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质量认证要消除认识上的偏差(论文文献综述)
钟艳[1](2021)在《学术文本汉译中隐性因果关系的处理 ——《牛津手册:食品、政治与社会》的翻译实践报告》文中研究指明本报告以美国学者罗纳德·J·赫林(Ronald J.Herring)2015年编着的论文集Oxford Handbook of Food,Politics and Society(《牛津手册:食品、政治与社会》)中的第11章和第12章作为翻译文本,该作品出版于2015年,暂无译本。源文本为政治经济类学术文本,具有概念准确,逻辑缜密的特点,具体体现在复杂的逻辑语义关系上。因果关系是学术类文本中最为普遍的一种逻辑语义关系。逻辑语义关系有显隐之分,如何有效识别隐含的逻辑语义关系是保证译文准确性的关键。因此,本次翻译实践最大的难点是如何有效识别隐性因果关系,并根据具体语境采取不同的翻译技巧。笔者根据夸克对因果关系的分类,将因果关系分为直接因果和间接因果。根据系统功能语法关于小句和词组的定义和分类,笔者发现翻译实践中的隐性直接因果关系和隐性间接因果关系均存在于小句之间及小句与词组之间。在翻译过程中,译者主要采取的是归化翻译策略,以及增译、转换和文内文外注释等翻译技巧。通过本次翻译实践和报告撰写,笔者提高了自身翻译和分析的能力,加深了对学术文本翻译的理解。同时希望此报告能够为学术文本中隐性因果关系的翻译提供参考和借鉴。
刘建[2](2021)在《云南能投SPH水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优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生产经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话题就是安全生产,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和要求的不断提高、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强,如何更好的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已成为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主要任务之一,通过有效的开展安全管理体系工作能够满足这个要求。SPH水电公司作为云南能投所属公司中较早推行安全管理体系的企业之一,这些年通过不断的摸索和实践积累了宝贵的体系工作经验,也面临着多个安全管理体系在一个企业运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需要通过体系优化进行解决并推动安全管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本文通过查阅资料对安全管理体系发展动态进行研究,开展问卷调查了解公司目前两个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现状,运用SPSS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发现目前两个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本文明确了体系优化的思路和优化的程序,提出了组织机构、人力资源、安全考核和设备设施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运用体系优化模型,从体系的总要求和方针、体系的策划、体系的实施、体系的检查和体系的评审五个方面进行优化,将公司两个安全管理体系形成一体化的管理体系,继续保持两个体系对于安全生产管理的高要求和体系结构的完整性,对体系运行后公司安全管理整体情况、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绩效进行了总结,解决了两个体系并行中存在的工作任务繁重,管理提升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本文研究结果对于SPH水电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优化具有指导性作用,同样也对国内多个安全管理体系并存的生产企业如何提升安全管理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曹海苓[3](2020)在《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文中提出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由人口老龄化引发的养老服务保障需求大幅增长,供需矛盾日益突显,给政府老年服务行业治理带来了严峻考验。在传统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以及政府经济上不堪重负的双重压力下,社会化养老成为我国缓解养老负担压力的现实出路。作为一种现代养老方式,社会化养老是指在遵循政府主导和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原则下,通过社会途径,由包括政府、家庭、市场、社区等在内的多元服务主体为满足全体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共担养老服务职能的养老方式。从提供主体视角讲,社会化养老强调养老资源由传统的家庭、政府的一元或二元向包括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在内的多元主体的转化。从社会化养老的客体角度讲,社会化养老面向社会全体有养老需求的老年人,实现了服务对象的普遍化。同时,社会化养老更加强调政府主导作用、市场决定作用以及社区、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养老服务主体专业化服务特征的有机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完善我国老年福利制度,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必然要求,亦是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随着养老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与需求层次的不断提高,社会化养老服务建设应被提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养老作为关系国家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发展的根本性问题,一方面,其解决得程度如何与执政党的执政成效息息相关,决定民心向背,政府作为执政党意志的集中体现者,应当发挥其在养老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另一方面,从政府的本质来讲,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和公共资源的控制者,促使公共利益的实现是其重要的施政目标。养老作为人类生产、生活过程中基础性、现实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乎公共利益,保障与改善民生是政府公共服务的基本领域,是衡量现代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与能力的重要尺度。自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提出“社会福利社会化”构想以来,养老服务在各个阶段都显露出政府参与的痕迹,依靠政府的行政干预,客观上保障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可持续性发展。然而,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管理体制不完善、制度供给缺乏、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不够、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市场化运行中监管缺失等缺陷与不足,这说明政府在干预养老服务过程中依然未能找准自身的定位,未能真正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发挥其职能。由于养老服务兼具政府保障特征和社会公益福利性质,适应新时期政府职能转变的客观需要,培育和扶持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养老服务事业建设与发展,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治理能力已是转换政府职能的当务之急。本文从政治学视角出发,立足社会化养老服务领域,借鉴政府职能、准市场、协同治理等理论的精髓和分析框架,以社会化养老为研究背景,以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为研究对象,以政府职能的履行与发挥为主体框架,以政府职能的完善为研究主线,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核心概念、理论基础、历史回溯、实践形态、域外经验借鉴、具体完善路径为叙事脉络,主要采用文献研究、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提出了充分发挥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建议。从政府职能角度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研究,系统探讨和分析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理论依据及行动策略,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的内容、边界、存在问题和改进对策,以推动政府在养老服务中承担适度、有效职责。这对于拓展社会化养老服务讨论的政治学理论空间,巩固和维护我国政治和谐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构建了政府养老服务职能的理论分析框架。依据政府职能理论,从政府管理过程角度出发,结合社会化养老服务对政府职能的现实需求,将政府职能界定为决策职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监督职能等四个要素,厘清了各要素的功能,为我国政府职能理论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同时,在研究工具的选择上,设计了针对负责养老服务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参与养老服务社会力量的调查与访谈,在系统分析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问题上具有一定的工具价值。2.先行研究中存在重客体研究、轻主体研究的现象,对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中的关键主体——政府与社会组织、社区、家庭等其他核心主体联动作用的研究视角关注较少。