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权力监督机制的完善(论文文献综述)
储德峰[1](2022)在《论新时代基层政府公德治理的实践进路》文中研究说明基层政府通过政务行为参与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并维护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的秩序,其政务行为所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即为基层政府公德。在社会公德治理的理论深处,基层政府公德作为评判社会公德水平的风向标,其理论和现实意义日益凸显。新时代我国基层政府公德失范现象,从表面上看,滥觞于社会转型和经济转轨所带来的失序公德环境的强烈暗示和政务人员的从众模仿,但事实上,它根源于片面功利观、官本位思想的深重影响,以及有效监督和惩罚机制的不完善。新时代基层政府公德治理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整体推进:加强政务责任文化建设,推进政务责任意识治理,消除片面功利观的影响;完善政务机制,推进政务规范治理,规范政务行为;强化法纪约束,推进政务腐败治理,根除官本位思想。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2](2021)在《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中研究指明农经发[20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乡村振兴局:近年来,为解决基层组织负担重、村级权力运行不规范、为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地方将"清单制"引入乡村治理,探索出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承担事项清单、公共服务清单等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关于减轻基层负担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总结推广典型范例和创新手段,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钱程[3](2021)在《习近平法治监督理论生成逻辑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习近平法治监督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社会主义实践融合共生的成果,其生成符合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制度逻辑三重逻辑规律。在理论逻辑层面,习近平法治监督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内容,其承继马克思列宁主义权力监督理论和中国共产党权力监督思想,汲取中国传统权力监督思想中的优秀成果,充分融合理论精华而生;在实践逻辑层面,习近平法治监督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国家治理的重要范式选择,该理论生成于且服务于社会主义实践,其符合中国反腐败的现实需求、切合人民利益诉求、契合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在制度逻辑层面,习近平法治监督理论落脚于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这一监督体系范式定位准确,所构建的监督模式合理、监督机制严谨周详、追责程序明确规范,高度印合了权力监督理论创新与社会实践发展的需要。
文顺英[4](2021)在《县委书记权力运行偏差研究 ——基于182个案例的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章丽[5](2021)在《芜湖县“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
孟震[6](2021)在《协同视角下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研究 ——以G公安派出所为例》文中指出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是以对公安派出所及其民警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为目的所构建的监督工作系统,是由多个监督子系统构成的有机整体。本文立足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将增强各监督子系统间的协同性作为提升执法监督有效性的重要途径予以审视,致力于探索提升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工作实效的新思路。文章主要以系统论、协同论及权力监督理论等为理论依据,运用文献研究、规范研究、案例研究、深度访谈等研究方法,对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协同运行的内涵、方式及要求等基本问题进行了理论阐述,提出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协同运行是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为目标,通过制度完善、体制优化和机制衔接,发挥信息、人员、权力等关键影响因素的互动与联系作用,带动各监督子系统间实现联动、协调、配合,推动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达到有序自运行的协同状态;通过对G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状况的实证研究,明确了当前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在协同性方面存在监督功能发挥与监督工作衔接两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分析了其在理念、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制约因素;提出加强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协同性的四个方面的具体路径:一是通过增强宏观体系思维的认识度、提升开展协作配合的认可度、提高接受多元监督的自觉性来强化协同理念,二是通过规范协同权力、细化协同程序、明确协同责任来完善制度设计,三是通过加强党委统一领导、科学配置监督权力来突破体制束缚,四是通过完善落实线索收集配合机制、线上信息共享机制、日常工作会商机制来创新协同机制。研究表明,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的协同运行有其必要性与可能性,能够为聚合各执法监督力量,增强对公安派出所及民警执法活动的有效监督提供保障。
