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董事制度浅谈(论文文献综述)
姚燕[1](2021)在《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与对策》文中指出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大股东和高管的制衡机制,从一开始就被寄予厚望,但"花瓶董事"及"签字董事"的现象仍然十分常见,令社会大众对独立董事备感失望。针对目前我国独立董事普遍缺乏独立性的现象,必须从制度、薪酬、职能等方面着手制定对策。文章将从独立董事构成、薪酬、选聘、获取信息渠道等方面对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梳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对策,使独立董事制度更加适合我国上市公司的发展现状,以期为我国上市公司的不断发展壮大奠定制度基础。
刘学[2](2021)在《论独立董事的注意义务》文中指出
林怡静[3](2021)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责任保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
张景源[4](2021)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企业并购决策 ——基于准自然实验的证据》文中提出近年来,上市公司并购事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深圳地铁并购万科集团,终结了中国A股市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场并购与反并购攻防战,至今为人津津乐道。通常而言,企业并购决策不仅会受到企业自身业绩、资本市场状况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内部的治理结构也会对企业并购决策产生影响。独立董事制度作为重要的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理论上能够对企业重大事件决策包括并购决策产生积极影响,对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起到监督作用。但由于内生性等问题的存在,当前文献对于独立董事在公司并购重组中扮演的角色尚未产生广泛共识。证监会强制要求上市公司独董比例在2003年6月30日之前强制达到至少1/3的达标,1/3为达标水平。这一项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政策,体现了监管部门希望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升公司治理质量的决心。本文利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引起的独立董事比例设置了一个准自然实验。本文首先选取1999-2007年我国上市公司数据,运用证监会强制要求上市公司独董比例在2003年6月30日之前至少达到1/3的政策性外生冲击设置一个准自然实验,采用双重差分法来识别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对企业并购行为的影响。其次,独立董事改革对公司并购的影响可能还依赖于公司特征。融资约束可能就是影响因素之一,已有研究表明,融资约束会抑制大股东过度投资行为。大股东在公司处于高融资约束情形时,由于投资项目筹资困难,使得大股东进行掏空性投资行为的意愿降低。因此,本文研究了当公司本身面临的融资约束程度不同时,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对并购活动的代理行为是否产生了不同的效应。然后,为了进一步探究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的作用,本文利用我国上市公司特有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案发表意见和进行投票的强制披露数据,并用Heckman两步法控制了样本自选择偏差之后,考察独立董事相对于管理层的独立性对企业并购的影响。经过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本文的主要发现如下:首先,本文的研究证实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事件后,对于治理环境较差、大股东掏空程度更为严重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对其并购行为具有显着的抑制作用,并购频率显着降低,有效的降低了掏空性并购风险。其次,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对公司并购决策的影响在融资约束程度较低的公司更显着,当公司面临的融资约束程度较低时,治理环境差、大股东掏空现象严重的公司并购频率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后显着降低,企业融资约束较低时,大股东价值毁损型的并购投资项目筹资较为简单,在这种情况下独立董事改革则更可能产生较强的抑制效应。最后,本文研究表明当企业出现公开质疑的独立董事时,企业的并购行为明显受到抑制,并购频率显着降低。本文从企业并购的角度研究分析当前独立董事改革机制对企业并购的影响。本文发现推进独立董事机制的改革建设、提升其在公司治理中的独立性有助于抑制大股东掏空性并购活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本文的结果从一个全新角度的来分析独立董事制度改革成效。最后,本文分别从政府政策制定与企业发展两个角度,提出政策建议,以期为优化上市公司决策层并购决策、提升企业并购质量提供有效方法。
