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潘科[1](2020)在《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文中认为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控制性要素。河流是地球上水文循环的重要路径,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和组成部分,是泥沙、盐类和化学元素等进入湖泊、海洋的通道。漳河是我国华北地区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水系支流,是山西、河南、河北三省边界地区的重要水源地,担负着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水的供水任务。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河北省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特别以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为代表的经济部门对砂子等基础建筑材料的需求不断增大,导致漳河河砂滥采乱采现象愈演愈烈。河道中砂石是缓冲河道水流、涵养水源以及保护堤防的重要屏障。长期采砂加剧了河水对堤防等水利工程的冲刷,在洪水期加大了堤防等防洪工程被冲毁的危险,对漳河两岸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从根源上彻底解决漳河非法采砂问题,从而保护漳河堤防安全和水源地地位,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漳河非法采砂产生的内在机制,指出漳河非法采砂是一种低效的砂石资源配置活动,受到市场经济价格机制调节,根源在于砂石供需关系中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本文运用治理理论,指出要综合运用市场和政府手段,从河砂需求侧和供给侧两侧发力,化解漳河河砂供需关系中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从而彻底解决漳河非法采砂问题。
刘刚[2](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张娟[3](2019)在《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文中研究指明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房地产行业深刻影响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鉴于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中国政府自1998年以来出台了多项针对该领域的宏观调控政策,对于完善房地产市场和提高居民住房福利水平有着重要意义。理解历年来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挖掘其变迁背后之机理,总结其未来发展之趋势,既是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现实需要,也是丰富房地产宏观调控研究的理论需要。本文首先基于政策文本分析视角,运用共词分析和聚类分析的政策文献计量方法,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划分为三个阶段,展示了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聚焦点变迁的阶段特征和规律,并联系具体政策内容分析不同阶段政策主题词变化的原因,总结出1998-2018年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演进路径主要围绕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化和保障性住房建设三方面进行。其次,本文着眼于长时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引入间断-均衡理论对其进行阐释,分析表明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经历了两个均衡期和一个间断期,体现出政策变迁的间断均衡特征。为了进一步解释我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机理,本文结合了修正后的间断-均衡理论模型,综合考察近二十年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过程,研究发现,政策形象变化是房地产调控变迁的前提,而焦点事件爆发、官方决策系统注意力转移和宏观层面价值取向的变化是政策变迁的三个基础变量。最后本文从做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顶层设计、明确官方决策系统的注意力指向、保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方面提出了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对策建议。
