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存在道德风险的委托—代理模型的激励和监督问题(论文文献综述)
傅佩佩[1](2021)在《委托代理关系视角下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安排和实践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文中提出研究背景家庭医生,又称为全科医生,其职责是为居民提供健全、有效、连续、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被视为居民的“健康守门人”。2016年,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目标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在我国全面正式全面启动。但是,由于我国尚处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探索起步阶段,该制度目前在我国发展还不成熟,上述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并且在签约服务实施过程中存在一系列与签约服务目标不一致的问题,例如居民签约率低、知晓率低、家庭医生履约率低和签约服务质量不高等。同时,由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推进在不同地区还相当不平衡。尤其在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因为卫生基础较差、信息化建设薄弱、人力资源匮乏,以及居民受教育程度与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等传统因素,致使家庭医生制度的推行面临着更多的挑战。众所周知,农村基本卫生服务体系承担着维护我国广大县域居民健康的重要任务,而且农村卫生一直是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重点关注,因此,选取合理的样本地区展开调查研究,并在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对于做好我国农村家庭医生制度的发展尤为重要。本文选取山东省相关地市作为研究样本地区,因为山东省是我国农业大省,农村地区人口数量占全省总人口数量一半以上,且东、中、西部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差异,具有较好的代表性。以山东农村地区为样本,通过聚焦样本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展开研究,对于切实推进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良性发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水平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重要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推行并非水到渠成,而是涉及多个环节的复杂系统工程。同时也受到多个层面因素综合作用的影响,如政府层面的政策制定、激励措施、考核与监管;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及水平、机构定位及分工;居民个体层面的认知、态度、动机、协作配合情况等。从理论层面来讲,委托代理理论能够建立起不同行为主体之间的关联,通过分析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利益博弈,可以发现最优的激励措施。将委托代理相关理论运用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定和实施策略分析中,建立家庭医生、居民和政府的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从新的视角推导和理解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原因,可以为完善家庭医生服务制度提供更科学的理论支持。而基于制度及供需双方的多层次、全方位研究,可以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提升与优化提供更全面、更深入、更实际的建议,也可为全国其他农村地区提供经验做法或运行模式方面的参考借鉴。基于上述背景,本论文提出以下研究问题:山东省农村地区现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制度安排、供需双方的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是什么?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如何减少政策实施的偏差?研究目的本研究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系统分析家庭医生签约制度设计,探讨山东农村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如何通过资源保障、监管考核机制、筹资支付机制和问责机制影响政策运行的结果和利益方的行为,最终为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政策建议。具体目的包括:(1)构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理论分析框架;(2)系统分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制度安排以及供、需双方实施现状,探索关键问题影响因素;(3)从委托代理关系视角分析政策实施的偏差和探索问题产生的原因;(4)提出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政策性建议。研究对象和方法本研究现场调研数据来源于2018年5月7日——24日开展的“山东省农村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调研。综合考虑地域分布、经济发展水平和签约服务实施情况,此次调研采用分层随机抽样的抽样方法,选取了淄博市、聊城市和滨州市已经推行家庭医生签约的6县(沂源县、桓台县、茌平县、东阿县、惠民县和无棣县),从机构和个人两个层面,就当地农村家庭医生签约制度运行情况开展了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如下方面:卫生院和卫生室基本药品供应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签约服务政策工具等;家庭医生服务提供能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情况、家庭医生工作满意度等;居民健康状况、健康行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选择偏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情况以及健康需求等信息。本研究的分析过程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采用文献分析法,对山东省和样本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和制度安排进行归纳和总结,资料主要来自样本地区相关政策文件及研究文献,以及对样本地区机构的调查数据。第二部分是从供方和需方的视角对样本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实施现状进行描述和分析,基于统计描述、logistic回归等,探究供方家庭医生的激励机制及工作满意度影响因素;通过离散选择实验的方法测量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选择偏好,最后构建基于居民个体、村卫生室和镇卫生院的多水平分层模型,全方位探索影响家庭医生签约的因素。第三部分结合定性访谈资料,采用主题框架分析法,根据政府和家庭医生委托代理关系、政府和居民的委托代理关系、家庭医生和居民的委托代理关系的理论,对筹资支付机制、奖惩考核机制、问责机制和运行保障机制进行分析,找出签约政策实施的偏差及其产生的原因。最后,本文综合制度分析框架和政策执行的偏差提出完善签约服务制度的策略性建议。本研究采用SPSS 22.0和Stata 14.2进行数据分析,包括描述性统计分析、单因素和多因素分析、分层回归分析和离散选择实验;采用QSRNvivo 8质性分析软件分析定性访谈资料。研究结果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安排我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制度安排是:由政府制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指导意见,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改委、中医药管理局为签约服务提供政策和资源保障;政府通过委托基层医疗机构、基层医务人员共同组建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居民提供服务;政府通过支付、考核、和监管等激励措施,确保签约服务提供机构和家庭医生提供合格的签约服务,提高签约居民整体健康水平。山东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采用“1+1+1”服务模式,即家庭医生团队依托县域医共体,由村医、乡镇卫生院和县医院医院医生构成。一般由乡镇卫生院医生担任队长,村诊所医生是签约服务具体提供者。居民通过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选择签约服务包,接受签约团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健康管理等服务。研究发现,目前政府在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运行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表现在:(1)资源配置失衡,综合性的服务提供可及性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和基本药物供应保障还不完善。76.67%的乡镇卫生院没有实现将居民健康信息与上级医疗机构共享;55.09%的村诊所存在基本药物短缺现象。(2)双向转诊制度尚未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缺少连续性。大部分村诊所医生获得的上级医院相关工作支持不足。基层家庭医生欠缺专科医疗资源、转诊资源、临床经验与技能。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施现状签约服务供方运行现状:目前样本地区签约服务供方,即家庭医生在服务提供过程中主要存在服务水平低下、工作负荷及压力较大、收入及薪酬感知较低、整体满意度较低等问题,具体表现在:(1)村诊所家庭医生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只有1%的村医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大部分家庭医生只有乡村医生证(76.29%),家庭医生中参加过全科医师转岗培训者仅占34.32%。仅有22.51%的家庭医生取得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合格证;只有15.50%的家庭医生认为其知识和能力完全可以满足家庭医生工作的需要,超过80%的家庭医生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没有将服务质量纳入考核指标,奖惩制度没有落实;家庭医生工作量偏大,平均每人每天工作11小时、管理超过1500人,93.36%的基层医生自我感知参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后工作量增加;家庭医生待遇普遍偏低,仅有12.18%的家庭医生认为薪酬与其工作匹配,且卫生院与村诊所家庭医生存在收入差距;(3)家庭医生满意度logistic回归结果显示,家庭医生的职称、收入、工作量和工作压力、县医院技术支持等在5%的水平上显着。针对需方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研究结果如下:(1)签约率低,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获得感差,“签而不知”、“签而不约”现象普遍。样本地区家庭医生签约概率仅为23.8%;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率低,55.69%的被调查者完全不了解签约服务;居民被动签约现象普遍;居民不愿意签约是因为不信任家庭医生团队的服务能力,担心乱收费,认为没必要。(2)居民离散选择实验结果表明:农村居民更愿意选择诊疗水平高(β=2.39)、服务态度好(β=1.39)、基本药品可获得性高(β=0.63)和适当提高医保报销比例(β=0.45)的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签约概率模拟结果表明,签约率与费用关联度很高,签约费用从200元降至免费,签约概率将提升至84%。(3)多水平模型结果显示:居民个体层面上,受教育水平越高(OR=1.7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OR=1.39)、及患有多重慢病(OR=1.53)的居民越愿意签约;在村级层面上,较好的村卫生室信息化程度(OR=1.31)有着更高的签约概率;在镇级层面,卫生院基本药物供应充足(OR=1.53)、信息化程度较好(OR=1.28)、参加过家庭医生相关培训(OR=3.19)以及中心卫生院(OR=1.92)都与较高的签约概率相关。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施偏差和归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施偏差主要表现在:(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供需不匹配,即居民的健康需求和偏好没有通过现有的签约服务提供得到响应和满足;(2)供方激励扭曲,即现有的筹资支付、监管考核制度导致家庭医生工作满意度低、签约服务“重量轻质”。制度实施偏差的根本原因在于:现有的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安排无法规避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一系列代理人道德风险问题。制度安排层面对制度实施偏差的影响主要包括:首先,政府对签约制度运行保障作用失灵,信息化建设、药品供应保障、人才培训不完善,导致卫生资源配置不公平、卫生服务提供能力和质量纵向不平等,降低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的可持续性。其次,居民无法自由选择签约团队,造成团队之间缺乏竞争,不利于团队提升服务质量和签约居民满意度,造成居民服务获得感低。问责机制方面,政府对家庭医生奖惩兑付、监管考核缺失、激励不足,降低了家庭医生团队工作意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的制定依据缺少居民的健康需求和偏好,服务包定价不规范、服务内容不合理等原因,导致签约率不高、“签而不约”现象普遍。最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是一种原则性协议,对家庭医生的行为约束力有限。代理人问题层面对制度实施偏差的影响主要源于多代理人和共同代理两个方面。首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存在多个代理人,政府对家庭医生的职责、考核、奖惩标准不清晰,导致了团队内部不同代理人之间缺少合作,尤其是上级医院的医生对基层医务人员缺少业务指导,极易导致“搭便车”现象,降低了委托人的总体效用,造成了签约服务的协同性不高,背离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目标。