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途径的探索(论文文献综述)
赵莹莹[1](2021)在《城市多民族社区依法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
张宇廷[2](2021)在《太原市城市社区治理模式问题的研究》文中认为我国的城市社区建设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由于各个城市在自然禀赋、人文环境、经济发展、开放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形成了各不相同的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在不同社区治理模式中,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由于政府本身具有社会管理职能;而社区自治组织依照《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社区自治,因此依据二者在社区治理中主导地位和发挥作用的不同,社区治理模式可以划分为政府主导型、政社合作型和社区自治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更是创造性的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思路,这不仅将基层治理提升到了国家高度,更指明了我国未来社区治理多元共治的主趋势。但随着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原本多样化的社区治理模式越发趋向单一,特别是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承接了来自上级政府授予的大量职权,在社区治理中明显占据主导地位,政府主导型模式在全国各地都得到不同程度的强化。疫情平稳后,全国多省又纷纷出台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文件,积极为乡镇、街道等基层机构赋权扩能,致使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主导地位不断加强,而社区自治职能则受到相对削弱,我国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在现实中逐渐偏向政府主导型,这不免与我国始终倡导的社区治理多元共治的主趋势产生了偏差。正因如此,本文以太原市城市社区治理模式为主要研究对象,通过对街社现有的结构配置、运行状态、角色定位、权责划分等四个角度对目前太原市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现状进行介绍和分析,总结梳理出政府(街道)与社区自治组织(城市社区居委会)之间存在着诸如角色定位模糊、权力划分不清和责任归属错位等问题,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作深刻分析。笔者还将参照国内外发达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经验,继续从角色定位、权力划分、责任划分三方面对选取城市的先进经验作分析总结,试图在找准自身问题病灶的同时,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出优化太原市现有模式的建议。
于淑源[3](2020)在《潍坊市Q街道村改居社区治理研究》文中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城郊农村转化为村改居社区。虽然社区地域属性已经变化,但由于社区建设和市民意识发展的滞后性,使得村改居社区既包含着城市社区的空间形态,又延续着农村社区的意识内涵,在组织架构、服务对象、居民意识等方面出现“非城非乡,亦城亦乡”的特点,提升村改居社区治理水平,不仅是推动农村居民市民化转变的关键举措,更是当前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论文以多中心治理理论、网络化治理理论和社会互构理论为指导,运用文献研究、调查研究、案例研究等方法对潍坊市Q街道村改居社区发展过程和治理现状进行分析研究。Q街道在村改居过程中采用一村一居向一社一居逐步过渡的大社区模式,以构建网络化治理体系和推动物业企业参与等措施完成了由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的转变,但在社区治理中由于治理体系不规范、协同治理局面尚未形成、治理资源储备不足、人文环境建设滞后等原因,出现了组织机构冗余、社区排外现象明显、治理资源短缺、居民市民化转型缓慢等问题。在对问题深入探讨基础上,论文提出构建现代化治理体系、建立多元共治的社区共同体、构筑综合支持体系、强化教育引导等措施,来提高村改居社区的治理能力,以期从理论上丰富村改居社区治理理论,并为其他出现类似问题的社区提供一些经验借鉴。
王成威[4](2020)在《高校单位社区的治理形态研究 ——基于H大学A社区案例》文中指出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以“单位制”为核心的城市管理体制开始逐步消解,“街居制”由此兴起,随着2000年“社区建设”的全面推进,“社区”由此成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新的基础单元。然而,这一转型并非一蹴而就,作为一种过渡形态的“单位社区”仍以不同形式广泛存在于城市各区域,高校型单位社区是其中的典型。城市社会管理模式转型的背景下,高校单位社区一方面延续单位制的治理传统,另一方面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嬗变,其独特的治理结构使之面临着有别于非单位社区的治理难题与困境。本文以H大学A社区为例,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视角,在呈现该社区治理形态的基础上,揭示了该社区治理的主要困境及其根源,通过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参与到该社区治理中,以期为优化治理结构、提升单位社区治理水平提供有益的经验。通过社区治理的价值匹配分析(NGT)来分析A社区,A社区呈现出资源丰富,自然禀赋为高区位条件、低资源条件、高治理传统的特征;社区治理主体发挥作用程度为单位作用高、政府作用中、市场作用低;社区治理目标实现状态为:“民生目标”——难以满足多元需求,“安全目标”——安全校园建设,“尊严目标”——差异化的尊严满足。这样的治理形态下,“单位”与“社区”力量悬殊,A社区有社区之“名”而少社区之“实”,不仅社区自组织发育不足、居民社区参与严重不足,且居委会组织被高度边缘化。这不仅弱化了政府服务资源进入社区,也导致社区具有异质性的服务需求难以充分满足。基于对A社区“单位社区”特征的分析,本文认为A社区所面临的治理困境主要源于H大学在社区权力弥散性的延伸,不仅主导了A社区各类服务资源的供给,也制造了社区失衡的二元治理结构,同时还抑制了居民社区意识的生产。因此,进行了优化社区治理结构,挖掘和链接社区“非单位”资源、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及加强社会工作专业队伍建设的社会工作实践,以促进社区问题及治理困境的解决,为高校单位社区研究提供可参考的经验方法。
