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五四宪法”移植苏联宪法模式析(论文文献综述)
梁琳[1](2021)在《新中国法制中的苏联因素》文中提出苏联法制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产生过重要的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全面废除"伪法统",法制领域亟须建设。在外交"一边倒"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全面学习苏联法制,一方面"请进来",即邀请大批苏联法学专家来华;另一方面"走出去",即派遣司法代表团访苏学习交流。苏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制的影响体现在各个领域:在立法方面,中国的1954年宪法参考、借鉴了苏联宪法,多个部门法也或多或少地参照了苏联法律;在司法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司法理念、法院体制、审判制度、检察制度都有移植自苏联的痕迹;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方面,聘请大量苏联法学专家,翻译引进大量苏联法学教材和学术着作,派遣大批留学生前往苏联学习法律,在法律的定义、阶级性和计划经济色彩等方面,深受苏联影响。
张权[2](2021)在《我国现行宪法发展机制研究》文中指出
孙晓宝[3](2018)在《宪法国家标志条款比较研究》文中提出近年以来,关于国家象征的问题不时传之于报端,由国旗、国徽、国歌等国家标志引发的热议更是不断牵动国民的的神经,现代意义上的国家标志是主权国家意识觉醒之后的产物,但是却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焕发出如此夺目的光彩。国家标志有象征国家实体,表明政权归属,传播政治寓意,进行“国家”塑造,增进国家认同的功能,所有关于国家标志的争议也都围绕这些功能而展开。但是长期以来,学界对国家标志的研究多集中在国家标志所引起的言论自由等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上,而非国家标志本身,国家标志所具有的重要功能被轻易忽视掉了。因此,需要回归到宪法文本中,以宪法学的视角重新审思国家标志。纵向的从历史时间的角度分析国家标志发展以及立宪的过程,横向的从国别空间的角度分析国家标志立宪的整体趋势,整体性和特殊性的分布。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理论研究和探讨,便于对我国宪法文本规范中的国家标志条款做出解读,追寻国家标志条款在中国近代成文宪法中的发展与演变过程,探究出中国国家标志与国家命运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历史宿命。着重对我国1982年现行宪法的相关条文进行分析,对国家标志条款的专章规定模式,国旗条款下的国歌,以及缺乏尊重国家标志的宪法义务等方面进行论证,找出其中的不足之处和完善的可能。专章规定模式虽然学习苏联,但在长期的发展之中,并没有暴露出明显的弊端,较好的满足中国实际。以2017年通过的《国歌法》为契机,论述我国国家标志条款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色。最后,结合我国现行宪法之中国家标志条款存在的某些不足之处,可以考虑将我国国歌条款适时从国旗条款中抽出,专门作为一条,以充分发挥国歌在民族整合,国家认同方面的作用,不能因为国歌经常与国旗搭配使用,就因此认为国歌不具有独立之意义。除此之外,针对近年以来,不断增加的国家标志纠纷,应当考虑将尊重国家标志的义务写进宪法,以强化国家认同,从而塑造更加伟大团结的中华民族。
谭家超[4](2018)在《公有制经济制度下私人财产权的宪法学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宪法经济规范是调整国家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关系,涉及国家经济制度框架、国家经济权力以及公民享有一切具有财产价值权利的保障。如果说经济制度是关于经济行为或活动的行为规范体系,那么宪法经济制度应被理解成一个国家在国民经济生活的“最高法律经济秩序”或“基本法律经济秩序”。法学上研究财产权应学习产权的研究视角,适宜将财产权当作成为“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束”。在依宪治国的价值追求下,财产权赋予了宪法无限的视野以及期待,这就需要宪法确立规范来预设和保障财产权益。