孙新生[7](2021)在《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较好克服了革命时期注重个人、家庭、宗族、朋友等小群体利益的传统社会特殊主义价值观的侵蚀,新中国成立后执掌全国政权而来的权力腐蚀,以及改革开放后实行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特别是新旧体制机制转轨过程中腐败大量增加的挑战。这是如何实现的呢?不少学者认为,1978年前主要靠群众运动反腐,1978年后主要靠制度反腐。但这种观点忽略了的是,改革开放前不仅有群众运动反腐,也制定了大量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组建了纪委、监委等反腐败机构,逐步建立了腐败惩治的权限、规则和程序,而且群众运动都是中共中央直接发动、组织的,除文化大革命外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控制开展的,群众运动中都有制度建设环节,违纪违法人员的处理也是由专门机构进行。在改革开放后的反腐败实践中,除不开展群众运动外,大多数制度规则、程序、机构都延续了新中国成立早期及革命时期确立的制度框架。将改革开放前后的反腐败实践分别界定为运动反腐、制度反腐的二分法,割裂了两个时期的历史联系,同时也忽视了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确立的拒腐防变体制机制,而这恰恰是建国后拒腐防变的逻辑起点和实践基础。本文在将拒腐防变放在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进行检视的基础上提出,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拒腐防变,关键在于其是高度制度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政党,自成立起就注重用制度化的方式拒腐防变,同时虽经历曲折反复但总体上较好地处理了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辩证关系,将群众参与逐步纳入制度化轨道,可以说制度化是中国共产党百年拒腐防变的主线。革命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初步探索期,确立了思想建党优先、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等原则框架。在这些原则框架下,通过延安整风运动确立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确立从思想和作风问题抓起,防止这些问题演化为腐败问题的管党治党思路,使党员干部改变源自传统农业社会的观念和特质,接受马克思主义公共利益至上的普遍主义价值观,自觉做到不想腐。确立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建立专门干部选拔机构,将自上而下的领导考察与自下而上的群众考察结合起来,从选人用人的源头遏制腐败。严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建立反腐败专门机构,严格实施党的纪律,及时纠正党员的小错误、清除党员队伍中的腐化分子,使大多数党员既不敢腐也不能腐。通过井冈山工农兵民主政治、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廉政实践等,对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制度化方式进行探索,初步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新中国成立早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探索深化期。针对全国执政后腐化现象大幅增加的现实,将整风整党运动与执行纪律、整顿干部、清理组织、反对腐败结合,深化了延安整风运动模式;相继建立纪委、监委等反腐败专门机构,其组织机构、职责范围、领导体制、工作规则与程序等为1978年后纪委恢复重建提供了基本框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信访制度等为群众监督以及参与反腐败提供了制度化途径。但对党内贪污腐化特别是科层化管理体制滋生的官僚主义等隐性腐败,中央领导层在反腐败以自上而下的制度化方式为主还是以自下而上的群众参与为主上分歧越来越大,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张力逐步凸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成为群众参与制度化和反制度化的分水岭。改革开放新时期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恢复发展期。中国共产党将拒腐防变重新纳入制度化轨道,探索在不开展群众运动条件下拒腐防变的路径,对群众参与的规模和数量进行规范限制,更多依靠党和国家体制特别是专门机构自上而下反腐。其中,1983年整党确立了自上而下的整风整党模式;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改革,国家公务员制度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价格改革、财政管理改革等经济领域改革,以及规范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行为,构建起防治腐败的制度机制;恢复重建后的纪委确立三项主要任务、五项基本权限、双重领导体制、纪委监察局合署办公体制,基础性反腐败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体系,在“两案”审理、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活动中注意区分纪律问题与法律问题,并在理念、规则和程序上探索党纪和国法的衔接,推动腐败惩治走上法制化轨道。但在拒腐防变制度化迅速提高的同时,群众参与逐渐边缘化,群众反腐与制度化的反腐体制对接不顺畅,党委政府与民间社会在反腐问题上不时出现紧张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是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加速推进期。针对制度执行不力、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挑战,中国共产党以制度执行力建设为突破口,坚持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相统一、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强力正风肃纪反腐、全面从严治党,使党的纪律、作风建设规定和腐败惩治法律法规落实落地,有力维护制度权威、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同时,通过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机制,构建群众网上曝光、舆论发酵、执纪执法部门追查相结合的监督方式,并通过巡视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特别是明确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与群众监督等各种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进一步理顺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的关系,在拓宽群众制度化参与途径、将群众监督整合进拒腐防变制度化格局上取得重要进展。回顾百年拒腐防变历程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以制度化为主线,在思想教育、组织机构、惩治腐败、权力监督等制度化上都取得了不少历史经验。在新征程上,必须传承好这些宝贵经验,坚持和完善思想教育制度化,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有控制、有步骤整风整党,将思想教育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建设组织结合起来,使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制度治党的过程、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思想建党的过程;坚持和完善组织机构制度化,任人唯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反腐败专门机构;坚持和完善腐败惩治制度化,将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结合起来,依规依纪依法惩治腐败,将严惩腐败作为教育、制度的支撑和后盾;坚持和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化,将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拓宽群众参与的制度化渠道,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中国共产党抵御各种腐败因素的侵蚀、长期执政奠定坚实基础。