高苗[5](2020)在《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研究》文中认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一次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问题提升到全局高度,而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的社区,其治理体系与能力则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全体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基层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全面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增强城市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泰安市泰山区作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在城市社区治理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因此以泰安市泰山区为研究对象具有较高的理论和实践价值。论文以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研究,介绍了泰山区城市社区概况及治理背景,阐述了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的政策与制度、组织架构与人才队伍等方面的建设,分析了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的典型模式,以此对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现实研究与梳理,总结了目前泰山区城市社区的治理取得的效果。在总体研究的基础之上,论文在对典型模式分析时,进行了典型案例的阐述,从更加微观的层面上对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进行了分析。尽管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取得了多方面的成就,但仍存在许多问题,例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不顺畅、社区治理主体建设滞后、城市社区资金保障不足、社区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城市社区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存在漏洞等。基于泰山区目前的实际情况,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论文提出了包括理顺城市社区治理体制机制、增强社区治理主体建设、强化城市社区经费保障力度、提升城市社区服务水平、强化城市社区突发公共事件管理能力在内的5点建议。尽管未能圆满解决所有问题,但仍对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肖磊[6](2020)在《苏州市相城区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全科社工模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正深入推进,城市社区治理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基层的实践与探索。近年来,随着苏州市相城区城市建设快速推进,一体化发展按下快进键,社会治理不断深化,改革力度不断加大,基层治理问题日趋复杂化,各种矛盾和问题相继暴露,群众利益诉求不断多样化,城市社区面临负担过重和活力不足等治理难题,需要深入创新城市社区治理体系,打破传统管理服务模式,着力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本文以苏州市相城区作为研究对象,相城区全科社工模式是在党建引领社区治理中,前台全科社工“一站式”办理居民各项业务,后台其他社区工作者下沉网格服务,形成“无柜台+AB角”的全能服务模式,其实质内涵为便捷群众办事,提升社区工作效率。本研究通过资料研究、问卷调查、调研访谈等形式,分析了相城区全科社工模式的发展历程、工作机制和实践现状,剖析了当前在基层政务服务、全科社工专业素质、社区治理网格化、多元主体参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坚持党建引领、夯实治理基础、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督查考核和注重联动推进、强化各类保障等对策建议,优化全科社工模式,推动基层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提高居民群众满意度。
谢琦[7](2020)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综合表现为以公共价值的生产为目的,在执政党的领导、政府部门的负责下,涵盖政府部门、经济部门、第三部门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彼此合作的“一核多元”党政引领型跨部门协同。从结构层面上来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是指执政党、政府部门、经济部门、第三部门等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结成的互动关系、合作关系,涉及权力配置、空间设定、组织安排、制度建设、环境形态等五个方面。从过程层面上来看,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涉及治理单元再造、民主协商开展、府际行政发包、外包服务探索、治理技术应用等方面。本文建立一个“结构—过程”的分析框架,力求科学、合理地解释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核心要素与具体运作。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发展在结构、过程层面上呈现出多重趋势。一方面,从结构上来看,空间结构上呈现出从封闭式治理走向开放式治理的趋势;组织结构上呈现出从党社一体化走向“一核多元”的趋势;制度结构上呈现出从非正式制度走向正式制度为主、非正式制度为辅的趋势。另一方面,从过程上来看,呈现出从指令式治理走向协商治理的趋势;从政党全能型治理到党建引领型治理的趋势;从管理式治理到服务式治理的趋势。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呈现出政党整合、社会吸纳、空间再造、技术支撑等四重逻辑。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开展跨部门协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有助于推动公共服务的再生产;有助于克服社区治理的碎片化;有助于应对棘手问题的复杂性;有助于提高部门能力的进阶性。根据组合方式的不同,可以将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分为政府与经济部门之间的跨部门协同、政府与第三部门之间的跨部门协同、经济部门与第三部门之间的跨部门协同以及政府部门、经济部门、第三部门之间的跨部门协同,等四种类型。从结构和过程两个层面把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问题,综合发现:在结构层面上还存在权力配置的行政化;空间设定的管控性;组织体系的碎片化;制度建设的滞后性;治理环境的不适应,等等。在过程层面上还存在治理重心下移过程中的责任转移;社区协商议事过程中的保障不足;府际行政发包过程中的基层失范;外包服务探索过程中的行政主导;治理技术应用过程中的流于形式,等等。为了将理论研究与案例研究结合起来,本文选取北京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上海的“基本管理单元”、杭州的“上城经验”等三个典型案例,它们都是较为成熟且具有代表性的城市基层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创新实践,共同反映了十八大以来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提升城市基层治理水平以及推动跨部门协同的重要探索。