邹苇茹[5](2021)在《双重股权结构下公司冶理问题探讨 ——以小米集团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对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来说,融资与维持控制权两者好像是呈负相关的。企业要发展必须拓宽其业务,拓展业务需要进行大量的融资,但是发行股份进行融资又必然会使得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被稀释。随着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经营方式的不断改革和公司多元化产业发展,双重股权结构日趋兴起且不断成熟。与目前传统的同股同权结构不同点就是,创始人团队创建了公司,若考虑采用双重股权结构上市,可以使创始人团队拥有超额表决权,可以帮助其仅仅持有少数股份就能够有绝对的话语权,进而掌握公司。但这对于其他投资者来说不是一个好消息。同时,由于受到我国目前市场体制的诸多限制,这类公司无法通过监管的审批完成IPO。优秀资源的快速流失不仅给国内资本市场体系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同时对国内完善股权市场体系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也随之提出了全面而严峻的政策挑战。2018年4月,港交所发布最新上市规则,其中对股权结构的限制进行了一定的放松,因此便有国内的一些大型企业赴香港采用双重股权结构上市。2019年3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科创板进行了注册制的探索,同时发布了注册制的运行指引。这次指引的公布标志着我国对双重股权结构的严格限制有了新的战略政策,双重股权结构有望落地沪深股。本文对小米集团进行分析,选用了大量案例和前人的研究结果,研究了双重股权结构、公司治理成熟完善的理论,运用相关文献调查研究法、案例总结分析法、行业比较分析法,对小米集团采用双重股权结构上市的动因、采用此股权结构对其公司治理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为评价小米股权治理体系,本文同时设立了三个一级评价指标,然后每个一级指标继续细分2-3次。同时在wind数据库中小米公司所在行业“通讯设备”随机选取了6家同行业可比公司作为参照,得出采用双重股权结构能够对公司治理能产生正面影响的结论。最后,是本文的结论与启示。结合本文小米公司的案例,对小米公司采用双重股权结构的效果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如下的结论:小米集团创始人团队通过采用双重股权结构上市维持了对小米的实际控制地位,解决了创始人控制权稀释和公司股权融资之间的矛盾,完善了公司治理制度,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本文希望能够通过相关研究,为我国企业上市时是否选用此制度提供参考依据,努力克服该制度的缺陷,充分发挥该制度的积极作用,有利于企业更加长远的健康发展。
罗星伊[6](2021)在《独立董事特征对公司绩效的差异化影响 ——基于区域与所有制视角的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司的代理问题伴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逐渐凸显,一股独大侵占小股东利益等问题都成为了公司治理中亟待解决的现象,而独立董事作为外部监督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缓解这些公司治理矛盾问题,并且提升公司的整体经营运作效率。但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发展并不是很好,原因是独立董事制度本是适用于西方国家“一元制”的治理模式,而我国现有的治理模式下已经设立了具有监督作用的监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决策和监督的角色,在作用发挥和工作职能上存在很多重叠问题,导致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国内外有很多学者对独立董事制度在公司治理上的一系列问题展开了诸多的研究探索,但是大多的学者都是采用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整体样本对公司绩效进行分析研究,其实在我国,所有制的不同对公司的各个方面都有十分明显的影响,独立董事制度作为公司治理的一部分,也会受到企业不同所有制的影响。其次,从整个大环境来看,区域因素是一个重要的影响点,南北方经济差异会导致南北方公司在公司治理和经营方面存在本质差异甚至截然不同,综合考虑,这些因素都影响着独立董事作用的发挥,所以从不同所有制和区域的角度出发,研究公司性质和区域的不同是否影响独立董事的特征,进而影响公司绩效,是一个非常具有研究价值的问题.研究结果也能有针对性的帮助我国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因此本文将对独立董事特征进行更加细致化的研究,以期获得新的发现。本文通过研究国有、非国有上市公司的特点及公司治理差异,南北方在经济、文化、资源等区域上的差异,对独立董事特征和公司绩效的关系进行梳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以2012-2017年深沪两市共1415家公司作为样本,将独立董事特征作为解释变量,其中包括个体特征和外部特征、行为等特征,样本模型被解释变量为资产收益率.并将样本企业按所有制分为:国企、非国企,区域分为:南方、北方两组进行分类研究,结果发现,所有制的不同,独立董事特征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具有明显差异,论证了不同所有制的公司治理结构差异会导致独立董事特征的不同,从而影响到公司的绩效。南北方的上市公司市场环境、发展背景和公司资源、公司文化、人员管理等也都直接影响到公司治理模式,北方的上市公司产业结构单一、行政化色彩较南方更浓,同时在制度方面更偏向保守化,人才流出问题严重,而南方在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下,市场开放程度高,技术创新性高,公司治理完善,上市公司本身的高管素质和公司治理水平都非常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大导致公司要时刻对公司战略目标进行调整以及公司治理的优化,在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中独立董事作为外部董事,对于公司绩效上的作用会相对较小一些。论证研究说明两个区域的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特性对公司绩效的作用是有许多不同之处。从所有制和区域两个视角研究独立董事制度对公司绩效的影响具有可研究性和创新性。本文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的意义,通过所有制和区域分类为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提供了新的视角,能够为我国上市公司公司治理模式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
