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湖南省生态农业试点县生态农业建设回顾与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孙鹏飞[1](2021)在《农户分化视角下宅基地退出对农户福利影响研究 ——以安徽金寨县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取得了瞩目的成就。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农村宅基地改革是当前中国农村“三块地”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农村宅基地退出,可以提高农村宅基地利用效率、创新宅基地制度,满足乡村振兴战略的基本要求。此外,伴随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城市工业部分非农就业机会增多,加之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松动,农户对土地依赖性下降,农村劳动力脱离土地向城市工业部门转移,农户分化现象出现,而宅基地退出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改变农户原有生产、生活方式,加剧农户分化程度。分化后农户与同质性纯农户相比,在生产行为、政策需求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现行宅基地退出政策实施“先退后补”,且补偿缺乏多样性,未考虑宅基地退出后农户分化加剧的特征,未针对不同类型农户退出政策(补偿)需求给予其补偿,农户宅基地退出后福利水平难以提升,阻碍了宅基地退出政策的顺利实施。可见,基于农户分化视角,探讨农户宅基地退出对其福利的影响,对完善宅基地退出政策、提升宅基地退出户福利水平和加快宅基地退出政策实施进程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在系统回顾福利经济学理论、可行能力理论、满意度理论和社会分化理论基础上,构建宅基地退出、农户分化对农户福利影响的理论逻辑框架,应用2018年宅基地退出试点区安徽省金寨县的农户调研数据,从农户分化视角出发,探究宅基地退出是否加剧农户职业分化和农户收入分化;对比不同类型农户宅基地退出政策评价及其主要障碍因子的差异,分析不同类型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的具体需求;从家庭经济、社会保障、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和心理情感5个方面构建农户福利评价指标体系,测度农户宅基地退出前后的福利变化;探究宅基地退出对农户福利水平的影响以及对不同类型农户福利水平影响的差异,在此基础上,考虑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的具体需求,进一步分析了农户在宅基地退出中获得的且存在高退出政策需求的补偿(即补偿额度、补偿方式、补偿账务公开、补偿资金监督管理等)对不同类型农户福利变化的影响,以期为提高农户宅基地退出后的福利水平、加快宅基地退出政策实施进程提供相应对策建议。按照上述视角和逻辑,本文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对农户宅基地退出后现实状况及其问题进行分析。通过分析农户宅基地退出后在农户分化、所获补偿及其满意度、退出政策需求、家庭居住条件、家庭居住环境、社区活动参与、农户看病、孩子上学和日常消费支出等方面的现实状况,发现农户在宅基地退出后存在农户分化显着、所获补偿种类单一、不同类型农户对所获补偿评价存在差异、不同类型农户对退出政策的需求存在差异和农户退出后福利水平较难实现大幅度提升等现实问题。(2)对宅基地退出能否加剧农户分化进行计量分析。在构建宅基地退出对农户分化影响的理论框架基础上,运用有序Logit、有序Probit、PSM和中介效应模型,探究宅基地退出对农户分化的影响及其作用路径。结果发现:宅基地退出加剧了农户分化,宅基地退出通过提高农业经营成本、增加家庭负债和提升外出务工便利性三个途径促进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加剧了农户职业分化;宅基地退出降低了农户经营性收入,提高了工资性收入,且宅基地退出对农户工资性收入的影响强度大于经营性收入,使其对农户家庭总收入具有正向影响,加剧了农户收入分化。(3)不同类型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的需求分析。在构建农户宅基地退出政策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运用熵权改进的TOPSIS方法、障碍度模型,从农户分化视角,对比不同类型农户宅基地退出政策评价及其主要障碍因子的差异,分析不同类型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的具体需求。研究发现:不同类型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的需求存在差异。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评价较好,伴随农户职业分化和收入分化程度的提高,其对宅基地退出政策的评价越高,这也说明低职业分化和低收入分化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更为不满,期望得到更多补偿,即存在较高的退出政策(补偿)需求。此外,不同类型农户宅基地退出政策评价准则层和指标层障碍因子的障碍度存在差异。(4)不同类型农户宅基地退出前后福利变化分析。基于森的可行能力理论分析框架,从家庭经济、社会保障、居住条件、生活环境和心理情感5个方面构建了农户福利评价指标体系,采用主客观赋权(专家打分法和熵权法)相结合的方法确定指标权重,分别计算农户宅基地退出前、后的福利值,探究不同职业分化、不同收入分化农户宅基地退出前后的福利变化。研究结果表明:农户宅基地退出后福利水平有所提升,且不同类型农户宅基地退出后福利水平提升幅度有所差异,高职业分化和高收入分化农户宅基地退出后其福利水平提升幅度相对较大。从对农户功能性活动的影响来看,不同类型农户宅基地退出后的社会保障与居住条件均有较大幅度提升,家庭经济、生活环境和心理情感仅略微提升。(5)宅基地退出对不同类型农户福利水平影响的分析。在构建宅基地退出、农户分化与农户福利理论框架基础上,运用PSM模型,探究宅基地退出对农户福利水平的影响,并进一步研究宅基地退出对不同类型农户福利水平影响的差异。研究发现:宅基地退出对农户福利水平有正向显着影响。基于农户分化视角,宅基地退出对非农户福利的提升作用最强,兼业农户次之,纯农户最弱;宅基地退出对高收入农户福利的提升作用最强,中收入农户次之,低收入农户最弱。(6)农户所获退出补偿对不同类型农户福利变化影响的分析。考虑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的具体需求,运用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农户所获退出补偿对不同类型农户福利变化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农户在宅基地退出中所获补偿额度、补偿方式、补偿账务公开、补偿资金监督管理、政策协议签订流程、补偿弥补损失效果和生活适应性对农户福利变化均有正向显着影响,且补偿额度、补偿账务公开和补偿资金监督管理对不同类型农户福利变化均正向影响显着,而补偿方式和政策协议签订流程仅对中收入、高收入、兼业和非农户存在显着正向影响,补偿弥补损失效果和生活适应性仅对低收入农户和纯农户正向影响显着。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从根据农户类型逐步、差异化实施宅基地退出,进一步完善宅基地退出政策内容,重点关注宅基地退出政策对低收入农户、纯农户的补偿弥补损失效果和生活适应性的影响,丰富对中收入、高收入、兼业和非农户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方式,降低中收入、高收入、兼业和非农户政策协议签订流程的复杂性,进一步优化宅基地退出补偿相关配套政策和所获补偿核算,加强安置区环境建设,丰富宅基地退出户心理情感等方面提出了相应对策,以期为提高农户宅基地退出后福利水平提供一定借鉴。
杨广勇[2](2020)在《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评价及其优化》文中研究说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2004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持续聚焦“三农”领域,相继作出了农村税费改革、新农村建设、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财政支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有效保障了我国粮食安全,促进了农业农村发展。然而,地方政府自有财力供给不足和大量财政资金沉淀并存的矛盾相当普遍,财政资金配置低效问题在涉农领域表现尤为突出。为优化财政涉农资金配置,集中有限资源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中央政府于2016年启动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将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中央财政涉农资金按照原渠道下达,但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由其按照权责匹配原则自主实施。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是在现有财政体制框架下政府间财政关系调整和地方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一次重大创新。鉴于此,论文尝试从财政分权视角构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传导机制,客观评价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提出进一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政策建议,以期为我国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实现脱贫攻坚与相对贫困纾解的有序衔接提供决策依据。理论上,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渠道主要包含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纵向整合和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横向整合,这是由预算管理体制特别是财政分权特征决定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涉及决策主体、审批主体、实施主体、监督评价主体。根据公共产品理论、财政分权理论、公共预算理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能够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助推现代财政制度的建立,而且可以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增加农民收入。聚焦农业产出和农民收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可以通过政府间权责的合理划分和财力的协调适应、部门间职责的分工配合和预算管理职权的统筹整合产生增产效应,通过购买性支出间接渠道、转移性支出直接渠道产生增收效应。从政策变迁看,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自2013年以来逐步由地方自主探索转变为区域整体推进。