社会化养老服务是多元主体共同行动的过程,主体间关系结构复杂,行动逻辑不尽统一。处于社会化养老服务基础与核心地位的政府如何在多元主体的互动过程中抽离出不同主体的行动逻辑,进行资源整合与动员,以实现多元主体的合作治理是本文研究的亮点之一。3.研究结论的创新。本文提炼出了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研究的新的结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决策过程是政府行政的核心,政府决策是否科学与公正是决定社会化养老服务能否健康顺利运行的关键因素。(2)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我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供给现状表明,任何单一供给主体独立提供养老服务都存在供给困境,正是在这一背景下,需要整合多方力量重构中国养老社会化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建立供给主体协同治理模式,实现政府与社会的“强强联合”。(3)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我国政府在行使其职能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同程度的错位、缺位与越位问题,说明政府未能准确定位自身作用的边界与范围。因此,本文提出,要从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建立多元主体联动机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进一步深化政府治理体制改革。
陈达[4](2020)在《广西特色农业发展中的基层政府行为优化研究 ——以J县为例》文中提出农业向来都是支持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正所谓“无农不稳,无工不富”。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农业发挥着基石的作用。当前,中国正处于农业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其突出特征表现为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特色农业作为现代农业的一种重要发展模式,愈发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农业的地位作用与产业特征,决定了发展特色农业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扶持。现实中,各级政府尤其是许多基层政府亦逐渐将培育特色农产业提上工作日程。无论是理论抑或实践,均表明政府行为选择与特色农业的发展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探索如何调整职能定位,优化特色农业发展中的基层政府行为不失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广西作为一个我国西部的欠发达地区,农业在经济总量中依然占据较大的比重,同时亦拥有得天独厚的发展特色农业的优势。本文的研究以广西J县为例,以比较优势理论、市场失灵理论、政府行为理论为理论基础,首先对基层政府推动特色农业发展的必要性以及职能要求进行阐释;其次,深入介绍J县相关的基本情况与推动县域特色农业发展中的政府行为,在充分肯定其所取得的积极成效后,分析该县政府行为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农业发展规划的指导作用与意义有限、财政金融扶持力度不够、现代农业一体化生产经营格局尚未成形、公共服务供给滞后于农业生产经营需求、关联主体间合作基础薄弱,而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政府行为目标择定扭曲、法律体系建设过于薄弱与滞后、农民参与管理的意愿与机会不足、各方资源整合力度不大、缺乏行之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通过明晰问题和原因之所在,有助于更具针对性地设计解决方案;最后,结合有关方面经验教训,以小见大,剖析规范基层政府行为的原则遵循,提出优化广西特色农业发展中基层政府行为的具体路径,包括提高农业布局与发展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加强财政金融支农惠农力度、推进特色农业市场体系建设、保障农业基本公共服务与产品供给、推动涉农主体间形成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以期能够为加快广西特色农业发展进程带来一些启示。
梁倩[5](2020)在《贵州农村深度贫困的致贫因素及减贫效率研究 ——基于可持续生计理论分析框架的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也许有人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你一个研究财政税收的博士生,怎么会研究扶贫问题?似乎研究扶贫问题有些偏离了专业。这个问题乍一听似乎有理,但仔细想一下还是有些偏颇。众所周知,扶贫或者说反贫困历来都是政府应当担负的责任。中国政府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就一直把农村扶贫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府工程,近年来更是把它作为中国政府必成的“三大攻坚战”之一。而政府要卓有成效地进行这项耗资巨大的扶贫工程,在资金方面的主要来源便是财政。因为扶贫或者说反贫困是扶危济困,拯救苍生,它追求的不是盈利赚钱,而是扶危济困,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平和长治久安。因此,从资金性质来讲,财政资金更加适合用于这项事业。而几十年扶贫事业的发展也正是这样。也因此,研究扶贫或者说反贫困,也应当是从事财政研究的学人应尽的本分。也许有人还会提出这样的疑问:国家不是宣布到2020年要实现全国农村的全面脱贫吗?既然如此,那么你写这篇关于贵州农村深度贫困与反贫困的论文还有什么意义呢?对此我是这样认识的,国家宣布到2020年要实现全国农村的全面脱贫,其前提是按照现行的贫困标准,即贫困农民人均年收入达到2300元以上(这几年已经随着物价指数的变化调整到3000元以上)即为脱贫。而这个标准从国际上看,是介于世界银行公布的极度贫困标准和稳定温饱贫困标准之间的标准。如果按照世界银行公布的极度贫困标准,我国在2020年是完全可以实现脱贫目标的,甚至可以说完全可以超额实现的。但如果按照稳定温饱标准,则很可能又会出现新的农村贫困人口。换言之,国家宣布的到2020年实现全国农村的全面脱贫,还是一种低水平上的脱贫,一旦贫困标准提高,马上又会出现新的农村贫困。比如,我国2011年将农村贫困标准由1274元提高到2300元,农村贫困人口立马就由2010年的2688万人上升到1.28亿人,增加1亿多。这一点在贫困范围和贫困程度都居全国前列的贵州将会表现更为明显。因此,农村反贫困很可能是长期性的历史任务。从这个意义上讲,到2020年中国农村的反贫困,可以说既是完成时又是进行时,即完成进行时。对此,我们应当有正确的认识和思想准备,否则就会犯历史性的错误。回顾历史,自人类社会诞生以来,贫困便伴随着人类走过每一个发展的阶段,也遍布了每一个人类社会的角落。各个国家和各个领域的学者们,对于贫困研究的脚步从未有过停滞,他们用自己的学识和研究成果,为人类了解贫困和向贫困宣战奠定了优秀的理论基础。比如,对贫困这个社会现象的认识,从朗特里的绝对贫困,到彼得·汤森的相对贫困,再到多维贫困指数、可持续生计理论框架的提出,人类对贫困的认识也越来越全面。在目前的世界范围内,贫困在一些落后的国家,其表现主要是绝对贫困,也称之为生存贫困;在发达的国家,其主要表现是相对贫困;而在大多数的发展中国家,呈现出的贫困现象是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交织于一体,而且更多的是绝对贫困。因此,发展中国家的反贫困事业最为复杂,也最为艰巨。令人振奋的是,中国的减贫成就为世界的反贫困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全国的绝对贫困人口由改革开放初期的2.5亿人,下降到2018年的1660万,随着我国反贫困事业的不断推进,到现阶段,扶贫攻坚所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深度贫困”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讲:“党的十八大以来,我最关注的工作之一就是贫困人口脱贫。”目前,我国脱贫攻坚的难度主要体现在“深度贫困”。连片的深度贫困地区、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深度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事业,具有更大的挑战性,同时具有更大的意义。贵州省虽然在过去的几十年中的反贫困事业上,已经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由于地理位置偏僻、自然环境恶劣、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和诸多历史原因,以及各种其他因素的综合影响下,贵州省的贫困状况,较之于全国其他省份,一直以来都更为严峻,可以说,贵州省无论是在哪一方面都是全国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此外,贵州省的深度贫困村,又大多属于少数民族村落,同时又大量地分布在自然环境较为恶劣的山区,自然资源贫瘠、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发展落后、社会发育滞后、人地矛盾突出,这些因素严重制约着贵州省这些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的发展和深度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2015年6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阳亲自主持召开贵州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攻坚座谈会。在这次座谈会上总书记特别提出:“‘十三五’的最后一年是2020年,正好是我们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间节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现行标准下的贫困现象将在2020年全部消除,而贵州省面临着更为严峻、更为复杂的贫困状况,能否按期保质地完成精准脱贫的目标,在消除绝对贫困后,是否已经形成了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方案,继续消除相对贫困,仍然是摆在贵州人民面前的一项艰巨挑战。