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械设备漏油原因及防治途径探讨(论文文献综述)
贾辉[1](2021)在《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全球外商投资的金额呈增长趋势,中国对外投资也呈持续增长态势并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然而,中国对外投资近年来也出现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忽视环境问题将成为导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失败的重要因素之一。因环境问题导致国家责任的风险也在增加。本文包括前言、正文、结论三大部分。正文包括六个章节,分别是第一章(国际投资环境保护问题和国际法律制度)、第二章(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预防责任)、第三章(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及构成要件)、第四章(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国家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第五章(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关于国际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预防义务,本文通过综合性国际环境立法文件和专门性国际环境立法文件探讨了预防原则,包括双边/多边投资协定与预防原则、国际投资项目环境评估与预防原则、绿色金融与预防原则。关于国际投资协定与环境保护,本文围绕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研究了NAFTA、USMCA、CPTPP、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及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比较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的环境条款,对中国所参与对外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中国对外投资协定中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中国对外投资协定中环境事件之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探讨。之后,该章节介绍了国际投资与环境影响评价,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是减少投资建设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的重要预防措施,结合《埃斯波公约》等多边国际条约和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各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与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相比较,对中国对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进行了讨论。最后,该章节探讨了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从绿色金融的定义和重要意义出发,梳理了绿色金融相关之国际法体系,结合美国、巴西、印度、墨西哥、英国、马来西亚等国关于绿色金融的立法实践,比较中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探讨了绿色金融在中国对外投资环境保护方面的可以发挥的重要作用。关于国际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构成要件,本文探讨了国际投资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之构成要件,将国际投资行为区分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两种情形讨论了国际投资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之构成要件。其次,该章节探讨了私人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比较中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环境损害国家归责之要件分析,讨论了中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的国家归责问题。本文还从投资国的角度分别探讨了国家责任的承担形式、分担机制、免责情形等内容。关于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本文首先讨论了核电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核电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核事故赔偿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再结合中国核企业“走出去”之概况和中国国内立法分析,以中广核与法国电力集团、英国政府签署英国新建核电项目一揽子协议参与英国核电项目为例,分析了中国核企业“走出去”发生境外核事故之国家责任。其次,该章节探讨了航天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航天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航天事故赔偿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包括《外空条约》、《责任公约》、《登记公约》、《营救协定》、《月球协定》等,结合中国航天企业“走出去”之概况,以假设案例的方式,探讨了“走出去”的中国航天企业一旦发生航天事故,是否会引发中国的国家责任等问题。最后,该章节探讨了石油产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石油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石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包括《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及其议定书、《设立油污损害赔偿国际基金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勘探、开发海底矿产资源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再结合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之概况,分析了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发生境外石油污染之潜在风险,并区分事故造成海洋污染和陆地污染分别就国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进行了分析。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应重视因环境问题导致国家责任的风险。本文分别在中国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预防义务、中国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中国特定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方等方面,分别提出了中国海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方面的建议。
宋文波[2](2020)在《我国海上溢油应急管理研究》文中指出随着石油行业和航运业的不断发展,载重吨20万吨至30万吨之间的巨型原油船和载重吨30万吨以上的超大型原油船的运营,预示着海上溢油应急事故呈现大型化的发展趋势。美国墨西哥湾漏油、大连“7.16”污染、蓬莱19-3油田等重大海洋污染事故的发生,国家和全社会意识到了海上溢油污染对于海洋生态环境、渔业资源、港口通航及相关生产产业的巨大破坏力,对于重大海上溢油污染事故的关注度和防患意识已经上升到了新的高度。本文通过对我国溢油应急管理体制现状、应急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应急物资管理现状、油污赔偿基金现状等几个方面的整理、分析,总结出我国海上溢油应急管理上的问题,结合国外海上溢油应急管理值得借鉴的经验,在完善海上溢油应急管理体制、科学管理人力资源和应急物资、健全油污基金制度等方面提出建议,为我国海上溢油应急管理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科学发展道路。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对国家海上溢油应急资源(人力、物力)管理方面提出现阶段改进建议的同时,对远期建设目标发展方向提出了构想,以相关科学理论和研究成果为基础,建立适用全国范围内的应急资源管理和应急调用系统,为海上溢油应急提供坚实的保障。最后,文章以天津生态城海域为例,以区域海洋生态多样性为出发点,将生态城海域设为海洋生态敏感资源溢油防控实验区,通过建立特区应急制度、整合预警力量、提升防控科技含量等手段,为全国海洋生态敏感资源溢油防控提供可借鉴经验。
