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第七号)的通知(论文文献综述)
周星[1](2021)在《案例解析商业活动积分返劵的财税处理》文中研究表明在数字经济时代下,商业活动积分返劵是商家促销的一种模式,这一模式已被商家广泛应用并已常态化。那么,在企业会计新准则下,从事商业活动的企业的财务人员如何对促销活动的积分返劵进行财税处理?本文结合案例进行细致分析,旨在帮助相关企业财会人员进一步做好该项业务的财税处理,保障已实现的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周勍[2](2020)在《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效应研究 ——基于国内视角》文中研究指明2013年来,中国的跨境电商快速发展,成为中国外贸发展重要的推动力。据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19年,通过中国海关验放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规模已达186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幅达到38.3%,连续5年年均增幅超过30%,远超过同期一般贸易的增长速度。跨境电商不仅降低了国际贸易的门槛,为广大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机会,更大大提升了国际贸易的效率。为鼓励跨境电商发展,中国政府自2012年起,相继出台了大量支持和监管政策。除了国务院出台的宏观指导政策外,国务院各部门在税收、通关监管、商品检验检疫、收付汇、营造发展环境等方面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切实推动了传统外贸和生产企业向互联网化转型,有效帮助了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但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是否完善?对跨境电商的发展有什么作用和影响?是否有利于跨境电商持续健康发展?事实上,2013年来中国跨境电商经历了高速发展,但也受政策影响遭遇了急刹车。另外,在杭州等地设立国家级跨境电商综合试点后,跨境电商的试点范围已经遍布全国。这些试点运行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试点政策在跨境电商整体运行体系中作用如何?这一系列问题一直没有被系统地研究。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对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建立、现状和运行机制进行系统、深入地比较分析,总结政策体系的作用和影响,进而为不断完善中国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服务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参考建议。本文共分成七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是引言、研究方法和文献综述。本章主要介绍了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框架、文献综述及研究方法。其中,研究方法上,主要采取的是文献研究法、归纳法、实地调研法、问卷调查法和实证研究法等。在研究阶段上,又分为初步研究阶段和深入研究阶段两部分。文献综述分为关于政策评估工作的研究、关于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总体研究、关于国外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研究、关于跨境电商模式的研究、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开展的研究、关于改进国内跨境电商发展环境的研究,并对现有研究不足进行归纳总结。第二章是跨境电商政策相关概念和理论。阐述了跨境电商的基础概念、模式及特点,跨境电商的作用和影响,包括积极作用以及对传统贸易的影响,列举和分析了跨境电商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章还重点介绍了跨境电商政策法规的范畴和各主要政策类型。最后,还列举了本研究相关的主要理论,包括普惠贸易理论、部分法经济学理论、竞争优势理论和平台理论等。第三章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初步分析。研究分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和中国政府对跨境电商发展的基本导向和要求,重点分析了各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的背景以及对跨境电商发展的影响,包括各类试点政策、税收政策、监管政策、外贸综合服务政策等。本章还对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作了分析,并对国外跨境电商政策环境作了介绍,包括国外跨境电商体系基本情况和对中国跨境电商的具体影响等。第四章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和样本研究。重点研究了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包括传导机理和要素分析,以及样本分析的意义和方法。本章还以国务院、国务院部门和地方综合试验区三个维度,分别选取2013年-2019年16份国务院文件、2009年-2019年45份部门文件和2010年-2019年21份杭州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相关文件为样本进行研究,分析评估跨境电商政策与行业发展“内容-功能”的匹配度分析,进而研究总结出现行政策体系的运行规律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第五章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本章基于面向302家跨境电商企业开展的“跨境电商政策与企业创新发展问卷调查”,通过搜集企业对4大类22个问题的答卷信息,系统地了解跨境电商企业经营情况、政策诉求、模式创新与政策关系、政策制订和调整与对企业创新关系。本章还介绍了研究设计的目的和动因、问卷总体设计的原则和方案具体设计,以及问卷发放和回收等研究过程等。第六章是跨境电商试点对城市经济影响的实证研究。本章设计了以耦合模型为核心的研究方法,基于此,对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产业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关系进行研究。本章以2016年-2019年中国海关统计数据作为面板数据,通过耦合度模型分析,研究13个城市跨境电商系统与城市经济系统的耦合互动关系。第七章是主要结论、政策建议与未来展望。对全文主要结论和观点进行总结,并针对研究的不足之处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本文总结出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作用和影响、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和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四方面结论,以及如何完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地方如何实现同跨境电商持续发展及政府如何促进跨境电商企业创新发展等三方面建议。同时,指出本研究的创新点以及不足之处,并对下一步研究做出展望。本文共得出了四方面结论:首先,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的结论。一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已经初步建立。二是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行业发展确实起到规范和促进效果。三是中国各地、各级政府在跨境电商政策体系上有协同,仍存在一定问题。四是部分跨境电商政策作用不明显、不清晰,需进一步完善。其次,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作用和影响机理的结论。一是中国各级政府出台的跨境电商政策在传导机制上,保持的较为顺畅。二是试点政策存在缺乏长期规划的问题,容易造成区域间发展不均衡。三是部门政策过于聚焦,缺少平衡性。四是试点的直接优惠政策对企业更具有吸引力,对行业发展是否有利仍有待评估。五是各部门对于跨境电商定位和理解还不统一,应提高科学化和理论化认识。再次,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的结论。一是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对政策更为关注。二是政府的监管政策和试点政策与企业创新发展的关联度更高。三是企业创新目标和创新方式都与政策呈显着相关,特别是试点政策对企业创新方式和创新目标以及路径形成效用的正向影响最为显着。四是企业对政策调整的期望值较高,希望政府根据行业和形势变化定期调整政策。最后,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的结论。一是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耦合互动分化不明显,各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协同性大致相当;但在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协调互动方面表现差异较大,即跨境电商与地方经济内在关联方面有很大差异。二是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耦合协调程度不稳定,即各城市在研究年份这种内在联系水平波动较大,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协调发展关系不理想。本文的建议有三方面:关于完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赋予跨境电商特有的政策功能,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共同解决产业发展问题,三是加强国际交流,借鉴国外政策经验。关于地方跨境电商持续发展的建议,一要因地制宜地发展跨境电商,二要正确处理政策优惠与发展的关系,三要提高和增强政策试点的效果。关于政府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一是政府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政策规划,二是提高企业政策制订的参与感,三是定期调整政策,更好实现政策目标,四是企业要增进与政府的互动协同,及时向政府部门反馈对政策的需求,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本文最重要的贡献在于本文可能是首次对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地研究,指出了跨境电商政策的结构、传导机制,对企业和地方经济的影响,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比较系统地梳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建议。本文提出,关于中国跨境电商面临的最突出问题是政府、学界和企业对跨境电商的边界和基本定义缺乏统一认识,导致各方预期的政策目标存在错位。此外,可能首次比较系统地提出如何完善跨境电商统计的工作建议。