王东红[8](2021)在《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研究》文中指出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全面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需要我国公民具有良好的法治意识,特别是宪法意识。大学生作为我国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青年群体,是当代中国学习、遵守、普及和维护宪法的重要力量,更是中国未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坚力量。大学生宪法意识是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统领,是最重要、最基础的法律意识,是大学生关于宪法的知识、观点、心理和思想的总和。它反映了大学生对现行宪法和宪法实施的基本看法和态度,具体包括大学生对宪法知识和基本原理的掌握程度、对宪法功能的认识、对宪法实施的评价、对基本权利保护和行使状况的感受、对宪法之治的渴望和践行的意志等。论文厘清宪法意识与法律意识、宪法意识与法治意识、宪法意识与公民意识、宪法意识与宪法思维、宪法意识与宪法信仰等相关概念的关系。揭示了宪法意识的横向结构,即包括宪法知识、宪法理想、宪法情感、宪法意志、宪法评价和宪法信仰六个方面内容。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出我国公民宪法意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宪法至上意识、党的全面领导意识、基本权利意识、权力监督意识和遵守规则意识。论文对大学生宪法意识及其培育的现状进行了调查。在对调查问卷进行统计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宪法至上意识尚未形成、基本权利意识有待加强、权力监督意识有待提高等。对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进行分析,发现影响大学生宪法意识的客观原因主要包括:社会因素方面,受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传统文化中封建残余观念的影响和宪法未得到全面实施的影响等。学校因素方面,对宪法教育重要性认识不够、主导师资力量不足、没有形成培育合力等。家庭因素方面,家长受自身宪法法律知识和宪法意识的限制,缺乏对孩子进行宪法意识培育重要性的认识;家长培养目标的功利性,缺乏对孩子个性自由的尊重;家长教育方式或溺爱或体罚,缺乏对孩子进行规则意识和监督意识的培养等。发现影响大学生宪法意识的主观原因主要是:宪法社会实践体验不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确立,认识能力分析能力较低,缺乏学习和思考的主观能动性等自身因素的影响。论文认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为指导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推进大学生宪法意识提高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思想政治工作规律、大学生成长规律,采用多种途径和方法进行培育的过程。论文明确了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目标和原则。强调通过优化社会环境、加强学校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和强化自我教育四种途径加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
刘娜[9](2021)在《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研究》文中提出自2016年底我国启动监察体制改革工作以来,宪法修正案及《监察法》先后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上层制度设计已初步完成。监察委员会(后面简称监察委)的设立,在于加强并实现对一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充分体现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同时坚持纪律执法组合贯通,形成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反腐败工作体制,有效提升监督效率。然而,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为防止权力滥用,必须用权力来制约权力。由于监察委的特殊性,为了保证各项权力依法行使,监察委必须受到监督。根据现有的监督体系,人大监督最具民主性与权威性,我国长期以来也形成了以人大为核心的监督体系,人大作为产生监察委的国家机构,对其监督合法又合理。但是,人大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对监察委开展高效监督,则需要我们在现有法律规范的基础上,深入研究人大对监察委的监督制约机制。由于监察体制改革刚刚完成,对监察委的研究还不深入,学界在监察委的监督方面,主要从宏观方面研究监察委的外部监督机制,对微观层面的人大对监察委的监督制约机制的研究极其少。因此,笔者在搜集大量与人大监督监察委有关的文献、查阅相关法律的基础上,提出了”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研究”的新选题,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等,首先对人大对监察委的监督进行总体概述。依次阐述了人大监督的概念,人大对监察委监督的概念及人大对监察委监督的必要性;其次分析了人大对监察委监督制约的制度现状。通过查阅分析人大对监察委监督制度的规范,总结人大对监察委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得出该项制度存在的四个主要问题:人大听取和审议监察委工作报告的形式缺失、刚性监督形式单一、监督程序公开不到位且衔接不足、监督程序不够具体,为后面的制度完善提供了依据和切入点;接下来对我国香港地区廉政公署的外部监督进行分析,希望通过对廉政公署外部监督机制的分析,为我国人大监督监察委的研究提供借鉴;最后从制度现状中总结的问题出发,以期通过立法增加监督方式、监督程序规范化、完善监督程序的具体法律规定,为完善我国人大对监察委监督制约机制建言献策。