张珊[3](2020)在《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认为我国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世界海运大国,但是相比国际上其他国家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发展而言,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设立时间短、制度发展缓慢、对船舶油污损害受害人赔偿不足,海洋环境保护效果欠佳。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立法技术不高,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征收标准低、船舶责任人赔偿限额低、船舶油污损害核心概念界定冲突;立法内容不全,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来源狭窄、赔付标准不明确、赔付范围较少、赔付顺序设置不合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司法实践混乱、赔付事项集中、赔偿能力不足、申请赔付流程和拒绝赔付救济途径不明等等。针对这些问题,首先要从理念上转变“重保护船舶所有人利益”、“轻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错误观念,积极加入国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并开展国际间交流活动,不断的改善立法、完善制度,为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完善发展提供借鉴。文章首先介绍了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发展背景和法律渊源。仔细梳理了我国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在发展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立法成果。其次着眼司法实践,介绍了我国船舶油污损害的来源和已经获得赔付的案例以及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运行情况,指出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在立法中和实践中存在理念滞后、法律滞后、执法水平滞后、制度滞后等诸多问题。继而对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应存在的问题分别从运行理念滞后、立法技术受限、执法效率偏低、制度衔接不畅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最后得出结论为: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条块分割,发展不均衡,既难以为海洋环境治理提供法律支撑,又难以实现预期的预防污染、发展海洋航运的目的。然后对国际公约以及典型国家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进行介绍,启发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发展应该以环境保护优先、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与其他海洋污染治理措施协调发展,并坚持风险救济理念。最终就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发展完善提出建议,分为变革理念、立法完善、配齐制度、改进执法四个方面,结合提出的问题和分析出的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国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发展日新月异,合不上国际的拍子,就有可能掉队,从而给我国海洋环境保护造成巨额损失,也给我国航运事业发展带来沉重打击。因此我们必须采取行动,为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完善贡献力量。
牛罗伟[4](2020)在《油水分离膜在废润滑油净化再生中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科技与工业的快速发展,润滑油的消耗量不断增加。润滑油使用后产生大量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的随意丢弃与燃烧不仅会造成资源的浪费,更严重的是对环境的污染。如今石油资源紧缺现象越来越明显,国家对于环境的管理更加严格,废润滑油的再生利用变得尤为重要。常见的废润滑油再生技术仍然对环境有一定的污染,而且存在运行成本高,再生工艺复杂,操作条件要求高等问题。本文针对常见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的这些问题,提出了一种新型废润滑油再生工艺,此工艺对废润滑油中的水分与颗粒杂质可以一步分离,并且工艺操作简单,运行成本低,对环境污染小。本文采用油水分离膜工艺对废汽轮机油进行净化再生,使用自制实验室负压试验装置与中试设备对废汽轮机油进行过滤净化,考察了过滤压力、过滤温度与过滤时间对过滤通量的影响,对膜过滤前后的废汽轮机油作理化性能测试,考察膜过滤净化效果,选膜分离工艺参数为:过滤温度为50℃,过滤压力为-0.06 MPa。在此操作条件下,膜过滤废汽轮机油的通量为5.45 L·m-2·h-1,废汽轮机油过滤液的透明度大大提高,含水率降为70 mg·kg-1,ISO洁净度提高到17/15/≥10级,油泥氧化指数降为0,污染元素Si、Na与磨损元素Fe含量明显减少,过滤液的含水率与洁净度均达到常规润滑油的要求。经油水分离膜过滤净化后,废汽轮机油中的油泥、颗粒杂质与水分大大减少,再生油的性能得到很大改善。为了弥补负压过滤的缺点,制作正压错流过滤设备对废液压油进行过滤净化。废液压油经膜过滤后,透明度大大提高,ISO洁净度提高到14/13/≥11级,优于新液压油ISO洁净度<18/15/12级的控制标准,油水分离膜对废液压油中的小颗粒杂质去除效果明显。并且油水分离膜对高含水率的液压油乳化油脱水效果明显,含水率为1900 mg·kg-1的乳化油经油水分离膜分离后,过滤液的含水率降为100mg·kg-1~200 mg·kg-1,对水的截留率达到了90%以上。本文还采用油水分离膜对水面油膜的回收进行了研究,考察了操作压力对油膜回收效率、收油率与回收油的含水率的影响,得到最佳操作压力为-0.04 MPa~-0.06 MPa。在此操作压力下,收油率保持在95%以上,而含水率低于3.4%,油水分离膜对水面油膜的回收效果显着。
宋金山[5](2019)在《自走喷杆式喷雾机的设计与研究》文中指出目前国内市场所售的用于高尔夫球场的自走喷杆式喷雾机普遍存在质量不稳定、漏油风险高、喷雾控制精度低等缺陷。然而为了提高草坪的质量又无法避免在日常养护作业中使用农药。在养护过程中农药的过量使用,对环境、粮食造成的污染不断在破坏动物的生存环境及人类的身体健康。这就要求未来对喷雾作业提出更高的要求,提高喷雾作业精度,以安全可靠的自动喷雾控制系统提高药物的利用率,将是未来喷雾机的发展趋势。本文论述了为绿友集团开发的一款自走式的喷杆式喷雾机。该款喷雾机动力源发动机拟采用前后轴双输出结构,分别为液压驱动系统和喷雾系统提供动力。液压驱动系统:发动机通过梅花型弹性联轴器与自带辅泵的液压柱塞泵相联接,柱塞泵A油口和B油口通过液压油管及三通接头均分别与后桥的两个摆线马达相联接为喷雾机行走提供动力,辅泵油口通过液压油管与转向器联接实现液压转向。喷雾系统:发动机通过皮带轮传动系统与隔膜泵相联,隔膜泵通过水管与喷雾机尾部喷雾控制系统相联接,为喷雾系统提供动力。论文主要对液压系统各元件的选型、液压系统原理、喷雾系统设计、喷雾系统原理及相关的结构设计进行了阐述。目前,该款自走喷杆式喷雾机已经完成设计,并且通过了长久的性能测试,同时也已经通过了“3C认证”,已正式销售且销售情况良好。相比于目前国内市场上自走喷杆式喷雾机普遍存在质量不稳定、漏油风险高、喷雾控制精度低等缺陷,以及成本方面,本产品具有明显优势及市场潜力。
朱作鑫[6](2019)在《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研究》文中提出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事故与船舶油污事故是海洋石油污染最主要的两大类型。我国作为海洋石油开发大国,在通过海洋开发石油资源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海洋石油开发污染风险。我国现行法律未规定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不利于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事故受损害方获取充分合理赔偿。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案例分析以及价值分析等多种范式,对国内外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例和实践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构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对有效处理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事宜,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除引言与结论外,正文部分共6章。第1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法理基础”,提出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能够实现分配正义、程序正义,同时还具有效率价值。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应当遵循受益者分担、生态正义法治化、利益均衡、依法赋权、全面监管以及公众参与、强化监督等基本原则。第2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性质”,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当定性为政府性基金,而不能简单套用美国溢油责任信托基金或者我国《信托法》调整的“信托基金”。同时,从法理和实践情况看,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作为政府性基金,是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法律关系客体,而不应当被界定为适格法律主体。第3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保持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包括绿色税收、基金投资收益以及罚款、罚金、赔偿后的追偿收入等;在资金结构机制方面,应区分不同阶段分别确定绿色税收、基金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收入在基金资金池中的不同地位;就基金规模调节机制而言,立法时应当就基金规模调节机制预留必要的制度空间,授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基金资金结余情况适时对基金规模进行调节。第4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制度”,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包括海洋石油开发污染造成的清污费用,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纯粹经济损失等财产损害以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等。索赔主体符合遭受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海洋石油开发污染者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其损害赔偿责任、索赔方已采取合理救济手段但仍不能获取赔偿和索赔方遭受的损害具有可赔偿性等条件的,可由基金对损害予以赔偿。但同时也应当综合考虑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发展趋势、污染者赔偿责任限额以及基金实际负担能力等方面因素,对单次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事故设置相应的赔偿限额,以保证基金能够维持运作,并最大限度地发挥补充赔偿功能。