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对话(论文文献综述)
俞勇[1](2021)在《九层之台,起于垒土:金融控股公司有效风险管控体系的实践(上)》文中研究表明金融控股公司有效管控体系建立,实践中能解决风险管控框架缺失的问题,有助于解决风险管控基本思路不清、相关各领域工作关系不明的问题。本文为《九层之台,起于垒土:金融控股公司有效风险管控体系的实践》一文的上半部分。
胡鑫[2](2020)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模式构建研究 ——基于包商银行的案例分析》文中指出在金融自由化和信息技术进步的背景下,全球银行与证券、保险业的边界逐渐模糊,金融业综合经营的优势日趋明显,金融控股公司显露出相较于单一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显着优势,其融资成本较低,业务组合相对协调,对经济一体化和金融创新有明显的推动作用。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在近几年发展迅速,除中央企业等机构积极探索组建一批金融控股公司外,许多地方政府还积极参与整合地方典当、担保、小额贷款等金融资产,为地方金融控股公司布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8年底,中国各类金融控股公司超过90家。从本质上讲,金融控股公司是一种关联企业,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关联,内部关联交易的开展极为方便。随着集团规模的不断扩大,金融控股公司不仅获得了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还暴露出监管空白下的潜在风险。2019年5月,“明天系”旗下包商银行因关联交易导致的信用违约风险被银保监会宣布接管,该事件的发生使得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问题备受行业关注。本文通过对包商银行案例的分析,发现“明天系”为降低融资成本,通过网状交叉持股的方式层层控制包商银行,而包商银行处于控股子公司的地位,被迫接受“明天系”的资金控制,其盈利能力持续下降,资本充足率低于监管标准,不良贷款率和不良贷款余额面临“双涨”压力,这都说明当前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存在漏洞。同时,通过对我国上市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现状的分析,发现金融控股公司的交易总量近5年处于连续增长状态,涉及金额大幅增加,且频繁发生在特定的关联方之间。经归纳整理发现,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存在监管法规缺位、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方法和路径混乱等问题。因此本文在借鉴国外对关联交易监管经验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现行监管体制的特点和当前监管的问题,并对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模式进行设计:从明确监管主体与监管职责目标、设计监管内容与监管实施机制、出台监管法律法规保障监管合法性和权威性等角度出发,构建以中国人民银行作为集团层面监管者,控制金融控股公司母公司的设立、变更、停牌和业务范围;银保监会、证监会和中国外汇管理局作为功能监管者,对各自监管范围内的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类伞形”监管机制,通过完善公司信息披露、设置防火墙和监督公司治理机构,统筹“外部监管+内部控制”双维度监管,实现对关联交易的全程穿透监管。在论文结尾,提出完善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监管的合理化建议。
闫超[3](2019)在《HD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文中提出近几年,国家在金融领域陆续出台利好政策的同时,也持续了严监管的姿态,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块处于监管真空的拼图,正在吸引越来越多的目光,有关金控公司的相关监管政策正在逐步落地。金融控股公司这种金融综合业态,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比较普遍,立法和监管都有所发展,而在我国的发展时间比较短,还有就是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实践走在了政策和监管的前面,虽然立法与监管推进十分缓缓,但金融控股公司却不断涌现,凸显出不少问题,隐藏着风险。本文以HD金融控股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它面临的内外部环境,针对它的经营现状和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HD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战略,并为这些战略的实施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同时,为这些战略的实施方案配备了相应的保障,无论是公司层战略、业务层战略还是职能层战略都进行了详尽的阐释和较全面的分析。HD金融控股公司存在的问题也是当前金融行业普遍存在的问题,所以通过研究它,也能把脉当前的金融业。眼下,金融综合经营已成为全球经济发展不可逆转的大潮流,越来越多的地方组建金融控股公司来促进当地经济和金融产业的发展,所以本文通过解读HD金控公司的发展路途及战略,全面分析金控公司,为我国金控公司蓬勃发展提供参考。
朱衡[4](2019)在《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传染与监管》文中研究表明2007—2009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对国际金融体系造成了巨大的灾难性影响,这场由次级房屋信贷危机引发并渗透到其他行业的金融危机是典型的系统性风险表现,对实体经济造成了巨大创伤。在这场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作为美国最大的保险公司AIG集团陷入绝境,濒临破产,对金融行业乃至全球经济都产生重大影响。追求传统商业模式的保险公司由于负债水平不同,而且与其他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的关联性较低,通常被认为比银行具有更低的系统风险水平。然而,当代的保险领域不能仅仅以传统的商业模式来描述,它还拥有大型、复杂的保险集团或以保险为基础的企业集团,在许多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这些保险集团和联合企业可能包括非传统的、非保险的业务模式,特别是具有非传统特征的人寿保险产品和不同类型的金融担保产品,提高了保险集团对金融市场风险的敞口,致使它们更容易受到金融市场状况的影响。此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成为各界关注重点,“保险业是否会产生系统性风险?”“如何评估监管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等议题被提上征程,学界和业界纷纷跻身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从监管趋势来说,保险业作为金融领域的三驾马车之一,行业重要性毋庸置疑,国内外掀起了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研究的热潮。国际方面,金融危机发生后,2009年4月成立了金融稳定监督委员会(FSB),主要负责认定是否存在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国际相关权威监管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肯定了保险业在维护金融稳定中的作用,明确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核心地位。国内方面,中国保监会于2012年启动了“中国风险导向偿付能力体系”建设工作,2016年4月中国保监会召开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制度建设启动会,明确要在国内构建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的监管制度;8月,保监会发布《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暂行办法》;12月,颁布《国内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暂行办法(第二轮征求意见稿)》;2018《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颁布后,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要求日益凸显,进一步明确了开展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监管的必要性,充分体现了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重视。