这些经典案例在党建引领、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技术支撑等方面能够为中国城市社区治理过程中的跨部门协同运行提供一些共性的经验启示。基于对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问题反思和案例总结,推动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需要结合结构与过程两个方面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路径。从结构层面上来说,优化权力配置,推动城市社区赋权增能;推动空间治理,提高城市社区治理弹性;弥补组织缝隙,探索条块协同保障机制;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治理体系规范运作;保持治理调适,适应动态化的治理环境,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实践路径。从过程层面上来说,厘清纵向行政链条的责任分配;保障社区协商议事的规范开展;加强府际行政发包的过程规制;优化外包服务中的政企社合作;推动线上治理与线下治理融合,是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实践路径。
王泽[8](2019)在《“贯穿”基层社会:当代中国的国家基础性权力 ——W街区改革观察》文中认为现代城市承载着人类的生存、生活以及社会生产活动,既复杂多样又包容万象。无论是世界还是中国范围的实践,城市均是人口流入的重要地区,亦是各国建设和发展的重点区域。因此,城市治理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价值不言而喻。作为城市最基层治理单元的社区,与街道一起成为城市社会矛盾和冲突的多发地,故其治理效能事关执政党和国家全面深化改革与治理现代化转型目标的实现。由此,城市基层治理亦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时代命题。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来的城市街区治理实践,国家权力通过组织、技术和规则的延承和转化,对社会进行渗透、动员与形塑。其中,“组织”是集体权力行动的有效载体,承载着国家权力及社会权力;“技术”主要强调国家和社会权力主体所运用的物质性和制度性基础设施;“规则”则源于统治者意志及维护社会秩序的法律法规,以及来自契约精神和公序良俗的公共准则等。正是借由这三项要素的共同作用,国家权力实现了对城市基层社会的改造和建设。不过,国家权力的行使亦带来“行政有效、治理无效”等问题,即执政党和国家借助行政权力“一管到底”的行为往往较为有效,但其制定的以社区社会组织、居民等为行动主体的相关治理政策却难以贯彻执行。鉴于此,由权力视角切入城市街区治理研究,探讨国家权力如何进入并在其中良性运作,不仅有助于化解基层治理难题、实现行政与自治逻辑的有效结合,而且能够协调政权建设与基层治理间的关系、助推治理现代化的转型。而在既有的相关研究中,国家权力多被看作一个整体,即国家所拥有的各项权力。但是,迈克尔·曼却将国家权力划分为基础性权力和专断性权力两种类型,并认为前者是国家依托有效的“后勤控制”以贯彻国家意志、执行相关政策的权力,后者为国家无需与其他集团协商即可行使的强制性权力。回顾当代中国城市基层治理的历史变迁,执政党和国家通过组织、技术、规则改造和建设社会的过程,正是曼所提出的国家依托“后勤控制”对社会渗透和动员的集中呈现。由此,借用国家基础性权力理论来探究中国城市基层治理中的国家与社会权力关系,对于化解政府行动、社会无行动、居民不行动的治理难题以及实现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和合作均具有重要价值。鉴于此,本项研究以温州市鹿城区W街道和B社区为观察对象,对其基层治理实践进行文献梳理和实地考察,以尝试揭示和解释国家基础性权力在街区治理中的表现及其所产生的差异性结果。观察发现,国家基础性权力的表现样态已然由街区管理时期的直接干预转向治理现代化时期的嵌入式运行。这亦表明,基础性权力通过嵌入街区权力网络,依托各类组织和技术不断培育和扶持社会权力主体,并与之展开对话和协商,以共同制定街区治理规则和行动框架。这一举措不仅有助于提高国家与社会的自主性,推动国家与社会的合作共治;还有助于化解城市社会矛盾、巩固城市基层政权以及构建良序的城市社会。当然,不囿于温州市W街区的个案,国家基础性权力在我国城市街区的运行亦反映出鲜明的中国特色。一方面,基础性权力在各地街区的运行会随着执政党和国家的制度、政策等变化而改变。故其并非如西方理论强调的那样一直处于扩张状态,而是具有伸缩特性。另一方面,基础性权力也始终“贯穿”于城市街区治理的整个过程,并推动着国家与社会权力之间的良性互动。只不过,其并非传统意义上基于国家、社会平等主体地位所展开的互动,而是以基础性权力为引导的两种权力的互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已然迈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新时代的治理现代化转型对于国家与社会间的权力互动和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此,在借助曼的国家基础性权力理论研究中国街区治理实践的过程中,要意识到这一时期城市基层治理所面临的新矛盾和新形势,着力发挥基础性权力直达基层社会的渗透和“贯穿”作用。同时,还要结合我国的历史和实践经验,以发展的眼光和中国的经验事实去反思甚至超越既有的研究范式,以避免理论的西化等潜在风险。
高乐[9](2019)在《居民委员会“两难困境”研究 ——基于权力的分析视角》文中提出针对居委会的行政化,实务界(在理论界的建议下)推行了以民主选举、政社关系厘清及社区组织体系优化等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然而,这些改革并没有能让居委会充分履行其自治职能,反而是让居委会陷入了“要么继续行政化,要么被边缘化”的“两难困境”。这对于基层群众自治的实现以及社区治理乃至城市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言,都是非常不利的制约因素。因此,本文所研究的问题就是如何让居委会摆脱去行政化改革中所遭遇的“两难困境”?为能对这个问题予以有效的剖析,本文选择了“权力”作为分析视角。第一章首先基于对权力动态运作过程的考察赋予了“权力”一个操作性定义,并由此析出权力的三个核心要素:权力资源、权力意图与权力指向,进而用它们构建出本文的分析框架。基于这一分析工具,本文第二章对居委会当前的权力运作格局进行了剖析。本章指出,现有去行政化改革试图通过事务分割及组织分设的方式来恢复居委会的自主管理权力,并让之在独立的领域得到充分的运作。然而,由于居委会的权力运作在资源基础、运作指向与主体意图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其自主管理权力无法得到有效的运作,进而陷入“两难困境”。第三章试图跳出现有改革所带来的自主管理权力与行政权力的二元对立格局,从居委会的参与权力以及协调监督权力的运作维度寻求突破“两难困境”的新思路。这一章主要围绕着居委会这两种权力与行政权力所形成的非二元对立式的双向制衡关系,以及在这种新权力格局之下居委会的这两种权力为何能得到有效运作展开论证。第四章则通过对其资源基础、主体意图以及运作指向在现实中的可行性之考察,对居委会的参与权力以及协调监督权力在当下我国的可实现性予以了证实。第五章具体分析了两个典型案例:北京朝阳区麦子店的“问政”实践以及深圳南山区所推行的居委会“枢纽化”相关实践,由此设计出了一套推动和保障居委会权力有效运作的制度体系。结语和展望部分对本文的基本结论从两个维度进行了概括,并就本文所研究问题在宏观层面所涉及的两个问题作了简单的引申。
