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络税收——新兴古典产权理论分析视角(论文文献综述)
孙颖[1](2021)在《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中避税行为的规范研究 ——基于政府治理视角》文中指出
初晓蕾[2](2021)在《财政激励政策对用友网络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作为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创新已然成为各国关注焦点,而企业作为创新的主要生产者,为了实现对现有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各国纷纷出台了优惠政策与帮扶举措。然而,由于企业的研发活动往往受多种外界因素的影响,所以政府必须予以积极有效的干预与支持。一般来说,政府激励企业创新的政策包括以下两种:一是税收优惠;二是政府补助,在实际应用中,二者的激励效果存在一定的差异。本文研究比较两种激励政策对用友网络创新绩效的影响,为政府采取不同手段激励企业进行科技研发和创新工作提供参考。本文第一章为绪论,重点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详细阐述了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绩效影响的研究现状,同时介绍了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方法。第二章是理论概述,包括政府补助、税收优惠、创新绩效的概念及外部性理论、政府干预以及技术创新等理论,为后文的分析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第三章为用友网络政策优惠及创新绩效概况,本文通过用友网络年报及CSMAR数据库,梳理了用友网络2011-2019年获得的政府补助及税收优惠情况。为了进一步说明用友网络在软件行业中获得政府补助的情况,本文在第四章选取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中软件行业部分国内上市企业作为研究对象,筛选出10家具有典型代表性的企业为参考与用友网络获得的政府补助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对比,同时也比较了用友网络与另外两家软件公司的税收优惠强度,结果发现不论是政府补助获得情况还是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情况,用友网络在其行业领域内都是非常突出的。同时在本章节中,也整理了2011-2019年用友网络研发人员数、研发支出数额、专利申请数量等相关数据作为研发投入和研发产出的指标,探究政策激励对创新绩效的影响,结果表明,税收优惠与政府补助对用友网络的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都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并且采用熵值法,构建了用友网络创新绩效指标体系,对比了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对创新绩效的影响以及二者对创新绩效的综合影响,结果表明,政府补助对用友网络创新绩效的正向激励作用要比税收优惠更加强烈,两项政策对用友网络创新绩效的综合影响也是正向的,但会存在滞后性。在本文结尾,根据分析结果,针对研究发现的问题,对政府如何改善财政激励政策的作用效果以及企业应如何利用好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创新能力提出了相关建议。
张竹荞[3](2020)在《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研究 ——基于1994-2019年政策的文本分析》文中研究说明网络空间是社会空间在互联网世界的发展和延伸,“互联网+”时代网络空间开始崛起,网络空间的各种矛盾与现实社会的问题交织在一起,催生出新的复杂问题和矛盾。网络空间治理受到世界各国、国际组织和公民社会的普遍关注,也是目前我国在网络空间中的一个重要议题。在社会矛盾不断激化的背景下,网络空间成为政府公共事务治理的难点,而对网络空间内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事务的有效治理,不仅有利于消除网络空间的潜在公共风险,同时也能通过引导良好社会风尚增强现实社会的自我调节功能。而政府在公共事务治理中,政策既是治理决策过程的结果,也是治理执行过程的起点,因此要想探索中国网络空间治理路径,提升网络空间治理能力,就必须系统研究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发展与变迁,了解政策体系中相关要素间的联系。基于此,本论文在广泛收集1994—2019年间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基础上,通过政策文本分析法对我国263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进行梳理总结,以此对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体系进行科学化分析,分析总结出当前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实际特点,且对此类政策的演变过程加以阐释,发现并了解现阶段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体系中的各类问题,再在此基础上充分参考网络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划指导,制定出合理的调整修改措施。本文共有六个部分,分别为:第一章:绪论部分。依次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目的以及研究意义,并明确阐述了本文所涉及相关概念的界定;整理归纳国内外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加以评述;介绍本文的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以及本文研究内容的创新点。第二章:理论部分,即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文本研究的理论基础。介绍了公共政策系统理论以及政策工具理论,并阐述了这两种理论适用于本文研究的原因。第三章: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文本编码分类和统计分析。第一,利用权威渠道来完成对满足本研究条件的政策文本信息的样本筛选采集工作;第二,按照本研究的具体需求完成已收集政策文本的编码工作,且分析政策文本的区别因素;第三,依靠政策文本分析法来完成对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文本的数量发展、政策工具选用情况、政策主题的分布情况、政策文本的文种类型分布、政策文本的制定主体构成、政策文本特别说明及其交互关系的分析,由分析结果可知:政策文本主题内容的“重应用轻内容性”、政策文本制定效力层级的“多规范性少法律性”、政策文本制定主体的“强权威性与多机构性”、政策文本制定方式的“渐进性与试探性”、政策文本发展趋势的“强管制性弱自由性”。第四章: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历史演变。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经历了以规制网络接入为核心的起步探索阶段,这个阶段很多更重要的议题尚未纳入政策主题中,是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仍旧处于摸索时期的起步阶段;以规范网络应用为重点的发展酝酿阶段,这是公共政策变迁期间的关键阶段,不仅政策数量明显增加,其关注的议题更是由网络接入问题逐步演化为服务性、应用性问题;以引导产业融合为特征的转型升级阶段,既是网络空间治理的政策主题转型,更是政策特征的转型,这同样意味着对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系统化、宏观性和全面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以保障网络安全为宗旨的稳步提升阶段,在这个时期,网络空间治理政策制定紧跟网络安全战略发展的步伐,同时重视网络空间内容治理,不仅出台的政策数量众多,且法律效力明显提升。第五章: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存在的问题。由第四章的分析总结可知,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最普遍的问题为政策效力位阶普遍较低、政策主体权力交叉与缺位、政策内容普适性不强、政策体系系统性不足、政策工具结构性失衡等。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也是未来我国网络空间治理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前提与必要指导。第六章: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改进建议。根据我国当前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现有的问题,制定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为基石,提升政策效力、以机构精简整合为衔接,加强政策主体沟通与协调、以多方协同发力为助推,打造政策内容高质量、以问题意识为导向,强化政策系统性与前瞻性、以政策工具结构优化为支撑,提升政策协调性等政策改进建议。
