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论文文献综述)
黄秋硕[1](2020)在《丁韪良汉学研究述论 ——兼论美国早期汉学之嬗变》文中提出丁韪良(W.A.P.Martin)任清政府同文馆总教习和京师大学堂西总教习等职,前后从事职业教育40年,其一生汉学成就突出表现为六个方面。第一,丁韪良在近代西方人文学科方法影响下,重视对儒释道文化的释读,肯定颇多。丁韪良是美国汉学史上真正依据中国典籍并结合考察社会实际而释读儒释道文化的第一人。第二,丁韪良高度评价中华民族“壮丽的文学丰碑”;热衷向西方传递中华文化、中国观念和中国形象,促进了中国文学在美国的传播。在美国早期汉学发展史上,丁韪良称得上是中国文学研究与译介的拓荒者与奠基人。第三,丁韪良热情颂扬与推介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并以明确的近代化理念,在西方汉学史上,第一次梳理从鸦片战争到中华民国诞生之前的中国近代史。丁韪良是这个时期中国历史的亲历者与见证人,因此他的相关记述,具有重要史料价值。第四,丁韪良翻译大量西学论着,侧重于近代化新兴学科与实用知识,大多是对西方科技、法律、经济等领域专着的首次翻译,其对相关理论、概念、名词及内容等方面的汉语表述,对中国近代相关新兴学科之构建,均具有创新与借鉴意义,丁韪良汉译西学论着,同样具有重要汉学意义。第五,丁韪良创办中文期刊《中西闻见录》与《新学月报》,大力传播“实学”,不仅对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产生了积极影响,对推动汉学研究往更高层次发展,也同样发挥了重要作用。第六,丁韪良作为汉学研究机构北京东方学会首任会长,倡导以“自由思辨精神”来研究汉学的一切领域。北京东方学会在拓展汉学研究领域、研究方法、学术创新等方面,取得引人注目的成就,并很大程度上脱离了西方宗教的负面影响。丁韪良也存在种种弱点与不足,这应更多地从他所处时代的历史条件和历史局限性的角度加以说明。在美国早期汉学发展史上,美国汉学的开创、奠基与初步发展,主要是由清代美国来华汉学家们完成的。丁韪良称得上是汉学发展史上一位成绩卓着的巨匠。其在中学西渐与西学东渐双向文化交流中所做出的重要贡献和产生的积极影响,不仅值得充分肯定,至今仍有实际借鉴意义。
赵佳[2](2020)在《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准确把握时代发展脉络,将构建国富民强的国内大局与建设持久和平与共同繁荣的国际大势相结合,不断推动中国共产党和平思想的发展创新。在科学总结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关于“和平统一”、“和平发展”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基础上,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新时代“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与“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历史任务,并作出了具体的工作布局,引领了和平统一、和平发展的未来方向。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包含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与世界和平发展的先进思想,折射出中华民族向往和平统一的美好夙愿,更为全世界爱好和平的人民提供了为之奋斗的理论遵循和实践指南,有利于促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发展完善。深入研究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深刻把握其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有利于不断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本文尝试对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思想进行系统、完整的研究,力争对当前国内外相关课题的研究有所启发。全文共七章,拟从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理论基础与思想资源,特征、定位、目标,原则、内容、战略,成就、经验、挑战,功能、价值、展望等具体方面,对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进行系统的全景式梳理。第一章为绪论。阐述本文研究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思路与方法、研究难点与创新、基本概念界定等内容。第二章展开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理论基础与思想资源,主张其建立于中国共产党在长期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和平思想吸收、对中国传统和平思想继承、对国外现代和平思想借鉴的合力基础上。第三章解读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特征、定位、目标,重点强调其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时代潮流与响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代使命的历史定位,以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中心目标。第四章发掘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原则、内容、战略,阐明其如何通过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等理念推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理论创新,以及如何通过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等举措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平事业进行实践创新。第五章梳理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成就、经验、挑战,以增强对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运行现状与发展环境的直观理解,及对其理论体系和实践经验的宏观审视。第六章探讨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功能、价值、展望,强化理解当前发展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现实基点、历史必然及未来走向,实现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有机统一。第七章为结束语。主要对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这一宏观命题进行回顾、探讨、思考。
王炳军[3](2020)在《明朝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明朝中后期是中国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重要变革期,而隆庆时期是这一变革轨迹上的拐点。这个变革期之前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是以市舶司体制为核心。从唐朝的市舶使到宋元明的市舶司是主导海上贸易的管理机构。这个变革期之后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是以海关体制为核心,主要是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开放海禁、设立四海关开始。作为这个变革拐点的隆庆时期,被关注的往往是“隆庆开禁”,而这个拐点呈现出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是如何演变的,还缺乏对这一过程的充分研究。本文的研究目的有二:一是结合明中后期的社会背景,对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进行描述;二是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是中国法制史上难得的国家制定法与民间习惯法的一次有效结合,这种结合的主体、程序和效果都值得关注。另外,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对当下我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法制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变革是在明朝中后期的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相较明朝前期,明朝中后期海内外政治、社会和经济格局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江南和华南的商业经济迅速发展,为东南海上贸易提供了物质基础。