通过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整体情况分析发现:财政涉农资金总体规模庞大且保持增长态势,但其高速增长难以持续;地方政府在涉农领域对中央转移支付的依赖程度相对更高、财政分权程度相对更低。进一步通过湖南省和安徽省两个不同类型贫困县的典型案例分析发现:在整合资金的使用方向和项目配置方面,均以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为主,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规模在2019年均提升了 60%以上,而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资金配置相对不足,其中湖南省洞口县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出现36.65%的降幅;在整合资金的项目选择依据和绩效考评方面,均建立了脱贫攻坚项目库管理制度,且编制了绩效目标,但均存在着项目库资金缺口过大、绩效管理链条不全等问题。为实证分析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对农业产出和农民收入的影响,基于2013-2018年中部四省229个县域面板数据,构建了双重差分模型。研究发现: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能够显着提高农业产出水平,即产生增产效应,贫困县的人均农业总产值增长率较非贫困县可提高1.47个百分点;不同类别的贫困县产生的增产效应均是显着的,但存在明显差异,国家扶贫重点县最高,增产效应高达2.55个百分点,连片特困地区县次之,达到1.22个百分点,省级扶贫重点县最低,仍达到1.04个百分点;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未能直接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即直接的增收效应并不显着。进一步引入中介效应模型检验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传导机制,研究发现: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未能通过提高农业产出水平促进农民收入的增长,农民增收的产业基础仍不牢固;政府间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涉农支出的增长表现为遮掩效应而非中介效应,增产效应被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增长遮掩了 5.5%,增收效应被地方财政支农支出相对规模的增长遮掩了71.18%,适度规模下的转移支付结构优化和涉农投入绩效提升更为可取。最后,提出促进财政涉农资金有效整合的政策建议,具体包括:中央政府层面,加快涉农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合理划分,深化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改革,推进财政涉农资金实质整合;地方政府层面,推动地方涉农部门职责的分工协调,深化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配套政策层面,通过加快财政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等立法进程,提升财政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本研究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1)尝试从财政分权视角构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传导机制,并引入中介效应模型进行实证检验。首先,从预算管理体制特别是财政分权特征出发,尝试构建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双向传导机制,即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纵向传导机制、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横向传导机制,其可通过政府间权责的合理划分和财力的协调适应、部门间职责的分工配合和预算管理职权的统筹整合产生增产效应,通过购买性支出间接渠道、转移性支出直接渠道产生增收效应;其次,引入中介效应模型,分别从政府间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涉农支出验证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传导机制。研究发现,政府间转移支付和地方财政涉农支出的增长表现为遮掩效应而非中介效应。(2)运用双重差分准自然实验方法客观评价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是我国首次由中央政府直接推动的涉农资金重大改革试点,对于加快财税体制改革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但实施四年多以来,相关的实证研究尤其是因果推断研究在现有文献中是鲜有涉及的。本研究在梳理我国贫困县政策和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基础上,从粮食主产区中部四省选择了 129个贫困县和100个非贫困县共229个县1374个观测样本,运用双重差分准自然实验方法发现,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具有显着的增产效应,但直接的增收效应并不显着。(3)发现连片特困地区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增产效应的异质性。按照处理组样本贫困县类别进行分类检验,发现不同类别的贫困县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中产生的增产效应存在显着差异,连片特困地区县的增产效应低于国家扶贫重点县,但明显高于省级扶贫重点县。考虑到连片特困地区县农业生产成本等因素,这一结论更具积极意义,尤其是对于未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发展乡村产业,改善相对贫困状况,具有较强的政策含义。
邢伟[3](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樊帆[4](2020)在《我国家庭农场支持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家庭农场自2013年首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连续得到中央政策的支持,发展态势良好,至2018年,纳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达60万家,是2013年数量的4倍多。2019年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进一步提出:“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培育一批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的农户家庭农场。”该文件为家庭农场未来发展指明方向,将会助力我国家庭农场发展迈向新阶段。家庭农场是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最重要的组织形式,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最为基础的组成部分,被普遍认为是可以承担农业现代化转型的重任,具有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化农业经营主体,在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这一突出问题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然而,家庭农场发展仍处在初期阶段,面临着土地流转困难、融资难、融资贵、基础设施不健全等亟待解决难题。应当认识到,虽然在市场经济中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没有改变,但同时政府的支持与服务能为家庭农场更好的发展保驾护航。政府需要更好地发挥调控、引导、扶持和服务的作用。家庭农场自正式提出已有七年的时间,其发展状况,政策需求及政策支持现状都亟需研究。本文对家庭农场内涵界定、面临的困境、政策支持等相关文献进行整理分析以廓清当前家庭农场研究的侧重点与尚待关注的方面。结合生命周期理论,界定我国家庭农场目前处于发展起步期,在这一发展阶段的特质下,运用全国监测数据分析认为我国家庭农场具有以营粮为主,但总体经营类型呈现多元化;经营耕地平均规模适度规模,但个体之间规模悬殊;以家庭劳动力为主,但雇工数量总体偏多;经营状况较好,但面临多方面的经营难题的特点。指出当前家庭农场面临着土地、资金、风险、人才的约束。结合对河南省家庭农场的实地调研结果,利用统计及案例分析的方法对家庭农场的政策需求进行研究,发现家庭农场最为需求的政策支持是贷款贴息,同时政策需求具备趋同性、对基础性要素获取的政策支持需求强烈及更加期待获得直接的优惠扶持特点。基于大量政策搜集和整理,对目前家庭农场的政策供给框架进行界定,同时以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将地方分为东中西三个区域进行政策的分类总结,发现目前我国围绕土地、财政补贴、金融信贷等方面为支持家庭农场制定了较为系统的政策,且地方政府也取得具有创新意义的成效。但依然存在支持政策获取与规模挂钩;支出挂钩型补贴过多;政策的针对性不强,瞄准机制有偏差且滞后于其他新型经营主体;政策支持力度不足,地区间差异较大等问题。通过对供需角度对比分析,总体看来,家庭农场的政策供需处于非均衡状态,具体表现政策供需结构、程度、内容的非均衡,非均衡的原因主要是忽视家庭农场目前所处生命周期阶段;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规支持;层级性政策体系引致的政策弹性。结合合理的政策需求提出建立家庭农场支持政策体系,赋予其法律意义;立足起步阶段,建立政策瞄准机制;依据政策需求,完善供给并加大扶持力度等政策优化建议,以期提升政策的指向性和成效以保障起步阶段家庭农场平稳健康发展。