本文旨在通过对贵州省农村的深度贫困现状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对贵州省农村的深度贫困成因进行系统探究,以及对贵州省农村这些年来政府主导的扶贫事业的利弊得失深入研究,从而为进一步搞好贵州省农村减贫事业提供比较科学的政策建议。为此,作者阅读了大量关于贫困、反贫困理论研究的文献着作,查阅了大量国家统计年鉴数据和贵州省统计年鉴数据,尤其是从2014年开始,作者对贵州省多个市、州下辖的深度贫困村进行了实地的田野调查。作者根据“可持续生计理论分析框架”基本原理,将“自然资本、物质资本、人力资本、金融资本、社会资本”五个生计指标,进一步细化为与贵州农户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各项细分指标,并据此设计了一份详细且具可操作性的调查问卷,通过长期走访调查,获得了大量来自深度贫困农村和深度贫困农户的第一手真实数据。在本文中,作者沿着贫困界定研究、贫困成因研究、反贫困理论,包括财政反贫困理论研究、贵州省贫困状况、贵州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14个深度贫困县的贫困状况、田野调查数据统计及实证分析、贵州省深度贫困农村财政减贫效率实证分析、贵州省减贫事业的成就与不足,以及今后政策建议研究思路,来进行研究,力争做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宏观和微观共分析。在本文中,作者对贵州省2013年到2017年的部分经济与社会指标进行梳理,将之与全国的平均水平进行分析比较,将贵州三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部分社会经济指标与贵州省的平均水平进行分析比较,将贵州省农村深度贫困状态直观地呈现出来。同时,以可持续生计理论为指导框架,对于通过田野调查所获得的大量的调查数据,从五个生计指标出发,进行了整理和归类,对整理后的数据进行了进一步的分析,客观地呈现了贵州省深度贫困村农户的生计状态以及致贫原因。通过分析,作者发现,贵州省的深度贫困农村,其贫困现象就地理分布而言,主要呈现出“片状集聚”的特征,集中出现在高寒山区、山区、半山区、沟坝河谷区等自然环境恶劣、自然灾害频发的区域;同时,贵州省深度贫困农村与民族地区又呈现出相当的重叠性,因此又具有民族性特征。就贫困状况而言,贵州省深度贫困农村呈现出“贫困发生率高”、“致贫因素复杂”、“脱贫难度大”的特点。就致贫因素而言,贵州省深度贫困农村的致贫因素,几乎涵盖了“民族的、历史的、自然的、经济的、社会的”所有原因。面对如此严峻的深度贫困状况,贵州省通过大力发展“产业扶贫”、推进“易地搬迁扶贫”、狠抓“教育扶贫”等多项扶贫措施,有效地缓解了贵州省的贫困状况,但是,深度贫困地区农村的各项生计资本,尤其是与财政有关的交通、通讯、水利灌溉、饮用水、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社区建设、五保户和低保户的补助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在前述分析基础上,作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在贵州深度贫困农村进一步搞好精准扶贫的若干建议。首先提出要正确认识2020年我国实现全面脱贫目标,明确反贫困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从而避免扶贫工作中出现急功近利,弄虚作假。其次,提出要处理好贫困治理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要实施有针对性的综合治理战略。再次,论文还从可持续生计理论出发,对加强贵州省深度贫困农村的物质资本、人力资本、自然资本、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各个方面的建设提出了相关建议。在具体的建议和举措中,提出要完善和规范财政资金的投入与使用,特别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民主对扶贫资金的监督作用。提出要补足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改善基础教育、技术培训、医疗卫生条件、合理改善和利用自然资本、多渠道增加金融资本、发展农村合作组织等有效措施,对深度贫困农村农民的五项生计资本进行全面改善和提升,持续推进贵州省深度贫困农村农民的精准扶贫事业。
高晓霞[6](2020)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审计是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公共问责和监督控制系统之一。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具有其内在的政治逻辑,而且要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多方面的治理功能。审计监督既是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标志,同时,强化审计监督又是坚持依法治国和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国家审计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和制度安排,既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民主政治的路径和手段,说到底则是民主与法治的统一。研究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不能单纯从经济学的视角看问题,而要将审计监督放置在国家治理的大视野中进行考察,围绕国家治理法治化、民主化、透明化以及责任性等基本属性准确把握其对于审计监督的内在规定性及现实需求,进而以政治学的理论与方法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的政治逻辑与治理功能。基于此,考察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必须遵循“政治逻辑—治理功能—行动路向”的分析框架,以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为指导,批判性地借鉴西方权力监督多维理论视角中的合理因素,侧重运用人民主权理论、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理论分析工具深入探讨审计监督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所发挥的职能作用及其由于各种现实挑战而出现的期望差距,并且全面分析把政治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行动路向。依据这一研究逻辑,首先就要基于对审计监督的历史溯源和理论阐释,深刻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对于审计监督职能的现实需求。其次,从政治学理论视角来看,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作为权力监督和权力制约的一项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其独特的政治逻辑在于其政治权力基础、政治体制优势和民主政治动因。第三,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发挥的职能作用具有独到的治理功能,包括权力制约与法治功能、信息公开与透明功能以及民主参与和问责功能等。第四,从政府公共部门审计监督制度效能的角度来看,国家治理中的审计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制度支柱之一承载着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对其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发挥“啄木鸟”、“看门狗”和“达摩克利斯之剑”职能作用的普遍期望。然而,审计监督制度所发挥的实际效能却始终存在一定的期望差距,主要表现为由于种种原因所导致的审计监督独立性期望差距、公开性期望差距和责任性期望差距。最后,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行动路向就是要基于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权威性、协同性和有效性的总体要求,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坚持依法独立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并且在与其他监督制度有机贯通与相互协调中形成监督合力,通过审计信息公开维护公众知情权,强化审计结果信息披露和审计问责,突出技术支撑,进而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审计监督的制度执行力和治理效能,缩小和弥合审计监督制度在独立性、公开性和责任性等方面的期望差距,进一步提升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公信力。一个国家的审计体制必须与该国的政治文化传统、政治道路选择以及政治体制优势等相适应,才能在治理体系中更好地提升制度执行力和治理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作为国家审计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相结合的产物,不仅合乎审计制度的本质即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而且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以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求,同时,也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选择。中央审计委员会的成立,为党统一指挥审计监督工作提供了政治制度依据和政治体制保障,是党的领导这一政治原则和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在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工作中的落实与体现,是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本质要求的审计领导制度和审计管理体制创新,也是审计监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回应社会普遍期待的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内在地要求加强党对审计监督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依法独立审计。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强化审计信息公开,维护公众的审计信息知情权。此外,要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审计监督制度与其他监督制度的有机贯通和相互协调从而形成协同性和整体合力。最后,还要继续加大审计监督与公共问责力度,提升审计监督的有效性与实效性。总之,研究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把中国特色审计监督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只有基于以制度保障制度的治理逻辑,紧紧依靠党的全面领导制度的根本保障,不断增强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在审计全覆盖的过程中实现制度协同,强化审计问责,切实提高审计监督制度执行力,才能在中国特色审计监督制度优势的基础上真正实现其治理效能,避免出现“制度空转”,从而缩小和弥合审计期望差距,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实现中国特色审计监督的治理效能。