在宪法经济制度与私人财产权的普遍关系方面,宪法经济制度与私人财产权的涵盖关系,并且私人财产权受宪法经济制度调整的影响。私有制与公有制属于两种不同的经济制度类型,二者之下的私人财产权在思想基础、形成逻辑以及发展路径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在思想基础方面,私有制下的财产权源于一种契约——权利本位观被当作为“天赋人权”的重要内容,哲学基础的代表人物有洛克和黑格尔。公有制下的私有财产权实际上被宏观社会经济理论所涵盖,思想基础在于马克思主义中劳动异化、产权及资本理论来重构私有制的社会理论;在形成逻辑方面,私有制主张财产权的天赋人权理论,除非法律限制,否则都是成立的,由于私有制社会内在结构的调整,在微观层面树立财产权的社会义务,在宏观层面形成国家宏观调控权,实际上私有制下财产权发展依循限权逻辑。而公有制国家主张通过宏观的政治经济制度来安排形成私人财产权,据此确立公民享有的财产权必须通过授权来实现;在私人财产权与经济制度关系方面,私有制下财产权是宪法秩序的绝对内核,进而逐渐形成市场经济制度。同时,通过私人财产权保障逐步形成税收法定、预防法定制度。因此,私有制下实际上是从私人财产权到经济制度的关系。公有制的路径相反,本质上是落后型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领域的整体建构,呈现集体主义特征。在财产关系存在一种个人占有形式,可视为私人财产。公有制将财产置于社会中考虑,试图通过摆脱狭义的公民权利及其发展局面来使社会更公平和更有效率,形成从经济制度到私人财产权的关系。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宪法经济制度建构成公有制为主,但在不断发生调整和改变。总体上看,新中国的经济制度呈现强烈的国家主导型,私人财产的合法性基础源于经济制度,因而公有经济制度的变迁让私人所有财产呈现不同的方案。大致经历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向公有制过渡阶段,以《共同纲领》和《五四宪法》为代表,都按公私性质区分私人所有财产并实施不同程度的保护措施。其中《五四宪法》按社会主义改造要求实施精细划分区别对待私人所有财产。第二个阶段是公有制确立阶段,以《七五宪法》为代表,在经济制度上实施纯粹公有制,并将私人所有财产于生活资料类型。第三个阶段是公有制寻求转变阶段。这个阶段属于改革开放的探索时期,经济制度调整尚不明朗,但表现出放弃单一公有制的迹象,并且对个体经济又开始允许存在,主要表现在《七八宪法》开始放弃严格限定的私人所有财产,《八二宪法》进一步放宽私人所有财产范围。第四个阶段属于公有制调整阶段。并且经济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不断挑战,因而这个时期宪法对经济制度条款修改频繁,到目前已经经历了五次修正案(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五次宪法修正案)。在私人所有财产保护上具体表现在:1988年宪法修正案开创设计私人所有财产范围,正式赋予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性;1993年宪法修正案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间接地深度扩展了私人所有财产范围;1999年宪法修正案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因而在私人所有财产上开始寻求私人所有财产法制化;2004年宪法修正案人权及私人所有财产权入宪,正式形成私人所有财产权保障体系。根植于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分离才是西方宪法基础,本质在于为了保障公民权利,通过宪法设计出防御性的制度来控制公权。反观我国宪法发生史,中国自近代以来就不具备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相分离的基础。新中国成立之前,民族独立成为主旋律,但是社会发展水平低,实际上让国家与社会处于一体化,不存在西方的国家与社会对立局面。国家经济经济制度通过宪法预设基本价值秩序之后,我国宪法上的私人财产权具备独特的形成逻辑。总体上看,我国宪法总纲首先预设或安排各项制度,总纲制度衍生出基本权利,其中经济制度是总纲制度的重要内容,私人财产权实际上是经济制度的表现形式或一种实现方式。据此,我国宪法上私人财产权具有特殊性。就特征来说:来源上是法律授权,非天赋人权;结构上是生产资料型与生活消费型并存;功能上强调防御,弱化支配;目的上强调物的利用,弱化资本逻辑;本质上属于社会本位下的再分配。就表现形式来说,主要有三种:即私人占有型的所有权、私人使用型的用益物权、私人分享型的公共财产权。