马莉[5](2020)在《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北麓西部特昭盆地的特克斯县,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直属县,是一个以牧为主、农牧结合的山区县。近年来,特克斯县以全域旅游、全域绿色为发展方向,旅游业发展速度及质量不断提升,县域经济稳步增长,并入选2016年11月公布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第二批创建名单,特克斯县迎来了重大的历史发展机遇与挑战。尽管特克斯县旅游业发展势头好,但在2019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工作中未能入围。这说明,特克斯县域旅游发展与全域旅游理念要求之间仍有一定差距,尚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在此契机下,文章基于当前大众旅游和“供给侧改革”的社会背景,结合全域旅游理念及相关要求,运用实地考察法、文献资料法、定性与定量分析结合法等,对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展开研究,以期推动特克斯县全域旅游发展及县域经济转型升级。全文由八个章节构成:第一章绪论,从宏观层面梳理研究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等。第二章阐述县域经济、县域旅游、全域旅游的概念内涵,县域旅游与全域旅游的关系及相关理论基础。第三章,结合全域旅游理念对特克斯县域旅游资源赋存进行分类及评价,并从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居民支持,游客感知及经济贡献五个方面对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现状进行分析。第四章结合全域旅游理念及相关要求分析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第五章承上启下,从全局出发分析特克斯县进行全域旅游开发的必要性,提出开发的目标定位与原则引领后续旅游开发工作。第六章通过上述对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的整体把握,针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全产业”融合和“全领域”联动两条开发路径及其具体实施措施。第七章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支撑保障体系,全方位为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基础。第八章结论与展望。经调研得知,特克斯县具有优质而丰富的自然、人文及社会旅游资源,旅游资源特色鲜明、类型多样,涵盖8个主类,26个亚类,49个基本类型,约120个代表资源,全域旅游发展潜力大。旅游产品集聚,政府、企业、居民的参与度与游客满意度均较高,旅游业对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大,全域旅游发展是大势所趋。由于特克斯县域旅游总体开发力度不足;旅游相关产业融合不够;资源利用缺乏统筹规划;旅游管理体系渗透力弱,导致其旅游开发存在旅游产品发展结构不均衡、旅游产业要素不健全、旅游资源利用不尽合理、执行力水平略显不足等问题。为解决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问题,提出“全产业”融合及“全领域”联动两条县域旅游开发路径,通过把握资源、产品、市场、技术和政策因素,加强产业融合,促进“文化业围绕旅游创特色,农业围绕旅游增价值,工商业围绕旅游出产品,服务业围绕旅游提质量”的全产业融合开发态势,未来要积极实现“融合共生”,将旅游融入不同的产业形成新业态,走“旅游+”的发展之路,并列举了“旅游+农牧业、文化业、工业、康养、环保、体育、互联网”等融合开发途径,进而提出通过县际政府联动、旅游企业联动、景区资源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合力,避免恶性竞争,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共生式全域旅游发展新局面。并从旅游政策与法规、旅游人才与营销、旅游基础设施与服务、旅游安全与监管四个层面完善旅游开发保障体系。研究对于特克斯县全域旅游及县域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孙雪[6](2020)在《回望“天堂”:“徐水经验”研究》文中研究表明1958年,河北省徐水县因集体化的农田水利建设创造出“徐水经验”,得到毛泽东的青睐,所进行的“共产主义试点”,更一度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的焦点,在环境史、革命史领域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值得进一步关注和考察。安肃(徐水)县由于西部群山环抱、山土薄瘠,东南临近淀泊、地洼土碱,境内漕、瀑、萍三条河流河身狭小、源短流急,气候寒暑皆烈,降水不均等自然条件的影响,使农业生产处于一种较低的水平。自然条件的有限性,水、旱、风、雹、虫等灾害的频繁发生,都影响着农业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近代以来,在灾害与战争的消耗中,徐水陷入了深刻而持续的自然与社会危机之中。全面抗战以来,徐水军民更面临着严重的生存危机。中共积极介入徐水后,处于游击区的徐水党政军民互助合作坚持生产,使张瑞合作社发展成晋察冀合作社的一面旗帜。解放战争期间,以集体化为导向的生产革命运动进一步发展。新中国成立后,面对贫困与灾荒的历史包袱,“组织起来”成为人民的选择。围绕农业生产,徐水的党政军民开展起生产救灾、互助合作,走上了“大家发财、共同富裕”的集体化道路,使大规模的群众性集体化劳作成为可能。1957年冬—1958年春,徐水县通过全县统一规划领导,实现了水利化。经过陈正人的总结,“徐水经验”初步形成。1958年3月成都会议上毛泽东批示“徐水的经验普遍推广”,徐水成为领导大跃进的先进典型而受到全国瞩目。中共八大二次会议后,徐水开展起全县范围的“劳动大协作”和“全民食堂化”,呈现出“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的特征,被盛赞为共产主义性质的萌芽。伴随着毛泽东视察徐水,“徐水经验”得到质的提升与固化,其核心“三化”在北戴河会议上作为“人民公社”的特征而内化、泛化到全国;暴得大名的徐水则在中共中央的指示下开展起“共产主义试点”的实践,出现许多过火行为,遭到“冷处理”而黯淡收场。当然,“共产主义试点”的失败不足以否定徐水人民的浩大实践,对“徐水经验”的考察则有助于理解中共前三十年的集体化理想传承与变迁。
曲超[7](2020)在《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研究 ——以长江经济带为例》文中指出生态补偿是生态文明制度的“四梁八柱”之一,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政策,也是调节基于生态环境服务、保护和发展成本的利益相关者关系的一种重要手段。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长江经济带发展上升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国务院相继出台《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等重要政策,十九大报告又提出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当前,我国生态补偿工作已经进入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实践在全国开展得早,投入资金多,补偿效果好,但同时,由于部门利益分割,补偿资金来源单一,补偿机制不健全,尤其是没有开展系统回顾和绩效评价,生态补偿工作未形成工作闭环,难以有针对性地优化调整以适应新时代发展需要。基于此,本文系统评述了国内外相关文献,提出了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的概念,从博弈论角度论证了基于绩效评价进行补偿的合理性,构建了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的总体框架和指标体系,开展了生态补偿政策效益、效应和效率的综合评价,测算了实际补偿与按绩效应支付补偿的差额,为完善我国生态补偿机制提供了科学支撑和政策建议。本文理论部分对生态补偿的理论与机制进行了分析。首先,总结了国内外生态补偿相关研究文献。生态学理论、经济学理论、社会学理论主要回答了生态补偿“为什么补、补什么、谁来补、补给谁、补多少、怎么补”等问题,揭示了生态补偿的综合性和复杂性。管理学理论主要回答了“好不好、怎么改”等问题。其次,对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的主要方法进行了梳理,从政策设计、政策执行、补偿效果分析、补偿效应评价、投入产出效率等多位维度进行了评述。之后,采用博弈论方法,按照预补偿、后补偿、按照绩效补偿三种模式,对生态补偿的激励机制进行了经济学分析,发现在绩效补偿模式下分配补偿资金并进行博弈,有利于提高生态补偿的预算刚性和资金使用效率。本文实践评述与框架设计部分对国内外生态补偿法律、政策和实践进行了总结,并设计了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的基本框架。一是发展阶段方面,我国的生态补偿经历了初设阶段(1978-2004年)、形成阶段(2004-2012年),完善阶段(2012年-至今)等三个阶段,梳理了三个阶段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二是实践进展方面,我国重点领域生态补偿基本实现全覆盖,重点区域生态补偿取得新进展,市场化生态补偿取得新突破;同时,总结了美国、欧盟、拉美等国家生态补偿实践情况;归纳出我国生态补偿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政策针对性不强、补偿效率不高等实践方面的问题。三是框架设计方面,针对当前研究对象集中在生态补偿效果评价、研究领域集中在生态环境绩效研究、研究方法集中在EPI指数等线性加总等不足,系统性提出了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的基本概念、主要目标、评价原则和指标体系,全面拓展了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的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本文实证分析部分包括四项内容:一是采用熵值法测度生态补偿的六项效益。2011-2018年长江经济带11省市综合效益均呈上升趋势,总体熵均值由2011年的16.77增加到2018年的33.58,增加了100.20%。上海市、浙江省、重庆市熵均值位于前列,贵州省、安徽省、云南省熵值增速位于前列。二是采用DID模型对长江流域生态补偿政策效应进行了评价,回归结果显示生态补偿显着改善了流域水质。在各控制变量中,人均GDP、氨氮排放强度通过1%显着性水平检验,表明其与政策效应关联性较强。通过改变窗期、子样本回归、安慰剂等进行稳健性检验,证明政策效应具有稳健性。三是采用三阶段DEA模型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森林、流域的综合补偿效率进行了计算,发现综合效率呈先升后降趋势,其规模效率下降是导致综合效率降低的主要原因。四是综合以上三个逻辑层次评价结论,以效应评价作为可信度参考,以效益评价作为计算基数,以效率评价作为调整系数,测算了按绩效应补偿的金额,形成绩效评价工作闭环。2011-2015年应在实际补偿的基础上额外补偿,而2016-2018年应扣减补偿资金。分省市测算,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湖北省、安徽省等5个省市应给予额外补偿。最后,基于研究结论提出四项政策建议:一是突出综合化,构建系统全面的生态补偿制度;二是突出市场化,不断创新生态补偿运行机制;三是突出绩效化,坚持生态补偿科学标准和效率导向;四是突出激励化,以生态补偿为抓手推动建立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陈展图[8](2020)在《生态安全和粮食保障双约束的休耕空间分区研究 ——以石漠化区砚山县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休耕是保护和修复耕地生态环境、维持和提升耕地地力、调整农业结构的一种耕作方式。长期以来,在世界第一人口大国和粮食安全的“双重高压”下,我国耕地资源开发利用强度过大,严重制约着耕地的可持续利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尽管中国历史上建立了一套用地养地相结合的耕作制度,但现代休耕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休耕的许多问题亟待深入研究。近年来,我国农业资源环境透支严重、粮食供需结构性矛盾突出,以及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对耕地利用与保护提出了新要求。