吴琼[7](2019)在《塔吉克斯坦瓦亚铁路项目设备维护外包风险管理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产业分工的日益深化,外包开始从欧美等发达国家扩展到全世界。在业务“归核化”和人力成本不断攀升的时代背景下,外包作为能够为企业带来降低成本、提升效率的有效方式,在各行业市场上获得普遍欢迎,适用范围也随之扩展。设备维护服务外包,已经在很多行业被验证为可以为企业降低设备维护成本、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的一种新兴的外包模式,但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将影响施工进度和工程成本的自有设备维护管理外包出去代替自建管理团队存在哪些风险,成为越来越多的施工企业关注的问题。本文通过收集整理大量文献资料,从研究背景入手,首先介绍了塔吉克斯坦瓦亚铁路项目概况,然后通过对瓦亚铁路项目设备维护外包项目外包原因、外包模式的分析,采用头脑风暴法识别出了瓦亚铁路项目设备维护外包过程中的主要风险。最后,通过专家调查法和层次分析法构建了设备维护外包风险评价模型对塔吉克瓦亚铁路项目设备维护外包风险进行评价,并分别从风险预防、风险减轻和应急措施三个方面总结出瓦亚铁路项目关键风险事件的应对措施。本文通过对瓦亚铁路项目设备维护外包过程的研究,为塔吉克瓦亚铁路项目搭建了一套可操作的设备维护外包风险评估体系并提出了风险管理策略,也为其他施工企业设备维护外包决策和过程管理提供了分析依据和实施途径。
李慧龙[8](2019)在《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治理研究 ——基于信息不对称视角》文中提出对政务舆情的有效应对是近年来政府在网络治理实践中面临的一个难题。其中,社会情绪,尤其是消极社会情绪作为政务舆情的核心内容、态势表征以及助燃剂,构成了政务舆情应对的一个应然且关键面向;同时,在新媒体、后真相(Post-truth)等时代背景下,社会情绪还存在“脱离”甚至“先于”和“裁定”客观事实的演化特征,构成了政务舆情应对中的难点和不可控性。政务舆情应对绝不仅仅是对客观事实问题的处置与公开,还应特别强调对社会情绪特有问题的顾及与纾解,甚至后者的成功与否是决定整体效果的主要变项。而当前政府应对社会情绪问题的“力不从心”,是政务舆情治理始终缺乏实效的一个症结所在。现有关于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问题的研究存在问题释因的碎片化、对治理正当性与对策建议的理想化、笼统性问题,且常常理论研究滞后于实践发展,缺乏在系统剖析社会情绪问题机理和全面梳理政府治理措施与逻辑的基础上,对政府所处困境与出路进行整体性、针对性审思。基于上述实践与理论两方面的考量,本研究聚焦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治理问题,而实现对其有效的治理需要首先理清两个基本问题,抑或“两个原因”:一是社会情绪问题的生成原因,二是政府现有解决办法的失效原因。其中,前者指向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问题产生的“直接根源”;后者则主要构成这些社会情绪问题根源“未能解决”而持续存在的原因,有时也表现为对这些社会情绪问题“解决不当”而使之反面加剧。总之,二者分属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问题的不同解释向度,而对二者的分别探求和共同化解理应构成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治理研究的关键内容。本文主体内容便是围绕这“两个原因”及其共同化解展开的,并都以信息不对称为切入点进行论述:首先,对于社会情绪问题的生成原因,以信息不对称为视角提出了“三元二维”的社会情绪消极化机理,并根据这一解释性框架进行了现实层面的检视、发掘与描述。政务舆情中的信息不对称具有“多元共构”下的多维性、复杂性和必然性特征,即政府、网络媒介以及社会公众在信息供给、传输、接收中的能力差异(掌握情况、潜在成本等)和选择偏好(需要、预期)等合力作用之下,构成了政务舆情中的控制性、自然性、主观性信息不对称“链”。结合学理上“信息”与“情绪”之间的关联性,以信息不对称为视角进行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问题研究,具有在情境分析、释因分析以及逻辑框架构建等三个层面上的启发意义,本文据之得出了理解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问题一个的“三元二维”解释性框架——信息“选择偏好--掌控能力”干扰下的有限政府回应、有限媒介报道、有限公众认知等共同导致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的消极化。在现实中,诱发社会情绪消极化的有限政府回应、有限媒介报道、有限公众认知问题分别具体表现为:政府在“强秩序需要—高风险预期”下的对抗式回应、查证周期与传播技能约束下的正面回应无力问题,网络媒介在“高流量需要—高竞争预期”下的煽情式报道、碎片化与直播式传播模式下的负面报道陷阱问题,以及公众在“确定性需要—低信任预期”下的污名化认知、知识结构与信息渠道限制下的负面认知偏执问题。这些信息不对称视角下的“三元二维”因素不仅各自对社会情绪消极化发挥作用,还存在相互间耦合相生的正反馈关系,在整体上构成了社会情绪消极化的不良循环、大概率发生且随机性触发的系统性困局。其次,对于政府现有治理办法的失效原因,分别对政府当前实践中的情绪回应、情绪防控、情绪疏导等三个应对路径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基于“三元二维”框架分别对其“有心无力”的治理困境进行了针对性的省思。其一,情绪回应路径旨在通过政府回应效能的提升,增强政府正面信息对社会消极情绪的纾解力;在实践中表现为政务舆情回应方面“中央驱动—地方中心”的制度化建设、“主场—客场”并重的平台与队伍建设,其困境表现为难以克服的“回应瓶颈”及其存在的“传而不播”和反增负面观感等副作用。其二,情绪防控路径旨在通过对网络媒介中不良舆情信息传播的监管,降低其对社会消极情绪的诱导力;在实践中表现为对有限网络媒介报道的“法治”与“德治”监管,其困境表现为“监管失灵”及其存在的魔道斗法和招致网络媒介“反噬”等副作用。其三,情绪疏导路径旨在通过对公众认知问题的纠偏,减少其因理解、误解、信任等问题而生的消极情绪及其扩散;在实践中表现为对有限公众认知的“法治”与“德治”纠偏,其困境表现为“纠偏乏力”及其对社会情绪反向激化下的“火上浇油”等副作用。总体而言,三种情绪应对路径存在的“瓶颈”“失灵”“乏力”及其副作用问题构成了当前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治理的系统性困局。最后,上述“两个原因”对于政府进行且有效实现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治理具有三个层面的启示意义:一是对治理正当性的体认、指向与限定,即“两个原因”揭示出社会情绪问题成因的“人为”成分、问题影响的“三输”局势以及问题前景的难以“自愈”,构成了政府对其进行治理且是主导性治理的必要性、正义性与合法性依据,也在“应当治理什么”的层面上点明了政府可资参鉴的治理指向与边界。二是对治理误区的揭示,即“两个原因”从反面揭示了信息不对称条件下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治理需要注意走出的误区,包括政民关系对立化的问题定性误区、治理目标理想化的思维误区以及治理手段内卷化的策略误区,认识到这些误区是从中走出的前提。三是对治理策略升级方向的指明,包括“共识最大化”的理念基础,“事实—价值”并重的政府回应策略升级,以及“刚柔”真正“相济”的网络媒介与公众导控策略升级。三方面的启发一起为政府实现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的有效治理提供了新的指南。总体而言,在“信息不对称--情绪消极化”逻辑下透视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的生成与治理,为辨识和拆解现有研究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一张新的“认知地图”。以信息不对称为切入点,有助于将我们的注意力引向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演化的底层信息逻辑及其蕴含的治理命题,在一条统合宏观与微观视野、融通跨学科知识的新路径上,实现对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治理问题的系统解剖,对政务舆情、网络社会治理等整体研究体系也具有拓展意义。从政府治理实践来看,系统辨明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问题及其治理,有利于减少政府对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治理的重视不足、定位不准问题,增进对其整体布局、现有工具、实践趋势等的合理性把握、实效性认知以及阶段性反思,并找到真正有效的治理策略,对政府推进其他网络社会治理工作也具有参鉴意义;而对社会公众而言,有助其了解政务舆情事件的更多侧面与“幕后”,在认识政务舆情中政府回应、媒体报道、自身认知背后的规律与主客观制约因素的基础上,提高包容度和辨识力,从而真正提升公共素养、媒介素养,增强自我情绪管理的能力和自觉性。简言之,社会情绪治理既关乎具体舆情事件的有效应对,也关系政府信任、社会秩序等重大议题的处置,既关乎政府工作成效,也关系公共生活良善,需要政府在重视和科学认识的基础上对其系统施治、持续推进。