疏旸[4](2019)在《“互联网+”背景下优化纳税服务研究 ——以NJ市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我国正由传统社会转向互联网技术快速发展的信息化社会,互联网逐步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渠道。2015年9月28日,《“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由国家税务总局制订公布,这表明互联网迎来了全新发展机遇,税务工作进入了“互联网+”时代。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互联网+’,运用新技术新模式改造传统产业,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探索出一批各具特色的改革举措,从而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程度的提高。在此背景下,积极推进“互联网+”发展进程,以互联网技术作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突破口,实现由生搬硬套到创新驱动的转型发展,是我国完善税收征管制度、提高征管水平的必然要求。但与此同时,一方面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税收业务的发展、纳税人需求的多元化,原有纳税服务模式越发难以符合纳税人与税务机关自身发展的标准要求;另一方面,因“互联网+”时代的纳税服务尚处在起步阶段,存在法律支持不明确、操作系统不稳定、数据应用不成熟等诸多问题,导致税务机关推进“互联网+”纳税服务举步维艰。有鉴于此,我们必须深入思考当前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措施,推动纳税服务水平的提高。因此,对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时代纳税服务水平展开研究,不仅有助于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提高税收管理水平,还能优化纳税社会环境,营造良好稳定的税收氛围。本文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探讨分析:第一部分,“互联网+”与纳税服务的理论界定。进行“互联网+”及纳税服务的基本概念界定,深入阐述“互联网+”影响纳税服务的理论依据以及对其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第二部分,我国“互联网+”背景下纳税服务现状与问题分析。介绍我国“互联网+”背景下纳税服务现状,并从税前、税中、税后三环节客观阐述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案例分析—基于NJ市。从微观主体着手,深入探究分析“互联网+”时代NJ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第四部分,“互联网+”背景下纳税服务国际经验借鉴。国外纳税服务发展起步更早,发展时间更长,本部分通过对美国、澳大利亚、日本、新加坡纳税服务经验进行梳理,将国外先进做法与我国现实情况相结合,从中探求适用于我国的宝贵经验。第五部分,优化纳税服务的对策建议。针对前述部分中通过案例分析得出的纳税服务存在的不足及其原因,依托“互联网+”,从税前、税中及税后三个环节对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出具体建议。
桂卓[5](2019)在《湖北推进“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实践研究》文中提出“互联网+”推动了经济社会的高效发展,创造了更加开放和共享的营商环境。为了推动互联网与税收现代化发展的深入融合,税务总局提出了“互联网+税务”行动计划,为“互联网+”背景下税务发展绘制了美好蓝图。随着“互联网+”在各领域的深度实施,税务部门也正逐步推进“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但我们应该看到,税收管理与服务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发展需要。围绕总体目标要求,通过对当前推进“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实践进行研究分析,为更好推进“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提供科学路径。本文首先介绍“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的研究背景和意义,整理国内外的“互联网+”税收发展的研究成果,明确本文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通过介绍“互联网+”以及“互联网+税务”、大数据的概念,凸显了“互联网+”在税收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从发展背景、税收关联、技术应用层面认识互联网与税收发展的内在联系。新公共管理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流程再造理论构成了本文的理论基础,阐述了基础理论观点对于研究内容的指导运用,并系统结合研究内容说明了理论之间的相互关联,提出了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为研究分析提供有力的理论架构。其次,本文通过湖北税收实践进行分析,从湖北近年来推进“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的主要工作实践进行阐述,运用理论进行实践成效分析,虽然在税收管理、纳税服务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没有从根本上打破传统的管理和服务的工作格局。因而面对不断变化的“互联网+”经济社会发展现实环境,对比分析了“互联网+”环境与实践现状之间的差异,从组织架构、数据治理、管理服务等方面为切入点,进一步指出湖北“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工作还面临着深刻的挑战。最后,通过运用流程再造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基于税收生产的视角,从体系、技术、流程等要素的角度,分析指出湖北推进“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以深化内外部环境因素的协同发展为指导,进一步探索提升税收核心竞争力的渠道和途径,分别从统筹科学布局、完善征管体系、提升数据治理能力、加大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推进“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的方法路径,为税收科学发展提供了有益探索。