袁继安[3](2019)在《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文明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已成为国家的长期发展规划,并于2015年再度提出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党的十九大更明确指出,要“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设立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机构,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可以看出,国家近年正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监管进行新一轮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5年多来,围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一新领域开展的科研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部分省市也开展了试点工作,获得初步经验。论文以湖南省森林资源中的优势树种为研究对象,在《环境经济核算体系》(《System of Environmental-Economic Accounting 2012》,以下简称SEEA-2012)框架内,以《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 1721-2008)及相关标准为依据,核算了2013年至2016年优势树种森林资源的林地、林木资产价值与主要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在此基础上,按年份试编了2014-2016年连续3年的湖南省优势树种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并对各有关要素及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作了分析;研究了湖南省在资产负债表试编阶段及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尝试提出了相应解决办法,研究结果如下。(1)2013-2016年,湖南省优势树种林地面积累计增幅1.64%,各年度间同比增幅分别为0.76%、0.53%和0.34%,各年度间平均增幅为0.61%;各年林地资产价值分别为3702.05×108元、3823.18×108元、4332.59×108元和4889.11×108元。因价格上涨因素,林地资产价值各年度间同比增幅分别为3.72%、13.32%和12.84%,年度间平均增幅达到9.96%。(2)2013-2016年,湖南省优势树种森林资源林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3028.17×108元、3127.20×108元、3279.76×108元和3351.54×108元。年平均为3196.67×108元·a-1,单位面积林木账面价值为36300元·hm-2(不含利润、税金和运输费用等)。(3)湖南省优势树种林分生态服务功能实物量在2013-2016年间,年均为340.68×108t·a-1,单位面积年均3805.46 t·hm-2·a-1。其中,在实物总量上贡献最大者为森林的涵养水源功能,单位面积涵养水源量年均为3730.11 t·hm-2·a-1。除涵养水源功能外,其他各项服务功能从4年平均来看,所提供的实物量由高到低依次为固土保肥、净化大气、固碳释氧、积累营养物质,分别为34463.03×104t、22343.62×104t、10710.55×104t和31.14×104t,单位面积年均提供实物量依次为38.44 t·hm-2·a-1、24.92 t·hm-2·a-1、11.94 t·hm-2·a-1和0.035 t·hm-2·a-1。优势树种年均提供生态服务总价值近3200×108元,4年间累计增幅5.74%;在生态服务的各项目方面,以2016年为例,6大服务功能创造的价值总计为3304.4×108元,单项价值在60.30×108~848.55×108元之间,最高者为涵养水源功能848.55×108元,最低为积累营养物质功能60.30×108元,大小排序依次为,涵养水源>固碳释氧>生物多样性保护>固土保肥>净化大气>积累营养物质>。各功能创造的价值在全部生态服务价值中所占比重处于2%-26%之间,(4)2013-2016年优势树种森林资源资产总价值分别为9855.23×108元、10090.77×108元、10840.51×108元和11545.04×108元,4年累计增长17.15%。其中,从4年平均观察,在优势树种森林资源资产总价值中,所占比重由高到低依次为,林地资产39.44%,林木资产30.25%,生态服务30.31%。(5)2013-2016年间,森林年均被侵害面积1.595×104hm2·a-1,被侵害蓄积71.53×104m3·a-1。因毁林开荒等森林资源侵害因素造成的优势树种森林资源综合负债各年分别为19.82×108元、28.86×108元、27.41×108元和30.64×108元,各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0.201%、0.286%、0.253%和0.265%。2013-2016年,每1元的森林资源负债,有高达377元的可控森林资源资产来偿还(2016年)。湖南省优势树种森林资源净资产比重连续4年平均保持在99.7%以上。各年的森林资源资本积累率分别为5.42%、2.30%、7.47%和6.49%。(6)根据森林资源资产存量、价值、森林资源负债和净资产核算结果,结合生态学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方法与财务会计学下的“科目汇总表法”,经由科目汇总表和总账平衡表2个基础表,运用“资产=负债+净资产”平衡原理,可以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7)森林资源质量方面,2013-2016年的4年间,湖南省优势树种林分单位面积蓄积量累计上升10.9%,达到55.51 m3·hm-2,但相比于全国及国际平均值,仍有明显差距。研究该选题,可以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之间的一般规律;综合利用生态学、管理学和经济学知识,通过学科交叉研究方法等,寻求创新自然资源监管制度,加强资源保护,最终达到服务于生态可持续发展事业的目的。研究发现,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在国内的研究与试点相当有限,相关报表的设计与编制亦在探索过程当中。对森林资源负债的项目设计与科学核算仍然相当不足,具有较大的研究空间。对编制资产负债表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之间的关联性和协调性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入。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进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加强资源管护和生态的可持续性,是我国的一项制度创新,国际社会上并无成法可依,未来可进一步依据国情,科学设计与细化报表考核指标,重点研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演变与生态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科学规律等问题。
冯晓鹏[4](2019)在《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跨境电子商务(简称“跨境电商”)是不同于传统商业贸易,也不同于国内电子商务的新业态、新模式,跨境电商业务具有前沿性、新颖性、科技性的特征,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法律与政策问题的理论研究,深化对跨境电商领域的规律性、本质性、系统性认识,不断总结实务中出现的新业态、新动向,无论对于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具有前沿的指导意义。本文对跨境电商的基本概念、特征、分类进行了界定,并对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的宏观政策环境和发展概况进行了系统梳理。并按照跨境电商运营与合规两条主线分别对跨境电商所涉物流、税收、资金与信息安全保护、知识产权合规、走私风险应对相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及其相互关系进行了探讨研究,然后分析了《电子商务法》实施后的跨境电商经营者监管法律制度。最后,综合全文的理论梳理和实务分析,结合笔者参与跨境电商立法及司法实务的丰富经验,提出了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未来政策走向和实务发展趋势的基本结论,并对跨境电商政策和立法趋势进行了预测研判。对于跨境电子商务的有不同版本的定义,但各种概念的核心涵摄并无争议,可以概括为分属不同国家的交易主体,借助互联网等电子化通信手段促成交易(交易询价、谈判磋商、缔结合同、履行合同等),并以跨境物流或异地仓储的方式送达商品、提供服务、实现交易的跨境商务活动。广义上的跨境电商可以泛指在跨境交易的任一环节运用到电子商务技术的商业模式。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分类,根据可以分为平台企业、平台内企业和自建平台经营的企业,根据商品流向分为跨境进口和跨境出口,根据交易性质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贸易与跨境电商零售。跨境电子商务具有电子化、个性化、碎片化、高频次和低货值的特征。近年来,跨境电商在电子商务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乘着一系列国家重要政策支持和一系列重要事件推动的东风,呈现在迅猛蓬勃的发展态势,并且为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这种新兴贸易业态驱动了科技创新、创造了就业机会、引领了消费潮流,将伴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世界跨境电商大会、《世界海关组织跨境电商标准框架》审议发布、粤港澳“大湾区”的通关一体化建设等政策红利取得进一步长足发展。