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诺捐款不兑现的法律争议(论文文献综述)
李政刚[1](2020)在《论物权众筹的债权属性》文中研究说明"物权众筹"与"债权众筹""股权众筹"等虽然都是借助于互联网平台来募集资金,但以物权众筹名义募集而来的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实物资产,其收益来源不再是债权众筹的利息和股权众筹的股份,而是运作实物资产所产生的经营收入分红,其认筹人不再是单纯的投资者,而是类似于"按份共有"的合伙所有人。由于其周期短、收益高、风险小、门槛低,近年来在"众筹"行业中强势崛起,受到广大投资者追捧。由于对物权众筹到底是物权还是债权的法律属性未能廓清,导致大量P2P等融资平台以"物权众筹"之名,搞非法募资和金融诈骗,产生平台跑路、资金兑付难等问题,严重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由此,厘清其法律属性,明确其监管机构,对其进行规范和整治势在必行。
高婧楠[2](2019)在《具体行政承诺的法律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现代行政观念的转变,政府的职能已从最初的管制发展到现如今的服务,我国也矢志不渝的将打造服务型政府作为目标。从2004年2月,温家宝总理首次提出了“服务型政府”到十九大报告中“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行政承诺无疑适应了服务政府的要求,其具有保障公民参与、改善服务质量、提高行政效率、塑造良好政府的优点。我国现代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承诺来源于山东省烟台市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但近年来,行政承诺的应用领域不断扩展、内容逐渐丰富、形式也逐步规范化,即使在公权力性质比较强的税务部门和公安部门也纷纷实行行政承诺。行政承诺在行政实践中的重要性日渐突出,但在理论上,学者们对于行政承诺的研究才崭露头角。目前还停留在基础概念的分析和厘清方面,对于行政承诺的性质、效力以及如何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司法救济层面上还存在较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探讨。在实践中,司法机关对于行政承诺的性质、效力界定不清,往往容易将行政承诺与行政合同、民事合同以及民事承诺等相混淆,导致行政相对人及利害关系人的司法保障存在缺陷。理论上而言,行政承诺可以进一步具体划分为具体行政承诺和抽象行政承诺。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承诺行为针对的主体是特定的抑或是不特定但结果归属于特定的相对人,即一种为“直接型”的具体行政承诺,一种为“转化型”的具体行政承诺。抽象行政承诺仅限于行政承诺作出时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其结果并未具体归属于特定相对人,属于法律规范,可以反复适用。文章主要围绕具体行政承诺展开研究。首先界定具体行政承诺的概念,它是行政主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达特定目的而通过意思表示对特定或不特定人作出的在满足某一事实状态或一定条件情况下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行政手段。后揭示具体行政承诺具有主体特定性、公益性、授益性、自我设定义务单方性、方式非强制性、表现形式多样性六大特征。而后理清具体行政承诺的类型范围,并与民事承诺、行政合同、行政奖励进行区分,严格划定行政承诺的界限。并在性质辨析处得出具体行政承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定位,更加深化对具体行政承诺内涵的理解。其次探讨具体行政承诺的成立条件、生效与失效、效力内涵及内容、合法与违法、无效、撤销、变更等内容,为具体行政承诺的司法救济提供理论支撑。具体行政承诺是具体行政行为,它的成立条件应满足具体行政行为的四要素:行政权能的存在、行政权的实际运用、法律效果的存在、表示行为的存在。具体行政承诺的成立表明该承诺行为的事实存在,而生效是成立的延续,当无无效的客观情形存在时,生效后的具体行政承诺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及执行力等效力内容。具体行政承诺合法需要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具体行政承诺违法会导致无效具体行政承诺和具体行政承诺需被撤销的可能。此部分主要对具体行政承诺无效情形及法律责任进行明晰,对具体行政承诺撤销的情形和判断方法进行阐述,并对具体行政承诺变更情形加以确定,从而达到准确界定具体行政承诺效力形态的目的。最后,主要从诉讼请求、审查原则、审查事项、裁判类型等四个方面对具体行政承诺设计出司法审查的准则,确保行政相对人能够获得相应的司法救济,保障其合法权益。行政承诺与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强制性行政行为不同,它符合现代公共行政范式的理念。对于具体行政承诺的研究有助于丰富行政主体的行政管理模式,推进法治国家、政府与社会的一体化建设进程。
钟易扬[3](2017)在《单方允诺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单方允诺是民法中债之发生的原因之一,英美法系对价理论和允诺禁反言原则下的允诺合同和无偿性允诺、大陆法系中德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法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均肯定了单方允诺之债。在我国,现行有关单方允诺的立法付之阙如,而学界观点纷纭繁杂,莫衷一是,且司法实践频现同案异判。因此,本文将单方允诺制度作为研究对象,旨在理清相关理论纷争,完善我国的债法体系,改善司法现状。文章总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单方允诺的基本理论,包括单方允诺的内涵和外延;第二部分是对单方允诺进行规范上的分析,包括英美法中单诺合同和无偿性允诺的具体规定、大陆法系比较完备的《德国民法典》和《意大利民法典》具体条款的分析以及对现行我国现行法中单方允诺规定欠缺的列举;第三部分是对单方允诺进行实证分析,阐述目前司法现状中主要存在单方允诺法律性质界定不清和损害赔偿范围不够完善的问题;第四部分欲构筑比较完善的单方允诺制度,在债法分则的“债之发生原因”一章应增设具体条款,应包括明确其法律地位、定义、单方允诺的具体类型、成立规则、赔偿范围和竞合问题。