此外,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虽不具有我国民法或者保险法意义上的代位求偿权,但负责基金理赔事务的机构在使用基金赔偿后可以向污染者行使相应的追偿权。第5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提出通过对基金管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力配置及制衡机制安排,形成所有权、经营权与监督权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体系。同时应规定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外部监督制度,明确基金监管委员会、基金投资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理赔事务中心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听证、社会评议和投诉举报等制度。第6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立法模式”,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当采用集中立法模式,根据应对我国当前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严峻现状和损害赔偿实际需要,国务院可通过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在行政法规层面对基金主要制度作出框架性的顶层设计。同时,提出已有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与未来要建立的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之间存在差异,不区分污染源对所有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统一立法在现阶段并不可行。
许志鹏[7](2019)在《北极海域船源污染的国际法问题研究》文中提出作为人类尚未开发的处女地之一,北极水域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石油和天然气的储量更加惊人。由于北极丰富资源和重要地缘位置,并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造船以及相关航行能力的加强,国际社会尤其是大国开始对这片区域进行更深入的勘探。考虑到其中蕴含的巨大商机,各个国家也逐渐从科学考察领域拓展到商业开发领域。国际社会已经开始注意到,近年来,由于各种商业航行越来越多,船源污染也不可避免。再加上全球性的气候变暖问题,已经严重危害到北极地区的生态环境,这片区域由于生态环境脆弱,物种相对单一,一旦环境被破坏,产生污染,清理和恢复极为困难。因此,在不影响资源开发和海上航道通航的前提下,如何对北极海域船源污染进行预防,保护这片脆弱的生态环境,从法律角度进行立法探讨和研究,正成为学术界和国际社会讨论的焦点和必须面对解决的难题。本文以“关于北极海域船舶污染源的国际法问题研究”为题目,研究的主要内容为:第一章介绍了该主题的背景,目的和意义。第二章概括叙述北极海域船源污染的现实和面对的困境,重点研究北极海域生态的脆弱性、特殊性及船源污染给全球带来的相关问题。第三章主要从法律角度出发,关注与该地区船舶污染相关的国际性法律文件,区域法律文件和北极海域国家的海事法律规范。从微观角度来看,北极海域船舶污染国际公约,北极海域国家的区域法律文件和海洋法律规范,从文章的介绍中,评估了每个国际法律文件的不足之处,即国际公约的适用性和相关性是有限的。区域法律文件对各个国家来说,并不像国内法律般具有强制性,执行起来存在诸多困难,因而所产生的效力也极为有限。而北极海域附近的国家虽然也有一定的国内立法,但是内容却相对保护其自身利益,无法解决北极海域的整体问题。从宏观角度分析了当前国际防治北极海域船舶源污染法律制度的不足。第四章综合考量全文,从制度建设和实施的角度提出切实可操作的意见建议。当前,北极海域正面临极其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杂乱无章的法律现实,基本上可以认定属于法律法规与公约依存的立法状况。因此,应制定有针对性、全面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北极海洋海洋污染管理条例。第五章讨论了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重要意义。作为一个大国,我们理应承担应该被视为负责任的大国的国际责任,关于北极海域船源污染的国际立法研究要尽早进行,为及早制定中国的北极政策,更好的规制北极污染法律,保护北极生态环境,保护中国对北极利益的贡献。
廖柠[8](2018)在《原油储罐重特大事故对周边环境影响及定量评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我国原油储备库的集约化和储存设施的大型化,由具有易燃易爆、易蒸发、易流动等危险特性的原油燃料带来的火灾爆炸、泄漏污染等灾难性事故时有发生。库区内连锁性灾难事故,会对设施设备、人员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还可能引发大面积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因此根据油库建造环境、储罐事故受体建立油罐重特大事故对周边环境影响评估模型,确定储罐事故对周边环境影响范围及相应危险度,对降低罐区泄漏、燃爆性事件发生概率,提升罐区管理水平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目前,国内外关于油库环境风险评价的研究较多,但针对特定区域油库的泄漏进而演变为池火灾、蒸气云爆炸及漏油入海事故的模拟研究较少。因此,本文首先分析储罐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案例,总结储罐重特大事故及其诱发原因,在此基础上将油库周围环境分为临海区域、公共建筑区域、生态敏感区域三个类型,并梳理不同环境原油储罐重特大事故的影响途径及分析方法,然后利用PHAST软件对不同罐容原油储罐池火灾、蒸气云爆炸事故进行模拟,定量预测事故影响半径与罐容的关系。针对临海区域,本文结合海上溢油行为与归宿理论,建立临海油库油品泄漏入海重特大事故场景模型,插入D海域地形、水位、风场等数据资料,运用MIKE ZERO数值模拟软件生成地形文件,创建水位时间序列文件、水位边界条件及风场时间序列文件。基于MIKE 21 FM模块搭建二维水动力环境模型并对其求解,求解后将模拟结果和实测数据进行对比,以验证模型的可行性,最后通过增大曼宁系数、减小涡粘系数、加密网格的途径率定了模型。结合该水动力场,作者运用MIKE 21/3 OIL SPILL模块建立了溢油预测模型,研究了典型工况下油膜扩散规律及溢油风化过程,并选取不同风速、风向、溢油量、溢油点、大气温度所构成的代表工况进行研究,定量分析了各因素对油膜扩散漂移及风化过程的影响。结果表明:(1)典型工况下流场与西南风的拖拽力在水面上相结合使溢油从海岸沿着D海域西部海岸线向内海域扩散。溢油12 h后,油膜将登陆西南海岸线沿其漂移,此过程大概持续14h,将会对海岸线敏感目标造成严重威胁。(2)典型工况下随着溢油时间推移,油膜的蒸发率逐渐增加,一天后趋于稳定约为24%;乳化速度不断降低,9h后乳化含水率约为78.2%;溢油溶解率9 h后趋于稳定,约为0.66%。(3)油膜扩散面积与风速、溢油量正相关,扩散面积及漂移轨迹受风向影响,但主要受流场控制。不同溢油点其油膜扩散范围及轨迹各不相同,其影响因素也主要为流场。(4)风化过程中溢油蒸发率、溢油溶解率、乳化含水率与风速正相关,增速随风速增加不断降低,风向变化对风化过程影响较小。溢油量对溢油蒸发率及海面原油剩余率影响较小,随着溢油量增加,溢油蒸发率有所降低,海面原油剩余率有所增加。(5)温度对溢油的溶解、蒸发、乳化过程影响较大,与溢油的蒸发率、乳化率呈正相关,但与溢油的溶解率呈负相关。最后根据溢油扩散与输移结果,提出了储罐漏油入海事故的综合治理技术方案。
姜少慧[9](2015)在《海洋石油企业溢油风险评估及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人类社会对石油需求量的日益增加,石油开采力度也随之加大,出现了陆上石油资源储量降低及开发要求升高的局面。面对严峻的形势和挑战,石油资源的勘探范围逐渐由陆上扩展至海洋。海底蕴藏着储量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为社会经济提供了充足的资源保障,海洋石油开发工作在提供石油能源的同时也发挥着双刃剑效应——溢油灾害的存在给海洋生态环境和人类社会经济都带来了严重危害。对海洋溢油灾害进行风险评估、构建高效的灾害应急管理体系对海洋溢油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很大帮助,在海洋石油开发过程中,特殊的工作环境使溢油致灾因子呈现多样化: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过程中存在技术陈旧、设备故障;油气储运过程中管线破裂、船舶碰撞;石油企业管理层的管理素质;生产操作层的身体状况、思想素质以及企业管理制度的适应性等溢油安全因素,多样化的致灾因子给溢油灾害的防范和救治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困难和挑战,通过查阅国内外有关海洋溢油风险评估的研究成果,资料显示:以往专家和学者对海洋溢油风险的防范工作主要从研发先进监测系统、提升监测数据准确度等方面进行溢油灾情的监测和防范,注重凭借监测技术对企业风险等级进行确定。从导致原因上来看,海洋溢油属于人为灾害,人的行为与致灾因子的动态存在密切关系。因此,拟以溢油致灾因子中的人为要素为切入点,从管理学角度出发,将相对可控的人为因素分为组织管理层和生产操作层两类评价指标,进行海洋石油企业溢油风险评估研究,对于海洋石油企业中存在的溢油风险,要加强灾害应急工作的建设,基于Haddon模型的“三阶段、三因素”理论,将我国溢油应急管理体系进行现状分析,找出灾前监测、灾中应急、灾后治理三个应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有针对性的进行问题剖析。借鉴美国、加拿大的先进海洋溢油应急管理经验,为我国构建高效的海洋溢油灾害应急体系提出详细对策和建议。将研究内容和拟解决问题进行思路和内容上的梳理,本论文的研究顺序及框架内容如下:(1)海洋溢油风险评估及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将溢油风险及灾害应急管理进行概念和内容上的表述,介绍了风险评估、应急体系构建的常用方法和研究模型,对海洋溢油灾害研究过程遵循的企业管理、可持续发展、风险管理等相关理论进行了详细阐述,为保障研究开展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2)海洋溢油灾害成因及危害以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为例对海洋石油企业的生产特点、组织结构、发展历程及现状进行概述,特殊的生产环境和生产特点决定了海洋溢油事故存在的必然性,将存在于油气勘探、生产开发和油气储运不同环节的溢油种类进行分析,确定事故来源及造成溢油灾害的根本原因;通过对溢油颗粒在海洋环境中迁移规律的分析,明确溢油灾害对海洋环境、海洋生态及人类社会造成的具体危害,论证了对溢油灾害进行风险评估和构建灾害应急体系的紧迫性和必要性。