我国海关法将通关监管对象分为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货物和进出境物品,而与跨境电商密切相关的是进出境货物与进出境物品。二者的区别主要体现为:从用途来看,进出境货物具有贸易性质,货物进出境是为了销售;从数量来看,进出境货物数量较大;进出境物品以合理自用数量为限,超出数量限制则会被海关认定为进出境货物;从外汇来看,进出境货物是购进或售出的商品,因此有对应的外汇收入或外汇支出;而进出境物品不属于贸易货物,因此没有对应的外汇收入或外汇支出;从税收来看,进出境货物征税内容包括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而进出境物品仅在进境环节征收进口税;从许可来看,国家对部分限制进出境货物进行许可证管理;除了出境携带的文物外,一般进出境的物品不涉及行政许可问题。对于跨境电商涉及的物流通关主要法律问题包括: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物品的区分界定;直购进口和网购保税进口的基本通关监管模式;1039市场采购模式;跨境电商的常用进出口模式以及对跨境电商通关政策的探讨解读。税收征管法律关系是货物和物品在进出关境时所涉及的重要法律关系,对于跨境电商而言也不例外。与一般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相比较,跨境电商商品的进出口税收征管以一般的进出口环节税款征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为基础依据,但同时因为涉及到电子商务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跨境电商的特殊管理规定而又有重要区别。与国内电商不同,出口跨境电商需面对各地域法律、经济制度等规则差异以及电商平台、消费者、银行以及境内外支付机构等多个主体间的关系,常面临汇率波动、外汇管制、资金安全等难题。收款结算是否安全合规、流程是否简单顺畅直接关系到出口跨境电商的核心利益。出口跨境电商的收退款方式、不同报关模式的影响、收结汇及人民币支付、第三方支付机构及平台的合规风险等不同纬度的问题,均会跨境出口资金流的合规运作。电子商务法通过具体条文规定与《网络安全法》紧密衔接,不仅强调了全体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时应注意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更特别针对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提出了“保障网络安全”的义务与责任。网络安全的防护,一方面是对技术的高要求,如建立信息防火墙等;另一方面是对法律合规风险认识要求的提高,这需要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相关法规有充分的理解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对于跨境电商经营者而言,不仅要了解境内信息安全的相关法律规定,也同时要注意境外国家或地区对于信息安全保护的特殊要求。对于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合规问题而言,为了克服电商领域假冒、侵权的顽疾,新颁布的《电子商务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电商经营者,尤其是平台经营者的义务与责任。中国海关近年来也连续开展了“清风”、“龙腾”等知识产权专项执法活动。此外,知识产权问题也是西方国家和企业“拿捏”中国外贸企业的手段之一。因此,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时也避免被他人侵犯知识产权,成为了跨境电商理论界与实务界共同关注的问题。走私犯罪作为典型的法定犯并不像杀人放火的自然犯一样容易引起公众的关注,但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没有忽视由跨境电商和代购引发的新兴走私方式。“奢侈品平台走私案”、“跨境电商伪报贸易方式案”、“‘代购’被判10年案”等案例的出现说明走私风险离跨境电商并不遥远,跨境电商同样可能逃避海关监管,危害国家的税收监管和外贸秩序。跨境电子商务是新型的经济形式和新兴业态,从实质上来讲,跨境电子商务是电子商务的一个分支,自然应当适用电子商务相关的监管规则;同时因为又涉及到商品的进出口环节,因此也应当遵守国家关于进出口管制方面相关监管要求。跨境电商除了应当遵守电子商务的普遍规定之外,还应当符合进出口相关法律规定,包括海关、税收、进出境检验检疫、支付结算等管理制度。
重庆市人民政府[5](2019)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文中指出渝府发[2019] 27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27号)精神,准确编制我市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经对全市三级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清理和严格审核论证,市政府决定取消行政权力设立依据不足或与改革精神不符、与实际工作脱节的198项行政
刘运芳[6](2019)在《怀化市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改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全球一体化趋同、政府职能转变背景下,政府的表现越发受到关注,公众参政议政意愿不断加深,加之政府会计改革不断向前迈进,政府信息披露受到更广泛的关注和更高的期待。政府会计信息是政府信息的一个相当重要的部分,对外披露完整的、准确的会计信息,可以使得政府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得以清晰地反映,能有效防止权力腐败问题的产生,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做好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是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措施,也是政府会计改革的关键步骤,建立健全政府会计信息披露体系、促进政府会计信息披露质量评价机制规范和完善,有利于形成完整的制度保障,切实提高政府透明度,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步伐。本文以委托代理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知情权理论为基础,通过学习借鉴学术界现有的研究成果,从政府会计改革视角出发,针对如何改进政府会计信息的披露进行研究。选取怀化市本级政府部门(包括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不含区县)的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为研究对象,通过总结国内外研究理论,构建分析维度,揭露问题、归纳原因,提出建议。具体来说,本文循着以下逻辑框架展开:首先从政府会计改革背景下政府职能转变、政府会计改革和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等角度提出该项研究的必要性和研究意义,并对国内外有关文献资料的研究内容作出简要的梳理;其次进行理论概述,界定政府会计、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等重要概念、系统介绍本文所涉及的理论依据;再次,研究怀化市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现存的资产信息、债务信息、专项资金信息等披露内容不完整问题以及缺乏可理解性、披露不及时等会计信息质量问题,并针对所存在的问题分析成因;然后以挖掘值得借鉴的经验为出发点,对美国、新西兰、英国、澳大利亚和湖南省级政府部门的政府部门的会计信息的披露情况进行概括,通过对比获得启示;最后,结合理论与实际,基于政府会计改革这一背景,提出一系列针对性的改进建议。
段传龙[7](2019)在《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文中提出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治理实践中的重要主体力量,是完善与保障我国社会领域建设的重要组织基础,因此提升我国社会组织的治理水平与能力将成为构建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关键突破口。但社会组织的类型纷繁复杂,各类组织的功能、性质与地位存在差异,对其很难在统一、概括的普遍性层面上开展细致性与深入性的研究。为了突出研究重点,本文选择行业协会这一社会组织的典型代表作为研究对象,力图对其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法治困境予以全面阐述,并尝试给出相应的制度解决对策。从整体来看,目前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环境仍然不够完善,行业协会治理的立法、执法与司法的实践监管水平仍待提高。行业协会在治理实践的过程当中不仅要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其同时也享有制定行业自治规范、开展行业管理以及惩治行业违法行为等多项公共管理权力,因而在治理者与被治理者的角色切换当中也随之产生了权力的不规范与权利的无保障等多种法律问题。当下我国针对行业协会的研究仍较多局限于政治学、历史学以及公共管理学等领域,缺乏从法学尤其是行政法学的研究视角对其在成立、运行以及注销等各个实践治理环节所面临的法治困境进行一次全面地实证分析与总结,从而梳理出当下我国行业治理中所存在的真实法治问题。因此本文从规范公权力、保障私权利的公法视角出发,以行业协会作为贯穿全文的研究对象,立足于考察和分析其在参与社会治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与挑战,并在充分总结国内外行业协会治理的历史经验基础上尝试提出行业治理制度改革的本土性回答,以期从法学层面为打造新时代社会治理格局做出应有的学术贡献。本文共计五章内容。第一章探讨了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第一节从历史发展与演进的视角,对清末社会团体的产生以及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变迁两大方面进行了概括性的回顾,简要分析和总结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发展历史及其功能定位,为后文展开奠定基础。第二节归纳了我国行业协会的独特法律性质,指出其“公”“私”兼具的法律属性。从“私”属性来讲,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的民事主体,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会员共同利益而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而从“公”属性来讲,行业协会行使或参与行使着越来越多原本由行政机关享有的“公共行政事务”的管理权,并且此类权力与通常意义上的行政职权难以做出区分,其在行使上述法定管理权限之时明显具有“公”属性。