李贵梅[4](2017)在《缅甸克伦族分离运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缅甸独立之初,缅共、克伦民族联盟率先掀起与政府的权力大战,从此,缅甸陷入长达60多年的内战。本文试图通过梳理缅甸克伦民族分离运动产生、发展及转向的历程,揭示克伦民族联盟对缅甸少数民族分离运动的主导作用,以及国际因素对克伦族分离运动兴衰的影响。第一章论述了克伦民族分离运动的历史根源。缅族王朝时期,缅族统治者对缅甸主要的民族孟族、掸族和克伦族实行差异性政策,使克伦族和缅族日渐疏离。第二章剖析了英殖民时期克伦民族分离运动的萌芽。缅族王朝时期,受尽压迫的克伦族渴望摆脱缅族统治,在英国军队入侵缅甸时全力相助,并参与镇压缅甸各族的反英起义,逐渐走上与缅族分离的道路。第三章通过日据时期英国、日本、缅甸独立军和克伦族反叛武装四种力量之间的博弈解析缅克冲突的深化。缅甸独立军在日军怂恿下对伊洛瓦底三角洲、萨尔温江地区的克伦族进行报复,为建国初期克伦族分离运动的兴起埋下伏笔。第四章叙述了缅甸独立之初,克伦民族联盟助推内战的爆发。1945年英国重占缅甸,克伦族与缅族的历史积怨在英殖民时期的深化和日据时期的激化,使他们对重回缅族统治怀有深刻的恐惧,决意建立英联邦内独立的克伦国,由于英国的忽视、缅甸政府的轻视和克伦反政府组织的坚持最终引发大规模内战。第五章阐述了 1949年克伦民族联盟与缅甸政府武力对抗失利之后的分裂重组。战争失败后,克伦民族联盟进行了两次重大政治改革。第一次是受缅共影响成立克伦民族联合党,积极与各反政府武装结成反政府联盟。第二次是克伦民族联盟原总司令波妙解散克伦民族联合党,实施克伦民族联盟的去马列主义化,实行亲西方路线,充当泰国政府的边境反共武装部队,得到泰国政府的暗中支持。这段时期内克伦民族联盟内部发生了两次重大分裂,第一次是以苏汉特达美为首的高都丽革命委员会投向奈温政府的怀抱。第二次是波妙与克伦民族联合党左派曼巴赞进行分裂斗争,最终波妙夺取领导权。这一时期,属于其与政府对抗历程中的高潮时期。第六章论述了克伦民族分离运动的转向。20世纪60年代末期政府军发起"四切"运动,使克伦民族联盟失去基地、资金、情报和士兵来源。处于颓势的克伦民族联盟又面临四分五裂的局面,于是决定将与政府暴力对抗转变为积极寻求与政府进行政治和谈。克伦民族联盟内部的非武装成员通过各种途径,利用国家赋予的政治空间保护本民族的历史传统文化,最大限度地争取本民族的利益,创建自治空间,力促克伦民族联盟与政府进行政治和谈,双方最终于2012年签订了停火协议。2015年10月,包括克伦民族联盟的8支民族武装与政府签订全国停火协议。第七章分析了克伦民族分离运动的特征、影响和缅甸的未来发展。克伦民族分离运动不同时期的诉求存在差异,其诉求的变化与缅甸社会发展和克伦民族自身的实力息息相关。60多年以来,克伦民族联盟一直充当少数民族分离运动的主导力量,克伦民族分离运动在国际因素的影响下起起落落。克伦民族分离运动为主的长期内战对缅甸社会局势造成负面影响。21世纪彬龙会议给缅甸民族和解与发展带来希望。但新一代政府领导人只有努力克服1947年彬龙协议之弊端,凝聚各民族精英的智慧和力量,方能顺利推进缅甸和平进程,早日实现民族和解的美好愿望。
刘杰[5](2015)在《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文中认为公债作为一种新的财政收入形式为中国近代政府所长期使用。晚清政府以“息借商款”形式为财政筹募资金开创了中国近代政府发行公债的滥觞。此后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更是多次以公债作为调节财政收支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近代政府公债的运行离不开金融市场的支撑。由于近代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完善,特别是完备的金融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迟滞,政府大多数时候摒弃“公募法”,采取间接募集法由金融机构特别是华资银行业来负责公债的发行、承募及偿还。以近代金融史长时段演变轨迹来管窥近代公债的发行历程,银行业与公债演进构成了复杂多样的关系。近代政府公债无论是对于政府财政本身功能的拓展还是对银行的经营与制度变迁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关注的是“公债”本身所呈现的问题,“就债论债”居多且多以政府层面和财政角度出发去阐释,对于“公债与金融”这一主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因此,本文更加关注于近代公债“观念”——“行为实践”——“制度变迁”的演进轨迹,力图通过“经营公债”的视角窥视近代银行业在公债发行、整理、政策调整之中的具体行为以及引起的制度变迁。具体则是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分析,从银行业视角,来进一步观察公债政策乃至制度的建立与调适的过程。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角度继而审视近代银政关系以及近代国家信用构建的历史镜像。从“公债”知识传播与观念源流来看,现代意义上的公债及其制度内涵自清末西学传播热潮之中传入中国。“公债”知识经历了古今词义转换与中外对接历史过程。公债知识在中国的引介、传播对晚清政商界人士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近代公债与金融演变轨迹上看,外债与外资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均早于内债与华资银行。在这一独特背景下,清末政府举借外债进一步刺激了外资银行在华的发展。随着晚清政府公债的实践与新式华资银行的成立,早期华资银行正式启动了对政府公债的经营。近代华资银行业经营公债的具体实践受到了国家公债政策、银政制度安排以及近代证券交易市场发展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随着国家公债制度以及金融环境的改善,华资银行业在民国时期政府公债承销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债对银行业的影响可以从其对银行业的发展作用角度进行考察。实证分析证明公债对近代银行业资力以及盈利有着直接的影响,但对银行数量的变动并不构成直接影响。在具体经营过程之中,华资银行在政治、市场与行业利益之上与政府展开了复合型博弈。同时经营公债对其本身业务制度形成起到了促进作用。与近代商业性质银行相对应的是,近代中央银行的建立、发展与政府公债亦存在密切的关联。公债成为了国家创立中央银行重要的原始资本来源。中央银行亦获得政府授权经理公债、公开买卖公债以及参与对公债的保管等具体事务。受限于近代中国特殊的金融发展环境,从效应上看,近代中央银行以公债调控金融市场的具体实效较为有限。公债风险是近代华资银行经营公债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重要问题。计量实证进一步表明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面临着市场与政治的双重风险。银行业对公债经营的风险应对主要是从投资的选择以及内控制度的构建着手。为合理规避公债风险,银行业在调整自身经营、对政府债务政策发声、谋求信用保障之余,其自身亦进行了多层组织搭建与制度设计。近代华资银行业在经营公债之中还积极参与了政府三次公债整理。其中银行公会是公债整理的重要力量,银行公会积极协助银行业与政府进行交涉、同时联络商人团体共同参与公债整理并谋划公债基金的稳固,在公债整理之中发挥着联动作用。从制度变迁角度看,近代华资银行在经营公债过程中直接促进了近代公债法制建设以及国家公债基金制度的建立与演进。银行与政府协商博弈建立了新的公债管理组织,在制度创新上集中体现在银政“债权共同体”的构建。从债权信用角度上看,银行经营公债与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存在紧密关系,对推进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的构建起到了一定作用。中国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自始终在于对信用秩序的追求。而在其具体经营公债过程之中推进了中国近代国家信用的构建与金融制度的变迁。