第二,家庭医生是政府和居民的共同代理人,政府相对于居民处于绝对强势地位,如果政府和居民交付给家庭医生的任务目标不一致,家庭医生将选择强势的委托人,付出更多的努力,从而降低了共同代理效率。目前,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过程中,政府将工作量(签约合同的数量、覆盖面)作为考核支付家庭医生的标准,与居民所偏好的服务质量存在差异。在这种情况下,家庭医生会选择首先完成政府制定的工作考核目标,而忽视了对提升服务质量的努力。这就导致家庭医生服务重量轻质,供需不匹配,居民获得感低。结论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运行效率,需要政府完善运行保障机制,从而实现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签约服务的政策保障。目前,政府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支持不足,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严重制约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家庭医生团队呈现多代理人的特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无论是对签约团队整体还是团队内部不同代理人,均尚未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导致了团队内部代理人互相中立,团队之间缺乏促进发展的良性竞争。政府没有建立恰当的奖惩机制和对家庭医生的激励机制,相关制度存在流于形式的问题。家庭医生没有将最大化签约居民的利益作为目标,家庭医生没有准确识别居民的签约选择偏好和健康需求,从而导致了家庭医生的行为背离了委托人居民的利益目标。此外,监督和信息公开渠道的缺失致使双方信息的不对称;政府、家庭医生和居民之间相互问责机制的缺失,也加剧了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不一致。政策建议为了解决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提高签约服务效果,本研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切实以居民健康需求为导向,为居民提供个性化签约服务。2)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真正做到“资源下沉”,提升家庭医生服务能力。3)完善家庭医生首诊和双向转诊制度,为签约服务提供政策保障。4)建立可持续筹资机制,提高居民自付比例,为签约服务提供资金支持。5)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明晰家庭医生团队成员职责。6)实行按绩效支付,引导家庭医生团队之间竞争,提升签约服务运行效率。7)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建立相应问责监督机制,充分调动家庭医生积极性。8)对签约服务进行合同式管理。创新点和不足本研究的创新点在于,1)研究视角方面,本文突破以往单一研究视角,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三个核心主体,即政府、家庭医生、居民的视角出发,立足山东省实际,通过对政府运行保障、筹资支付、监管考核与问责等进行全面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优化策略;2)研究思路方面,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契约理论以及战略购买等经典理论为依据,构建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化分析框架,聚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涉及的政府和家庭医生、居民和家庭医生这两个核心委托代理关系,为开展实证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同时分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实施的偏差,揭示偏差产生的原因,为政策制定者提供重要的理论科学依据;3)研究方法方面,本研究结合定量与定性的研究方法,通过离散选择实验科学测度需方居民家庭医生签约偏好、并利用多水平分层模型从供、需双方研究居民签约行为的影响因素。最后结合定性分析,验证和深入解释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的偏差和原因,在研究方法上也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本研究的不足在于,1)在现场数据获得方面,数据仍旧存在一定偏倚。例如,样本平均年龄偏大,在未来的研究中可以纳入更多的样本,以进一步提高结果的可靠性;2)由于离散选择实验方法的局限性,对于纳入属性的数量、水平固化了被调查者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选择意愿,而无法反映其他属性对其选择偏好的影响;3)本研究仅选取山东省作为研究地点,因而研究结果的外推性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影响。
张轩[2](2020)在《在线服务平台激励、定价和商业模式研究 ——基于产出不确定性视角的分析》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服务可以在线提供和购买。很多服务企业都试图实施基于线上平台化战略的商业模式创新,希望以此来为企业带来更多客户并利用更多资源,进而获得更快的需求响应、更有效的供应链激励和新的价值创造等竞争优势。服务提供者也有很强的动机参与线上服务供给,在线平台也可以给他们带来更多的潜在收益。另外,一些客观因素也在不断加快在线服务行业的发展。受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的影响,远程办公和远程提供服务变得更为流行。在当前一些在线服务行业,在线服务平台与一般商品交易平台在定价、合约形式和平台与用户关系等方面有所区别。首先,在定价形式和合约形式方面,在一般的在线商品交易平台,平台在实物商品供给端向商户收取平台使用费。但是,在许多在线服务平台,平台会向服务品的提供者支付报酬,以换取服务供给者在服务平台需求端的持续服务供给。而且,在一些情况下,平台不仅会支付服务供给者基于每笔服务交易收益的分成,还会支付一定的固定报酬。当服务的产出供给存在不确定时,固定报酬的存在就意味着平台激励中可能存在效率损失,这一损失会通过平台组织的特殊结构进行传导。其次,在平台用户和平台之间的关系方面。有的服务提供者只是利用在线平台进行服务的交易,有的服务提供者完全受雇于在线服务企业,还有的服务提供者不仅使用平台进行交易,还与在线平台签订相对能自由接入平台的风险分担合约。这些区别可以从产出不确定性和平台效应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解释。以往的平台理论研究对以上区别的分析存在一定程度的不足和局限。根据本文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些不足和局限不仅制约了我们分析在线服务平台的激励、定价和商业模式选择等问题,还使得我们对快速发展的在线服务行业的监管分析存在盲区。这些问题的解决对于指导企业经营和制定宏观行业监管政策都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对在线服务平台的研究需要新的理论框架来跟进。本文首先通过将双边市场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结合,研究了存在产出不确定情况时在线服务平台的激励、定价、商业模式选择问题。然后,在平台的需求端,通过考虑由供给端产出不确定引起的需求端不确定因素,本文分析了产出不确定带来的效率损失传导及其对平台双边定价的影响,并给出相应的监管政策含义。最后,在分析兼职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与在线服务平台时,通过引入时间禀赋约束和闲置时间的利用成本,本文对平台激励合约制定等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对于在线服务平台与一般商品交易平台在合约形式上的区别,本文认为:在某些在线服务行业,当在线服务平台在供给端存在产出不确定性时,最优报酬要求风险在服务提供者和平台之间分担,平台与服务提供者的合约需要包含固定报酬和基于产出不确定性的分成报酬;服务平台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强度会影响固定报酬和分成报酬的比例,在某些情况下甚至会影响服务提供者的风险选择。相对于一般商品交易平台,某些行业的在线服务平台也具有不同的商业模式划分。不同的平台供给端合约形式对应不同的风险分担,进而对应不同的商业模式。在某些在线服务行业中,有的服务提供者只是利用在线平台进行服务的交易,有的服务提供者完全受雇于在线服务企业,还有的服务提供者不仅使用平台进行交易,还与在线平台签订相对能自由接入平台的风险分担合约。以往的平台研究更注重从物品流和集中定价的角度来界定不同的平台商业模式,较少关注平台的风险分担问题。平台和一端服务提供者不同的合约形式对应不同的风险分担,不同的风险分担对应不同的平台组织形式和商业模式。根据后续分析可以看到,这一视角既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在线服务平台的价值创造机制,也可以更好地为监管政策提出新的建议。依照不同的现实场景,除了供给端的产出不确定性,供给端和需求端交叉网络外部性、需求端自网络外部性、服务提供者的时间禀赋约束和闲置时间利用成本等因素都会影响具体的平台激励机制,进而影响平台定价和商业模式选择。通过将双边市场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结合建立分析模型,本文对不同场景展开分析。第一,研究了存在产出不确定情况时,在线服务平台的激励和对应的商业模式选择问题。第二,基于基本模型框架引入需求端不确定性,本文研究了供给端产出不确定对在线服务平台需求端的影响,进而分析了此时的在线服务平台定价、商业模式选择、效率损失传导和相关的监管含义。第三,通过考虑服务提供者的时间禀赋约束,本文研究了平台对兼职服务提供者的合约制定策略。第四,通过数据收集和计量分析,我们对主要结论进行了实证检验。本文的研究工作由四个方面展开,主要结论如下:第一,考虑服务平台供给端存在产出不确定性,本文从平台供给端的服务提供者激励机制和风险分担入手,说明服务平台激励合约制定和商业模式选择问题。基于双边市场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建立了风险在平台和一端服务提供者之间分担的平台定价模型,并比较了平台雇佣模式、纯交易平台模式和传统企业之间的差异。研究发现当平台供给端存在产出不确定性时,最优报酬要求风险在服务提供者和平台之间分担,平台给服务提供者的合约需要包含固定报酬和基于产出不确定性的分成报酬。交叉网络外部性越大固定报酬越低。产出不确定越大分成比例越少,服务提供者越厌恶风险也会加重这一效应。相对于非平台模式,在需求端网络效应较大时,实行平台雇佣模式的平台和服务提供者能够获得更多的网络外部性收益,进而提升了整个服务供应系统的效益;相对于纯交易平台模式,平台雇佣模式使得风险在平台和服务提供者之间分担,这克服了产出不确定带来的道德风险问题进而提高了服务提供者的积极性。此时,平台雇佣模式也提升了整个服务供应和交易系统的效益。反之,当以上条件不具备时,其他模式占优。第二,考虑服务平台服务供给端和需求端同时存在不确定性,运用委托代理理论和平台理论,研究了平台两端存在不确定性时服务平台的定价策略,基于均衡的定价又分析了服务平台的商业模式选择条件和效率损失的转移机制。研究发现,需求端不确定性越高,平台对需求端的定价越低;服务供给端产出不确定性越大,需求端定价越高;需求端自网络外部性越大,需求端不确定增加对需求端定价降低的程度减少,交叉网络外部性对不确定性的定价影响有削弱作用。需求或产出不确定性越大,分成报酬占总报酬比例越低,平台商业模式更接近于雇佣或自营雇佣模式;反之接近纯平台模式。产出端不确定性带来的效率损失在平台两端之间传导。服务供给端不确定存在使得平台支付服务供给端报酬和需求端定价同时上升,且服务提供端的价格升高幅度大于需求端产品价格升高幅度。同时,平台将部分效率损失内化,平台承担的效率损失与需求端交叉网络外部性成正比。所以,对于此类平台的价格监管要考虑其隐性的激励效率成本。第三,基于以前章节的基础模型,建立考虑时间禀赋约束和闲置利用成本的平台激励模型。研究了当服务行业中存在大量自由职业者和兼职工作岗位时的平台激励问题,并从闲置的角度分析了闲置人力资源的利用问题。考虑闲暇时间约束以后,以上关于服务平台激励策略的结论仍成立,但是闲暇时间会对均衡产生边际影响。随着平台上需求端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增大,平台支付给服务提供者的分成比例逐渐减低;同时,平台支付给服务提供者的固定工资逐渐增大,但是这种增加呈递减趋势。服务提供者分成比例和服务提供者努力程度之间呈现一种正相关关系,但这一关系随着服务提供者的闲暇时间增加而减弱。另一方面,随着平台上服务提供者带来的网络外部性越大,平台对服务需求端的收费越高。平台上的闲置人力资源的利用比例与闲置资源利用成本成反比,而且这一关系随着分成报酬的增加而加强。同时,闲置资源的分配比例和服务提供者端的交叉网络外部性正相关。第四,基于双边市场理论和激励理论,通过问卷调查收集数据,构建实证模型分析产出不确定性和最优激励合约之间的关系。本实证研究主要验证以下问题:产出不确定性是如何影响在线平台激励合约和平台的风险分担;同时,在线平台的平台效应(平台的交叉网络外部性)在这一影响中扮演的角色。通过对以往研究的回顾和总结,本文设计出符合行业现实情况的变量测度指标和在线平台激励计划的测度系统。进一步的,用这些问卷对在线服务提供者进行问卷调查。最后,利用在线服务提供者的调查数据进行计量回归分析,对本文理论模型的主要结论进行验证。本文提出的三个重要假设都得到充分支持,并在分组和受限回归修复的稳健性检验中也得到支持。本文的创新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建立新的分析框架对接新的现实问题。在以往的研究中,对于平台模式选择问题的研究仅限于对比纯交易平台模式和非平台自营模式,这种“非此即彼”的比较忽略了中间情况。这一问题的产生原因在于,以往的研究虽然考虑连接价值和网络效应对平台价值创造和平台模式选择的影响,但是却较少考虑产品生产特征(产出不确定性)对价值创造的影响。于是,也就无法区分出平台雇佣模式与纯交易平台的区别,这是本文与同类研究的主要不同之处。从理论的角度再来审视传统行业的商业模式发展路径,本文发现平台模式不仅在匹配双方交易和创造网络外部性收益时具备优势,平台模式对于激励在线平台服务提供者也有自身的优势,这是平台模式在服务行业创造价值的方式之一和特别之处。这有助于更好地解释在线服务行业的激励方式和商业模式选择问题。新的框架具有良好的扩展性,我们可以利用此框架去分析诸如价值创造、行业监管和闲置资源利用等新兴场景。第二,得出新的理论结论和解释。本文的结论认为,越是产出不确定,平台为了保证产出的稳定越会减少平台服务提供者的风险分成工资比例,而提高固定工资比例,这和传统激励理论有较大差异。传统的激励理论认为,如果代理人是风险厌恶而委托人是风险中性,则不确定性增加会导致均衡的分成报酬比例降低。由此框架建立的平台理论研究也遵循这一逻辑得到对应的结论。但是,依据本文的分析框架,我们发现在某些情况下,平台为了保持产出稳定以维持服务提供者数量和用户数量,平台和服务提供者分担风险,但是平台可以利用自身的平台效应来影响合约制定。对于服务提供者而言,虽然有更多的不确定性,但是如果平台网络外部性带来的额外收入可以补偿这一风险,那么相对于非平台模式,此时选择更高风险的合约仍符合代理人的总体期望利益。此时,网络外部性会显着影响分成比例,从而得到与以往研究相区别的结论。本文是对平台理论研究和数字平台劳动激励制度研究的补充和创新。第三,为在线服务平台监管提出新的理论支持。通过对在线服务平台定价价格传导机制的研究,我们发现不仅平台支付服务提供端的报酬总额上升,而且平台对需求端的定价也升高。服务供给端产出不确定带来需求端产品的价格升高,服务供给端效率损失由服务供给端传导到需求端,价格是传导途径。而且,在一定情况下,服务供给端价格上升幅度大于需求端价格上升幅度,说明服务供给端效率损失并未完全传递到需求端。同时,由于平台利润降低,说明平台自身承担了一定的价格上升带来的损失。此时,如果监管部门只对平台的显性成本进行核算确定监管价格,在较低限价之下,平台不能分担供给和需求端不确定带来的损失。根据本文的分析框架,平台的服务供给将会下降,被监管的在线服务行业将会萎缩。这是对现有在线服务行业平台价格监管研究的重要补充。