第三节指出我国行业协会具有“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而“准行政主体”的定位主要是指行业协会在社会治理的实践过程中既有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的一面,又有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被治理者的一面,其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行政主体。第四节在对行业协会治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章程以及北京、上海、南京等多个地区的行业协会开展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归纳出我国行业协会在实践中主要履行自律、服务、协调以及代表四大基本职能,并对其具体职能的运行状况作了详尽论述。第二章详尽梳理了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权利保障层面所面临的问题与困境。第一节从立法层面切入,详尽分析了行业协会治理所涉及的包括基本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各地方行业协会专门立法等在内的现有法规政策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第二节从党的领导和政府执法的层面切入,以实践中行业协会的党建工作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执法个案为考察对象,全面分析了我国行业协会的实践监管不足。第三节则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行业协会同主管部门之间发生的行政诉讼判例为考察文本,详尽归纳了两主体之间诉讼纠纷的主要争议内容及相关规范困境。通过上述三个层面的详尽论述,本文力图全面呈现我国行业协会作为被治理者在外部治理领域的整体制度环境。第三章探讨了行业协会作为治理者在权力规范层面所存在的内部治理困境。延续第二章节的探讨思路,第一节同样先从“法规则”层面切入,归纳出包括行业专门立法、行业规章以及行业内部管理规则等内部治理依据中所存在的规则缺陷。而在第二、第三、第四节中,本文分别对行业内部治理中的主体、组织、行为、程序以及资产管理共五大方面存在的治理困境进行了详尽阐述,具体指出了行业协会存在内部机构设置不足、行业共谋行为、限制会员自由、破坏公平交易、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经营、监督程序缺失以及财政税收制度不健全等多个方面的治理实践困境。第五节则同样从司法层面切入,以近十年我国行业协会同其会员或利害关系人之间所发生的诉讼纠纷案例为文本材料,梳理归纳了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纠纷中的实践争议内容及其存在的多种救济困境。第四章总结与反思了中外社会治理中的制度经验,以期对当下我国行业协会治理改革提供理论与经验支撑。第一节以我国古代的“公”“私”概念为载体,对春秋战国、宋、明以及清末民初等各个时期的公理思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梳理。第二节则对民国时期社会部颁行的《社会法规汇编》三辑进行了全面梳理,归纳了民国初期、广州国民革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及抗日战争时期有关公民结社的立法和管理规定,并具体梳理了民国社会团体的法规范规定、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以及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三大问题。第三节总结了美国与欧洲在社会治理中所采用的第三部门理论,具体阐述了两地在第三部门理论领域的特征与差异,并对两地的第三部门理论在我国是否具有借鉴意义展开了相关反思,进而提出美国式的国家与社会平行、对立、冲突的组织机构设置与治理模式并不适宜我国本土治理,而欧洲模式则具有可借鉴之处。第四节讨论了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治理经验与改革创新实践,总结了我国国家治理的历史模式、逻辑和经验,并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社会管理体制领域所作出的多项制度改革尝试与创新成果。第五章在对我国行业协会治理进行问题归纳与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了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第一节论述了新时代我国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的再定位问题。实践中,行业协会不论作为治理者还是被治理者,其前提都是自治权力(利)能被充分保障。此节再次回顾了我国国家公权强大而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背景,并对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功能及其同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进行了再认知与再划分。第二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内外治理的整体完善路径,具体从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行为、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以及完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共六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具体建议。第三节从整体上梳理了行业协会、政府以及法院等多个行业治理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清晰呈现了上述主体在权力责任、权利义务之间协调、冲突与对立的不同面貌。第四节提出了我国行业协会治理的完善要准确规范和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具体可从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以及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共五大方面具体着手。第五节重新界定了我国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责任边界,具体提出了落实行业自治的审核许可权、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以及全面推进行业领域信息公开义务共四大方面的建议对策。第六节提出了要健全行业争议纠纷的救济规则体系,并具体从理清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健全行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以及完善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共三大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
李虹奕[8](2019)在《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现状及效果研究 ——基于利安达的案例分析》文中研究表明作为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维护者,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发展迅速,目前在市场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注册会计师行业重要性日益提高的同时,国内外会计造假案件却依旧不断发生,造假手段及方式也一直在升级,造假程度也不断提升。从银广夏、蓝田股份等财务造假开始,到万福生科、绿大地等欺诈上市案件,以及近年来大智慧、九好集团等涉及金额、人员越发庞大的案件,注册会计师保持其作为“信息质量守护神”的功能愈加困难。近年来,我国从各方面一直强调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而监管效果以及对审计质量的改善作用却不得而知。本文首先从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背景及发展开始分析,聚焦于我国目前主要采取的行政监管方式,对其中政府监管及行业自律监管的状况进行数据分析,对我国整体行政监管效果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本文在后续选取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案例进行具体的公司研究,这主要是因为其是受到证监会处罚次数最多的事务所,这些处罚也有一个较长的时间跨度,可以更好的看出在行政处罚后,其产生的经济变化和审计质量变化,具有较强的典型性。同时,利安达事务所在近年间也经历过短时间多次处罚的情况,可以借此探究处罚次数对效果的影响。所以在后续选择了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案例研究,对其行政监管处罚的效果进行了具体的分析,得出我国所采取的行政监管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经济后果和审计质量的影响。最后,结合目前整体行业监管效果和具体会计师事务所监管效果,对我国目前行业行政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对我国后续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提出改进建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9](2019)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川办发[2019]3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在此目录基础上,组