杨雪[9](2019)在《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服务的实践与思考 ——以珠海市为例》文中认为随着AI和大数据共享的不断深度发展,从信息时代到智能时代,AI在政府、公共事业部门的应用,最主要的表现是既存服务。替代传统服务的智能服务的不断发展,政府服务的形态和方式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服务对象越来越注重稀缺资源和时间的合理利用,因此很多服务对象希望AI能够运用到政府各个部门和业务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所谓“智能办税”,其实是按照国家税收征管的需要,运用大数据和信息网络技术将征收管理和纳税服务进行结合,对征管中所需要和已拥有的信息资源进行有效地开发和管理,不断提升税务部门的工作效率、质量管理和应变能力,向纳税人提供规范、优质、“让纳税人满意”的现代化的智能管理和服务。本文通过珠海市房地产“智能办税”为切入点,采用数据调研方法,首先分析珠海市“十二五”时期以来房地产业税收总体情况开展税收形式分析,从而引出珠海市房地产智能办税的必要性。其次以问卷调查为基础,从办税效率和纳税人满意度两个角度分析房地产涉税业务的纳税服务情况,进而反映房地产智能办税的迫切性。再次,通过展现房地产智能办税的发展历程、亮点和成效进行比对,用实际数据说话,突出智能办税在存量房和增量房涉税业务中的优点和起到的突出作用。最后,认真分析房地产智能办税以来遇到的问题和不足,分析原因,找准对策,为房地产智能办税的效率提升提供依据,也为日后其他涉税业务的智能办税模式提供借鉴。
申政[10](2018)在《环境风险交流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风险已不再完全来自于不可掌控的自然之力,而是更多的来自于人类自身生产活动的结果。抵御人类活动引发风险的频度已经超越了抵御来自自然的风险。人的认识能力是无法超越自身所处的阶段,所以这类风险显现出可能性和不确定性,而这种客观映射到主观又产生了一种建构意义上的风险,即风险具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含义。这种情况造成了在风险面前没有人是真理的掌控者,对以往的行政管理、行政参与和行政决策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所以,风险是现代化改革和进步所衍生的必然产物,伴随生产力的飞跃式提升,社会内各种潜在威胁的爆发也扩大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程度,这深刻的表明风险社会已经到来。在这种社会环境中,无法进行分析和预知的后果从某个角度来讲已变成历史和社会的主宰力量。基于此,本文所涉及的环境风险将限定为由人类活动导致产生的,对自然环境和人类社会产生潜在性威胁,且此类威胁具有可能性和非明确性,会进一步发展成为不可预知的后果。在风险社会中,人类的活动与环境风险之间有着某种必然的因果联系,而想要完全消除这种风险几乎是不可能的。为克服这种面对不确定性风险时的非理性行为,保障风险分配的正义,需要通过制度进行合理的控制。为此,控制环境风险的核心不是控制人类活动,而是控制规范人类活动的制度。对于环境风险的制度控制,既包含了环境风险识别制度、环境风险评估制度,也有本文所突出阐述的环境风险交流制度。科技与经济可以恰当的保证风险的识别与评估,而制度控制的目的是通过控制人类的活动达到控制风险的结果,因此,在环境风险控制制度体系中直接关切人类活动的便是由活动多方主体共同参与的环境风险交流制度。本文首先对环境风险交流制度的基本范畴、主体基本权利义务及制度内容进行解释。通过对风险一词的起源与含义进行解读梳理了环境风险产生的逻辑,明确提出了环境风险交流的认知及其意义。环境风险交流的制度主体既包括了传统环境治理参与方的政府、公众与企业,还包括了作为沟通媒介的媒体、组织与专家,其相互之间由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联系。其制度内容主要囊括了依参与主体为划分和依时间阶段为划分的两种维度的制度设计。这种制度设计既要遵循环境风险交流既有的模型,也要兼顾好环境风险交流需要考虑的诸多因素,更要选择好沟通所使用的制度工具。其次是对环境风险交流制度的理论内蕴进行求证。以贝克和吉登斯为代表的现代风险社会理论提供了风险研究的新视角,从法社会学的角度证明了“风险”的社会普遍性与急迫的制度需求;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协商民主理论、奥斯特罗姆为代表的多中心治理理论以及传统环境治理中的环境民主理论组成的协商治理理论体系,证明了“沟通交流”这一风险交流中的核心要素作为该制度基础的正当性;作为传统环境风险治理的基本原则,风险预防原则从法理上论证环境风险交流的制度化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并为其提供根本性的价值导向。实践中的制度转型为理论证成提供了更为充分的佐证。风险交流制度在实践转型中体现出了三个方向的转型,即从科技中心向沟通中心转型,从命令管制工具到市场工具再到信息工具选择的转型;从无效沟通到有效沟通的转型。再次,对环境风险交流的制度困境进行审视。从理论求证到制度实践转型都足以印证环境风险交流制度是控制环境风险、实现环境民主决策、保障风险公平分配的较为理想的制度选择。然而,理想的制度设计与客观现实必然存在差距,制度的运行就面临许多亟待破解的困境——交流的主体问题、方法问题和效果问题这三大难题。这是完善环境风险交流制度必须要回答的三个问题。行政机关主导下的沟通困境、企业消极沟通的制度困境、公众难以参与沟通的制度困境是当前交流主体面临的三大问题。而作为制度方法的信息工具也因制度缺陷面临着环境信息失灵的困境。具体到沟通交流的效果,应有的行政程序缺失;既有的沟通失真;沟通对象缺少保障,这些都成为具体完善沟通制度的关键问题。最后对环境风险交流制度提出完善的对策建议。在吸取制度先行国家的有益经验,结合自身国情与法律制度的基础上。作为环境风险交流制度的完善路径,应建构起多元共治体系下环境风险交流的制度框架,明确环境风险交流制度的原则,保障环境风险交流的有效实施,改善信息工具的制度化应用,改进风险交流的相应配套制度。
二、企业质量认证要消除认识上的偏差(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企业质量认证要消除认识上的偏差(论文提纲范文)
(1)学术文本汉译中隐性因果关系的处理 ——《牛津手册:食品、政治与社会》的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任务描述 |
1.1 任务简介 |
1.2 文本分析 |
1.2.1 文本外因素分析 |
1.2.2 文本内因素分析 |
第2章 过程描述 |
2.1 译前准备 |
2.2 翻译计划 |
2.3 翻译过程 |
2.4 译后事项 |
第3章 案例分析 |
3.1 隐性直接因果关系的处理 |
3.1.1 小句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 |
3.1.2 小句与词组间的直接因果关系 |
3.2 隐性间接因果关系的处理 |
3.2.1 小句之间的间接因果关系 |
3.2.2 小句与词组间的间接因果关系 |
第4章 实践总结 |
4.1 翻译心得体会 |
4.2 翻译不足与反思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原文与译文 |
附录2 术语表 |
致谢 |
(2)云南能投SPH水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综述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安全管理 |
2.1.2 安全风险 |
2.1.3 安全事故 |
2.1.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
2.1.5 安全生产标准化 |
2.2 安全管理理论 |
2.2.1 安全管理理论 |
2.2.2 安全管理原则 |
2.2.3 安全管理内容 |
第三章 SPH水电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现状 |
3.1 公司基本情况 |
3.1.1 公司经营情况 |
3.1.2 公司业务情况 |
3.2 安全管理体系现状 |
3.2.1 安全管理体系内容 |
3.2.2 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
3.2.3 安全管理体系特点分析 |
3.3 体系运行现状数据分析 |
3.3.1 开展问卷调查 |
3.3.2 体系优化模型 |
3.3.3 进行数据分析 |
3.4 体系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3.4.1 存在的主要问题 |
3.4.2 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四章 SPH水电公司安全管理体系优化 |
4.1 体系优化思路 |
4.1.1 以防控安全风险为目的 |
4.1.2 保持高要求与完整性 |
4.1.3 释放企业体系内动力 |
4.1.4 形成一体化管理体系 |
4.2 体系优化保障 |
4.2.1 组织机构保障 |
4.2.2 人力资源保障 |
4.2.3 安全考核保障 |
4.2.4 设备设施保障 |
4.3 体系优化程序 |
4.3.1 成立组织机构 |
4.3.2 体系优化准备 |
4.3.3 开展风险评价 |
4.3.4 修订体系文件 |
4.3.5 体系试运行 |
4.3.6 体系的审核 |
4.4 体系优化实施 |
4.4.1 总体要求与方针优化 |
4.4.2 体系策划的优化 |
4.4.3 体系运行的优化 |
4.4.4 体系检查的优化 |
4.4.5 体系评审的优化 |
4.5 安全管理体系优化成效 |
4.5.1 体系运行整体情况 |
4.5.2 安全风险有效防控 |
4.5.3 深入排查治理隐患 |
4.5.4 体系优化管理绩效 |
第五章 结论及展望 |
5.1 结论 |
5.2 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SPH 水电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运行问卷调查》 |
(3)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一)选题的背景 |
(二)问题的呈现 |
二、研究的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三、文献回顾与述评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述评 |
四、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创新与不足 |
(一)研究的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三)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政府职能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基本概念的界定 |
(一)政府职能 |
(二)政府治理 |
(三)公共服务 |
(四)社会化养老 |
二、基本理论的阐释 |
(一)政府职能理论 |
(二)准市场理论 |
(三)协同治理理论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构成 |
(一)公共服务视阈下政府的职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构成要素 |
第二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历史演进 |
一、中国政府职能的历史变迁 |
(一)计划经济背景下的全能型政府职能 |
(二)改革开放初期政府职能的改变 |
(三)深化改革阶段政府职能的转向 |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特征 |
