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费基数起纠纷 举证责任谁来负(论文文献综述)
陈之越[1](2021)在《电子商务平台依附型ODR研究 ——以淘宝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为例》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涌现出大量电子商务纠纷。作为应对之道,与传统纠纷解决机制存在诸多不同之处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在解决电子商务纠纷方面发挥着愈发重要的作用,成为了研究热点。就现实发展状况而言,相较于由专业第三方机构提供,我国电子商务平台附设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是处理电子商务争议的主要渠道。在成功处理大量纠纷的同时,过程中体现的电子商务平台固有的中立性缺陷,引发了纠纷当事人的质疑,影响了结果的可接受性。这成为了这一机制面临的难题,因而,对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进而寻求解决方法,成为迫切的现实命题。本文以淘宝平台争议解决机制为例,探讨和研究电子商务平台依附型ODR在纠纷处理过程中的成功与所表现出的中立性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期待能够对其完善有所助益。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除了对研究背景、研究方法及研究思路进行介绍外,主要介绍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主要研究方向,力求对这一新兴领域有基础的认识与了解,作为电子商务平台依附型ODR的研究基础。第二部分为对淘宝平台及其纠纷解决机制发展历史的梳理。首先明确淘宝这类开放式平台在纠纷解决中才存在“第三方”的问题,以此明确本文电子商务平台依附型ODR讨论的范围。然后介绍淘宝平台的崛起与其面临的现实问题——纠纷量巨大,对照其老对手e Bay在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上的探索与努力,梳理其为应对纠纷,不断摸索,最终于2012年建立淘宝平台争议解决机制的历程。第三部分为对淘宝平台争议解决机制获得的成功与面临问题的介绍。该部分首先对其如何运行进行了介绍,并用数据表明这一解决机制获得的成功。随后对原因进行分析,认为ODR与电子商务纠纷天然的契合性以及淘宝争议解决机制本身的优势是其成功的重要原因。然而,在获得成功的同时,揭示淘宝这类电商平台依附型ODR也面临着处理结果缺乏信任,被人指责质疑“不公”的重要考验。第四部分为对淘宝平台争议解决机制处理结果不信任的现象与实质的分析。从淘宝平台争议解决机制结案的现象入手,指出平台依附型ODR中立性不足是导致对其信任不足的重要原因。从主体入手,分析纠纷处理过程中参与主体各自的利益诉求与关系,研究淘宝平台与买卖双方这三者的互动如何影响具体的纠纷处理过程与结果,形成了偏离中立性的“潜规则”。而后,从理念、主体、过程,联系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理论维度,对主体中立性问题成因进行分析,得出平台中立性问题是平台依附型ODR原生性、固有的缺陷的结论。第五部分为试图从内外两个角度寻找应对这一主体性危机的对策。对内,主要是另立主体、制度创新——大众评审制的域外经验与本土化实践。从选择大众评审制的原因,介绍域外经验——e Bay的印度社区法院与荷兰的用户陪审团,到大众评审制的本土化实践——淘宝大众评审团的兴衰,分析这一制度在这方面的成效和实际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而对其加以改良。对外,寻求外部力量的参与、做好与外部机制的对接,独立型ODR、政府部门搭建的平台、互联网法院,都是可利用的资源。这或许是现下在发挥平台依附型ODR积极作用的同时,回应其中立性问题的可行路径。
赵学强[2](2014)在《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土地权益及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的研究对象是当代中国国家治理中的一个重要现象: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土地权益。土地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基础,其不仅对国民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同时也关涉公民的权利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乃至国家的政治发展。改革开放后,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出现了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滥用公权力侵犯,违法侵犯农民土地权利的现象。针对此种违法侵犯农民地权现象的泛滥,中央政府试图通过上收土地征收权,实施土地管理系统的垂直化、建立土地督察制度等诸多措施来加以预防和遏制。但就实施情况看,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的行为不仅危及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而且对中国的社会稳定以及政府的公信力也产生了严重损害。因此,为给当前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现象的治理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撑和政策指导,亟需对该问题进行一个较为系统、深入的研究。本文以考察县乡基层政府以及村委会滥用公权力,侵犯农民地权行为的类型及其对国家治理的影响为切入点,以制度分析为研究工具,试图通过对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行为的动因以及侵权行为达成机理的分析,在理清治理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现象的总体性思路基础上,探讨相应的具体治理对策。导论部分,主要对本文所使用的基本概念、分析思路、主要研究方法等进行了界定和说明。第一章主要目的是描述。该章主要在对当代中国农地权利的分类及其变动的制度要求进行说明的基础上,结合着案例表述重点介绍了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行为的主要类型及其对国家治理的影响。第二章主要任务是解释。该章结合“公共选择理论”,深入分析推动基层政府滥用公权力侵犯农民土地权利的动因,认为当代中国“自上而下”的官员考核与晋升制度以及分税制改革导致基层官员谋求“以地保职与升职”、“以地生财”是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现象泛滥的主要动因。而村民自治“行政化”、村级财政危机以及村官权力寻租则是村民委员会滥用公权力侵犯农民地权现象的主要动因。