刘小钧[10](2016)在《社会建设背景下城市社区善治研究》文中认为本文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新发展理念为依据,将城市社区治理置于社会建设的背景下,侧重于从宏观层面、兼顾微观视角,阐述城市社区治理的主要特征、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厘清城市社区“管理—治理—善治”的发展过程,揭示我国社区治理的内在发展规律,即“社区服务业—基层民主政治—社区生活共同体—和谐社区—社会建设”的变迁轨迹。在这个过程中,城市社区治理内容不断完善和充实,治理的手段和载体更加多样化,体现了城市社区治理从低级向高级、从单一治理向全面推进的发展态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从国家战略层面充分重视社区治理的基础性地位和关键作用,既从民主政治的维度推进社区治理,强调社区治理的权力与权利互动关系,又从社会建设的维度去推进社区建设,强调社区建设的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使社区建设具有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双重背景和双重属性,扩展了社区建设的内容要素和理论容量。党的十八大从社会建设的角度对社区建设进行了阐述和论证,突出社会建设背景下社区治理的公平正义取向,更加强调社区建设对维护和发展群众根本权益的作用,更加注重社区建设在实现共享发展成果中的功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成为社区建设的最新价值追求,社区治理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凸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提出了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新论断、新要求,强调基层治理法治化在法治国家中的基础性地位;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创造性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对于我国当下社区建设与治理乃至社会建设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有助于破解社区治理难题,厚植社区治理优势,促进社会建设背景下城市社区善治建设。现有关于城市社区研究主要体现于社会学领域,进行社会组织意义上的社区包括城市社区社会结构、组织、要素等研究:体现于政治学领域,进行社会治理视角下的社区与政府,社区与执政党、社区与国家治理关系及其建构研究,取得了相关成果,本文在学术前史中已有综述。本文则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社区建设的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在“五位一体”总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背景下,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建设创新理论与方法展开研究。论文研究的主题为: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指导城市社区善治研究。论文研究的主要问题包括:一是从历时性视角梳理从单位—街居制到社区制的发展过程及其特点,特别关注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城市社区治理新动向;二是从共时态视角分析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问题及原因;三是阐述社区善治理论的内涵及其结构,指出社区善治主体是平等协商的多元主体,社区善治客体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社区善治内核为权力与权利之间双向互动,社区善治过程是从管理到善治的转变;四是揭示了推进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路径,即树立社区善治的新理念、提升社区现代治理能力、推进社区治理法治化、发展社区协商民主、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社区文化等。五是前瞻性地概述城市社区治理未来发展,认为必须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破解城市社区治理困境,开创城市社区发展新局面。
二、关于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途径的探索(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途径的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2)太原市城市社区治理模式问题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3.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3.技术路线图 |
二、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依据 |
(一)相关概念界定 |
1.社区 |
2.社区治理 |
3.社区治理模式 |
(二)理论依据 |
1.社区治理理论 |
2.公共治理理论 |
3.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三、太原市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现状 |
(一)太原市现有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及特征 |
(二)街、社现有的结构配置及实地访谈 |
1.街、社现有的结构配置 |
2.实地访谈 |
(三)街、社运行状态 |
(四)角色定位 |
(五)权责划分 |
四、太原市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
(一)角色定位模糊 |
(二)权力划分不清 |
(三)责任归属错位 |
五、太原市城市社区治理模式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传统行政思维的影响 |
(二)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
(三)法律构建不完善 |
(四)多元参与不足 |
六、国内外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先进经验 |
(一)国外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先进经验 |
1.亚洲城市国家新加坡(政府主导型) |
2.日本名古屋(混合型) |
3.美国底特律(高度社区自治型) |
4.国外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经验的总结 |
(二)国内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先进经验 |
1.上海市 |
2.浙江诸暨“枫桥经验” |
3.国内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经验的总结 |
七、优化现有模式的建议 |
(一)调整角色定位 |
1.转变传统行政思维 |
2.完善社区自治的法律法规 |
3.转变政府职能 |
(二)厘清权力划分 |
1.完善权力清单 |
2.完善对公权力的监督 |
3.拓宽社区资金来源 |
(三)梳理责任关系 |
1.培育公民意识 |
2.完善公民参与制度 |