从保险经营来说,多元化的投资策略以及密切的金融资本市场联系都对未来保险业的稳定发展提出了挑战。保险业投资范围进一步扩大,境内外投资标准进一步放宽,投资范围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保险业务进一步渗透到金融领域。纵以历史的角度看,银行、保险和其他金融机构都被严格区分,一旦发生危机也不会对其他机构造成影响。但近年来,这种金融机构间的壁垒正逐步瓦解,取而代之的是更紧密的业务联系以及相互关联。虽说目前的金融危机主要源于银行业,但随着银保互联性增强,溢出效应将蔓延至保险危机。正如我们在这次金融危机中所见,保险业很大程度上受到一定冲击,不得不质疑保险业是否会反过来影响金融危机,成为危机发生的主导因素。纵观全局,在与金融资本市场密切关联的大环境下,跟进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是大势所趋。中国作为保险大国,牵一发而动全身,要确保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不发生,前提是要结合具体国情,将涉及系统性风险的相关研究做到位。厘清“保险业是否存在系统性风险,如何科学有效评估?”,“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根源和传染机制是什么?”以及“如何监管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等一系列问题,为中国保险业持续健康良好的发展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本文共九章,具体结构设计如下:第一章:整理国内外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研究现状,总结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争议、成因、传染机制、评估、监管方面的最新研究前沿与成果,总体上掌握国内外关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研究状况,分析现阶段研究成果与不足之处,探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意义,引出本文所要研究的问题以及目标。第二章:首先定义了系统性风险、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从系统性风险特征区分了保险业系统风险的主导因素和贡献因素,并融合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特征与中国具体情况初步探究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潜在隐患;结合国际监管最新前沿动态以及推演定义了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从起因、传染以及影响机制等方面对三者比较了系统性风险、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三者间的关联与区别。第三章:通过历史透视实践中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性,以历史上金融危机对国际、国内的保险业的影响为核心,探究保险业在这场危机中所面临的冲击;与此同时,总结历史上的重大保险危机,找出导致此类破产的影响机制,归纳危机对保险市场的影响,分析危机的结构性变化,厘清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存在性的潜在原因与表征,并从保险脆弱性这个维度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性进行理论推演。第四章:从系统性风险的内在来源探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一方面通过保险业务本质厘清其与系统性风险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保险不良资产从经营环境不确定性这个维度也将增加保险体系的脆弱性。外生环境冲击则从保险危机这个视角进一步推进了对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的深思,探究共谋、利率、侵权与保险危机的关系,论证外生环境冲击导致的保险业危机与系统性风险之间的关联。第五章:首先,以中国的金融环境为对象,重点探究了接触性传染渠道中的银保关联传染渠道。从理论分析银行与保险的不同系统重要性特征,构建银保关联的直接与间接渠道;从实证测算了我国银行业和保险业的静态和动态(整体和极端)关联性,探究保险业和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重要性及敏感度,厘清保险业与银行业关联的内外作用机制,度量银保间的溢出效应。其次,重点分析了接触性传染渠道中的再保险关联渠道。围绕再保险业务本质总结其与系统性风险的关系,并从影子保险业务安排展示了“影子保险”的业务特点与系统性风险的关系,在此基础上,统计保险公司对再保险公司的依赖度,评估我国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之间的关联性。最后,探究了接触性传染渠道金融市场以及保险证券、金融服务集团内的保险公司、保险机构重组与并购以及金融恐慌导致的非接触性传染渠道。第六章:本章研究集中在通过度量我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敞口与贡献,识别具有系统重要性的保险公司,评估保险业系统性风险。一方面从系统性风险敞口与贡献度衡量中国保险业的系统性风险,实现了多角度评估,增强了评估结果的客观可信度。另一方面,通过面板模型实证识别影响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主要、次要因素,并结合BP神经网络模拟非上市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第七章:探究了现有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的改革与实践。首先阐述了系统性风险金融改革面临的挑战,接着围绕主要国家的金融监管改革政策实例,结合金融监管改革面临的挑战,评估各国的改革方案,在总结主要国家应对金融改革挑战经验的基础上,区分金融监管框架改革模式,并以此为中国金融改革提供借鉴经验。在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经验总结基础上,总结国际系统性风险监管实践,并就保险业监管框架的主要机构G20、FSB、IMF和IAIS做简明阐述。最后结合最新监管趋势,提出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新方向—宏观审慎监管的概念。第八章:首先,从理论和实践两个维度分析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必要性。接着,围绕金融监管改革必须应对的四大挑战以及宏观审慎监管要素,站在宏观审慎监管框架的视角下实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规划,在金融监管框架内进行合作和有效协调的前提下,提出中国保险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构想;在此基础上,提出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再者,更为具体地结合美国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SRR),提出搭建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构想。最后,通过制度安排提出了未来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建议。第九章:总结研究结果,提出相应政策建议,展望未来研究方向。已有研究表明,现有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传染及监管的研究零零散散,缺乏针对性分析,系统性的研究更是寥寥无几。本文首次系统性的研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传染、评估与监管,形成系统性的研究成果,实现了以下创新:(1)创新了银保传染机制的理论和实证内容:理论上,分析银行与保险的不同系统重要性特征与影响机制,从直接与间接两个渠道识别银保关联的内生机制,构建银保关联的内生影响机制指标体系。