李珊珊[10](2021)在《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政党制度是人类现代政治生活的基本形式之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中共十九大以来,党和国家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国家基本政治制度的全新概括,其中具有两大主体,一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二是作为参政党的八个民主党派。作为一个极具中国特色的政党概念,民主党派是与中共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与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亲密友党,而参政党的称谓则是一个具有集体含义的政治名词,彰显了民主党派在中国政治体制中的独特位置和作用。它突破了西方政治学对“政党”的一般定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之“特色”所在。新型政党制度是一个系统性构成,参政党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其角色定位的规范化程度,及其与其他结构性要素的互动关系对这一制度具有重要的型塑作用。因而以参政党为视角对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需要从要素分析系统、从部分考察整体,这与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范式具有一定程度的契合性,可以借鉴其角色、结构与体系的分析模型,将参政党角色定位于组织、制度与治理三个层面,再以此为基础分析参政党与执政党在新型政党制度体系中的结构性互动,以及参政党的角色功能向新型政党制度运行效能的转化,从而形成从参政党视角出发考察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框架。参政党的三种角色之间具有紧密的内在逻辑关系:首先,参政党只有具备完善的组织体系,才能在此基础上建构规范化的制度,进而充分发挥治理功能;其次,合理有效的制度设计,也为参政党组织的良性发展,及其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了必要保障;再次,随着参政党参与国家治理的不断深化,又反过来对其组织建设和制度设置的规范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执政党的领导下,民主党派作为参政党的角色定位在新型政党制度演进的过程中不断明确,同时其自身的规范化进程也深刻影响着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模式,使后者呈现出平稳渐进、合作共识的总体特征。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包括组织模式、制度模式与治理模式三重要素。在组织模式上,参政党与执政党的互动遵循民主集中的组织原则,形成了非竞争性的组织关系,具有非对称性的组织特征。在制度模式上,参政党与执政党在国家政权层面的互动形成了“执政—参政”的制度模式,在政党层面的互动形成了多党合作的制度模式,在社会层面的互动形成了政治协商的制度模式。作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新型政党制度全方位嵌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中,形成了“嵌入式”治理的模式,具有一主多元的权力配置格局,以及科学化与民主化的政策优化机制。从总体上看,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呈现出鲜明的合作型特征,其中执政党领导合作,参政党协同参与,有效提升了治理绩效。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效能包括体系效能、过程效能与政策效能三个维度。参政党自身具有政治录用、政治社会化、利益综合、社会服务与政策反馈等功能,它与执政党互动则形成了政治沟通、科学决策、民主协商以及民主监督等功能。这些功能维系着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提升了该制度的效率与稳定性,充分展现了该制度治理科学化和民主化的政策效果。尽管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显着的制度优势,但它在结构运作与能效发挥等方面仍有提升的空间,而参政党自身建设也有待进一步规范。鉴于外在的环境的复杂多变,新型政党制度尤需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提升运行效能、增强适应能力,从而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二、浅谈权力监督机制的完善(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权力监督机制的完善(论文提纲范文)
(1)论新时代基层政府公德治理的实践进路(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时代基层政府公德失范类型及其危害 |
(一)基层政府的“政务失信”消解“政府公信力” |
(二)基层政府的“公权力腐败”侵蚀“政府公德生态”(3) |
二、新时代基层政府公德失范的三重理论归因 |
(一)“片面功利观”的深重影响 |
(二)“官本位思想”的根深蒂固 |
(三)“权力制约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导致政务行为失范 |
三、新时代基层政府公德治理的实践进路 |
(一)加强基层政府的政务责任文化建设,推进政务责任意识治理,消除片面功利观的影响 |
(二)完善基层政府政务机制,推进政务规范治理,规范政务行为 |
(三)强化法纪约束,推进基层政府政务腐败治理,根除官本位思想 |
(2)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一、充分认识清单制在乡村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
二、在乡村治理中有序推进运用清单制 |
三、强化组织领导 |
附件1小微权力清单“36条”构建乡村反腐新机制 |
一、厘清边界,梳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
二、明晰权限,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 |
三、顶层设计,构建责任传导工作机制 |
四、宣传教育,营造入脑入心舆论氛围 |
五、奖惩并举,健全三级联动监督体系 |
六、改革升级,系统配套执行保障制度 |
附件2规范权责事项推动村居减负增效 |
一、坚持源头治理,规范清单为村居松绑减负 |
二、坚持多管齐下,健全机制为村居减负护航 |
三、坚持改革创新,多元融合为村居扩能增效 |
附件3实施三清单一流程规范村级权力运行 |
一、坚持“三个强化”,“部署+督导”高位高效推进 |
二、把握“三个环节”,“确权+明责”厘清权力边界 |
三、做到“四个全面”,“论证+宣传”确保取信于民 |
四、健全“四项机制”,“监督+落实”提升治理效能 |
附件4推行四项清单以乡村善治助力乡村振兴 |
一、减负清单,为基层松绑减负 |
二、责任清单,让干部亮权明责 |
三、监督清单,使事项公开透明 |
四、服务清单,向群众精细服务 |
五、四项清单,推进治理取得显着成效 |
附件5互联网+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 |
一、一张清单,厘清权力边界 |
二、两套机制,扎紧权力笼子 |
三、三个平台,推动权力公开 |
四、四项保障,确保长效运行 |
附件6全域梳理便民清单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下沉 |