税宇[4](2019)在《机构改革背景下税务稽查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L市税务局为例》文中认为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要进一步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在随后的时间里,全国省级及省级以下税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度政治自觉加以贯彻落实,逐步推进了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税收征管体系也逐渐得以完善。作为税收征管体系的重要组成环节,税务稽查肩负着打击偷、逃、骗、抗等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定责任,承担着规范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神圣使命,履行着提升税法遵从、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站在新起点的税收稽查工作,可以说挑战和机遇并存。从经济大势来看,一方面,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党中央和国务院对税收工作高度重视的大背景及“放管服”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政策下,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涌现,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加凸显。另一方面,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所驱大肆实施偷逃骗税等违法犯罪活动,不但造成了国家的财政损失,更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需要税务稽查部门重拳出击,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从内部形势来看,虽然稽查机构和人员已经基本调整到位,但力量、制度、知识、能力、水平都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融合状态还需要进一步推进,稽查工作任务愈加繁重。为更好地发挥新形势、新机构下的税务稽查惩戒、监控、收入、教育等功能,提升稽查在打击违法犯罪中的震慑,就必须高度重视税务稽查各项工作,以适应经济社会、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需要。本文研究正是基于这样的背景条件下展开研究的,L市作为四川省一个税源大市,研究其在机构改革背景下出现的税务稽查问题,对于提升税务部门征管能力具有参考价值。本文以税收遵从理论、行政效率理论、组织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为指导,结合笔者在税务系统从事基层稽查工作的实际和经历,通过实证分析法、问卷调查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开展研究,阐述了机构改革后L市税务系统稽查工作现状,详细描述了在机构改革背景下税务稽查重要地位未凸显,职能职责关系有待理顺;稽查法制化建设迟缓,税收执法刚性不足;现有稽查力量更薄弱,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稽查手段智能化不够,存在质量不高效率偏低;部门间协作有待加强,综合治税平台数据不优等问题,并对相关问题原因围绕机构设置上缺乏独立性、税收稽查执法环境复杂、激励机制保障措施不足、稽查信息化进程较滞后、缺乏有效部门沟通机制做进一步剖析。同时,结合国内外税务稽查的一些先进经验做法,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探索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税务稽查应对措施,提出充分发挥稽查应有职能、强化法律制度保障作用、培优稽查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密切多部门合作机制等五大方面的具体措施建议,以期L市税务稽查工作在改革进程中有所深化,对于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张硕[5](2019)在《改革开放40年我国群众体育政策变迁与量化研究(1978-2018年)》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策是国家和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目标所采取的行为规范,而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更离不开群众体育政策的指引和规范。本文以改革开放40年我国群众体育政策的变迁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资料法、政策内容量化分析法、逻辑分析法等方法进行研究,认为改革开放40年我国群众体育政策变迁分为四个阶段:群众体育政策的探索阶段(1978-1994年)、群众体育政策的法制化阶段(1995-2000年)、群众体育政策的逐步完善阶段(2001-2010年)、群众体育政策的改革创新阶段(2011-2018年)。并同时对各个阶段我国群众体育政策进行量化分析,找出我国群众体育政策的特点与趋势,从而为我国群众体育的发展指明方向。(1)群众体育政策的探索阶段(1978—1994年):群众体育政策在拨乱反正中进行探索,提出普及城乡群众体育,增强全民身体素质,开创群众体育的新局面的发展目标。这一时期群众体育政策呈现出探索性和多元性的特点,但在政策文件中没有做出相应的具体措施,无法真正贯彻执行。根据量化研究结果发现政策聚焦点为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国家体委对于人才的培养、国家体委积极领导广大群众、领导队伍的改革。(2)群众体育政策的法制化阶段(1995—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颁布规范群众体育政策,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和权益,使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了有效的保障。为建立全民健身计划体系,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并围绕其颁布了一系列配套文件。这一时期的群众体育政策呈现出系统性、规范性和多样性的特点,相关措施开始真正意义上普及全民。根据量化研究结果发现政策聚焦点为我国群众体育体制的改革、群众体育法制化的建设、城市社区体育工作的发展和全民健身体育工程的实施。