实证上,首先以中国的具体金融环境为背景,区分“保险主导型”关联和“银行主导型”关联,探究保险业和银行业的系统性风险重要性及敏感度;其次,首次从静态和动态(整体和极端)两个维度研究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关联性,分别采用格兰杰因果模型衡量银保的整体关联性,Copula模型从动态非线性的角度衡量极端风险条件下银保的尾部关联性;再次,在关联性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研究深度,一方面利用Spearman相关性识别了影响银保关联内生机制中的显着因素,一方面从影响银保关联的外生机制入手,分析不同金融环境(金融事件冲击)下银保之间的关联度,厘清我国特定金融环境对银保关联的作用机制,测算不同金融事件冲击对银保关联度的影响;最后,利用(35)Co Va R模型分年度、分金融事件冲击具体度量银保间的溢出效应。(2)创新了再保险传染机制研究视角:一方面围绕再保险业务本质,从风险转移的视角以及保险网络视角分析再保险风险传染过程,从再保险与保险的关联性总结了产生系统性风险可能性的三大原因;另一方面,提出国际最新前沿“影子保险”,目前国内关于“影子保险”的研究基本属于真空地带,本文从影子保险业务安排展示了“影子保险”的业务特点,接着从影子保险面临再保险违约风险、赎回风险、母公司相关风险(系统性风险)以及互联性风险展开论述,提出“影子保险”作为再保险的一部分,存在产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3)创新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与评估的研究视角:一方面,已有研究尚未从存在性与根源视角探究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首先,本文以历史的保险危机实践厘清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存在性的潜在原因与表征,并结合理论推导了保险业的脆弱性,综合实践和理论推演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性。其次,从内生和外生两个维度探究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结合保险业务本质与保险不良资产论证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内在根源,并利用外生保险危机进一步推进共谋、利率、侵权与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关系。另一方面,本文以中国的具体金融保险环境为基础,创新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实证思路,从上市保险公司和非上市保险公司对我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实施了较为全面的风险识别、评估。(4)探索了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新思路:本文率先围绕金融监管改革必须应对的四大挑战(监管体系应如何构建?每个司法管辖区必须考虑如何在管理机构之间划分责任,是否需要将监管责任合并?如何确保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沟通?)以及宏观审慎监管要素,宏观上提出了“宏观审慎+微观审慎”监管的“共赢”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思路,微观上提出了中国保险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具体实施以及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构想,对完善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体系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叶似剑[5](2019)在《产融结合的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研究》文中指出十九大以来,国家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等工作做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化金融体系改革,健全金融监管体系,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强调金融和实体经济之间要形成良性循环,亟需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金融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并对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高度重视产融结合工作,对实体企业发展金融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推进,产融结合现象日益普遍,实施产融结合战略已成为企业实现“多元化”和“全球化”的重要选择,也是企业做大做强的重要途径和方式。然而在全球经济发展过程中,实体与虚拟经济背离成为近年来全球经济“典型化”特征之一,我国实体经济同样面临“脱实向虚”问题(苏治等,2017)。因此,研究产业与金融协同融合的内涵与边界、定位与功能、金融业务如何更好地服务主业并防控风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体上看,我国企业产融结合的规模和结构保持了审慎稳健的发展态势,金融业务风险管控能力和资产质量不断提高,金融业务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金融业务为深化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了重要的支持作用。如何提升企业以融促产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实现“产”和“融”的协同发展也成为当前学术界和实务界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产业部门与金融部门、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话题,但是实体企业实施产融结合战略的动机、影响因素、经济后果和作用路径等仍然是一个黑箱。广义上讲,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结合,是储蓄向投资转化的过程。储蓄主体和投资主体在市场中是独立存在的,企业是资金的需求方和投资主体,可以通过实施产融结合获取金融资源,将储蓄资金转化为投资资金以缓解企业的融资需求。狭义上讲,产融结合是产业资本在发展过程中提高资本运作水平、实施多元化经营和寻求资本增值的趋势,表现为实体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内在合作和融合,现阶段主要方式为参控股或交叉持股(张庆亮和孙景同,2007;蔺元,2010;支燕和吴河北,2011)。产融结合是实体与金融企业之间通过并购重组、合并吸收等资本运作方式,实现内部外渗透的参控股、持股及人事参与等内在融合,保证企业之间在资金、资本、人事、管控等多个方面的融合稳定的一种制度安排(万良勇等,2015;张龙天,2017)。产业资本进入金融行业即参股金融机构,促进了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深度融合(马红等,2018)。产融结合一般分为两类,即金融资本进入产业部门和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部门,在我国目前的制度背景下,产融结合以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部门为主(万良勇等,2015;马红等,2018)。产融结合是一种新型的产业组织方式,在企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逐渐成为现代企业发展壮大的客观要求和必然选择。产业资本在科研开发、产品制造和市场拓展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优势,而金融资本在资金资源、金融市场信息以及专业人才等方面也具有独特优势,两者之间可以形成优势互补(黎文靖和李茫茫,2017)。产融结合的落脚点在“结合”,即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有效地融合发展,产生相应的协同效应,形成1+1>2的效果。但是,部分产业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目的是获得便利的融资和可观的回报,很少为多元化发展可能产生的盲目扩张、风险聚集等负面影响做好充分准备。我国产融结合发展迅速,但有关产融结合的研究相对滞后,以往研究大多属于规范性理论探讨或简单的案例论述,未从多角度入手,系统地、有针对性地挖掘我国企业产融结合的动机、影响因素、经济后果与作用机制。产融结合受哪些因素影响,因素间的交互作用怎样,其经济后果又是什么,通过何种方式进行的传导?弄清楚这些问题对计划或已实施产融结合战略的企业至关重要。