我国宪法对私有财产权保障具备重大的进步意义,主要表现在不断与世界接轨,注重学习西方先进经验、跟随时代发展对私有财产不再以所有权为核心、形成制度和权利双重保障模式等。同时也存在很大的不足,主要表现有五个方面:一、人权保障模式的存在严重缺失。二、授权私有财产权的法律存在法制不统一现象。三、在私有财产权征收征用中,表现出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主观性明显。四、私有财产何以转化形成纳税义务在根本法上缺失。五、缺乏私人分享型财产权的保障。据此,修正方案在于:一、我国宪法应直接确立私有财产权与人权的关联。二、我国授权私有财产的法律应该符合经济制度目的,并且私法上应有条件地赋予先占合法性。三、我国宪法上的征收征用条款应该采取限制国家征收权的逻辑,并且对私人财产权进行内在限制。除此,还应对“公共利益”的认定进行法律限制。四、我国宪法总纲应该确立税收的基本制度,并且确立在纳税方面的基本权利。五、建构私人分享型财产权。
谢文晶[5](2017)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宪修宪的历程与经验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探讨中国近代宪法文化的产生为起点,系统梳理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修改宪法的历程,初步总结了其中的经验教训,探讨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修宪的发展趋势和未来的完善路向。第一章从新中国宪法诞生以前宪法的创制与衍变入手,探讨早期知识分子的宪法思想和追求宪政的实践,探讨了清末政府、北洋军阀政府、南京国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尝试制宪的过程、失败的原因以及历史进步性。第二章探讨了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的制宪与修宪。分析了《五四宪法》在制宪模式、制宪程序、内容以及规范表述等方面参考国外宪法经验,并充分结合中国国情,力求在本土与国外经验之间保持合理的平衡。它确立的宪法政治架构与体制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政框架之基。判断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高低,关键是看一国宪法实施的状态,有宪法而不实施,等于没有宪法,更遑论法治与宪法政治建设。“文革”后期的《七五宪法》,《七八宪法》未摆脱“左”的影响,无法展现社会主义立宪的精神与原则。第三章探讨了中国共产党与现行宪法。建设法治中国的水平,从本质上来说是由立法的质量决定的。《八二宪法》的颁布实施难能可贵,在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背景下经历了四次修改,总共通过了 31条修正案,集中反应了执政党的理念创新,民主法治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现行宪法最大的闪光点,是解决了执政党与法律的问题,宣扬了摒弃极权,推崇民主、尊重人权、追求自由、保障权利和提倡公正等价值准则。有利于保障改革开放与经济建设的成果,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为立法提供宪法依据。第四章探讨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宪法制定与修改的历史经验。规范中国共产党与宪法的关系,释放宪法修改的多元化价值,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修宪,宪法修改是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标志。第五章探讨了中国共产党宪法价值观的发展和演进。指出中国共产党对宪法普适性价值的认可,确立了民主、法治和人权价值观,说明中国步入权利的时代。中国共产党要担负起宪法责任,依宪执政,维护宪法的至上权威,使宪法更加完善的同时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在宪法实践中不断与时俱进以推动法治向前发展。