(3)群众体育政策的逐步完善阶段(2001—2010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为我国群众体育事业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我国群众体育工作围绕北京奥运会的筹办工作取得了全面、快速的发展。以“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为口号推动了群众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政策旨在加快和改进群众体育工作,逐步完善全民健身体系。这一时期的群众体育政策呈现出全面性、协同性和实践性的特点。根据量化研究结果发现政策聚焦点为全国各级领导部门积极推进群众体育事业的发展、全民健身计划继续开展、做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群众体育政策覆盖的全面性。(4)群众体育政策的改革创新阶段(2011—2018年):全民健身体系基本建成,我国群众体育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国开始由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转变,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国家继续推进《全民健身计划》,并首次提出“健康中国2030”,努力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增强国民的体育锻炼意识,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这一时期的群众体育政策呈现出深入性、科学性和公共性的特点,力图坚持改革开放的力度,并在改革中不断创新。根据量化研究结果发现政策聚焦点为加快推进群众体育事业改革、健康与医疗相结合、群众体育政策的市场化、全民健身计划以提高青少年水平为主。基于分析研究的结果,本文对于未来我国群众体育政策的建议是:(1)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群众体育发展思想;(2)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相协调的发展战略;(3)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群众体育多元化发展路径;(4)坚持把建设全民健身体系作为发展特色;(5)坚持群众体育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6)坚持群众体育事业国际化的发展视野。
周子钧[6](2019)在《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进程研究(1978年-2018年)》文中研究表明本文拟就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进程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从两个方面构建本论文的框架:一方面是划分和考察40年资本化进程经历的市场化、产业化、证券化三个阶段,把握期间演进的脉络和螺旋式上升的内在逻辑关系,以此形成了论文的第一、第二、第三章。另一方面是总结40年资本化进程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推动进一步发展的对策建议,以此形成了论文的第四、第五章。第一章即1978年-1999年的市场化阶段。这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78年-1979年:“文革”后电影业的恢复;第二阶段1979年-1992年:电影业机制在转型时期的改良;第三阶段1993年-1999年:电影业体制改革全面启动。这个市场化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打破行业垄断,通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焕发电影业的活力,实现电影行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第二章即2000年-2008年的产业化阶段。这又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0年-2004年:电影业内改革向纵深发展;第二阶段2005年-2008年:电影业对非公资本和境外资本进一步开放。这个产业化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推动由分散各自为政的状态走向集团化和院线化,实现电影行业向产业化转轨。第三章即2009年-2018年的证券化阶段。这又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09年-2012年是启动期;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是高潮期;第三阶段2016年-2018年是提升期。2009年10月创业板设立华谊兄弟上市标志证券化阶段来临,民营电影公司率先陆续登陆A股市场;2016年8月中国电影、上海电影两大国有电影公司在A股上市,标志着证券化成为主流。电影公司通过IPO或借壳实现在A股上市融到大量资金,上市以后通过增发、并购等金融手段实现做优做强健康发展。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提升证券化的水平,实现中国电影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第四章是资本化进程的成效和问题。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取得的成效,首先是对于资本化规律和特点的把握、运行原理和阶段、启动和发展的认知。这是思想上的觉醒,是对于发展电影产业必须走市场化、产业化、证券化的道路,必须接纳、借力资本、资本市场和A股市场取得了广泛共识。政策的制定和推动是一直往这个正确的大方向前进,实际运行当中也取得了显着成效。同时在这个过程当中必须把握、处理好产业与资本的关系;产业为主资本为附,不能主次不分更不能本末倒置。