此外,以往文献对产融结合的研究过于单一化或者片面化,如仅以参控股金融机构或单一角度入手考察产融结合后果的优劣,缺乏系统和全局的思想,并且这样做有几点不足:一是未明确产融结合的动机,研究结论不能令人信服;二是产融结合计量不准确,不能反映产融结合的全貌和特征;三是无法进一步研究产融结合各影响因素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多种经济后果的影响。基于此,本文以交易费用、信息不对称、内部资本市场、资源基础理论和多元化经营为理论基础,基于以往研究成果并结合我国当前制度背景,深入研究我国企业实施产融结合战略的动机、经济后果、影响因素以及作用路径,并研究在不同外部环境和特征下产融结合经济后果的差异性,揭开了产融结合的面纱,探究了产业资本向金融资本渗透的路径和影响。本文的研究内容具有重要的理论和政策意义,回答了如下问题:(1)企业实施产融结合的动机是什么?如何正确看待我国企业实施的产融结合战略?(2)金融业务相对于实体主业究竟是“锦上添花”还是“雪中送炭”?哪些企业会将产融结合视为“救命稻草”?哪些企业真正实现了“以融促产”?(3)哪些内外部因素会影响企业实施产融结合战略?其影响程度如何?从哪些多维度分析企业实施产融结合的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4)企业如何立足服务主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如何更好的服务实体经济、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意愿?(5)企业开展金融业务如何更好地实现战略目标?在此基础上,本文提炼出研究企业产融结合影响因素及经济后果的理论分析框架。本文综合运用扎根分析、调查问卷研究以及大样本实证研究等多种方法。首先,质性研究是构建和验证理论的有效方法,本文通过对样本企业的深入研究,对实践中不断出现的产融结合现象及深层次原因做出合理解释;其次,本文创新地将社会学、心理学中广泛使用的扎根理论分析方法引入产融结合研究,扎根理论分析是从样本企业的一手及二手资料中归纳出概念,再提炼成范畴,最终抽象上升至理论的过程,整个研究过程在已有的事实经验中不断地进行归纳、提炼及总结的过程,本文通过对收集到的访谈资料和其他资料进行扎根理论分析,得出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的核心范畴,并构建出相关理论模型;进一步,基于扎根理论构建的“产融结合影响因素、经济后果及作用机制”模型,本文设计了李克特量表式调查问卷,采用问卷调查的方法,具体分析并衡量各范畴和维度的强弱程度,重点研究产融结合动机、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各维度强弱程度背后的经济意义;最后,本文采用大样本实证研究的方法对所提出的假设进行了检验,得到产融结合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的相关经验证据。本文的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如下:首先,本文在规范研究的基础上,从样本企业的产融结合实践入手,通过半结构化访谈和多案例分析等方式,运用扎根理论的方法,经过开放式编码、主轴式编码、选择式编码,共得到103个概念、37个范畴、10个主范畴,构建了研究产融结合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的模型框架。通过研究发现,目前我国实体企业产融结合具有“六五二二二”特征,即“六大影响因素、五类经济后果、两类发展趋势、两种作用路径、两类实施动机”。其次,在扎根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本文设计形成产融结合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调查问卷,以量表的形式计量各维度变量的强弱程度;问卷调查的结果表明,企业设立金控平台、开展特色金融和产业基金已超过参控股外部金融机构,成为产融结合的新趋势,研究结果丰富并拓展了产融结合研究的外延和内涵,为实体企业整合内外部金融资源、发展特色金融业务提供了经验证据。再次,本文通过大样本实证研究的方式,检验了我国上市企业产融结合的动机和影响因素。研究发现,企业金融化的动机主要是基于“蓄水池”动机;经济政策不确定性、金融市场化水平、外部信息环境、高管金融背景和主业经营情况都会对产融结合的产生影响,具体来看,经济政策不确定性与企业实施产融结合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金融市场化水平与产融结合之间存在负相关关系,尤其是在非国有企业中更为显着;企业信息环境与产融结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高管金融背景与实施产融结合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而主业经营情况与产融结合之间存在U型关系,表明企业实施产融结合战略对实体主业具有“锦上添花”和“雪中送炭”的作用。最后,本文通过采用大样本实证研究的方式,检验了我国上市公司产融结合的经济后果。研究发现,与未实施产融结合的企业相比,企业实施产融结合对市场业绩具有显着促进作用,能够显着缓解融资约束水平,显着提高企业的投资效率,但不能显着降低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进一步研究表明,产融结合模式类型(银行和财务公司)、所处行业(制造业和非制造业)和金融资产规模也会对上述关系产生调节作用;在产融结合模式类型中,企业通过财务公司实施产融结合对市场业绩的正效应最显着;而企业与银行实施产融结合会对市场业绩产生显着的负效应,说明当前实体企业通过建立银企关联或直接控股银行并不能提高市场业绩,反而导致市场对企业的估值降低;制造业企业产融结合后会形成“多元化折价”,降低企业的市场业绩;企业金融资产配置规模的大小,会显着影响产融结合的经济后果。本文将产融结合“动机——内外部影响因素——经济后果——作用路径”整合成理论上的闭环,不仅通过扎根理论分析构建了理论研究框架,而且通过大样本实证检验的方法验证了所提出的理论框架。本文的研究结果也进一步解释了优序融资理论,即当外源融资成本较高时,企业更倾向于平衡内外部资金成本,而产融结合成为了重要的媒介和渠道。同时,本文的研究结论将产融结合“蓄水池”动机与降低融资约束和现金持有的经济后果紧密联系在一起,在“蓄水池”动机下,企业会将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增量现金资源投入到金融业务中,产融结合降低了企业现金持有,基于修正的Almeida模型,经营活动现金流敏感性也随之降低,实证检验结果也表明产融结合显着缓解了企业的融资约束。本文立足于我国战略机遇期和金融领域供给侧改革的制度背景下,系统地研究和分析产融结合在新特点和新趋势下的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本文理论结合实践,论证了金融业务如何更好地服务实体主业,如何更充分地通过发挥产融结合的治理效应及协同效应,从而实现“产”和“融”之间的良性循环与互动,助力实体企业的升级转型,最终实现实体经济的“促转型、提增速、调结构、降风险”等宏观目标,以期为我国产融结合相关政策制定与监管提供理论依据,为广大利益相关方更好地理解产融结合补充经验证据,并从更深层次丰富和拓展有关产融结合的研究成果。本文的研究结果将为实务界更好地实施产融结合提供理论支持和指导。本文的学术贡献主要体现在:(1)本文基于扎根理论分析,构建出研究产融结合的理论框架,即六大因素、五类后果、两种趋势、两种路径、两种动机,并设计调查问卷度量框架中各维度影响程度的大小;(2)本文将产融结合“蓄水池”动机与内外部影响因素、经济后果及作用路径系统地连接在一起,打通了与“实体经济金融化”、“脱实向虚”等领域文献的联系;(3)本文拓展了研究企业金融业务的内部化视角,研究发现企业开展内部金融业务会显着提高产融结合的有效性,并且内部金融业务正向“产业金融”和“特色金融”转变,这是以往大样本实证研究未观测到的结果和变化趋势;(4)本文发现了企业主业经营情况与实施产融间非线性的U型关系,主业经营越好和越差的企业都更倾向于实施产融结合,金融业务起到了“锦上添花”和“雪中送炭”的作用;(5)本文创新了产融结合研究方法,综合运用案例研究、调查问卷、大样本实证的研究方法,多维度、多角度地论证和展示产融结合的影响因素、经济后果和作用路径,从“质性分析”到“实证检验”,观测了企业实施产融结合行为的全过程。本文的研究成果对广大投资者、规则制定部门、监管机构、企业经营管理层以及相关中介机构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1)为投资者正确理解企业产融结合行为、使用公开披露信息分析产融结合的有效性提出建议;(2)为规则制定部门进一步规范并完善产融结合顶层设计、制定可行并且有效的政策、制度和规范等提供经验证据;(3)为监管机构强化监管、有针对地指导并推动企业产融结合相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4)为企业经营管理层进一步明确实施产融结合战略的动机、认清产融结合的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并且更有效地开展与主业相关的金融业务提供指引;(5)为中介机构更准确地识别企业产融结合模式类型及存在问题、更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产融结合的意见和建议提供参考。