周金飞[3](2020)在《中国地方融资平台城投债管理研究》文中指出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加速推进,地方政府需要筹集大量资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和建设公益性项目。1994年分税制改革导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的不匹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下降,而公益性项目和准公益性项目建设任务却在增加,财权上移和事权下放导致地方政府资金缺口逐渐增大。同时旧《预算法》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依法合规融资渠道受到限制,庞大的资金需求使得地方融资平台作为地方政府投融资载体应运而生,其通过向银行贷款和发行城投债募集大量建设资金。2009年为了平抑全球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造成的不良影响,中央政府推出4万亿元经济刺激政策,其中中央政府提供1.18万亿元资金,剩余大部分配套资金需要由地方政府自行筹集解决。城投债由此得以迅猛发展,发行规模急剧上升,存量余额逐渐积累。不论从年末城投债绝对规模,还是从城投债对非金融类信用债的相对占比上看,城投债已然成为中国债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规模庞大、信息不透明和管理不规范容易导致城投债蕴藏极大的风险,成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重要源头。为了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中央政府采取“开前门、堵后门”的治理原则。“开前门”是允许地方政府依法发行债券,2014年新《预算法》赋予地方政府依法举债融资的权利,地方政府可通过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减轻对地方融资平台筹集建设资金的依赖。“堵后门”是防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借债务,2014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简称“43号文”)规定,地方政府融资不能通过地方融资平台举借,要厘清地方融资平台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2017年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有效规范和控制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会议突出解决隐性债务风险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中的重要地位,而城投债是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重要源头。如果对城投债风险处理不当,可能引发债券市场的混乱,对金融体系和政府财政造成不良影响。当前地方融资平台还处于市场化转型之中,仍然承担着公益性和准公益性项目建设的任务,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地方政府为了建设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仍会为地方融资平台在融资方面提供各种各样的帮助,甚至违反法律法规变相提供担保。当地方融资平台经营状况不佳、债务偿还出现困难以及濒临破产边缘时,城投债很有可能转变为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需要从隐性债务产生的源头着手,分析隐性债务形成原因和作用机理,并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规范管理。为此本文将从城投债“借、用、还”三个环节着手,对城投债管理进行研究。城投债“借”的环节是研究的重点。首先,将考察增信措施和政府财政对城投债债项评级和发行定价的影响,探讨资信评估机构和投资者对增信措施和政府财政的异同反应。城投债增信措施有设置特殊条款和采取担保措施,特殊条款按照权利主体不同细分为发行人条款和投资人条款,担保措施按照担保方式不同细分为抵押、质押和第三方担保。政府财政包括地方政府对地方融资平台的隐性担保和财政支持。研究发现,资信评估机构和投资者对增信措施和政府财政的反应具有较大差异,资信评估机构认可发行人条款,对投资人条款持迟疑态度,而投资者反应则相反。被资信评估机构认可的担保措施中,只有第三方担保得到投资者一定程度的认可。政府隐性担保和财政支持都被资信评估机构认可,而投资者只认可政府隐性担保。其次,在资信评估机构和投资者异同反应的基础上,考察信用评级及其专有信息对城投债发行定价的影响,探讨资信评估机构发布信用评级的信息质量。研究发现,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都能显着降低城投债信用利差,且主体评级作用效果要好于债项评级,表明主体评级信息质量高于债项评级。43号文和新《预算法》实施后,信用评级对城投债信用利差影响更明显。城投债债项评级专有信息对信用利差也有影响,具有信息质量。当专有信息较为正面时,能降低城投债信用利差,且在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背景下,信用评级专有信息作用效果更大。此外,在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背景下,部分市场公开信息具有调节债项评级专有信息对城投债发行定价影响的作用。再次,在“开前门、堵后门”治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背景下,43号文和新《预算法》试图厘清地方政府与地方融资平台关系,推动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为了评估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效果,采用双重差分方法研究43号文和新《预算法》实施前后担保措施对城投债发行定价影响的差异。研究表明,政策与法规实施后担保措施能显着降低城投债信用利差,地方政府财政状况较好的地区,担保措施降低城投债信用利差的效果更好,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更为容易。此外,政策与法规实施效果具有持续性,在政策与法规实施后第二年仍有效,表明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是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较长时间。平行趋势检验和倾向性得分匹配(PSM)处理样本后,研究结果依然稳健。接着,新《预算法》赋予地方政府依法举债融资的权利,举债融资采取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通过构建博弈模型考察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券限额分配,探讨地方政府财政状况对政府债券限额的影响。研究发现,中央政府可以通过设置激励约束机制,来引导地方政府及时准确披露财政信息和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中央政府出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目的,采取激励措施批准财政状况较好的地方政府较高的政府债券发行规模,而控制财政状况较差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财政状况较差的地区往往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还需要中央政府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和重点扶持地区发展。最后,在地方政府可以发行政府债券融资的背景下,探讨地方政府债券全面发行对地区城投债发行规模的影响,并研究政府债券和城投债对地区经济增长的影响。结果发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越大,会带动地方融资平台大规模发行城投债,且这种带动作用主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来实现,而一般债券对城投债发行规模没有显着影响,这种差异是由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募集资金投向领域不同和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后需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造成的。此外,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全面放开前后,城投债都能显着促进经济增长,而不论是地方政府债券还是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都不能直接促进当期经济增长,然而滞后一期专项债券能显着促进经济增长。在城投债“用”的环节,通过构建多任务委托代理模型,研究信息不对称和地方融资平台财务透明度较低的情况下,地方融资平台将如何将城投债资金平衡分配于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和其他用途。结果发现,中央政府对地方融资平台建设公益性项目情况了解程度不同,会导致城投债资金使用出现偏差,影响城投债资金使用效率。在城投债“还”的环节,在基本的商业银行和地方融资平台委托代理模型基础上,引入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救助行为,分析中央政府的救助行为具有不确定性对商业银行和地方融资平台行为的影响。研究发现,为了让地方政府采取保守和健全的措施和政策,或者说最有利于社会的决策,应该关注的不是商业银行的最大贷款规模,而是预期地方政府违约时会提供的最小贷款规模。本文较为系统地对城投债“借、用、还”整个存续期间进行研究,探讨增信措施和政府财政对城投债管理的影响,丰富现有关于城投债研究的文献,扩展城投债“借、用、还”研究的外延,并对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与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第一,要明确资信评估机构作为金融市场信息服务的中介地位,提高信用评级信息质量,减少债券市场信息不对称,提高债券市场运作效率。第二,要厘清地方融资平台与地方政府关系,循序渐进推进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弱化地方政府对城投债隐性担保和兜底预期,充分发挥城投债补充地方政府债券建设地区基础设施的作用。第三,为了实现规范城投债资金的合理使用,中央政府应该加大对城投债资金使用的监管,根据监管投向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的债务资金所获得的信息,制定合理的奖励惩罚机制,提升城投债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第四,为了化解城投债偿还风险,需要提高地方融资平台经营水平和效率,筛选盈利性项目和提高盈利能力,设立城投债偿债基金和减少地方政府代为偿还的预期。受能力所限,本文研究也有局限和不足,虽说是对城投债整个生命周期展开讨论,但研究重点还是限于城投债的发行阶段,对城投债资金使用和偿还的研究篇幅还较少,在未来还需更深入研究。
吴强[4](2020)在《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三聚氰胺事件以来,中国奶业得到长足发展,成为全球第三大乳品生产国。近年来,涉及乳品质量安全的事件仍时有发生,乳品质量安全隐患普遍存在,乳品质量目标与产能目标冲突,乳品质量提升与奶业持续发展的矛盾突出。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很多,但质量控制水平与成本不协调、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是关键。国内外理论与实践表明,实施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是改善乳品质量、协调质量与产能目标,促进奶业健康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本文借鉴已有研究成果,依据供应链管理、认知行为、协同学、外部性及信息不对称等相关理论,综合运用协同度、Logit-ISM、结构方程、演化博弈、委托代理和模拟仿真等模型方法,从概念界定、现状描述、协同度测算、影响因素确定、形成机制剖析、实现机制解析和对策建议等方面,深入系统地研究了由奶牛养殖场户(简称奶农,全文同)、乳品加工企业与超市组成的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及其运行机制的相关问题。主要研究结论如下:供应链环境下影响乳品质量的关键因素主要有投入品来源(采购)、检疫检验、环境维护、设施配置、生产档案和员工培训等6方面。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的基本问题包括:含义是奶农、乳品加工企业与超市间在投入品来源(采购)等6方面配合得当、协同一致,共同维护乳品质量、提高乳品供应链竞争力;模式包括横向层面协同和纵向层面协同;目标由状态目标和结果目标两部分构成,结果目标是状态目标的外在表现,状态目标是结果目标的内在基础;标志是奶农、乳品加工企业与超市间质量控制行为配合得当,乳品质量指标得到有效保障;决策参量有质量预防水平、质量检验水平、质量成本分摊、质量收益分配和质量缺陷惩罚等,各决策参量既独立发挥作用,又相互关联,共同影响乳品质量水平和供应链整体收益。利用来自全国10省份590家奶农、224家乳品加工企业和750家超市的问卷调查数据,首先从投入品来源(采购)等6方面描述性分析了奶农、乳品加工企业与超市质量协同控制的认知、行为及其协同状况,然后利用复合协同度模型测算了乳品供应链质量控制协同度。研究结果表明:三方对于投入品来源(采购)等6方面的重要性认知处于良好协同状态,对于投入品来源(采购)等6方面的质量控制标准的认知处于低度协同状态;三方在投入品来源(采购)、检疫检验和环境维护等3方面的质量控制行为处于良好协同状态,但在员工培训方面的质量控制行为协同状况欠佳,在设施配置和档案管理方面的质量控制行为协同状况较差。总体来看,加工环节的质量控制有序度要高于养殖和销售环节,各环节间的协调性、配合性和同步性还较差,仍处于无序竞争状态,乳品供应链质量控制处于初级协同阶段。基于590家奶农的问卷调查数据,运用Logit-ISM模型实证分析了奶农质量协同控制实施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其递阶结构。研究结果表明:受访者文化程度、养殖规模、原奶质量标准认知、饲料质量标准认知、饲养环境标准认知、稳定销售渠道、提升原奶价格、风险分摊、信息共享、信任程度和政府鼓励支持对奶农质量协同控制实施意愿有显着影响。其中,政府鼓励支持、原奶质量标准认知、饲料质量标准认知、饲养环境标准认知是表层直接因素,稳定销售渠道、提升原奶价格是中层间接因素,受访者文化程度、养殖规模、风险分摊、信息共享、信任程度是深层根源因素。基于750家超市的问卷调查数据,依据“经营能力、内部动力、外部推力、合作伙伴关系—中间合力—协同意愿”的分析思路,运用结构方程模型实证分析了超市质量协同控制实施意愿的影响因素及其作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经营能力、内部动力、外部推力、中间合力和合作伙伴关系对超市质量协同控制实施意愿有着不同程度的显着的正向影响,其中经营能力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其次是外部推力,然后依次是合作伙伴关系和内部动力。