(3)海洋溢油灾害的致灾因素机理分析在明确海洋溢油灾害危害程度的基础上,根据溢油灾害种类对溢油致灾因子、孕灾环境进行分类剖析,确定不同类型溢油灾害的发生机理、灾害特征及灾害防治要求,为下文从管理角度进行溢油风险指标的识别和选取做铺垫。(4)海洋石油企业溢油风险因素的识别与分析根据海洋石油企业生产特点,分别从企业管理层的管理能力、生产操作层的技术水平、和企业环境等方面进行溢油灾害影响因素的选取,将选取指标设计成海洋石油企业溢油风险因素调查问卷,选取熟知海洋石油企业管理及生产过程的专家对调研内容进行详细填写和内容反馈,将获得的微观数据统计整理,对其进行信度和效度检验,确保调研数据的准确性。在此基础上,运用SPSS分析软件对溢油风险因素进行关键因子识别,确定各级溢油风险指标。最终确定的海洋石油企业溢油风险因素集涵盖:管理者应急处理能力、管理监督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企业规章制度的适应性、组织管理精细化程度、企业奖罚机制合理性;生产操作者的学历程度、从业时间、创新能力、学习能力、心理素质、生理素质、责任意识、道德品质、岗位忠诚度、所处的工作和休息环境,共17个具体指标。(5)海洋石油企业溢油风险评估过程及结果运用鉴于每个海洋石油企业的具体生产状况存在差异,溢油风险指标的权重也各不相同,以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为研究对象,运用前面章节确定的溢油风险因素集,对该企业进行溢油风险等级评估工作的实证分析,邀请该企业高层管理者和资深业务专家对该企业各项溢油灾害风险指标的重要性程度进行量化,确定指标体系中每个指标的权重,构建溢油风险评价指标体系,随机选取企业中从事管理和生产的员工进行企业溢油风险状况调查,将调研数据运用基于层次分析法的模糊综合评价方法进行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由评价结果得出,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的总体溢油风险等级较低,但生产操作层的业余环境指标处于风险较高的等级。因此,需要加强员工业余休息环境的改善或缩短员工单个作业周期,以缓解自然环境给员工工作和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提高作业效率和准确度。由风险评价过程可以看出,对于风险等级较高指标所涉及的管理和生产环节,需及时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程序合理化调整,以期降低企业溢油风险,确保海洋石油生产工作安全进行。(6)海洋溢油灾害应急管理体系的构建海洋石油企业对溢油风险进行合理评估,是防范溢油灾害的有效措施;同时,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在企业进行溢油防范和治理工作中也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Haddon模型的分析理念,对我国应急管理体系进行现状分析和原因查找,在美国、加拿大等先进海洋溢油应急管理经验启发下,结合我国海洋石油企业实际情况,分别从灾前监测预防阶段、灾害应急处置阶段和灾后评估治理阶段分层次、分阶段地提出建设高效海洋溢油灾害应急体系的相关对策和建议。在企业管理理论、风险管理理论及可持续发展理论指导下,结合海洋石油企业生产特点,对海洋石油企业的溢油风险进行评估,提出构建高效海洋溢油应急管理体系的具体措施。在以往凭借监测技术对海洋溢油灾害风险进行等级确定的基础上,从企业内部的管理层和生产操作层选取风险评价指标进行内容构思和过程探索,实现了溢油风险分析角度和风险等级确定方法上的创新。在今后的研究工作中,将继续结合海洋石油企业具体运营状况,对管理和生产中的安全指标进行更加细致的总结和归纳,促进溢油风险指标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以期为保护海洋生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帮助。
孟晓华[10](2014)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驱动机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中国面临日益严峻的环境压力,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已成为加强外部监管、促进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重要手段。然而怎样的驱动机制能促使企业及时、真实、全面的披露环境信息,这迫切需要现实的调查与理论上的回答。本研究通过辨识与测度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及其演变,识别外部关键利益相关者及其压力作用机制,探索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外部行业竞争效应,揭示内部经济动机如何驱动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以及透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最高决策者—高管环境态度的异质性。本研究集成利益相关者理论、合法性理论、以及社会心理学之印象管理理论等,通过实证研究,致力于寻求一个对当前中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理论解释,探索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有效驱动与治理机制,为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制定提供理论依据。研究工作从四个层次展开,主要内容与结论如下:第一,在个体层次研究了内管高管在环境信息披露中的角色。内部高管处于决策中心,最终决策企业披露何种环境信息、采用何种方式、披露多少,因而内部高管的个体因素不容忽视。本研究一是从高阶理论的视角实证检验了企业高管的背景特征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高管在较短的任期内尚没有对企业环境责任引起足够的重视,总体呈现出同质性的消极态度。二是首次探索高管更替对企业环境责任披露的影响,研究发现企业高管更替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环境披露,尤其是高管非自愿且负面的更替显着不利于企业环境责任的改善。第二,在企业特质层次研究了企业经济绩效、环境绩效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一是通过动态的研究设计,纵跨自愿披露到强制披露时期,研究发现经济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非常复杂,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不仅受规制条件的影响,而且对于不同所有制企业,经济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联也有不同的表现,结果表明不同规制背景下解释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理论是不同的,即自愿披露时期可用绩效—印象管理理论来解释,而在严格规制背景下,可用压力—合法性理论来解释。二是考察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系,针对环境违规企业考察,研究显示环境违规企业披露了较多软性信息以显示其环境的合法性,绩效好的企业则披露更多具体信息。此外,尽管违规行为被曝光后,违规企业也避免披露负面环境信息。第三,在行业层次研究了产品市场竞争对环境信息披露的效应,即产品市场竞争程度是促进还是抑制企业的环保行为。基于成本-收益分析的视角,研究发现了在产品竞争程度与环境信息披露呈倒“U”型关联,无论是激烈的还是较弱的行业竞争强度对应的披露水平都偏低,而适度的行业竞争与高水平的披露相关,同时还兼论了微观层面企业的产品市场竞争(即市场势力)与企业环境披露也具有同样的表现,结果表明企业环境披露是战略驱动的,并与竞争状况紧密相关。第四,在外部利益相关者层次识别关键利益相关者并揭示其作用机制。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采用一个独特的视角,根据一个重大环境事件系统性解剖分析,并依据公共危机事件四个阶段的划分原理,研究各个阶段利益相关者的行为和诉求,以及企业的响应或措施。研究发现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关注点与影响力具有较大的差异,并随着环境事件的孕育、震荡、调整和适应、结束四个阶段具有不同的表现,研究提出政府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加强企业环境责任的政策建议。本研究的创新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将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驱动因素拓展到高管个体的责任意识,基于高阶理论的考察为后续研究开启了一个打开企业黑箱的可能;系统考察了高管更替与企业环境披露的关联,进一步试图挖掘企业环境披露中牵涉高管的微观机制;(2)在企业重要特质经济绩效、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联上获得理论上的突破,研究表明传统两个相关竞争的理论解释(合法性理论与自愿披露理论)并不是相互排斥的,而是可以调和且能综合诠释当前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3)考察了鲜有报道的产品市场竞争与环境信息披露的联系,从理论上阐述竞争是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理论框架中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4)揭示了中国情境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核心利益相关者具有不同利益诉求,作用力具有明显的强弱与次序,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及其相互交织的复杂驱动力会随着环境事件演变而发生迁移,这丰富了利益相关者理论在中国环境信息披露实践中的应用。
二、机械设备漏油原因及防治途径探讨(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机械设备漏油原因及防治途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1)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前言 |
第一章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问题和国际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之环境保护问题 |
一、国际投资与其环境效应问题 |
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问题 |
三、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的法律逻辑分析 |
第二节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相关国际法律制度 |