薛冰鑫[6](2019)在《我国网络安全立法框架下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信息资源化已成为金融行业发展的一个共识,未来金融行业的创新和发展可能高度依赖于信息的处理与分析,而信息的价值与有效信息的数量是成正比的,各金融行业相关机构为了实现利益最大化无疑会致力于归集更多的金融信息,并利用多种方式进行最深层的挖掘。个人金融信息通常涉及个人的敏感信息,且具有高度的精准识别性,故需要对个人金融信息安全实施特别保护。但我国目前涉及网络安全视角下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是从两个角度出发:一是互联网环境个人信息保护;二是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互联网环境下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范立足于个人隐私权保护,并未对信息资源价值给予足够重视,或许不能对信息控制者的信息资源开发进行有效保护,同时互联网环境下对个人信息实施的保护并未突出金融信息的特点,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不能完全适用。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相关规范一方面数量较少,未成体系,难以对个人金融信息实施有效保护;另一方面其未能体现目前互联网新业态对个人金融信息产生的影响,不能完全应对网络环境中个人金融信息可能出现的风险。鉴于网络安全相关立法立足于网络安全和国家安全,坚持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并重的原则,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管理我国主权范围内的网络活动,保护信息安全,本文以网络安全立法为背景,围绕我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探讨互联网新业态下可能需要应对的风险与挑战。文章除导言、引言和结语外,主要从以下三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探讨我国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学理框架。该部分主要从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间的关系及现行立法框架下的规范与政策对我国网络安全视角下实施个人信息保护的理论及实践基础进行探讨。网络安全是从网络空间角度回应国家主权维护,服务于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和网络强国战略的实施,为网络空间治理提供目标。信息保护是从私权利保护角度出发,其理论基础存在一定争议,主要是隐私权理论、财产权理论、公共物品理论。网络安全保护为信息保护的宏观体现,是从网络空间安全战略全局出发的,致力于构建安全体系,信息安全是信息化发展的必要前提,也是其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更是网络安全之微观内涵。二者互为补充、互为延伸,缺一不可。但是我国网络视角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及金融信息保护的法律规范目前尚未形成系统,仍需不断完善,才能为个人金融信息提供更为充分的保护。第二部分,分析我国个人金融信息制度化保护的主要问题。该部分主要从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涉及的最重要的四个环节对相关风险进行分析:一是个人金融信息归集尚待明确,我国个人金融信息有权主体仍然不明,归集方式尚不规范,归集范围也过于宽泛;二是个人金融信息存管尚待完善,主要分为技术安全存管环境仍有漏洞和管理安全存管标准尚未落实;三是个人金融信息流动尚待规范,体现为境内分享无序和境外流动不畅;四是个人金融信息利用监督尚待加强,程序性规范不够完善,实体性规范也未成体系。第三部分,对我国个人金融信息制度化保护的完善进路提出建议。首先,针对个人金融信息归集作出合理界定,需要厘定个人金融信息的有权主体,廓清个人金融信息归集的有效范围;其次,需要建立个人金融信息存管的合规制度,完善技术安全存管环境及管理安全存管环境;再次,对个人金融信息流动实施必要限制,完善个人金融信息共享机制,对个人金融信息跨境流动进行分类限制;最后,对个人金融信息利用进行实效监督,同时强化个人金融信息利用的程序性规范并细化个人金融信息利用的实体性规范。
李明良,陈丽莉[7](2018)在《新时代公司制交易所的公司治理研究——基于公司制交易所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研究视角》文中提出新时代深化国企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以及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等战略背景下,国内交易所的公司治理也将迎来新的挑战和机遇。本文围绕新时代公司制交易所面临的具有特殊性的四方面公司治理结构问题:股权结构调整、董事会独立性、自律管理利益冲突以及可持续发展问题,对标公司治理相关指引规章,借鉴境外主要交易所的公司治理实践经验,对我国交易所的公司治理现状进行分析并探索给出改进建议。
本刊编辑部[8](2018)在《尽心履行职责 积极建言献策——访全国人大代表、人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文中研究说明"过去的一年在党的发展历程上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吹响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程的号角。"作为连续三届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老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两会归来后心潮澎湃。他兴奋地告诉记者,过去的一年在共和国金融发展史上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第
本刊编辑部[9](2018)在《金融改革发展建言录——两会经济金融界部分代表委员谈金融》文中研究说明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供给侧改革要破除传统思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入新时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们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核心任务是"三去一降一补"。相对于需求侧,供给侧是指生产要素一侧,包括劳动力、土地、资本、创新。结构性改革是指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从而实现要素优化配置的制度调整。因此,在"三去一降一补"过程中,如果主要依靠行政命令和政府推动,就是计划经济"关停并转升"的再版,不是改革。令人遗憾的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思维惯性,近期仍可以观察到
宣潇然[10](2017)在《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及其监管的考察及重构》文中认为目次一、引言二、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形成与检视三、金融控股公司:解决金融发展与金融监管冲突的现实选择四、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的重构五、结语一、引言随着金融全球化进程不断深入以及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现代金融行业面临着新的机遇及挑战。为了应对这种新的变革,金融混业经营(也称为综合经营)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大势所趋。在此背景下,金融控股公司这一从分业经营过渡到混业经
二、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对话(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对话(论文提纲范文)
(1)九层之台,起于垒土:金融控股公司有效风险管控体系的实践(上)(论文提纲范文)
风险治理、团队和文化 |
风险治理 |
1.明确“董监高”的风险治理职责分工 |
2.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三道防线” |
3.明确风险管理牵头部门及其职责 |
(1)明确全面风险管理牵头部门及其职责 |
(2)明确单一风险管理牵头部门及其职责 |
4.形成全面风险管理“双层架构” |
风险管控团队 |
1.风险管控岗位和职能规划 |
2.风险管控人才梯队建设 |
(1)内部交流晋升 |
(2)外部引进 |