在此背景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在部分地区实行耕地轮作休耕,既有利于耕地休养生息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又有利于平衡粮食供求矛盾、稳定农民收入、减轻财政压力”,同时指出“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2016年6月,农业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探索实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方案》,中国正式开启耕地休耕制度的探索和建设,并于当年在全国开展休耕试点7.73×104 hm2(116万亩)。石漠化区的云南省砚山县是国家首批休耕制度试点县,2016年休耕试点面积666.67hm2(1万亩),2017年增至1333.33 hm2(2万亩),云南省则增至13333.33 hm2(20万亩)。随着石漠化区休耕试点工作走向深入,对于选择哪些耕地进行休耕、如何确定休耕规模、如何分区分类实施休耕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和解决变得日益迫切。石漠化区是我国典型的生态脆弱区,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该区生态保护和粮食保障矛盾突出,耕地长期处于高强度、超负荷利用状态,得不到休养生息,且已有的石漠化治理措施并未有效降低耕地利用强度,因此,石漠化区传统的耕地利用方式和治理方式未能从根本上实现耕地保护转型。休耕使耕地暂时退出生产领域,进行积极的休养生息,休耕结束后重新投入生产,是实现“藏粮于地”战略的重要手段,是维持石漠化区生态安全和粮食保障的平衡点。当前,我国休耕实行的是“中央统筹、省级负责、县级实施”的工作机制。但由于县级尺度研究的不足,给“县级实施”的休耕机制造成很多障碍,石漠化区在“县级实施”的过程中就暴露出休耕耕地选择的科学性、休耕规模的确定性、休耕政策的精准性不足等问题。同时,国家明确实行休耕要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因此,休耕既要以生态安全、保护和修复耕地生态为前提,又不能威胁区域粮食保障。本研究以石漠化区国家休耕制度试点县——砚山县为研究区域,以生态安全为视角,对砚山县25°以下的耕地地块进行休耕迫切度评价,以明确每块耕地休耕迫切情况;进而构建休耕规模预测模型,预测粮食保障约束下研究区2020年的休耕规模;最后将基于生态安全的休耕迫切度和基于粮食保障的休耕规模进行统一,从乡镇和村两个层面进行休耕空间分区,实现对砚山县休耕区域空间的优化,为石漠化区休耕试点和制定休耕规划计划提供决策参考。本文的主要内容与研究结论如下:(1)以生态安全为视角,基于脆弱性域图(Vulnerability Scoping Diagram,VSD)和压力—状态—响应(Pressure—State—Response,PSR)评价模型,从生态脆弱性和人地协调性两个维度,从暴露度(E)、敏感度(S)、耕地压力(P)和休耕响应(R)四个方面构建砚山县耕地休耕迫切度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综合评价模型,依托ArcGIS平台,对砚山县25°以下的36806个耕地图斑进行休耕迫切度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按照自然间断点分级法分为5个等级。其中,综合得分在0.19660.2905为“不迫切”等级,面积9188.77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6.96%,图斑5818个,占图斑总个数的15.81%;综合得分在0.29050.3375为“一般迫切”等级,面积28725.13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21.76%,图斑9713个,占图斑总个数的26.39%;综合得分在0.33750.3830为“比较迫切”等级,面积48786.89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36.95%,图斑10406个,占图斑总个数的28.27%;综合得分在0.38300.4333为“非常迫切”等级,面积36456.37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27.61%,图斑7763个,占图斑总个数的21.09%;综合得分在0.43330.6214为“极度迫切”等级,面积8862.34 hm2,占耕地总面积的6.71%,图斑3106个,占图斑总个数的8.44%。结果表明,比较迫切、非常迫切和极度迫切三个等级共计94105.60 hm2,占全县耕地面积比重达71.28%。因此,砚山县耕地生态状况相对而言较为严峻,休耕迫切性较强,且应首先休耕生态脆弱、耕地本底条件差的耕地,同时兼顾农户休耕响应等社会经济因素。耕地休耕迫切度评价能有效提高休耕地选择的客观性。(2)以县域粮食保障为约束,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粮食单产、复种指数、粮播比、粮食自给率、人均粮食需求量等因素,构建研究区目标年耕地保有量预测模型和休耕规模预测模型。根据时间序列数据,运用GM(1,1)灰色模型和5种线性回归模型(指数回归、一次线性回归、对数回归、二次多项式回归和幂回归)分别对研究区目标年人口数量、粮食单产、复种指数和粮播比进行预测,结果分别为514882人、3988.20kg/hm2、234.83%和43.00%;结合已有研究成果,对粮食自给率设置低自给率(80%)、中自给率(90%)和高自给率(100%)3档,对人均粮食需求量设置低需求(500 kg/人)、中需求(550 kg/人)和高需求(600 kg/人)3档,得到9种情景下研究区目标年的耕地保有量和可休耕规模,其中,低自给率、低人均粮食需求情景下可休耕规模为80878.57 hm2,占全县耕地面积的61.26%;高自给率、高人均粮食需求情景下可休耕规模为55308.09 hm2,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1.89%。综合来看,研究区可休耕规模为55308.09 hm280878.57 hm2,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41.89%61.26%。因此,休耕试点不会对砚山县粮食保障造成大的冲击,在当前的国家试点规模外,砚山县亦可安排较大规模的自主休耕。此外,结合耕地休耕迫切度,可得到各乡镇(村)的可休耕规模。休耕规模研究打破了休耕指标自上而下单向传递的局限性。(3)考虑在高粮食自给率、高人均粮食需求情景下,将基于生态安全的休耕迫切度和基于粮食保障的休耕规模进行统一,以乡镇和村为单元进行休耕区域空间分区,实现休耕区域空间优化。发展出综合休耕指数(Comprehensive fallow index,CFI)概念,建立综合休耕指数计算模型,通过乡镇(村)休耕迫切度总和、乡镇(村)可休耕面积、乡镇(村)可休耕面积占辖区耕地面积比重3个指标,根据综合休耕指数将研究区划分为优先休耕区、重点休耕区、有条件休耕区、后备休耕区和不休耕区5种类型,针对不同的类型提出差异化的休耕策略。(1)在乡镇尺度,优先休耕区只有维摩乡,重点休耕区包括平远镇、阿猛镇和阿舍乡,有条件休耕区包括八嘎乡、蚌峨乡和稼依镇,后备休耕区包括者腊乡、干河乡、盘龙乡和江那镇。(2)在村级尺度,优先休耕区包括2个村,重点休耕区包括12个村,有条件休耕区包括41个村(社区),后备休耕区包括35个村(社区),不休耕区包括8个村(社区)。通过将砚山县2016、2017年休耕试点区域与研究结果进行对比检验,两者有较好的一致性,研究结果可为砚山县休耕规划计划的制订提供决策参考,可为县域实施分区分类休耕、实现精准管理提供方案和策略,提高休耕的空间效率。综合上述研究,休耕迫切度评价、休耕规模预测、休耕区域空间分区是一个逻辑渐进的技术体系。论文的创新点:(1)基于生态安全视角评价了石漠化区地块尺度的耕地休耕迫切度,发展了石漠化区耕地生态安全评价方法,为石漠化区选择哪些耕地休耕、如何确定地块休耕次序提供了可行方法,有效避免了休耕耕地选择的主观性;(2)预测了不同粮食保障情景下的县域可休耕规模,结合休耕迫切度评价结果,反演出各乡镇和村的可休耕规模及其可休耕耕地的空间分布,实现了休耕规模“定量”与休耕耕地“定位”的统一,为进一步修正休耕空间布局提供了思路,为各乡镇和村进行休耕提供了规模依据和空间依据;(3)基于生态安全和粮食保障的双重约束,建立休耕区域空间分区规则,从乡镇和村两级尺度划分不同类型的休耕区域,提出了不同类型休耕区域的休耕策略,解决了休耕地块空间分布与休耕规模相脱离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县域范围内休耕区域的空间优化,为休耕空间分区,以及分区分类施策、实现精准管理提供了方法指引。总的来说,本研究在县域范围内为休耕耕地选择(在哪休耕及其次序)、休耕规模调控(休耕多少)、休耕分区布局(如何分区休耕)提供了可行的方法论,发展了休耕区域空间分区方法,丰富了土地利用分区理论,亦可为县域休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决策参考。
唐维[9](2019)在《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项目参与者意愿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耕地的重金属污染不仅会降低土壤的质量,导致农作物产量减少和重金属含量超标,影响农产品品质,甚至还会影响田间生物的多样性,引起生态环境失去平衡。因此,尽快对重金属污染的耕地采取修复治理措施,降低重金属污染危害,切实保护耕地已成为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作为耕地主导修复治理的执行者,农户、合作社、企业、基层干部等各类修复治理实施主体在耕地保护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他们在耕地保护过程中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将直接关系到我国耕地保护的成败。本文利用实地调研获得相关数据,并通过实证分析,全面了解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项目农户、合作社、企业、基层干部等参与者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技术模式、修复技术组织实施方式、资金补偿方式等方面的参与意愿,并通过研究参与者参与意愿的影响因素,提出在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技术模式、修复工作推进组织实施方式、资金补偿等方面的改进建议。研究结果表明:不同技术措施实施效果、不同工作推进组织实施方式的效率和资金投入力度是影响耕地修复参与意愿的三大关键因素。在国家财政的强力推动下,农户、合作社、企业、基层干部等的参与积极性都很高,长株潭地区总体评估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项目是有效的,是可继续实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由于技术措施、实施方式和补偿形式的差异性,导致不同实施主体接受意愿的差异。根据意愿研究,论文提出了加大修复治理技术和产品研发创新力度、推进第三方治理为主政府行政为辅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拓展耕地修复治理资金补偿来源、加强农田污染的源头治理、完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耕地修复治理区域各实施主体种粮效益等一系列加强耕地修复治理参与意愿的对策措施。