刘文沛[6](2013)在《新中国政府体制的建构与苏联因素(1949-1954)》文中认为新中国政制体系构成的制度基础主要来源于三大基本要素,即帝国的历史传统与制度遗产、马克思主义的政体理论及其在中国的早期实践、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制度经验。其中,苏联是自近代以来影响中国制度建构最重要的外在因素之一,因而可以认为新中国的基本政制架构是中国传统因素与苏联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具体而言,在外来因素与本土因素两股力量互相碰撞的过程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革命领袖,将领袖权威和个人偏好叠加运用,在充分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一定程度自主性的基础上,进行了比较有效的制度模仿和一定的制度创新,从而塑造出了一个全新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本文立足于文献分析和中苏政治制度史的比较研究,主要从政治学的视角出发去探究建国初期政制架构形成的历史渊源和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重点分析苏联因素在其中所产生的实际影响。这种影响之所以能够发挥实质性作用,其关键就在于苏共与中共之间的党际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共早期的革命实践以及新中国的制度建构。在建政前夕,苏联对中共政制构想及建国进程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其实质是对中共建构一套什么样的政治制度的影响。建政以后,中共在冷战格局下之所以会选择“一边倒”,是中苏之间特殊的党际关系和意识形态高度一致性的结果。在总体上厘清苏联因素对新中国制度建构发挥重要影响的基础上,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来具体论述这种重要影响的内容和体现:一是中央政府体制形成过程中的苏联因素问题。《共同纲领》关于新中国二级政府体制的规定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权力分散现象,中共在向苏联学习党政制度经验的同时进行了两轮机构调整,在效仿苏联建立计划经济体制的同时加强了中央集权和党的集权,由此导致中苏党政结构具有高度的同源性,新中国政府机构间关系从根本上受到苏联的影响,形成以条块为主的高度集中的政府管理体制。二是地方政府结构模式中的苏联因素问题。在地方层面,大区的制度变迁反映了中共如何效仿斯大林模式加强中央集权,因苏联因素嵌入而形成了中共处理央地关系的政治优先等基本原则。三是新中国政府体制变迁中的苏联因素问题。五四宪法的制定本身是斯大林制宪建议的产物。在五四宪法架构下,政府体制从二级建制变化为一级建制,在制度文本形态上表现为人大、国务院和国家主席的政制创设,其制度形态和制度精神与苏联相比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和差异性,在制度模仿的同时更多地体现了中共现实政治需要的内在逻辑。在具体分析新中国制度建构历程的基础上,本文从以下几个层面进行了理论思考。苏联因素在类型学上以观念、制度和人共同作用于新中国政治制度的形成,斯大林观念内化为制度从而影响了中共的政制选择;中央集权是新中国政府体制变迁的制度逻辑,其中以政府集权和政党集权为主而形成了中央集权与党的集权之间的政治耦合;新中国政制架构的形成说明任何一个国家政制模式的选择都是一个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一个历史合力的产物;中共的有限模仿和制度自主性之间的张力是新中国政治制度建构的政治逻辑。时至今日,中国仍然在不断地探索、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相应的制度模式。然而,由于苏联因素的深远影响和对帝制中国传统的路径依赖,1949年以来逐渐形成和演化的中央集权体制和政党国家形态到现在为止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中国进一步深化政治改革和迈向现代国家的重要症结所在。虽然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正在沿着一条不断地“去苏联化”的道路上前行,在不断地消解因计划经济体制而带来的苏联模式的制度惯性。然而,“去苏联化”不仅仅是一个体制本身的问题,而且还存在一个改变这种体制背后的理念和价值的根本性问题。