3.强化服务核心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太原市城市社区治理模式的访谈提纲 |
致谢 |
(3)潍坊市Q街道村改居社区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村改居社区治理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村改居社区治理的相关概念 |
2.1.1 社区 |
2.1.2 治理 |
2.1.3 村改居 |
2.2 村改居社区治理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多中心治理理论 |
2.2.2 网络化治理理论 |
2.2.3 社会互构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Q街道村改居社区治理现状 |
3.1 Q街道村改居工作基本概况 |
3.1.1 Q街道城镇化发展背景 |
3.1.2 村改居社区基本情况 |
3.1.3 产权制度改革推进情况 |
3.2 Q街道村改居社区治理的主要实践 |
3.2.1 一村一居向一社一居稳步过渡 |
3.2.2 组建网络化的社区治理新格局 |
3.2.3 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 |
3.3 Q街道村改居社区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3.3.1 缺乏规范的治理机构 |
3.3.2 社区中排外现象明显 |
3.3.3 社区治理资源短缺 |
3.3.4 居民市民化水平低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Q街道村改居社区治理面临问题的原因 |
4.1 社区治理体系不规范 |
4.1.1 社区组织架构不合理 |
4.1.2 自治制度建设不完善 |
4.1.3 社区监督机制不健全 |
4.2 社区协同治理局面尚未形成 |
4.2.1 多村一居现实中社会认同难以塑造 |
4.2.2 空间的改观使得居民交往意愿降低 |
4.2.3 非正式社会组织无法实现有效参与 |
4.3 社区治理资源储备不足 |
4.3.1 传统精英难以应对社区工作 |
4.3.2 社区经费供给主体责任模糊 |
4.3.3 社区公共服务用房建设缓慢 |
4.4 社区人文环境建设滞后 |
4.4.1 社区居民价值观念异化 |
4.4.2 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欠缺 |
4.4.3 社区文化配套设施落后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改进Q街道村改居社区治理的对策 |
5.1 构建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 |
5.1.1 建立党建引领的社区治理结构 |
5.1.2 完善居规民约等自治制度建设 |
5.1.3 建立居民高度参与的监督体系 |
5.2 建立多元共治的社区共同体 |
5.2.1 转变工作思路增强自治组织服务能力 |
5.2.2 搭建任务平台提升社区居民参与意识 |
5.2.3 强化政策支持扩大社会组织服务范围 |
5.3 构筑社区治理的支持体系 |
5.3.1 统筹两种路径建设专业化社工队伍 |
5.3.2 推进政经分离建立规范化财务制度 |
5.3.3 两个阵地并重建设多样化服务体系 |
5.4 提高居民市民化水平 |
5.4.1 强化社会参与,提升自我价值 |
5.4.2 完善政策供给,突出文化服务 |
5.4.3 注重道德引领,营造德育环境 |
5.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4)高校单位社区的治理形态研究 ——基于H大学A社区案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分析框架 |
2.1 文献综述 |
2.2 分析框架 |
第3章 NGT视角下的H大学A社区治理形态 |
3.1 自然禀赋:H大学主导的社区资源 |
3.2 治理方式:H大学与政府“二龙治水” |
3.3 目标价值:多重目标的叠加 |
第4章 H大学A社区的治理困境 |
4.1 边缘化的居委会 |
4.2 社区自组织力量发育不足 |
4.3 居民社区参与程度较低 |
第5章 A社区治理困境的原因分析及实践探索 |
5.1 社区治理困境的原因分析 |
5.2 A社区困境治理的实践探索 |
第6章 结论与讨论 |
6.1 结论 |
6.2 讨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文献综述 |
1.3.2 国内社区理论文献综述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城市社区治理的相关概念 |
2.1.1 社区及城市社区特点 |
2.1.2 城市社区治理 |
2.2 社区治理的理论溯源 |
2.2.1 社会资本理论 |
2.2.2 参与式治理理论 |
2.2.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4 公民社会理论 |
2.2.5 “善治”理论 |
3 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现状 |
3.1 泰山区城市社区概况及治理背景 |
3.1.1 社区概况 |
3.1.2 治理背景 |
3.2 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政策与制度 |
3.2.1 治理体系建设 |
3.2.2 资金保障机制 |
3.3 泰山区城市社区组织架构与人才队伍 |
3.3.1 社区组织架构 |
3.3.2 人才队伍建设 |
3.4 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典型模式分析 |
3.4.1 党建引领模式 |
3.4.2 网格管理模式 |
3.4.3 服务导向模式 |
3.4.4 多元共治模式 |
3.4.5 “智慧社区”模式 |
3.5 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效果 |
3.5.1 总体建设方面 |
3.5.2 服务水平方面 |
4 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存在问题分析 |
4.1 社区治理机制不顺畅 |
4.1.1 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细化 |
4.1.2 政社职能边界不清 |
4.2 社区治理的主体建设滞后 |
4.2.1 基层社会组织发展落后 |
4.2.2 工作队伍建设薄弱 |
4.3 城市社区资金保障不足 |
4.3.1 保障资金投入少、比例低 |
4.3.2 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单一 |
4.3.3 社区资产管理不规范 |
4.4 社区服务供给能力不足 |
4.4.1 服务供给与需求脱节 |
4.4.2 精细化服务能力不足 |
4.5 城市社区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存在漏洞 |
4.5.1 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 |
4.5.2 缺乏长效的应急管理预案 |
4.5.3 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人员紧缺 |
5 完善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措施 |
5.1 理顺城市社区治理机制 |
5.1.1 细化社区相关法律法规 |
5.1.2 健全多级贯通的工作机制 |
5.1.3 推进社区减负增效 |
5.1.4 构建社会化治理机制 |
5.2 增强社区治理主体建设 |
5.2.1 强化“大党委”党建引领 |
5.2.2 加强社区自治组织建设 |
5.2.3 加强社区队伍培养 |
5.2.4 强化社区居民自治 |
5.3 强化城市社区经费保障力度 |