3.风险管控专业培训 |
(1)培训内容设计 |
(2)培训对象的选择 |
风险文化 |
1.风险文化理念提炼 |
2.风险案例复盘研讨 |
风险偏好、政策和制度 |
风险偏好 |
1.设定风险偏好的目标功能 |
2.明确风险偏好的主要内容 |
(2)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模式构建研究 ——基于包商银行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思路及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三节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一、创新点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相关理论及研究综述 |
第一节 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相关概念 |
一、关联交易的概念及分类 |
二、关联交易导致的风险传染与风险集中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联交易产生前提的相关研究 |
二、关联交易的动因研究 |
三、关联交易在上市公司表现的相关研究 |
四、关联交易监管机制研究 |
第三节 各国关联交易监管模式的比较分析 |
一、美国“伞形”监管模式 |
二、英国“双峰”监管模式 |
三、日本“统一”监管模式 |
四、国外关联交易监管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
第四节 文献评论与问题的提出 |
第三章 包商银行案例分析 |
第一节 包商银行背景与事件梗概 |
一、包商银行背景介绍 |
二、“明天系”背景介绍 |
三、包商银行事件过程 |
第二节 包商银行与“明天系”关联交易动因分析 |
一、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资金压力 |
二、包商银行股权分散,“明天系”运作手段高明 |
三、“明天系”转入战略收缩,被迫放弃包商银行 |
四、包商银行的控股子公司地位使其被迫接受“明天系”抽资 |
五、包商银行内部控制不完善,资产风险评估与控制滞后 |
六、会计信息披露不透明,监管处罚不力 |
第三节 接管前包商银行财务状况分析 |
一、财务分析方法——基于CAMEL分析体系 |
二、包商银行盈利能力减弱 |
三、包商银行资本充足水平低于监管红线 |
四、包商银行资产质量面临“双升”压力 |
五、包商银行流动性畸高 |
第四节 案例对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方面的启示 |
一、精准识别包商银行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关系 |
二、评估关联交易定价公平性,保护包商银行自身权益 |
三、监督包商银行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与控制制度 |
四、规范银行信息披露,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
第四章 我国金控公司关联交易的现状与监管问题分析 |
第一节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现状 |
一、金控公司关联交易总体笔数与金额占比高 |
二、样本公司主要涉及与银行之间的关联交易 |
三、资金项目交易是样本公司主要关联交易形式 |
四、样本公司与单项控制关联方的交易最为频繁 |
第二节 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趋势 |
一、关联交易规模扩大 |
二、关联交易重心向资金流入型转移 |
三、资金交易、劳务及资金交易持续增长 |
第三节 我国当前监管方法与路径存在的问题 |
一、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法规空缺 |
二、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监管主体不明确 |
三、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与防火墙制度未系统建立 |
第五章 我国金控公司关联交易类伞形监管模式构建 |
第一节 我国监管模式构建基本思路与原则 |
一、构建金控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模式的基本思路 |
二、构建金控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模式的基本原则 |
第二节 探索建立“类伞形”监管模式 |
一、“类伞形”监管模式基本框架 |
二、建立健全金控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法律法规 |
三、强化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外部监管 |
四、完善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治理结构 |
五、统筹“外部监管+内部控制”双维度监管 |
第六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HD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企业战略及战略管理的相关研究 |
1.2.2 国内外金融控股公司的相关研究 |
1.2.3 国内外具代表性的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演变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论文的创新点和不足 |
1.4.1 论文的创新点 |
1.4.2 论文的不足 |
2 理论基础 |
2.1 企业发展战略概述 |
2.2 基本的企业战略类型 |
2.3 战略管理的层次 |
2.4 战略管理的分析工具 |
3 HD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况 |
3.1 基本情况介绍 |
3.2 经营现状描述 |
3.3 公司发展面临的困境和问题 |
4 HD金融控股公司的内外部环境分析 |
4.1 外部环境分析 |
4.1.1 宏观环境分析 |
4.1.2 行业环境分析 |
4.2 内部环境分析 |
4.2.1 内部资源分析 |
4.2.2 内部能力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5 HD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战略制定 |
5.1 SWOT分析 |
5.1.1 优势 |
5.1.2 劣势 |
5.1.3 机会 |
5.1.4 威胁 |
5.2 HD金融控股公司战略的选择 |
5.2.1 战略定位 |
5.2.2 公司战略拟定 |
5.3 HD金融控股公司战略的实施 |
6 HD金融控股公司战略实施的具体保障措施 |
6.1 管理机制保障 |
6.2 人力资源保障 |
6.3 风险控制保障 |
6.4 财务管理保障 |
6.5 信息技术保障 |
6.6 企业文化保障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4)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传染与监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0.绪论 |
0.1 研究背景 |
0.2 研究意义 |
0.3 研究内容 |
0.3.1 研究内容 |
0.3.2 研究方法 |
0.3.3 研究范畴 |
0.3.4 研究框架 |
0.4 创新点与不足 |
0.4.1 创新点 |
0.4.2 不足点 |
1.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文献综述 |
1.1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认识 |
1.1.1 保险业是系统性风险的受害者还是主导者 |
1.1.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性争议 |
1.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成因 |
1.2.1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主导因素(primary indicators) |
1.2.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贡献因素(contributing indicators) |
1.2.3 金融市场参与度 |
1.2.4 自然与人为灾难 |
1.3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传染机制 |
1.3.1 保险业与再保险的风险传染 |
1.3.2 保险业与银行业的风险传染 |
1.4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评估 |