高丹[10](2019)在《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研究》文中提出2019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依靠改革开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政公用事业作为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准公共产品,其公共性和市场性属性交织,产业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错综复杂,公用事业领域的深化改革问题一直是学界和业界关注的焦点和难点。伴随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向更深层次发展,更广泛的社会资本参与到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如何处理好这一领域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做到引得进、干得好,即如何激励社会资本规范投资、自主运行、高效发展,成为地方政府必须面对的一个课题。文章梳理了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历史进程,明确市场化改革进程减慢这一现实,成为本文的研究初衷;在概述激励性规制理论与实践的国内外研究基础上,发现了其中的理论争议以及未来的研究发展方向。文章始终以中国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中的实例为论据,以多学科理论为支撑,坚持公共管理学研究范式,探讨激励性规制在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进程中的机制建构、工具选择及现实应用等问题,描绘出规制机构与被规制企业之间的博弈和合作关系。文章运用信息经济学解释市政公用事业何以需要运用激励性规制;运用机制设计理论和合同治理理论阐释激励性规制的机制设计问题;借助政策工具理论展现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现有可供选择的工具,以及工具的合理配置问题。以政策评估理论为基础介绍政府规制领域常用的评估方式;最终本文选择目前实际工作中最常用的绩效评估模式,将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公共道路工程特许经营作为评估样本,通过大量调研和资料整理,对激励性规制的实践应用状况展开评估检验。文章认为激励性规制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都处于起步阶段,未来有很大发展空间。政府规制机构要重视激励性规制的制度化建设,拓宽工具选择空间,科学评估市场化改革成效,正面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科学合理的运用激励性规制,切实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高速发展和运行效率,为规制双方建构更加融洽的合作环境提供坚实的制度平台。
二、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第七号)的通知(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第七号)的通知(论文提纲范文)
(1)案例解析商业活动积分返劵的财税处理(论文提纲范文)
一、新收入准则对积分返券的规定 |
二、积分返券的案例解析 |
三、上市公司商业活动积分兑换模式的财税处理 |
(一)营养家会员积分及兑换政策 |
(二)相关会计核算方法及账务处理方式 |
1. 消费者在门店兑换,积分转移到经销商,经销商公司兑换产品,会计分录如下: |
2. 消费者直接向公司兑换积分。 |
(2)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效应研究 ——基于国内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研究方法和文献综述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的理论意义 |
1.1.3 研究的现实意义 |
1.2 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技术路线 |
1.3 论文框架 |
1.4 研究方法 |
1.4.1 研究方法特殊性 |
1.4.2 主要研究形式 |
1.4.3 初步研究阶段开展的研究工作 |
1.4.4 深入研究阶段开展的研究工作 |
1.5 文献综述 |
1.5.1 关于政策评估的研究 |
1.5.2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总体研究 |
1.5.3 关于国外跨境电商发展现状的研究 |
1.5.4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的研究 |
1.5.5 关于跨境电商模式的研究 |
1.5.6 关于改进国内跨境电商发展效率的研究 |
1.5.7 关于现有文献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跨境电商政策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2.1 基本概念 |
2.1.1 跨境电商定义 |
2.1.2 跨境电商模式研究 |
2.1.3 “货物与个人物品”——两类平行监管模式 |
2.1.4 关于B2B与B2C的差异 |
2.1.5 B2B和B2C模式三个维度比较 |
2.2 跨境电商的作用和影响研究 |
2.2.1 跨境电商的积极作用 |
2.2.2 对传统贸易的影响 |
2.3 跨境电商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 |
2.3.1 行业环境问题研究 |
2.3.2 跨境电商物流问题研究 |
2.4 跨境电商政策法规 |
2.4.1 税收政策 |
2.4.2 海关监管政策 |
2.4.3 国家试点政策 |
2.4.4 其他政策 |
2.4.5 电子商务法 |
2.5 相关理论 |
2.5.1 普惠贸易理论 |
2.5.2 平台理论 |
2.5.3 法经济学理论 |
2.5.4 长尾效应理论 |
2.5.5 竞争优势理论 |
2.5.6 营销理论 |
第3章 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初步分析 |
3.1 《电子商务法》 |
3.1.1 中国的电子商务法律环境演变 |
3.1.2 《电子商务法》对跨境电商的积极影响 |
3.1.3 中国跨境电商法律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
3.2 关于国家对跨境电商总体政策的研究 |
3.2.1 国务院的总体要求 |
3.2.2 国家级政策 |
3.3 关于具体政策法规的研究 |
3.3.1 进口税收政策 |
3.3.2 出口税收政策 |
3.3.3 监管政策 |
3.3.4 外贸综合服务政策 |
3.3.5 各级试点政策 |
3.3.6 资金支持政策 |
3.3.7 其他政策 |
3.4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存在缺失问题的研究 |
3.4.1 关于统计问题的研究 |
3.4.2 关于各地各部门协同和监管标准不统一问题的研究 |
3.4.3 关于企业税收征管问题的研究 |
3.5 关于国外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研究 |
3.5.1 关于国际规则研究 |
3.5.2 关于欧美监管体系的研究 |
3.5.3 关于各国规则制度的研究 |
3.5.4 关于国际环境影响 |
3.6 本章结论 |
第4章 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和样本研究 |
4.1 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机理 |
4.1.1 跨境电商政策的传导机理 |
4.1.2 影响机理的要素分析 |
4.2 样本研究的意义和方法 |
4.2.1 开展政策样本研究的意义 |
4.2.2 开展政策样本研究的目标 |
4.2.3 研究方法:范围选取和方法设计 |
4.3 跨境电商政策影响的样本分析 |
4.3.1 政策样本分析 |
4.3.2 关于政策“内容-功能”研究 |
4.4 本章结论 |
第5章 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发展影响的实证研究 |
5.1 研究设计 |
5.1.1 关于问卷调查的动因和目的 |
5.1.2 调查问卷的总体设计 |
5.1.3 调查问卷的设计过程 |
5.1.4 调查问卷的具体内容 |
5.2 问卷研究过程 |
5.2.1 问卷的发放和搜集 |
5.2.2 问卷的处理 |
5.3 问卷研究分析和结果 |
5.3.1 研究对象的基本情况 |
5.3.2 被调查跨境电商企业的政策诉求 |
5.3.3 企业创新模式的跨境电商政策选择 |
5.3.4 跨境电商政策制定和调整与企业创新的关系 |
5.4 结论与建议 |
5.4.1 结论 |
5.4.2 建议 |
5.5 研究的不足 |
第6章 跨境电商试点对城市经济影响的实证研究 |
6.1 实证研究对象的选取和说明 |
6.1.1 研究对象的选择 |
6.1.2 面板数据的选取 |
6.2 关于设立综合试验区对地区经济发展影响的现有研究 |
6.3 关于综合试验区发展现状研究 |
6.3.1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交易规模情况 |
6.3.2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B2B和B2C模式发展情况 |
6.3.3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发展情况研究 |
6.4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产业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的模型设计 |
6.4.1 基本理论 |
6.4.2 研究框架设计 |
6.4.3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耦合模型 |
6.4.4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经济系统的协调模型 |
6.5 试点城市跨境电商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实证分析 |
6.5.1 系统序参量指标体系的构建 |
6.5.2 试点城市层面耦合协调结果分析 |
6.6 结论与建议 |
6.6.1 结论 |
6.6.2 建议 |
6.7 研究的不足 |
第7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未来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1.1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环境的结论 |
7.1.2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作用和影响机理的结论 |
7.1.3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对企业创新影响的结论 |
7.1.4 关于中国跨境电商政策与区域经济耦合互动的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关于完善跨境电商政策体系的建议 |
7.2.2 关于地方跨境电商持续发展的建议 |
7.2.3 关于政府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 |
7.3 不足与展望 |
7.3.1 创新点 |
7.3.2 不足 |
7.3.3 未来研究展望 |