于洪波[6](2015)在《新媒体对政府诚信建设的影响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府诚信建设是整个社会诚信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决定政府形象和政府公信力的重要因素,在它的引领和示范下,社会才能和谐稳步的发展。但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至今,新媒体在中国迅速发展,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新媒体不再仅是传播信息的工具,还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新媒体即时性、开放性、超时空性的特点使得各级政府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弊端被迅速地放大,如果政府没有迅速做出有效反应,就会出现管理真空和混乱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政府诚信危机,对政府的公信力产生巨大影响。特别是近年来,通过新媒体曝光的一些官员贪污腐败、言行不一、暗箱操作的现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级政府的诚信体系建设,使政府的诚信形象受损。如何科学合理地解决这一问题,是政府诚信建设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从我国政府当前的诚信现状出发,紧紧围绕着如何利用新媒体加强政府诚信建设这个中心。在唯物辩证法指导下,以新媒体对政府诚信体系建设带来的影响为切入点,分析新媒体对政府诚信建设的积极影响和消极作用,思考其发生的背后诱因,提出利用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新媒体平台作为重建和完善我国政府诚信的对策和途径。本文研究表明新媒体有利于明确政府诚信在整个社会信用中的核心作用,有利于整个社会都来重视政府诚信,真正树立起政府为人民服务的行政宗旨。此外,新媒体可以进一步促进政府规范行为,树立我国政府诚实守信的形象,有利于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开展。
张文雅[7](2014)在《当代我国网络的文化交往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网络文化是我国文化的新兴组成部分,以其开放性、实时交互性和受众主导性等独特优势迅猛地传播和发展起来,作用对象越来越多。因此网络的文化交往应该得到大力关注和研究,而这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应有之义。从到目前所查阅到的相关资料显示,目前国内以“网络的文化交往”为题的研究尚无。虽然有了相关或相近的研究成果,但是直接针对网络的文化交往的研究尚处于孕育之中,更谈不上系统的研究。本文将结合本学科特点从马克思主义文化交往理论的角度进行探讨,旨在厘清网络的文化交往的本质与结构、基本原则与价值等问题,从而为我国网络的文化交往实践服务。本文研究的目的是在挖掘马克思主义文化交往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网络的文化交往相关基本内容的探索,认识到我国网络的文化交往的现状、困境和原因,最终为实现我国网络的文化交往和谐发展贡献一份力量。本论文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分析和论述:绪论介绍选题缘由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第一章厘定交往、文化、文化交往、网络文化、网络交往、网络的文化交往的核心概念,把这些概念的本质提炼出来,从总体上把握其意义。梳理相关理论的界定,从相关研究中把网络的文化交往与相关学科的理论作比较分析,主要目的是从网络文化与现实文化、网络交往与文化交往、网络文化的交往与网络的文化交往等的交叉比较中明晰网络的文化交往的研究范式。探索网络的文化交往问题的理论来源和现实基础,通过马克思主义文化交往理论的引领勾画出网络的文化交往的现实基础,从当代社会现实中追溯网络的文化交往的时代背景及现实意义。第二章在马克思主义文化交往理论的基础上对网络的文化交往的本质、特性、结构、类型、功能进行理论组织与建构。第三章从我国现实国情出发,探究当代我国网络的文化交往的现状和困境,并试图找出困境产生的原因。第四章探索网络的文化交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从网络个体和网络社会两个方面详细分析网络的文化交往的价值及其实现。第五章探讨实现我国网络的文化交往和谐发展的路径。从网络文化价值观念、网络主体和网络文化管理制度中寻找新的方法与途径。本研究采用文献研究、跨学科研究、分析归纳与多维系统的研究方法。一是文献研究法,通过对国内外经典着作文献进行查阅、分析、整理,从而梳理和归纳出网络的文化交往的基本内容。二是跨学科研究法,采用宏观和多元的视角对网络的文化交往进行了跨学科的学理性研究。论文中涉及了文化学、社会学、传播学、心理学等各个学科的相关知识和交叉知识。三是分析归纳法,在占有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对材料进行归纳总结和提炼综合,对问题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从而得出正确的结论。四是多维系统法,对问题的思考尽可能从多个维度全面系统地审视,既分析整体,又分析其要素;既要多个角度,又要注意角度之间的关联。具体说来,本研究的创新点有:一是概念创新,指出“网络的文化交往”的概念。突破传统视域,紧密结合当今实际,把“文化交往”的概念从日常生活话语中提炼出来,放在网络空间中作立体观察。二是理论创新。一方面,总结归纳前人研究,提炼整理出马克思主义文化交往理论、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交往理论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文化交往理论。另一方面,以该理论为指导,对以往的研究成果作一个集中的梳理,以一种更为明晰的方式和逻辑将网络的文化交往的核心概念与基本框架展示出来,并对其理论视阈作进一步的拓展和呈现。三是实践创新。针对我国网络的文化交往出现的现状和困境进行分析,突出时代性与针对性,探索困境产生的原因,并在网络的文化交往的基本原则与价值的基础上提出实现我国网络的文化交往和谐发展的路径。我们要在网络的文化交往中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文化阵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做出一份贡献。