谭钟毓[7](2012)在《中日韩宪法移植研究》文中认为本文所具体研究的中日韩三国,是具有相似历史背景的亚洲后发国家,传统亚洲社会没有完整的法治历史,这是由东亚社会本身的文化与历史条件决定的。源于西方的法治理论可以被东亚社会结构所采纳或借鉴,宪政在东亚社会发展过程中也有可能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发展模式。东亚的宪政是在西方及苏联的宪法思想和理论的移植与借鉴中形成的,具体制度也以西方及苏联为模板或参照。客观评价自身,东亚的传统文化导致中日韩三国没有形成宪法、宪政的自然与社会条件。西方文明与东方文明有一个巨大的差异就是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的结构和地位完全不同。在传统的东亚社会结构中,国家高于个人,个人无条件地服从国家。这样就形成了个人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的社会结构。个人权利的失效导致东亚各国发展的困境和瓶颈,在面对内忧外患时,西方宪法思想所具有的魅力和功能深深影响了东亚各国的知识分子,他们意识到了理想制度的作用,试图引进先进的制度,以此挽救本国的命运。中日韩这三国有其相似之处,也有其不同之处,而在宪法移植方面,三国的宪法发展走的都是一条外诱变迁的曲折道路,只是各个国家的发展情况也存在差异。本文首先综述了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并对文章的创新之处和研究方法做了一个简单地介绍;接着厘清了与宪法移植有关的概念,包括法律移植是否可行、宪法移植又有何特性等。宪法移植一词早已有之,在学术界也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宪法移植不只是法条的抄袭或制度的复制,而是从表层到实质的全面移植,包含宪法文化、宪法精神、宪法法条、宪法制度等一系列的移植与影响。文章第三章切入正题,对中国、日本、韩国这三个同处儒家文化圈的亚洲国家的宪法移植进程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论述。日本是最早移植宪法的国家,从幕府末期开始,日本就已派出使节团出使西洋,全面了解西方的宪法文化和制度,最终在明治天皇的推进下移植德国宪法,开启了日本的宪政与发展之路;而日本的第二次宪法移植则是在二战战败后,在美国的高压下被动移植了美国的宪法,虽然是被动移植,但和平宪法的诞生使日本战后重生,促进了日本平稳快速的发展。中国从宪法移植开始到现在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清末时期,面对内忧外患,统治者和仁人志士们选择远法德国,近采日本,希冀用立宪来改变现状、富民强国。在这一阶段,中国汲取了西方先进宪法思想,颁布了宪法性文件,设立了与宪法对应的机构;第二个阶段是民国时期,满腔热血的中国人从西方大国的崛起和强盛中看到了希望,这个阶段对英国和美国的宪法移植较多,制度也更倾向于移植美国宪法;第三个阶段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与中国具有同样意识形态的苏联成了中国仿效的对象,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就是在学习移植苏联宪法和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制定的。韩国宪法的移植起步较晚,十九世纪末期,朝鲜的媒体开始有介绍西方立宪主义的文章,甲午更张的施政纲领《洪范十四条》被认为是韩国宪法史的起源,是在日本的主导下完成的,最终没能实施,成了一纸空文;直至1948年韩国终于从殖民统治中获得独立,渴望有一部自己的宪法,韩国移植美国宪法制定了1948大韩民国宪法,宪法文化和制度层面更多的选择美国模式。韩国最值得借鉴的是违宪审查制度的成功移植。违宪审查制度是韩国在多次政党变更和宪法修订后最终确立的德国模式,即宪法法院审查模式,该制度在韩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在全面解析三国宪法移植进程之后,比较研究了中日韩宪法移植背景、基本制度选择的不同以及宪法移植方式的异同之处。中日韩走上宪法移植的道路,在背景和方式上有着相同之处,也有相异之点,最重要的是三国都是思变而动,因为想要改变现状而努力学习和移植先进的文化与制度。文章的最后整理和分析了中日韩宪法移植和宪政道路上的经验和启示。宪法是能够导致一国根本政治、法律、经济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基本法,宪法的制定因而显得尤为重要。宪法在西方萌芽发展,并给西方世界带来了巨大的改变,工业革命后的亚洲国家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而中国、日本和韩国不约而同地走上了学习西方、移植先进宪法的道路,且取得了各自的成就,促进了国家的发展。这条道路,坎坷不平,值得深究和挖掘,并从中找出积极的因素以为以后的发展带来更好的理论指导和制度铺垫。