附录A 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部分重点跨境电商政策 |
附录B 支持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政策 |
附录C 跨境电商政策与企业创新发展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3)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现状 |
1.2.1 森林资源核算 |
1.2.2 自然资源账户与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 |
1.2.3 国外环境审计与中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创新 |
1.2.4 国内外研究述评与待解决的科学问题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及重点与难点 |
1.4.2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2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森林资源与森林资源核算 |
2.1.1 森林资源的内涵、分类与特征 |
2.1.2 森林资源核算的内涵与原则 |
2.1.3 森林资源核算的指标体系 |
2.2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与净资产 |
2.2.1 森林资源资产的确认与分类 |
2.2.2 森林资源负债的核算必要性以及分类与特征 |
2.2.3 森林资源净资产的确认及意义 |
2.3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基本理论 |
2.3.1 森林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2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理论 |
2.3.3 森林资源核算理论 |
2.3.4 委托代理理论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
3 研究区概况 |
3.1 湖南省自然地理概况 |
3.2 湖南省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
3.3 湖南省森林资源概况 |
4 森林资源核算方法 |
4.1 森林资源资产核算方法 |
4.1.1 森林资源的计量属性与评估方法 |
4.1.2 林地资产核算方法 |
4.1.3 林木资产核算方法 |
4.1.4 生态服务核算方法 |
4.2 森林资源负债与净资产核算方法 |
4.2.1 森林资源负债的核算方法 |
4.2.2 森林资源净资产核算方法 |
5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构建 |
5.1 传统资产负债表的结构与作用 |
5.2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内涵及其定位 |
5.3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建议结构 |
5.3.1 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结构的国际经验 |
5.3.2 我国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结构设想 |
5.4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作用 |
5.5 现阶段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主要困难 |
5.5.1 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一般性困难 |
5.5.2 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在业务与技术上的困难 |
5.5.3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在干部离任审计中的局限性 |
6 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与净资产的核算 |
6.1 林地资产的核算 |
6.1.1 林地资产核算结果 |
6.1.2 林地资产核算结果分析 |
6.2 林木资产账面价值的核算 |
6.2.1 林木资产账面价值核算结果 |
6.2.2 林木资产账面价值核算结果分析 |
6.3 森林生态服务的核算 |
6.3.1 涵养水源的核算 |
6.3.2 固土保肥的核算 |
6.3.3 固碳释氧的核算 |
6.3.4 净化大气的核算 |
6.3.5 积累营养物质的核算 |
6.3.6 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核算 |
6.3.7 生态服务功能汇总核算 |
6.4 森林资源综合负债与净资产的核算 |
6.4.1 森林资源负债的核算 |
6.4.2 森林资源净资产的核算与分析 |
7 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与分析 |
7.1 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探索编制 |
7.1.1 编制资产负债表前的年终清理与账务准备 |
7.1.2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步骤 |
7.1.3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结果 |
7.2 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分析 |
7.2.1 森林资源资产结构变化的动态分析 |
7.2.2 森林资源质量变化分析 |
7.2.3 有林地、防护林地及其他林地增长率分析 |
7.2.4 公益林和商品林面积结构变化动态分析 |
7.2.5 林业与非林业经营活动减少森林资源分析 |
7.2.6 资产负债率与资本积累率分析 |
8 讨论与结论 |
8.1 讨论 |
8.1.1 优先解决编制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的一般性困难 |
8.1.2 统一标准,集中克服业务与技术上的困难 |
8.1.3 充分发挥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在离任审计中的作用 |
8.1.4 研究展望 |
8.2 创新与不足 |
8.2.1 研究创新 |
8.2.2 研究的不足 |
8.3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林木资源分类 |
附录 B 计算森林资源预计负债用的年金现值系数表(部分) |
附录 C SNA-2008国家资产负债表 |
附录 D SEEA-2012价值型资源账户概念格式 |
附录 E 中国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价值量)核算表 |
附录 F 林地租赁合同书 |
附录 G IPCC推荐使用的木材密度(D) |
附录 H (按龄组)2014-2016湖南省优势树种调节水量 |
附录 I 长沙市城区供水用户分类 |
附录 J (按龄组)2014-2016湖南省优势树种涵养水源价值 |
附录 K 大气污染物当量值(部分) |
附录 L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背景 |
三、研究现状综述及反思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国内外研究的成就与不足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五、研究方法 |
(一)规范分析法 |
(二)案例分析法 |
(三)比较分析法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 |
(二)本文的不足 |
第一章 跨境电子商务的内涵揭示与实践进路 |
第一节 跨境电子商务语义分析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类型涵摄 |
一、三类企业形态 |
二、双向货物流向 |
三、两种交易性质 |
第三节 跨境电子商务的基本特征与演进趋势 |
第四节 中国跨境电商近年来的实践机遇 |
一、“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提供的发展环境 |
二、首届世界海关跨境电商大会释放的发展红利 |
三、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带来的发展机遇 |
第二章 跨境电商物流通关法律与政策体系解构 |
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与进出境物品通关法律制度诠释 |
一、“货物”与“物品”的海关法释义 |
二、“货物”与“物品”的通关流程比对 |
三、“关检一体化”的规范解析 |
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新业态解读 |
第二节 跨境电商商品物流通关政策体系述评 |
一、跨境电商商品含义简述 |
二、跨境电商进口海关监管政策述评 |
三、跨境电商出口海关监管政策述评 |
四、市场采购模式的优势与风险述评 |
第三节 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方式基本样态检视 |
一、跨境电商进出口物流选择比较研究 |
二、邮政小包通关政策实践原理提炼 |
三、三类快件通关监管政策扒梳 |
四、困境与出路:美国退出“万国邮联”的影响与对策 |
第四节 跨境电商特殊商品与特殊区域的通关政策解析 |
一、特殊进出口商品监管政策的价值定位 |
二、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通关便利化改革 |
第三章 跨境电商进出口税收征管法律与政策谱系 |
第一节 跨境电商商品关税征收法律制度规范分析 |
一、进出口货物关税法律制度概述 |
二、影响货物关税影响的三重因素 |
三、海关预裁定制度—从《贸易便利化协定》的文本展开 |
第二节 跨境电商商品进口消费税征收法律与政策探析 |
一、进口消费税计征解析 |
二、进口消费税税率核算 |
第三节 跨境电商商品进出口增值税征收法律与政策简析 |
第四节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演进与评析 |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监管的政策演进 |
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综合税率的形成与展现 |
三、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计税方法 |
四、“汇总征税”的制度建构与实践优势 |
五、“代收代缴义务人”的身份与责任 |
第五节 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政策定位与机制设置 |
第四章 跨境出口资金流运作政策规制与风险防范剖析 |