王瑞庆[8](2012)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征地制度及运行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征地制度的三大要件是:公共利益目的、公正的执行程序、合理的地价补偿。本文以这三个要件的形成和实践为线索进行分析中国征地制度及运行情况。近代中国的征地制度是在欧洲、日本等国家的征地制度和土地改革潮流下,由中国社会改革家和学者共同推引和借鉴形成的,其形成目的主要是完成中国的土地改革和满足公共建设用地。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国家的征地制度基本形成,并在城市现代化建设和以土地制度转型为基础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作为世界潮流一部分的中国自然也选择了此项制度。这个选择过程既是中国自身发展的逻辑,也是为政者有意识选择的结果,并对南京国民政府的土地改革产生重要影响。本文力图从当时世界土地制度变革的大背景出发,通过分析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与征地制度的关系,各界对孙中山平均地权理论的认识,探讨征地制度的形成特点,并进一步分析征地制度运行的社会环境。征地制度是政府为实现土地制度转型、经济现代化建设、法制现代化转型选择的一种方式。因此,在征地制度设计中,这三个方面又是相互融合的,现代化法制体系的构建是土地制度转型和经济现代化建设的变现形式和执行方法。实现“平均地权”和“耕者有其田”是南京国民政府解决土地问题的奋斗目标。按照孙中山设计的实现“平均地权”路径,南京国民政府在民法物权法中确定了土地产权私有的原则,并在土地法规和土地政策中形成了征地制度。但实际上,征地法规的出台,最先解决的是城市土地问题,而在解决农村土地问题上却鲜有使用。征地制度的执行虽然在当时交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因其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即便是在征收土地非常多的城市,其所发挥的作用也是有限的。近代中国现代化转型的主要取向就是制度化,即通过法治化和规范化的过程使中国传统的制度与世界发展潮流接轨,但并不是每一项制度的形成都能达到预期的目的。为了使土地改革顺利进行,国民政府组织了强大的专业智囊团,为其提供理论和实践研究。然而这一学术团队的分歧和争论却成为土地改革实施的障碍。从征地制度的形成过程来看,征地制度中无论是对私权利还是对公权力的规定都比较完备,但再关照征地制度的运行,几乎是与其法律规定脱节,不仅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进行到底,而且还在征地过程中侵害民众利益。其中既有国民政府缺乏强大的财政实力支持征地制度的运行,也与南京国民政府在政治制度构建时中央政府对地方控制力不足有密切关系。本文虽然研究征地制度,但是却将其放置于南京国民政府整个社会、政治、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希望厘清征地制度运行及产生的效应,弄清制约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为今天的征地制度改革提供一些借鉴经验。
杨毅炯[9](2011)在《辩诉交易及其中国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辩诉交易是指控方因举证困难或者举证不充分,致使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认定被告人犯罪,为了节省司法资源并避免被告人被法庭宣判无罪,控方以降低指控强度来换取被告人的有罪答辩。辩诉交易产生于19世纪的美国,具有效率、正义、谦抑、民主四大价值。为了保证辩诉交易的良性运行,以美国为代表的实行辩诉交易的国家普遍确立起辩诉交易的四大原则,即被告人自愿、各主体参与、程序保障和法院形式审查原则。辩诉交易是一种效率优先兼顾公正的制度,对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有着借鉴意义。我国具有引进辩诉交易的必要性,表现在:辩诉交易能提高诉讼效率并减少积案;减少刑讯逼供并真正鼓励被告人认罪;可以弥补简易程序的不足;有利于被害人利益的保护。同时,我国也具有引进辩诉交易的可行性,表现在:实用主义在中国的不断深入奠定了思想基础;契约文化在中国的持续发展奠定了文化基础;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的引入奠定了制度基础;刑事和解的司法实践奠定了实践基础;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了社会基础。中国式辩诉交易并不完全等同于美国的辩诉交易,必须确立起被告人自愿明知、被害人同意、有限适度、法院审查和交易公开的原则。中国式辩诉交易制度的具体设计,应在交易的主体、范围、内容、程序、效力方面立足本土文化,借鉴域外经验,以确保辩诉交易在我国司法实践中能够良性运行。同时,我国还应该做好辩诉交易相关的配套制度改革,如建立庭前控辩双方证据展示制度、完善律师辩护制度、确立被告人沉默权制度、扩大检察官起诉裁量权和完善检察官量刑建议权。
李锦峰[10](2011)在《国民党治下的国家与工人阶级,1924-1949》文中研究说明国民党治下的国家与工人阶级关系,其背后的决定力量是集团化国家的政治权力。这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讨论,一个是国民党治下的国家的本质;另一个是作为暗线的政治权力,如何将国家和工人阶级串联在一起。要完成上述两个方面的讨论,并将二者统一起来,就必须将之放在国民党政府、资本和劳动的三角结构中。本文所讲的国民党治下的国家,即国民党政府。它是以官僚资本为特征的,少数人的、集团化的政府。国民党及其政府,既不代表工人,也不代表资本家,甚至不代表全体官吏,而只代表少数人的利益。所谓的“四大家族”仅仅是个符号而已,它实际指的是这个“只代表少数人之利益”的国家集团。“官僚资本”一词,正是因为揭示了这一本质,虽然在本文中主要指国家资本,但是却不好用“国家资本”来替换它,对国民党政府来说,统治集团自身的官僚资本和之外的私人资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天地。官僚资本当中的劳资争议是受到严格控制的,任何的罢工、怠工都是对抗国家、对抗社会的行为。并且,即便在官僚资本中,国家也很少成为工人运动的对象,它较多表现为工人和工厂管理者之间的冲突和纠纷。由于私人资本、工人都是统治集团之外的群体,所以他们之间的冲突、纠纷并不影响集团本身的利益。在形式上,国家可以获得较大的活动空间,它可以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居间调停,也可以暗中支持某一方,打击另一方。在事实上,以国家面貌出现的官僚资本具有对私人资本的扩张性。它可以化解和吸收私人资本,将之转化为官僚资本,这是国民党政府的一个总体趋向;它之所以没有去化解和吸收另一些私人资本,只是它自身还没有能力把握这些私人资本,让其自行经营更有效率而已。国家的政治权力是上述关系背后看不见的手,正是政治权力支配着资本——官僚资本或私人资本——来剥削工人的劳动。只不过,前者更加直接和明显,而后者则是通过私人资本这个中介来完成的,更加的隐蔽。官僚资本之所以能够通过私人资本剥削劳动,是因为当时并不存在完整意义上的私人资本,这给政治权力留下了很大的自由。也就是说,政治权力只要需要,就可以随时直接支配私人资本。除了直接支配之外,一系列的税收等手段也是官僚资本通过私人资本剥削劳动的方式。所以说,国民党治下的国家与工人阶级关系是权力关系,国家是以集团化的官僚资本为特征的,官僚资本以国家的名义,通过政治权力以直接或间接的手段,对劳动进行剥夺。官僚资本在劳资之间表现出来的态度,无论是支持劳资合作,还是支持阶级斗争,都只是表面现象,其实质是利用政治权力支配资本为统治集团服务。