一、国际投资环境保护相关国际法和案例 |
二、投资国关于境外投资环境保护之立法 |
三、东道国关于外商投资环境保护之立法 |
四、投资国与东道国双边投资协定之法律协调 |
第三节 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及其问题 |
一、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介绍 |
二、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的问题 |
第二章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预防责任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之环境保护与预防原则 |
一、预防原则之概述 |
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国家预防责任之体现 |
三、中国境外投资中预防责任之体现 |
第二节 国际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与环境影响评价 |
二、各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 |
三、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 |
四、中国境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三节 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相关之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 |
二、各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 |
三、中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 |
四、中国境外投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四节 国际投资协定环境条款中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协定之环境条款 |
二、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环境条款之现状 |
三、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环境条款之完善 |
第三章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及构成要件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 |
一、传统国家责任理论 |
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致国家责任 |
三、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之具体构成要件分析 |
四、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分析和完善建议 |
第二节 私人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 |
一、域外私人行为之国家归责 |
二、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 |
第四章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形式 |
一、国家责任的主要形式 |
二、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相关国家责任的形式 |
第二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一、跨界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二、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三、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损失分担机制之完善 |
第三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赔偿责任之免责情形 |
一、同意或重大过错 |
二、不可抗力 |
三、危难和危急情形 |
四、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和适当措施 |
第五章 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第一节 核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核领域环境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核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责任分析 |
三、中国核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二节 航天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航天领域事故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航天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 |
三、中国航天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三节 石油产业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石油产业领域环境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石油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赔偿责任分析 |
三、中国石油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我国海上溢油应急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概况 |
1.2.1 国内研究概况 |
1.2.2 国外研究概况 |
1.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
1.4.1 相关概念 |
1.4.2 海上溢油应急分类 |
1.4.3 理论基础 |
1.5 论文创新和不足 |
1.5.1 创新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我国海上溢油应急管理发展历程和现状分析 |
2.1 我国海上溢油应急政策体系发展进程和现状 |
2.1.1 法治建设起步阶段 |
2.1.2 应急预案制阶段 |
2.1.3 应急预案制深化期 |
2.2 我国海上溢油应急设备库现状 |
2.2.1 国家海上溢油应急设备库现状 |
2.2.2 地方海上溢油应急设备库现状(以天津市为例) |
2.3 我国油污赔偿基金发展历程和现状 |
2.3.1 发展历程 |
2.3.2 现状 |
第3章 我国海上溢油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
3.1 我国海上溢油应急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
3.1.1 国家级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
3.1.2 地方级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
3.1.3 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 |
3.2 海上溢油应急管理和应急力量有待整合 |
3.2.1 海上溢油应急管理职责“两分支” |
3.2.2 海上溢油应急力量急需统筹 |
3.3 海上溢油应急设备库管理混乱 |
3.3.1 管理制度方面的问题 |
3.3.2 运行制度方面的问题 |
3.3.3 库房、设备配置方面的问题 |
3.3.4 配套设施方面的问题 |
3.4 海上溢油应急人力资源存在较大缺口 |
3.5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有待完善 |
3.6 海上溢油应急市场化运作机制不成熟 |
第4章 国外溢油应急管理经验及启示 |
4.1 国外溢油应急管理的经验 |
4.1.1 国外溢油应急管理机制的经验 |
4.1.2 国外溢油应急设备库管理的经验 |
4.1.3 国外油污基金模式 |
4.2 对我国的启示 |
4.2.1 海上溢油应急集中管理优势 |
4.2.2 国外油污基金可借鉴经验 |
第5章 完善我国海上溢油应急管理的对策建议 |
5.1 我国海上溢油应急管理相关制度完善建议 |
5.1.1 国家管理层管理制度完善建议 |
5.1.2 地方政府管理制度完善建议 |
5.1.3 建立海上溢油应急管理能力评估制度 |
5.1.4 以溢油应急设备库为基础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
5.1.5 建立科学的海上溢油应急物资管理机制 |
5.1.6 建立海上溢油应急职责“两分支”合作机制 |
5.2 科学管理海上溢油应急物资 |
5.2.1 建立国家海上溢油应急人力、物力信息管理系统 |
5.2.2 开展海上溢油应急设备库物资配置后评估 |
5.3 推动海上溢油应急市场化进程 |
5.4 探索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发展问题解决途径 |
5.5 海上生态敏感区溢油应急发展建议 |
5.5.1 天津生态城海上污染应急区生态敏感资源概况 |
5.5.2 生态城区域溢油风险和应急需求特征 |
5.5.3 生态城区域海上溢油应急生态敏感资源防护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目的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第一章 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概述 |
一、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背景 |
(一)国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渊源 |
(二)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发展 |
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源 |
(一)基础法律法规 |
(二)具体来源 |
(三)其他依据 |
第二章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运行现状 |
一、船舶油污损害现状 |
(一)船舶油污污染来源 |
(二)船舶油污损害赔付现状 |
(三)船舶油污损害赔偿案例分析 |