商业性农业得到很大发展,同时和出口商品相关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日益扩大,品种日益增多,产量不断上升。尤其是与丝绸相关的桑麻更是大面积种植。“富者田连阡陌,桑麻万顷。”“民力本射利,计无不悉,尺寸之堤必树之桑。”江南和华南出现大量的商业城镇和商人集团。南京、杭州、苏州、广州都是全国性的大商业城市,震泽、盛泽、王江泾、朱家角、双扬、黎里等镇都是连接各地商业中心的繁忙市镇。葡人东来对南海贸易圈产生了强劲的政治和经济冲击。葡人沿大西洋和印度洋进行征服并建立一系列殖民据点和商站,构建了以印度果阿为中心的海上帝国。1511年,葡人占领满刺加,随后力量向东南亚和东亚渗透。虽然强弩之末的葡人在中国和日本遭到挫败,但其强大的海上力量仍然是一个影响地方政治和经济格局的重要因素。葡人在印度洋沿岸与地方合作的经验被有效地利用到中国。在粤闽浙三地先后遭遇失败后,葡人学会了与中国地方政府合作。从与私人海商合作进行走私,到贿赂地方政府获得贸易许可,最终实现了澳门居留。葡人几乎垄断了中日贸易,而澳门成为葡人国际贸易航线上的重要一环。“长崎——澳门——满刺加”、“澳门——马六甲——果阿——里斯本”国际航线得以实现丝绸为主的中国商品得以世界流通。明朝中后期,尤其是在隆庆时期,明太祖朱元璋和明太宗朱棣缔结的“海禁—朝贡”体系日趋衰落。随着明朝军事力量的衰落和财政危机的加深,“厚往薄来”的朝贡贸易已经无力维持。军事力量的衰落导致海禁法难以有效执行,私人贸易由早期的绅商和散商逐步形成海商集团。而沿海势要巨室也作为“大窝主”介入,为蕃货的销售和中国商品的采购提供便利。海商集团、葡人和日本的海上力量和沿海“大窝主”所形成的海上私人贸易网络引发明政府的警惕,而海禁的严格执行却引发了嘉靖“大倭患”。所谓的嘉靖倭患实质上就是中国海商集团联合其他海上力量和沿海民众展开的海盗活动。“倭乱”消耗了明朝的经济和军事力量,引发朝野的反思和争论。最终形成“于通之之中,寓禁之之法”的共识。这样隆庆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变革就有了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的变革条件。隆庆时期的海上贸易法可分为海禁法、朝贡贸易法、商舶贸易法和海上贸易习惯法。海禁法主要在《大明律》、《问刑条例》等刑事法律中规定。朝贡贸易法则主要在《大明会典》、则例中规定。海上贸易习惯法则是以东南亚为联结的印度洋和东亚为两核心的南海经济贸易圈中长期形成习惯和惯例。朝贡贸易法主要是“广中事例”和“月港体制”中形成的贸易法律制度,这是政府对私人贸易逐步认可的过程中形成和确立的法律制度,实质上也是制定法对习惯法的吸收。海禁法在明初是为防控张士诚和方国珍的余党而颁布,随着明朝统治的稳定,海禁成为维持政治稳定和强化明廷对海上贸易控制的工具。,地方在执行海禁法中出现“片板不许下海”的极端严苛的法律规定,引发海商铤而走险以武力对抗政府的海禁。因海禁影响到生存的沿海居民也纷纷接济或直接参与海上贸易。这样,明初构建的海禁防线被中外海上力量冲溃。明代朝贡贸易法是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奇葩。明之前,朝贡关系与海上贸易是分开的,海上贸易即市舶。明朝将朝贡关系与贸易关系即朝贡贸易。明朝朝贡贸易是“贡舶”,而“市舶”为非法。朝贡贸易在明初的确发挥了重要的政治作用,尤其是永乐时期,对于倭寇的防控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违反经济规律的“厚往薄来”原则使朝贡贸易注定难以长期维持。对于劳民伤财的朝贡贸易,从官员到皇帝都有了清醒的认识,但是基于祖制难违,加上明朝中后期军事和经济的衰落而缺乏维系朝贡体系的手段,也只能勉强维持下去。正德、嘉靖时期,地方财政危机和巨额军饷需求催生了商舶贸易的发展。弘治时期开始的“广中事例”和隆庆时期发展的“月港体制”应运而生。“广中事例”起始于对朝贡贸易贡使附带商品的抽分,随后地方官员将之实施于朝贡国非贡期的贸易和非朝贡国海商的贸易。隆庆时期是“广中事例”法律制度重要发展时期。尽管正德、嘉靖时期朝廷几次允许广州对商舶实施抽分,但又反复被否定。虽然嘉靖后期,葡人得以居留澳门,并形成了“澳门—广州”二元中心贸易模式,但主要是以索萨与汪柏的口头协议为基础,并没有得到朝廷的认可,甚至可以说朝廷对之并不知情。随着隆庆开禁,“广中事例”才得以被朝廷默认,并收取租金。“广中事例”在海上贸易法方面,主要以海道副使、市舶司和香山县官员及地方三司进行管理。在海上交易和税收方面,逐步出现“官牙”、“客纲客纪”、“揽头”等中介服务商,并代为地方政府执行税收。正如葡人游记所描述的,明朝中后期,已经出现朝贡贸易和商舶贸易的并存。朝贡贸易在广州市舶司的来远驿进行,即所谓“持有许可”的贸易。而非朝贡国的商人则在海道指定的“屯门”(南头)进行。这种朝贡贸易(贡舶)和商舶贸易(市舶)的并存,在清代海关贸易时得以延续。隆庆时期,“广中事例”形成了丈抽和征银的税收制度,取代了之前的实物抽分制。福建的“月港体制”始于隆庆开禁,形成了不同于“广中事例”的贸易体制和法律制度。隆庆时期,月港贸易管理机构为海防同知,并专理税收。后来为防止海防同知滥用权力,形成了海道、海防同知、督饷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和制约的运作机制。月港税收制度包括船引税、水饷、陆饷和加增饷。明中后期私人海上贸易兴起,在贸易中遵守习惯法。这种习惯法是南海贸易圈在长期海上贸易中形成的习惯。除小额的现货交易外,在合同订立中普遍以特定的程序并采用书面形式。葡人游记、明人见闻录和类似于《初刻拍案惊奇》等文学作品,都有对明代私人海上贸易交易过程的描述。私人海上贸易是周期长、风险大、成本高的国际贸易。为防控风险,往往采用各种合同履行的担保形式,比如以货物抵押,以人质担保,以财产和名誉为基础的综合担保。闽浙沿海的势要大家是私人海上贸易的“大窝主”,他们就利用自己的政治资源和经济实力,为海商集团提供中介服务。东南沿海地区的私人贸易形成了“歇家牙行”运行模式,往往也是由势要大家即所谓“大窝主”经营。这种中介服务融牙行、歇家的价格评估、客店住宿、货物运输和储存、代为交税等于一体。在隆庆开禁后,这种形式被官方认可和利用,这就是明后期的“三十六行”和清代的“十三行”的雏形。隆庆时期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万历时期的督饷馆体制、税收制度都是以月港体制为框架的进一步发展。郑氏集团在从1625到1683年长达近60年中,把持东南沿海的海上贸易。在具体海上贸易法上以月港体制为基础。郑氏集团的“牌饷”制就是对船引和水饷等月港税收制度为基础的创新。而郑氏的“五商制”是典型的“歇家牙行”模式。清代的海关制度是对传统的市舶司和海道、海防同知的职能利用形成的。而“十三行”更是明代的“官牙”、“客纲客纪”、“三十六行”中介服务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朱腾伟[4](2019)在《清朝广州十三行法制研究》文中提出从十七世纪开始,西方国家在近代化趋势下加快了对外扩张的步伐,不断冲击着清朝的海上对外贸易。为了应对西方近代化趋势的影响,清政府以广州十三行的对外贸易管理为中心,对外贸法制进行了变革,以管理对外贸易的粤海关为基点,联结参与对外贸易的行商与外商,规定了不同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使之有效运转,形成了相对完善而具有特色的广州十三行法制。对广州十三行法制进行研究,不仅可以考察清政府应对西方近代化趋势从而在外贸法制方面做出的变革,也可以探究广州十三行法制中借鉴传统法制所建立的适应近代贸易趋势并体现近代化因素的法律制度,还可以分析广州十三行法制变革的历史借鉴意义。本论文的研究除绪论与结论外,正文共分为五章。绪论对学界研究成果进行了综述,并对与论文密切相关的“广州十三行”、“广州十三行的起始时间”、“广州十三行法制中法律关系的主体”概念进行了界定。正文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广州十三行法制变革的缘由。十七世纪以来的西方近代化趋势发展对清朝海上对外贸易提出了要求,也使清政府的闭关锁国政策面临困境。清政府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改革了对外贸易制度,解除海禁并实施开海贸易。但是清朝既有的朝贡贸易法制不能适应与西方国家开展近代化贸易的实际需求,中西贸易开展与中西交往都需要新的法律制度进行规制,清政府在借鉴外贸管理历史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中西贸易开展与管理的实际要求,在广州创设了粤海关,并以粤海关为基点联结行商与外商,通过规定这三类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并使之相互协调与制约并有效运转,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广州十三行法制。第二章广州十三行法制中的粤海关制度。近代化趋势下的中西贸易开展对清朝外贸管理机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原来管理对外贸易的市舶司不能适应开海贸易后管理近代化贸易的需要。清政府在广州创设了粤海关作为管理中西贸易的专门机构,建立了粤海关制度。粤海关是广州十三行法制中最重要的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法律关系之外粤海关承担着沟通中央与地方的职责,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利益,接受中央与地方的双重监督;在法律关系内部粤海关联结着行商与外商,承担着征收关税与管理贸易两大职责,负责对行商与外商的管理。