王小丹[6](2019)在《对我国政府网络交易征税问题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交易活动也随之迅速兴起,成为目前我国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种购买方式。据不完全数据统计,2017年全年,阿里巴巴作为全球最大移动经济实体的增长势头持续强劲:中国零售平台全年商品交易额达3.767万亿元人民币,较2016财年破三万亿里程碑继续大增22%。其规模不亚于欧美主要发达国家全年的GDP,此外拥有4.7万名员工的阿里巴巴,2017年收入已突破千亿元,达到1582.73亿元人民币,由此成为人均产能最高的中国互联网公司,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也一度成为“风云人物,”以2554.3亿元的财富登录福布斯中国富豪榜,排名第三位。由此看来,网络交易必将成为我国未来主要的贸易活动,并且有可能取代传统的交易模式。然而,这种发展速度惊人的交易活动也同时给我国政府税制的监管带来了巨大的挑战。本文从政府监管的角度入手,阐述并分析了网络交易中存在的征税问题,通过对税收征管理论、网络交易的现状及政府监管所面临的困难进行分析,充分论证了我国网络交易征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通过分析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网络交易征税的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得出我国政府有必要运用公共权力规范网络交易市场,将网络交易征税问题纳入税法体系,加强税务部门执法的协调与合作,防止税款的严重流失,挽回国家财政收入。本文最后依据以上的理论分析,从政府监管角度对我国网络交易征税提出可行性的建议和对策。
陈晓勇[7](2019)在《跨境出口电商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及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表明在当前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之下,坚持走创新发展之路,形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企业持续创新体系,提出跨境出口电商企业的创新能力评价,以提高跨境出口电商企业的创新能力,完成新时期我国跨境出口电商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的目标和任务。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关于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创新能力及其评价的现状分析,发现企业创新能力在跨境电商企业发展中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基于已有的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研究基础,结合跨境出口电商自身的特点和企业实地考察,从创新投入、创新实施、创新现实、管理制度四大方面分析影响企业创新能力的要素,对四大准则层再进行细化分析和研究,从而建立财力投入、人力投入、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市场营销能力、产品创收、管理创新、制度创新这个8个评价指标,利用层次分析和模糊综合评价方法,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方法,构建跨境出口电商企业持续创新能力评价模型,并应用于某企业评测该企业的创新能力强度,对跨境出口电商企业进行创新能力评价与分析。
蔡永明[8](2018)在《电子商务与全球价值链嵌入研究》文中指出21世纪以来,全球生产分工发生了重大变化,各个国家共同参与到产品生产的不同环节,生产链条得到了大幅度的延伸,中间品贸易成为当前贸易的主要形式。伴随着中间品在生产链条上的移动,产品价值在不同国家发生改变,不论是在扮演“世界工厂”角色的中国,还是主导设计以及研发的西方发达国家,每一次中间品的跨境流动都伴随着产品价值的增值。“集众国之力”完成整个产品生产的模式使得传统测算贸易量的方法显得有些不合时宜。中国虽然是世界上的贸易大国,但其在参与全球生产分工中所获取的增加值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因此在进行贸易分析时,本文采用WWZ方法,对贸易增加值进行分解,使其更加接近“贸易真相”。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趋于成熟,互联网在社会各个领域得到了深入的应用。电子商务这一商业模式应运而生,中国俨然发展成为全球电子商务大国。与此同时,电子商务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国际贸易模式,使得信息流通更加及时快捷,削减了传统贸易的信息、管理和协调等成本,买卖双方可以实现直接对接,削减了国际贸易的中间商环节,大幅降低了传统国际贸易成本。电子商务作为“互联网+外贸”的一种崭新外贸模式,对于促进我国外贸事业持续增长,促进中国企业嵌入全球价值链并实现转型升级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拟在以往文献研究的基础之上,从理论和实证两个角度分析电子商务对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影响,为国家层面、行业层面和企业层面制定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提升全球价值链嵌入提供对策参考。本文通过构建国家层面和企业层面的电子商务发展指标,利用固定效应回归、倾向值匹配法、Heckman两步法等分析电子商务对价值链嵌入的促进作用,并且利用双边双向的网络链接数据和企业是否使用网站和邮箱作为电子商务的替代性指标进行稳健性分析,除此之外,利用工具变量和系统GMM解决存在的内生性问题,实证结果显示电子商务对价值链嵌入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并且对中小规模企业、服务业、民营企业价值链嵌入的促进作用更为显着。在拓展分析中,本文在参考已有文献的基础之上,构建价值链升级的相关指标,研究表明电子商务对企业价值链升级也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引言、文献综述和机制分析、电子商务与全球价值链嵌入发展状况、模型构建以及实证检验等。文章共分为七个部分,各部分的大致内容和结论如下:第一部分为引言部分,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思路、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和机制分析,文献综述分为两个主要部分,分别是电子商务相关文献,价值链嵌入相关文献,并以此分类为基础,从不同的角度和研究方法上进一步对文献进行归纳总结和比较,总结以往学者的研究观点和内容,为后文的研究和分析做理论上的准备。通过借鉴之前学者的研究文献,在此基础上分析得出电子商务影响全球价值链嵌入的机制,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逆向技术溢出效应”通过互联网将技术传输给“接包国”从而促进了该国家的技术升级,促进了全球价值链嵌入;其次,“成本削减效应”即通过降低信息等成本来降低全球价值链嵌入的门槛,促进全球价值链嵌入;最后,“信息聚集—协同效应”即通过关联信息吸收原理将网络外部性进行内部化转化,拓展了信息的积聚和市场的扩大,促进了不同经济体嵌入全球价值链。第三部分为电子商务发展和价值链嵌入的现状分析。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首先分析我国当前电子商务发展状况,并且与OECD发达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状况进行对比分析;其次分析我国当前全球价值链嵌入度,并且与OECD发达国家全球价值链嵌入度进行对比分析;最后根据电子商务与全球价值链嵌入之间的数据进行统计性描述,说明电子商务与全球价值链嵌入之间的相关性。第四部分为计量模型、指标选取和数据处理。本章通过构建电子商务对价值链嵌入影响的计量模型;对价值链嵌入的行业层面指标、价值链嵌入的企业层面指标、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同时对国家层面、行业层面、企业层面的控制变量等相关指标的构建进行了详细说明。除此之外,对于所有变量的数据来源进行了列举说明。第五部分为在行业层面电子商务对价值链嵌入的实证分析。通过参照王直(2015)相关文献的方法,对价值链嵌入指标进行度量,利用E-Marketer网站数据构建核心解释变量电子商务发展指标,将OECD主要国家行业层面的价值链数据和电子商务数据进行合并,通过构建计量模型,利用固定效应回归、两阶段最小二乘回归等方法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通过双边双向的网络连接数据作为电子商务的替代性指标,进行稳健性检验和拓展性分析。最后得出在行业层面电子商务发展显着促进了全球价值链嵌入,并且在解决内生性等问题后依然稳健。第六部分为在企业层面电子商务对价值链嵌入的实证分析。通过将工业企业数据库和海关数据库进行合并,在此基础之上,参照张杰(2013)、刘斌(2015)相关文献构建企业层面价值链嵌入的相关指标。