黄慧[7](2021)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研究》文中指出2020年新《证券法》大幅提高了证监会对独立董事的行政处罚力度,导致独立董事勤勉履职风险显着增加。2021年,证券资本市场已出现了独立董事未勤勉尽责而受到高额处罚的第一案。独立董事是具有双重特殊义务的董事,其勤勉义务内容理应有所不同。但我国《公司法》有关勤勉义务内容仅为原则性的表述,不可窥见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外延及边界,司法适用也一直面临着挑战。在新《证券法》修改落下帷幕而《公司法》即将迎来第六次修改之际,完善独立董事勤勉义务,以便进一步填补制度真空、护航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健康发展,是公司法改革不可回避之任务。本文正文共四个章节,第一章为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制度概述。从独立董事的特殊性开始引入,首先阐述独立董事制度沿革,通过独立董事与一般董事、监事会的差异比对,凸显出独立董事的特殊性。其次,探讨勤勉义务的特殊性,主要论述独立董事的角色与职责定位、专业背景以及明确勤勉义务的核心特征——勤勉判断标准。最后,梳理散落于不同层级的相关法规,指出当前立法精细化的缺失以及新法之下独立董事勤勉履职风险的变化。基于此,第二章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问题剖析,本章主要内容基于实例考察,探索实践中针对独立董事未勤勉尽责的问责逻辑,并指出当前制度运行的三大阻碍。在第三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之理论探讨中,阐述了独立董事勤勉义务来源需要追溯到信义义务理论,并对商法领域下不同主体间勤勉义务的差异化进行探讨,探究基于判例法产生的商业判断规则存在的制度价值。同时,分析违反勤勉义务的法律性质和民事责任。基于理论探讨,为勤勉义务内容的完善建议提供依据和指引。第四章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之制度完善,本章主要涵盖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内涵完善、合理谨慎独立董事标准设置以及勤勉履职保障规制内容。勤勉义务应当基于现实情况有所演变,合理界定独立董事阶段性、过程性的勤勉义务。基于立法设置的独立董事勤勉责任畸重及现实履职的矛盾落差,主张在有限与有为的尺度中,区分设置合理谨慎独立董事标准,在一般标准中嵌套特殊标准,并将实践中独立董事的“签字责任”当作是履职的“事实性要求”。最后提出关于独立董事勤勉履职的保障规制,以商业判断规则的事后审查为引领,设置独立董事勤勉履职的风险规避路径。综合来说,通过一一对应前文所涉问题,而提出上市公司治理架构下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制度的完善建议。
王月甜[8](2020)在《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对策》文中研究指明借鉴英美国家的成功经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运用处于发展阶段。因企业自身实际状况存在差异,导致企业在运用独立董事制度过程存在一定的矛盾与冲突。因此,我国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发展情况合理引用独立董事制度。本文主要从现阶段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从制度、法律、公司治理和个人层面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使独立董事制度的优势得以充分发挥。
陈星[9](2020)在《独立董事、内部控制与企业安全责任履行的关系研究》文中提出进入新世纪以来,伴随着中国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粗放式发展模式所累积的诸如环境污染、食品安全、安全生产事故等损害社会、政府和企业员工利益等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频发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其在保证社会安全发展方面作用越来越重要。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员工,设施设备及政府和社会等外部环境是企业的利益相关者,企业在安全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尊重和保障他们的利益。从利益的角度,从长远发展看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将有利于企业利益的增长和企业发展壮大。本文分为六部分,首先主要介绍本论文的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内容、方法和国内外研究现状等。其次通过解释三者的相关概念和理论,参照已有的研究成果,提出本文的假设:(1)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独立董事与安全责任履行呈显着正相关;(2)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内部控制与企业安全责任的履行呈显着正相关;(3)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独立董事与内部控制呈显着正相关;(4)独立董事规模大可以增强内部控制对企业安全责任履行的正向作用,反之则削弱。然后对独立董事、内部控制与企业安全责任履行关系的样本选择和研究设计。对于选取的上市公司进行剔除并最终确立20家公司,再利用手工收集数据和指标确立研究模型。再开始进行实证研究和结果分析。对本文的研究模型中的变量先进行主成分分析,再对自变量和因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并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实证检验独立董事和内部控制对企业安全责任的影响,分析后再进行稳健性检验和内生性检验,最后根据实证结果提出研究结论即独立董事规模与安全责任履行呈正相关关系、内部控制与企业安全责任履行呈正相关关系,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有正向作用、独立董事规模大可以增强内部控制对企业安全责任履行的正向作用,反之则削弱。再根据研究结论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对企业进行安全责任的建设和履行时提供借鉴作用。