粤海关既要实现清政府开海贸易的经济目的,也要满足清政府管控贸易以维护封建统治的政治要求。第三章广州十三行法制中的行商制度。为了实现对广州中西贸易的实际控制,并解决“华夷之辨”产生的官府直接管理外国人的障碍,清政府在粤海关建立了行商制度。行商在粤海关的许可下参与对外贸易并享有垄断外贸的权利,同时承担着代缴关税、管理贸易、管制外商及中外沟通等多种义务。随着近代化趋势下中西贸易的发展,行商的垄断外贸权利实际受到拘束,但行商承担的义务与责任不断被强化。行商既是广州十三行贸易的参加者,也是清政府管理外来人员的媒介,行商隔离了外商与官府,也隔离了外商与内地民人。行商制度有助于清政府对中西贸易的实际控制,并有利于实现贸易开放与贸易控制的平衡。第四章广州十三行法制中的外商制度。广州中西贸易的开展导致广州外来人员逐渐增多,为了管理外来人员并维持外贸秩序,进而维护社会安定与政治统治稳定,清政府以行商为媒介对外商实施了严格管制,建立了外商制度。以外商在广州十三行的贸易活动与居住生活为中心,清政府赋予了外商一定的权利,也对外商课以了广泛的义务,外商权利的行使需依附于行商,但外商承担义务是独立的。与近代化趋势下中西贸易发展带来的贸易管理形势变化相适应,外商制度经历了从松散管理到规范管理再到严格管理的变革过程,出于管理贸易与维护统治的需要,外商制度又表现出以“防禁”为核心的特点,约束了外商的人身自由也限制了贸易的自由发展。第五章广州十三行法制评鉴。粤海关、行商与外商三类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广州十三行对外贸易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其各自的权利义务及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形成了具有特色的广州十三行法制。广州十三行法制随着近代化趋势的发展而不断变革,但本质上没有脱离封建法制的窠臼。广州十三行法制的建立与运行实现了清政府对广州中西贸易的管控,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中西贸易发展的要求,但也束缚了贸易自由发展并导致私相贸易频发。广州十三行法制在一定程度上改革了传统封建法制,促进了近代法律思想、法制理念与法制规则的萌动,为中国法制近代化做了一定的准备。广州十三行法制运行中存在的中西法律冲突,损害了广州十三行法制的效力,又对中国法制近代化进程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广州十三行法制也可为当下贸易活动的法律规制提供历史镜鉴。从总体上看,广州十三行法制体现了清政府对西方近代化趋势的回应,广州十三行法制具有优势更有不足,其根据近代化贸易的发展要求而作出法制变革,在一定程度上顺应了近代化趋势的要求,但在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广州十三行法制束缚了贸易自由发展,从根本上违背了近代化潮流的发展趋势。
庞川,林广志,胡雅婷[5](2019)在《回归以来澳门高等教育发展的成就与经验》文中认为要】澳门回归二十年来,高等教育发展经历了规模扩张、稳定发展和质量提升三个阶段,实现了从量到质的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独具特色、较为规范的高等教育体系,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租赁澳门大学横琴校区,扩展高等院校办学空间与规模;获批四所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多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伙伴基地,高等教育科研水平达至新的高度;颁布《高等教育制度》、设立高等教育局以规范管理高等教育事务;建立高等教育国际化网络,建设高等教育质量评鉴体系。历经多年发展,澳门高等教育也积累了宝贵经验,主要有:借助国家教育发展平台,融入国家发展;完善高等教育配套制度,规范高等院校运作管理机制;注重高等教育质量评鉴,强化高等院校持续自我完善;发挥中西融合文化特色,提升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
钟成森[6](2019)在《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研究》文中提出澳门作为一个以旅游博彩业为单一支柱产业的城市,虽然经济发达,人均生产总值居世界前列,但产业结构方面潜藏不少隐忧。因此,澳门特区政府在回归以来便十分重视高等教育在引领社会风潮、增强经济活力方面的作用,现以建成十所高等院校,建立了从综合型大学、应用型院校到专科类院校的多层次高校体系,然而澳门高等教育的整体水平并不高,高校校园发展明显受限于澳门狭小的空间地域。在国家提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的背景下,澳门作为“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澳门特区政府在明显的政策利好、充足的财政保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校园建设的投入,澳门高校发展迎来新的机遇。未来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的发展方向是如何?高校校园规划设计该如何适应科技创新时代以及澳门本地城市环境的要求呢?这是本文探讨的核心问题。本文主要研究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本文第一章绪论介绍了课题的研究背景、研究范围、研究目的与意义和研究的方法与框架。第二章全面而系统的梳理澳门高校发展历史沿革,旨在厘清其历史发展的脉络,为接下来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现状描述提供历史依据。第三章详细介绍了澳门各高校校园规划现状,以期对澳门高校校园规划有一个基本全面的认识,同时归纳分析了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现状特点以及存在的现实问题。第四章则是结合“粤港澳大湾区”新时代的高校发展目标以及前一章节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问题,分析在大湾区视角下澳门高校的地位与作用,对澳门高校校园规划适应本地城市空间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总结。第五章通过前四章对澳门高校的历史、现状以及大湾区视角下澳门高校未来发展趋势的研究,结合国内外优秀高校规划案例的分析,提出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原则和策略。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能对澳门高校校园规划形成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对粤港澳大湾区背景下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起到一定的指引作用。
黄子健[7](2019)在《亚洲龙舟竞技格局的特征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龙舟运动在亚洲的发展,龙舟运动竞技水平得到了快速提升。在2018年第十八届印度尼西亚雅加达亚运会龙舟比赛中,中国队获得两金两银和一个第四名的成绩。本次龙舟项目是继2010年广州亚运会之后,再次成为亚运会正式比赛项目。时隔八年,宏观对比两届亚运会龙舟项目比赛成绩,亚洲龙舟竞技格局产生了巨大变化。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数理统计法、专家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2009-2017年五届世界龙舟锦标赛亚洲队伍取得的成绩和所获得的积分,并结合第16、18届两届亚运会龙舟比赛的成绩进行研究,分析目前亚洲龙舟竞技格局特征,研究中国队优势项目和短板项目,以及形成竞技格局的主要因素,为备战2022年杭州亚运会龙舟项目提供理论依据和备战策略。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亚洲龙舟地域分布格局呈现“东强西弱”、“南北抗衡”的特征。东亚地区龙舟竞技水平发展最好,东南亚地区较好,南亚和西亚地区其次。通过参加世界龙舟锦标赛和亚运会龙舟比赛成绩分布情况得出14支亚洲队伍的层级分布格局:第一集团有4支,分别为中国、中国台北、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第二集团有6支,分别为缅甸、朝韩联队、菲律宾、伊朗、新加坡和中国香港;第三集团有4支,分别为中国澳门、日本、印度和马来西亚。亚洲龙舟层级分布格局呈现“第一集团领跑、第二集团竞争、第三集团追赶”的特征。亚洲龙舟项目分布格局呈现各支强队与中国队形成“多点竞争”的特征。以中国队的“一超”和中国台北、印度尼西亚、泰国和朝韩联队等多支强队形成“一超多强”的竞技格局。中国队竞争优势主要为“短距离、22人标准龙舟、女子组”,竞争短板主要为“长距离、12人小龙舟”。2.亚洲气候类型复杂多样的的自然因素,各地区不同的龙舟运动历史背景和社会群众基础的社会因素,都影响着亚洲龙舟竞技实力的分布,亚洲各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因素有利于龙舟运动开展。各个国家和地区不同的体育环境和体育发展模式的体育因素导致各支队伍在龙舟运动发展的水平不同,目前中国队竞赛体系较为完善,整体水平较高,但在专业系统训练以及后备人才储备体系的构建上还存在不足。