1.4.1 系统性风险评估方法 |
1.4.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评估应用 |
1.5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 |
1.5.1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制度演变 |
1.5.2 系统重要性保险公司颁布 |
1.5.3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发展与争议 |
1.6 中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研究综述 |
1.7 文献总结及述评 |
2.研究术语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研究术语界定 |
2.1.1 系统性风险 |
2.1.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 |
2.1.3 保险公司系统重要性 |
2.1.4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 |
2.2 理论基础 |
2.2.1 金融脆弱性 |
2.2.2 信息不对称 |
2.2.3 委托代理理论 |
2.2.4 金融危机传染理论 |
2.2.5 金融监管理论 |
2.3 小结 |
3.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存在性 |
3.1 实践中的存在性——历史的透视 |
3.1.1 国际保险业的金融危机表现 |
3.1.2 中国保险业的金融危机表征 |
3.1.3 保险公司破产危机典型案例 |
3.1.4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存在性深剖 |
3.2 理论上的存在性——脆弱性视角 |
3.2.1 信息不对称与保险脆弱性 |
3.2.2 委托代理与保险脆弱性 |
3.2.3 税收不对称与保险脆弱性 |
3.2.4 合约的不完全性与保险脆弱性 |
3.2.5 宏观金融冲击与保险脆弱性 |
3.3 小结 |
4.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 |
4.1 保险业内生的金融不稳定 |
4.1.1 保险业务本质与系统性风险根源 |
4.1.2 保险不良资产与系统性风险根源 |
4.2 保险危机的外生环境冲击 |
4.2.1 共谋与保险危机 |
4.2.2 利率与保险危机 |
4.2.3 侵权与保险危机 |
4.3 小结 |
5.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的传染机制 |
5.1 银保关联传染渠道 |
5.1.1 银行业与保险业的传染机制——理论推演 |
5.1.2 银保关联性及影响机制——实证测算 |
5.1.3 银保溢出效应度量 |
5.2 再保险关联传染渠道 |
5.2.1 再保险与保险业的传染机制 |
5.2.2 保险公司对再保险公司的依赖度测算 |
5.2.3 “影子保险”与保险业的传染机制 |
5.3 金融市场关联传染渠道 |
5.3.1 保险公司购买模式导致金融市场扭曲 |
5.3.2 保险公司出售模式导致金融市场扭曲 |
5.4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非接触传染渠道 |
5.4.1 保险证券传染 |
5.4.2 金融服务集团内的保险公司传染 |
5.4.3 保险机构重组与并购传染 |
5.4.4 金融恐慌传染 |
5.5 小结 |
6.保险业系统性风险评估 |
6.1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模型设定 |
6.1.1 MES模型 |
6.1.2 SRISK模型 |
6.1.3 GARCH-CoVa R模型 |
6.1.4 面板模型 |
6.1.5 BP神经网络 |
6.2 上市保险公司系统性风险测算 |
6.2.1 保险公司系统性风险敞口测算 |
6.2.2 保险公司系统性风险贡献度测算 |
6.3 保险公司系统性风险影响因素 |
6.4 非上市保险公司的系统性风险测算 |
6.5 小结 |
7.保险业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与实践 |
7.1 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 |
7.1.1 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挑战 |
7.1.2 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实例 |
7.1.3 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评估 |
7.1.4 系统性风险金融监管改革启示 |
7.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实践 |
7.2.1 全球金融监管框架 |
7.2.2 20 国集团(G20)的系统性风险监管 |
7.2.3 金融稳定委员会(FSB)的系统性风险监管 |
7.2.4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系统性风险监管 |
7.2.5 国际保险监督管理协会(IAIS)的系统性风险监管 |
7.3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新方向 |
7.3.1 宏观审慎监管理念 |
7.3.2 宏观审慎和微观审慎的区别 |
7.3.3 宏观审慎监管工具的选择 |
7.3.4 宏观审慎政策挑战 |
7.4 小结 |
8.中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对策思路 |
8.1 中国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必要性 |
8.1.1 保险危机防范与控制的理论必要性 |
8.1.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实践必要性 |
8.2 宏观审慎视角下的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思路 |
8.2.1 中国保险宏观审慎监管框架构想 |
8.2.2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的具体实施 |
8.2.3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构想 |
8.3 保险业系统性风险监管制度安排 |
8.3.1 “双管齐下”的监管思路 |
8.3.2 筑牢银保混业监管“防火墙”体系 |
8.3.3 重视系统重要性保险机构评估 |
8.3.4 加强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 |
8.3.5 推进金融改革,维护金融稳定 |
8.4 小结 |
9.结论及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5)产融结合的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研究框架与研究方法 |
1.3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与可能的贡献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2 文献综述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制度背景与现状分析 |
3.1 产融结合在国际上的发展进程及趋势 |
3.2 我国产融结合相关政策和制度沿革 |
3.3 我国企业产融结合特点、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 |
第4章 产融结合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理论框架的构建 |
4.1 引言 |
4.2 理论框架构建过程、构成要素及其逻辑关系 |
4.3 理论框架构成要素具体分析 |
4.4 结论与讨论 |
第5章 产融结合的动机及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 |
5.1 引言 |
5.2 理论分析与假说推导 |
5.3 研究设计 |
5.4 实证结果分析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产融结合经济后果的实证研究 |
6.1 引言 |
6.2 理论分析与假说推导 |
6.3 研究设计 |
6.4 实证结果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实务建议 |
7.3 研究局限 |
7.4 研究机会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调查问卷设计 |
攻读博士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后记 |