危秀美[10](2020)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转型的“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治理模式,在大部分国家(地区)的立法和实践中都已经确立了,许多国家(地区)都在成文法中明确的确立了公司权力的最高行使者是董事会的原则。“股东会中心主义”是我国《公司法》一直采取的立法模式,随着我国《公司法》的修订,董事会的权力比重和之前立法比起来有了较大的提高,但依然未能脱离“股东会中心主义”的束缚。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我国公司治理模式在实践中,尤其是在互联网行业,已经发展成为了“董事会中心主义”。然而“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一直以来都不是立法者的本意,仅仅只是实践的结果。基于上述现状,论文试图以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转型的基本分析为切入点,阐述相关国家和地区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的比较分析,结合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转型的必要性及其遇到的困境,提出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转型的制度构建,以期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能发挥最大的效用,促进我国上市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论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具体如下: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以及论文的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转型的基本分析,从两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论述,一方面是上市公司“股东会中心主义”和“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学理解释;另一方面是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转型“董事会中心主义”实证分析,阐明了随着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模式(如百度、京东、小米公司的“双重股权结构”制度和阿里巴巴公司的“合伙人制度”)在实践中已经发展成为了“董事会中心主义”的结果。但“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治理模式一直以来都不是立法者的本意,仅仅是实践的结果。第三部分论述了相关国家和地区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的比较分析,分别阐述了英美法系国家、大陆法系国家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情况,运用比较分析方法来探究这些国家和地区上市公司实行“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的区别,从而为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转型的制度构建提供有益借鉴。第四部分讲述了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转型的必要性及其遇到的困境,说明我国上市公司采取“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的必要性,并进一步探析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转型“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遇到的困境,从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职权有限、上市公司的董事不独立、上市公司缺乏有效的董事激励机制,以及我国上市公司监事会对于董事会的监督有限等方面进行了讲述。第五部分是重中之重,针对第四部分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转型“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遇到的困境,在我国理论界对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同时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的经验,提出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转型的制度构建,如扩大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职权、增强我国上市公司董事的独立性、建立有效的董事激励机制、完善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督制度等。在“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的背景下,董事会作为上市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在上市公司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优化“董事会中心主义”的治理模式,对我国上市公司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独立董事制度浅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独立董事制度浅谈(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0 引 言 |
1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发展现状 |
1.1 独立董事构成 |
1.2 独立董事薪酬 |
1.3 对独立董事的提名 |