张红峰[8](2019)在《澳门远程高等教育的起源与变迁:从利益权衡到跨文化整合》文中指出1983年建立的东亚大学公开学院作为澳门远程高等教育的开端,不仅开创了世界第三代远程高等院校的模式,而且也起到平衡大学学术价值与利益的作用。在东亚大学转型期间以及澳门大学成立以后,东亚公开学院的境遇一波三折,与学生利益保障产生冲突。1992年,东亚公开学院与葡萄牙公开大学合作创立了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采取对应中、葡、英三种不同"规则"的学制,以及在场、自主、网络三种混合的教育模式,将大学内部三种不同的文化、教育制度有效整合。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的创立是中葡文化交流的一大突破,也是跨文化整合的特色成果。回归前,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主要采取"遥距教学方式",回归后又率先与内地合作开发网上课程。2011年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更名改制为澳门城市大学,高教范围内开始专注于"泛在"远程学习,与学堂在线合作开发MOOCs。澳门地域狭小,边际效用变化率高,因此十分重视跨地域培养人才、跨地区交流合作。当前,澳门的大学吸纳互联网+,实施互联网教育。远程高等教育在澳门未来发展将超越地域空间限制,带来高等教育教学方式的转型和变革,真正实现跨时空的教育和文化整合。
李强[9](2019)在《中西之间:晚清江南地区中国耶稣会士群体研究(1842—1912)》文中研究表明中国耶稣会士是明末以耶稣会为代表的天主教进入中国传教后,出现的新型宗教群体,中外学界历来少有关注。本文在中国近现代史的视域内,依据马克思主义历史观、宗教观,考察晚清江南地区中国耶稣会士的传教活动与学术活动,以及他们在近代天主教本地化及中西文化交流中的作用与局限。本文共分六章。第一章导论,介绍本文的选题缘由、相关概念界定、研究现状综述、研究方法和中文及英、法、拉丁文史料来源,以及论文框架、写作思路。第二章突破以往明清天主教史研究专注于着名来华耶稣会传教士和中国基督徒的局限,根据在华天主教的重要时间节点,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整体性地回溯1840年前中国耶稣会士群体的“初现”和消亡过程,进而揭示他们在来华西方传教士与中国基督徒、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天主教会与中国社会之间扮演的中介性角色。第三章考察晚清时期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的“再现”和发展概况,重点分析该群体发展的历史阶段、内部结构、社会定位以及代际谱系等重要议题,论证了中国耶稣会士所受中西融合的宗教和世俗教育,使其具有了特殊的宗教性与国际性。他们作为天主教与中国社会结合的产物,来自本地社会,服务本地教会,这种本地性是影响他们传教活动和学术活动的关键。第四章着重讨论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的传教活动。首先,与以往“教案”史侧重于民教冲突研究不同,通过黄伯禄、李问渔的个案梳理他们在“调和民教”,实现“民教相安”的活动及由此显示出的政治认同;其次,在近代天主教《圣经》汉译史的视域下,考察中国耶稣会士《圣经》汉译文本的概况,分析他们翻译《圣经》的主体性地位;最后,系统地考察中国耶稣会士“护教”论述对近代中国天主教徒宗教认同、社会认同的塑造。通过以上三个议题探讨了中国耶稣会士在近代天主教本地化进程中起到的主体性地位。第五章侧重于考察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的学术活动。首先,考察他们参与晚清“西学东渐”的学术活动,特别是他们的地理学着作及由此透露出来的民族意识。其次,借助新史料考察黄伯禄与英国汉学家之间的学术交往,讨论中国耶稣会士群体与近代“东学西传”之间的关系;最后,着重梳理中国耶稣会士整理和研究本地教会史的着述活动,并分析他们的宗教认同和社会认同。以上研究显示,中国耶稣会士综合了宗教性、世俗性、学术性的多重身份,促成他们参与近代中西文化互动的进程,也促使他们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天主教信众自我身份辨识的塑造。第六章为本文结语部分。首先,在天主教本地化视域下从国际性与本地性、宗教性与世俗性、民族性与时代性、历史性与延续性等四个角度全面把握该群体的整体特性,借此分析他们的历史角色及历史局限性。其次,着重考察他们的文化认同及影响。中国耶稣会士的整体特性及文化认同,是理解他们的中介性角色如何在晚清中国社会尤其是江南地区具体体现的重要因素。总体来看,晚清江南地区中国耶稣会士的发展,亦是天主教与近代来华殖民力量互相影响的结果。但他们区别于西方传教士的民族意识和文化认同,深刻地影响了中国基督徒的宗教生活,也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天主教与中国社会之间的冲突。尽管如此,他们的历史局限性使得这一群体只能主动或被动地适应中国社会的发展趋势,发挥的社会影响和历史作用也大多限于中国天主教内部。
李广超[10](2018)在《郑芝龙海洋活动研究(1621-1635)》文中指出本文以郑芝龙一生从事海洋活动的时空线索为标准划分研究阶段。郑芝龙直接从事海洋活动的主要阶段始自天启元年(1621年)到澳门做通事,至崇祯八年(1635年)彻底击败刘香海上力量。此一阶段为本文的研究重点。郑芝龙后期撤离海洋,前往内陆做官,这段时期,因郑氏家族的海洋贸易由其继母黄氏(郑妈)、五弟郑芝豹等家族成员接管,郑芝龙直接参与的海洋活动亦逐渐减少,后又因降清被裹挟北上,而彻底脱离海洋活动。此一阶段不在本文的研究范围。本文对郑芝龙的海洋活动研究包括三方面。即:石井郑氏与明末海洋社会有着重要的渊源关系;郑芝龙澳门早期经历与崛起的背景;郑芝龙与各方海上力量的竞争。本文研究视角创新之处。第一,本文通过对郑芝龙所生活的明末时代背景、家族背景与个人的早期经历背景的研究,以及对郑芝龙海洋活动的研究,并将二者相结合,将郑芝龙家族涉海背景及其早期澳门经历背景的综合性研究,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高度,有力的解决了多个学术争议或疑难问题,包括郑芝龙青年时期为何前往澳门、澳门通事职业,以及郑芝龙早期所受的西方科技与文化的熏陶对其海上崛起的影响等多个学术问题。第二,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管理机制以及荷兰东印度公司在亚洲驻地的高层人事变更的研究。中国、荷兰两方面的高层人事变更是导致料罗湾海战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荷兰人作为郑芝龙的合作者兼竞争者,因此对荷兰东印度公司的研究,将有助于推进对郑芝龙海洋活动的研究。第三,通过对郑芝龙各时期从事海洋活动所充当的历史角色的研究,并分析、研究这种历史角色对郑芝龙海上崛起所发挥的作用。本文创新研究的意义。本文通过对郑芝龙海洋活动的创新研究,试图还原郑芝龙这一中国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典型海洋性人物的历史本色,力图将针对郑芝龙海洋活动的研究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高度,并尽可能的剖析郑芝龙在各方海上竞争中得以最终崛起的历史原因及过程。
二、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论文提纲范文)
(1)丁韪良汉学研究述论 ——兼论美国早期汉学之嬗变(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中文文摘 |
绪论 |
第一节 国内外关于本选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
一、中外学者关于美国早期汉学历史分期问题的讨论 |
1.美国“早期汉学”起始于何时? |
2.美国“早期汉学”结束于何时? |
3.美国“传教士汉学”何时向“专业汉学”过渡? |
4.笔者对美国早期汉学史分期之思考 |
二、当代中外学者对美国早期汉学家成就的总体评价 |
三、当代中外学者对丁韪良汉学研究的总体论述与评价 |
四、国内学者关于丁韪良其他方面问题的讨论 |
五、国外与丁韪良有关研究成果综述 |
第二节 本论文研究意义、研究思路与学术创新 |
一、研究意义与研究目标 |
二、研究思路与写作框架 |
三、研究方法与学术创新 |
第一章 丁韪良来华前后的美国汉学界 |
第一节 裨治文与美国汉学之起源 |
一、裨治文来华前的中美关系与来华美国人 |
二、裨治文来华与创办《中国丛报》 |
1.裨治文来华与初期的汉语研习环境 |
2.裨治文创办《中国丛报》最初目的 |
3. 《中国丛报》由宗教性向世俗性转变 |
4.裨治文与美部会的分歧 |
三、裨治文的主要着述 |
四、裨治文创办学会与教育机构 |
1.裨治文等创立美国东方学会 |
2.裨治文创立皇家亚洲文会北华支会 |
3.裨治文创办其他学会 |
第二节 卫三畏来华经历与汉学研究 |
一、卫三畏汉学研究之历程 |
1.第一阶段:以传教身份研究汉学 |
2.第二阶段:以外交官身份研究汉学 |
3.第三阶段:以学者身份研究汉学 |
二、卫三畏汉学研究成就与特点分析 |
三、卫三畏与马礼逊、裨治文、丁韪良之关系 |
第三节 丁韪良来华前后美国汉学之演绎趋势 |
一、美国早期汉学发展的三个阶段 |