(一)从无限职能到有限职能的转变 |
(二)政治职能向社会职能的演进 |
(三)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换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演变轨迹 |
(一)“单位”制养老服务时期:政府职能的全面干预 |
(二)“单位”制向社会化养老服务转换时期:政府职能的收缩 |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时期:政府职能的回归 |
第三章 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现状考察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的发挥 |
(一)社会化养老政策与法规的制定 |
(二)社会化养老资源的初步整合 |
(三)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协同行动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过程的监督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模式的变革 |
(一)计划体制时期:政府的全能型、管制型养老服务 |
(二)市场体制时期:政府的有限性、服务型养老服务 |
三、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履行的失位 |
(一)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制的不完善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的缺乏 |
(三)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不够 |
(四)社会化养老服务主体协同性不足 |
(五)养老服务市场化监管的缺失 |
第四章 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发挥政府职能的国际经验与借鉴 |
一、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 |
(一)英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美国政府的职能定位 |
(三)日本政府的职能定位 |
二、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治理模式 |
(一)英国的混合主义模式 |
(二)美国的自由市场模式 |
(三)日本的政府主导型模式 |
(四)中外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治理模式的比较 |
三、域外国家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职能分析的启示 |
(一)确立政府主导原则并付诸行动 |
(二)实施多元主体的引导性培育 |
(三)发挥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全过程的监管 |
第五章 充分发挥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政府职能的建议 |
一、政府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的动力因素分析 |
(一)法治建设的驱动 |
(二)人口老龄化的现实挑战 |
(三)传统养老制度的历史传承 |
(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价值取向 |
二、社会化养老服务职能履行中政府的行动逻辑 |
(一)以养老服务的社会化需求为逻辑起点 |
(二)以建构政府与社会协同治理关系为逻辑中介 |
(三)以实现高质量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为逻辑终点 |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进程中政府职能的行动策略 |
(一)优化政府的决策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决策质量 |
(二)增强政府的计划职能:提高政府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供给能力 |
(三)完善政府的组织职能:构建社会化养老服务中政府与社会的协同关系 |
(四)强化政府的监管职能:建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监察制度 |
(五)深化政府治理体制的改革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图表目录 |
附录二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主要管理者、创建者访谈提纲 |
附录三 政府养老服务相关部门负责人访谈提纲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4)广西特色农业发展中的基层政府行为优化研究 ——以J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 |
1.4.2 论文的不足 |
第二章 特色农业发展与基层政府行为的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 |
2.1.1 特色农业 |
2.1.2 基层政府行为 |
2.1.3 政府行为优化 |
2.2 相关理论 |
2.2.1 比较优势理论 |
2.2.2 市场失灵理论 |
2.2.3 政府行为理论 |
2.2.4 理论应用 |
2.3 特色农业发展与基层政府行为的关联 |
2.3.1 基层政府推动特色农业发展的必要性 |
2.3.2 特色农业发展对基层政府的职能要求 |
第三章 J县特色农业发展与基层政府行为分析 |
3.1 J县基本状况 |
3.1.1 案例选择 |
3.1.2 区域概况 |
3.1.3 发展特色农业的优势 |
3.2 J县特色农业发展中的基层政府行为 |
3.2.1 统筹布局:制定农业发展规划 |
3.2.2 树立标杆:推进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 |
3.2.3 吸引参与:出台强农惠农政策 |
3.2.4 改善环境:供给一般公共服务 |
3.3 J县特色农业发展状况的实证分析 |
3.3.1 区位商及集中系数测算分析 |
3.3.2 综合比较优势指数分析 |
3.4 J县政府发展特色农业的成效 |
3.4.1 农业经济总量与农民人均收入稳步上升 |
3.4.2 特色农业初具规模 |
3.4.3 农业生态环境优化 |
3.4.4 农业产业化水平提高 |
3.4.5 农产品品牌涌现 |
第四章 J县政府行为在特色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4.1 存在的问题 |
4.1.1 农业发展规划的指导作用与意义有限 |
4.1.2 财政金融扶持特色农业发展的力度不够 |
4.1.3 现代农业一体化生产经营格局尚未成形 |
4.1.4 公共服务供给滞后于农业生产经营需求 |
4.1.5 特色农业关联主体间合作基础薄弱 |
4.2 原因分析 |
4.2.1 政府行为目标的多样性导致目标择定扭曲 |
4.2.2 农业法律体系建设的薄弱性与滞后性 |
4.2.3 农民参与政府管理的意愿与机会不足 |
4.2.4 政府对各方资源的整合力度不大 |
4.2.5 缺乏行之有效的内外部监督机制 |
第五章 广西特色农业发展中的基层政府行为优化路径 |
5.1 规范基层政府行为的原则遵循 |
5.1.1 坚持发挥基层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原则 |
5.1.2 坚持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原则 |
5.1.3 坚持以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为先导原则 |
5.1.4 坚持以满足农业从业者利益诉求为目标原则 |
5.1.5 坚持涉农部门间通力协作原则 |
5.1.6 坚持政府行政监督问责与绩效评估相结合原则 |
5.2 优化广西特色农业发展中基层政府行为的具体路径 |
5.2.1 提高农业布局与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 |
5.2.2 加强财政金融支农惠农力度突破资金瓶颈 |
5.2.3 加快推进特色农业市场体系建设 |
5.2.4 着力保障农业基本公共服务与产品供给 |
5.2.5 推动涉农主体间形成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5)贵州农村深度贫困的致贫因素及减贫效率研究 ——基于可持续生计理论分析框架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前言 |
1.2 农村贫困问题的相关背景 |
1.2.1 中国农村反贫困事业的伟大成就 |
1.2.2 我国农村深度贫困问题 |
1.2.3 贵州农村深度贫困问题 |
1.3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的目的 |
1.3.2 研究的意义 |
1.4 论文研究方法和结构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论文结构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论文的创新 |
1.5.2 论文存在的不足 |
2.贫困与反贫困相关理论及研究现状 |
2.1 贫困的界定 |
2.1.1 贫困的界定----绝对贫困说 |
2.1.2 贫困的界定----相对贫困说 |
2.1.3 贫困的界定----缺乏说 |
2.1.4 贫困的界定----排斥说 |
2.2 贫困的成因 |
2.2.1 贫困的成因----社会文化视角 |
2.2.2 贫困的成因----自然环境视角 |
2.2.3 贫困的成因----人力资本视角 |
2.2.4 贫困的成因----社会制度视角 |
2.3 反贫困的相关理论 |
2.3.1 反贫困体系中参与各方的力量与作用 |
2.3.2 财政参与扶贫的必要性 |
2.3.3 财政参与扶贫的作用机理 |
2.4 可持续生计理论概述 |
2.4.1 自然资本 |
2.4.2 人力资本 |
2.4.3 物质资本 |
2.4.4 金融资本 |
2.4.5 社会资本 |
2.5 国内外研究的现状 |
2.5.1 国内外关于可持续生计理论的研究 |
2.5.2 国内外关于深度贫困(Deep Poverty)的研究 |
2.5.3 国内外关于财政反贫困的研究 |
2.5.4 小结 |
3.贵州农村贫困和深度贫困的现状 |
3.1 贵州省农村的贫困概况 |
3.1.1 贵州省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比分析 |
3.1.2 贵州省农村贫困状况及贫困发生率对比分析 |
3.1.3 其他指标的对比分析 |
3.1.4 小结 |
3.2 贵州农村贫困的空间分布 |
3.3 贵州农村深度贫困集聚地区的贫困现状 |
3.3.1 贵州省深度贫困地区的概况 |
3.3.2 武陵山片区(贵州省内)的贫困状况 |