结合乳品供应链的结构特征和运行规律,从动力因素、促进因素、保障因素、传导过程和实现路径等方面剖析了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形成的影响因素及其相互作用关系。得出结论:在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提升质量、规避风险、增加收益是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的动力因素,通过质量信息流和行为信息流的传导作用,实现质量协同控制的目标;个体素质、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信息共享、相互信任是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的促进因素,发挥加快质量协同控制进程的作用;政府监管、第三方检测、内部监管、市场秩序是保障因素,具有引领质量协同控制轨迹的作用。基于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相结合的视角,运用演化博弈模型和模拟仿真技术分析并印证了乳品供应链中奶农与乳品加工企业质量协同控制的演进过程、稳定策略及其影响因素,以及双方质量协同控制的实现条件。研究结果表明:低收益率与高溢出率均会导致市场失灵。当奶农采取高级预防策略和乳品加工企业采取高级检验策略收益率较低时,(基本预防,基本检验)将是双方质量控制博弈的稳定策略,此时,政府应给予采取高级控制策略方足够的补贴,以激励双方实施质量协同控制;当奶农采取高级预防策略或乳品加工企业采取高级检验策略收益率提高,但溢出率较高时,另一方将采取“搭便车”行为,则(高级预防,基本检验)或(基本预防,高级检验)将是双方质量控制博弈的稳定策略,此时,政府应该加大处罚力度,迫使“搭便车”行为者进行质量协同控制;政府补贴对奶农的效用更为明显,政府惩罚具有“正强化”和“负强化”双重作用。综合运用最优化原理、博弈论、委托代理模型和模拟仿真技术,分析并印证了信息对称、单边信息不对称和双边信息不对称情况下,乳品供应链中乳品加工企业与超市的最优质量控制策略,以及双方质量协同控制的实现条件。研究结果表明:当质量预防水平隐匿时,乳品加工企业将采取“质量预防不足”策略;当质量检验水平隐匿时,超市将实施“质量检验过度”策略;当质量预防水平和质量检验水平均隐匿时,乳品加工企业的“质量预防不足”与超市的“质量检验过度”同时存在;合理的供应链利益分配合同设计,可促使乳品加工企业与超市实施质量协同控制。针对以上研究结论,提出了促进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的对策建议。具体包括4个方面:一是提高认知水平与行为能力,改善质量控制行为;二是健全运行机制,促进质量协同控制的形成;三是增强乳品加工企业的综合能力,强化内部监管与服务能力;四是营造良好协同环境条件,提升质量协同控制水平。
陆君茹[5](2020)在《任务导向的虚拟企业激励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1世纪以来,人类社会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逐渐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全球化速度的加快以及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加剧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越来越多的企业意识到单凭自身资源难以把握多样化的用户需求和稍纵即逝的市场机遇,于是作为一种以任务为导向,对企业核心能力和资源进行优化整合的有效手段——虚拟企业(Virtual Enterprise,VE)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现实选择。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是决定虚拟企业成败的关键。因此,本文以虚拟企业为研究背景,研究了任务导向的虚拟企业激励机制问题,主要研究工作如下:(1)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多目标优化模型,研究了考虑任务分配的虚拟企业激励机制。首先,为了降低成员企业由“搭便车”行为引发的道德风险,基于委托代理理论设计了一种引入监督机制的虚拟企业任务激励契约,通过对契约模型进行求解分析,论证了监督机制对抑制“搭便车”行为的有效性。然后基于激励契约,研究虚拟企业环境下的任务分配问题,提出了一种以总利润,任务执行成本和时间为优化目标的多任务分配模型。最后通过数值算例对模型进行求解,并在契约模型的基础上探论了核心企业监督强度和成员风险规避程度对任务分配的影响,为虚拟企业的任务分配方案提供了一些指导建议。(2)基于委托代理理论和两阶段动态博弈,建立了考虑任务重要性和“棘轮效应”的虚拟企业激励机制。首先,基于委托代理模型,设计考虑任务重要性的虚拟企业激励契约,通过数值算例分析了任务重要性对激励契约的影响,为虚拟企业的任务管理提供了一些对策建议。然后,针对多期任务中常见的“棘轮效应”现象,建立了两阶段动态博弈模型分析“棘轮效应”现象的成因,并从降低信息不对称、引入隐性激励和联系往期产出等三个方面为核心企业提出一些抑制“棘轮效应”的激励策略。
杨康[6](2020)在《建设工程项目多要素协同激励控制模型优化研究》文中提出建筑行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当前,建筑市场的管理体系并不完善,因此建立一个更加规范、完善的建筑市场管理制度,提高市场上相关主体的运行效率至关重要。而对建筑市场进行管理的重点部分是业主对承包商的管理,其中业主一方作为十分重要的管理者,如何对承包商实施简单高效的激励是研究的重难点。整篇文章运用了激励理论、委托代理理论以及声誉机制,针对签订了大型长期工程合作协议的业主与承包商两者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行了具体分析。站在业主方的角度,建立了业主对承包商的激励机制。首先引入挣值管理中两个基本业绩测度,同时将质量因素量化,考虑多要素间的可替代性,建立了一个多要素协同的激励控制模型;进一步考虑不同承包商的声誉情况,将声誉和要素的可替代性相结合,以业主视角构建了一套综合考虑显性声誉和隐性声誉的两阶段动态激励模型。最后通过算例分析和MATLAB数据模拟证明了模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通过模型构建、算例分析和MATLAB软件数据模拟得出以下结论:1)在考虑各要素替代性的基础上,引入双重声誉机制,通过对承包商声誉值的不断修正,调整激励强度,实现了业主、承包商、社会总价值三方收益的进一步优化;2)针对引入承包商声誉的多要素协同激励模型进行了数据模拟,分别分析了低声誉水平、高声誉水平承包商的情况,研究结果表明,对于声誉水平较高的承包商,可以适当的降低激励强度,仍然可以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而对于声誉水平较低的承包商,则需要提高承包商的激励系数;3)对承包商、业主、社会总价值三者与承包商声誉值的关系进行深入的研究,提出了确定双重声誉协同激励模型发挥作用的有效区间的方法;总而言之,文章通过前期的模型建立以及后期的算例模拟,为业主方简单高效的激励承包商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祝雅柠[7](2020)在《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文中提出金融机构道德风险是金融市场的“灰犀牛”,几乎每一次金融危机都与其密切相关,如何解决金融机构道德风险一直以来都是金融监管领域的重要命题。2008年金融危机使学术界与金融监管部门意识到金融机构行为监管已经不足以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故提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以进一步完善与强化金融监管。2019年,帕特里克·博尔顿(Patrick Bolton)等四位欧洲经济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发表《金融体系终于稳健了吗?近十年全球金融监管改革的回顾与评估》研究报告,从经济学角度来看,金融监管改革尚未有效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并未遏制其过度风险经营倾向。实际上,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的金融机构是法律抽象的结果,法律是公司治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其形成与运作产生重要影响。实践中,金融监管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缺乏自足性,通过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解决其道德风险问题是后危机时代金融法与公司法交互与融合的重要命题,须针对金融机构的特殊公司治理改革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从而改变其行为动机与风险偏好,进一步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尽管,我国金融系统并未受到2008年金融危机的直接冲击,但我国特殊金融市场体制存在极为突出的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并且,我国金融市场化正进入提速期,民营资本不断进入银行业,人民币国际化与资本可兑换的推进使金融业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与更宽领域开放,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与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意味着更高的制度要求与更国际化的视野。本文以我国金融市场为研究背景,结合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存在的本土问题,借鉴域外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理论成果与制度改革经验,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展开具有前瞻性的法律制度改革研究:突破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路径依赖,以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从而为我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转型、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提供法律保障。本文对以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问题进行研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改革规制其道德风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道德风险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却被广泛适用于法学领域研究。从信息经济学角度来看,道德风险并非风险而是由事后信息不对称形成的、产生或扩大风险的行为机制。规制道德风险的基本原理是激励相容理论,即对代理人的奖惩与其行为相关信息相联系,从而将委托人的成本与收益内部化为代理人的成本与收益,换言之,通过激励机制促使代理人为委托人利益行事。法律作为重要的激励机制之一,其通过要求行为人对自身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使相关社会成本与收益转化为私人成本与收益,从而通过个体行为的最优选择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最优状态。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机制是多元的,包括金融安全网的设立、金融市场的创新等,其法律制度根源则是权利义务的失衡。以公司为组织形式的金融机构是法律抽象的结果,其行为不可避免地受到自然人意志的影响,相较于侵权责任法、合同法等行为法维度上的权利义务失衡,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在组织法层面形成的权利义务失衡亦不容忽视。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监管既有传统的命令与控制型监管,也逐步确立了金融机构后设型监管,前者包括金融机构资本监管与结构性监管等措施,后者则是围绕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展开的董事会构成、董事、高管薪酬奖励等公司治理监管措施。但是,公司治理法律制度与金融机构特殊公司治理错位、现代公司法激励机制缺失体系化的公司治理法律责任制度等因素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权利义务失衡,使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对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激励相容作用极为有限。并且,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与规制上存在本土化问题,即金融市场存在突出的政府隐性担保,且其正处于市场化提速期,金融体系的结构性变革、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进一步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但目前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规制仍依赖于金融监管的强化,对我国金融机构隐性道德风险的规制效果极为有限。因此,有必要基于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特点,改革现行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重塑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相关权力配置、行为规则与权利义务安排,以填补金融监管空隙,调整金融机构行为动机与风险偏好,从而进一步解决我国政府隐性担保与金融市场化交织为主要发生机制的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理论演进与基本原则的确立当下是一个复杂多变的“公司的时代”,任何一种单一理论都不可能为公司治理的所有问题提供全部答案。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研究领域,基于其与传统公司治理实践的客观差异,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需要理论上的演进指导制度上的改革。股东利益至上被认为是导致2008年金融危机的重要因素之一,但英美等国在后危机时代针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监管与立法上的改革,仍深受股东利益最大化理论的影响,聚焦于股东与经营者代理利益冲突,通过股东赋权强化监督经营者行为,实现股东与经营者利益的统一,实质上进一步加剧了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利益相关者理论在公司利益以何为准的问题上给出与股东利益至上理论截然相反的答案。但是,以德国为代表,适用利益相关者保护公司治理目标的公司法国家,其在金融危机中的表现同样差强人意,一方面,利益相关者理论受制于难以界定利益相关者范围的固有问题,不仅存在较高的制度成本,还易引发金融机构经营者机会主义行为;另一方面,后危机时代,诸多学者围绕利益相关者理念提出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思路,即以董事信义义务制度为依托,引入债权治理。