二、早期美国汉学家“中国观”类型之演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丁韪良宣教经历与汉学研习 |
第一节 丁韪良来华与汉学初步研习 |
一、丁韪良来华前的教育背景 |
二、丁韪良初到广州、福州的社会观察力 |
三、丁韪良宁波研习汉语三步骤 |
四、丁韪良发明宁波话拼音 |
第二节 丁韪良宣教作品与汉学研究 |
一、丁韪良与《天道溯原》 |
1.写作缘由、内容与材料来源 |
2.《天道溯原》与附儒之传教策略 |
3.《天道溯原》之影响 |
二、丁韪良的其他中文宣教作品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职业教育家与汉学研究之转型 |
第一节 丁韪良的教育改革实践 |
一、同文馆总教习 |
二、赴欧美考察与汉学交流 |
三、京师大学堂西总教习 |
四、湖广仕学院总教习 |
五、中文教科书编译与与汉学研究 |
第二节 中文期刊与汉学研究 |
一、丁韪良与《中西闻见录》 |
1. 《中西闻见录》办刊宗旨与主要撰稿人 |
2.丁韪良作品分析 |
二、丁韪良与《新学月报》 |
1. 《新学月报》创办原因与主要内容 |
2.《新学月报》与汉学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丁韪良与汉学研究机构 |
第一节 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之初创 |
一、创设北京东方学会之目的与经过 |
二、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早期会员之关系 |
三、早期《北京东方学会会刊》之特点 |
第二节 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之发展 |
一、丁韪良对北京东方学会的持续影响 |
二、1886—1898 年会刊中的丁韪良作品 |
三、北京东方学会学术争议与丁韪良之态度 |
四、北京东方学会之局限性 |
第三节 丁韪良与其他研究机构 |
一、丁韪良与皇家亚洲学会北华支会 |
二、丁韪良与《教务杂志》 |
三、丁韪良与美国东方学会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丁韪良中外比较视野下对儒释道之新解 |
第一节 比较宗教视野与儒教之认知 |
一、关于性善性恶论问题 |
二、关于伦理与道德问题 |
三、其他方面问题 |
第二节 中西哲学比较与儒学之解读 |
一、孔子与西方圣哲之比较 |
二、“最典型的哲学时代” |
第三节 比较视野与佛道之新解 |
一、丁韪良与佛教研究 |
1.丁韪良研究佛教之学术背景 |
2.丁韪良与北京东方学会成员对佛教的研讨 |
二、丁韪良与道教研究 |
1.比较视野中的老子 |
2.从“科学史”角度论道教之贡献 |
三、丁韪良论“三教”之关系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丁韪良论中国历史 |
第一节 丁韪良研究中国历史的动因与方法 |
一、丁韪良研究中国历史的四个出发点 |
二、丁韪良研究中国历史的理论与方法 |
第二节 丁韪良论中国古代史 |
一、丁韪良论中国历史分期 |
二、丁韪良论中国古代民族融合 |
三、丁韪良论中国古代政治制度 |
四、丁韪良论中国古代科技 |
五、丁韪良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
第三节 丁韪良论中国近代史 |
一、裨治文、卫三畏与丁韪良研究中国近代史之缘起 |
二、丁韪良论中国近代五次战争 |
三、关于太平天国 |
四、关于晚清改革 |
五、丁韪良之局限性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丁韪良与中国文学 |
第一节 丁韪良与中国诗歌 |
一、丁韪良欧美诗歌之修养 |
二、丁韪良重视中国诗歌之缘由 |
三、丁韪良对中国古代诗歌之推崇 |
1.丁韪良翻译中国诗歌的大体过程 |
2.丁韪良对中国诗歌的译介与评论 |
第二节 丁韪良论中国寓言与民间传说 |
一、关于中国寓言 |
二、关于民间传说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语:丁韪良汉学研究的主要贡献及其影响 |
附录1 .丁韪良中文教科书编译述略 |
附录2 .丁韪良《中西闻见录》署名文章一览表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索引 |
个人简历 |
(2)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框架与方法 |
1.3.1 研究框架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难点与创新 |
1.4.1 研究难点 |
1.4.2 研究创新 |
1.5 基本概念界定 |
1.5.1 和平与和平观 |
1.5.2 马克思主义和平观与中国传统和平观 |
1.5.3 中国共产党和平观与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 |
第二章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理论基础与思想资源 |
2.1 马克思主义和平思想 |
2.1.1 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和平思想 |
2.1.2 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和平思想 |
2.1.3 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平思想 |
2.1.4 习近平关于和平思想的重要论述 |
2.2 中国传统和平思想 |
2.2.1 中华传统优秀文化中的和平思想 |
2.2.2 中国古代政治文明中的和平理念 |
2.3 国外现代和平思想 |
2.3.1 亚洲文化传统中的非暴力思想 |
2.3.2 西方和平学中的积极和平论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特征、定位、目标 |
3.1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特征 |
3.1.1 理论性与实践性的统一 |
3.1.2 继承性与创新性的统一 |
3.1.3 民族性与世界性的统一 |
3.1.4 原则性与开放性的统一 |
3.2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定位 |
3.2.1 顺应“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时代潮流 |
3.2.2 响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使命 |
3.3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目标 |
3.3.1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
3.3.2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
3.3.3 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原则、内容、战略 |
4.1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原则 |
4.1.1 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方向 |
4.1.2 始终坚持以负责任大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 |
4.1.3 始终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理念 |
4.2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内容 |
4.2.1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4.2.2 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统一 |
4.2.3 建设“相互尊重、公平正义、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 |
4.3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战略 |
4.3.1 推动“一带一路”倡议 |
4.3.2 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 |
4.3.3 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 |
4.3.4 践行中国特色大国外交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成就、经验、挑战 |
5.1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成就 |
5.1.1 进一步巩固硬实力作为综合国力的基础 |
5.1.2 进一步巩固软实力作为综合国力基础的保障 |
5.2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经验 |
5.2.1 坚持以发展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 |