核心解释变量企业层面的电子商务数据参照阿里研究院《2013年中国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并在此基础上利用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关于企业是否具有网址和邮箱作为替代性指标,构建计量模型,利用倾向值匹配法、Heckman两步法、系统GMM方法等解决内生性问题,所有回归结果均显示电子商务发展显着促进了企业价值链嵌入,尤其是中小规模企业,并且对相关机制进行了检验。第七部分为对策建议。首先,对实证结果进行归纳总结,得出本文的观点,其次,结合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规模、不同所有制性质企业等相关实证结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国家层面、行业层面和企业层面的对策建议。本文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选题视角的创新。本文通过“成本削减效应”、“逆向技术溢出效应”和“信息集聚-协同效应”三个视角研究电子商务发展对价值链嵌入的影响,这是本文的核心之处也是本文的创新之处。从行业层面和企业层面两个角度研究电子商务对价值链嵌入的影响,并且分析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所有制类型和不同企业规模下电子商务对价值链嵌入的影响。根据实证分析结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建议,为我国线下企业“线上化”提供指导;通过分析电子商务发展对价值链前向关联和后向关联的影响,以此评估当前我国企业融入全球价值链的最优路径。第二,研究方法的创新。本文采用目前学术前沿的测算价值链的方法即行业层面的KWW方法和企业层面的Upward等方法,从行业和企业两个视角更为精细地度量我国在全球价值链的嵌入程度和分工地位。充分考虑变量内生性问题,对Upward等方法做进一步改进,以此为基础,深入分析电子商务对我国企业价值链升级的影响,同时结合我国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的电子商务企业对全球价值链嵌入的不同影响,为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竞争力提升提供经验参考。第三,数据使用的创新。国家层面的电子商务数据本文利用E-Marketer发布的主要OECD国家电子商务零售额占全球电子商务零售额的比例作为主要电子商务发展指数;利用阿里研究院发布的《2013年中国城市电子商务发展指数报告》中的各省市电子商务发展指数作为企业层面的核心解释变量。同时,借鉴Chung(2011)文献的办法,将双边双向互联网数据作为电子商务的代理变量,这与以往的大部分研究使用单边单向的互联网数据不同。使用双边双向的网络链接数据与价值链嵌入度更加匹配,因为单边单向的互联网数据没有体现两个国家之间的互联网链接差别,而使用双边双向的互联网链接数据能更加准确、精细地测度出两国之间基于互联网技术的电子商务发展差别与价值链嵌入度不同之间的相关性。
张译心[9](2017)在《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探究》文中研究指明电子税务的概念可以理解为是使用电子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完成传统的税务和服务管理功能,让纳税人可以享受更方便,快捷,安全的电子税收体系。或者说,电子税务是把网络技术与税收征管有机结合,目的是完善纳税手段,提升征税效率与服务质量。伴随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税务部门正面临管理理念和工作模式的更新,电子税务在应用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本文依托公共管理的相关理论知识,以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系统应用现状为切入点,通过进一步研究,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在借鉴国内外税收发展经验与教训的基础上,就如何促进电子税务系统应用提出了一些具体、个性化的措施和对策,为推进电子税务系统在葫芦岛市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本文共分5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论文选题的背景、目的及意义,文献综述,包括国内外电子税务应用相关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课题的创新点。指出电子税务在我国税务系统所起的重要作用,提醒相关工作人员要加强相关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纳税人。也将国内外电子税务的发展水平呈现在读者面前,以便对电子税务发展水平有一个全面清晰的了解。同时,本文提出了本课题的研究方法。第二部分简述了电子税务的概念、主要特性、使用情况、电子税务应用的原则以及电子税务应用的意义。第三部分介绍了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情况、问题及其成因。首先介绍了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绩效评价,包括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基本条件、电子税务应用的现状及重要举措。其次指出了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存在的诸如信息公开程度有限、信息更新滞后、电子税务系统问题、纳税人信息不准确、税务信息的安全性存在隐患以及服务体系缺陷等与当前的电子税务应用不相适应等电子税务应用方面的问题;最后指出了电子税务应用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第四部分提出了完善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的对策。首先提出了改进电子税务应用的思路,然后,指出了改进电子税务应用的对策,最后,提出了电子税务应用保障体系。第五部分对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进行了总结。
李斌[10](2016)在《互联网环境下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的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数字化产品主要是指数据、软件、视听产品、电子图书等可数字化并通过互联网传输的产品或服务。传统上,这类产品具有有形的物质载体,被归类在货物范畴,应征收关税。但是,在互联网环境下,由于跨境数字化产品通过网络进行电子传输,海关难以对其进行海关估价和征税。1996年,WTO新加坡部长级会议首次提及相关议题,但由于数字化产品的特殊性质引发对此类产品归类问题的意见分歧,即归类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抑或是知识产权贸易。这一问题进而导致其适用贸易规则的争议,即适用WTO货物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总协定,还是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关于这类产品的海关估价问题,由于《WTO海关估价协议》要求被估价的产品必须是有形的,因而也难以解决。加上各国从自身利益出发,难以达成共识,在WTO框架下相关议题长期滞后,1998年WTO日内瓦部长级会议通过的电子传输免税备忘录的法律地位一直处于不确定状态,数字化产品免征关税的现状维持至今。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在全球范围的拓展对世界经济秩序的影响,引起国际社会的重视,如许多国家自由贸易协定、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都有与电子商务和数字化产品贸易相关的条款,G20/OECD推动的BEPS行动也将应对数字经济的挑战列入行动计划。各国也在调整本国税制以适应这一趋势。在这一背景下,更突显解决互联网环境下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数字化产品贸易不断扩大,由此带来的关税损失也越来越大。在各国力攀全球IT价值链高端的大趋势下,电子商务的数字化产品的关税及消费税征收问题拉开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信息技术领域竞争的序幕。