但是,与非金融业公司债权人风险厌恶不同,金融监管与金融安全网机制形成了债权人的风险中立,其缺乏激励与能力参与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已然是一个更为独立的研究领域,英国学者安德烈亚斯·科基尼斯(Andreas Kokkinis)基于安德鲁·凯伊(Andrew Keay)提出的实体最大化与可持续发展(EMS)公司治理理论,针对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提出金融可持续发展(Financial Sustainability)理论,以规制道德风险,遏制金融机构过度风险经营,从而确保金融系统的安全与稳定,维护社会整体利益。该理论对以公司治理为路径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具有重大的理论启发:以社会整体利益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终极目标,立足于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体系化地重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责任制度,克服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制度内生因素,从而为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上的支持。三、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重构对金融机构股东道德风险的直接规制股东有限责任是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重要制度根源,公司人格否认适用条件缺乏预测性与可操作性、法官对否认公司独立人格的审慎态度、非自愿债权人集体行动困境等问题使其在实践中适用范围极为有限,难以解决股东有限责任的道德风险问题。以2008年金融危机为背景,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为场域,影子银行的产生与扩张以及机构投资者的兴起表明,金融机构特殊性实质上改变了股东有限责任的理性预设,从而加剧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最终导致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负外部性问题产生的社会成本高于其带来的制度收益。实际上,相较于非金融业公司股东有限责任,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立法确认较晚,但其发展迅速,推动金融市场发展的同时,也不断积聚金融系统性风险,现有商事风险分配与控制机制不足以解决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道德风险问题,故通过考察与梳理金融法与公司法学者提出的股东有限责任改革建议与方案,包括股东双倍责任、股东比例责任、选择性股东责任、金融系统性风险基金与比例责任以及股东加重责任,结合我国金融市场发展阶段、金融体制特点以及相关立法现状,以类型化金融机构为前提,以“事实状态预设、权利与义务规则以及法律后果”为逻辑结构,重构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即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股东加重责任,非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金融系统性风险基金与股东比例责任。四、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对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直接规制以2008年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市场实践为研究场域,现行公司治理法律制度造成董事治理职责与激励机制的结构性扭曲,形成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实践与理念的偏差,从而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在路径依赖理论框架内,通过检视与反思金融机构内部公司治理改革实践,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监管强化对道德风险的规制作用极为有限,有必要在金融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重塑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进一步改革违反信义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考察并分析既有董事信义义务制度改革建议与方案,包括直接扩张董事勤勉义务适用范围、引入董事诚信义务与董事公共治理义务;在我国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结合金融立法现状,在不完备法律理论指导下,重置“强监管、弱司法”的权力配置格局,以渐进主义法律改革模式,在现行法律框架中嵌入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规则,构建董事信义义务三元结构体系。以区分银行业与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前提,前者应引入董事公共治理义务以解决我国银行依赖政府隐性担保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后者则通过引入董事诚信义务,纳入债权人利益,构建董事信义义务的三元结构,以实现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治理目标,从而起到规制道德风险的作用;反思与重构金融机构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制度,构建利益相关者派生诉讼制度,使其成为实现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目标,规制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重要制度依托。五、金融机构监事会职能完善对道德风险的间接规制相较于其他行业公司的监事会制度,我国金融机构监事会的运作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控具有重要作用,应在“强化监事会实质性监督权力、优化监事会与独立董事会监督权限配置以及构建金融机构监事会激励与约束制度”问题上作出实质性的制度改革。与德国等国一样,我国监事会制度固有缺陷使其面临严重的公司治理困境,造成监事信义义务制度虚置,且我国公司监事会还存在独立性缺失、公司法激励与约束制度的结构性扭曲等本土化问题。以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治理目标,结合我国公司内部特殊的监事会——独立董事复合监督结构,借鉴德日等国监事制度相关立法经验,通过构建金融机构监事会信息权、同意保留权与风险管理监督职责赋予其实质性的监督权力;构建针对监事会监督职能特点的薪酬制度与信义义务制度,确保监事会独立性的同时,激励其充分行使监督职权,从而在金融机构道德风险问题上发挥金融机构监事会内生的、间接的规制作用。
李宗明[8](2020)在《制度变迁视角下的公立医院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医疗改革不断深入,特别是1989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医疗服务市场化效率大大提升,而公立医院公益性减弱,导致社会资源配置不公平,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医疗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各种“医闹”和暴力伤医事件频繁上演的社会问题,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医患关系的密切关注和深刻反思。2009年实行新医改以后,医患关系虽然有所缓解,但公立医院公益性减弱的状况并没改善,依然存在医患矛盾。我国当前多元复杂的医患矛盾,已成为各地政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和推动卫生事业科学发展非常棘手的社会难题,阻碍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繁荣稳定。基于此,在新时代背景下,继续研究医患关系制度模式不仅具有学术价值,而且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文以现有研究成果为基础,以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为分析框架,基于制度变迁理论视角分析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的历史演进,利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演化博弈论等经济学理论和方法,分析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演进中的制度主体在医患关系制度模式选择中的行为特征和制度困境,从而提出破解制度困境的对策建议,最终目标是完善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本文的医患关系是指医患双方在医疗活动中所形成的特殊的契约关系和委托代理关系,是医患双方利益主体的利益博弈关系,以及在一定制度约束和社会道德约束下保持的一种医患风险分担关系;医患关系模式是指政府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过程中的制度安排,用以规范医患双方医疗服务行为的一套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和法律规范体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管理制度统一由中央政府制定安排;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医疗市场化改革中,公立医院实行公司化运营,公益性减弱,虽然提升了医疗服务效率,但医疗资源配置却不公平,导致医患矛盾频发,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安全隐患。在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制度模式中,政府起决定性作用,应承担相应的制度责任、法律责任、财政责任和监管责任。建国以来,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的历史演进大致可划分为三个时期,形成三类医患关系模式:(1)计划经济时期和谐稳定的医患关系模式。我国医疗卫生制度单一,医患关系制度安排稳定,公立医院公益性突出,全民医疗保障水平低下,医患之间不存在经济利益冲突,医患关系比较和谐稳定。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缺乏效率,医疗资源和医疗保障资金浪费严重,国家财政负担沉重,医患关系制度模式改革提上了日程。(2)改革开放至新医改前矛盾冲突的医患关系模式。随着医疗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公立医院实行公司化运营,医疗服务效率提升,但公立医院公益性减弱,医疗资源配置不均衡,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沉重,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逐渐突显,导致医患之间利益冲突加剧。中央政府在2009年又启动了新一轮的医患关系制度模式改革。(3)新医改以来多元复杂的医患关系模式。政府加大了对医疗卫生的投入,在注重医疗服务效率的同时注重社会公平,增加公立医院公益性,试图改善公立医院医患关系。中央政府鼓励地方政府积极探索,形成了如浙江宁波的“宁波解法”、福建三明的“三医联动”以及广东省第三方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联合机制等,取得了一定成效,医患矛盾有所缓和,医疗服务质量有所提升。当前,在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演进过程中,存在医疗市场化改革中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困境、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制度主体(地方政府、医疗群体、患者群体)演化博弈“囚徒”困境和医患关系模式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等制度困境。针对以上困境,制定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模式制度变迁的优化路径:一是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克服“路径依赖”;二是建立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三是实行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合理化解医患矛盾;四是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五是建立健全医疗法规制度,保障医患基本权益。本研究的创新之处:(1)研究视角具有创新性。本文基于制度变迁理论视角分析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的制度变迁,丰富了医患关系模式的研究。(2)理论运用具有创新性。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理论为分析框架,基于制度变迁理论视角分析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制度模式的历史演进,用公共选择理论和演化博弈理论分析医患关系制度模式演进的困境及其原因,深化了医患关系制度模式的研究,丰富了制度经济学的研究内容,对经济学科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通过对我国公立医院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的研究,其理论分析可为我国新时期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模式提供理论依据,其政策建议可为政府制定和谐医患关系相关政策提供参考。
程园园[9](2020)在《考虑声誉的农产品质押融资中双重委托代理激励机制研究》文中指出农产品供应链金融是缓解涉农企业融资困境的有效模式,农产品质押融资是其主要融资类型。由于农产品季节性、易腐性等特征,单一的第三方物流很难满足农产品质押业务对物流服务的需求。第四方物流作为农产品现代物流的一种发展模式,通过集成多种物流服务和物流设施,克服了农产品物流资源分散、单个物流企业竞争力薄弱的问题。第四方物流参与到农产品质押融资业务中,在满足业务对物流服务需求的同时,也引发了银行对第四方物流、第四方物流对第三方物流的双重代理问题。因此,设计激励机制激励第四方物流和第三方物流努力工作,降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风险,对于保障农产品质押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查阅农产品供应链金融、声誉机制、委托代理激励理论等相关文献,本文针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内涵与特点,分析了存货质押融资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应用原理。在农产品加工企业为核心企业的农产品供应链中,以核心企业的上游供应商面临融资约束,设计引入第四方物流的农产品质押融资模式。从物流作业委托代理链的角度梳理了银行对第四方物流、第四方物流对第三方物流的双重委托代理关系。运用委托代理理论,构建了银行对第四方物流、第四方物流对第三方物流的双重委托代理激励模型,并在模型中分别引入第四方物流、第三方物流的声誉效应和银行的监督机制。通过求解模型的最优解,探讨了第四方物流、第三方物流的声誉效应和银行的监督机制对激励契约设计的影响。最后,对模型求解得到的结论进行算例验证。研究结果发现:在农产品质押融资双重委托代理激励模型中,考虑第四方物流和第三方物流的声誉效应后,第四方物流、第三方物流的努力水平都会提高;第四方物流和第三方物流获得的激励系数提高;银行期望收益增加。引入声誉的激励机制能实现更好的激励效果。在模型中引入银行的监督机制,银行的监督会促进第四方物流、第三方物流的努力水平提高;第四方物流和第三方物流获得的激励系数提高;而银行收益能否增加要取决于引入监督机制增加的收益与监督成本的大小。