熊乐[10](2019)在《岳阳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研究》文中指出农业具有典型的公共产品性质,这使得它有着许多先天性的不足,其中重要的一点便是资源过于分散,直接影响着财政支农的效益,阻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因此政府作为公共产品的主要供给者,需要充分发挥宏观调控作用,客观评价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现状,科学规划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方案,这将有益于提升财政支农效果,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动力。论文首先对国内外财政支农资金及整合的研究内容进行全面分析,依托我国当前支农资金整合的大背景,选择岳阳市作为研究对象,对财政支农和资金整合的相关概念及理论进行阐述。同时,借助复合指标法,对岳阳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情况进行简单的效果评价,再根据线性回归分析的结果,选取两个具有代表性的整合项目和一个整合试点县进行案例的实证分析,并运用归纳总结法对岳阳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成效和问题进行总结。从目前我国整合实际情况来看,财政支农资金的最大效益还远远没有达到,财政支农收益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本研究最后为如何优化资金整合提出了相关建议。论文主要的创新点在于首次对岳阳市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情况进行系统的阐述与详细的梳理,提出财政支农资金的整合有利于社会资本向农业领域集聚,并建议运用互联网手段改进资金整合。为今年岳阳市政府即将出台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方案提供了最新的思路。
二、湖南省生态农业试点县生态农业建设回顾与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湖南省生态农业试点县生态农业建设回顾与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农户分化视角下宅基地退出对农户福利影响研究 ——以安徽金寨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及评述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技术路线 |
1.4.3 研究方法 |
1.5 论文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宅基地 |
2.1.2 宅基地退出 |
2.1.3 农户福利 |
2.1.4 农户分化 |
2.2 理论基础 |
2.2.1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2 可行能力理论 |
2.2.3 满意度理论 |
2.2.4 社会分化理论 |
2.3 研究框架 |
2.3.1 总体逻辑框架 |
2.3.2 宅基地退出对农户分化影响的理论框架 |
2.3.3 农户分化视角下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需求的理论框架 |
2.3.4 宅基地退出、农户分化对农户福利影响的理论框架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户宅基地退出后现实状况及其问题分析 |
3.1 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历史演变及其特征 |
3.1.1 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的历史演变 |
3.1.2 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历史演变的特征 |
3.2 研究区域概况 |
3.2.1 研究区域选择 |
3.2.2 研究区域基本概况 |
3.3 数据来源与样本描述 |
3.3.1 调查问卷的设计 |
3.3.2 调查区域的确定及其样本选取 |
3.3.3 调查数据的获得 |
3.3.4 样本农户基本信息 |
3.3.5 问卷的信度和效度检测 |
3.4 样本农户宅基地退出后现实状况 |
3.4.1 农户分化状况 |
3.4.2 农户宅基地退出所获补偿及其满意度状况 |
3.4.3 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需求状况 |
3.4.4 农户家庭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状况 |
3.4.5 农户社区活动参与状况 |
3.4.6 农户看病、孩子上学状况 |
3.4.7 农户日常消费支出状况 |
3.5 样本农户宅基地退出后现实状况的问题分析 |
3.5.1 农户分化显着 |
3.5.2 农户宅基地退出所获补偿种类单一 |
3.5.3 不同类型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所获补偿评价存在差异 |
3.5.4 不同类型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的需求存在差异 |
3.5.5 农户宅基地退出后福利水平较难实现大幅度提升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宅基地退出对农户分化的影响:是否加剧了农户分化 |
4.1 问题提出 |
4.2 宅基地退出对农户职业分化的影响:是否加剧了农户职业分化 |
4.2.1 理论分析 |
4.2.2 模型构建和变量选择 |
4.2.3 农户职业分化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2.4 宅基地退出对农户职业分化的影响 |
4.2.5 内生性检验——基于PSM模型 |
4.2.6 进一步讨论 |
4.3 宅基地退出对农户收入分化的影响:是否加剧了农户收入分化 |
4.3.1 理论分析 |
4.3.2 模型构建和变量选取 |
4.3.3 农户收入分化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4 宅基地退出对农户收入分化的影响 |
4.3.5 内生性检验——基于PSM模型 |
4.3.6 进一步讨论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农户分化视角的农户对宅基地退出政策的需求分析 |
5.1 问题提出 |
5.2 不同类型农户对退出政策的需求分析:基于农户退出政策评价视角 |
5.2.1 理论分析 |
5.2.2 模型构建 |
5.2.3 农户宅基地退出政策评价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4 农户宅基地退出政策评价的贴近度分析 |
5.2.5 农户宅基地退出政策评价的障碍因子诊断 |
5.3 农户对退出政策需求的进一步验证:基于农户退出政策评价影响因素的分析 |
5.3.1 模型构建和变量选取 |
5.3.2 结果分析 |
5.3.3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农户分化视角的农户宅基地退出前后福利变化分析 |
6.1 问题提出 |
6.2 农户福利测度及分析 |
6.2.1 理论模型 |
6.2.2 农户福利测度指标体系的构建 |
6.2.3 农户福利测度方法的选择 |
6.2.4 农户福利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6.2.5 总样本农户宅基地退出前后福利变化分析 |
6.3 不同类型农户宅基地退出前后福利变化:基于农户分化视角 |
6.3.1 不同职业分化农户宅基地退出前后福利变化 |
6.3.2 不同收入分化农户宅基地退出前后福利变化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宅基地退出对农户福利水平及其变化的影响——基于农户分化视角 |
7.1 问题提出 |
7.2 宅基地退出对农户福利水平的影响——基于农户分化视角 |
7.2.1 理论分析 |
7.2.2 模型构建和变量选取 |
7.2.3 宅基地退出对农户福利水平影响 |
7.2.4 宅基地退出对农户福利水平影响的组群差异分析 |
7.2.5 稳健性检验 |
7.3 农户所获退出补偿对其福利变化的影响——基于农户分化视角 |
7.3.1 模型构建和变量选取 |
7.3.2 农户所获退出补偿对其福利变化影响 |
7.3.3 农户分化视角下农户所获退出补偿对其福利变化影响 |
7.4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建议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建议 |
8.3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2)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评价及其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论文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1.3.1 创新之处 |
1.3.2 研究不足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关于贫困县脱贫的相关研究 |
2.2 关于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相关研究 |
2.3 关于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相关研究 |
2.4 文献述评 |
第3章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理论分析 |
3.1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界定 |
3.1.1 财政涉农资金的范围 |
3.1.2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内容 |
3.1.3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理解 |
3.2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理论依据 |
3.2.1 公共产品理论 |
3.2.2 财政分权理论 |
3.2.3 公共预算理论 |
3.3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传导机理 |
3.3.1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对农业产出的传导路径 |
3.3.2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对农民收入的传导路径 |
第4章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政策变迁与实施情况 |
4.1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政策的演变历程 |
4.1.1 地方自主探索阶段:2005-2012年 |
4.1.2 区域性整体推进阶段:2013年至今 |
4.2 财政涉农资金的配置情况 |
4.2.1 整体概况 |
4.2.2 农业发展财政资金的配置情况 |
4.2.3 农民脱贫增收财政资金的配置情况 |
4.3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政策规定与典型案例 |
4.3.1 贫困县发展概况 |
4.3.2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政策规定 |
4.3.3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的典型案例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的实证分析——基于双重差分模型 |
5.1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
5.1.1 研究假设 |
5.1.2 双重差分模型构建 |
5.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5.2.1 变量选取 |
5.2.2 数据来源 |