夏新华,丁峰[8](2012)在《借鉴与移植:苏联宪政文化对新中国立宪的影响》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新中国宪政建设从其发端之初就走上了移植外来法的道路。在探索建立新的宪政体制的过程中,中国以苏联为师,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宪政文化的认识,以开放的视野思考宪政模式的选择,不论是宪政理论还是宪政实践,均受到苏联宪政模式的广泛影响。此次移植特色鲜明,对中国的宪政乃至整个法制影响深远。
朱小姣[9](2012)在《中国五四宪法与苏联三六宪法比较研究》文中提出通过继受苏联三六宪法来编纂我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同时根据现实国情,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修改,在宏观和微观层面上移植立法精神、结构体例以及具体内容。将两部宪法展开宏观与微观上的比较研究具有深远的意义。
朱小姣[10](2011)在《我国“五四宪法”移植苏联“三六宪法”的历史考察》文中研究表明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而1982年宪法并不是一部新的宪法,而是以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一九五四年宪法为蓝本而成的。“五四宪法”在起草时,实际上是以苏联“三六宪法”为参照模板,在内容结构上均移植了苏联1936年宪法。在1935年,根据经济和阶级关系的变化,苏联起草了1936年宪法。明确了国体、政体及阶级属性,规定了经济、政治的基本形态,并赋予了生产生活的基本权利。具有深远的意义。而我国“五四宪法”移植苏联宪法具有历史必然性。因为苏联宪法对我国建国前苏区宪法性文件和《共同纲领》的起草都产生了影响。而“五四宪法”起草时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基础都与苏联三六宪法颁布时相同。我国“五四宪法”在宏观方面,从宪法编纂体例结构到宪政框架中的指导思想,宪法作用、宪法性质等方面都与苏联“三六宪法”相同。并且在微观方面,宪法中诸多法条都与苏联“三六宪法”大致相同。苏联“三六宪法”因为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党群关系与国法关系、以及公民权益几个方面的历史局限性,导致了苏联宪法和苏联国家的悲惨命运。而我国“五四宪法”在移植苏联三六宪法时产生了一些移植缺陷,包括选举未单独成章、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关系等。而这些缺陷也导致了我国“五四宪法”在实施三年后基本失去效力。但我国“五四宪法”后历次三次修宪都对部分移植缺陷进行了修改。本文将“五四宪法”与苏联“三六宪法”进行比较研究,从两部宪法的制宪背景和历史因素进行分析,揭示移植的历史必然性,并从体制结构和条文内容上进行移植比较,阐述苏联“三六宪法”的最终命运,以及新中国后几部宪法对“五四宪法”移植缺陷的改进。总结制宪经验,吸取历史教训,对我国宪政建设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五四宪法”移植苏联宪法模式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五四宪法”移植苏联宪法模式析(论文提纲范文)
(1)新中国法制中的苏联因素(论文提纲范文)
一、“请进来”与“走出去”:全面学习苏联法制 |
二、“先进国家的经验”:立法方面的参照 |
三、司法领域的影响 |
四、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方面的影响 |
结语 |
(3)宪法国家标志条款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及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国家标志及其相关问题 |
第一节 国家标志的概念及其种类 |
一、国家标志的概念 |
二、国家标志的种类 |
第二节 国家标志的历史 |
一、早期标志的产生 |
二、古代标志的发展 |
三、近现代标志的演进 |
第三节 国家标志的功能 |
一、象征国家实体 |
二、表明政权归属 |
三、传播政治寓意 |
四、增进国家认同 |
第二章 国家标志条款规范形式比较 |
第一节 宪法规定国家标志数量比较 |
一、宪法规定标志数量整体情况 |
二、规定国家标志数量分类比较 |
三、数量差异原因分析 |
第二节 国家标志规定模式比较 |
一、总纲规定模式 |
二、专章规定模式 |
三、附件规定模式 |
四、其他规定模式 |
第三节 国家标志条款内容比较 |
一、国家标志条款内容总体比较 |