一、把便民清单精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 |
二、把便民清单极简化,让群众办事更省心 |
三、把便民清单数字化,让群众办事更有体验感 |
四、把便民清单制度化,让群众办事更有保障 |
附件7建立村级小清单赋能乡村治理“大智惠” |
一、制定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级权力运行 |
二、制定负面清单,推动干部履职尽责 |
三、制定村级事务清单,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
四、制定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
五、制定村务公开清单,确保村民知情权 |
附件8明确村级组织承担事项助推基层减负增效 |
一、定好自治清单,提升治理能力 |
二、定好协助清单,推进多元共治 |
三、定好负面清单,推动松绑减负 |
四、定好证明清单,提高服务质效 |
附件9注重“四个突出”解决乡村治理难点问题 |
一、突出减负,规范村级事务 |
二、突出赋能,激励干事创业 |
三、突出增效,完善公共服务 |
四、突出清廉,护航乡村治理 |
附件10网格化党建+四张清单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 |
一、完善网格体系,强化人员配备 |
二、制定四张清单,规范网格管理 |
三、“网格化党建+四张清单”推动治理取得实效 |
(3)习近平法治监督理论生成逻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理论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继承与发展 |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权力监督理论 |
(二)中国共产党权力监督思想 |
(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监督理念 |
二、实践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现实选择 |
(一)强化权力监督符合反腐败的现实需求 |
(二)优化权力监督方式切合人民利益诉求 |
(三)法治监督建设契合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 |
三、制度逻辑:理论与实践融合共生的法治路径 |
(一)范式定位:党的领导、人民利益与法治监督有机结合 |
(二)监督模式:党内监督主导下的权力监督与权利监督相结合 |
(三)监督路径:以法治化方式推进监督机制运行 |
(四)监督质效:构建完善的责任体系 |
四、结语 |
(6)协同视角下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研究 ——以G公安派出所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问题研究综述 |
1.2.2 协同监督问题研究综述 |
1.3 理论依据 |
1.3.1 系统论 |
1.3.2 协同论 |
1.3.3 权力监督理论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创新 |
1.5.2 研究不足 |
2 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协同运行的理论阐述 |
2.1 内涵界定 |
2.1.1 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 |
2.1.2 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的协同运行 |
2.2 协同方式 |
2.2.1 要素筛选 |
2.2.2 方式构建 |
2.3 协同要求 |
2.3.1 制度规定的协同性 |
2.3.2 体制建构的协同性 |
2.3.3 机制运行的协同性 |
3 G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的实证分析 |
3.1 G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基本情况 |
3.1.1 G公安派出所简介 |
3.1.2 2020 年度接受执法监督的情况 |
3.1.3 G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特点分析 |
3.2 G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协同性不足的表现 |
3.2.1 监督功能发挥方面 |
3.2.2 监督工作衔接方面 |
4 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协同性不足的原因剖析 |
4.1 协同理念方面 |
4.1.1 角色意识淡薄 |
4.1.2 理念认知失准 |
4.2 协同制度方面 |
4.2.1 权责规定不明晰 |
4.2.2 程序规定不完备 |
4.3 协同体制方面 |
4.3.1 指挥中心不明确 |
4.3.2 权力配置不均衡 |
4.4 协同机制方面 |
4.4.1 日常协作机制不健全 |
4.4.2 信息技术结合不充分 |
5 加强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协同性的对策建议 |
5.1 强化协同理念 |
5.1.1 增强宏观体系思维的认识度 |
5.1.2 提升开展协作配合的认可度 |
5.1.3 提高接受多元监督的自觉性 |
5.2 完善制度设计 |
5.2.1 规范协同权力 |
5.2.2 细化协同程序 |
5.2.3 明确协同责任 |
5.3 突破体制束缚 |
5.3.1 加强党委统一领导 |
5.3.2 科学配置监督权力 |
5.4 创新协同机制 |
5.4.1 线索收集配合机制 |
5.4.2 线上信息共享机制 |
5.4.3 日常工作会商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访谈提纲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7)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特色与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无产阶级政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特殊性要求 |
第一节 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阶级国家和政党腐败根源的分析 |
一、腐败植根于私有制 |
二、腐败源于国家和社会的异化 |
三、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政权本质上是廉洁政治 |
第二节 列宁的探索和国外无产阶级政党、国家拒腐防变的历史困境 |
一、非无产阶级思想侵蚀的挑战 |
二、权力腐蚀的挑战 |
三、制度化不足的挑战 |
第三节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问题的提出 |
一、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拒腐防变思想的继承与发展 |
二、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的主线是制度化 |
三、拒腐防变制度化和群众参与辩证关系的处理是影响拒腐防变历史进程的重要变量 |
四、本文的核心概念 |
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早期探索(1921 年至1949 年) |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原则框架 |