5.3 实证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5.3.1 描述性统计 |
5.3.2 对农业产出的效应 |
5.3.3 对农民收入的效应 |
5.3.4 稳健性检验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传导机制的实证分析——基于中介效应模型 |
6.1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
6.1.1 研究假设 |
6.1.2 中介效应模型构建 |
6.2 变量选取与数据来源 |
6.2.1 中介变量选取 |
6.2.2 数据来源 |
6.3 实证分析与稳健性检验 |
6.3.1 描述性统计 |
6.3.2 农业产出的传导效应 |
6.3.3 政府间财政关系的传导效应 |
6.3.4 地方财政涉农支出的传导效应 |
6.3.5 稳健性检验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7.1 主要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3 研究展望 |
附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与奖励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4)我国家庭农场支持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内容、方法及技术路线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家庭农场 |
2.2 理论基础 |
2.2.1 企业生命周期理论 |
2.2.2 公共政策理论 |
2.2.3 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支持政策 |
2.3.2 国内研究综述 |
2.3.3 国外研究综述 |
2.3.4 简要文献述评 |
3. 现阶段我国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与发展约束 |
3.1 农地承包经营以来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基本线索 |
3.1.1 20世纪80年代:家庭农场萌芽阶段 |
3.1.2 20世纪90年代:家庭农场探索阶段 |
3.1.3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后:家庭农场正式发展阶段 |
3.2 当前阶段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 |
3.2.1 以营粮为主,但总体呈现多元化经营 |
3.2.2 平均规模适度,但个体之间差异悬殊 |
3.2.3 以家庭劳动力为主,但雇工数量总体偏多 |
3.2.4 经营状况较好,但面临多方面的难题 |
3.3 当前阶段面临的主要发展约束 |
3.3.1 土地约束 |
3.3.2 资金约束 |
3.3.3 风险约束 |
3.3.4 人才约束 |
3.4 小结 |
4. 现阶段家庭农场的政策需求分析 |
4.1 现阶段家庭农场的资源依赖 |
4.2 家庭农场的政策需求及其特点:基于河南185个家庭农场问卷 |
4.2.1 样本来源及描述 |
4.2.2 家庭农场主政策认知 |
4.2.3 家庭农场政策需求分析 |
4.2.4 政策需求特点 |
4.3 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制约与需求:基于入户访谈的案例分析 |
4.3.1 案例选取及基本情况介绍 |
4.3.2 政策制约 |
4.3.3 政策需求 |
4.4 小结 |
5. 我国家庭农场支持政策供给分析 |
5.1 我国家庭农场支持政策的基本框架 |
5.1.1 供给层级及主体 |
5.1.2 供给类型及支持方向 |
5.2 家庭农场支持政策的供给重点 |
5.2.1 土地支持政策 |
5.2.2 财政补贴政策 |
5.2.3 金融信贷政策 |
5.3 小结 |
6. 当前阶段我国家庭农场支持政策供需均衡分析 |
6.1 供需非均衡的基本判断 |
6.1.1 政策供需结构的非均衡 |
6.1.2 政策供需程度的非均衡 |
6.1.3 政策供需内容的非均衡 |
6.2 供需非均衡的原因分析 |
6.2.1 忽视家庭农场目前所处生命周期阶段 |
6.2.2 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规支持 |
6.2.3 层级性政策体系引致的政策弹性 |
6.3 小结 |
7. 结论及相关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家庭农场发展的支持政策优化建议 |
7.2.1 建立家庭农场支持政策体系,赋予其法律意义 |
7.2.2 立足起步阶段,建立政策瞄准机制 |
7.2.3 依据政策需求,完善供给并加大扶持力度 |
附录:河南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ABSTRACT |
(5)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特色及可能创新之处 |
第二章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相关概念及理论 |
2.1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相关概念 |
2.1.1 县域经济 |
2.1.2 县域旅游 |
2.1.3 全域旅游 |
2.1.4 县域旅游与全域旅游的关联 |
2.2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相关理论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资源禀赋理论 |
2.2.3 区位理论 |
2.2.4 产业集聚理论 |
第三章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资源赋存及开发现状 |
3.1 特克斯县概况 |
3.2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资源赋存及评价 |
3.2.1 以草原、湖泊、山脉为特色的自然旅游资源 |
3.2.2 以周易文化、乌孙文化为特色的人文旅游资源 |
3.2.3 以社会环境、节事活动为主的社会旅游资源 |
3.2.4 特克斯县域旅游资源评价 |
3.3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现状 |
3.3.1 政府主导 |
3.3.2 企业参与 |
3.3.3 居民支持 |
3.3.4 游客感知 |
3.3.5 经济贡献 |
第四章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4.1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
4.1.1 旅游产品具备特色吸引力,但旅游产品发展结构不均衡 |
4.1.2 县域旅游经济效益显着,但旅游产业要素不健全 |
4.1.3 基础设施与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但旅游资源利用不尽合理 |
4.1.4 重视旅游改革与创新,但执行力水平略显不足 |
4.2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问题的成因 |
4.2.1 旅游总体开发力度不足,导致旅游产品发展结构失衡 |
4.2.2 旅游相关产业融合不够,导致旅游产业要素不健全 |
4.2.3 资源利用缺乏统筹规划,导致旅游资源利用不尽合理 |
4.2.4 旅游管理体系渗透力弱,导致旅游执行力水平不足 |
第五章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的目标定位与开发原则 |
5.1 特克斯县进行全域旅游开发的必要性 |
5.1.1 是推动特克斯县域旅游发展的必然选择 |
5.1.2 是推进特克斯县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 |
5.1.3 是增强特克斯县旅游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
5.2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的目标定位 |
5.2.1 总体定位 |
5.2.2 分期目标 |
5.2.3 形象定位 |
5.3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原则 |
5.3.1 可持续发展原则 |
5.3.2 党政统筹原则 |
5.3.3 融合共享原则 |
5.3.4 特色发展原则 |
第六章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路径 |
6.1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全产业”融合开发路径 |
6.1.1 旅游+农牧业,打造景区周边休闲业态 |
6.1.2 旅游+文化业,突出特色旅游元素 |
6.1.3 旅游+工业,强化产业链延伸 |
6.1.4 旅游+康养,打造高端康养旅游目的地 |
6.1.5 旅游+环保,促进旅游与环保共赢 |
6.1.6 旅游+体育,构建竞技休闲旅游方式 |
6.1.7 旅游+互联网,实现智慧旅游服务 |
6.2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全领域”联动开发路径 |
6.2.1 县际政府联动,打破行政壁垒 |
6.2.2 旅游企业联动,增强内生动力 |
6.2.3 景区资源联动,形成优势互补 |
第七章 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支撑保障体系 |
7.1 旅游政策与法规保障 |
7.1.1 旅游政策保障 |
7.1.2 法律法规保障 |
7.2 旅游人才与营销保障 |
7.2.1 旅游人才保障 |
7.2.2 市场营销保障 |
7.3 基础设施与服务保障 |
7.3.1 基础设施保障 |
7.3.2 公共服务保障 |
7.4 旅游安全与监管保障 |
7.4.1 旅游安全保障 |
7.4.2 旅游监管保障 |
第八章 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附件 |
(6)回望“天堂”:“徐水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二) 学术史回顾 |
(三) 研究方法 |
(四) 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山河为患:徐水的自然环境与居民的生计选择 |
(一) 自然环境与农业生产结构 |
(二) 连年被灾之下的生计选择与社会关系 |
第二章 “大家发财”:集体化导向在徐水的初步形成和发展 |
(一) 抗战与灾荒中的党政军民互助合作 |
(二) 解放战争时期徐水的土改、救灾与生产 |
第三章 “铁打的江山金饭碗”:新中国成立后徐水的集体化实践 |
(一) 救荒、治贫、共富:上下互动中的集体化理想与实践 |
(二) 改土、造田、治水:1957年徐水农田水利建设的浩大实践 |
(三) 生活、劳动、战斗:1958年徐水生产生活方式的急剧调整 |
第四章 从沸腾到冷却:“徐水经验”的幕后与台前 |
(一) 陈正人与“徐水经验”的初步总结 |
(二) “沸腾的徐水”:毛泽东的徐水之行 |
(三) 北戴河会议与“徐水经验”的泛化和异化 |
(四) “徐水经验”的冷处理及时人的反思 |
结论: 中共集体化理想的传承与变迁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研究 ——以长江经济带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国外生态补偿研究综述 |
(一)文献分析 |
(二)历史沿革 |
(三)主要原则 |
(四)标准核算 |
二、国内生态补偿研究综述 |
(一)文献筛选 |
(二)总体分布 |
(三)实证研究情况 |
(四)评价方法情况 |
三、生态补偿绩效研究进展 |
(一)生态补偿绩效的评价重点 |
(二)生态补偿绩效评价主要功能 |