窦峥[10](2020)在《带风险管理的最优合约与薪酬设计 ——基于连续时间委托代理模型》文中指出由于委托人与代理人之间存在一些信息不对称,为了缓解这些信息不对称引发的道德风险问题,委托人需要设计合理的合约和薪酬制度去激励代理人经营项目。在连续时间委托代理框架下,本文将研究带有隐藏行为、带有单个风险控制和带有多个风险控制的道德风险模型,分别讨论存在道德风险和不存在道德风险情况时,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最优策略以及薪酬设计,并对所得结果进行相应分析;此外,本文也研究了涉及资产管理问题的连续时间委托代理模型及其最优合约与资产价格。具体地说,本文内容如下:(1)在一个含有隐藏行为的连续时间委托代理模型中,研究了最优合约和薪酬的具体形式。为分析信息不对称程度对参与人策略的影响,本文分别研究了完全信息、隐藏努力和隐藏储蓄三种信息结构中的最优合约。使用动态规划原理,找到了最优合约中薪酬的表达式,即基本薪酬加上提成。随着信息不对称严重程度的增加,完全信息、隐藏努力和隐藏储蓄情形中的激励系数依次增大。从最优合约的性质发现,为了吸引代理人在复杂环境工作,委托人需要在风险增大时增加基本薪酬。只有当代理人努力产生的效用足以弥补风险带来的损失时,委托人才会选择雇佣代理人。当委托人能雇佣多个代理人时,代理人能力和他对基本薪酬的要求决定了委托人雇佣代理人的数量。(2)在代理人能管理项目风险的连续时间委托代理模型中,研究了风险控制对最优合约和薪酬的影响,并分别对完全信息以及隐藏行为中的合约进行了分析。假设代理人能通过生产管理努力和风险管理努力1对产出的漂移率和波动率分别进行控制,这样,最优薪酬除了基本薪酬和提成外,还需包含风险管理绩效。所得结果表明,在完全信息结构中,提成中的激励系数和风险管理绩效中的二次变差敏感系数与风险大小无关,在隐藏行为问题中,这些系数则会随着风险大小的变化而变化。与完全信息情形相比,在隐藏行为情形中,代理人会减少生产管理努力,但是会付出更多的风险管理努力。此外,委托人只会在代理人能力满足一定要求时雇佣代理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隐藏行为情形中的委托人对代理人的能力要求更高。(3)在项目存在两种风险,且代理人能控制这些风险的委托代理模型中,研究了最优合约与薪酬形式。为了分析与风险相关的信息对委托人造成的影响,本文分别研究了委托人能观察到部分风险和完全不能观察到风险两种情况。使用随机最大化原理,得到了委托人和代理人的最优策略和期望效用。使用动态规划原理,在线性薪酬的假设条件下,得到了最优薪酬的表达式。通过对两种信息结构中的最优合约进行比较,发现委托人信息量越大,会导致代理人的最优生产管理努力和委托人的期望效用增加,从而委托人在设计合约时,会尽可能地利用已知信息,这样会有助于她提高自己的期望效用。(4)当市场中存在多个风险资产时,研究了一个涉及资产管理的连续时间委托代理模型。代理人隐藏努力及侵占行为会产生道德风险,从而对委托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在委托人能观察到代理人努力和不能观察到代理人努力两种情况中,本文分析了最优合约和市场均衡时的资产价格。所得结果发现,由于信息不对称,委托人不能观察到努力时,她会增加激励系数来缓解道德风险,并且总会把市场投资组合的收益作为薪酬考核的内容之一。当委托人能观察到代理人的努力时,只有侵占行为较为严重的情况下,代理人薪酬才会依赖于市场投资组合的收益。当市场达到均衡时,代理人隐藏努力能够提高自己的期望效用,但这会造成委托人的效用损失,当委托人的效用过低时,就不会雇佣代理人,因此隐藏努力也会给代理人带来一定的失业风险。
二、存在道德风险的委托—代理模型的激励和监督问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存在道德风险的委托—代理模型的激励和监督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1)委托代理关系视角下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安排和实践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标及意义 |
1.3 论文章节安排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家庭医生制度运行保障机制研究 |
2.2 基于供方的家庭医生服务能力及激励相关研究 |
2.3 居民对家庭医生服务的需求偏好及签约影响因素研究 |
2.4 国内外研究不足 |
第三章 理论框架与研究方法 |
3.1 理论框架 |
3.2 数据来源 |
3.3 调查指标与方法 |
3.4 资料分析方法 |
3.5 质量控制 |
3.6 技术路线图 |
第四章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制度安排分析 |
4.1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工具 |
4.2 家庭医生签约制度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能力和激励机制研究 |
5.1 家庭医生团队服务能力 |
5.2 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激励 |
5.3 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满意度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村居民家庭医生签约选择偏好和影响因素 |
6.1 基于离散选择实验的农村居民签约偏好分析 |
6.2 居民家庭医生签约意愿和影响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实施偏差和归因 |
7.1 政府和家庭医生的委托代理分析 |
7.2 居民和政府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
7.3 居民和家庭医生的委托代理关系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讨论与政策建议 |
8.1 方法学讨论 |
8.2 主要研究发现 |
8.3 研究结论 |
8.4 政策建议 |
创新性和研究不足 |
附录一 关键知情人访谈提纲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在线服务平台激励、定价和商业模式研究 ——基于产出不确定性视角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相关概念和研究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涉及的概念 |
1.1.3 主要理论问题和研究框架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结构安排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5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在线服务平台和在线服务提供者雇佣的相关研究 |
2.2 双边市场理论和平台的相关研究 |
2.2.1 双边市场理论和平台网络外部性 |
2.2.2 关于平台网络效应的实证研究 |
2.2.3 平台需求端和供给端变动对平台定价的影响 |
2.3 不确定性与合约设计的相关研究 |
2.3.1 关于合约设计的经典文献 |
2.3.2 产出不确定性 |
2.3.3 需求端不确定性 |
2.4 商业模式的相关研究 |
2.4.1 商业模式定义和影响商业模式的因素 |
2.4.2 商业模式创新 |
2.4.3 平台型企业的商业模式分类和商业模式创新 |
2.5 闲置资源和共享平台的相关研究 |
2.6 文献总结和评述 |
第三章 考虑产出不确定性的平台激励和商业模式分析 |
3.1 导言 |
3.2 基本模型 |
3.2.1 模型假设 |
3.2.2 服务购买者的效用函数 |
3.2.3 服务提供者的效用函数 |
3.2.4 平台的利润函数 |
3.2.5 模型的化简和求解方法 |
3.3 平台供给端最优激励合约和最优定价策略 |
3.4 平台风险分担和平台型企业商业模式策略 |
3.4.1 产出不确定性和道德风险问题对均衡产出的影响 |
3.4.2 平台的最优风险分担 |
3.5 商业模式选择 |
3.6 对企业商业模式创新的启示 |
3.7 拓展1:服务供给端异质性 |
3.8 拓展2:服务提供者风险中性 |
3.9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考虑产出不确定性和需求端不确定性的平台激励、服务定价和商业模式分析 |
4.1 导言 |
4.2 基本模型 |
4.2.1 模型假设 |
4.2.2 服务提供者的效用函数 |
4.2.3 服务购买者的效用函数 |
4.2.4 平台的利润函数 |
4.3 服务平台最优定价策略 |
4.4 风险分担和平台商业模式 |
4.5 产出不确定性的效率损失传导及行业监管政策含义 |
4.6 案例分析 |
4.6.1 解释服务不确定性和需求端定价关系 |
4.6.2 解释在线服务平台商业模式选择 |
4.7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考虑产出不确定性和时间禀赋约束的平台激励分析 |
5.1 导言 |
5.2 闲置资源的利用 |
5.3 基本模型 |
5.4 均衡分析 |
5.5 平台服务提供者的闲置资源最优配置条件 |
5.6 扩展:考虑服务供给端不同风险偏好时的情况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产出不确定性对平台激励合约和商业模式影响的实证分析——以网络文学平台为例 |
6.1 导言 |
6.2 理论假设 |
6.3 基本模型 |
6.3.1 产出不确定性对平台激励合约的影响分析 |
6.3.2 产出不确定性对平台商业模式选择的影响分析 |
6.4 问卷设计与变量测量 |
6.4.1 问卷设计 |
6.4.2 变量测量 |
6.4.3 数据收集 |
6.4.4 样本可靠性检验 |
6.5 实证分析的基础工作 |
6.5.1 信度与效度分析 |
6.5.2 描述性统计分析 |
6.5.3 变量的相关性分析 |
6.6 回归和结果分析 |
6.6.1 模型1:产出不确定性对合约形式的影响 |
6.6.2 模型2:产出不确定性对平台商业模式选择的影响 |
6.6.3 回归模型可能存在的问题及其检验 |
6.6.4 对模型1的稳健性检验——分组检验 |
6.6.5 对模型2的稳健性检验——考虑区间受限的Tobit模型 |
6.6.6 对模型2的稳健性检验——基于Tobit模型的分组检验 |
6.7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全文的主要工作 |
7.2 主要结论 |
7.3 理论贡献 |
7.4 实践启示 |
7.5 研究局限和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3)中国地方融资平台城投债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和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结构安排、创新与不足 |
一、结构安排 |
二、创新和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债券评级和定价 |
一、债项评级 |
二、债券定价 |
三、信用评级信息质量 |
第二节 增信措施 |
一、特殊条款 |
二、担保措施 |
第三节 市政债券规模与经济增长 |
一、市政债券规模 |
二、债务与经济增长 |
第三章 增信措施、政府财政与城投债发行 |
第一节 资信评估机构和投资者异同反应研究 |
一、引言 |
二、模型和方法 |
三、回归结果 |
四、结论与启示 |
第二节 信用评级专有信息质量 |
一、引言 |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三、模型与方法 |
四、回归结果 |
五、结论与启示 |
第四章 政策和法规实施与城投债发行 |
第一节 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 |
一、引言 |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三、模型与方法 |
四、回归结果 |
五、结论与启示 |
第二节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分配 |
一、引言 |
二、基本模型 |
三、扩展模型 |
四、结论 |
五、平衡地区融资需求 |
第三节 政府债券与城投债发行 |
一、引言 |
二、模型与方法 |
三、回归结果 |
四、结论与启示 |
第五章 城投债资金使用与偿还 |
第一节 城投债使用博弈研究 |
一、引言 |
二、基本模型 |
三、扩展模型 |
四、结论 |
第二节 城投债偿还博弈研究 |
一、引言 |
二、模型设定 |
三、模型求解 |
四、结论与启示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个人简历及研究成果 |
(4)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关于供应链质量控制的研究 |
1.2.2 关于食品(农产品)供应链质量控制的研究 |
1.2.3 关于畜产品供应链质量控制的研究 |
1.2.4 关于乳品供应链质量控制的研究 |
1.2.5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本文的创新点 |
1.5.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2 概念界定与理论阐释 |
2.1 乳品与乳品供应链 |
2.1.1 乳品的概念与内涵 |
2.1.2 乳品的质量安全标准 |
2.1.3 乳品供应链的结构与特征 |
2.2 供应链环境下乳品质量的形成过程与影响因素 |
2.3 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的基本问题 |
2.3.1 质量协同控制的概念 |
2.3.2 质量协同控制的内涵 |
2.3.3 质量协同控制的目标与标志 |
2.3.4 质量协同控制的模式与内容 |
2.4 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的决策框架 |
2.4.1 质量预防水平 |
2.4.2 质量检验水平 |
2.4.3 质量成本分摊 |
2.4.4 质量收益分配 |
2.4.5 质量缺陷惩罚 |
2.5 本章小结 |
3 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的认知、行为与协同度分析 |
3.1 调查问卷设计与样本数据情况 |
3.1.1 调查问卷设计 |
3.1.2 样本数据来源与基本情况 |
3.2 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认知与行为的描述性分析 |
3.2.1 质量协同控制认知状况描述性分析 |
3.2.2 质量协同控制行为的描述性分析 |
3.3 乳品供应链质量控制协同度的测算 |
3.3.1 模型构建、序参量选取及数据整理 |
3.3.2 结果与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 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实施意愿影响因素的计量分析 |
4.1 奶农质量协同控制实施意愿影响因素的计量分析 |
4.1.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1.2 模型选择与变量说明 |