5.2.2 以中国和平发展促进世界和平稳定 |
5.2.3 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 |
5.3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面临的挑战 |
5.3.1 和平统一方针受到挑战 |
5.3.2 “中国威胁论”甚嚣尘上 |
5.3.3 强权政治大行其道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功能、价值、展望 |
6.1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功能 |
6.1.1 为中国自身的稳定发展提供思想指导 |
6.1.2 为中国的外交决策提供政策参考 |
6.1.3 为国际新秩序的建设提供中国方案 |
6.2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价值 |
6.2.1 有效维护中国与世界和平的理论指导 |
6.2.2 不断促进中国与世界和平发展的行动指南 |
6.3 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的展望 |
6.3.1 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平理论引领发展实践 |
6.3.2 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的理论创新 |
6.3.3 加强国际话语权竞争,建构国家形象 |
6.3.4 创新全球治理理念,完善全球治理机制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成果 |
(3)明朝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of Doctor’s Thesis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意义 |
一、选题研究价值 |
二、相关概念说明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和不足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明代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相关社会背景的研究 |
二、明代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研究 |
三、葡人东来及与中国贸易关系的研究 |
第一章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变革的社会背景 |
第一节 东南地区商业发展及海上贸易通道 |
一、商品经济的发展 |
二、商业城镇与商人集团的兴起 |
三、东南沿海的主要贸易通道 |
第二节 葡人东来对东南海上贸易的影响 |
一、葡人东来的动力 |
二、葡人印度洋海上贸易控制权的实现 |
三、葡人与中国的贸易冲突与合作 |
四、葡人东来的影响 |
第三节 朝贡贸易体系的衰落 |
一、明朝的朝贡贸易体系 |
二、明朝中后期朝贡贸易体系的衰落 |
第四节 私人海上贸易的繁盛 |
一、私人海上贸易兴起的原因 |
二、私人海上贸易的盛况 |
三、私人海上贸易的影响 |
第五节 二百年海禁政策的反思 |
一、隆庆之前的二百年海禁 |
二、海禁与嘉靖大倭患 |
三、“禁海”与“开海”之争 |
第二章 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的渊源 |
第一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的刑事法源 |
一、《大明律》 |
二、《问刑条例》 |
三、榜例 |
第二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的行政法源 |
一、《大明会典》 |
二、则例 |
第三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的民事法源 |
一、民法 |
二、习惯法 |
第四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冲突的合理解释 |
一、隆庆开禁与律例的冲突 |
二、法律冲突原因分析 |
三、海上贸易法冲突的解释 |
第三章 隆庆时期的海禁法律制度 |
第一节 隆庆时期海禁法律制度 |
一、隆庆之前海禁法的制定 |
二、海禁法律制度的特征 |
第二节 海禁法的评价 |
一、海禁法律制度的历史分析 |
二、海禁法存在合理性 |
三、海禁法缺乏变通 |
第四章 从朝贡贸易法到商舶贸易法 |
第一节 隆庆时期的朝贡贸易法律制度 |
一、朝贡贸易的管理机构 |
二、朝贡贸易管理制度 |
三、朝贡贸易制度的实施和评价 |
第二节 “广中事例”的商舶贸易法 |
一、“广中事例”的形成 |
二、“广中事例”贸易法的内容 |
三、“广中事例”贸易法的实施 |
第三节 “月港体制”的商舶贸易法 |
一、“月港体制”的形成 |
二、“月港体制”贸易法内容 |
三、“月港体制”贸易法的实施 |
第五章 隆庆时期私人海上贸易习惯法 |
第一节 私人海上贸易的贸易模式 |
一、将私人贸易设法嵌入朝贡贸易 |
二、利用“广中事例”和“月港体制”实施贸易 |
三、组织海上走私贸易 |
四、中国海商集团兴起后的私人海上贸易 |
第二节 私人海上贸易主体 |
一、私人海商主体 |
二、私人海商组织形式 |
三、中介服务主体 |
第三节 海上私人贸易合同 |
一、合同的订立 |
二、合同的履行风险 |
三、合同履行的担保 |
第四节 私人海上贸易纠纷解决 |
一、南海贸易圈的海上贸易解决惯例 |
二、明代私人海上贸易纠纷解决途径 |
三、海禁背景下的私人海上贸易纠纷解决困局 |
第五节 隆庆时期私人海上贸易新趋势及影响 |
一、隆庆开禁后的贸易新趋势 |
二、隆庆开禁后的法律影响 |
第六章 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的法律制度特点 |
第一节 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变革特征 |
一、隆庆时期贸易实践的变革 |
二、法律思想变革 |
三、法律制度变革 |
第二节 多元利益集团互动推动立法 |
一、国际力量的积极影响 |
二、海商集团的积极争取 |
三、势要巨室的“穿针引线” |
四、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 |
第三节 隆庆海商贸易法律制度的局限 |
一、立法思想:祖制基础上的有限变革 |
二、开禁的范围和程度局限 |
三、存在缺陷的发展 |
第七章 隆庆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及启示 |
第一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一、对明朝后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二、对郑氏集团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三、对清代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第二节 隆庆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启示 |
一、海上贸易法制建设中政治与经济的平衡 |
二、海上贸易法制建设中的政府与商人角色的合理定位 |
三、海上贸易法制建设中国家与商人的利益平衡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4)清朝广州十三行法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选题的意义 |
二、研究综述与概念界定 |
(一)研究综述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 |
三、研究方法与研究创新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创新 |
第一章 广州十三行法制变革的缘由 |
第一节 西方近代化趋势对清朝外贸法制的冲击 |
一、西方近代化趋势对清朝贸易的冲击 |
二、西方近代化趋势促使清朝海上贸易政策改变 |
三、清朝开海贸易后面临的法律困境 |
第二节 清朝外贸法制的溯源 |
一、清代以前的外贸法制 |
二、清初的海上对外贸易法制 |
第三节 广州十三行法制的建立 |
一、广州十三行法制建立的历史经验借鉴 |
二、广州十三行法制的体系构成 |
三、广州十三行法制的法律渊源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广州十三行法制中的粤海关制度 |
第一节 沟通中央与地方的粤海关 |
一、粤海关设立的缘由 |
二、粤海关对中央承担的职责 |
三、粤海关与地方政府的关系 |
第二节 粤海关对广州十三行的关税征收 |
一、粤海关对广州十三行征税的原则 |
二、粤海关对广州十三行征收的税种 |
三、粤海关对广州十三行征税的程序 |
第三节 粤海关对广州十三行的外贸规制 |
一、粤海关对外贸开展的管控 |
二、粤海关对行商的管理 |
三、粤海关对外来人员与船舶的管制 |
第四节 粤海关的税收考核与法律责任 |
一、粤海关的税收考核 |
二、粤海关的法律责任 |
第五节 粤海关制度的特点 |
一、粤海关制度是市舶司制度的继承与发展 |
二、粤海关制度经历了不断变革的过程 |