二、许诺捐款不兑现的法律争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许诺捐款不兑现的法律争议(论文提纲范文)
(1)论物权众筹的债权属性(论文提纲范文)
一、物权众筹的基本概念及其运作逻辑 |
(一)基本概念 |
(二)运作流程 |
二、物权众筹的兴起原因、行业特点及其存在价值 |
(一)兴起原因 |
(二)行业特点 |
(三)存在价值 |
三、物权众筹行业乱象及其背后的原因分析 |
(一)行业乱象 |
(二)原因分析 |
四、物权众筹行为的法律属性确认 |
(一)确定物权众筹法律属性的重要性 |
(二)物权众筹与其他类型众筹的同质性 |
(三)将物权众筹认定为债权行为的法律依据 |
1. 定性为物权的理论及实践基础不足 |
2. 定性为债权符合其发展形态及操作模式 |
五、结语 |
(2)具体行政承诺的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的实践背景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及结构安排 |
一、具体行政承诺的内涵解析 |
(一)具体行政承诺的概念 |
(二)具体行政承诺的特征 |
(三)具体行政承诺的类型 |
(四)与相关概念的区分 |
(五)具体行政承诺性质的争议 |
二、具体行政承诺的效力内容和效力形态 |
(一)具体行政承诺的成立条件 |
(二)具体行政承诺的生效与失效 |
(三)具体行政承诺的效力内涵及内容 |
(四)具体行政承诺的合法与违法 |
(五)无效的具体行政承诺 |
(六)具体行政承诺的撤销 |
(七)具体行政承诺的变更 |
三、具体行政承诺的司法救济 |
(一)诉讼请求 |
(二)审查原则 |
(三)审查事项 |
(四)裁判类型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3)单方允诺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单方允诺的界定 |
第一节 单方允诺的内涵 |
第二节 单方允诺的外延 |
第三节 单方允诺与相近概念辨析 |
小结 |
第二章 比较法视野下单方允诺规范分析 |
第一节 大陆法系的规范与分析 |
第二节 英美法系的规范与分析 |
第三节 我国的现行规范与分析 |
小结 |
第三章 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单方允诺法律性质认定不清 |
第二节 单方允诺损害赔偿制度缺失 |
小结 |
第四章 单方允诺制度的立法建议 |
第一节 单方允诺债法分则独立成章 |
第二节 类型化规定单方允诺 |
第三节 明确单方允诺的成立规则 |
第四节 设置单方允诺损害赔偿范围 |
第五节 明确单方允诺责任竞合处理规则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4)缅甸克伦族分离运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s |
绪论 |
一 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现状综述 |
三 本文的研究目标、方法和内容 |
四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缅族王朝治理与克伦族分离主义(1824年以前) |
第一节 克伦族概况 |
一 缅甸克伦族的族源 |
二 克伦族的分类、语言及分布 |
三 克伦族的人口和宗教信仰 |
第二节 缅王治理与克伦族 |
一 逐渐壮大的缅族 |
二 缅王的国家治理 |
三 缅王治理下的克伦族 |
四 缅族王朝的民族治理评析 |
第二章 英殖民与克伦族分离主义的萌芽(1824-1941) |
第一节 英殖民战争与缅克冲突 |
一 英国侵缅战争 |
二 英缅战争期间的缅克冲突 |
第二节 英殖民治理与克伦分离主义的萌芽 |
一 克伦分离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 |
二 英国"分而治之"政策与克伦族分离主义 |
第三节 基督教传播与克伦族分离主义 |
一 基督教在缅甸的传播 |
二 基督教与克伦族的发展 |
第三章 日本侵略与克伦分离主义的发展(1942-1945) |
第一节 日据时期缅、克两族冲突的历史背景 |
第二节 缅克冲突及解决 |
一 缅克冲突 |
二 昂山等领导对缅克冲突的处置 |
第三节 缅克冲突深化的因子分析 |
一 缅克冲突的远因 |
二 缅克冲突中的日本因素及分析 |
三 缅甸独立军与缅克冲突 |
四 克伦族精英与缅克冲突 |
第四章 克伦族分离运动的高潮时期(1945-1953) |
第一节 1945-1953年克伦族与政府的冲突 |
一 克伦族的独立建邦要求与赴伦敦请愿 |
二 克伦族与《彬龙协议》 |
三 缅甸政府滞后的调查 |
四 克伦族内部对制宪会议选举的分歧 |
五 破绽百出的新宪法 |
六 缅克冲突的激化 |
第二节 克伦族与缅甸政府冲突激化原因分析 |
一 英国政府的忽视 |
二 缅族政府的轻视 |
三 克伦族精英的坚持 |
第三节 围绕"克伦族分离"问题各方的态度及应对 |
一 战后英国政府对"克伦族分离"态度的转变 |
二 缅甸政府领导昂山、吴努阻止"克伦族分离"的努力及失误 |
三 克伦族与缅甸联邦"和平分离"的努力 |
第五章 克伦族分离运动局势的改变(1953-1988) |
第一节 缅甸政府与克伦民族联盟的博弈 |
一 克伦民族联盟的分离主张与分离行径 |
二 缅甸政府对克伦族反政府力量的"削弱" |
三 缅甸政府对克伦民族联盟的"招安" |
四 缅甸政府对克伦民族联盟的"打击" |
第二节 克伦民族联盟与其他反政府组织 |
一 克伦民族联盟与缅甸共产党 |
二 克伦民族联盟与民主民族联盟的建立 |
三 民族民主联合阵线的建立 |
四 克伦民族联盟与议会民主党的民族联合解放阵线 |
五 克伦民族联盟与民族民主阵线 |
六 波妙领导的缅甸民主同盟 |
第三节 国际因素对克伦民族联盟分离运动的影响 |
一 国民党残部与克伦民族联盟的结盟及未兑现的"诺言" |
二 波妙的"转向"与泰国政府对克伦民族联盟的利用 |
第六章 克伦民族分离运动的转向(1988年后) |
第一节 1988年后的克伦民族分离运动 |
一 民主克伦佛教军与克伦民族联盟的分裂 |
二 克伦族难民与克伦族内部的分裂 |
第二节 克伦民族联盟应对策略的转向 |
一 1988年后克伦民族联盟与政府的政治和谈博弈 |
二 双方口头停火协议的达成 |
三 克伦民族联盟与政府停火协议的签订 |
第三节 克伦民族联盟转向的原因分析 |
一 波妙的觉悟 |
二 导致克伦民族联盟放弃与政府武装对抗的国内外因素 |
三 "黑区"和"褐区"克伦族的厌战 |
四 克伦族反叛精英的出走 |
五 反对武装叛乱的克伦族年轻一代 |
六 克伦族内部合作派的崛起 |
第七章 克伦民族分离运动与缅甸的未来 |
第一节 克伦民族分离运动的特征 |
一 克伦民族分离运动不同时期的诉求 |
二 克伦民族联盟一直充当少数民族分离运动的主导者 |
三 国际因素是克伦民族分离运动兴衰的主要助推力量 |
第二节 克伦民族分离运动的影响及缅甸的未来 |
一 长期内战对缅甸社会局势造成的负面影响 |
二 21世纪彬龙会议与缅甸的未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5)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评述 |
三、本文思路、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
第一章 近代公债知识的引介、传播与华资银行早期公债经营 |
一、“公债”新知的引介与传播 |
(一) 近代以前“公债”涵义及其存在形态 |
(二) 清末西学中“公债”概念的输入与对接 |