5.3.1 增加财政投入 |
5.3.2 完善资金投入机制 |
5.3.3 细化资金监管制度 |
5.4 提升城市社区服务水平 |
5.4.1 提升居民间矛盾化解水平 |
5.4.2 提升网络与科技服务水平 |
5.4.3 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
5.4.4 提升购买社会服务能力 |
5.5 强化城市社区突发公共事件管理能力 |
5.5.1 增强居民的防范意识 |
5.5.2 健全社区应急管理组织机构 |
5.5.3 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苏州市相城区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全科社工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 选题的背景和研究意义 |
1. 选题的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1. 有关城市社区治理的相关研究 |
2. 有关社区工作者的相关研究 |
3. 有关全科社工的相关研究 |
4. 有关城市社区治理实践的相关研究 |
(三) 研究方法 |
1. 文献研究法 |
2. 问卷调查法 |
3. 访谈法 |
(四) 创新之处 |
1. 研究角度创新 |
2. 研究材料鲜活 |
(五) 分析框架 |
一、核心概念和理论基础 |
(一) 概念界定 |
1. 社区治理的内涵 |
2. 全科社工的内涵 |
3. 全科社工模式的内涵 |
(二) 理论基础 |
1. 社区自治理论 |
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3. 整体性治理理论 |
二、相城区城市社区治理中全科社工模式的现状 |
(一) 全科社工模式的发展历程 |
1. 相城区及城市社区概况 |
2. 网格化治理催生全科服务 |
3. 传统社区服务大厅存在距离感 |
4. 强化顶层设计,以点带面推进 |
(二) 全科社工模式的内在机制 |
1. 一人专岗全科服务 |
2. 一个闭环全程办理 |
3. 打破壁垒柜台革命 |
4. 党建引领治理服务 |
5. 政策配套深化内涵 |
(三) 全科社工模式的联动机制 |
1. 强化业务培训和资源整合 |
2. 打造社区治理联动工作模式 |
3. 建立健全网格工作与治理体制机制 |
(四) 全科社工模式的实践成效 |
1. 网格治理与服务更精准 |
2. 居民交流沟通更顺畅 |
3. 社区工作者和网格员更积极 |
三、相城区城市社区治理中全科社工模式存在的问题 |
(一) 政务服务全科体系尚未完全建立 |
(二) 全科服务社工专业素质存在脱节 |
(三) 网格治理全科服务水平存在差异 |
(四) 社区治理全员主体缺乏充分参与 |
四、相城区城市社区治理中全科社工模式问题原因 |
(一) 基层政务服务改革尚在进行 |
(二) 社工职业体系建设不够充分 |
(三) 网格化治理全科机制有待完善 |
(四) 社工社区社会组织缺少联动 |
五、国内城市社区治理中全科社工模式案例的比较 |
(一) 上海市城市社区“全岗通”模式 |
(二) 杭州市城市社区全科社工模式 |
(三) 苏州其他地区全科社工模式 |
(四) 借鉴与启示 |
1. 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是服务全科社工的科技支撑 |
2. 为社区“减负”是解放全科社工的政策保障 |
3. 社工体系建设是激励全科社工的职业路径 |
4. 全面培训是提高全科社工能力的技能法宝 |
六、优化全科社工模式的对策建议 |
(一) 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全科网格治理 |
1. 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治理 |
2. 提升党群服务站工作效能 |
3. 提升网格化治理创新社区创新 |
(二) 夯实治理基础增强全科服务能力 |
1. 加快推动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建设 |
2. 努力构建信息通办平台 |
3. 全面夯实社区治理基础 |
(三)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全科队伍建设 |
1. 加强分级分类培训 |
2. 提高政务服务应用水平 |
(四) 强化督查考核提高全科网格效能 |
1. 健全科学完善的考评体系 |
2. 提速全科社工职业化进程 |
(五) 注重联动推进激发共建共治共享 |
1. 创新多元协同治理体系 |
2. 推动“政社互动”“三社联动”发展 |
3. 推动基层社区居民自治 |
(六) 对策的保障条件 |
1. 加强组织领导 |
2. 加大资源整合 |
3. 营造良好氛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调研访谈提纲 |
附录二 调查问卷样卷 |
致谢 |
(7)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依据与意义 |
(一)选题依据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城市社区治理的理论视角 |
(二)城市社区治理的理念原则 |
(三)城市社区治理的实证分析 |
(四)城市社区治理的权力问题 |
(五)跨部门协同与城市社区治理 |
(六)对既有研究的述评 |
三、研究方法 |
(一)文献分析法 |
(二)个案研究法 |
(三)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相结合 |
四、研究的可能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可能创新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核心概念、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构建 |
一、核心概念的界定 |
(一)城市 |
(二)社区与城市社区 |
(三)城市社区治理 |
(四)跨部门协同 |
二、分析框架的理论基础 |
(一)政党适应性理论 |
(二)跨部门协同理论 |
(三)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 |
(四)资源依赖理论 |
三、分析框架:一个结构和过程的分析框架 |
(一)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结构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过程 |
(三)结构与过程的关系 |
第二章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的历史发展 |
一、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历史发展的结构层面 |
(一)空间结构:从封闭式治理走向开放式治理 |
(二)组织结构:从党社一体化走向“一核多元” |
(三)制度结构:从非正式制度走向正式制度为主、非正式制度为辅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历史发展的过程层面 |
(一)从指令式治理走向协商治理 |
(二)从政党全能型治理到党建引领型治理 |
(三)从管理式治理到服务式治理 |
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历史发展的“体用”机制 |
(一)常规机制为体:党政的科层化运作 |
(二)辅助机制为用:小组机制、外包机制、竞赛机制、项目机制、运动式治理机制 |
第三章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的意义、逻辑及类型 |
一、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意义 |
(一)有助于推动公共服务的再生产 |
(二)有助于克服社区治理的碎片化 |