对资本化的负面影响和破坏力,必须采取电影行业整顿、A股市场监管、财税严格检查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而又严格的治理。第五章是完善推动资本化进程的对策与建议。梳理中国电影产业40年资本化进程,勾画资本化的市场化、产业化、证券化三大阶段脉络与走向,分析资本化进程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都是为了提出更好的对策,以指导电影产业资本化历程能够在正确的道路上走的更加扎实更加长远。其中,坚持保证资本化沿着正确方向前进、遵循借力资本市场融资做优做强产业、提高通过并购等金融手段实现健康发展、构建积极拥抱互联网资本实现影企自身发展、推动与资本化进程相适应的规范运行体制、把握“内容为王渠道致胜”推动全产业链发展、促进与资本化进程相一致控制好金融风险等七大原则至关重要。本文的创新点在于:从“资本化进程”观察中国电影产业1978年-2018年40年的发展,在学术研究上填补了一定的空白;从市场化、产业化、证券化三阶段把握40年资本化进程,揭示了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由浅入深、不断递进、螺旋式上升的逻辑进程;从产业与资本的博弈入手进行分析,指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效统一”是观察中国电影“资本化进程”的一个本质性把握;研究方法上融合历史学、金融学、电影产业理论于一体。本文认为,中国电影产业40年资本化进程有力推动了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站在新起点上,充分吸取资本化进程呈现的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资本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必将更加充分,在把握和运用金融杠杆的“度”上必将更加精确,这必然将进一步提升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的空间和质量,推动中国实现由电影大国向电影强国的转变。
肖草[7](2019)在《政策工具视角下的中国房地产政策文本内容分析》文中指出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房地产行业迅速兴起,逐渐成为支撑我国经济结构的主要产业,房价也出现爆发式上涨的现象。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过热一方面拉动了内需,支撑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房价过高、金融泡沫增强等不利局面,还给我国经济发展以及民生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面对此种形势,我国政府及公共部门颁发了多项房地产政策对市场进行调控,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部分政策目标却没有得到实现,大量政策的出台房价仍居高不下,说明我国的房地产政策体系仍不够完善,政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有待探究。本文通过对我国房地产政策进行收集和整理,筛选出2008-2018年具有代表性的政策文本,并对这些政策从政策内容(Contents,C)、政策组织(Authorities,A)和政策发文形式(Outlook,0)方面多角度构建CAO框架,按照其发展历程,从宏观上对政策演进进行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和分析。之后文章又以政策工具视角,根据供给型、环境型和需求型三种政策工具所具有的不同作用力构建X维度,并引入房地产不同政策工具类型构建Y维度,将二者结合构建政策工具二维分析框架。在此基础上,定义分析单元,设置具体的分析类目,运用内容分析法对收集的政策文本具体条款按照“政策编号-序列号”进行编码,并将其归入政策工具二维分析框架中进行作用力维度和不同政策工具类型维度的频数统计,根据得出的结论深入剖析我国房地产政策在政策工具选择、组织、运用中存在的过溢、不足与缺失现象以及不同类型的房地产政策所发挥作用的效果。最后针对分析结果提出改进房地产政策工具的建议与强化不同政策工具类型作用效果的方法,从而为房地产政策体系的优化与完善给出合理化的政策指引,以期为我国房地产政策工具的制定、运用与改进提供借鉴。
北京市人民政府[8](2018)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京政发[2018]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清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的要求,市政府对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认真清理,市政府决定,对不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不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制定的依据已
贵州省人民政府[9](2018)在《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2016年)的决定》文中研究指明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黔府发[2017]38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及时清除改革和发展的制度性障碍,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人民政府对1979年至2016年期间省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省人民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如下: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0](2018)在《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文中认为黑政办发[2017] 73号发文时间:2018-01-25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部署,我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及省直有关部门对2017年5月31日以前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结果经省政府同意,现予公布。保留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 绪论 |