第一节 跨境电商出口收退款方式政策规制分析 |
一、出口跨境电商收款主要方式评介 |
二、不同出口报关模式下跨境收款的政策推演 |
三、出口跨境电商退款资金风险及防范路径 |
第二节 现行政策框架下跨境收款风险研析与规避路径探寻 |
一、出口跨境电商收款结汇风险分析 |
二、跨境收款第三方支付机构监管政策梳理与研判 |
三、跨境电商平台收款的资金沉淀风险及防范措施 |
第五章 跨境电商信息安全保护法律比较研究与规范指引 |
第一节 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与《刑法》的规制比较 |
一、《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分析 |
二、个人信息保护的刑法面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第二节 域外制度镜鉴——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 |
一、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GDPR)文本分析 |
二、《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的法律渊源定位 |
三、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与GDPR的异同比较 |
四、跨境电商领域信息安全典型案例评析 |
第三节 跨境电商合法收集用户信息规范指引 |
一、征得用户明示同意 |
二、保障用户信息权利 |
三、建构应急机制 |
四、加强数据安全能力建设 |
第四节 海关行政监管过程中获取个人信息合法性的法理基础 |
第六章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法律制度概论 |
一、国内外法律与政策概述 |
二、跨境电商海关执法案例与执法特征 |
三、跨境电商商品侵权特征归纳 |
第二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认定的理论蕴含 |
一、海关特殊监管区的法律适用认定阐析 |
二、海关执法对象认定的法律逻辑推演 |
三、行邮渠道海关监管实践的理论提炼 |
第三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规避进路 |
一、跨境电商避免侵权策略——基于《电子商务法》的要求 |
二、跨境电商避免被侵权策略——基于《商标法》的要求 |
第四节 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特殊法律问题研究——定牌加工(OEM)与平行进口的理论纷争 |
一、对定牌加工(OEM)司法实践的法理回应 |
二、平行进口问题的法律证成 |
第七章 跨境电商走私监管法律问题研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走私的司法实践背景 |
一、跨境电商走私类型与特征 |
二、跨境电商企业与平台走私动机审视 |
第二节 刑法走私构成理论之于跨境电商领域的适用 |
一、跨境电商走私犯罪构成要件的规范评析与理论重构 |
二、“化整为零”与“低报价格”的走私手段 |
三、偷逃应缴税额计核的理论争议与解构 |
四、跨境电商走私刑事责任考 |
第三节 跨境电商走私风险检视——从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为切入 |
一、电商平台“化整为零”包税进口走私案 |
二、电商企业伪报贸易方式走私案 |
三、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代购走私案 |
第四节 实践视域下的跨境电商走私风险防范指引 |
一、电商经营者风险规避方案 |
二、电商平台经营者风险规避方案 |
三、代购转型建议 |
第八章 跨境电商“母体性”普适规则与跨境零售的特殊规制 |
第一节 跨境电商监管法律制度体系 |
一、跨境电商国内监管法律制度框架体系 |
二、跨境电商监管法律制度的域外借鉴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一般监管规定梳理 |
一、市场主体登记要求 |
二、对外贸易和海关登记要求 |
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
四、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要求 |
五、亮照经营及终止公示义务 |
六、健全信用评价体系 |
七、遵守进出口监管规定 |
八、其他义务 |
第三节 《电子商务法》中平台经营者的普适义务与责任 |
一、信息记录与留存义务 |
二、平台竞争的禁止性规定 |
三、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
四、平台审核和安保义务 |
五、平台先行赔付义务 |
六、其他义务 |
第四节 跨境零售进出口经营者的特殊监管要求 |
一、跨境零售进口平台监管制度 |
二、跨境零售进口平台内经营者监管制度 |
三、跨境零售进出口服务商监管制度 |
四、跨境零售进出口商品报关规定 |
五、跨境零售进出口作业场所监管要求 |
结论 |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研判 |
二、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政策研判 |
三、跨境电商法律与政策完善方向研判 |
四、走向全球: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的中国经验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6)怀化市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改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目标的相关研究 |
1.2.2 关于政府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标准的相关研究 |
1.2.3 政府会计改革相关研究 |
1.2.4 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及改进的相关研究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理论概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政府会计 |
2.1.2 政府会计信息披露 |
2.2 相关理论分析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新公共管理理论 |
2.2.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2.4 知情权理论 |
第3章 怀化市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
3.1 怀化市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基本情况 |
3.1.1 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现状 |
3.1.2 披露内容概述 |
3.1.3 披露的形式和渠道 |
3.2 怀化市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 |
3.2.1 信息披露的内容不完整 |
3.2.2 信息披露质量有缺陷 |
3.2.3 信息获取渠道不通畅 |
3.3 怀化市政府会计信息披露问题成因 |
3.3.1 政府财务报告体系不完善 |
3.3.2 忽视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
3.3.3 信息监督机制不完善 |
3.3.4 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建设不足 |
第4章 国内外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经验借鉴 |
4.1 国外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经验 |
4.1.1 美国政府 |
4.1.2 新西兰政府 |
4.1.3 英国政府 |
4.1.4 澳大利亚政府 |
4.2 国外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启示 |
4.2.1 政府会计改革是基础 |
4.2.2 先进系统建设是支撑 |
4.2.3 独立审计监督是保障 |
4.2.4 多渠道的披露方式是条件 |
4.3 湖南省级政府部门会计信息披露经验 |
4.3.1 披露内容 |
4.3.2 披露渠道 |
4.4 湖南省级政府部门政府会计信息披露启示 |
4.4.1 提高信息披露完整性 |
4.4.2 学习地方预决算“四统一”的公开模式 |
第5章 怀化市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改进建议 |
5.1 紧跟政府会计改革步伐 |
5.1.1 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
5.1.2 建立健全政府会计核算体系 |
5.1.3 建立健全政府财务报告体系 |
5.2 充分考虑多元化信息使用者需求 |
5.2.1 建立政府会计披露供需互动机制 |
5.2.2 不断完善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方式 |
5.3 健全政府会计信息披露监管机制 |
5.3.1 强化审计监督 |
5.3.2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 |
5.4 提升人员综合素质 |
5.4.1 强化行政人员责任意识 |
5.4.2 提升业务人员综合素质 |
5.4.3 提高人大代表的审查意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我国行业协会的法律性质、地位与职能 |
第一节 行业协会的历史发展及演变 |
一、清末时期社会团体的产生 |
二、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的发展 |
第二节 “公”与“私”兼具的法律属性 |
第三节 “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 |
一、作为“公”权力主体的行业治理者 |
二、作为“私”权利主体的行业被治理者 |
第四节 自律、服务、协调与代表的四大基本职能 |
第二章 作为被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外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外部治理的法规政策领域 |
一、党对行业协会的领导与管理 |
二、行政业务主管部门的前置审核 |
三、行政登记管理机关的登记审批 |
四、社会团体的资金财税规定 |
五、社会团体的处罚罚则 |
第二节 党和政府的实践管理领域 |
一、行业协会党建工作的困境与挑战 |
二、政府部门执法领域的规范性考察 |
第三节 行业协会与主管部门间的诉讼纠纷考察 |
一、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外部行政诉讼纠纷的困境与反思 |
