缺失 |
4.4.3 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 |
4.5 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 |
4.5.1 公众参与不足 |
4.5.2 司法监督错位 |
5 完善长江流域水污染府际治理法律制度的建议 |
5.1 转变流域发展理念 |
5.2 健全流域治理法律法规体系 |
5.2.1 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 |
5.2.2 推动长江流域综合性立法 |
5.2.3 立法保障区域政府间合作 |
5.3 明确长江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 |
5.3.1 建立流域统一监管机构 |
5.3.2 构建权威的区域协调机构 |
5.3.3 完善干部绩效考核体系 |
5.4 完善流域水污染府际合作相关制度 |
5.4.1 建立跨界生态补偿制度 |
5.4.2 完善监测信息共享制度 |
5.4.3 健全公众参与制度 |
5.5 长江流域水污染府际治理的其他建议 |
5.5.1 加强环境司法介入 |
5.5.2 引入社会资金参与 |
6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5)乡镇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中的PPP模式研究 ——以青田县温溪镇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本文的研究方法 |
四、本文的研究重点、难点以及创新点 |
五、本文的研究思路 |
第一章 乡镇工业园污水治理的理论研究 |
一、乡镇工业园水污染的现状 |
(一)乡镇工业园的定义 |
(二)乡镇工业园的水污染问题 |
二、乡镇工业园污染物管理模式 |
(一)乡镇工业园污染物管理模式 |
(二)PPP模式的概念 |
(三)PPP管理模式的特点和优势 |
三、PPP模式应用于乡镇工业园污水治理的必要性 |
(一)解决资金问题,缓解财政压力 |
(二)增强园区环保机制,提升环保基础设施高效性 |
(三)为园区提供技术支持,增加管理经验 |
第二章 基于PPP模式的青田县温溪镇工业园水污染案例分析 |
一、青田县温溪镇简介 |
二、温溪镇水污染现状 |
(一)重金属污染 |
(二)其他可溶性物质污染 |
三、温溪镇工业园区的污水治理模式——PPP模式 |
第三章 基于PPP模式的温溪镇工业园水污染的基本成因 |
一、政府职能缺失是乡镇工业园水污染的主导原因 |
(一)监管权力分散 |
(二)缺乏社会监督机制 |
二、PPP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缺乏成熟的管理模式 |
(二)污水收集能力弱 |
三、污水处理环节失衡 |
(一)雨污分流不彻底 |
(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技术应用路线不当 |
(三)乡镇污水处理技术落后 |
四、公众环保意识不强 |
第四章 温溪镇工业园水污染治理措施 |
一、加强政府对于工业园的管理水平 |
(一)加强监督管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
(二)建立环境保护业绩激励机制 |
(三)开展河道综合整治 |
(四)建立社会公众监督机制 |
二、改进PPP管理模式 |
(一)引入第三方机构保证双方地位平等 |
(二)制定科学定价机制均衡各方利益 |
(三)项目双方诚实守信、认真履约 |
三、优化污水处理环节 |
(一)全面实施雨污分流和截污纳管 |
(二)加快技术进步 |
四、增强公众环保意识 |
第五章 总结与展望 |
一、总结 |
二、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生态文明视域下的污染防治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生态文明视域下污染防治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
1. 抽象条文过多, 具体制度太少 |
2. 预防理念有余, 治理力度不足 |
3. 行政色彩浓厚, 处理手段简单 |
二、生态文明视域下污染防治法的重新审视 |
1. 污染防治法是具有行政法和社会法属性的生态法 |
2. 污染防治法是国家建构和社会生成高度统一的实用法 |
3. 污染防治法是稳定性和创新性融为一体的时代法 |
三、生态文明视域下完善污染防治法的基本路径 |
1. 细化法律条文, 通过法规和规章完善制度与标准 |
2. 立足现实需求, 开展预防的同时加强污染治理 |
3. 丰富调整手段, 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污染防治工作 |
(7)农村饮水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研究 ——以广东揭阳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框架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之处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村饮水安全 |
2.1.2 政府监督管理 |
2.1.3 饮水安全长效机制 |
2.2 理论基础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3章 揭阳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现状 |
3.1 揭阳市概况 |
3.1.1 地理概况 |
3.1.2 揭阳市水资源概况 |
3.1.3 水利设施现状 |
3.2 揭阳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体制 |
3.2.1 揭阳市农村饮水工程管理模式 |
3.2.2 揭阳市当前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制 |
3.3 揭阳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取得的成效 |
3.3.1 解决饮水不安全情况 |
3.3.2 带来民生效益情况 |
第4章 揭阳市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4.1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
4.1.1 未建立完善的水灾害应急体系 |
4.1.2 饮用水流域环保监管能力薄弱 |
4.1.3 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不够,动态管理投入不足 |
4.1.4 饮用水源岸线规划管理工作不足 |