三、粤海关在协调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发挥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广州十三行法制中的行商制度 |
第一节 行商制度的建立与变革 |
一、行商制度的建立 |
二、行商制度的运行 |
三、行商制度的变革 |
第二节 行商的权利 |
一、行商外贸垄断权的内容 |
二、行商外贸垄断权的维护 |
三、行商外贸垄断权的限制 |
第三节 行商的义务 |
一、行商代为征收关税的义务 |
二、行商管理对外贸易的义务 |
三、行商管理外国商人的义务 |
四、行商沟通中外的义务 |
第四节 行商的法律责任 |
一、行商承担法律责任的事由 |
二、行商承担的法律责任 |
第五节 行商制度的特点 |
一、行商制度是对官设牙行的继承与发展 |
二、行商的权利受拘束而担责不断强化 |
三、行商制度经历了不断变革的过程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广州十三行法制中的外商制度 |
第一节 外商制度的建立与变革 |
一、外商制度建立的原因 |
二、外商制度的变化 |
第二节 外商依附于行商的权利 |
一、外商在贸易中的权利 |
二、外商留居广州的权利 |
三、外商的其他权利 |
第三节 外商的独立义务 |
一、外商在贸易开展中的义务 |
二、外商留居广州时的义务 |
三、外商遵守的商品管制禁令 |
第四节 外商的法律责任 |
一、外商承担法律责任的事由 |
二、外商法律责任形式的特点 |
三、外商承担法律责任的程序规定 |
第五节 外商制度的特点 |
一、以行商为媒介的管理模式 |
二、权利依附与义务独立并存 |
三、对外商的管制趋于严格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广州十三行法制评鉴 |
第一节 广州十三行法制的特点 |
一、规定法律关系的主体的权利义务并使之有序运行的体系性 |
二、随着近代化趋势发展而不断调整的变革性 |
三、体现近代性与本质封建性的法律性质两面性 |
第二节 广州十三行法制的作用 |
一、广州十三行法制推动了清朝近代贸易的开展 |
二、广州十三行法制阻碍了清朝近代贸易的发展 |
第三节 广州十三行法制的影响 |
一、广州十三行法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封建法制 |
二、广州十三行法制为中国法制近代化做了一定准备 |
三、广州十三行法制具有一定的历史镜鉴意义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6)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研究背景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背景 |
1.2 课题研究范围 |
1.2.1 相关概念界定 |
1.2.2 研究对象及问题的提出 |
1.3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3.1 校园规划相关理论 |
1.3.2 澳门高校与粤港澳大湾区相关研究 |
1.4 课题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4.1 研究目的 |
1.4.2 研究意义 |
1.5 课题的研究方法与框架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框架 |
第2章 澳门高校发展历史沿革 |
2.1 圣保禄学院时期(1594-1835 年) |
2.2 私立东亚大学时期(1981-1987 年) |
2.3 澳门回归前过渡时期(1987-1999 年) |
2.4 澳门回归后(1999 年-至今)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现状、特点及其问题 |
3.1 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现状 |
3.1.1 综合型大学 |
3.1.2 多科类应用型院校 |
3.1.3 专业专科型院校 |
3.2 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特点 |
3.2.1 校园建设模式多样化 |
3.2.2 空间布局模式多元化 |
3.2.3 校园建筑风格现代化 |
3.2.4 单一校区与多校区并存 |
3.3 澳门高校校园规划存在的现实问题 |
3.3.1 校园空间面积仍显局促 |
3.3.2 各层次院校发展不均衡 |
3.3.3 部分高校校园校区分散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大湾区视角下澳门高校校园规划发展方向研究 |
4.1 世界着名湾区高校规划发展带来的启示 |
4.1.1 旧金山、纽约、东京湾区高校规划概况 |
4.1.2 世界着名湾区高校规划发展给粤港澳大湾区的启示 |
4.1.3 粤港澳大湾区高校规划发展目标 |
4.2 粤港澳大湾区对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的影响 |
4.2.1 澳门高等教育理念趋势发展背景 |
4.2.2 澳门高校与大湾区内地高校优劣势对比分析 |
4.2.3 澳门高校与香港地区高校优劣势对比分析 |
4.2.4 澳门高校规划的机遇与挑战 |
4.3 大湾区视角下澳门高校校园规划的发展趋势 |
4.3.1 结合澳门城市格局的集约化趋势 |
4.3.2 适应高密度城市的综合化趋势 |
4.3.3 融合教育建筑新理念的立体化趋势 |
4.3.4 满足国际化都市需求的开放化趋势 |
4.3.5 匹配澳门产业特色的专业化趋势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原则及策略 |
5.1 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原则 |
5.1.1 与大湾区协同发展的宏观整体性 |
5.1.2 结合澳门特色的文化地域性 |
5.1.3 着眼于世界的共享开放性 |
5.1.4 面向未来的发展可持续性 |
5.2 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策略 |
5.2.1 基于大湾区整体性的高校规划应对策略 |
5.2.2 澳门城市地域性的高校规划设计策略 |
5.2.3 综合体模式的高校校园规划设计策略 |
5.2.4 改扩建模式的高校校园规划设计策略 |
5.3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7)亚洲龙舟竞技格局的特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的背景及现状 |
1.2.1 竞技龙舟运动的现状 |
1.2.2 亚洲竞技龙舟运动的现状 |
1.3 研究的意义和目的 |
2 文献综述 |
2.1 其他项目世界竞技格局的相关研究 |
2.2 其他项目亚洲竞技格局的相关研究 |
2.3 竞技格局相关研究的述评 |
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数理统计法 |
3.2.3 专家访谈法 |
3.2.4 比较分析法 |
4 研究结果与分析 |
4.1 亚洲龙舟运动地域分布格局分析 |
4.1.1 亚洲龙舟运动开展情况分析 |
4.1.2 亚洲竞技龙舟发展情况分析 |
4.2 亚洲龙舟运动成绩分布格局分析 |
4.2.1 亚洲队伍世锦赛成绩分布格局分析 |
4.2.2 亚运会龙舟项目成绩分布格局分析 |
4.3 亚洲龙舟运动优势项目分布格局分析 |
4.4 亚洲龙舟竞技格局影响因素分析 |
4.4.1 自然因素 |
4.4.2 社会因素 |
4.4.3 政治经济因素 |
4.4.4 体育因素 |
5 结论与建议 |
5.1 结论 |
5.2 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件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8)澳门远程高等教育的起源与变迁:从利益权衡到跨文化整合(论文提纲范文)
一、东亚大学公开学院的开办:实用取向与利益权衡 |
二、东亚大学转型期东亚公开学院的境遇 |
1. 处于转型期的东亚公开学院 |
2. 澳门大学成立后的东亚公开学院 |
三、亚洲 (澳门) 国际公开大学的创立 |
1. 澳葡政府的态度 |
2. 促进跨文化整合的亚洲 (澳门) 国际公开大学 |
四、澳门当代远程高等教育的思考与展望 |
(9)中西之间:晚清江南地区中国耶稣会士群体研究(1842—1912)(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 |
第三节 研究现状综述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史料来源 |
第五节 论文框架与写作思路 |
第二章 老耶稣会的本地化:1840 年前中国耶稣会士群体的初现与消亡 |
第一节 明末来华耶稣会与中国会士的初现(1580—1644) |
一 明末来华耶稣会士与早期中国辅理修士 |
二 明末来华耶稣会发展中国会士的主要考量 |
第二节 清初来华耶稣会与中国会士的发展(1644—1724) |
一 顺治朝传教环境对耶稣会发展中国会士的影响 |
二 康熙朝传教环境的变化与中国耶稣会神父的出现 |
第三节 “百年禁教”时期的中国耶稣会士(1724—1840) |
一 雍乾禁教时期耶稣会发展中国会士举措的变化 |
二 耶稣会被“取缔”后的中国耶稣会士群体 |
三 “禁教”时期江南地区的中国神职群体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一 作为“西教士”与中国基督徒之间的中介 |