二、国家标志条款内容的具体比较 |
第三章 国家标志条款象征意义比较 |
第一节 政治象征意义 |
一、政治象征意义的内涵 |
二、政治性图案及其象征含义比较 |
三、综合分析 |
第二节 经济象征意义 |
一、经济象征意义的内涵 |
二、经济性图案及其象征含义比较 |
三、综合分析 |
第三节 文化象征意义 |
一、文化象征意义的内涵 |
二、文化性图案及其象征含义比较 |
三、综合分析 |
第四章 我国国家标志条款的现状及展望 |
第一节 我国国家标志条款的演进发展 |
一、清政府时期 |
二、北洋政府时期 |
三、国民政府时期 |
第二节 我国国家标志条款的现状 |
一、新中国国家标志条款的规范形式 |
二、新中国国家标志条款的象征意义 |
三、新中国国家标志条款存在的问题 |
第三节 对我国国家标志条款的思考 |
一、国家标志的专章规定模式 |
二、国旗条款下的国歌 |
三、尊重国家标志的宪法义务 |
四、其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公有制经济制度下私人财产权的宪法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缘起 |
二、文章的写作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经济制度与财产权 |
第一节 宪法与经济制度 |
一、制度 |
二、经济制度 |
三、宪法经济制度 |
第二节 宪法与财产权 |
一、“财产权”与“产权”关系解析 |
二、宪法规范中的财产权 |
第三节 宪法经济制度与私人财产权的关系 |
一、宪法经济制度与私人财产权的涵盖关系 |
二、私人财产权受宪法经济制度调整的影响 |
第二章 公有制与私有制下私人财产权的差异 |
第一节 思想基础方面的差异 |
一、私有制:自由主义的权利本位观 |
二、公有制:社会主义的宏观经济理论 |
第二节 私人财产权与经济制度关系的差异 |
一、私有制:从私人财产权到经济制度的关系 |
二、公有制:从经济制度到私人财产权的关系 |
第三节 表现途径上的差异 |
一、私有制下的私人财产权:限权逻辑 |
二、公有制下的私人财产权:授权逻辑 |
第三章 我国公有制变迁与私人财产规范的调整 |
第一节 向公有制过渡阶段——类型化的私人所有财产方案 |
一、《共同纲领》——按性质区别对待私人所有财产 |
二、《五四宪法》——精细划分区别对待私人所有财产 |
第二节 公有制确立阶段—严格压缩的私人所有财产方案 |
一、《七五宪法》——公有制确立的标志 |
二、《七五宪法》——限定私人所有财产于生活资料型 |
第三节 公有制寻求转变阶段—放弃严格压缩的私人所有财产方案 |
一、《七八宪法》——开始放弃严格限定的私人所有财产 |
二、《八二宪法》——进一步放宽私人所有财产范围 |
第四节 公有制调整阶段—逐渐确立私人财产权保障 |
一、1988年宪法修正案——开创性突破私人所有财产范围 |
二、1993年宪法修正案——深度扩展私人所有财产范围 |
三、1999年宪法修正案——寻求私人所有财产法制化 |
四、2004年宪法修正案——形成私人财产权保障体系 |
第四章 我国宪法上私人财产权的形成逻辑 |
第一节 宪法结构与基本权利逻辑 |
一、我国宪法的制度形成逻辑 |
二、我国宪法基本权利的内在逻辑 |
三、总纲制度衍生出基本权利 |
第二节 私人财产权源于经济制度的形式 |
一、私人所有财产条款按经济制度的调整而变化 |
二、私人所有财产条款为什么放在“总纲”经济制度 |
三、私人财产权的形成主要用以保障经济制度 |
第五章 我国宪法上私人财产权的特征及其表现形式 |
第一节 现行宪法私人财产权的特征 |
一、私人财产权的来源:法律授权,非天赋人权 |
二、私人财产权的结构:生产资料型与生活消费型并存 |
三、私人财产权的功能:强调防御,弱化支配 |
四、私人财产权的目的:强调物的利用,弱化资本逻辑 |
五、私人财产权的本质:社会本位下的再分配 |
第二节 私人财产权的表现形式 |
一、私人占有型财产权 |
二、私人使用型财产权 |
三、私人分享财产权 |
第六章 针对我国宪法上私人财产权规范的评析 |
第一节 宪法规范上的进步 |
一、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建设 |
二、随时代发展保障多种私人财产关系 |
三、形成制度与权利双重保障模式 |
四、学习西方先进经验 |
第二节 宪法规范上的不足 |
一、缺乏私人财产权的人权保障模式 |
二、授权模式中存在法制不统一现象 |
三、私人财产权在征收征用中的缺陷 |
四、税收法定制度在宪法上缺位 |
五、实现方式上私人分享财产权的缺失 |
第七章 我国宪法上私人财产权规范不足的成因及对策 |
第一节 人权保障模式缺失的原因及其对策 |
一、人权保障在我国宪法上尚处于起步阶段 |
二、宪法规范上确立私人财产权具有一定的形式意义 |
三、宪法规范上应确立私人财产权与人权的关联 |