一、思想建党优先:化解党的组织先进性和广泛性的矛盾 |
二、民主集中制:避免家长制和极端民主化两个极端 |
三、党的群众路线:克服官僚主义、民粹主义两种倾向 |
第二节 延安整风运动与思想教育的制度化 |
一、中国共产党思想教育的早期实践 |
二、党组织的发展壮大与清理整顿 |
三、延安整风运动确立思想改造、思想拒腐的典型范式 |
第三节 组织机构制度化的三大要件 |
一、基层组织建设 |
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 |
三、反腐败专门机构和党的纪律的实施 |
第四节 拒腐防变群众参与的制度化 |
一、井冈山的工农兵民主政治 |
二、苏维埃反贪污浪费工作中的群众参与 |
三、陕甘宁边区政府的民主监督和廉政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新中国建立早期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探索深化(1949 年至1965 年) |
第一节 全国执政后拒腐防变形势的变化 |
一、党内贪污腐化、违法乱纪、道德堕落现象较革命时期大幅增加 |
二、正在形成的科层化国家管理体制预防显性腐败与滋生隐性腐败的双重性 |
三、毛泽东和刘少奇、邓小平对拒腐防变制度化与群众参与关系的认识分歧 |
第二节 50 年代初整风整党对延安整风模式的深化 |
一、整风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结合 |
二、整党与清理党员、组织建设结合 |
三、整风整党与“三反”等反腐败运动结合 |
第三节 纪委、监委等反腐败专门机构的建立 |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
二、职责范围的框定 |
三、领导体制的变革 |
四、基本工作规则与程序的建立 |
第四节 拒腐防变群众参与的制度化和反制度化 |
一、人民监督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
二、社教运动:群众参与制度化和反制度化的分水岭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改革开放后拒腐防变制度化的恢复发展(1978 年至2012 年) |
第一节 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历史必然性 |
一、放弃群众运动反腐 |
二、腐败的严重情况“不是过去‘三反’、‘五反’那个时候能比的” |
三、邓小平的拒腐防变制度化思想 |
第二节 1983 年整党确立自上而下的整风整党模式 |
一、与日常工作结合,不开展运动 |
二、整党中的一切问题由相关党组织讨论解决 |
三、严格控制打击面,防止“左”的偏向 |
四、审慎稳妥纯洁组织、清理队伍 |
第三节 各领域改革和拒腐防变制度构建 |
一、党和国家领导体制、领导机构改革 |
二、国家公务员制度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
三、价格改革、财政管理改革等经济领域改革 |
四、规范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行为 |
第四节 反腐败专门机构和反腐败法制化 |
一、纪检监察机构的重建 |
二、基础性反腐败法律法规的系统构建 |
三、“两案”审理、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活动中对党纪和国法问题的区分 |
四、党纪与法律的衔接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新时代拒腐防变制度化进程的加快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 |
第一节 制度执行不力的表现、根源和后果 |
一、制度执行不力的表现 |
二、制度执行不力的根源 |
三、制度执行不力的后果 |
第二节 习近平的拒腐防变制度化思想 |
一、坚持制度完善和制度执行相统一 |
二、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 |
三、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统一 |
四、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
第三节 作为制度执行典范的中央八项规定 |
一、中央八项规定是一个制度体系 |
二、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特点是执行有力 |
三、中央八项规定体现了自上而下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的结合 |
第四节 腐败惩治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
一、打破“刑不上大夫”的潜规则 |
二、创新审查调查方式,提高办案效率 |
三、构建形成国内反腐与国际反腐的闭环 |
第五节 巡视制度的调整改进 |
一、提升巡视权威 |
二、巡视重在发现问题 |
三、巡视拓宽了群众参与反腐败的制度化渠道 |
第六节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
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强化公权力监督的重要制度创新 |
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解决了反腐败的三大难题 |
三、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反腐败纳入法治化轨道 |
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监委的赋权与限权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的历史经验 |
第一节 思想教育制度化 |
一、必须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改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
二、必须将思想教育与整顿干部、执行纪律、建设组织相结合 |
三、整风整党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自上而下有控制、有步骤进行 |
四、必须将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结合起来 |
第二节 组织机构制度化 |
一、必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基层基础 |
二、必须坚持任人唯贤,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
三、必须加强反腐败专门机构建设,做到赋权与限权相结合 |
第三节 腐败惩治制度化 |
一、必须时刻警惕不利环境中的干扰因素,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
二、必须坚持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相结合,完善防治腐败的制度机制 |
三、必须坚持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相结合,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 |
第四节 权力监督制度化 |
一、必须处理好拒腐防变制度化与群众参与的关系,将群众参与纳入制度化轨道 |