二 作为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之间的中介 |
三 作为西方天主教会与中国社会之间的中介 |
第三章 新耶稣会的本地化: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群体的再现与发展 |
第一节 “教权”冲突与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群体的形成 |
一 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群体形成的历史背景 |
二 准备阶段:1850 年徐汇公学的设立与课程设置 |
三 形成阶段:1862 年耶稣会初学院的建立 |
第二节 “教务“增长与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群体的发展 |
一 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的阶段性量化分析 |
二 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的内部结构 |
第三节 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群体的代际谱系与社会定位 |
一 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的代际谱系 |
二 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的社会定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一 中西宗教与世俗教育的融合塑造 |
二 西方天主教会与本地社会的结合产物 |
第四章 “华人为教士者”: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的传教活动 |
第一节 “调和民教”:中国耶稣会士的传教活动与“教案”治理 |
一 “民教冲突”:中国耶稣会士的传教活动与“教案”发生 |
二 “调和民教”:中国耶稣会士的“教案”观——以李问渔为例 |
三 “民教相安”:中国耶稣会士与“教案”的解决 |
第二节 “华文圣经”:中国耶稣会士与《圣经》翻译 |
一 早期来华耶稣会士与《圣经》翻译 |
二 近代天主教《圣经》翻译的时代特色 |
三 中国耶稣会士《圣经》翻译作品概况 |
第三节 “耶儒释老”:中国耶稣会士的宗教对话(护教)着述 |
一 中国耶稣会士宗教对话着述概况 |
二 “专辟佛老”:黄伯禄宗教对话着述研究 |
三 “护教斗士”:李问渔宗教对话着述研究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一 缓和中西冲突与构建新型政教关系 |
二 《圣经》汉译与西方天主教信仰的本地化 |
三 从基督宗教间冲突到宗教学研究的雏形 |
第五章 “学贯夫中西者”: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的学术活动 |
第一节 “泰西之学”:中国耶稣会士与晚清“西学东渐” |
一 李问渔的西学译介 |
二 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的地理学着作 |
三 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西学东渐”活动之影响 |
第二节 “淹贯中西”:中国耶稣会士与晚清“东学西传”——黄伯禄与英国汉学家庄延龄的学术交往 |
一 英国汉学家庄延龄与黄伯禄的书信来往 |
二 庄延龄中国宗教研究着作与黄伯禄 |
三 黄伯禄及其他中国耶稣会士的“汉学”研究着作之价值 |
第三节 “光前启后”:中国耶稣会士的本地教会史研究 |
一 中国耶稣会士对徐光启历史的整理 |
二 中国耶稣会士对许甘第大(Candida Hiu)历史的整理 |
三 中国耶稣会士整理本地教会史的本地化意义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一 近代中西文化交流中的多重身份 |
二 中国天主教徒的自我身份辨识 |
第六章 结语:本地化视域下的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群体 |
第一节 本地化视域下反观晚清中国耶稣会士的整体特性 |
一 国际性与本地性的统一及差异 |
二 宗教性与世俗性的双重结合 |
三 民族性与时代性的群体本质 |
四 历史性与延续性的宗教阶层 |
第二节 文化认同:理解晚清江南中国耶稣会士在近代天主教本地化进程中历史主体性地位的关键 |
一 在晚清历史语境中缓和天主教信仰价值与中国社会的冲突 |
二 塑造天主教信仰符号与中国传统文化表达方式的结合 |
三 影响该群体宗教实践和社会生活的文化认同之来源 |
表格索引 |
图片索引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成果 |
致谢 |
(10)郑芝龙海洋活动研究(1621-163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学术史回顾 |
一、郑氏族谱中关于郑芝龙的研究 |
二、郑芝龙早期经历研究 |
三、关于郑芝龙海洋贸易活动的研究 |
四、关于郑芝龙一生的整体性研究 |
第二节 研究框架与史料研究 |
第二章 石井郑氏渊源与明末海洋社会 |
第一节 石井郑氏渊源 |
一、石井郑氏族谱现状 |
二、郑氏族谱传承 |
三、石井郑氏溯源 |
四、郑氏族谱失传状况 |
五、族谱里的血腥政治 |
第二节 石井郑氏与漳州郑氏同源考 |
一、关于漳州郑氏文学昌盛的记载 |
二、族谱中郑氏家族与黄梧的恩怨记载 |
三、关于漳州郑氏与石井郑氏渊源关系的历史记载 |
四、入闽时间与地点 |
五、迁徙路径 |
六、郑氏房产契约与家族变迁 |
第三节 石井郑氏与明末海洋社会 |
第三章 郑芝龙澳门经历与崛起的背景 |
第一节 十七世纪早期的东亚贸易势力格局 |
一、葡萄牙人的东进扩张 |
二、荷兰在亚洲的急剧膨胀 |
三、早期远东贸易的配角 |
第二节 澳门通事 |
一、受洗入教的多重利益 |
二、澳门耶稣会的贸易传统 |
三、“通事”至“押货” |
第三节 澳门葡萄牙人对郑芝龙的军事与科技影响 |
一、葡萄牙人的坚船利炮 |
二、郑氏黑人雇佣军 |
三、开府筑城 |
四、郑芝龙的军事领导才能 |
五、其他西方科技对郑芝龙的影响 |
六、郑芝龙与澳门贸易合作 |
第四章 多方海上力量的贸易角逐 |
第一节 李魁奇争夺海上贸易利益 |
一、李魁奇海上力量的独立 |
二、贸易代理人之争 |
三、荷兰人代理贸易的困境 |
第二节 各方海上力量的分裂与组合 |
一、三方联盟的形成 |
二、三方围攻李魁奇 |
三、中方对荷兰人的战后礼遇 |
第三节 战后贸易协议的谈判与履行 |
一、郑芝龙与荷兰人的贸易协议 |
二、贸易协议的履行及战后赔偿 |
第四节 钟斌参与海上竞争 |
一、钟斌对海上贸易的破坏 |
二、厦门湾之战 |
三、战后贸易谈判 |
四、钟斌海上力量的败亡 |
第五章 郑芝龙击败荷兰、刘香联盟 |
第一节 郑芝龙与荷兰人的贸易停滞 |
一、荷兰人的猜忌 |
二、贸易谈判陷入僵局 |
三、贸易争端 |
第二节 郑芝龙与荷兰人贸易关系的破裂 |
一、荷兰人对贸易现状的不满 |
二、郑芝龙的强势贸易谈判 |
三、双方为贸易发展的努力 |
四、福州海战 |
五、贸易破裂 |
第三节 荷兰人的军事进攻 |
一、贸易争端激化 |
二、刘香联军的形成 |
三、荷兰人对中国沿海的军事进攻与掳掠 |
第四节 料罗湾海战 |
一、双方舰队集结 |
二、海战过程 |
三、郑芝龙的战略战术分析 |
四、双方高层人事变更是战争爆发的重要原因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亚洲(澳门)国际公开大学(论文参考文献)
- [1]丁韪良汉学研究述论 ——兼论美国早期汉学之嬗变[D]. 黄秋硕. 福建师范大学, 2020(12)
- [2]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和平观研究[D]. 赵佳. 电子科技大学, 2020(01)
- [3]明朝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研究[D]. 王炳军.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4]清朝广州十三行法制研究[D]. 朱腾伟.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6)
- [5]回归以来澳门高等教育发展的成就与经验[J]. 庞川,林广志,胡雅婷. 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5)
- [6]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澳门高校校园规划设计研究[D]. 钟成森.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1)
- [7]亚洲龙舟竞技格局的特征研究[D]. 黄子健. 武汉体育学院, 2019(01)
- [8]澳门远程高等教育的起源与变迁:从利益权衡到跨文化整合[J]. 张红峰. 现代远程教育研究, 2019(02)
- [9]中西之间:晚清江南地区中国耶稣会士群体研究(1842—1912)[D]. 李强. 上海大学, 2019(02)
- [10]郑芝龙海洋活动研究(1621-1635)[D]. 李广超. 厦门大学, 2018(06)
标签:郑芝龙论文; 澳门国际公开大学论文; 朝贡贸易论文; 明朝海禁论文; 朝贡体系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