1.4 独立董事获取信息渠道 |
2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 |
2.1 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性 |
2.2 相关法律规范有待完善 |
2.3 独立董事与监事会职责定位不清 |
3 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对策 |
3.1 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3.2 完善独立董事薪酬制度及激励机制 |
3.3 明确独立董事与监事会职能,促进二者优势互补 |
(4)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企业并购决策 ——基于准自然实验的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结构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文章结构 |
1.4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4.1 企业并购决策文献综述 |
1.4.2 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独立性的相关文献回顾 |
1.4.3 独立董事制度与公司并购决策相关文献回顾 |
1.4.4 研究评述 |
1.5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研究创新点 |
2 相关理论基础 |
2.1 并购决策相关理论基础 |
2.2 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及独立性的理论基础 |
2.2.1 独立董事制度及独立性的界定 |
2.2.2 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评价体系 |
2.3 独立董事制度对企业并购决策影响的理论基础 |
2.3.1 委托代理理论 |
2.3.2 资源依赖理论 |
3 独立董事制度及独立性和企业并购现状分析 |
3.1 我国企业并购现状分析 |
3.2 独董制度的改革和独立性现状分析 |
3.3 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对企业并购决策的影响现状分析 |
4 研究假设和研究设计 |
4.1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
4.2 数据选取与处理 |
4.2.1 上市公司数据来源 |
4.2.2 并购样本筛选 |
4.3 变量定义 |
4.3.1 因变量 |
4.3.2 自变量 |
4.3.3 调节变量 |
4.3.4 控制变量 |
4.4 模型构建 |
4.5 双重差分法研究设计平行趋势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5 实证结果分析和政策建议 |
5.1 描述性统计 |
5.2 实证结果分析 |
5.2.1 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与企业并购决策 |
5.2.2 不同融资约束下,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与企业并购决策 |
5.2.3 独立董事独立性与企业并购决策 |
5.3 稳健性检验 |
5.3.1 PSM-DID |
5.3.2 考虑不同的事件时间窗口和控制2002年改革的影响 |
5.3.3 安慰剂对照检验 |
5.4 政策建议 |
5.5 本章小结 |
6 总结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双重股权结构下公司冶理问题探讨 ——以小米集团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关于双重股权结构的研究 |
1.2.2 双重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有利影响研究 |
1.2.3 双重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不利影响研究 |
1.2.4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框架 |
2 双重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影响的理论概述 |
2.1 双重股权结构基本概述 |
2.1.1 双重股权结构的概念 |
2.1.2 双重股权结构的基本特征 |
2.2 双重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的积极影响 |
2.2.1 有效预防恶意收购 |
2.2.2 维护创始人团队的控制权 |
2.2.3 保障公司的稳定和长期发展 |
2.3 公司治理评价体系 |
2.3.1 评价指标体系的选择 |
2.3.2 指标的选择 |
2.3.3 权重的确定 |
2.4 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
2.4.1 股东异质化理论 |
2.4.2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4.3 控制权理论 |
3 小米集团双重股权结构案例介绍 |
3.1 小米集团基本情况介绍 |
3.1.1 公司概况 |
3.1.2 融资历程 |
3.2 小米集团双重股权结构的实施方式 |
3.2.1 小米双重股权结构的设计 |
3.2.2 小米双重股权结构的具体实施 |
4 小米集团实施双重股权结构的动因分析 |
4.1 维护雷军等创始人的控制权 |
4.2 小米生态链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 |
4.3 预防优先股融资导致的恶意收购 |
5 小米集团实施双重股权结构的公司治理效果分析 |
5.1 股东治理 |
5.1.1 股权结构 |
5.1.2 中小股东利益保护 |
5.2 董事会治理 |
5.2.1 董事会运作效率 |
5.2.2 董事会组织结构 |
5.2.3 独立董事制度 |
5.3 经理层治理 |
5.3.1 激励约束 |
5.3.2 执行保障 |
5.4 公司内部治理综合评价 |
6 结论和启示 |
6.1 研究结论 |
6.2 启示与建议 |
6.2.1 启示 |
6.2.2 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公司治理评价指标权重打分表 |