(6)我国网络安全立法框架下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学理框架 |
第一节 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间的关系 |
一、网络安全之公权力规范的法理基础 |
二、个人信息保护之私权利规范的法理基础 |
三、网络安全之于信息保护的有效耦合 |
第二节 现行立法框架下的规范与政策 |
一、网络安全视角下与个人信息相关的规范与规定适用 |
二、与金融信息相关的规范与政策适用 |
第二章 我国个人金融信息制度化保护的问题分析 |
第一节 个人金融信息归集尚不明确 |
一、个人金融信息有权主体不明 |
二、个人金融信息归集方式不规范 |
三、个人金融信息归集范围过宽 |
第二节 个人金融信息存管不够完善 |
一、技术安全存管环境仍有漏洞 |
二、管理安全存管标准暂未落实 |
第三节 个人金融信息流动不够规范 |
一、个人金融信息境内分享无序 |
二、个人金融信息跨境流动不畅 |
第四节 个人金融信息利用监督效力不足 |
一、个人金融信息利用的程序规范不够完善 |
二、个人金融信息利用的实体规范未成体系 |
第三章 我国个人金融信息制度化保护的完善进路 |
第一节 个人金融信息归集的合理界定 |
一、厘定个人金融信息的有权主体 |
二、廓清个人金融信息归集的有效范围 |
第二节 个人金融信息存管的制度完善 |
一、完善技术安全存管环境 |
二、完善管理安全存管环境 |
第三节 个人金融信息流动的实施限制 |
一、完善个人金融信息共享机制 |
二、个人金融信息跨境流动限制 |
第四节 个人金融信息利用的实效监督 |
一、强化个人金融信息利用的程序规范 |
二、细化个人金融信息利用的实体规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8)尽心履行职责 积极建言献策——访全国人大代表、人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论文提纲范文)
关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建议 |
关于进一步深化金融助推精准扶贫的建议 |
关于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标准、综合统计制度和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的建议 |
关于关注共享经济中的客户资金安全管理问题的建议 |
关于加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 弥补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短板的建议 |
关于进一步促进人民币在周边国家使用的建议 |
(9)金融改革发展建言录——两会经济金融界部分代表委员谈金融(论文提纲范文)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 供给侧改革要破除传统思维 |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郭庆平 规范手机APP对个人信息的收集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进出口银行董事长胡晓炼 推进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郑之杰 建立互联网金融长效监管机制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李晓鹏 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银联董事长葛华勇 加快电子支付立法进程 |
全国政协委员兴业银行董事长高建平 进一步优化普惠金融政策环境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副主任兼上海分行行长金鹏辉 在上海试点涉外金融税收改革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行长周振海 全面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行长朱苏荣 制定“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郭新明 加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规则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行长王玉玲 加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法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王景武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资金自由流动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行长周晓强 尽快出台“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办法”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行长白鹤祥 对贫困户子女助学贷款还款给予税前抵扣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殷兴山 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行长徐诺金 加快完善住房制度改革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行长张智富 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行长崔瑜 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 促进人民币在周边国家使用 |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银监会湖北监管局局长赖秀福 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
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王建军 修改《刑法》加重欺诈发行犯罪刑罚力度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所长张宇燕 加快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希 建设创新型国家须先破科研事业单位体制 |
全国政协委员友邦保险 (国际) 有限公司区域执行总监容永祺 在粤港澳大湾区建立香港寿险服务中心 |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教授孙洁 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大病保险制度 |
四、关于金融控股公司的对话(论文参考文献)
- [1]九层之台,起于垒土:金融控股公司有效风险管控体系的实践(上)[J]. 俞勇. 当代金融家, 2021(11)
- [2]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关联交易监管模式构建研究 ——基于包商银行的案例分析[D]. 胡鑫.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3]HD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战略研究[D]. 闫超. 青岛科技大学, 2019(12)
- [4]保险业系统性风险:根源、传染与监管[D]. 朱衡.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
- [5]产融结合的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研究[D]. 叶似剑. 中央财经大学, 2019(08)
- [6]我国网络安全立法框架下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D]. 薛冰鑫.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新时代公司制交易所的公司治理研究——基于公司制交易所治理结构的国际比较研究视角[J]. 李明良,陈丽莉. 证券法律评论, 2018(00)
- [8]尽心履行职责 积极建言献策——访全国人大代表、人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长杨小平[J]. 本刊编辑部. 时代金融, 2018(10)
- [9]金融改革发展建言录——两会经济金融界部分代表委员谈金融[J]. 本刊编辑部. 中国金融, 2018(06)
- [10]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及其监管的考察及重构[J]. 宣潇然. 经济法论坛, 201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