3.3.3 乌蒙山区(贵州省内)的贫困状况 |
3.3.4 滇黔桂石漠化区(贵州省内)的贫困状况 |
3.4 小结 |
4.贵州农村深度贫困致贫因素的分析 |
4.1 农村深度贫困与可持续生计理论的相关性 |
4.2 农村深度贫困致贫因素分析的可行性 |
4.2.1 指标设计和数据获取的可行性 |
4.2.2 致贫因素分析的可行性 |
4.2.3 反贫困行动计划制定的可行性 |
4.3 基于熵权法对调查问卷的实证分析 |
4.3.1 实证分析数据来源 |
4.3.2 基于熵权法的实证分析结果 |
4.4 主要致贫因素的面板回归分析 |
4.4.1 自然资本维度影响因素的量化分析 |
4.4.2 人力资本维度影响因素的量化分析 |
4.4.3 物质资本维度影响因素的量化分析 |
4.4.4 金融资本维度影响因素的量化分析 |
4.4.5 社会资本维度影响因素的量化分析 |
4.4.6 小结 |
5.对贵州深度贫困农村农民关于贫困和减贫认知的分析 |
5.1 对贵州深度贫困农村农民关于致贫因素认知的分析 |
5.2 对贵州深度贫困农村农民关于政府扶贫认知的分析 |
5.3 对公共品和公共服务认知的分析 |
5.4 对政府公共品和公共服务的进一步需求的分析 |
5.5 小结 |
6.对贵州深度贫困农村财政扶贫资金减贫效率的分析 |
6.1 贵州14 个深度贫困县农村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产出概况 |
6.2 投入产出指标体系的构建及基础数据分析 |
6.3 基于超效率非期望SBM模型的静态财政减贫效率分析 |
6.3.1 超效率非期望SBM模型理论 |
6.3.2 贵州省14 个深度贫困县静态财政减贫效率分析 |
6.3.3 县域级地区静态财政减贫绩效分析 |
6.4 基于全局malmquist指数模型的动态财政减贫效率分析 |
6.4.1 基于全局技术的Malmquist指数模型理论 |
6.4.2 贵州省14个深度贫困县的动态财政减贫效率分析 |
6.4.3 县域级深度贫困县的动态财政减贫效率分析 |
6.5 模型收敛性分析检验 |
6.5.1 静态减贫绩效的收敛性分析 |
6.5.2 动态减贫绩效的收敛性分析 |
6.6 小结 |
7.完善贵州深度贫困农村贫困治理的思路与建议 |
7.1 搞好贵州深度贫困农村贫困治理需要明确的几个基本问题 |
7.1.1 反贫困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 |
7.1.2 不能盲目地进行经验“拿来主义” |
7.1.3 正确处理贫困治理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
7.1.4 实施有针对性的综合治理战略 |
7.2 搞好贵州深度贫困农村贫困治理的相关建议 |
7.2.1 完善和规范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与使用 |
7.2.2 补足薄弱基础环节增强物质资本 |
7.2.3 改善教育培训医疗条件提升人力资本 |
7.2.4 因地制宜改善和利用自然资本 |
7.2.5 多渠道增加金融资本防范风险 |
7.2.6 重视发挥农村合作组织提升社会资本的作用 |
7.3 小结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附录:扶贫调查问卷(农牧户) |
(6)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本文选题的理由与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关于审计监督的研究现状 |
三、本文的研究逻辑与研究内容 |
四、本文的核心概念和研究方法 |
五、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审计监督的历史由来、理论基础与现实需求 |
第一节 国家治理中审计监督的由来与发展 |
一、中国审计监督的历史由来与当代发展 |
二、外国审计监督的发展历程与不同模式 |
第二节 国家治理中审计监督的理论基础 |
一、西方权力监督与制约理论 |
二、马克思主义权力监督理论 |
三、本土化的权力监督理论探索 |
第三节 国家治理对审计监督的现实需求 |
一、国家治理法治化与审计监督 |
二、国家治理透明化与审计监督 |
三、国家治理责任性与审计监督 |
第二章 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政治逻辑 |
第一节 审计监督的政治权力基础 |
一、理解审计监督的政治学思维 |
二、审计监督的政治权力分析 |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中的审计监督权 |
第二节 审计监督的政治体制保障 |
一、政治体制赋予审计监督政治使命 |
二、政治体制凸显审计监督的政治职能 |
三、政治体制改革决定了审计监督发展方向 |
第三节 审计监督的民主政治动因 |
一、审计监督源于民主政治的深层推动力 |
二、审计监督随民主政治的发展而不断强化 |
三、审计监督服务于民主政治的价值目标 |
第三章 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治理功能 |
第一节 审计监督的依法治权功能 |
一、审计监督的经济控制功能 |
二、审计监督的权力制约功能 |
三、审计监督的民主与法治功能 |
第二节 审计监督的信息公开功能 |
一、审计监督的信息输入功能 |
二、审计监督的信息处理功能 |
三、审计监督的信息输出功能 |
第三节 审计监督的民主问责功能 |
一、审计监督是责任政府中的责任追究机制 |
二、审计监督是协同治理中以问责为导向的建设性制度安排 |
三、审计监督是民主治理中的政治信任增进机制 |
第四章 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期望差距 |
第一节 审计监督的独立性期望差距 |
一、审计独立性及其期望差距 |
二、审计体制不畅导致审计监督独立性期望差距 |
三、审计能力不足导致审计监督独立性期望差距 |
第二节 审计监督的公开性期望差距 |
一、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审计监督公开性期望差距 |
二、政府公共信息垄断导致审计监督公开性期望差距 |
三、审计信息公开不足导致审计监督公开性期望差距 |
第三节 审计监督的责任性期望差距 |
一、审计体制悖论导致审计监督责任性期望差距 |
二、审计权责失衡造成审计监督责任性期望差距 |
三、审计监督的问责困境导致审计监督责任性期望差距 |
第五章 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行动路向 |
第一节 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独立审计 |
一、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依法独立审计 |
二、改革审计管理体制,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 |
三、正确理解审计监督的独立性 |
第二节 通过审计信息公开维护公众知情权 |
一、强化审计信息公开,维护公众的信息知情权 |
二、在审计监督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 |
三、基于审计监督权推进审计监督信息公开 |
第三节 在公共问责中提升审计监督公信力 |
一、优化审计监督问责体系 |
二、增强审计监督的问责效能 |
三、提升审计监督公信力 |
结语:更好地发挥中国特色审计监督的治理效能 |
一、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法治化 |
二、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民主化 |
三、国家治理体系中审计监督的全覆盖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7)塔吉克斯坦瓦亚铁路项目设备维护外包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及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4 研究方法与内容 |
第2章 瓦亚铁路项目介绍及设备维护外包模式 |
2.1 瓦亚铁路项目介绍 |
2.1.1 瓦亚铁路项目概况 |
2.1.2 瓦亚铁路项目特点 |
2.1.3 瓦亚铁路项目设备配置情况 |
2.2 瓦亚铁路项目设备维护外包原因 |
2.3 瓦亚铁路项目的设备维护服务外包模式 |
2.3.1 组建设备维护服务外包团队 |
2.3.2 设备维护服务外包内容 |
2.3.3 设备维护服务外包质量标准 |
2.3.4 设备维护服务外包双方职责划分 |
2.4 设备维护外包存在问题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瓦亚铁路项目设备维护外包实施过程及风险识别 |
3.1 瓦亚铁路项目设备维护服务外包实施过程 |
3.1.1 项目准备 |
3.1.2 项目立项 |
3.1.3 项目实施 |
3.2 瓦亚铁路项目设备维护外包风险识别 |
3.2.1 常用风险识别方法 |
3.2.2 瓦亚铁路项目设备维护外包风险识别过程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瓦亚铁路项目设备维护外包风险评价 |
4.1 瓦亚铁路设备维护外包风险评价方法 |
4.2 瓦亚铁路设备维护外包风险评价体系构建 |
4.3 瓦亚铁路设备维护外包风险评价 |
4.4 瓦亚铁路设备维护外包评价结果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瓦亚铁路项目设备维护外包风险管理策略 |
5.1 风险预防措施 |
5.1.1 构建项目风险责任机制 |
5.1.2 构建项目风险监控机制 |
5.1.3 加强外包项目前期策划 |
5.2 风险减轻措施 |
5.2.1 加强团队沟通 |
5.2.2 加强合同风险防范 |
5.2.3 加强单机核算管理 |
5.3 风险应急措施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治理研究 ——基于信息不对称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一)问题提出 |
(二)选题意义 |
二、研究述评 |
(一)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研究 |
(二)政务舆情中的信息不对称研究 |
(三)对既有研究的总体评价与展望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基本概念与理论资源 |
一、概念界定 |
(一)政务舆情 |
(二)社会情绪 |
(三)信息不对称 |
(四)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治理 |
二、理论资源 |
(一)政府治理理论 |
(二)情绪认知理论 |
(三)传播学相关理论 |
(四)信息论与系统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问题及其生成逻辑 |
一、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问题 |
(一)社会情绪消极聚变及其社会效应的解释 |
(二)社会情绪治理正当性与策略依据的厘定 |