二、必须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自上而下党内监督与自下而上群众监督相结合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理论基础 |
1.3.1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 |
1.3.2 习近平法治思想 |
1.3.3 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理论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的创新点 |
2 宪法意识概述 |
2.1 宪法意识的概念 |
2.1.1 宪法意识的内涵 |
2.1.2 宪法意识与相关概念 |
2.2 宪法意识的结构 |
2.2.1 宪法知识 |
2.2.2 宪法理想 |
2.2.3 宪法情感 |
2.2.4 宪法意志 |
2.2.5 宪法评价 |
2.2.6 宪法信仰 |
2.3 宪法意识的功能 |
2.3.1 指导科学立法功能 |
2.3.2 促进严格执法功能 |
2.3.3 保证公正司法功能 |
2.3.4 引导全民守法功能 |
2.4 我国公民宪法意识的基本内容 |
2.4.1 宪法至上意识 |
2.4.2 党的全面领导意识 |
2.4.3 基本权利意识 |
2.4.4 权力监督意识 |
2.4.5 遵守规则意识 |
3 大学生宪法意识现状调查与分析 |
3.1 调查问卷的设计、实施与回收 |
3.1.1 问卷设计思路 |
3.1.2 抽样方案设计 |
3.1.3 问卷回收 |
3.2 大学生宪法意识现状的整体特征 |
3.2.1 对宪法重要性的认识有所提升 |
3.2.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理念认同度高 |
3.2.3 对宪法基本知识有较好了解 |
3.2.4 主动维权意识较好 |
3.2.5 对宪法实施效果持肯定性评价 |
3.3 大学生宪法意识差异性分析 |
3.3.1 基于自然因素的差异分析 |
3.3.2 基于成长背景因素的差异分析 |
3.3.3 基于教育因素的差异分析 |
3.3.4 基于海外生活经历、校外兼职的差异分析 |
4 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 |
4.1 大学生宪法意识存在的主要问题 |
4.1.1 宪法至上意识尚未形成 |
4.1.2 基本权利意识有待加强 |
4.1.3 权力监督意识有待提高 |
4.2 大学生宪法意识生成的影响因素 |
4.2.1 社会因素 |
4.2.2 学校因素 |
4.2.3 家庭因素 |
4.2.4 自身因素 |
5 加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目标与原则 |
5.1 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目标 |
5.1.1 认知目标 |
5.1.2 情感目标 |
5.1.3 行为目标 |
5.1.4 发展目标 |
5.2 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原则 |
5.2.1 方向性原则 |
5.2.2 求实性原则 |
5.2.3 渗透性原则 |
5.2.4 主体性原则 |
6 加强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的途径与方法 |
6.1 优化社会环境 |
6.1.1 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 |
6.1.2 优化全面实施宪法的政治环境 |
6.1.3 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文化环境 |
6.1.4 优化媒体融合传播的网络环境 |
6.2 加强学校教育 |
6.2.1 发挥“基础”课的主渠道关键课程作用 |
6.2.2 开设“中国宪法”课程为通识必修课 |
6.2.3 挖掘其他课程蕴含的宪法教育资源 |
6.2.4 践行依宪治校引领校园文化建设 |
6.3 重视家庭教育 |
6.3.1 发挥家长的榜样作用 |
6.3.2 培养遵守规则意识 |
6.3.3 营造民主家风 |
6.4 强化自我教育 |
6.4.1 增强对宪法重要性认识 |
6.4.2 积极参与宪法法治类实践 |
6.4.3 发挥朋辈教育作用 |
7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A 大学生宪法意识调查问卷 |
附录B 问卷赋值题评分 |
附录C 访谈提纲及访谈对象基本情况 |
作者简历及在学研究成果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9)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文献综述 |
1.2.2 国外文献综述 |
1.2.3 国外文献综述评析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工作和创新 |
1.4.1 主要工作 |
1.4.2 创新之处 |
1.5 论文的基本结构 |
第2章 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概述 |
2.1 人大监督的概念 |
2.1.1 人大监督的概念和特点 |
2.1.2 人大监督的内容 |
2.2 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的概念 |
2.3 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的必要性 |
2.3.1 权力需要监督和制约 |
2.3.2 监察权来源于人大 |
2.3.3 人大监督更具民主性、权威性 |
2.4 小结 |
第3章 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制约的制度现状 |
3.1 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制度的规范分析 |
3.1.1 宪法规定 |
3.1.2 监察法、监督法规定 |
3.2 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制度的主要内容 |
3.2.1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
3.2.2 组织执法检查 |
3.2.3 询问和质询 |
3.3 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监督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
3.3.1 人大听取和审议监察委工作报告的形式缺失 |
3.3.2 刚性监督形式单一 |
3.3.3 监督程序公开不到位且衔接不足 |
3.3.4 监督程序不够具体 |
3.4 小结 |
第4章 监察委员会权力外部监督之比较法研究——以我国香港地区廉政公署权力设置为视角 |
4.1 香港廉政公署的外部监督机制 |
4.1.1 专门委员会监督 |
4.1.2 其他行政监督 |
4.1.3 立法会监督 |
4.1.4 司法监督 |
4.2 对我国人大监督监察委员会的启示 |
4.3 小结 |
第5章 完善我国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的立法建议 |
5.1 增加监督方式 |
5.1.1 将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形式法定化 |
5.1.2 将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形式法定化 |
5.1.3 将特定问题调查形式法定化 |
5.1.4 将撤职形式法定化 |
5.2 监督程序规范化 |
5.2.1 监督程序公开 |
5.2.2 注重各种监督方式之间的衔接程序 |