(三)有助于应对棘手问题的复杂性 |
(四)有助于提高部门能力的进阶性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逻辑 |
(一)政党整合的逻辑:党建引领社区治理 |
(二)社会吸纳的逻辑:打造社区治理共同体 |
(三)空间再造的逻辑:再造新的治理单元 |
(四)技术支撑的逻辑:运用各种治理技术作为辅助 |
三、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类型 |
第四章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问题分析 |
一、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问题分析:结构层面 |
(一)权力配置的行政化:行政主导下的治理错位 |
(二)空间设定的管控性:刚性空间下的弹性不足 |
(三)组织体系的碎片化:条块分割下的合力不足 |
(四)制度建设的滞后性:治理情境下的规范不足 |
(五)治理环境的不适应:治理调适下的相对滞后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问题分析:过程层面 |
(一)治理重心下移过程中的责任转移 |
(二)社区协商议事过程中的保障不足 |
(三)府际行政发包过程中的基层失范 |
(四)外包服务探索过程中的行政主导 |
(五)治理技术应用过程中的流于形式 |
第五章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案例分析 |
一、研究设计:案例选择与资料来源 |
(一)案例选择:北京、上海、杭州 |
(二)资料来源:实地调研与网络搜集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典型案例 |
(一)案例一:北京的“街乡吹哨、部门报到” |
(二)案例二:上海的“基本单元管理” |
(三)案例三:杭州的“上城经验” |
三、案例总结: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经验启示 |
(一)党建引领 |
(二)政府负责 |
(三)社会协同 |
(四)技术支撑 |
第六章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实践路径 |
一、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实践路径:结构层面 |
(一)优化权力配置,推动城市社区赋权增能 |
(二)推动空间治理,提高城市社区治理弹性 |
(三)弥补组织缝隙,探索条块协同保障机制 |
(四)完善制度体系,确保治理体系规范运作 |
(五)保持治理调适,适应动态化的治理环境 |
二、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实践路径:过程层面 |
(一)厘清纵向行政链条的责任分配 |
(二)保障社区协商议事的规范开展 |
(三)加强府际行政发包的过程规制 |
(四)优化外包服务中的政企社合作 |
(五)推动线上治理与线下治理融合 |
结论与进一步讨论 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再思考 |
一、结论:基于“结构—过程”的分析框架解释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 |
二、进一步讨论: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再思考 |
(一)认真对待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理论研究 |
(二)认真对待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跨部门协同的实践研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校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8)“贯穿”基层社会:当代中国的国家基础性权力 ——W街区改革观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研究价值 |
一、“行政有效、治理无效”:街区治理困境 |
二、国家权力如何进入:关于治理问题的反思 |
第二节 理论检视与视角转换 |
一、“国家一社会”研究范式及其解释力局限 |
二、主体到权力:理论探讨与解释 |
第三节 范围划定与对象选取 |
一、城市“街区”研究:时代要求与现实关照 |
二、W街道与B社区的“故事” |
第四节 思路框架与研究方法 |
一、框架结构 |
二、分析方法 |
第一章 街区中的国家基础性权力 |
第一节 国家基础性权力与专断性权力 |
一、基础性权力:概念与发展 |
二、专断性权力:界定与演化 |
第二节 基础性权力、专断性权力与城市基层治理图景 |
一、政权初建与社会改造:两种权力显现 |
二、结构分化与社区探索:两种权力发展 |
三、现代化转型与组织再造:两种权力转型 |
第三节 国家基础性权力与专断性权力组合及边界划定 |
一、两种权力交互及其表现 |
二、划分维度与类型学处理 |
第二章 制度设计与社会形塑:国家基础性权力在街区的延承 |
第一节 单位到街区:组织转型中的基础性权力 |
一、街区权力网络调整与组织化转向 |
二、管理服务拓展与社会主体认同 |
第二节 传统媒介到信息网络:技术创新中的基础性权力 |
一、科学发展与街区管理技术进步 |
二、权力策略调整与运行方式改革 |
第三节 政社不分到政社分离:规则变化中的基础性权力 |
一、人口的社会流动与社区冲突频现 |
二、行动规则重置与良序社区构建 |
第三章 政策调适与社会成长:国家基础性权力在街区的转化 |
第一节 治理现代化与街区权力网络再造 |
一、管理失效与治理导向下国家权力的城市渗透 |
二、结构重塑与基础性权力嵌入 |
三、多方权力互动与组织载体更新 |
第二节 网络化治理与技术赋能 |
一、信息化推进与“互联网+”建设 |
二、技术互通共享与智慧社区打造 |
三、精准治理与赋权增能 |
第三节 权力对话与规则协商 |
一、外部权力形塑与行动框架搭建 |
二、自治力量成长及联动共治趋势 |
三、协商民主运行与治理规则调适 |
第四章 街区中国的国家基础性权力逻辑 |
第一节 理论与现实对话 |
一、伸缩特征:国家基础性权力的表现样态 |
二、国家基础性权力引导:政社互动的前提条件 |
第二节 嵌入街区的国家基础性权力 |
一、基础性权力运行:行政与自治的有效结合 |
二、基础性权力转向与潜在风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科研成果等 |
致谢 |
(9)居民委员会“两难困境”研究 ——基于权力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的提出及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设计 |
第一章 权力的界定与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权力的操作性定义 |
第二节 权力的三个关键要素 |
一、权力资源 |
二、权力意图 |
三、权力指向 |
第三节 权力运作状况的分析框架 |
一、对权力资源的考察 |
二、对权力意图的考察 |
三、对权力指向的考察 |
四、三个因素之间的逻辑关系 |
本章结语 |
第二章 当前居委会面临的“两难困境”与权力困局 |
第一节 “两难困境”的出现与表现 |
一、居委会去行政化改革的发展历程与主要实践 |
二、“两难困境”的表现及其辩证关系 |
第二节 居委会权力资源方面问题及其负面影响 |
一、当前居委会在权力资源方面所遭遇的主要问题 |
二、居委会权力资源方面问题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
第三节 当前居委会两种权力指向状况之殊异 |
一、居委会自主管理权力之客体的模糊与错位 |
二、缺失的城市社区自主公共空间 |
三、依旧倾向于行政管理逻辑的权力运作方式 |
第四节 居委会两种权力运作意图之错位 |