4.1.3 估计结果与讨论 |
4.2 超市质量协同控制实施意愿影响因素的计量分析 |
4.2.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4.2.2 模型选择与变量说明 |
4.2.3 模型估计与检验 |
4.2.4 估计结果与讨论 |
4.3 本章小结 |
5 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的形成机制分析 |
5.1 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的形成条件与机制框架 |
5.1.1 质量协同控制的形成条件 |
5.1.2 质量协同控制的机制框架 |
5.2 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的主导机制 |
5.2.1 动力因素对质量协同控制形成的作用 |
5.2.2 质量协同控制形成的传导过程 |
5.2.3 质量协同控制的实现路径 |
5.3 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的辅助机制 |
5.3.1 促进因素对质量协同控制形成的作用 |
5.3.2 保障因素对质量协同控制形成的作用 |
5.4 本章小结 |
6 乳品供应链中养殖与加工环节质量协同控制的实现机制分析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1 问题描述与博弈主体策略 |
6.1.2 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的经济逻辑 |
6.1.3 演化博弈模型构建的基本假设 |
6.2 奶农与乳品加工企业质量协同控制演化博弈模型的构建与求解 |
6.2.1 演化博弈收益矩阵 |
6.2.2 复制动态方程与均衡点 |
6.2.3 均衡点的稳定性分析 |
6.2.4 演化稳定策略形成机理分析 |
6.3 奶农与乳品加工企业质量协同控制的实现条件 |
6.3.1 补贴机制下质量协同控制的实现条件 |
6.3.2 惩罚机制下质量协同控制的实现条件 |
6.4 数值模拟仿真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 乳品供应链中加工与销售环节质量协同控制的实现机制分析 |
7.1 问题描述与研究假设 |
7.2 信息对称条件下委托代理模型的构建与求解 |
7.3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委托代理模型的构建与求解 |
7.3.1 乳品加工企业的质量预防水平隐匿 |
7.3.2 超市的质量检验水平隐匿 |
7.3.3 质量预防水平和质量检验水平均隐匿 |
7.3.4 基于内部惩罚和内外部损失分摊契约的比较分析 |
7.4 乳品加工企业与超市质量协同控制的实现条件 |
7.5 数值模拟仿真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8 促进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的对策建议 |
8.1 提高认知水平与行为能力,改善质量协同控制行为 |
8.2 健全运行机制,促进质量协同控制的形成 |
8.3 增强综合能力,强化内部监管与服务能力 |
8.4 营造良好协同环境条件,提升质量协同控制水平 |
8.5 本章小结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附录三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5)任务导向的虚拟企业激励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1 虚拟企业研究现状 |
1.3.2 虚拟企业激励机制研究现状 |
1.4 论文研究内容及结构安排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结构安排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虚拟企业概述 |
2.1.1 虚拟企业的定义 |
2.1.2 虚拟企业的分类 |
2.1.3 虚拟企业的特征 |
2.2 虚拟企业激励机制的理论基础—委托代理理论 |
2.2.1 委托代理问题的前提假设 |
2.2.2 委托代理模型的基本形式 |
2.2.3 委托代理关系中的道德风险 |
第三章 考虑任务分配的虚拟企业激励机制 |
3.1 引入监督的虚拟企业激励契约设计 |
3.1.1 问题描述与模型假设 |
3.1.2 委托代理模型建立 |
3.1.3 模型求解与分析 |
3.2 基于激励契约的虚拟企业任务分配模型 |
3.2.1 问题描述和模型建立 |
3.2.2 模型求解与数值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考虑任务重要性和多期任务的虚拟企业激励机制 |
4.1 考虑任务重要性的虚拟企业激励契约设计 |
4.1.1 问题描述和模型假设 |
4.1.2 委托代理模型建立 |
4.1.3 模型求解与分析 |
4.1.4 算例分析 |
4.2 防范虚拟企业多期任务中的“棘轮效应”现象 |
4.2.1 多期任务中的“棘轮效应”成因分析 |
4.2.2 防范“棘轮效应”的激励策略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总结与展望 |
5.1 全文总结 |
5.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活动及成果情况 |
(6)建设工程项目多要素协同激励控制模型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主要符号对照表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比较与启示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创新点及技术路线 |
1.4.1 创新点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相关理论研究 |
2.1 激励机制相关理论 |
2.1.1 激励含义 |
2.1.2 激励理论 |
2.2 委托代理相关理论 |
2.2.1 委托代理概述 |
2.2.2 委托代理模型及方法 |
2.2.3 多要素委托代理 |
2.3 显性激励及隐性激励理论 |
2.4 声誉理论 |
第三章 基于委托代理的多要素协同激励控制模型构建 |
3.1 模型的前提假设 |
3.2 传统双要素模型及问题介绍 |
3.2.1 模型假设 |
3.2.2 模型建立 |
3.2.3 模型求解 |
3.2.4 传统模型中的问题 |
3.3 多要素情况下的激励模型 |
3.3.1 模型假设 |
3.3.2 模型建立 |
3.3.3 模型求解 |
3.3.4 模型应用步骤 |
第四章 引入双重声誉的多要素协同激励控制模型构建 |
4.1 传统模型及问题介绍 |
4.1.1 考虑声誉的单因素激励模型 |
4.1.1.1 工期激励模型 |
4.1.1.2 质量激励模型 |
4.1.2 不考虑声誉的协同激励模型 |
4.1.3 传统模型中的问题 |
4.2 考虑双重声誉的多要素协同激励控制模型 |
4.2.1 模型假设 |
4.2.2 模型建立与求解 |
4.2.2.1 第2阶段激励模型 |
4.2.2.2 第1阶段激励模型 |
4.2.3 模型应用步骤 |
4.3 模型比较分析 |
4.3.1 模型对比 |
4.3.2 模型作用的有效区间 |
第五章 算例分析和数据模拟 |
5.1 算例描述 |
5.2 基于委托代理的多要素协同激励模型模拟分析 |
5.2.1 模型指标确定及结果对比 |
5.2.2 数据模拟 |
5.3 考虑双重声誉的多要素协同激励控制模型模拟分析 |
5.3.1 模型指标确定及结果对比 |
5.3.1.1 低声誉水平承包商的情况 |
5.3.1.2 高声誉水平承包商的情况 |
5.3.2 数据模拟 |
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不足之处 |
三、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MATLAB部分运行程序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取得的科研成果 |
(7)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概念界定 |
四、研究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的前提问题:廓清规制道德风险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一节 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基本认识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内涵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表现 |
三、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的危害性 |
第二节 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理论探析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信息经济学解释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形成的法理解释:权利义务失衡 |
三、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发生机制的本土化问题 |
第三节 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检视与反思 |
一、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基本原理:激励相容 |
二、金融机构道德风险监管实践的困境与局限 |
三、金融机构特殊公司治理及其法律意义 |
四、我国金融机构道德风险规制的公司治理路径 |
第二章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的理论演进与基本原则 |
第一节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股东利益至上理论 |
一、股东利益至上的理性基础与理论范式 |
二、股东利益至上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实践 |
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股东利益至上的价值困境 |
第二节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利益相关者理论 |
一、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的基本原理 |
二、利益相关者利益保护的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实践 |
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视阈下利益相关者理论的适用迷局 |
第三节 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基本原则 |
一、原则一: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应服务于社会整体利益 |
二、原则二:以金融可持续发展为公司治理目标维护社会整体利益 |
三、原则三:金融可持续发展下改革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法律制度 |
第三章 直接规制股东道德风险:金融机构股东责任制度重构 |
第一节 金融机构股东道德风险的形成:有限责任 |
一、股东道德风险的形成机理 |
二、股东道德风险的公司法规制:公司人格否认 |
第二节 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检视与改革 |
一、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沿革 |
二、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的制度异化与规制虚空 |
三、金融机构股东有限责任限度突破的理论基础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反思与重构 |
一、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路径选择与立法模式 |
二、金融机构股东责任规则的建构思路 |
三、金融机构股东责任的规则设计 |
第四章 直接规制道德风险: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 |
第一节 传统公司治理中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诱发金融机构道德风险 |
一、全球金融危机与我国金融实践视阈下董事激励与约束的法律考察 |
二、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改革之检视 |
三、后危机时代金融机构董事激励与约束机制改革之反思 |
第二节 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 |
一、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必要性 |
二、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路径 |
三、我国金融机构董事信义义务重塑方案 |
第三节 金融机构董事违反信义义务的责任强化 |
一、我国金融领域监管与司法的权力配置格局重置 |
二、我国金融机构董事责任强化的立法路径 |
三、我国金融机构董事责任强化的司法路径 |
第五章 间接规制道德风险:金融机构监事职能完善 |
第一节 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原理与现实困境 |
一、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基本原理 |
二、金融机构监事规制道德风险的现实困境 |
第二节 金融机构监事会监督职能之完善 |
一、金融机构监事会信息权制度 |
二、金融机构监事会同意保留权与风险管理职责 |
三、金融机构监事会激励与约束机制 |
第三节 我国金融机构监事会本土化问题与制度改革 |
一、金融机构内部监督机制的法律供给现状 |
二、金融机构监事会法律制度评估 |
三、金融机构监事会制度改革建议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制度变迁视角下的公立医院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一)国内背景 |
(二)国际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对象 |
二、总体框架 |
三、重点难点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基本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一)比较综合法 |
(二)历史分析法 |
(三)归纳分析法 |
(四)博弈分析法 |
(五)调查访谈法 |
第二章 国内外文献研究概述 |
第一节 国外文献研究概述 |
一、医患关系模式相关理论研究 |
(一)帕森斯的“病人角色”理论 |
(二)萨斯—霍伦德的医患三模式 |
(三)弗莱德森的医患冲突理论 |
二、国外典型的医患关系模式 |
(一)美国“患者权利保护人”制度模式 |
(二)英国三级投诉和全科医疗制度模式 |
(三)德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模式 |
(四)日本医疗纠纷预防及处理机制模式 |
第二节 国内文献研究概述 |
一、医患关系模式研究领域广泛 |
二、医患关系模式理论视角多样 |
(一)基于委托—代理理论的医患关系模式 |
(二)基于社会交换理论的医患关系模式 |
(三)基于社区卫生服务的朋友式医患关系模式 |
(四)基于家长主义和尊重自主的医患协商模式 |
第三节 文献评述与问题的提出 |