二、信息不对称视角下的社会情绪消极化逻辑:一个解题切入点 |
(一)“多元共构”的政务舆情中信息不对称 |
(二)信息不对称对社会情绪分析的意义:情境--释因--框架 |
(三)信息不对称下社会情绪的消极化机理:“三元二维”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消极化的现实观照 |
一、政府回应有限——社会情绪消极化的控制性根源 |
(一)选择维度:对抗式回应 |
(二)能力维度:正面回应无力 |
二、媒介报道有限——社会情绪消极化的自然性根源 |
(一)选择维度:煽情式报道 |
(二)能力维度:负面报道陷阱 |
三、公众认知有限——社会情绪消极化的主观性根源 |
(一)选择维度:污名化认知 |
(二)能力维度:负面认知偏执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务舆情中社会情绪消极化的治理困局 |
一、情绪回应路径:政府回应实践与瓶颈 |
(一)实践:政务舆情回应的制度、平台与队伍建设 |
(二)“回应瓶颈”及其副作用 |
二、情绪防控路径:对媒介报道的监管实践与失灵 |
(一)实践:对媒介报道的“法治--德治”监管 |
(二)“监管失灵”及其副作用 |
三、情绪疏导路径:对公众认知的纠偏实践与乏力 |
(一)实践:对公众认知的“法治--德治”纠偏 |
(二)“纠偏乏力”及其副作用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探寻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治理之道 |
一、可以厘清的社会情绪治理正当性来源 |
(一)社会情绪问题诱因的“人为”成分 |
(二)社会情绪问题影响的“三输”局势 |
(三)社会情绪问题前景的难以“自愈” |
二、亟需走出的社会情绪治理误区 |
(一)政民对立化的问题定性误区 |
(二)治理目标理想化的思维误区 |
(三)治理手段内卷化的策略误区 |
三、有待升级的社会情绪治理策略 |
(一)理念基础的明晰:“共识最大化” |
(二)政府回应策略:“事实--价值”并重 |
(三)媒介与公众导控策略:刚柔“相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我国政务舆情事件年表(1994--2018) |
附录二 我国政务舆情治理大事记(1994--2018)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9)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服务的实践与思考 ——以珠海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评价 |
1.3 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4 创新点及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 理论基础和研究方法 |
2.1 相关理论基础 |
2.1.1 税收遵从理论 |
2.1.2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1.3 需求层次理论 |
2.1.4 ERG需求理论 |
2.2 研究方法 |
2.2.1 文献研究法 |
2.2.2 数据调研法 |
2.2.3 问卷调查法 |
3 珠海市房地产业税收现状分析 |
3.1 “十二五”时期房地产业税收总体情况 |
3.1.1 房地产业税收总量不断攀升 |
3.1.2 房地产业税收年均增幅位居珠三角之首 |
3.1.3 主城区和非主城区税收贡献同步增长 |
3.1.4 房地产业是地方预算税收的重要来源 |
3.2 珠海市房地产业税收形势分析 |
3.2.1 2016 年房地产“业税收形势向好 |
3.2.2 最新限购政策对房产税收业务的影响 |
3.3 国家相关政策对“智能办税”服务的探索 |
3.3.1 房地产行业闭环管理新模式的提出 |
3.3.2 闭环管理新模式的优势及意义 |
4 “智能办税”在房地产涉税服务中组织与实施 |
4.1 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服务的开发背景 |
4.1.1 房地产“智能办税”前办税效率情况 |
4.1.2 房地产“智能办税”前满意度情况 |
4.2 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服务的发展历程 |
4.2.1 房地产涉税业务为征纳矛盾重灾区 |
4.2.2 “交换”理念的提出 |
4.2.3 房地产“智能办税”服务不断优化 |
4.3 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服务成效 |
4.3.1 房地产“智能办税”服务的特点 |
4.3.2 房地产“智能办税”服务成效分析 |
5 房地产“智能办税”服务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
5.1 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
5.1.1 存在的不足 |
5.1.2 原因分析 |
5.2 房地产“智能办税”服务进一步改进的建议 |
5.2.1 拓宽信息共享渠道 |
5.2.2 丰富税收宣传方式 |
5.2.3 持续优化系统功能 |
5.2.4 实施流程再造和完善配套机制 |
5.2.5 培养专业的“智能服务”团队 |
5.3 对“智能办税”其他涉税服务的启发和展望 |
6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10)环境风险交流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意识 |
二、研究文献综述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思路与创新 |
第一章 环境风险交流制度的解释框架 |
第一节 环境风险交流的基本范畴 |
一、环境风险的产生 |
二、风险交流的认知 |
三、环境风险交流的意义 |
第二节 环境风险交流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 |
一、政府的权利和义务 |
二、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
三、公民及社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
第三节 环境风险交流制度的内容 |
一、以参与主体划分为维度 |
二、以时间阶段划分为维度 |
第四节 环境风险交流的制度方法 |
一、环境风险交流制度设计的影响因素 |
二、环境风险交流的模型解析 |
三、环境信息工具的引入 |
第二章 环境风险交流制度的理论依据 |
第一节 风险社会理论-----制度的分析框架 |
一、风险社会的含义考察 |
二、风险社会理论的理论价值 |
第二节 协商治理理论——沟通正当性的来源 |
一、协商民主理论 |
二、多中心治理理论 |
三、环境民主理论 |
第三节 风险预防理论-----治理法治的总体性要求 |
一、风险预防原则的存在基础 |
二、风险预防原则的含义 |
三、风险预防原则中的关注点 |
第三章 环境风险交流法律制度的转型 |
第一节 参与主体维度:科技中心到沟通中心 |
一、科技中心视角 |
二、沟通中心视角 |
第二节 交流手段维度:命令管制工具、市场工具到信息工具 |
一、信息工具与命令控制工具 |
二、信息工具与市场工具 |
第三节 实施效果维度:无效沟通到有效沟通 |
第四章 环境风险交流法律制度的困境检视 |
第一节 环境风险交流主体的法律困境 |
一、行政机关主导风险交流的制度困境 |
二、企业积极风险交流的制度困境 |
三、普通民众参与风险交流的制度困境 |
第二节 环境风险交流中信息工具的困境检视 |
一、环境信息的本体问题 |
二、环境风险交流的立法缺陷与根源 |
三、环境信息失灵 |
第三节 环境风险交流权责分配的困境检视 |
一、应有的风险交流行政程序的缺失 |
二、既有的风险交流存在“虚伪对话”与“空头承诺” |
三、风险交流中少数人利益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 |
第五章 环境风险交流制度的域外借鉴 |
第一节 美国:有毒物质释放清单制度与风险交流 |
一、有毒物质释放清单制度(TRI)的形成 |
二、TRI制度的风险交流作用 |
第二节 德国:合作治理与风险交流 |
第三节 日本:多元共治下的环境风险规制 |
第四节 域外经验小结与启示 |
第六章 环境风险交流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一节 合作共治环境风险交流法律制度框架构建 |
一、风险决策前的风险交流制度 |
二、突发环境风险中的风险交流制度 |
三、风险处置后的风险交流制度 |
第二节 环境风险交流制度法律原则的明确 |
一、风险预防原则 |
二、公众参与原则 |
三、正当程序原则 |
第三节 环境风险交流有效实施的制度保障 |
一、多方参与主体的确定 |
二、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的保障 |
三、环境风险交流的实施形式 |
四、权利救济制度的完善 |
第四节 环境风险信息工具的制度完善 |
一、信息收集工具的制度完善 |
二、信息交流工具的制度改进 |
三、识别工具和补强工具的制度健全 |
第五节 环境风险交流的配套制度的改进 |
一、环境风险评价制度 |
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企业质量认证要消除认识上的偏差(论文参考文献)
- [1]学术文本汉译中隐性因果关系的处理 ——《牛津手册:食品、政治与社会》的翻译实践报告[D]. 钟艳. 大连外国语大学, 2021(02)
- [2]云南能投SPH水电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优化研究[D]. 刘建. 昆明理工大学, 2021
- [3]中国社会化养老服务中的政府职能研究[D]. 曹海苓.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4]广西特色农业发展中的基层政府行为优化研究 ——以J县为例[D]. 陈达. 广西大学, 2020(07)
- [5]贵州农村深度贫困的致贫因素及减贫效率研究 ——基于可持续生计理论分析框架的视角[D]. 梁倩.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6]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审计监督研究[D]. 高晓霞.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3)
- [7]塔吉克斯坦瓦亚铁路项目设备维护外包风险管理研究[D]. 吴琼.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9(02)
- [8]政务舆情中的社会情绪治理研究 ——基于信息不对称视角[D]. 李慧龙. 吉林大学, 2019(10)
- [9]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服务的实践与思考 ——以珠海市为例[D]. 杨雪. 广东财经大学, 2019(07)
- [10]环境风险交流法律制度研究[D]. 申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