第三章则主要从三个方面:即基层政府通过“少批多征”、“土地储备”、“土地预征”、违反法定程序征地等滥用土地管理权;通过滥用警力、限制农民人身自由,实行“突袭式”拆迁、“连坐式”逼迁,对农民的起诉,法院不予立案或久托不判等途径压制农民的意见表达;土地管理执法体系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导致其监管能力低下,重点论述了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行为的达成机理。第四章的主要目的是指导。针对以往中央政府所采取的相关治理措施效果一直不是很理想的现状,为了使具体对策更加符合中国的国情,更具现实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本章重点探讨了治理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现象应当坚持的原则、需要避免的理论和实践误区,力图为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现象的治理提供一个较为清晰的方向和总体性思路。第五章,在前几章的描述、介绍、分析基础上,试图提出有效治理当代中国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现象的“组合对策”。当代中国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行为的发生和达成是多重因素导致的,因此,本章认为对该现象的治理必须更加注重对策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至少应当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改善制度环境,消除侵权动力,为治理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的现象奠定基础;第二,完善并保障以地权为中心的农民权利体系;第三,科学配置并规范地方政府的土地管理权;第四,推进土地违法问责制度的执行;第五,完善土地督察制度;第六,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结论部分,对本文的主要内容作了总结和提炼,并指出了研究的限度。本文试图在以下几方面实现研究的深化或观点上的创新。(1)深化并细化对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行为动因的研究。通过“理性选择”理论,以制度分析为工具,结合着案例,较为深入、具体地阐释中国当前的官员考核与晋升制度以及财税制度对导致基层政府滥用公权力侵犯农民地权大量发生的演进机制。同时,通过村民自治“行政化”指出村委会这一重要的基层治理主体滥用公权侵犯农民地权的行为与基层政府之间的关联。(2)专题解释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行为是如何达成的。以往研究对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行为本身是如何达成的很少涉及,本文以专题形式对其进行了集中研究,从县乡基层政府及村委会滥用土地管理权、压制农民意见表达的具体途径,当前的土地督察以及垂直化的土地管理执法体系监管能力效能低下的原因三个方面较为具体地论述了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行为的达成机理。(3)为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现象的治理确立了明确的思路。为了防止“头疼医头脚疼医脚”不良倾向,本文拓宽了研究视野,力求在探讨治理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现象的具体对策之前,结合中国以往土地问题的实践经历、权力制衡的原理等,提出了治理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现象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需要避免的误区,从而为该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明确的、较为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新思路。(4)理清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说法。在治理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现象的问题上,一些说法似乎已经成为“常识”。本研究发现:诸如“侵犯农民土地权益的问题就是违法征地问题”,“只要农村土地实行私有化,就能有效确保农民土地权利”等当前“流行”的一些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说法,或者是不准确的,或者是片面的。针对这些片面或似是而非的说法,本文较为系统地作了自己的分析和阐述。
夏波光[3](2003)在《缴费基数起纠纷 举证责任谁来负》文中指出 53岁进外企在记者采访的所有人当中,朱硕是唯一一位主动要求到编辑部接受采访的。他在电话中笑着说,别看我60多岁了,我骑上自行车有时候比出租车还快呢。朱硕的自我评价是喜欢不断挑战自己。我们的话题也是从他53岁进外企开始的。朱硕毕业于北京大学,专业为理论物理,进外企前在国企瑞普经济发展公司任
二、缴费基数起纠纷 举证责任谁来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缴费基数起纠纷 举证责任谁来负(论文提纲范文)
(1)电子商务平台依附型ODR研究 ——以淘宝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淘宝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由来 |
第一节 淘宝平台的代表意义与其创设 |
一 电子商务平台的细分 |
二 淘宝平台的创设与最初发展 |
第二节 纠纷的产生与淘宝纠纷解决机制的由来 |
一 电子商务纠纷产生的原因 |
二 平台内部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的产生 |
三 淘宝平台争议解决机制的产生 |
第二章 淘宝纠纷解决机制的成功与问题 |
第一节 淘宝平台争议解决机制的纠纷解决过程 |
一 淘宝平台争议解决机制的启动主体 |
二 借助投诉工具进行的举证磋商 |
三 选择淘宝客服——小二的介入 |
四 结果的执行 |
第二节 淘宝平台争议解决机制的成功及其原因 |
一 ODR与电子商务的契合性 |
二 淘宝纠纷解决机制的程序优越性 |
第三节 信任不足——电子商务平台依附型ODR的主要问题 |
一 电子商务平台依附型ODR的“直觉”选择 |
二 独立型 ODR与电子商务平台依附型 ODR各自的竞争优势 |
三 对淘宝纠纷解决机制结果的信任不足 |
第三章 淘宝平台争议解决机制处理结果的形与质分析 |
第一节 淘宝平台争议解决机制结案的现象分析 |
一 从不信任到质疑结果的偏向性 |
二 对“三角关系”的展开解读 |
三 平台主体利益博弈——“潜规则”的形成 |
第二节 淘宝平台争议解决机制的主体中立性问题成因 |
一 理念:效率与公平——交易平台ODR程序设计理念的取舍 |
二 主体:商业逻辑与规则意识——利益主导下的“身份重叠” |
三 过程:策略的正当化——淘宝小二的“摆平正义” |