二、清末民国政商界对公债与金融关系的认知与实践 |
(一) 早期洋务派倡导“国际金融市场举债观” |
(二) 盛宣怀等谋划建立国内公债经理机构 |
(三) 民国时期新式银行家公债经营理念 |
三、晚清国内公债的肇始与华资银行早期公债经营 |
(一) 晚清政府外债与外资银行业在华的发展 |
(二) 清末民初华资银行的建立与公债经营的初步展开 |
第二章 近代银行业经营政府公债的实践 |
一、近代银行经营政府公债的环境 |
(一) 国家公债制度安排以及政策环境 |
(二) 近代公债市场的发展及交易网络的构建 |
二、民国前期政府公债发行及银行业承购(1912-1937) |
(一) 北京政府公债发行与银行业承购 |
(二) 南京国民政府公债发行与银行业承购 |
三、近代华资银行业经营公债对国家财政、金融的影响 |
(一) 扩大了国家财政募债方式及其募债范围 |
(二) 促进近代国家财政信用的构建与演进 |
(三) 推进华商证券市场发展及其制度演进 |
第三章 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的效应与业务制度的扩展 |
一、近代政府公债与银行业发展效应的计量实证分析 |
(一) 近代华资银行业数量与资力概况 |
(二) 基于公债与银行关系的回归分析及历史解释 |
二、政治、市场与行业利益复合型博弈: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的效应分析 |
(一) 丰富银行业务范围与扩大获利渠道 |
(二) 行业利益与政治的互动与博弈:以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公债运行为中心 |
三、经营公债与近代银行业务制度的扩展 |
(一) 公债与近代银行发钞、领券制度 |
(二) 公债与近代商业银行抵押放款制度 |
(三) 公债与近代商业银行储蓄、公债贴现制度 |
第四章 近代中央银行与政府公债经营及其影响 |
一、近代中央银行的建立与政府公债的关系 |
二、近代中央银行与政府公债的经营 |
(一) 中央银行获得授权经理政府公债 |
(二) 中央银行参与买卖政府公债 |
(三) 中央银行参与公债的保管、调换以及还本付息 |
三、近代中央银行经营公债的影响分析 |
第五章 近代银行业对公债风险的规避与内控制度初步构建 |
一、近代银行业对经营公债风险的认识 |
(一) 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风险的计量分析 |
(二) 对公债风险认识与研究的不断深入 |
二、近代银行业对经营公债风险的规避 |
(一) 调整投资方向,分散公债风险 |
(二) 反对借新债还旧债,协商公债承销 |
(三) 谋求政府信用承诺与保证,筹划公债基金的建立及稳固 |
三、多层组织网络的搭建与风险控制制度设计 |
(一) 银行同业协同经营公债,组织规避风险的联合 |
(二) 搭建银政共管公债基金管理制度 |
第六章 近代银行业与政府公债整理及制度演进 |
一、近代政府三次公债整理与银行业的互动 |
(一) 近代华资银行业与北京政府公债整理 |
(二) 银行业与南京国民政府两次公债整理 |
二、近代银行业同业组织与政府公债整理:以上海银行公会为中心 |
(一) 积极谋划、参与三次公债整理 |
(二) 多方谋求整理公债基金稳固 |
(三) 搭建各界与行业公债整理互信渠道 |
三、经营公债与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制度的演进 |
(一) 银行业与近代政府公债法制建设 |
(二) 银行业与近代政府公债基金管理制度的演进 |
(三) 近代国家与民间债权共同体的构建 |
结语 |
一、近代政府公债与银行业变迁的历史性审视 |
二、国家信用、债信秩序与制度变迁 |
附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6)新媒体对政府诚信建设的影响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意义 |
1.2.2 研究方法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论文主要内容及创新点 |
1.4.1 主要内容 |
1.4.2 创新点 |
第2章 新媒体和政府诚信建设的相关理论 |
2.1 新媒体的形成和发展 |
2.1.1 新媒体的内涵 |
2.1.2 新媒体的特点 |
2.1.3 新媒体的发展趋势 |
2.2 政府诚信的内涵及必要性 |
2.2.1 诚信的概述 |
2.2.2 政府诚信的内涵 |
2.2.3 政府诚信的基本要求 |
2.2.4 政府诚信的必要性 |
2.3 相关理论 |
2.3.1 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关系 |
2.3.2 新媒体与政府诚信建设的内在联系 |
2.3.3 新媒体区别于传统媒体对政府诚信建设的影响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政府诚信建设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
3.1 当前我国政府诚信缺失的现状分析 |
3.1.1 政府信息不公开 |
3.1.2 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 |
3.1.3 个别政府弄虚作假 |
3.1.4 政府官员贪污腐败 |
3.2 我国政府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
3.2.1 政府官员的自利性 |
3.2.2 官本位思想严重 |
3.2.3 法律和制度的不完善 |
3.2.4 缺乏有力的监督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新媒体对我国政府诚信建设的影响 |
4.1 新媒体对我国政府诚信建设的积极影响 |
4.1.1 推动了政府的民主建设 |
4.1.2 强化了舆论民意对政府机关的监督作用 |
4.1.3 实现了反腐与网络互动 |
4.1.4 直接提高了政府机关的运行效率 |
4.2 新媒体对我国政府诚信建设的消极影响 |
4.2.1 网络谣言损害政府的公众形象 |
4.2.2 夸大负面新闻引导不诚信价值观 |
4.2.3 滥用舆论监督妨害司法公正 |
4.2.4 新媒体即时性和政府处理事务周期性矛盾导致政府公信力下降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新媒体时代加强政府诚信建设的原则和对策 |
5.1 新媒体时代实现政府诚信的基本原则 |
5.1.1 依法行政原则 |
5.1.2 统筹规划原则 |
5.1.3 信息公开原则 |
5.1.4 廉洁高效原则 |
5.2 新媒体时代构建政府诚信建设体系的对策 |
5.2.1 发挥新媒体优势,强化公务员的诚信理念 |
5.2.2 运用新媒体平台,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
5.2.3 推进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府信息透明度 |
5.2.4 健全新媒体监督机制 |
5.2.5 建立第三方政府信用评估与惩罚体系 |
5.2.6 加强对新媒体的监督和引导 |
5.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7)当代我国网络的文化交往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的缘由 |