同时,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加快供给侧改革的背景下,研究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问题具有重大意义。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WTO框架下处理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问题的历史背景、现状和争议焦点问题;WTO框架下现行海关规则对解决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问题的难点——对此类产品归类问题的意见分歧;《WTO海关估价协议》对解决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问题的法律局限性;主要国家和地区对数字化产品征税情况分析以及国际社会数字化产品相关议题其他改革;我国针对跨境数字化产品征税的必要性;最后就本文研究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贡献是在WTO框架下分析了互联网环境下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问题的核心,即数字化产品的分类问题和此类产品海关估价征税的法律依据,并给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二、网络税收——新兴古典产权理论分析视角(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网络税收——新兴古典产权理论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2)财政激励政策对用友网络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2.1 现实意义 |
1.2.2 理论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税收优惠对企业创新绩效影响的研究 |
1.3.2 政府补助对企业创新绩效影响的研究 |
1.3.3 税收优惠与政府补助对创新绩效的影响对比研究 |
1.3.4 研究评述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4.3 研究方法 |
1.5 本文的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财政激励政策 |
2.1.2 创新绩效 |
2.2 理论基础 |
2.2.1 外部性理论 |
2.2.2 政府干预理论 |
2.2.3 技术创新理论 |
第3章 用友网络政策优惠与创新绩效概况 |
3.1 公司概况 |
3.1.1 公司简介 |
3.1.2 用友网络基本财务状况 |
3.2 用友网络获得的财政激励政策概况 |
3.2.1 用友网络获得的政府补助概况 |
3.2.2 用友网络获得的税收优惠概况 |
3.3 用友网络的创新绩效概况 |
3.3.1 用友网络创新投入概况 |
3.3.2 用友网络创新产出概况 |
第4章 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对用友网络创新绩效的影响分析 |
4.1 政府补助对用友网络创新绩效的影响分析 |
4.1.1 用友网络所获政府补助的强度分析 |
4.1.2 政府补助对用友网络创新投入的影响分析 |
4.1.3 政府补助对用友网络创新产出的影响分析 |
4.2 税收优惠对用友网络创新绩效的影响分析 |
4.2.1 用友网络所获税收优惠的强度分析 |
4.2.2 税收优惠对用友网络创新投入的影响分析 |
4.2.3 税收优惠对用友网络创新产出的影响分析 |
4.3 基于熵值法的财政激励政策对用友网络创新绩效影响的综合评价 |
4.3.1 熵值法下创新绩效评价体系构建 |
4.3.2 熵值法下用友网络的创新绩效评价 |
第5章 改善政府补助与税收优惠激励效应的相关建议 |
5.1 政府层面 |
5.1.1 政府补助方面 |
5.1.2 税收优惠方面 |
5.2 企业层面 |
5.2.1 加大科研队伍,保障科研人员权益 |
5.2.2 建立完善的评估体系 |
5.2.3 提高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研究 ——基于1994-2019年政策的文本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网络空间治理政策及相关概念界定 |
1.3.1 网络空间 |
1.3.2 网络空间治理 |
1.3.3 网络空间治理政策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及评论 |
1.4.1 国外研究现状 |
1.4.2 国内研究现状 |
1.5 论文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 |
1.5.1 主要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5.3 技术路线 |
1.6 本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文本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公共政策系统理论 |
2.2 政策工具理论 |
第3章 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文本编码分类和统计分析 |
3.1 政策文本的样本选择 |
3.2 政策文本的研究类目及其编码 |
3.3 政策文本统计分析 |
3.3.1 政策文本的数量发展 |
3.3.2 政策文本的文种类型分布 |
3.3.3 政策文本的制定主体构成及发文数量分析 |
3.3.4 政策主题的分布情况 |
3.3.5 政策工具选用情况分布 |
3.3.6 政策主题与政策主要制定主体的交互分析 |
3.3.7 政策文本特别说明与政策制定主体的交互分析 |
3.3.8 政策制定主体与政策工具的交互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历史演变 |
4.1 以规制网络接入为核心的起步探索阶段(1994-1999) |
4.2 以规范网络应用为重点的发展酝酿阶段(2000-2009) |
4.3 以引导产业融合为特征的转型升级阶段(2010-2015) |
4.4 以保障网络安全为宗旨的稳步提升阶段(2016-至今)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存在的问题 |
5.1 政策效力位阶普遍较低 |
5.2 政策主体权力交叉与缺位 |
5.3 政策内容普适性不强 |
5.4 政策体系系统性不足 |
5.5 政策工具结构性失衡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的改进建议 |
6.1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为基石,提升政策效力 |
6.2 以机构精简整合为衔接,加强政策主体沟通协调 |
6.3 以多方协同发力为助推,打造政策内容高质量 |
6.4 以问题意识为导向,强化政策系统性与前瞻性 |
6.5 以政策工具结构优化为支撑,优化政策协调性 |
6.6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互联网+”背景下优化纳税服务研究 ——以NJ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互联网+”影响纳税服务的理论分析 |
第一节 “互联网+”的内涵及特征 |
一、“互联网+”的内涵 |
二、“互联网+”的特征 |
第二节 纳税服务的概念及内容 |
一、纳税服务的内涵 |
二、纳税服务的主要内容 |
第三节 “互联网+”背景下纳税服务的理论依据 |
一、新公共管理理论 |
二、税收遵从理论 |
三、业务流程再造理论 |
第四节 “互联网+”背景下纳税服务的机遇与挑战 |
一、“互联网+”给纳税服务带来的机遇 |
二、“互联网+”给纳税服务带来的挑战 |
第二章 “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纳税服务现状与问题分析 |
第一节 “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纳税服务现状 |
一、税前服务情况 |
二、税中服务情况 |
三、税后服务情况 |
第二节 “互联网+”背景下我国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
一、税收辅导落后于纳税人需求 |
二、办税平台建设存在隐患 |
三、信用协同管理作用发挥乏力 |
第三章 “互联网+”背景下NJ市纳税服务现状分析 |
第一节 “互联网+”背景下NJ市纳税服务现状 |
一、税前纳税服务情况 |
二、税中纳税服务情况 |