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中存在的问题 |
(一)理念滞后、起点低 |
(二)立法中存在的缺陷 |
(三)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
(四)制度建设滞后 |
第三章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现存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滞后于国际船舶油污防治趋势 |
(一)国际国内法律不兼容 |
(二)赔偿能力受限 |
二、立法水平制约 |
(一)立法内容不完善 |
(二)立法技术不成熟 |
三、船舶污染防治监管职能部门履职效率偏低 |
(一)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不力 |
(二)行政部门生态环境补偿权行使不足 |
(三)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运行具有专业性壁垒 |
四、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在我国发展不足 |
(一)相关的配套机制不健全 |
(二)基金运作不畅 |
第四章 域外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分析与借鉴 |
一、国际公约中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 |
(一)国际公约中不断发展变化的核心概念 |
(二)全面规制原则 |
(三)公约不足之处 |
二、代表性国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 |
(一)美国《清洁水法》、《石油污染法》 |
(二)加拿大《航运法》 |
(三)英国《商船航运法》 |
三、域外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对我国的启发 |
(一)油污损害赔偿基金从合作妥协到注重环境保护 |
(二)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从损害救济到风险预防 |
(三)通过分散责任来提高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赔付能力 |
(四)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国际合作问题 |
第五章 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完善建议 |
一、推动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理念变革 |
(一)加入国际公约倒逼我国立法水平 |
(二)坚持海洋环境保护优先 |
(三)开展与国际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的交流 |
二、完善立法内容 |
(一)制定《环境损害赔偿法》 |
(二)扩大赔付范围 |
(三)调整赔偿标准 |
(四)扩充基金来源 |
(五)设立应急专项基金 |
三、完善配套机制 |
(一)完善船舶油污损害强制保险制度 |
(二)完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
(三)完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理赔救济程序 |
四、做好制度衔接 |
(一)探索政府生态环境索赔制度 |
(二)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油水分离膜在废润滑油净化再生中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引言 |
1.2 废润滑油概述 |
1.2.1 废润滑油的组成 |
1.2.2 废润滑油的产生 |
1.2.3 废润滑油的处理方法 |
1.3 废润滑油再生技术现状 |
1.3.1 常规的单元操作技术 |
1.3.2 典型的废润滑油再生工艺 |
1.3.3 国内外废润滑油再生工艺研究进展 |
1.4 膜分离工艺简介 |
1.4.1 膜分离技术的优势 |
1.4.2 膜分离效果的影响因素 |
1.4.3 膜分离工艺存在的主要问题 |
1.5 本文研究的意义与主要内容 |
1.5.1 研究的意义 |
1.5.2 本文主要内容 |
第二章 油水分离膜在废汽轮机油方面分离工艺研究 |
2.1 实验仪器与用品 |
2.1.1 实验仪器 |
2.1.2 实验用品 |
2.1.3 油水分离膜的介绍 |
2.1.4 油水分离膜分离机理 |
2.2 膜分离性能表征分析方法 |
2.2.1 膜过滤通量 |
2.2.2 膜过滤截留率 |
2.2.3 润滑油的理化性能 |
2.3 废汽轮机油过滤试验及性能评测 |
2.3.1 废油过滤净化试验装置 |
2.3.2 压力与温度对膜过滤通量的影响 |
2.3.3 温度对废油过滤液中含水率的影响 |
2.3.4 废润滑油过滤前后理化性质分析与元素含量分析 |
2.3.5 膜污染与膜清洗测试分析 |
2.4 废油过滤净化中试试验 |
2.4.1 废油过滤净化设备 |
2.4.2 膜净化工艺中试通量变化 |
2.4.3 废油过滤净化设备经济性与适用性评价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油水分离膜用于污染的液压油净化工艺研究 |
3.1 污液压油质量评定 |
3.1.1 污液压油理化性质分析 |
3.1.2 污液压油元素含量分析 |
3.2 污液压油正压净化试验 |
3.2.1 正压净化设备 |
3.2.2 污液压油正压过滤后理化性质与元素含量分析 |
3.2.3 正压过滤通量变化 |
3.3 液压油乳化油过滤分离试验 |
3.3.1 乳化油的配置 |
3.3.2 温度对膜过滤乳化油通量的影响 |
3.3.3 温度对乳化油过滤液含水率的影响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油水分离膜对水面油膜回收工艺研究 |
4.1 引言 |
4.2 水面油膜回收试验 |
4.2.1 操作压力对膜过滤煤油通量的影响 |
4.2.2 操作压力与回收时间对膜通量的影响 |
4.2.3 操作压力对收油率的影响 |
4.2.4 操作压力对回收油中含水率的影响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全文总结 |
参考文献 |
硕士期间发表论文及参加科研情况 |
致谢 |
(5)自走喷杆式喷雾机的设计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背景 |
1.1.1 农药有效利用率相对较低 |
1.1.2 施药机具的现状 |
1.1.3 国外施药机具参数 |
1.2 研究目标 |
1.2.1 主要设计参数 |
1.2.2 主要研究内容 |
1.2.3 零部件设计要求 |
第2章 喷雾机方案论证 |
2.1 喷雾机概述 |
2.2 喷雾机方案论证 |
2.2.1 喷雾系统 |
2.2.2 驱动部分 |
2.2.3 结构部分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喷雾系统设计 |
3.1 喷雾系统原理 |
3.2 喷雾泵选型 |
3.3 控制和执行部分选型 |
3.3.1 控制台选型 |
3.3.2 喷嘴选型 |
3.3.3 其它元件选型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液压系统设计 |
4.1 液压系统计算 |
4.2 液压元件汇总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构设计 |
5.1 前桥部分设计 |
5.2 后桥部分设计 |
5.3 转向控制部分设计 |
5.4 药罐部分翻转机构设计 |
5.4.1 工作原理 |
5.4.2 机构分析 |
5.5 喷臂结构设计 |
5.5.1 工作原理 |
5.5.2 机构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样机检验 |
6.1 样机准备 |
6.2 检验报告 |
6.3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6)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价值基础 |
一、基金制度的分配正义价值 |
二、基金制度的生态正义价值 |
三、基金制度的效率价值 |
第二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基本原则 |
一、法律原则的基本范畴 |
二、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基本原则的界定标准 |
三、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基本原则分析 |
第二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性质 |
第一节 国内外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性质的法律规定 |
一、国际组织和外国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性质的规定 |
二、我国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性质的规定 |
第二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非信托性 |
一、“公共信托基金论”不符合我国国情 |
二、信托基金论在我国存在法律障碍 |
三、信托基金论的实践不足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政府性基金性质 |
一、政府性基金概念、特征及在我国的实践 |
二、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当界定为政府性基金 |
第四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地位 |
一、基金不属于适格法律主体 |
二、基金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应然性 |
第三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第一节 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概述 |
一、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理论基础 |
二、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主要框架 |
第二节 国际组织和外国有关基金资金筹集制度考察 |
一、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二、美国溢油责任信托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三、加拿大船源油污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四、英国有关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五、国际组织与外国有关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借鉴意义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分析 |