(一)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 研究背景 |
2 研究意义 |
(二) 文献综述 |
1 国外研究现状 |
2 国内研究现状 |
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三) 研究内容、思路和技术路线 |
1 研究内容 |
2 研究思路 |
3 技术路线 |
(四) 研究方法和创新与不足 |
1 研究方法 |
2 创新与不足 |
二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一) 概念界定 |
1 砂石及采砂 |
2 采砂管理和采砂治理 |
3 非法采砂 |
(二) 理论基础 |
1 治理理论 |
2 公共物品理论 |
三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现状 |
(一) 漳河砂资源状况 |
1 漳河概况 |
2 采砂情况 |
(二)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情况 |
1 采砂危害 |
2 治理情况 |
四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存在问题及原因 |
(一)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现存问题 |
1 非采现象难以杜绝 |
2 采砂管理理念落后 |
3 采砂执法力量薄弱 |
4 采砂管制滋生腐败 |
(二) 原因分析 |
1 市场需求催生非采 |
2 忽视市场公民作用 |
3 采砂治理投入不足 |
4 政府监管引发寻租 |
五 漳河非法采砂治理对策 |
(一) 稳定砂石供需关系 |
1 推进砂石需求侧改革 |
2 推进砂石供给侧改革 |
(二) 引入采砂治理理念 |
1 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
2 充分发挥政府作用 |
3 两种制度绩效比较 |
4 充分发挥公共作用 |
(三) 加大采砂治理投入 |
1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经费 |
2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编制 |
3 安排采砂治理水政执法专项设备 |
(四) 加强渉砂腐败监督 |
1 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
2 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
3 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
4 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
六 结论 |
攻读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项目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2)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3)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简要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相关概念 |
2.1.1 房地产宏观调控 |
2.1.2 政策变迁 |
2.2 间断-均衡理论及在中国情景下的修正 |
2.2.1 间断-均衡理论 |
2.2.2 间断-均衡理论在中国情景下的修正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变迁阶段分析 |
3.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的选择与分析方法 |
3.1.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选择 |
3.1.2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文本分析方法 |
3.1.3 信效度检验 |
3.2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阶段的定量分析 |
3.2.1 住房制度改革起步阶段(1998-2002 年) |
3.2.2 房地产市场化发展阶段(2003-2009 年) |
3.2.3 房地产市场化调整阶段(2010-2018 年) |
3.2.4 变迁阶段的总体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阐释与内在机理 |
4.1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间断-均衡理论阐释 |
4.1.1 均衡期: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探索阶段(1998-2002 年) |
4.1.2 均衡期: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深化阶段(2003-2009 年) |
4.1.3 间断期:房地产宏观调控得转向阶段(2010-2018 年) |