三、税后纳税服务情况 |
第二节 “互联网+”背景下NJ市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
一、税前纳税服务—咨询辅导供给滞后于“互联网+” |
二、税中纳税服务—网上办税服务建设存在漏洞 |
三、税后纳税服务—“互联网+”信用协同管理环节薄弱 |
第三节 NJ市“互联网+”纳税服务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税务人员“互联网+”技术应用技能欠缺 |
二、专门性税收法制不健全 |
三、涉税共享协同机制缺位 |
第四章 “互联网+”背景下国外纳税服务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外纳税服务经验介绍 |
一、美国模式设置高效“互联网+”税务辅导体系 |
二、澳大利亚模式重视打造快捷安全的网上办税平台 |
三、日本模式建立全面“互联网+”纳税信用管理体系 |
四、新加坡模式实行信息化推动型纳税服务 |
第二节 国外纳税服务经验启示 |
一、遵守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纳税服务 |
二、改进服务方式,加强税前个性化辅导 |
三、深化“互联网+”应用,加强税中服务平台建设 |
四、重视纳税信用建设,加强税后协同管理 |
第五章 依托“互联网+”优化纳税服务的建议 |
第一节 以优化税前纳税服务为前提,提高税法透明度 |
一、着眼纳税人需求,提升咨询辅导针对性 |
二、丰富宣传方式,积累纳税知识储备 |
三、以纳税人为中心,推动个性化服务 |
第二节 以优化税中纳税服务为突破口,提高办税便利度 |
一、完善网上办税平台,打造指尖便捷办税 |
二、优化现行服务流程,提升实体办税质效 |
第三节 以优化税后纳税服务为关键,提高税收遵从度 |
一、评定纳税信用等级,健全信用协同管理机制 |
二、深化社会协作,构建社会综合治税网络 |
第四节 助力纳税服务优化的配套措施 |
一、结合互联网发展,完善纳税服务法律体系 |
二、建立培育机制,加强复合式人才队伍建设 |
三、完善软硬件设备,强化基础性服务保障 |
参考文献 |
(5)湖北推进“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状况述评 |
1.2.1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2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 概念界定、理论基础及分析框架 |
2.1 概念界定 |
2.1.1 “互联网+”概念 |
2.1.2 “互联网+税务”的概念 |
2.1.3 大数据 |
2.2 理论基础 |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2 流程再造理论 |
2.2.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3 理论分析框架 |
3 湖北推进“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状况审视 |
3.1 湖北推进“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实践 |
3.1.1 互联网+纳税服务 |
3.1.2 互联网+便民办税 |
3.1.3 互联网+信息共享 |
3.1.4 互联网+风险应对 |
3.2 主要成效 |
3.2.1 纳税服务效能得到优化 |
3.2.2 税收管理质效明显提升 |
3.2.3 税收运转平稳有效 |
3.3 湖北推进“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面临的挑战 |
3.3.1 税收管理模式面临转型挑战 |
3.3.2 提供了税收深化改革的新思路 |
3.3.3 对优化纳税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 |
3.3.4 对组织架构产生了巨大影响 |
3.3.5 对数据治理提出了全面要求 |
4 湖北推进“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4.1 湖北推进“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存在的问题 |
4.1.1 税收征管覆盖难以全面到位 |
4.1.2 征管流程和结构有待优化 |
4.1.3 信息技术支撑有待加强 |
4.1.4 难以满足多元化纳税服务需求 |
4.2 当前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4.2.1 税收管理与服务思维缺乏创新 |
4.2.2 缺乏统筹科学的顶层设计 |
4.2.3 配套体系不健全 |
4.2.4 税收法律不完善 |
4.2.5 人力资源结构不合理 |
5 湖北推进“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的政策建议 |
5.1 统筹“互联网+”税收科学布局 |
5.1.1 加强“互联网+”税收顶层设计 |
5.1.2 构建“互联网+”配套法律体系 |
5.1.3 深化“互联网+”税收治理格局 |
5.2 完善“互联网+”税收征管体系 |
5.2.1 统筹优化征管组织架构 |
5.2.2 优化“互联网+”税收征管流程 |
5.2.3 健全“互联网+”税收协作机制 |
5.3 提升“互联网+”税收服务效能 |
5.3.1 创新打造高效的服务流程 |
5.3.2 畅通便捷多元的服务渠道 |
5.3.3 深化全方位服务技术应用 |
5.4 提升数据治理能力 |
5.4.1 加强数据技术支撑 |
5.4.2 优化数据治理架构 |
5.4.3 强化数据分析与管理应用 |
5.5 大力培养新型税收人才 |
5.5.1 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5.5.2 创新人才培训和考核工作 |
5.5.3 健全科学的资源配置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6)对我国政府网络交易征税问题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框架及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2章 网络交易的含义及政府征税的理论依据 |
2.1 网络交易的含义 |
2.1.1 网络交易的基本理解 |
2.1.2 网络交易的基本特点 |
2.2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2.1 税收公平理论 |
2.2.2 公共治理理论 |
2.2.3 政府监管理论 |
2.3 我国政府对网络交易征税的必要性 |
2.3.1 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
2.3.2 维护税收公平原则 |
2.3.3 规范网络交易秩序 |
2.3.4 完善我国税法体系 |
第3章 我国网络交易征税存在的现实问题 |
3.1 征管操作存在难度 |
3.1.1 无税收征管配套软件 |
3.1.2 资源共享存在一定漏洞 |
3.2 政府监管存在难度 |
3.2.1 政府无法进行“源泉控税” |
3.2.2 政府无法实现“以票控税” |
3.3 政府监管无法律可依托 |
3.3.1 税制要素模糊不清 |
3.3.2 难以确定税收管辖权 |
第4章 国外网络征税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
4.1 美国网络征税的经验 |
4.2 欧盟网络征税的经验 |
4.3 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网络征税的经验 |
4.4 世界贸易组织(WTO)网络征税的经验 |
4.5 对我国的启示 |
第5章 完善我国政府对网络交易征税的对策 |
5.1 网络交易征税的前期准备 |
5.1.1 研发适合网络交易的税收软件 |
5.1.2 实现多部门资源实时共享 |
5.2 提高政府监管的可操作性 |
5.2.1 政府从第三方支付体系进行“源泉控税” |
5.2.2 完善网络交易专门发票 |
5.3 从法律角度完善我国网络交易税收体制 |
5.3.1 完善网络交易的登记、申报制度 |
5.3.2 确定网络交易的税收管辖权 |
5.3.3 建立新税目及税率、确定起征点 |
5.4 其他方面可以规范网络交易征税的措施 |
5.4.1 给予适当的税收优惠并加强国际合作 |
5.4.2 加强税务部门信息化建设 |
5.4.3 提高国民整体纳税意识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 |
后记 |
(7)跨境出口电商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及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跨境出口电商企业的硏究 |