5.3 完善监督程序的具体法律规定 |
5.3.1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
5.3.2 组织执法检查 |
5.3.3 询问和质询 |
5.4 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1、结论 |
2、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其它科研情况 |
(10)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一、国内对中国新型(特色)政党制度的研究状况 |
二、国外对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研究状况 |
三、对已有研究的分析和评价 |
第三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何谓参政党 |
二、何谓新型政党制度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困难与不足 |
第一章 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建构 |
第一节 参政党视角的形成 |
一、政党制度研究的西方路径 |
二、中国政党制度的既有解释 |
三、参政党: 中国政党制度研究的新角度 |
第二节 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功能分析 |
一、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缘起与发展 |
二、本文对结构-功能主义的借鉴 |
三、角色定位、角色互动与功能转化: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的分析框架 |
第二章 参政党角色定位与新型政党制度的变迁 |
第一节 参政党的角色定位及其规范化发展 |
一、作为组织的参政党 |
二、作为制度的参政党 |
三、治理中的参政党 |
四、参政党三种角色间的逻辑关系 |
第二节 中国特色政党制度的变迁 |
一、20世纪40年代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 |
二、改革开放前中国政党制度的曲折发展 |
三、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党制度的健全与制度化 |
四、新时代以来“新型政党制度”概念的提出 |
第三节 参政党角色规范化对新型政党制度变迁的积极作用 |
一、新型政党制度变迁的总体特征 |
二、新型政党制度变迁中执政党与参政党的角色定位 |
三、参政党角色规范化与新型政党制度变迁关键节点的契合 |
四、参政党文化建设对新型政党制度的意义 |
第三章 参政党和执政党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体系 |
第一节 组织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组织模式 |
一、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 |
二、组织关系——非竞争性 |
三、组织特征——非对称性 |
第二节 制度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模式 |
一、政党与政权关系——执政-参政 |
二、政党与政党关系——多党合作 |
三、政党与社会关系——政治协商 |
第三节治理角色的互动与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机制 |
一、嵌入式治理——新型政党制度的治理机制 |
二、一主多元: 治理主体的权力分配机制 |
三、协商整合: 治理过程的协同互动机制 |
四、科学民主: 治理绩效的提升机制 |
第四节 参政党与执政党互动下新型政党制度的结构 |
一、合作型: 新型政党制度结构的整体特征 |
二、参与型: 参政党在新型政党制度结构中的定位 |
三、参政党政治参与对新型政党制度合作型结构的塑造 |
第四章 参政党功能与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效能 |
第一节 体系维持: 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体系效能 |
一、政治录用: 参政党的人才吸纳效应 |
二、政治沟通: 参政党与执政党的党际交流 |
三、政治社会化: 参政党的文化传播 |
第二节 治理优化: 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过程及政策效能 |
一、利益表达与聚合: 参政党的利益整合作用 |
二、政策制定与实施: 参政党对决策科学化的推动 |
三、职权行使、社会服务与政策监督: 参政党的政策输出与反馈功能 |
第三节 参政党功能转化对新型政党制度效能的积极作用 |
一、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特点 |
二、参政党对新型政党制度体系的巩固效应 |
三、参政党对新型政党制度过程与政策效能的优化作用 |
第五章 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面临的挑战及应对 |
第一节 参政党角色缺位及其对新型政党制度的影响 |
一、参政党角色规范化的不足 |
二、参政党自身的结构性瓶颈 |
三、参政党的功能局限 |
第二节 新型政党制度面临的压力与挑战 |
一、国内社会环境的压力 |
二、国际局势的影响 |
第三节 参政党视角下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化路径 |
一、在执政党领导下完善参政党建设 |
二、完善政党协商机制与新型政党制度合作型制度结构 |
三、提升参政党治理能力与新型政党制度运行效能 |
四、增强参政党与新型政党制度的理论适应性 |
结语 |
一、理论价值 |
二、治理价值 |
三、民主价值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浅谈权力监督机制的完善(论文参考文献)
- [1]论新时代基层政府公德治理的实践进路[J]. 储德峰. 学术交流, 2022
- [2]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关工作的通知[J]. 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报, 2021(11)
- [3]习近平法治监督理论生成逻辑研究[J]. 钱程. 北京警察学院学报, 2021(05)
- [4]县委书记权力运行偏差研究 ——基于182个案例的分析[D]. 文顺英. 西华师范大学, 2021
- [5]芜湖县“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研究[D]. 章丽. 安徽工程大学, 2021
- [6]协同视角下公安派出所执法监督体系研究 ——以G公安派出所为例[D]. 孟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1
- [7]中国共产党拒腐防变制度化演进研究[D]. 孙新生. 上海社会科学院, 2021(02)
- [8]大学生宪法意识培育研究[D]. 王东红. 北京科技大学, 2021(08)
- [9]人大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机制研究[D]. 刘娜. 山西财经大学, 2021(09)
- [10]参政党视角下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研究[D]. 李珊珊. 山东大学, 20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