第四章 淘宝平台争议解决机制中立性缺陷的对策 |
第一节 主体中立性对策——外部参与与内部创新 |
一 外部力量的引入 |
二 内部机制的创新——大众陪审制 |
第二节 大众评审制的域外经验 |
一 eBay的印度社区法院 |
二 eBay荷兰的用户陪审团 |
第三节 大众评审制的本土化实践——淘宝大众评审团 |
一 淘宝大众评审团的起源与发展 |
二 淘宝大众评审制的具体运行 |
三 大众评审团的优势与劣势 |
四 大众评审制度的最新发展 |
第四节 电子商务平台依附型ODR中立性问题的出路 |
一 大众评审制的改良 |
二 与外部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2)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土地权益及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综述 |
一、农民的土地权利 |
二、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行为的特征 |
三、公权力侵犯农民地权的行为主体与侵权类型 |
四、对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原因的分析 |
五、治理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现象的对策 |
六、总结评论 |
第三节 基本概念与研究框架 |
一、基本概念 |
二、研究思路与分析框架 |
第四节 理论基础:公共选择理论 |
第五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中的不足 |
三、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的类型及影响 |
第一节 农地权利分类及其变动的制度要求 |
一、农地权利的分类 |
二、农地权利变动的制度要求 |
第二节 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行为的主要类型 |
一、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
二、强制收回农民宅基地 |
三、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自主权 |
四、主导或推动违法用地 |
第三节 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对国家治理的影响 |
一、农民的生存受到挑战 |
二、危及农村社会稳定 |
三、严重降低基层政府公信力 |
第二章 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的动因 |
第一节 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的政治制度背景 |
一、官员考核与晋升制度:自上而下、注重经济 |
二、侵犯的政治动机:以地保职与升职 |
第二节 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的财政制度背景 |
一、分税制与基层政府追求地方财政增长 |
二、侵权的经济动机:“以地生财” |
第三节 村委会侵犯农民地权的动因 |
一、村民自治“行政化” |
二、村委会成员权力寻租 |
三、村民自治财政危机 |
小结 |
第三章 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的达成机理 |
第一节 基层政府滥用土地管理权 |
一、中国政府间土地管理权的配置 |
二、村民委员会的土地管理权 |
三、基层政府滥用土地管理权的具体途径 |
第二节 压制农民的利益表达 |
一、地权:农民生存权与发展权实现的重要基础 |
二、农民利益表达的途径及其分类 |
三、利益表达的重要作用:揭露、阻止基层政府侵犯地权 |
四、基层政府压制农民利益表达的途径 |
第三节 土地管理执法体系监管能力低下 |
一、改革开放后土地执法监管体系的演变 |
二、多重原因导致土地管理执法体系监管能力低下 |
第四章 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的治理思路 |
第一节 治理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兼顾农民地权保障与基层政府官员利益诉求 |
二、以权力制约权力与以权利制约权力相结合 |
第二节 治理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需避免的误区 |
一、农地私有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当前的土地问题 |
二、违法征收农地只是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诸类型中的一种 |
第三节 治理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需注意的两个问题 |
一、综合考虑“应该如何”和“如何可能” |
二、强调被动整治,更要重视主动变革 |
第五章 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地权现象的治理对策 |
第一节 完善官员考核制度,调整财税与事责制度 |
一、改革官员政绩考核制度与机制 |
二、尽快建立基层政府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制度 |
第二节 完善以地权为中心的农民权利体系 |
一、真正落实农民的土地权利主体地位 |
二、保障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程序性权利 |
第三节 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的土地管理权 |
一、完善县乡政府的土地规划修改权运行程序 |
二、确定“公共利益”边界 |
三、消除“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 |
第四节 推进土地违法问责制度的执行 |
一、土地违法问责存在的问题 |
二、完善土地问责制度的对策 |
第五节 完善土地督察制度 |
一、增加刚性权力,提升土地督察机构的法律地位 |
二、改进土地督察工作机制 |
三、完善对土地督察工作的激励与约束制度 |
第六节 完善村民自治制度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
一、村民自治去“行政化” |
二、完善村务监督制度,确保村委会权力依法运行 |
三、组建农会,提高农民维护地权的能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四、缴费基数起纠纷 举证责任谁来负(论文参考文献)
- [1]电子商务平台依附型ODR研究 ——以淘宝在线纠纷解决机制为例[D]. 陈之越.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2]基层政府侵犯农民土地权益及治理研究[D]. 赵学强. 南开大学, 2014(04)
- [3]缴费基数起纠纷 举证责任谁来负[J]. 夏波光. 中国社会保障, 20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