1.2.2 企业创新能力及评价的硏究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2章 相关理论 |
2.1 跨境电子商务 |
2.1.1 跨境电子商务的内涵 |
2.1.2 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类型及特点 |
2.1.3 传统企业与跨境出口电商企业的区别 |
2.2 企业创新能力 |
2.2.1 企业创新能力的内容 |
2.2.2 企业创新能力的类型 |
2.3 模糊综合评价 |
本章小结 |
第3章 跨境出口电商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模型的构建 |
3.1 影响创新能力的要素分析 |
3.1.1 理论分析 |
3.1.2 实地考察 |
3.2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3.2.1 科学性原则 |
3.2.2 系统性原则 |
3.2.3 客观性原则 |
3.2.4 可操作性原则 |
3.2.5 定性与定量原则 |
3.3 指标体系构建 |
3.4 指标体系权重的确定 |
3.5 创新能力模糊综合评价模型 |
本章小结 |
第4章 实证分析 |
4.1 企业介绍 |
4.2 建立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层次结构 |
4.3 评价过程及结果分析 |
4.3.1 指标体系的权重计算 |
4.3.2 模糊综合评价过程及结果 |
本章小结 |
第5章 提升跨境出口电商企业创新能力的建议 |
5.1 政府创新政策建议 |
5.1.1 营造良好创新政策环境 |
5.1.2 重点支持科技计划项目 |
5.1.3 加大创新基地建设力度 |
5.1.4 集聚和培养创新型人才 |
5.2 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议 |
5.2.1 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
5.2.2 人才管理机制创新 |
5.2.3 开拓多元化创新型产品 |
5.2.4 加大跨境出口电商投入 |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展望 |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8)电子商务与全球价值链嵌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的界定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和机制分析 |
第一节 电子商务相关文献 |
第二节 全球价值链嵌入相关文献 |
第三节 电子商务对全球价值链嵌入的影响机制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电子商务与全球价值链嵌入发展状况 |
第一节 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
第二节 全球价值链嵌入发展状况 |
第三节 电子商务与全球价值链嵌入相关性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计量模型、指标选取和数据处理 |
第一节 计量模型的构建 |
第二节 指标选取和数据处理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电子商务发展对价值链嵌入影响..基于行业层面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基础回归 |
第二节 稳健性检验 |
第三节 拓展性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电子商务发展对价值链嵌入影响..基于企业层面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基础回归 |
第二节 稳健性检验 |
第三节 机制检验 |
第四节 拓展性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对策建议 |
第一节 本文的主要结论 |
第二节 对策建议 |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9)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探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研究目的及意义 |
(一) 论文选题背景 |
(二) 研究目的 |
(三) 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外电子税务应用相关研究 |
(二) 国内电子税务应用相关研究 |
(三) 简要评述 |
三、研究方法 |
(一) 文献研究法 |
(二) 实证分析法 |
(三) 比较分析法 |
四、创新点 |
第二章 电子税务与电子税务应用概述 |
一、电子税务 |
(一) 电子税务的定义 |
(二) 电子税务的特点 |
二、电子税务的应用 |
(一) 电子税务的应用 |
(二) 电子税务执行原则 |
(三) 电子税务应用的意义 |
第三章 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情况、问题及其成因 |
一、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情况 |
(一) 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基础 |
(二) 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初具规模 |
(三) 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重要举措 |
二、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存在的问题 |
(一) 网站内容不便于使用 |
(二) 电子税务系统存在问题 |
(三) 基础信息不准确 |
(四) 电子税务应用存在安全问题 |
(五) 服务体系有缺陷 |
三、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 |
(一) 缺乏关于电子税务的知识 |
(二) 计算机专业人才缺乏,制约持续发展 |
(三) 税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
(四) 数据缺乏共享 |
(五) 缺乏信息安全教育 |
第四章 改进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的对策 |
一、改进电子税务应用的思路 |
(一) 确立纳服意识 |
(二) 电子税务人力资源培养 |
(三) 树立战略与战术目标 |
(四) 保证的机制 |
二、拓宽电子税务服务纳税人渠道 |
(一) 为纳税人提供更相关信息 |
(二) 依靠技术手段,完善电子税务系统 |
(三) 提高信息准确率 |
(四) 重视信息安全,确保系统正常 |
(五) 利用新技术,弥补服务体系缺陷 |
三、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保障体系 |
(一) 领导重视与分工明确 |
(二) 改进考核办法 |
(三) 加强维护能力 |
(四) 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
(五) 以纳税服务为核心 |
(六) 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
第五章 结论 |
一、上下联动模式 |
二、加强纳税服务 |
三、提升征管效率与效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互联网环境下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的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主题 |
1.2 研究背景 |
1.3 研究意义和创新之处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思路与内容安排 |
第2章 研究背景——数字经济 |
2.1 数字经济的内涵 |
2.2 数字经济的类型 |
2.3 数字经济的特征 |
2.4 世界范围内数字经济发展现状 |
第3章 电子商务对WTO法律规则的挑战和本课题研究的重点 |
3.1 电子商务对WTO法律规则的挑战 |
3.1.1 市场准入问题 |
3.1.2 信息技术产品问题 |
3.1.3《服务贸易总协定》框架下的贸易自由化问题 |
3.1.4 贸易便利化问题 |
3.1.5 电子商务和政府采购的问题 |
3.1.6 知识产权问题 |