(三)生态补偿效果评价研究 |
四、文献述评 |
第三节 研究目标与方法 |
一、研究目标 |
二、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实证分析法 |
(三)比较分析法 |
(四)演绎分析法 |
第四节 论文结构与框架 |
一、论文结构 |
二、论文框架 |
第五节 本文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一、主要创新点 |
(一)研究对象的创新 |
(二)研究内容的创新 |
(三)研究方法的创新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理论来源与机制分析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生态补偿 |
二、生态补偿模式 |
(一)市场主导型生态补偿 |
(二)政府主导型生态补偿 |
(三)社会参与型生态补偿 |
三、生态补偿绩效评价 |
(一)绩效 |
(二)公共政策绩效评价 |
(三)生态补偿绩效评价 |
第二节 基础理论 |
一、经济学理论 |
(一)外部性理论 |
(二)公共物品理论 |
(三)产权理论 |
(四)博弈论理论 |
(五)生态资本理论 |
(六)生态价值理论 |
二、管理学理论 |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绩效管理理论 |
第三节 生态补偿机制比较与经济学分析 |
一、纵向与横向生态补偿模式比较 |
二、生态补偿激励机制经济学分析 |
(一)预补偿型 |
(二)后补偿型 |
(三)按绩效评价补偿型 |
(四)三种补偿模型的比较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内外生态补偿实践述评 |
第一节 我国生态补偿法律法规及政策 |
一、生态补偿法律法规 |
二、生态补偿政策进展 |
(一)初始阶段:生态补偿依附于环境管制 |
(二)形成阶段:体现“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 |
(三)完善阶段: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
第二节 我国生态补偿实践 |
一、我国生态补偿实践总体情况 |
二、我国生态补偿重点实施领域 |
(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 |
(二)森林(草原、湿地)生态补偿 |
(三)流域生态补偿 |
第三节 国外生态补偿实践 |
一、美国生态补偿实践 |
二、欧盟生态补偿实践 |
三、拉美国家生态补偿实践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生态补偿绩效评价框架设计 |
第一节 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的步骤与指标构建思路 |
一、总体思路 |
二、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三、绩效评价主要目标 |
第二节 生态补偿绩效评价方法比选 |
一、方法比较 |
二、方法选择 |
(一)效益评价——熵值法 |
(二)效应评价——双重差分法 |
(三)效率评价——三阶段DEA方法 |
第三节 生态补偿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设定 |
一、生态补偿效益评价指标 |
二、生态补偿效应评价指标 |
三、生态补偿效率评价指标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基于熵值法的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效益评价 |
第一节 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现状 |
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状况 |
二、森林生态补偿状况 |
三、流域生态补偿状况 |
第二节 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效益综合评价 |
一、生态补偿效益分类 |
(一)经济效益 |
(二)生态效益 |
(三)环境质量效益 |
(四)污染减排效益 |
(五)资源节约效益 |
(六)社会公平效益 |
二、描述性统计 |
三、效益熵值分析 |
(一)11省市生态补偿综合效益熵值分析 |
(二)11省市生态补偿各单项效益熵值评价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DID模型的长江经济带流域生态补偿效应评价 |
第一节 流域生态补偿效应评价模型的设定 |
一、模型设定 |
二、变量定义 |
三、数据来源与统计描述 |
第二节 长江干流生态补偿政策效应评价 |
一、平行趋势检验 |
二、DID模型设置 |
三、基本回归 |
四、稳健性检验 |
第三节 长江支流赤水河生态补偿政策效应评价 |
一、平行趋势检验 |
二、基本回归 |
三、分行业回归 |
四、稳健性检验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基于三阶段DEA模型的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效率评价 |
第一节 各类生态补偿综合效率评价 |
一、综合效率评价第一阶段 |
二、综合效率评价第二阶段 |
三、综合效率评价第三阶段 |
四、综合效率与单项效率对比 |
五、分析与讨论 |
第二节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环境效率评价 |
一、调整前的生态补偿环境效率 |
二、调整后的生态补偿环境效率 |
三、分析与讨论 |
第三节 生态补偿脱贫效率评价 |
一、调整前的生态补偿脱贫效率 |
二、调整后的生态补偿脱贫效率 |
三、分析与讨论 |
第四节 按综合绩效评价的生态补偿金额测算 |
一、纳入计算的生态补偿总金额 |
二、综合效益总量 |
三、11省市绩效熵值 |
四、11省市基于综合绩效评价的生态补偿资金分配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结论 |
一、生态补偿制度不断完善,重点领域实现全覆盖 |
二、生态补偿规模逐年提高,综合效益稳步上升 |
三、生态补偿政策效应显着,宜在重点流域总结推广 |
四、生态补偿综合效率先升后降,规模效率低为主要因素 |
五、补偿金额与绩效评价结果背离,由补偿不足转变为补偿过度 |
第二节 不足之处 |
第三节 建议 |
一、突出综合化,构建系统全面的生态补偿制度 |
二、突出市场化,不断创新和完善生态补偿运行机制 |
三、突出绩效化,完善生态补偿的科学标准和效率导向 |
四、突出激励化,推动建立绿色发展长效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图1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
表1 2016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情况表 |
表2 2017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情况表 |
表3 2018年中央对地方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分配情况表 |
表4 长江经济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重点补助县域名单(2018年). |
表5 长江经济带各类主体功能区面积(km~2)及占比(2018年) |
表6 长江经济带11省市2011-2018年流域绩效评价指标概况 |
表7 黄河流域8省区2011-2018年流域绩效评价指标概况 |
表8 长江经济带生态补偿调查问卷情况 |
致谢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8)生态安全和粮食保障双约束的休耕空间分区研究 ——以石漠化区砚山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主要研究内容 |
1.3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文献回顾与述评 |
2.1 休耕耕地选择与准入 |
2.1.1 生态环境敏感土地休耕 |
2.1.2 边际土地与休耕 |
2.1.3 地块面积与休耕 |
2.1.4 耕地无差别式休耕 |
2.2 休耕规模测算与调控 |
2.2.1 政府宏观政策调控休耕规模 |
2.2.2 粮食需求变动影响休耕规模 |
2.2.3 休耕规模预测研究 |
2.3 休耕区域空间分布与优化 |
2.3.1 耕地资源与休耕区域分布 |
2.3.2 休耕区域空间布局研究 |
2.4 石漠化区耕地治理和休耕研究 |
2.4.1 石漠化区耕地治理模式研究 |
2.4.2 石漠化区耕地休耕研究 |
2.5 研究述评 |
第3章 理论支撑及研究框架 |
3.1 核心概念解析 |
3.1.1 历史文献对休耕的阐释 |
3.1.2 中国现代休耕制度的源起 |
3.1.3 本研究对休耕的界定 |
3.1.4 休耕类型划分 |
3.1.5 与休耕相近的其他概念 |
3.2 理论基础 |
3.2.1 土地生态安全理论 |
3.2.2 土地保护理论 |
3.2.3 土地可持续利用理论 |
3.2.4 土地伦理理论 |
3.3 研究框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研究对象与数据处理 |
4.1 研究区选择及其概况 |
4.1.1 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
4.1.2 自然条件与土地利用 |
4.1.3 经济与社会发展 |
4.2 研究区休耕试点进展 |
4.2.1 休耕面积与补助标准 |
4.2.2 休耕组织方式 |
4.2.3 休耕技术路径 |
4.2.4 休耕地培肥模式 |
4.2.5 休耕社会经济效应 |
4.3 数据来源及处理 |
4.3.1 数据库建设 |
4.3.2 经济社会统计数据 |
4.3.3 其他数据资料 |
第5章 生态安全视角下砚山县休耕迫切度及其空间分布 |
5.1 评价思路与方法 |
5.1.1 评价思路 |
5.1.2 评价方法 |
5.2 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5.2.1 评价指标选取的原则 |
5.2.2 评价指标选取与释义 |
5.2.3 评价指标权重计算 |
5.2.4 评价指标标准化 |
5.3 评价对象与评价单元的确定 |
5.3.1 评价对象 |
5.3.2 评价单元 |
5.4 休耕迫切度等级划分及空间分布 |
5.4.1 评价结果等级划分 |
5.4.2 不同等级休耕迫切度分析 |
5.4.3 各乡镇休耕迫切度分析 |
5.5 讨论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粮食保障约束下砚山县可休耕规模预测及空间分布 |
6.1 粮食保障与研究设定 |
6.1.1 粮食保障内涵 |
6.1.2 休耕的粮食保障前提 |
6.1.3 研究设定 |
6.2 粮食保障约束下休耕规模预测 |
6.2.1 粮食保障约束下休耕规模预测模型 |
6.2.2 影响因素预测模型与方法 |
6.3 耕地保有量单因素预测 |
6.3.1 人口数量预测 |
6.3.2 粮食单产预测 |
6.3.3 复种指数预测 |
6.3.4 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比重预测 |
6.3.5 粮食自给率测定 |
6.3.6 人均粮食需求量测定 |
6.4 可休耕规模及空间分布 |
6.4.1 粮食保障约束下耕地保有量规模 |
6.4.2 粮食保障约束下砚山县可休耕规模 |
6.4.3 可休耕耕地空间分布 |
6.5 讨论 |
6.6 本章小结 |
第7章 生态安全和粮食保障双约束下休耕空间分区 |
7.1 研究思路及方法 |
7.1.1 县级土地分区与空间优化 |
7.1.2 休耕空间分区思路 |
7.1.3 休耕空间分区单元 |
7.1.4 休耕空间分区方法 |
7.2 分区结果与分析 |
7.2.1 分区结果 |
7.2.2 分区结果分析 |