(6)独立董事特征对公司绩效的差异化影响 ——基于区域与所有制视角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 相关理论 |
2.3 不同所有制企业的公司治理模式比较分析 |
2.4 上市公司区域划分及区域差异对独立董事制度的影响分析 |
第三章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 独立董事外部特征与公司绩效 |
3.2 独立董事个体特征与公司绩效 |
3.3 独立董事行为特征与公司绩效 |
第四章 研究设计 |
4.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2 变量定义 |
4.3 建立模型 |
第五章 实证分析 |
5.1 描述性统计 |
5.2 相关性分析 |
5.3 回归分析 |
5.4 稳健性检验 |
第六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6.3 局限性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2 文献综述 |
2.1 国外文献综述 |
2.2 国内文献综述 |
3 研究方法 |
3.1 文献研究法 |
3.2 实证研究法 |
4 论文结构 |
5 主要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制度概述 |
1.1 独立董事的特殊性 |
1.1.1 独立董事制度沿革 |
1.1.2 独立董事与监事之差异 |
1.1.3 独立董事与一般董事之差异 |
1.2 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特殊性 |
1.2.1 独立董事角色与职责定位分析 |
1.2.2 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专业背景分析 |
1.2.3 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核心特征 |
1.3 我国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立法现状 |
1.3.1 立法现状与不足 |
1.3.2 新《证券法》下独立董事勤勉履职风险畸重 |
小结 |
第二章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问题剖析 |
2.1 我国独立董事勤勉履职实例考察 |
2.1.1 证监会行政处罚之推演逻辑 |
2.1.2 法院司法裁判之路径思考 |
2.2 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制度运行阻碍 |
2.2.1 勤勉义务内涵存在解释困境 |
2.2.2 勤勉判断“签字论”之不合理性 |
2.2.3 立法逻辑与现实履职之矛盾 |
小结 |
第三章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理论探讨 |
3.1 勤勉义务理论溯源 |
3.1.1 信义义务的追溯 |
3.1.2 差异化勤勉义务的再探讨 |
3.2 商业判断规则理论探索 |
3.2.1 勤勉义务与商业判断规则 |
3.2.2 商业判断规则的制度价值 |
3.3 独立董事未勤勉尽职责任探源 |
3.3.1 独立董事法律责任性质 |
3.3.2 独立董事民事责任分析 |
小结 |
第四章 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的制度完善 |
4.1 独立董事勤勉义务内涵完善 |
4.1.1 过程性勤勉义务 |
4.1.2 信息披露监督义务 |
4.1.3 合理信赖的法定化 |
4.2 合理谨慎独立董事标准设置 |
4.2.1 一般标准与特殊标准 |
4.2.2 履职约束体系之构建 |
4.3 独立董事勤勉履职的保障规制 |
4.3.1 商业判断规则的制度路径选择 |
4.3.2 独立董事勤勉履职之风险规避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一、独立董事制度的简介 |
二、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三、我国独立董事制度存在的内部缺陷 |
(一)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不够完善 |
(二)独立董事缺乏约束性 |
(三)独立董事缺乏独立性 |
(四)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不完善 |
(五)独立董事与监事会之间的冲突 |
四、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建议 |
(一)完善独立董事的选聘机制 |
(二)重塑独立董事的责任机制 |
(三)保护独立董事的独立性 |
(四)完善独立董事的激励机制 |
五、结语 |
(9)独立董事、内部控制与企业安全责任履行的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3.4 研究框架 |
2 相关基础与理论概述 |
2.1 相关基础 |
2.1.1 独立董事的概念及作用 |
2.1.2 内部控制的概念和衡量标准 |
2.1.3 企业安全责任履行的概念与必要性 |
2.2 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内部人控制理论 |
3 研究假设与概念模型 |
3.1 研究假设 |
3.1.1 独立董事与企业安全责任的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2 内部控制与企业安全责任的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3 独立董事与内部控制的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1.4 独立董事、内部控制与企业安全责任履行的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3.2 本章小结 |
4 样本选择与研究设计 |
4.1 样本选择 |
4.2 变量定义与研究设计 |
4.2.1 变量定义 |
4.2.2 研究设计 |
4.3 主成分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1 描述性统计分析 |
5.2 相关性分析 |
5.3 共线性检验 |
5.4 回归分析 |
5.5 稳健性检验 |
5.6 结果讨论 |
5.7 政策建议 |
5.8 本章小结 |
6 结论与展望 |
6.1 结论 |