3.1.7 WTO框架下的规制问题 |
3.2 本课题研究的重点——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问题 |
3.3 现有研究 |
3.3.1 对WTO框架下电子商务议题的研究现状 |
3.3.2 对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问题的研究现状 |
3.3.3 现有文献的不足之处 |
第4章 WTO框架下处理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问题的历史背景和现状 |
4.1 历史背景——1998 年WTO关于此类产品“暂免”关税的决议 |
4.1.1 WTO《基础电信协议》 |
4.1.2 WTO新加坡部长级会议与《信息技术协议》(ITA) |
4.1.3 WTO日内瓦部长级会议与WTO《电子传输关税豁免备忘录 》 |
4.2 现状——此类产品处于事实上的免征关税状态 |
4.2.1 WTO西雅图部长会议及相关工作 |
4.2.2 WTO多哈部长会议及相关工作 |
4.2.3 WTO多哈部长会议、香港部长会议及现状 |
4.3 争议焦点问题——是否应对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的问题 |
4.3.1 美国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 |
4.3.2 欧盟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 |
4.3.3 发展中国家对这一问题的态度 |
第5章 WTO框架下现行海关规则对解决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问题的难点——对此类产品归类问题的意见分歧 |
5.1 WTO框架下现行国际贸易规则体系 |
5.1.1 WTO组织的宗旨、目标和基本原则 |
5.1.2 WTO组织的法律与组织结构 |
5.1.3《关贸总协定》(GATT)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区别 |
5.2 数字化产品分类问题 |
5.2.1 货物和服务的归类问题 |
5.2.2 GATS下模式的选择问题 |
5.2.3 GATS下具体承诺的适用问题 |
5.3 国际社会关于数字化产品分类问题上的主要观点 |
5.3.1 根据GATT,归类为货物贸易 |
5.3.2 根据GATS,归类为服务贸易 |
5.3.3 根据TRIPS,归类为知识产权 |
5.4 归类问题意见分歧的实质 |
5.4.1 美国 |
5.4.2 欧盟 |
5.4.3 发展中国家 |
5.5 数字化产品贸易分类混合属性 |
第6章 《WTO海关估价协议》对解决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问题的法律局限性 |
6.1 《WTO海关估价协议》有关规定及其由来 |
6.1.1 海关估价制度的演变与《WTO海关估价协议》 |
6.2 《WTO海关估价协议》有关规定的局限性——“货物”必须具有“有形”特征 |
6.2.1 数字化产品贸易对《WTO海关估价协议》的影响 |
6.2.2 海关估价委员会《关于软件海关估价的决定》及其局限性 |
6.3 WTO主要成员对此问题的不同观点 |
6.4 突破《WTO海关估价协议》的法律局限性 |
6.5 对跨境数字化产品征税的法律依据 |
6.5.1 WTO框架下对关税与非关税措施的规定 |
6.5.2 WTO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待遇 |
6.5.3 WTO法规判断两种产品相似性的依据 |
6.5.4 技术中立原则是WTO框架下处理数字化产品问题的关键原则 |
6.5.5 数字化产品的应税性质 |
第7章 主要国家和地区对数字化产品征税情况分析 |
7.1 美国 |
7.1.1 联邦层面与电子商务征税相关的法律文件 |
7.1.2“商事条款”和州面层面对数字化产品征税的态度 |
7.1.3 美国近年来针对互联网税收的系列法案 |
7.1.4 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矛盾性 |
7.2 欧盟 |
7.2.1 欧盟增值税制简介 |
7.2.2 数字经济对增值税体系的冲击及欧盟的应对 |
7.2.3 欧盟增值税2015年新规 |
7.3 其他国家和地区 |
7.3.1 澳大利亚 |
7.3.2 加拿大 |
7.3.3 日本 |
7.3.4 印度 |
7.3.5 新加坡 |
7.4 不同做法原因分析——各国首先考虑自己的利益 |
第8章 国际社会数字化产品相关议题其他改革 |
8.1 双边贸易协定 |
8.1.1 美国双边贸易协定中的电子商务条款 |
8.1.2 美国双边自由贸易协议在电子商务条款上的内容与特点 |
8.1.3 美国双边贸易协定中的电子商务条款的评价 |
8.1.4 中韩双边贸易协定中的电子商务相关内容 |
8.2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 |
8.2.1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由来 |
8.2.2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条款 |
8.2.3 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电子商务条款的评价 |
8.3 OECD渥太华电子商务会议及其后续工作 |
8.3.1 渥太华电子商务会议 |
8.3.2 渥太华电子商务会议后续工作 |
8.4 OECD“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 |
8.4.1 BEPS行动的背景 |
8.4.2 BEPS行动与数字经济 |
8.5 对解决WTO框架下数字化产品问题的影响 |
8.5.1 对WTO框架的冲击 |
8.5.2 对WTO框架下解决跨境数字化产品问题的启示 |
第9章 我国针对跨境数字化产品征税的必要性 |
9.1 防止经济效率损失和财政收入流失 |
9.1.1 数字化产品免税可能造成的经济效率损失 |
9.1.2 财政收入的视角下数字化产品征税的必要性 |
9.2 全球价值链布局的需要 |
9.2.1 全球价值链的概念 |
9.2.2 IT全球价值链布局与中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 |
9.2.3 发展中国家数字化产品产业的全球价值链中的位置 |
9.3 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改革的要求 |
第10章 关于我国海关如何解决跨境数字化产品估价征税问题的政策建议 |
10.1 积极参与数字化产品议题改革 |
10.1.1 解决数字化产品关税问题的根本途径——现行WTO规则的重构 |
10.2 改革海关关税征管体系,适应数字化产品关税工作的要求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四、网络税收——新兴古典产权理论分析视角(论文参考文献)
- [1]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中避税行为的规范研究 ——基于政府治理视角[D]. 孙颖. 南昌大学, 2021
- [2]财政激励政策对用友网络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D]. 初晓蕾. 重庆工商大学, 2021(09)
- [3]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政策研究 ——基于1994-2019年政策的文本分析[D]. 张竹荞. 湖北工业大学, 2020(04)
- [4]“互联网+”背景下优化纳税服务研究 ——以NJ市为例[D]. 疏旸.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9)
- [5]湖北推进“互联网+”税收管理与服务实践研究[D]. 桂卓.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1)
- [6]对我国政府网络交易征税问题的研究[D]. 王小丹. 吉林财经大学, 2019(03)
- [7]跨境出口电商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及实证分析[D]. 陈晓勇. 黑龙江大学, 2019(03)
- [8]电子商务与全球价值链嵌入研究[D]. 蔡永明. 中央财经大学, 2018(09)
- [9]葫芦岛市地税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电子税务应用探究[D]. 张译心. 东北大学, 2017(02)
- [10]互联网环境下跨境数字化产品海关估价征税的问题研究[D]. 李斌.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