一、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分析 |
二、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构建 |
第四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制度 |
第一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范围 |
一、现行有代表性的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规定 |
二、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的规定 |
三、对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的述评 |
四、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范围研究 |
第二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限额 |
一、基金赔偿限额制度的正当性分析 |
二、基金赔偿限额标准的影响因素 |
三、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限额的制度设计 |
第三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条件 |
一、基金索赔主体应具有适格性 |
二、索赔的适用条件 |
第四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后的“代位权” |
一、国内外有关基金制度中“代位权”之考察 |
二、“代位权”之辨 |
三、基金理赔事务中心应具有追偿权 |
第五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 |
第一节 国内外立法有关基金管理模式的规定及评判 |
一、单一主体管理模式 |
二、二元化主体管理模式 |
第二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管理模式 |
一、采取分权制衡型管理模式的现实意义 |
二、关于基金监管主体及其法律地位 |
三、关于基金投资运营制度 |
四、关于基金托管制度 |
五、关于基金理赔事务管理主体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监督制度 |
一、构建基金监督制度必要性分析 |
二、构建基金监督制度的总体思路 |
三、基金监督制度的主要方面 |
第六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立法模式 |
第一节 立法模式概述 |
一、立法模式的概念分析 |
二、立法模式的主要分类 |
第二节 现行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模式述评 |
一、国际组织和外国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模式述评 |
二、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立法模式述评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集中立法模式 |
一、选择集中立法模式的理论基础 |
二、选择集中立法模式的现实依据 |
第四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渊源的选择 |
一、行政法规作为基金主要法律渊源的妥适性研究 |
二、我国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统一立法可行性研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章立法建议稿 |
附录Ⅱ 2018年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
附录Ⅲ 我国目前主要基金法律地位概览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北极海域船源污染的国际法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 |
第2章 北极海域船源污染概述 |
2.1 北极海域生态环境污染的原因 |
2.1.1 石油泄漏事故 |
2.1.2 船源污染物 |
2.2 北极海域环境的特殊性 |
2.2.1 气候环境的特殊性 |
2.2.2 生态环境的特殊性 |
2.3 船源污染的概念、种类及特征 |
2.3.1 船源污染的概念和种类 |
2.3.2 船源污染主要特征 |
2.4 北极海域船源污染治理的意义 |
2.4.1 丰富的资源储量 |
2.4.2 重要的地理位置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北极海域船源污染规制的国际法律规范与问题评析 |
3.1 国际公约与问题评析 |
3.1.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
3.1.2 国际海事公约 |
3.1.3 极地海事规则 |
3.2 区域性法律文件与问题评析 |
3.2.1 《北极环境保护战略》 |
3.2.2 《2013年北极海洋油污预防与反应合作协议》 |
3.3 沿岸国国内法律规范与问题评析 |
3.3.1 加拿大《北极水域污染预防法案》和《加拿大船运法案》 |
3.3.2 俄罗斯《有关外海污染防止规则》和《有关外海给水海域污染防治的卫生标准》 |
3.3.3 美国《石油污染法》 |
3.3.4 其他北极沿岸国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北极海域船源污染国际法律治理的完善 |
4.1 制定北极海域船源污染法律规范 |
4.1.1 制定法律规范之原因 |
4.1.2 如何制定法律规范 |
4.2 优化船体结构规范 |
4.2.1 严格实行冰级规范 |
4.2.2 优化船舶的建造与材料 |
4.3 船员培训和发证规范 |
4.3.1 严格遵守STCW公约 |
4.3.2 借鉴北极沿岸各国的规范 |
4.4 建立船舶漏油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
4.4.1 国家级溢油设备库“软实力”建设 |
4.4.2 加强港口企业船舶溢油应急能力 |
4.4.3 各方应急力量的协调衔接与应急联动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中国参与北极海域船源污染法律治理对策 |
5.1 中国参与北极海域船源污染法律规制的意义 |
5.1.1 中国规制北极海域船源污染法律的理论研究意义 |
5.1.2 中国规制北极海域船源污染法律的能源安全意义 |
5.2 中国参与北极治理的战略与政策选择 |
5.2.1 进行积极的角色定位,充分利用“近北极国家”身份 |
5.2.2 加大科学考察力度,多方面开展北极研究 |
5.2.3 提高对北极权利的认识,制定中国的北极政策 |
5.2.4 积极开展北极外交,寻求多种合作方式 |
5.2.5 推进北极治理机制建立,创造性介入北极事务 |
5.3 中国规制北极海域船源污染法律完善建议 |
5.3.1 中国关于规制船源污染法律规范的响应 |
5.3.2 完善我国规制北极船源污染法律规范 |
5.3.3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
5.3.4 制定船舶漏油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8)原油储罐重特大事故对周边环境影响及定量评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石化行业环境风险评价研究现状 |
1.3 论文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第2章 原油储罐重特大事故环境影响模式分析 |
2.1 原油储罐重特大事故的定义 |
2.2 储罐事故及其诱因统计分析 |
2.2.1 事故统计分析 |
2.2.2 事故诱因分析 |
2.3 不同环境储罐事故影响途径及分析方法 |
2.3.1 原油库周围环境分析 |
2.3.2 不同环境储罐事故影响途径 |
2.3.3 环境影响评估方法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原油储罐重特大事故对陆上环境影响分析 |
3.1 公共建筑区域储罐重特大事故环境影响分析 |
3.1.1 PHAST模拟软件介绍 |
3.1.2 原油储罐火灾事故模型 |
3.1.3 原油储罐爆炸事故模型 |
3.1.4 公共建筑区域火灾爆炸事故影响分析评估 |
3.2 生态敏感区域储罐重特大事故环境影响分析 |
3.2.1 伴生烟气污染预测模型 |
3.2.2 伴生烟气CO影响分析评估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临海区储罐漏油入海事故水动力模型建立 |
4.1 临海区域储罐重特大事故环境影响分析 |
4.1.1 临海战略储备库危险性分析 |
4.1.2 临海储罐漏油入海行为与归宿理论 |
4.2 水动力模型控制方程介绍及模型参数设定 |
4.2.1 水动力模型控制方程 |
4.2.2 初始条件及网格划分 |
4.2.3 边界条件 |
4.2.4 参数设置 |
4.3 水动力模型验证 |
4.3.1 实测资料 |
4.3.2 模型验证 |
4.4 水动力数值模拟结果与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储罐漏油入海溢油行为归宿模拟分析 |
5.1 溢油预测模型比选 |
5.2 储罐泄漏溢油事故初始条件设定 |
5.2.1 模型选取 |
5.2.2 储罐泄漏溢油条件设定 |
5.2.3 模型参数设置 |
5.3 典型工况溢油数值模拟及结果分析 |
5.3.1 油膜扩散趋势分析 |
5.3.2 风化过程结果分析 |
5.4 不同溢油工况数值模拟结果影响分析 |
5.4.1 溢油结果影响因子分析 |
5.4.2 风况对溢油结果影响分析 |
5.4.3 溢油源对溢油结果影响分析 |
5.4.4 大气温度对溢油结果影响分析 |
5.5 临海储罐漏油入海事故治理措施 |
5.5.1 海上溢油治理技术 |
5.5.2 漏油入海事故治理措施选用 |
5.5.3 应急处理方案确定 |
5.6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及建议 |
6.1 结论 |
6.2 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成果 |
(9)海洋石油企业溢油风险评估及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海洋溢油风险评估进展综述 |
1.2.2 海洋溢油应急管理体系构建进展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主要研究内容与创新点 |
1.3.1 研究路线 |
1.3.2 研究方法 |
1.3.3 研究逻辑框架 |
1.3.4 创新之处 |
2 海洋溢油风险评估及应急体系构建基础理论 |
2.1 风险及海洋溢油风险 |
2.1.1 风险 |
2.1.2 海洋溢油风险 |
2.2 灾害应急体系 |
2.2.1 应急管理 |
2.2.2 海洋溢油应急体系 |
2.3 风险评估及应急体系构建遵循的相关理论 |
2.3.1 人本理论 |