二、选题的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现实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 对网络文化问题的研究 |
(二) 对文化交往问题的研究 |
(三) 对网络的文化交往问题的研究 |
四、研究思路、内容和方法 |
(一) 研究思路 |
(二) 研究内容 |
(三) 研究方法 |
五、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点 |
(一) 研究重点 |
(二) 研究难点 |
(三) 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网络的文化交往的概念 |
一、核心概念厘定 |
(一) 交往 |
(二) 文化交往 |
(三) 网络的文化交往 |
二、网络的文化交往的相关理论 |
(一) 网络文化与文化学意义的文化 |
(二) 网络文化与现实文化 |
(三) 网络交往与文化交往 |
(四) 网络文化的交往与网络的文化交往 |
三、网络的文化交往问题的理论来源 |
(一) 马克思文化交往理论 |
(二) 西方马克思主义文化交往理论 |
(三)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文化交往理论 |
四、网络的文化交往问题的现实基础 |
(一) 文化全球化是网络的文化交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
(二) 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是网络的文化交往产生的催化剂 |
(三) 我国文化软实力相对滞后是网络的文化交往发展的瓶颈 |
(四)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网络的文化交往开展的动力 |
第二章 网络的文化交往的本质与结构 |
一、网络的文化交往的本质 |
(一) 人的精神虚拟存在方式 |
(二) 人的自我认识手段 |
(三) 人的本质彰显途径 |
(四) 人的本质的消解与丧失 |
二、网络的文化交往的二重性 |
(一) 虚拟性与实在性的统一 |
(二) 开放性与封闭性的统一 |
(三) 自由性与规范性的统一 |
(四) 去中心性与中心性的统一 |
三、网络的文化交往的结构 |
(一) 实体结构 |
(二) 意义结构 |
(三) 辩证结构 |
四、网络的文化交往的类型 |
(一) 网络个体之间的文化交往 |
(二) 网络群体之间的文化交往 |
(三) 网络个体与网络群体之间的文化交往 |
五、网络的文化交往的功能 |
(一) 网络文化的传播与创新 |
(二) 海量信息的交流与整合 |
(三) 虚拟情感的沟通与宣泄 |
(四) 自我发展的实现与张扬 |
第三章 当代我国网络的文化交往的现状、困境和原因 |
一、当代我国网络的文化交往的现状 |
(一) 网络的文化交往主体的扩大化 |
(二) 网络的文化交往内容的深入化 |
(三) 网络的文化交往行为的复杂化 |
二、当代我国网络的文化交往的困境 |
(一) 网络的文化交往与现实的文化交往的冲突 |
(二) 网络的文化交往与传统的文化交往的碰撞 |
(三) 中国网络的文化交往与西方网络的文化交往的摩擦 |
三、当代我国网络的文化交往困境的原因 |
(一) 网络自身的弊端 |
(二) 网络主体的失范 |
(三) 网络“把关人”的困境 |
(四) 西方文化强势扩张与我国文化弱势图存的现实 |
第四章 网络的文化交往的基本原则与价值 |
一、网络的文化交往的基本原则 |
(一) 差异与认同的统一 |
(二) 冲突与融合的统一 |
(三) 需求与供给的统一 |
(四) 较量与制衡的统一 |
二、网络的文化交往的价值 |
(一) 网络个体价值 |
(二) 网络社会价值 |
(三) 网络价值实现 |
第五章 实现我国网络的文化交往的和谐发展 |
一、建构网络文化价值观念 |
(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网络话语方式 |
(二) 思想政治教育的文化交往网络化 |
(三) 传递“中国好声音” |
(四) 引导网络俗文化“高端大气上档次” |
二、激发网络主体潜力 |
(一) 网络个体:网络的文化交往和谐的关键 |
(二) 网络群体:网络的文化交往和谐的重中之重 |
三、建立网络文化管理制度 |
(一) 开展网络道德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
(二) 政府依法主导网络文化管理 |
(三) 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多管齐下 |
(四) 技术支撑构筑防洪堤坝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致谢 |
(8)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征地制度及运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征地制度研究的现实意义 |
二、征地制度研究的学术意义 |
三、学术前史回顾与存在问题分析 |
四、研究视角与研究思路 |
五、本文研究的几个相关问题 |
第一章 征地制度的形成背景 |
第一节 中国人眼中的世界征地制度 |
一、中国人对世界征地制度的认识 |
二、中国人对20世纪前后西欧国家土地制度改革与征地制度关系的认识 |
第二节 中国对征地制度的选择 |
一、孙中山的平均地权理论与征地制度 |
二、中国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的论争 |
第二章 征地制度形成的理论依据 |
第一节 晚清时期土地所有权观念的传入 |
一、财产所有权观念的传入 |
二、土地征收法的传入 |
第二节 北京政府时期的征地制度思想 |
一、私权社会化思潮中土地所有权观念 |
二、公法中的土地行政征收思想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征地制度思想 |
一、“平均地权”理论下土地个人所有权的确定 |
二、私权社会化思潮影响下“征地目的”的嬗变 |
第三章 征地制度的形成及发展 |
第一节 物权法中土地所有权的确立和保护 |
一、土地所有权的确立 |
二、土地所有权的社会属性 |
三、所有权与他物权分离 |
四、所有权的法定原则 |
第二节 土地政策中的征地制度设计 |
一、土地征收方式在土地政策中的确立 |
二、土地政策在土地征收法规体系中的规范化 |
第三节 宪法中征地制度的安排 |
一、土地所有权保护和限制的讨论 |
二、宪法中土地政策实施方法的讨论 |
三、宪法中“平均地权”土地政策的存废讨论 |
四、“平均地权”入宪的性质 |
第四章 征地制度的基本内容 |
第一节 征地法中三个概念的厘定 |
一、土地所有者 |
二、土地需用者 |
三、征收机关 |
第二节 征地制度中的土地征收程序 |
一、土地征收的申请和前置程序 |
二、土地征收的核准 |
三、土地征收的执行 |
第三节 征地程序中的民众权利表达 |
一、被征收土地人的知情权 |
二、土地所有者的补偿请求权 |
三、土地征收请求权 |
四、优先承领权 |
五、照价收回权 |
第四节 土地征收的审查机构 |
一、征地审查机构的设置 |
二、土地征收机构的组织结构 |
三、征地机构的任务 |
第五节 征收土地的诉愿权 |
一、征地法规体系中的诉愿规定 |
二、土地诉愿法的运行 |
第五章 征地制度的施行及效果 |
第一节 全国土地征收情况分析 |
一、全国历年土地征收数据分析 |
二、各个省市土地征收面积情况 |
第二节 征地制度在农村土地改革中的施行和效果 |
一、征地制度在扶植自耕农政策中的确立 |