7.3 分区结果检验 |
7.4 分区休耕方案与策略 |
7.5 讨论 |
7.6 本章小结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主要创新点 |
8.3 研究展望 |
8.4 石漠化区休耕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件 |
附件一:关于使用yaahp辅助决策软件计算休耕迫切度指标权重的说明 |
附件二:附图 |
附件三:附表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9)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项目参与者意愿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3 简要述评 |
1.4 研究思路 |
1.5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重金属污染 |
2.2 耕地修复 |
2.3 基本农田 |
2.4 “VIP+n”技术 |
2.5 第三方治理 |
2.6 生态补偿机制 |
2.7 农民行为理论 |
2.8 激励理论 |
第三章 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项目概况 |
3.1 长株潭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项目实施区域概况 |
3.2 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技术模式 |
3.2.1 优先保护区修复治理技术措施 |
3.2.2 安全利用区修复治理技术措施 |
3.2.3 严格管控区修复治理技术措施 |
3.3 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工作推进组织实施方式 |
3.3.1 政府行政推进型模式 |
3.3.2 第三方治理模式 |
3.3.3 工作推进模式运行特征 |
3.4 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项目资金补偿情况 |
第四章 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项目参与者意愿的实证分析 |
4.1 实地调查及样本情况 |
4.1.1 问卷设计 |
4.1.2 调查方法 |
4.1.3 调查实施情况 |
4.1.4 样本特征描述性分析 |
4.2 参与者对修复治理技术措施接受意愿分析 |
4.2.1 农户接受意愿分析 |
4.2.2 合作社接受意愿分析 |
4.2.3 企业接受意愿分析 |
4.2.4 基层干部接受意愿分析 |
4.2.5 参与者接受意愿综合性分析 |
4.2.6 参与者接受意愿差异性分析 |
4.2.7 参与者接受意愿差异性产生原因分析 |
4.3 参与者对修复治理工作推进组织实施方式接受意愿分析 |
4.3.1 农户接受意愿分析 |
4.3.2 合作社接受意愿分析 |
4.3.3 企业接受意愿分析 |
4.3.4 基层干部接受意愿分析 |
4.3.5 参与者接受意愿综合分析 |
4.3.6 参与者接受意愿差异性分析 |
4.3.7 参与者接受意愿差异性产生原因分析 |
4.4 参与者对修复治理项目资金补偿接受意愿分析 |
4.4.1 农户接受意愿分析 |
4.4.2 合作社接受意愿分析 |
4.4.3 企业接受意愿分析 |
4.4.4 基层干部接受意愿分析 |
4.4.5 参与者接受意愿综合性分析 |
4.4.6 参与者接受意愿差异性分析 |
4.4.7 参与者接受意愿差异性产生原因分析 |
第五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对策建议 |
5.2.1 加大修复治理技术和产品研发创新力度 |
5.2.2 推进第三方治理为主政府行政为辅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
5.2.3 拓展耕地修复治理资金补偿来源 |
5.2.4 切实加强农田污染的源头治理 |
5.2.5 完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机制 |
5.2.6 确保耕地修复治理区域各实施主体种粮效益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岳阳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国外研究动态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述评 |
1.3 主要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1.3.1 主要研究内容 |
1.3.2 主要技术路线 |
1.4 主要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1.5.1 主要创新点 |
1.5.2 论文的不足 |
第2章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概念与理论 |
2.1 概念的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1 财政支农资金的基本概念 |
2.1.2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基本概念 |
2.2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相关理论 |
2.2.1 公共产品理论 |
2.2.2 公共财政理论 |
2.2.3 财政支出效益理论 |
2.2.4 社会整合理论 |
第3章 岳阳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现状及问题 |
3.1 岳阳市概括和财政情况 |
3.1.1 岳阳市概括 |
3.1.2 岳阳市财政一般公共收支情况 |
3.1.3 岳阳市财政支农现状 |
3.2 岳阳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情况 |
3.2.1 岳阳市支农资金整合背景 |
3.2.2 岳阳市支农资金整合主要方式 |
3.3 岳阳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中的问题 |
3.3.1 可用于整合的财政支农资金不多 |
3.3.2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后监管乏力 |
3.3.3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无序化 |
3.3.4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绩效考核方法不准确 |
3.3.5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进程差异大 |
3.4 岳阳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问题的原因分析 |
3.4.1 财政支农资金投入少且拨付不规范 |
3.4.2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监管体制陈旧 |
3.4.3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没有科学的规划和部署 |
3.4.4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绩效考核方法落后 |
3.4.5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观念不强且重视程度不够 |
3.5 岳阳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项目的载体选择 |
第4章 岳阳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效果评价 |
4.1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效果评价的背景 |
4.2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效果评价体系的建立与测算 |
4.3 岳阳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情况的绩效评价 |
第5章 岳阳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案例分析 |
5.1 岳阳市产业项目实施中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 |
5.1.1 岳阳市黄茶产业项目实施中的财政资金整合 |
5.1.2 岳阳市农田水利项目实施中的财政资金整合 |
5.2 岳阳市县级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案例分析——平江县 |
5.2.1 平江县概况 |
5.2.2 平江县历年财政支农资金情况 |
5.2.3 平江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情况 |
5.2.4 平江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情况评价 |
5.3 结论 |
第6章 优化岳阳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政策建议 |
6.1 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 |
6.2 完善农业农村公共财政管理体制 |
6.3 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结构 |
6.4 创新支农资金整合模式 |
6.5 培养高素质的农业干部人才 |
6.6 完善国家顶层设计思路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湖南省生态农业试点县生态农业建设回顾与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户分化视角下宅基地退出对农户福利影响研究 ——以安徽金寨县为例[D]. 孙鹏飞.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1(01)
- [2]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应评价及其优化[D]. 杨广勇. 山东大学, 2020(04)
- [3]“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4]我国家庭农场支持政策研究[D]. 樊帆. 河南农业大学, 2020(04)
- [5]全域旅游视角下特克斯县域旅游开发研究[D]. 马莉. 石河子大学, 2020(08)
- [6]回望“天堂”:“徐水经验”研究[D]. 孙雪. 山东大学, 2020(01)
- [7]生态补偿绩效评价研究 ——以长江经济带为例[D]. 曲超.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8]生态安全和粮食保障双约束的休耕空间分区研究 ——以石漠化区砚山县为例[D]. 陈展图. 西南大学, 2020(01)
- [9]长株潭地区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项目参与者意愿研究[D]. 唐维. 湖南农业大学, 2019(08)
- [10]岳阳市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研究[D]. 熊乐. 湖南农业大学, 2019(08)
标签:宅基地论文; 农业论文; 农村宅基地论文;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论文; 生态补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