2.3.2 动态理论 |
2.3.3 风险管理理论 |
2.3.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4 小结 |
3 海洋溢油灾害成因及危害 |
3.1 海洋石油企业 |
3.2 海洋溢油灾害的来源及成因 |
3.2.1 海洋溢油事故的种类 |
3.2.2 导致海上溢油事故的根本原因 |
3.3 溢油颗粒在海洋环境中的迁移规律 |
3.4 溢油灾害对海洋环境的影响 |
3.4.1 溢油灾害对海水水质的影响 |
3.4.2 溢油灾害对海平面的影响 |
3.4.3 溢油灾害对沿海环境的影响 |
3.5 溢油灾害对海洋生态的影响 |
3.5.1 溢油灾害对海洋生物的影响 |
3.5.2 溢油灾害对生态过程的影响 |
3.5.3 溢油灾害对生态多样性的影响 |
3.6 海洋溢油灾害对人类社会的影响 |
3.6.1 海洋溢油灾害不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
3.6.2 海洋溢油灾害不利于精神文明建设 |
3.6.3 海洋溢油灾害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
3.7 小结 |
4 海洋溢油灾害的致灾因素机理分析 |
4.1 海洋溢油灾害的致灾因子 |
4.2 海洋溢油灾害的孕灾环境 |
4.3 海洋溢油灾害链分析 |
4.3.1 海洋溢油的毒理性质 |
4.3.2 海洋溢油灾害链分析 |
4.4 海洋溢油灾害特征 |
4.4.1 影响正常海洋资源开发活动 |
4.4.2 溢油灾害造成巨大损失 |
4.5 海洋溢油灾害发生及防治特殊性 |
4.5.1 溢油灾害发生特殊性 |
4.5.2 溢油灾害防治特殊性 |
4.6 小结 |
5 海洋石油企业溢油风险因素识别与分析 |
5.1 海洋石油企业溢油主要风险因素及研究假设 |
5.1.1 企业氛围 |
5.1.2 管理者素质因素 |
5.1.3 生产者业务素质 |
5.1.4 生产者思想素质 |
5.1.5 生产者身体状况 |
5.2 风险因素调查 |
5.2.1 调查问卷设计 |
5.2.2 问卷发放与收集整理 |
5.3 海洋石油企业溢油风险因素识别 |
5.3.1 风险因素的信度与效度检验 |
5.3.2 因子分析 |
5.3.3 回归分析 |
5.4 小结 |
6 海洋石油企业溢油风险评估 |
6.1 构建海洋石油企业溢油风险评估指标体系 |
6.1.1 溢油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6.1.2 海洋石油企业溢油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 |
6.2 海洋石油企业溢油风险评估方法的确立 |
6.2.1 风险评估常用方法 |
6.2.2 海洋石油企业溢油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 |
6.3 以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为例的溢油风险评估过程 |
6.3.1 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简介 |
6.3.2 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溢油风险指标权重确定 |
6.3.3 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溢油风险模糊评估过程 |
6.3.4 胜利油田海洋采油厂溢油风险评估结果分析 |
6.4 小结 |
7 海洋溢油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研究 |
7.1 构建溢油应急管理体系环境分析 |
7.1.1 海洋溢油应急体系构建的必要性分析 |
7.1.2 海洋溢油应急体系构建的可行性分析 |
7.2 灾害应急常用分析模型 |
7.2.1 Haddon三阶段模型 |
7.2.2 斯蒂文·芬克四阶段模型 |
7.2.3 米特罗夫五阶段模型 |
7.2.4 诺曼.R.奥古斯丁六阶段模型 |
7.3 基于HADDON模型下的溢油应急管理分析 |
7.3.1 分析模型的引入 |
7.3.2 Haddon模型下海洋溢油应急管理现状及成因分析 |
7.4 国外海洋溢油灾害应急经验借鉴 |
7.4.1 美国海洋溢油应急管理 |
7.4.2 加拿大海洋溢油应急管理 |
7.5 国外先进溢油应急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7.6 我国海洋溢油灾害应急体系构建对策 |
7.6.1 灾前监测防范对策 |
7.6.2 灾害应急对策 |
7.6.3 灾后治理保障对策 |
7.7 小结 |
8 结语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Ⅰ |
附录Ⅱ |
附录Ⅲ |
致谢 |
个人简历 |
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10)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驱动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标 |
1.3 本文的逻辑结构和研究内容 |
1.3.1 逻辑结构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论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论 |
1.4.2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1.6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发展过程与测度 |
2.2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理论及述评 |
2.3 利益相关者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之研究进展 |
2.4 企业经济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之研究进展 |
2.5 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特征的关系研究与述评 |
2.6 有关中国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研究与述评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高管的角色 |
3.1 高管背景特征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 |
3.1.1 引言 |
3.1.2 文献回顾 |
3.1.3 理论和假设 |
3.1.4 研究方法 |
3.1.5 结果分析 |
3.1.6 结论与讨论 |
3.2 高管更替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 |
3.2.1 引言 |
3.2.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2.3 研究方法与设计 |
3.2.4 结果分析 |
3.2.5 结论与讨论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企业特质的影响 |
4.1 企业经济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联性:所有权的调节效应 |
4.1.1 引言 |
4.1.2 文献回顾 |
4.1.3 概念模型与研究假设 |
4.1.4 研究样本与变量设计 |
4.1.5 结果分析 |
4.1.6 结论与讨论 |
4.2 企业环境绩效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关联性:基于环境违法企业的考察 |
4.2.1 引言 |
4.2.2 文献回顾 |
4.2.3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4.2.4 研究设计和样本 |
4.2.5 结果分析 |
4.2.6 结论与讨论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业市场竞争的效应 |
5.1 引言 |
5.2 理论关联与研究假设 |
5.2.1 成本-收益分析框架 |
5.2.2 研究假设 |
5.3 研究设计 |
5.3.1 样本与数据 |
5.3.2 变量与测度 |
5.3.3 计量模型 |
5.4 结果分析 |
5.5 结论与讨论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压力作用 |
6.1 引言 |
6.2 环境信息披露利益相关者的理论背景 |
6.3 研究方法 |
6.3.1 涉及的具体利益相关者 |
6.3.2 资料来源 |
6.3.3 研究事件的阶段划分 |
6.4 案例描述:利益相关者作用与企业响应 |
6.4.1 事件背景 |
6.4.2 四个阶段的利益相关者作用与企业的响应 |
6.5 案例讨论 |
6.5.1 中国情境下的核心利益相关者 |
6.5.2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与作用方式 |
6.5.3 四个阶段中利益相关者作用的迁移与企业响应 |
6.6 结论与讨论 |
6.7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7.2 研究的创新性与实践启示 |
7.2.1 研究的创新性 |
7.2.2 研究的实践启示 |
7.3 研究的局限性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机械设备漏油原因及防治途径探讨(论文参考文献)
- [1]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D]. 贾辉. 中国政法大学, 2021(11)
- [2]我国海上溢油应急管理研究[D]. 宋文波.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7)
- [3]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律问题研究[D]. 张珊. 青岛大学, 2020(02)
- [4]油水分离膜在废润滑油净化再生中的应用研究[D]. 牛罗伟. 天津工业大学, 2020(02)
- [5]自走喷杆式喷雾机的设计与研究[D]. 宋金山. 北京工业大学, 2019(03)
- [6]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研究[D]. 朱作鑫.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6)
- [7]北极海域船源污染的国际法问题研究[D]. 许志鹏.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9(05)
- [8]原油储罐重特大事故对周边环境影响及定量评估研究[D]. 廖柠. 西南石油大学, 2018(02)
- [9]海洋石油企业溢油风险评估及灾害应急管理体系构建研究[D]. 姜少慧. 中国海洋大学, 2015(12)
- [10]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驱动机制研究[D]. 孟晓华. 上海交通大学, 20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