二、扶植自耕农实验中的征地概况 |
二、国民政府通过土地征收制度施行经济政策效果不彰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征地制度在城市现代化建设中的施行和效果 |
一、城市规划与土地征收 |
二、市政建设与土地征收 |
第四节 征地制度在交通建设中的运行及效果 |
一、铁路建设与征地制度 |
二、公路建设与征地制度 |
第六章 征地制度的实施与存在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涨价归公与土地征收地价补偿 |
一、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确立 |
二、“涨价归公”在征地补偿制度中的运行 |
三、“涨价归公”的地价补偿制度运行效果评析 |
第二节 征地拆迁纠纷及各方利益的博弈——以南京市中山路为例 |
一、建设中山路始末 |
二、中山路征地与南京市土地征收法规 |
三、中山路兴筑过程中的征地和拆迁补偿 |
四、中山路征地纠纷中的政府和业主 |
五、中间团体在中山路征地和拆迁纠纷中的作用 |
结语 关于国民政府征地制度的几点思考 |
一、制度制定者与制度变迁 |
二、财政支持与制度运行 |
三、政府执行力与制度实施 |
参考文献 |
(9)辩诉交易及其中国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论文写作思路及研究方法 |
第2章 辩诉交易概述 |
2.1 辩诉交易的概念 |
2.1.1 国内外学者的界定 |
2.1.2 简要评析 |
2.1.3 辩诉交易与相关法律概念的区分 |
2.2 辩诉交易制度的历史发展 |
2.2.1 辩诉交易制度的萌芽与初步形成 |
2.2.2 辩诉交易制度的逐步完善与成熟 |
2.2.3 辩诉交易制度在世界范围内的扩展 |
2.3 辩诉交易的原则 |
2.3.1 被告人自愿原则 |
2.3.2 各主体参与原则 |
2.3.3 程序保障原则 |
2.3.4 法院形式审查原则 |
2.4 辩诉交易的价值 |
2.4.1 辩诉交易的效率价值 |
2.4.2 辩诉交易的正义价值 |
2.4.3 辩诉交易的谦抑价值 |
2.4.4 辩诉交易的民主理念 |
第3章 我国引进辩诉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3.1 我国引进辩诉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
3.1.1 辩诉交易提高诉讼效率并减少积案 |
3.1.2 辩诉交易减少刑讯逼供并真正鼓励被告人认罪 |
3.1.3 辩诉交易可以弥补简易程序的不足 |
3.1.4 辩诉交易有利于被害人利益的保护 |
3.2 我国引进辩诉交易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
3.2.1 实用主义在中国的不断深入奠定了思想基础 |
3.2.2 契约文化在中国的持续发展奠定了文化基础 |
3.2.3 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的引入奠定了制度基础 |
3.2.4 刑事和解的司法实践奠定了实践基础 |
3.2.5 和谐社会的构建奠定了社会基础 |
第4章 中国式辩诉交易制度的具体建构 |
4.1 建立中国式辩诉交易制度应遵循的原则 |
4.1.1 被告人自愿、明知原则 |
4.1.2 被害人同意原则 |
4.1.3 有限适度原则 |
4.1.4 法院审查原则 |
4.1.5 交易公开原则 |
4.2 中国式辩诉交易制度具体设计 |
4.2.1 交易的主体 |
4.2.2 交易的范围 |
4.2.3 交易的内容 |
4.2.4 交易的程序和法院审查 |
4.2.5 交易的效力 |
4.3 辩诉交易配套制度改革 |
4.3.1 建立庭前控辩双方证据展示制度 |
4.3.2 完善律师辩护制度 |
4.3.3 建立被告人沉默权制度 |
4.3.4 扩大检察官起诉裁量权和完善检察官量刑建议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国民党治下的国家与工人阶级,1924-194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部分 导论 |
第一章 前言 |
第一节 本文基本问题 |
第二节 本文基本理论与基本结构 |
第二章 工人阶级和国家问题的研究 |
第一节 国家与工人阶级:从马克思出发 |
第二节 工人阶级:在告别和回归的争论中 |
第三节 国民党治下的国家、工人阶级问题研究 |
第二部分 工人阶级与国家问题的阶级向度 |
第三章 工人阶级的内部构成 |
第一节 传统工人、现代工人与国家工业化道路 |
第二节 工人的区域、行业分布与国家政权 |
第三节 籍贯、技术程度与党派动员 |
小结 |
第四章 工人的阶级意识 |
第一节 街道和生产中的民族主义 |
第二节 工人的政治意识 |
第三节 工人的生活态度及其自觉 |
小结 |
第五章 工人阶级的组织与行动 |
第一节 工会与国民党的组织渗透 |
第二节 行帮、会党与其在国家、工人阶级关系中的作用 |
第三节 工人运动的力量及其对国民党政权的影响 |
小结 |
第三部分 工人阶级与国家问题的国家向度 |
第六章 国家意识形态:从孙中山到蒋介石 |
第一节 三民主义与国家、工人阶级问题 |
第二节 蒋介石对工人阶级的看法与态度 |
第三节 共产主义对三民主义的影响:工人运动的反帝倾向 |
小结 |
第七章 国家的目标:工人阶级和治乱交替中的国民党国家 |
第一节 北伐与工人阶级 |
第二节 十年建设与工人阶级 |
第三节 抗日救亡与工人阶级 |
第四节 "戡乱动员"与工人阶级 |
小结 |
第八章 国民党政府的劳工政策和劳工行政 |
第一节 国民党政府的劳工政策 |
第二节 国民党政府的劳工行政及其组织 |
小结 |
第四部分 结论 |
第九章 历史分析:重述国民党治下的国家与中国工人阶级 |
第一节 国民党政府与资本家 |
第二节 国民党政府与工人阶级 |
小结 |
第十章 理论分析:工业化中国的官僚资本、私人资本与工人阶级 |
第一节 工业化、民生问题与节制资本 |
第二节 国民党政府、资本、与劳动 |
小结 |
参考文献 |
中文着作 |
中文论文 |
民国报纸、期刊 |
英文着作 |
英文论文 |
致谢 |
四、许诺捐款不兑现的法律争议(论文参考文献)
- [1]论物权众筹的债权属性[J]. 李政刚. 重庆社会科学, 2020(03)
- [2]具体行政承诺的法律研究[D]. 高婧楠. 吉林大学, 2019(10)
- [3]单方允诺制度研究[D]. 钟易扬. 广州大学, 2017(02)
- [4]缅甸克伦族分离运动研究[D]. 李贵梅. 华东师范大学, 2017(09)
- [5]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D]. 刘杰. 华中师范大学, 2015(07)
- [6]新媒体对政府诚信建设的影响及对策研究[D]. 于洪波.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15(07)
- [7]当代我国网络的文化交往研究[D]. 张文雅. 广西师范大学, 2014(05)
- [8]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征地制度及运行研究[D]. 王瑞庆. 华中师范大学, 2012(11)
- [9]辩诉交易及其中国化研究[D]. 杨毅炯. 湖南大学, 2011(03)
- [10]国民党治下的国家与工人阶级,1924-1949[D]. 李锦峰. 复旦大学, 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