一、居委会两种权力运作意图错位的主要表现及成因 |
二、居委会权力意图错位问题的持续存在及强化 |
本章结语 |
第三章 突破“两难困境”的新思路 |
第一节 居委会的三种法定权力 |
一、居委会三种法定权力共同的资源基础与权力意图 |
二、居委会三种法定权力各自的法定权力指向 |
第二节 对居委会权力指向的扩展与优化 |
一、居委会自主管理权力运作指向划定中的逻辑缺陷 |
二、居委会参与权力及协调监督权力的运作指向之有效性 |
第三节 以居民共同意志为基础的集体理性之达成 |
一、居民的共同意志的充分聚集 |
二、多方权力的合作共赢 |
第四节 更全面且更健康的居委会权力资源基础 |
一、重获正当性资源的关键要素:居民参与的效能感 |
二、参与权力及协调监督权力之于居民参与效能感的积极意义 |
本章结语 |
第四章 居委会参与权力及协调监督权力的可行性 |
第一节 权力资源基础维度的可行性 |
一、来自政府与历史的丰富资源 |
二、社会内部公益力量的存在与被挖掘的可能性 |
第二节 权力主体意图维度的可行性 |
一、“政府代理人”与“居民带头人”之间的关系 |
二、政府促成居委会“居民的带头人”得以恢复的意图和努力 |
第三节 权力运作指向维度的可行性 |
一、当前城市基层的居民非制度化参与及其成因 |
二、扩展与升级居委会制度化参与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三、“制度化参与”的另一种解读:可行的“利益的组织化”方式 |
本章结语 |
第五章 居委会权力的实现路径 |
第一节 与居委会参与权力相关的已有实践及典型案例 |
一、城市社区中基层社会协商与基层政府协商之发展概况 |
二、典型个案:麦子店街道的“问政”实践之概况 |
三、麦子店“问政”实践之于居委会参与权力运作的效果评析 |
第二节 与居委会协调监督权力相关的已有实践及典型案例 |
一、已有的社区协调议事机构机制及其效果评析 |
二、典型案例:深圳市南山区的居委会“枢纽化”改革实践之概况 |
三、南山区的改革实践之于居委会协调监督权力运作的效果评析 |
第三节 居委会权力的整体实现路径设计 |
一、居委会权力运作的资源获取与保障机制 |
二、居委会权力运作的意图实现与保障机制 |
三、居委会权力运作的指向构建与保障机制 |
本章结语 |
结语与展望 |
附录一 已有社区治理相关地方改革资料目录 |
主要参考文献 |
致谢 |
(10)社会建设背景下城市社区善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0.1 选题的缘起和意义 |
0.1.1 选题的缘起 |
0.1.2 选题的意义 |
0.2 学术前史、研究方法及前沿问题 |
0.2.1 学术前史 |
0.2.2 研究方法 |
0.2.3 前沿问题 |
0.3 本研究的基本观点、主要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0.3.1 基本观点 |
0.3.2 主要内容 |
0.3.3 研究方法 |
0.3.4 创新之处 |
0.4 基本概念 |
0.4.1 社区 |
0.4.2 社区建设 |
0.4.3 社区治理与善治 |
第1章 城市社区发展的背景与过程 |
1.1 城市社区建设的时代驱动 |
1.1.1 市场经济发展 |
1.1.2 现代社会建设 |
1.1.3 社会基层治理转型 |
1.2 城市社区发展变化 |
1.2.1 传统居委会时期 |
1.2.2 社区建设时期 |
1.2.3 城市社区治理特点 |
1.3 党的十八大以来社区治理的新动向 |
1.3.1 从基层民主到社会建设 |
1.3.2 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
1.3.3 从单一治理到综合施策 |
1.3.4 从政策治理到法律之治 |
1.3.5 从传统治理到现代治理 |
1.4 简短的结论 |
第2章 城市社区治理的现状分析 |
2.1 城市社区治理的绩效 |
2.1.1 社区在国家治理中的地位 |
2.1.2 城市社区治理取得的成效 |
2.2 当前城市社区治理难题 |
2.2.1 社区治理的路径依赖困境 |
2.2.2 社区治理法治化困境 |
2.2.3 社区集体行动困境 |
2.2.4 社区治理理论的“拿来主义”困境 |
2.2.5 社会分化与隔离社区 |
2.2.6 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发展不平衡 |
2.3 城市社区治理困境追问 |
2.3.1 社会转型的特殊历史方位 |
2.3.2 变动中的政府与社会关系 |
2.3.3 社区法律体系不完善 |
2.3.4 社区公共性的普遍缺失 |
2.4 简短的结论 |
第3章 城市社区善治的理论构成 |
3.1 城市社区善治提出的时代要求 |
3.1.1 城市社区善治根源于政府失灵 |
3.1.2 城市社区善治根源于市场失灵 |
3.1.3 城市社区善治根源于社会失灵 |
3.2 城市社区善治的目标 |
3.2.1 完善社区现代治理结构 |
3.2.2 优化社区现代治理机制 |
3.2.3 提升社区日常生活民主 |
3.2.4 加强社区现代公共服务 |
3.3 城市社区善治的合力驱动 |
3.3.1 党组织的协调服务能力 |
3.3.2 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 |
3.3.3 社区居民的自治能力 |
3.3.4 社会的自我调节能力 |
3.3.5 以法律为核心的制度力量 |
3.3.6 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 |
3.4 城市社区善治要素 |
3.4.1 社区善治主体:平等协商的多元主体 |
3.4.2 社区善治客体:公共利益最大化 |
3.4.3 社区善治内核:权力与权利之间双向互动 |
3.4.4 社区善治过程:从管控到善治的转变 |
3.5 简短的结论 |
第4章 推进城市社区善治的发展路径 |
4.1 树立社区善治理念 |
4.2 提升城市社区现代治理能力 |
4.3 推进城市社区治理法治化 |
4.4 发展城市社区协商民主 |
4.5 加强城市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
4.6 创新城市社区文化 |
4.7 简短的结论 |
余论: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城市社区善治全面深化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着)及科研情况 |
四、关于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居民自治途径的探索(论文参考文献)
- [1]城市多民族社区依法治理研究[D]. 赵莹莹. 中央民族大学, 2021
- [2]太原市城市社区治理模式问题的研究[D]. 张宇廷. 辽宁师范大学, 2021(09)
- [3]潍坊市Q街道村改居社区治理研究[D]. 于淑源. 燕山大学, 2020(06)
- [4]高校单位社区的治理形态研究 ——基于H大学A社区案例[D]. 王成威. 华中农业大学, 2020(05)
- [5]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研究[D]. 高苗. 山东农业大学, 2020(03)
- [6]苏州市相城区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全科社工模式研究[D]. 肖磊. 苏州大学, 2020(03)
- [7]中国城市社区治理中的跨部门协同研究[D]. 谢琦.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7)
- [8]“贯穿”基层社会:当代中国的国家基础性权力 ——W街区改革观察[D]. 王泽.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2)
- [9]居民委员会“两难困境”研究 ——基于权力的分析视角[D]. 高乐. 中国政法大学, 2019(01)
- [10]社会建设背景下城市社区善治研究[D]. 刘小钧. 江西师范大学, 20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