一、文献评述与小结 |
二、问题的提出 |
第三章 基本概念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医患关系相关概念界定 |
一、医患关系的内涵 |
(一)社会学视角的医患关系 |
(二)伦理学视角的医患关系 |
(三)法学视角的医患关系 |
(四)经济学视角的医患关系 |
(五)医患关系的实质 |
二、医疗纠纷的概念 |
三、医患关系模式的内涵 |
(一)医患关系模式的概念 |
(二)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的内涵 |
第二节 相关理论基础 |
一、制度变迁理论 |
(一)制度变迁的内涵 |
(二)制度变迁的供给需求理论 |
(三)制度变迁的成本收益理论 |
(四)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 |
二、公共选择理论 |
(一)公共选择理论的基本观点 |
(二)公共选择理论的“有限理性”假设 |
(三)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 |
三、演化博弈理论 |
(一)博弈论的概念与分类 |
(二)博弈论的表示法 |
(三)演化博弈理论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的政府责任 |
第一节 社会管理中的政府职能 |
一、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 |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府职能 |
二、政府在医疗服务市场的职能 |
(一)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基本特征 |
(二)政府是公共物品的供给主体 |
(三)医疗服务市场的政府介入 |
第二节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模式中的政府责任 |
一、制度责任 |
二、法律责任 |
三、财政责任 |
四、监管责任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我国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的历史演进 |
第一节 计划经济时期的医患关系模式概况 |
一、计划经济体制下和谐稳定的医患关系模式 |
二、计划经济体制下医患关系模式典型特征 |
(一)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医患关系制度稳定单一 |
(二)公立医院公益性突出,医患关系和谐稳定 |
三、计划经济后期医患关系模式制度变迁动因分析 |
第二节 改革开放至新医改前的医患关系模式概况 |
一、改革开放至新医改前矛盾冲突的医患关系模式 |
二、改革开放至新医改前医患关系模式形成原因 |
(一)推行医疗市场化改革,加速医患矛盾升级 |
(二)医疗服务体制商业化,公立医院公益性减弱 |
(三)医疗资源配置不平衡,医患关系矛盾冲突 |
三、新医改前医患关系模式的制度变迁动因分析 |
第三节 新医改以来的医患关系模式概况 |
一、新医改以来多元复杂的医患关系模式 |
二、新医改试点医患关系模式典型案例 |
(一)浙江省宁波市医疗纠纷“宁波解法” |
(二)福建省三明市医疗改革“三医联动” |
(三)广东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与医疗责任保险结合机制 |
三、新医改以来医患关系模式存在的突出问题 |
(一)医患双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医患矛盾有增无减 |
(二)医患关系呈现多元化,医患利益冲突复杂 |
(三)医患关系制度变迁“路径依赖”,医患关系改善甚微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我国当前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演进中的制度困境 |
第一节 医疗市场化改革中的中央与地方政府“委托—代理”困境 |
一、中央与地方的委托—代理关系 |
二、中央与地方利益博弈中的道德风险 |
(一)制度制定的道德风险 |
(二)制度执行的道德风险 |
第二节 公立医院医患关系模式制度主体演化博弈“囚徒”困境 |
一、医患关系模式的制度主体 |
二、医患关系模式制度主体演化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模型的基本要素构建 |
(二)三方利益主体的演化博弈行为分析 |
(三)三方利益主体演化博弈的结果分析 |
(四)和谐医患关系模式三方博弈决策行为 |
三、医患关系模式制度主体“囚徒”困境原因分析 |
(一)政府部门忽视创造医患合作收益 |
(二)医疗群体利用信息优势诱导需求 |
(三)患者群体期望收益难以实现 |
第三节 医患关系模式制度变迁中的“路径依赖” |
一、医患关系制度处于无效率停滞的“锁定”状态 |
二、医疗制度供给主体的“利益粘滞”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构建我国公立医院和谐医患关系制度模式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克服“路径依赖” |
一、医患关系模式制度变迁路径优化原则 |
(一)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
(二)坚持创新引领原则 |
(三)坚持政府权责统一原则 |
二、实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实施统一制度安排 |
(一)实行强制性的医患关系制度变迁 |
(二)实施统一的医患关系制度安排 |
(三)制定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 |
三、克服制度变迁“路径依赖”,重视制度创新与兼容 |
(一)加快医患关系制度创新,克服“路径依赖” |
(二)健立健全医疗法律法规,重视医患关系制度兼容 |
第二节 建立医疗纠纷预防机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
一、建立医疗纠纷预防机制,防范医患纠纷产生 |
(一)加强公立医院内部日常管理工作 |
(二)重塑社会信任机制,弘扬医疗职业道德 |
(三)加强医学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患者转变就诊观念 |
二、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妥善化解医患矛盾 |
(一)完善医患之间协商解决机制 |
(二)实事求是妥善处置医疗纠纷 |
三、建立医疗纠纷补救机制,减少医疗事故损失 |
(一)推行社会医疗互助体系建设 |
(二)建立患者心理援助体系 |
第三节 实行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合理化解医患矛盾 |
一、建立健全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制 |
二、我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典型案例 |
(一)宁波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
(二)广东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
三、加强人民调解配套制度建设,保障医疗纠纷有效处理 |
(一)设立医患纠纷合议庭 |
(二)构建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
(三)准确量刑公正司法 |
第四节 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机制,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
一、建立健全医疗责任保险机制 |
(一)建立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 |
(二)建立医疗损害保险制度 |
(三)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 |
二、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典型案例 |
(一)宁波市医疗责任保险理赔协商机制 |
(二)广东省医疗责任保险机制 |
三、加快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
(一)强制实行医疗责任保险 |
(二)完善现行医疗责任保险机制 |
第五节 建立健全医疗法规制度,保障医患基本权益 |
一、加强医疗法律保障,约束规范医疗行为 |
(一)制定统一的《医疗执业法》 |
(二)平等公正司法,加强医疗群体的保护 |
(三)强化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职业素养 |
二、建立健全患者权利保护法律法规 |
(一)厘清患者权利法律法规 |
(二)制定《患者权利保护法》 |
(三)坚持患者生命健康权利至上原则 |
第六节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总结与展望 |
第一节 全文总结 |
第二节 主要创新点 |
第三节 研究局限性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指导教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 |
答辩委员会决议书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附件 |
(9)考虑声誉的农产品质押融资中双重委托代理激励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1.3.1 农产品质押融资的研究综述 |
1.3.2 声誉机制的研究综述 |
1.3.3 委托代理激励理论的研究综述 |
1.3.4 研究现状评述及对本文的启示 |
1.4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本文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 |
2.1 交易成本理论及在本文的应用 |
2.2 委托代理理论及在本文的应用 |
2.3 声誉理论及在本文的应用 |
第3章 引入第四方物流的农产品质押融资模式 |
3.1 农产品供应链的内涵与特点 |
3.2 存货质押融资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应用原理 |
3.2.1 农产品供应链融资需求分析 |
3.2.2 存货质押融资在农产品供应链中的应用 |
3.3 第四方物流在农产品质押融资中的应用 |
3.3.1 第四方物流的概念及特征 |
3.3.2 第四方物流参与农产品质押融资必要性 |
3.4 第四方物流参与的农产品质押融资模式 |
第4章 农产品质押融资双重委托代理激励模型 |
4.1 问题描述与模型假设 |
4.1.1 问题描述 |
4.1.2 参数设计与模型假设 |
4.2 双重委托代理激励模型 |
4.2.1 模型的建立 |
4.2.2 模型的求解 |
4.3 引入声誉的双重委托代理激励模型 |
4.3.1 模型的建立 |
4.3.2 模型的求解 |
4.4 引入监督机制的双重委托代理激励模型 |
4.4.1 模型的建立 |
4.4.2 模型的求解 |
第5章 算例分析与结果讨论 |
5.1 算例背景 |
5.2 参数赋值 |
5.3 算例分析 |
第6章 全文总结与研究展望 |
6.1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6.1.1 研究结论 |
6.1.2 对策建议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10)带风险管理的最优合约与薪酬设计 ——基于连续时间委托代理模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相关委托代理文献简述 |
1.3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4 本文创新点 |
2.隐藏行为下的一个委托代理模型及其最优合约与薪酬设计 |
2.1 引言 |
2.2 模型设定与可实施策略 |
2.2.1 模型设定 |
2.2.2 可实施策略 |
2.3 隐藏储蓄问题 |
2.3.1 可行策略 |
2.3.2 最优合约 |
2.4 隐藏努力问题 |
2.4.1 可行策略 |
2.4.2 最优合约 |
2.5 完全信息问题 |
2.5.1 可行策略 |
2.5.2 最优合约 |
2.6 代理人能力的最低要求 |
2.7 薪酬与道德风险分析 |
2.7.1 委托人的期望效用 |
2.7.2 激励系数 |
2.7.3 基本薪酬 |
2.7.4 平均薪酬 |
2.8 多代理问题 |
2.9 小结 |
3.带单个风险管理的最优合约与薪酬设计 |
3.1 引言 |
3.2 模型设定与可实施策略 |
3.2.1 模型设定 |
3.2.2 可实施策略 |
3.2.3 薪酬形式 |
3.3 完全信息问题 |
3.3.1 可行策略 |
3.3.2 最优合约 |
3.4 隐藏行为问题 |
3.4.1 可行策略 |
3.4.2 最优合约 |
3.5 代理人能力的最低要求 |
3.6 薪酬与道德风险分析 |
3.6.1 委托人的期望效用 |
3.6.2 激励系数 |
3.6.3 二次变差敏感系数 |
3.6.4 平均薪酬 |
3.7 小结 |
4.带两种风险管理的最优合约与薪酬设计 |
4.1 引言 |
4.2 模型设定 |
4.2.1 基本设定 |
4.2.2 合约终止时刻 |
4.3 风险部分隐藏情形 |
4.3.1 随机最大化原理与最优合约 |
4.3.2 动态规划原理与最优合约 |
4.4 风险完全隐藏情形 |
4.5 薪酬与道德风险分析 |
4.5.1 委托人的期望效用 |
4.5.2 激励系数 |
4.5.3 二次变差敏感系数 |
4.5.4 平均薪酬 |
4.6 小结 |
5.一个委托资产管理模型及其最优合约与薪酬设计 |
5.1 引言 |
5.2 模型设定 |
5.2.1 资产 |
5.2.2 委托人和代理人 |
5.2.3 市场均衡 |
5.3 最优合约 |
5.3.1 薪酬形式 |
5.3.2 可行合约 |
5.3.3 隐藏努力情形下的最优合约与薪酬 |
5.3.4 不隐藏努力情形下的最优合约与薪酬 |
5.3.5 合约性质 |
5.4 市场均衡时的资产价格与道德风险分析 |
5.4.1 均衡资产价格 |
5.4.2 委托人的期望效用 |
5.5 小结 |
6.总结与展望 |
6.1 本文总结 |
6.2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四、存在道德风险的委托—代理模型的激励和监督问题(论文参考文献)
- [1]委托代理关系视角下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安排和实践研究 ——以山东省为例[D]. 傅佩佩. 山东大学, 2021(11)
- [2]在线服务平台激励、定价和商业模式研究 ——基于产出不确定性视角的分析[D]. 张轩. 上海交通大学, 2020
- [3]中国地方融资平台城投债管理研究[D]. 周金飞.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4]乳品供应链质量协同控制及其运行机制研究[D]. 吴强. 山东农业大学, 2020(08)
- [5]任务导向的虚拟企业激励机制研究[D]. 陆君茹. 合肥工业大学, 2020(02)
- [6]建设工程项目多要素协同激励控制模型优化研究[D]. 杨康. 内蒙古工业大学, 2020(02)
- [7]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改革研究 ——以规制道德风险为核心[D]. 祝雅柠. 吉林大学, 2020(08)
- [8]制度变迁视角下的公立医院和谐医患关系模式研究[D]. 李宗明. 深圳大学, 2020(11)
- [9]考虑声誉的农产品质押融资中双重委托代理激励机制研究[D]. 程园园.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
- [10]带风险管理的最优合约与薪酬设计 ——基于连续时间委托代理模型[D]. 窦峥.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