第三章 作为治理者的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困境 |
第一节 内部治理的整体规范环境 |
一、外部法律法规的不当限制 |
二、内部治理规范的内容缺失 |
第二节 行业协会内部治理的主体与组织缺陷 |
一、人员的引进与管理缺失 |
二、组织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
第三节 内部治理的不正当行为 |
一、行业共谋的不当行为 |
二、利用先发优势限制会员自由 |
三、破坏公平交易的信息与机会行为 |
四、限制中小型会员企业正常经营行为 |
第四节 内部治理的程序运行及资产管理缺陷 |
第五节 内部治理的纠纷解决机制不全 |
一、内部治理纠纷的实践争议内容 |
二、内部治理纠纷救济的困境与反思 |
第四章 中外社会治理经验与当前行业协会治理改革 |
第一节 古代公理思想的梳理与归纳 |
一、春秋战国的“公”“私”之源 |
二、宋、明两代的“公”与“私” |
三、清末民初的“公”“私”裂变 |
四、中西“公”“私”理念的特征与差异 |
第二节 民国时期公民结社的制度经验与借鉴 |
一、社会团体管理的规范性考察 |
二、民间组织的外部监管 |
三、民间组织内部治理的制度规范 |
第三节 欧美社会治理中的国家、社会与第三部门 |
一、美国第三部门理论的特征 |
二、欧洲第三部门理论的特点 |
三、欧美第三部门理论的反思与启示 |
第四节 我国社会治理中的历史经验与改革创新 |
一、国家治理的逻辑与经验 |
二、社会管理体制的实践改革 |
第五章 行业协会治理的制度改革与发展路径 |
第一节 新时代国家公权与社会自治权再定位 |
一、国家公权强大、社会自治权缺失的历史再审视 |
二、我国社会自治权的性质、来源与功能再认知 |
三、我国社会自治权与国家公权的关系结构再划分 |
第二节 共治前提下的行业协会内外治理完善 |
一、转变行业协会治理理念 |
二、健全行业协会专门立法 |
三、强化行业协会党组织建设 |
四、规范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行为 |
五、优化行业内部人事管理 |
六、完善行业协会的资产管理 |
第三节 政府、法院与行业协会等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辨析 |
一、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协会的法律关系 |
二、行业主管部门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三、行业协会与法院间的法律关系 |
四、行业协会同非行业会员间的法律关系 |
第四节 准确规范与限缩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权限 |
一、统一行业协会登记的审核依据和标准 |
二、改革行业主管部门的管理方式与重心 |
三、下放行业自治领域的管理职权 |
四、优化行业协会管理的程序规则 |
五、全面构建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制度体系 |
第五节 理清行业自治的权力内容与权责边界 |
一、落实行业资质的审核许可权 |
二、完善行业规则与标准的制定权 |
三、推动行业维权职责的积极履行 |
四、全面推进行业领域的信息公开 |
第六节 健全行业协会侵权的救济规则体系 |
一、行业协会管理权力的法律性质定位 |
二、健全行业协会纠纷的内部救济机制 |
三、行业协会纠纷的外部救济机制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8)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现状及效果研究 ——基于利安达的案例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相关文献 |
1.2.2 监管效果相关文献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研究创新 |
1.4.2 研究不足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研究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内涵 |
2.1.2 审计质量 |
2.1.3 行政监管效果 |
2.2 研究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信号传递理论 |
第3章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背景及模式分析 |
3.1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演变研究 |
3.1.1 完全政府监管阶段 |
3.1.2 准政府监管阶段 |
3.1.3 行政监管阶段 |
3.1.4 我国监管模式演变评述 |
3.2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模式及法律法规 |
3.2.1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模式 |
3.2.2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法律法规 |
第4章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现状及效果分析 |
4.1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监管现状及效果分析 |
4.1.1 行业自律监管概况 |
4.1.2 监管情况分析 |
4.2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政府监管现状及效果分析 |
4.2.1 处罚数量及类型分析 |
4.2.2 处罚原因分析 |
4.2.3 处罚金额及力度分析 |
4.2.4 监管时效性分析 |
4.3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整体效果评价 |
第5章 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处罚效果分析——以利安达为例 |
5.1 利安达事务所简介 |
5.2 利安达接受行政处罚情况分析 |
5.2.1 利安达接受行政处罚概况 |
5.2.2 受罚原因及结果分析 |
5.3 行政处罚监管对利安达事务所经济影响分析 |
5.3.1 行政处罚监管对客户数量影响的分析 |
5.3.2 行政处罚监管对事务所收入影响的分析 |
5.3.3 行政处罚监管对事务所收费影响分析 |
5.4 行政处罚监管对事务所审计质量影响分析 |
5.5 案例结论 |
第6章 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建议 |
6.1 行政监管存在的问题 |
6.1.1 行政监管效率低下 |
6.1.2 行政处罚方式单一 |
6.1.3 处罚后续监管不足 |
6.2 政策建议 |
6.2.1 加强政府监管效率,提升处罚方式力度 |
6.2.2 加强事务所后续监管,有效提升审计质量 |
6.2.3 推进监管制度改革,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
6.2.4 设立网络监督平台,增强社会监督力量 |
第7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综述与研究评价 |
第二章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内生需求 |
第一节 提高规制效率的显性需求 |
第二节 规避信息不对称的隐性需求 |
第三节 达到“良好的规制”发展需求 |
第三章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机制设计 |
第一节 机制设计的理论框架 |
第二节 机制设计的基本目标 |
第三节 机制设计的主要原则 |
第四节 机制设计的核心要点 |
第四章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工具选择 |
第一节 激励性规制工具选择的类别 |
第二节 激励性规制工具选择的依据 |
第三节 激励性规制工具选择的影响因素 |
第五章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评估模式 |
第一节 政策评估模式的知识基础 |
第二节 规制评估模式的主要类别 |
第三节 激励性规制评估模式建构 |
第六章 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的实践评估 |
第一节 实践评估的设计背景 |
第二节 实践评估的指标体系 |
第三节 实践评估的综合评判 |
第四节 规制行为主客体综合分析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第一节 研究的基本结论 |
第二节 研究的创新之处 |
第三节 研究不足与展望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绩效考核相关表格 |
表格1: 总表 |
表格2: 2014-2016年南宁市公共道路工程特许经营绩效考核指标表 |
表格3: 2014-2016年南宁市公共道路工程激励机制绩效考核指标表 |
表格4: 特许经营过程中部分工程项目情况 |
致谢 |
四、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第七号)的通知(论文参考文献)
- [1]案例解析商业活动积分返劵的财税处理[J]. 周星. 税收征纳, 2021(05)
- [2]中国跨境电商政策的影响效应研究 ——基于国内视角[D]. 周勍.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20(01)
- [3]湖南省森林资源资产负债表研究[D]. 袁继安.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9(05)
- [4]跨境电子商务的法律与政策研究[D]. 冯晓鹏. 吉林大学, 2019(02)
- [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J]. 重庆市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9(19)
- [6]怀化市政府会计信息披露改进研究[D]. 刘运芳. 湖南大学, 2019(01)
- [7]作为共治主体的行业协会发展研究[D]. 段传龙.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1)
- [8]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管现状及效果研究 ——基于利安达的案例分析[D]. 李虹奕.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7)
- [9]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J].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9(09)
- [10]市政公用事业激励性规制研究[D]. 高丹. 厦门大学, 20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