4.1.5 水环境违法行为较突出 |
4.1.6 执法监管存在问题 |
4.2 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 |
4.2.1 现有饮用水在水质监测机制未实时优化 |
4.2.2 现有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与技术规范不相适应 |
4.2.3 饮用水源地应急预案较滞后 |
4.2.4 水源地与城市建成区距离近,水质保护难度大 |
4.2.5 法律和监管的缺失 |
4.2.6 农民所具有的的环保意识相对淡薄 |
第5章 农村饮用水安全管理的优化途径 |
5.1 加强对农村水资源监管 |
5.1.1 监管部门职能进一步明确 |
5.1.2 政府部门加大资金投入 |
5.1.3 政府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
5.1.4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
5.2 建立水源保护相关制度 |
5.2.1 建立健全保护农村水源地的法律法规 |
5.2.2 制定对水源的保护措施 |
5.3 加强建立农村污水治理机制 |
5.3.1 将农村污水治理纳入政府重点工作 |
5.3.2 加大专项资金投入 |
5.3.3 建立县乡村三位一体的管理和监管模式 |
5.3.4 加大科技投入 |
5.4 建立健全农村饮水水质在线监测体系 |
5.4.1 建立水质在线监控系统 |
5.4.2 建立水质实时监测卫生监管站 |
5.5 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工业企业的整治 |
5.5.1 全面关停取缔违法违规工业企业 |
5.5.2 对污染物超标的工业企业实施限产停产 |
5.5.3 强化对饮水源保护区周边工业企业的监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白洋淀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完善 ——以《水污染防治法》为切入点(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实践意义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线路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4.1 国内研究现状 |
1.4.2 国外研究现状 |
1.5 论文可能的创新点 |
第2章 白洋淀水域水污染防治研究 |
2.1 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
2.1.1 环境正义理论 |
2.1.2 环境外部性理论 |
2.1.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 白洋淀水域水污染状况分析 |
2.3 国内外水污染防的立法梳理 |
2.3.1 国内水污染防治的立法梳理 |
2.3.2 国外水污染防治的立法梳理 |
2.4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在白洋淀水域实施的成效分析 |
2.4.1 1984年版《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成效分析 |
2.4.2 1996年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成效分析 |
2.4.3 2008年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成效分析 |
第3章 白洋淀流域水污染防治存在的问题 |
3.1 《水污染防治法》对白洋淀流域治理立法指导不足 |
3.1.1 整体性管理立法匮乏 |
3.1.2 守法成本高于违法成本 |
3.1.3 生态补偿制度存在漏洞 |
3.1.4 未形成有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 |
3.1.5 监督管理和信息共享机制存在漏洞 |
3.2 白洋淀水域污染防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3.2.1 可持续发展理念未落到实处 |
3.2.2 环境执法难以有效落实 |
3.2.3 地方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
3.2.4 公众环境保护的观念和意识淡薄 |
3.2.5 技术应用未能有效落实 |
第4章 白洋淀水域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完善 |
4.1 白洋淀流域的水污染防治法律整体制度体系的完善 |
4.1.1 转变指导思想,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 |
4.1.2 白洋淀水污染防治中应充分发挥政府与市场的有机联动 |
4.1.3 应充分运用科技手段,落实我国白洋淀水域水环境保护标准 |
4.1.4 科学制定白洋淀流域整体规划,确保贯彻落实 |
4.1.5 加强《水污染防治法》中部分条款的执行性与可操作性 |
4.1.6 完善落实生态补偿制度 |
4.1.7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 |
4.1.8 逐步推广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排污权交易 |
4.2 加强环境执行改革力度,全力解决执行难问题 |
4.2.1 加强水污染防治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权,增强执法能力 |
4.2.2 加大惩罚水污染行为的边际成本 |
4.2.3 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力度 |
4.2.4 认真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拓宽监督渠道 |
4.2.5 切实贯彻奖惩制度,充分调动民众的积极性 |
4.2.6 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制度建设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与研究成果清单 |
致谢 |
(9)环境资源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 ——基于水、空气、森林资源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 绪论 |
0.1 论文的选题背景与文献基础 |
0.2 论文的研究思路与方法 |
0.2.1 研究思路 |
0.2.2 研究方法 |