4.1.4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历程的总体阐释 |
4.2 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机理 |
4.2.1 焦点事件爆发 |
4.2.2 官方决策系统注意力转移 |
4.2.3 宏观层面价值取向 |
4.2.4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的内在逻辑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完善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对策建议 |
5.1 做好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顶层设计 |
5.1.1 重视房地产宏观调控立法 |
5.1.2 完善房地产宏观调控配套政策 |
5.2 明确官方决策系统的注意力指向 |
5.2.1 重视房地产宏观调控的长效性 |
5.2.2 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价值的公共性回归 |
5.2.3 加强房地产预期管理 |
5.3 保证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 |
5.3.1 合理配置房地产宏观调控手段 |
5.3.2 提高地方政府执行积极性 |
5.3.3 搭建房地产信息公开平台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4)机构改革背景下税务稽查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L市税务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简要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概念的界定 |
2.1.1 税务机构改革 |
2.1.2 税务稽查 |
2.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1 税收遵从理论 |
2.2.2 行政效率理论 |
2.2.3 组织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 |
第3章 新一轮税务机构改革的意义及当前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
3.1 新一轮税务机构改革的意义 |
3.2 当前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
第4章 L市税务局机构改革推进情况及稽查工作主要成效 |
4.1 L市税务局机构改革推进情况 |
4.2 L市税务局稽查工作现状概述 |
4.3 新机构下L市税务局稽查工作主要成效 |
4.4 L市税务局稽查工作成功办理案例 |
第5章 机构改革背景下L市税务局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
5.1 L市税务局稽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
5.1.1 稽查重要地位未凸显,职能职责关系有待理顺 |
5.1.2 稽查法制化建设迟缓,税收稽查执法刚性不足 |
5.1.3 现有稽查力量更薄弱,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 |
5.1.4 稽查手段智能化不够,存在质量不高效率偏低 |
5.1.5 部门间协作有待加强,综合治税平台数据不优 |
5.2 L市税务局稽查工作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5.2.1 认识不够及独立性缺乏 |
5.2.2 税收稽查执法环境复杂 |
5.2.3 激励机制保障措施不足 |
5.2.4 稽查信息化进程较滞后 |
5.2.5 缺乏有效部门沟通机制 |
第6章 国内外税务稽查情况及经验借鉴 |
6.1 国外税务稽查相关情况 |
6.1.1 美国税务稽查情况介绍 |
6.1.2 法国税务稽查情况介绍 |
6.1.3 德国税务稽查情况介绍 |
6.2 国内部分省市深化税务稽查工作实践 |
6.2.1 浙江省和云南省税务局稽查工作实践 |
6.2.2 广州、深圳、青岛税务局稽查工作实践 |
6.3 国内外税务稽查管理的借鉴意义 |
6.3.1 组织机构设置现代化 |
6.3.2 完善的法律环境和执法环境配套 |
6.3.3 采取分级分类高效的稽查管理 |
6.3.4 注重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 |
6.3.5 重视稽查人员的选拔和素质的提升 |
第7章 机构改革背景下完善L市税务局稽查工作的对策措施 |
7.1 充分发挥稽查应有职能 |
7.1.1 明确定位,凸显稽查执法服务职能 |
7.1.2 积极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稽查机构 |
7.1.3 理顺关系,打造集约高效稽查体系 |
7.1.4 堵塞漏洞,构建完善查管互动制度 |
7.2 强化法律制度保障作用 |
7.2.1 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7.2.2 完善稽查司法保障体系 |
7.2.3 牢筑内部稽查制度保障 |
7.3 培优稽查人才队伍建设 |
7.3.1 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
7.3.2 尽快充实稽查人才力量 |
7.3.3 强化培养提升素质能力 |
7.3.4 组建稽查公职律师团队 |
7.3.5 完善激励保障机制措施 |
7.4 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
7.4.1 打造“智慧稽查”,提升稽查信息化水平 |
7.4.2 配强软件硬件,为信息化提供强支撑 |
7.5 密切多部门合作机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改革开放40年我国群众体育政策变迁与量化研究(1978-2018年)(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本文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对“群众体育”概念的讨论 |