6.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10)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转型的“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对“股东会中心主义”的研究 |
二、对“董事会中心主义”的研究 |
三、境内外立法的相关规定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转型的基本分析 |
第一节 上市公司“股东会中心主义”和“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学理解释 |
一、“股东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治理模式 |
二、“董事会中心主义”的公司治理模式 |
第二节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转型“董事会中心主义”实证分析 |
一、百度、京东、小米公司的“双重股权结构”制度 |
(一)百度公司的“双重股权结构”制度 |
(二)京东公司的“双重股权结构”制度 |
(三)小米公司的“双重股权结构”制度 |
二、阿里巴巴公司的“合伙人制度” |
第三章 相关国家和地区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的比较分析 |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 |
一、美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 |
二、英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 |
一、德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 |
二、日本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 |
三、中国台湾地区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 |
第四章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转型的必要性及其遇到的困境 |
第一节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转型的必要性 |
一、我国上市公司现行治理模式存在的问题 |
(一)大股东控制了上市公司的董事会 |
(二)大股东损害了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
(三)股东大会拥有上市公司所有的重大经营决策权力 |
(四)董事会在大股东庇护下权力行使没有限制 |
二、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转型的必要性 |
第二节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转型“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遇到的困境 |
一、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职权有限 |
(一)现行公司法对内部公司治理并没有赋予董事会有效职能 |
(二)上市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权力配置不匹配 |
二、上市公司的董事不独立 |
三、上市公司缺乏有效的董事激励机制 |
四、上市公司监事会对于董事会的监督有限 |
第五章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转型的制度构建 |
第一节 扩大上市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
一、扩大董事会的职权 |
二、合理配置上市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权力 |
第二节 增强上市公司董事的独立性 |
一、建立完善的独立董事市场 |
二、提高独立董事比例 |
三、完善独立董事制度 |
第三节 建立有效的董事激励机制 |
一、强化董事履职的责任意识 |
二、建立有效的董事激励机制 |
第四节 完善上市公司董事会监督制度 |
一、完善监事会的监督机制 |
二、加强股东会和股东对董事会的监督 |
三、加强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的监督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四、独立董事制度浅谈(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与对策[J]. 姚燕.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21(20)
- [2]论独立董事的注意义务[D]. 刘学.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责任保险研究[D]. 林怡静. 华东政法大学, 2021
- [4]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与企业并购决策 ——基于准自然实验的证据[D]. 张景源.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1)
- [5]双重股权结构下公司冶理问题探讨 ——以小米集团为例[D]. 邹苇茹. 江西财经大学, 2021(10)
- [6]独立董事特征对公司绩效的差异化影响 ——基于区域与所有制视角的实证研究[D]. 罗星伊. 山东大学, 2021(02)
- [7]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研究[D]. 黄慧. 兰州大学, 2021(02)
- [8]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缺陷及完善对策[J]. 王月甜. 法制与社会, 2020(23)
- [9]独立董事、内部控制与企业安全责任履行的关系研究[D]. 陈星. 西安科技大学, 2020(01)
- [10]我国上市公司治理转型的“董事会中心主义”模式研究[D]. 危秀美.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标签:独立董事制度论文;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论文; 公司治理理论论文; 治理理论论文; 内部控制理论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