0.3 论文的研究框架与内容 |
0.4 论文的主要创新与不足 |
0.4.1 论文可能的创新 |
0.4.2 论文的不足 |
1. 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关系研究 |
1.1 财政与社会再生产类别关系述评 |
1.1.1 财政和物质资料再生产 |
1.1.2 财政和物质资料再生产、人口再生产 |
1.1.3 财政和物质资料再生产、人口再生产、环境资源再生产 |
1.2 对环境资源再生产的认识 |
1.2.1 环境资源的界定 |
1.2.2 环境资源再生产的概念 |
1.2.3 环境资源再生产的环节 |
1.2.4 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当代意义 |
1.3 财政与环境资源再生产的关系分析 |
1.3.1 财政分配与环境资源生产的关系 |
1.3.2 财政分配与环境资源交换的关系 |
1.3.3 财政分配与环境资源消费的关系 |
2. 环境财政的基本范畴及国际经验借鉴 |
2.1 环境财政的内涵与特点 |
2.1.1 环境财政的内涵 |
2.1.2 环境财政的特点 |
2.2 环境财政的政策工具及政策效果 |
2.2.1 环境财政的政策工具 |
2.2.2 环境财政的政策效果 |
2.3 财政与环境资源:国际经验借鉴 |
2.3.1 国际上水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 |
2.3.2 国际上空气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 |
2.3.3 国际上森林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 |
3. 我国水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研究 |
3.1 我国水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的研究进展 |
3.1.1 我国水资源概况 |
3.1.2 我国水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研究的文献基础 |
3.2 我国影响水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 |
3.2.1 财政投入现状分析 |
3.2.2 政府补贴的实施建议 |
3.2.3 完善水资源生态补偿的转移支付制度 |
3.2.4 水污染收费 |
3.3 我国影响水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之水资源费 |
3.3.1 水资源费的内涵辨析 |
3.3.2 我国水资源费的现状分析 |
3.3.3 我国水资源费的改革与完善 |
4. 我国空气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研究 |
4.1 我国空气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的研究进展 |
4.1.1 我国空气资源概况 |
4.1.2 我国空气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研究的文献基础 |
4.2 我国影响空气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 |
4.2.1 财政投入政策的现状与完善 |
4.2.2 燃油税 |
4.2.3 机动车环境税 |
4.3 我国影响空气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 |
4.3.1 二氧化硫排污收费 |
4.3.2 二氧化碳税 |
4.3.3 碳排放交易 |
5. 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的财政政策研究 |
5.1 我国森林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的研究进展 |
5.1.1 我国森林资源概况 |
5.1.2 我国森林资源保护财政政策研究的文献基础 |
5.2 我国影响森林资源生产的财政政策 |
5.2.1 林业补助费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
5.2.2 林业贴启、贷款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
5.2.3 林业基金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
5.3 我国影响森林资源消费的财政政策之林业税费 |
5.3.1 林业税收的具体分类 |
5.3.2 林业规费的具体分类 |
5.3.3 我国林业税费存在的问题与完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四、对水污染防治的几点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长江经济带水环境生态补偿问题研究[D]. 杨成. 苏州大学, 2020(03)
- [2]水资源管理的政策分析 ——以萍乡市为例[D]. 易袁姝楠. 南昌大学, 2020(01)
- [3]赤壁市陆水湖水污染协同治理研究[D]. 姚青.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1)
- [4]长江流域水污染府际治理法律制度研究[D]. 李婷. 重庆大学, 2019(01)
- [5]乡镇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中的PPP模式研究 ——以青田县温溪镇为例[D]. 钱阳. 西北师范大学, 2019(06)
- [6]生态文明视域下的污染防治法研究[J]. 魏胜强.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9(01)
- [7]农村饮水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研究 ——以广东揭阳为例[D]. 柯燕瀚. 桂林理工大学, 2018(05)
- [8]白洋淀水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完善 ——以《水污染防治法》为切入点[D]. 张溪. 北京理工大学, 2017(03)
- [9]环境资源财政理论与政策研究 ——基于水、空气、森林资源的视角[D]. 赵红超. 西南财经大学, 2011(08)
- [10]浅析我国水污染防治立法的不足及其完善[A]. 王艳霞. 2008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学术年会优秀论文集(上卷),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