2.1.2 对“群众体育政策”概念的讨论 |
2.1.3 对“政策量化”概念的讨论 |
2.2 对国内外群众体育政策研究简评 |
2.2.1 国外群众体育政策研究简述及启示 |
2.2.2 国内群众体育政策的相关研究综述 |
3 研究对象与方法 |
3.1 研究对象 |
3.2 研究方法 |
3.2.1 文献资料法 |
3.2.2 政策内容量化分析法 |
3.2.3 逻辑分析法 |
4 研究结果与分析讨论 |
4.1 改革开放40 年我国群众体育政策的历史演进 |
4.1.1 我国群众体育政策的探索阶段(1978—1994 年) |
4.1.2 我国群众体育政策的法制化阶段(1995—2000 年) |
4.1.3 我国群众体育政策的逐步完善阶段(2001—2010 年) |
4.1.4 我国群众体育政策的改革创新阶段(2011-2018 年) |
4.2 改革开放40 年我国群众体育政策的量化研究 |
4.2.1 我国群众体育政策探索阶段的量化分析 |
4.2.2 我国群众体育政策法制化阶段的量化分析 |
4.2.3 我国群众体育政策逐步完善阶段的量化分析 |
4.2.4 我国群众体育政策改革创新阶段的量化分析 |
4.3 改革开放40 年我国群众体育政策变迁的经验与启示 |
4.3.1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群众体育发展思想 |
4.3.2 坚持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相协调的发展战略 |
4.3.3 坚持以政府为主导的群众体育多元化发展路径 |
4.3.4 坚持把建设全民健身体系作为发展特色 |
4.3.5 坚持群众体育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 |
4.3.6 坚持群众体育事业国际化的发展视野 |
5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进程研究(1978年-2018年)(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论文缘起与概念界定 |
(一) 论文缘起 |
(二) 概念界定 |
二、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 研究背景 |
(二) 研究意义 |
三、研究现状与文献述评 |
(一) 研究现状 |
(二) 文献述评 |
四、主要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 主要思路 |
(二) 研究方法 |
五、框架、创新点与不足 |
(一) 框架 |
(二) 创新点 |
(三) 本文的不足 |
第一章 资本化的市场化阶段(1978年-1999年) |
一、第一阶段:“文革”以后电影业的恢复(1978年-1979年) |
(一) 电影业在新中国的发展与曲折进程 |
(二) “文革”后恢复老电影放映时出现的盛况 |
二、第二阶段:电影业体制在转型时期的改良(1979年-1992年) |
(一) 政策上重点是先后调动“制发放”行业的积极性 |
(二) 电影单位由事业转为企业走市场化道路 |
(三) 调整机构设置形成“影视合流”的局面 |
三、第三阶段:电影业体制启动全面改革(1993年-1999年) |
(一) 打破中影集团一家独大统购统销的垄断 |
(二) 打破中影集团和省级发行公司的垄断 |
(三) 打破16家制片厂的垄断调动各界拍片积极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资本化的产业化阶段(2000年-2008年) |
一、第一阶段:电影行业内改革向纵深发展(2000年-2004年) |
(一) 政策上大力推进集团化和院线制改革,推动向产业化转向 |
(二) 投融资上国企加快转企改制,民企扩大融资渠道 |
(三) 资本多元化大力促进了电影产业发展 |
二、第二阶段:电影行业对外开放打开大门(2005年-2008年) |
(一) 政策上对于境外资本和非公资本进一步开放 |
(二) 投融资上中影发债民企谋求上市,行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
(三) 电影产业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加快资本化进程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资本化的证券化阶段(2009年-2018年) |
一、第一阶段:证券化的启动期(2009年-2012年) |
(一) 政策上加大金融政策推动企业上市成为着力点 |
(二) 投融资上电影公司上市标志着证券化时代来临 |
(三) 华谊兄弟首家在A股上市起到了示范效应 |
二、第二阶段:证券化的高潮期(2013年-2015年) |
(一) 政策上继续鼓励公司上市,同时改进和完善电影审查 |
(二) 投融资上互联网资本强势进入,电影产业基金十分活跃 |
(三) 二级市场并购火爆与出现问题的表现与原因 |
三、第三阶段:证券化的提升期(2016年-2018年) |
(一) 政策上对明星证券化的遏制和再融资疏堵结合 |
(二) 投融资上资本有进有退步入去伪存真的提升期 |
(三) 中影上影两大国企实现A股上市的标志性意义 |
(四) “内容为王”获得支持,资本流向发生结构性变化 |
(五) 互联网影业与国企和民企三分天下重塑行业格局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资本化进程的成效与问题解析 |
一、电影产业资本化的成效解析 |
(一) 对资本化的运行规律和特点的认识更加清晰 |
(二) 对资本化的运行原理和阶段的把握更加准确 |
(三) 对资本化进程的启动和发展形成的共识更加坚定 |
(四) 对借力A股市场做优做强的意义和路径更加明确 |
(五) 对保持市场活力与严控风险之间的把控能力更加强大 |
(六) 对建构产业与资本辩证关系的良好生态系统更加自觉 |
二、电影产业资本化的问题解析 |
(一) 电影公司存在诸多问题影响通过IPO进行融资 |
(二) 跨界定增存在虚火与企业并购存在严重障碍 |
(三) 证券化负面影响凸显影企上市后的风险边界 |
(四) 资本的霸权导致电影产业的异化和扭曲行为 |
(五) “保底发行”与“天价片酬”对于电影产业的侵蚀 |
(六) 电影板块在A股市场回报率偏低、规模偏小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完善推动资本化进程的对策与建议 |
一、坚持保证资本化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原则 |
(一) 把握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发生的方向性调整 |
(二) 努力创作出资本与内容结合的佳作 |
二、遵循借力资本市场融资做优做强产业的原则 |
(一) 影企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在A股市场上市融资 |
(二) 借力A股市场资源配置优势培育大型企业集团 |
(三) 重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推动与A股市场对接 |
(四) 打造影视企业融资渠道助力小微影企融资 |
三、通过并购等金融手段实现影企健康发展 |
(一) 发挥股市先发优势的公司在外延并购上的优势 |
(二) 通过不断外延并购做优做强是必然选择 |
四、积极拥抱互联网资本实现影企自身发展 |
(一) 把握互联网资本在电影产业链地位主流化的趋势 |
(二) 上市电影企业要积极拥抱互联网资本的进入 |
五、构建与资本化进程相适应的规范运行体制 |
(一) 应制定和出台规范资本运行的相关制度 |
(二) 尽快组建电影经纪人群体的行业协会 |
六、把握“内容为王渠道致胜”的原则,推动全产业链发展 |
(一) 上市影企要打造全产业链模式防控业绩下滑的风险 |
(二) 上市影企要瞄准“内容+渠道”模式以提高经营业绩 |
七、完善与资本化进程相一致的产业规则和市场规则 |
(一) 要遵从产业和市场规律推动资本化进程 |
(二) 用大工业运行的方式分散和控制好金融风险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与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政策工具视角下的中国房地产政策文本内容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创新点以及重难点 |
1.4.1 创新点 |
1.4.2 重难点 |
第二章 研究综述 |
2.1 政策工具的研究 |
2.1.1 政策工具的内涵 |
2.1.2 政策工具的分类 |
2.1.3 政策工具应用的研究 |
2.2 房地产政策研究 |
2.2.1 政策内容 |
2.2.2 政策调控效果 |
2.2.3 政策研究方法 |
2.3 研究评述 |
第三章 我国房地产政策文本内容分析 |
3.1 房地产政策文本选择 |
3.2 我国房地产业的政策文本概况 |
3.2.1 政策内容分析 |
3.2.2 政策组织分析 |
3.2.3 政策发文形式分析 |
3.3 构建分析框架 |
3.3.1 X维度:作用力维度 |
3.3.2 Y维度:政策工具类型维度 |
3.3.3 构建政策工具二维框架 |
3.4 定义分析单元与类目 |
3.5 信度与效度评估 |
3.6 频数统计分析 |
3.6.1 政策作用力维度频数统计分析 |
3.6.2 政策工具类型维度频数统计分析 |
第四章 研究结论 |
4.1 X作用力维度分析 |
4.1.1 环境型政策工具过溢 |
4.1.2 需求型政策工具缺失 |
4.1.3 供给型政策工具不足 |
4.2 Y政策类型维度分析 |
4.2.1 房屋类政策中公共住房市场受关注 |
4.2.2 行政手段政策利用频繁 |
4.2.3 财税金融政策类型发挥主要调控作用 |
4.2.4 土地市场政策利于优化房屋供应结构 |
4.2.5 外资市场有待重视 |
第五章 政策建议 |
5.1 X纬度研究启示 |
5.1.1 减少使用环境型政策工具的频率 |
5.1.2 加大需求型政策工具的支持力度 |
5.1.3 强化供给型政策工具的作用 |
5.2 Y纬度研究启示 |
5.2.1 完善保障性住房体系 |
5.2.2 正确运用行政类强制型政策工具 |
5.2.3 建立税收政策的持续性和长效性 |
5.2.4 加强政策之间的配合使用 |
5.2.5 完善土地使用制度 |
5.2.6 强化被忽略的政策类型 |
参考文献 |
发表论文 |
参加科研情况 |
附录 |
致谢 |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漳河非法采砂治理研究[D]. 潘科.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2020(01)
- [2]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3]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变迁研究(1998-2018)[D]. 张娟. 燕山大学, 2019(06)
- [4]机构改革背景下税务稽查问题与对策研究 ——以L市税务局为例[D]. 税宇. 西南大学, 2019(05)
- [5]改革开放40年我国群众体育政策变迁与量化研究(1978-2018年)[D]. 张硕. 山西师范大学, 2019(05)
- [6]中国电影产业资本化进程研究(1978年-2018年)[D]. 周子钧. 山东大学, 2019(09)
- [7]政策工具视角下的中国房地产政策文本内容分析[D]. 肖草. 天津工业大学, 2019(08)
- [8]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J].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8(10)
- [9]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和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979—2016年)的决定[J]. 贵州省人民政府.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03)
- [10]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J].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