第二节 授权模式下法制不统一的成因及对策 |
一、机械理解公有制 |
二、部门立法寻求权利本位与制度本位存在冲突 |
三、授权私有财产的法律应符合经济制度的目的 |
四、私法应有条件地赋予先占合法性 |
第三节 征收征用中存在缺陷的原因及对策 |
一、公权力运行上受内外两方面影响 |
二、宪法征收征用条款应采取限制国家征收权的逻辑 |
三、征收征用中对私人财产权进行内在限制 |
四、宪法上对“公共利益”认定采取法律限制 |
第四节 税收法定制度在宪法上缺位的原因及对策 |
一、税收长期与公共利益关联形成义务本位 |
二、宪法总纲确立税收基本制度 |
三、宪法确立公民在纳税方面的权利 |
第五节 私人分享型财产权缺失的原因及对策 |
一、私人分享型财产权缺失的原因 |
二、私人分享型财产权的建构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5)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宪修宪的历程与经验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立论依据 |
(一) 研究意义 |
(二) 研究综述 |
二、研究方案 |
(一) 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二) 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
(三) 本文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新中国宪法诞生以前宪法的创制与衍变 |
一、新中国宪法诞生以前宪法的创制 |
(一) 新中国宪法诞生以前宪法的创制概述 |
(二)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宪法主张 |
(三)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宪法创制 |
二、新中国宪法诞生以前宪法的衍变 |
(一) 抗日革命根据地的宪法发展 |
(二) 解放战争时期的制宪运动 |
(三) 新中国宪法的过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
第二章 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的制宪与修宪 |
一、中国共产党与第一部宪法的诞生 |
(一) 《五四宪法》的制定背景 |
(二) 《五四宪法》的制宪准备 |
(三) 《五四宪法》的正式诞生 |
二、《五四宪法》的结构和基本内容及存在的问题 |
(一) 《五四宪法》的结构及基本内容概述 |
(二) 《五四宪法》存在的问题 |
三、“文化大革命”时期宪法的修改 |
(一) 文革时期宪法修改的提出 |
(二) 文革时期的宪法修改及评价 |
四、社会主义修宪史的转折:《七八宪法》及其两次修改 |
(一) 《七八宪法》的第一次修改 |
(二) 《七八宪法》的第二次修改 |
(三) 对《七八宪法》及两次修改的评价 |
第三章 中国共产党与现行宪法(《八二宪法》) |
一、现行宪法修改的背景与修改的过程 |
(一) 现行宪法修改的背景 |
(二) 现行宪法修改的过程 |
二、中国共产党对现行宪法的历次修改 |
(一) 1988年第一次修改 |
(二) 1993年第二次修改 |
(三) 1999年第三次修改 |
(四) 2004年第四次修改 |
三、现行宪法修改的内容及评价 |
(一) 确立了国家的根本任务 |
(二) 确立了四项基本原则 |
(三) 确立了列举与概括的政府权力体制和公民权利保障 |
(四) 确立了违法主体与违宪主体一体的模式 |
(五) 是宪法制定走向成熟的标志 |
(六) 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 |
(七) 体现了“新”宪政保障人权与保护私有财产的价值 |
(八) 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价值 |
第四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宪法制定与修改的历史经验 |
一、规范中国共产党与宪法的关系 |
二、释放宪法修改的多元化价值 |
三、宪法修改是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的标志 |
四、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修宪工作 |
(一) 从近代中国宪法失败原因中汲取教训 |
(二) 坚持宪法修改的限制性原则 |
(三) 拓宽公众参与制宪修宪的途径与方式 |
第五章 余论:中国共产党宪法价值观的发展路向 |
一、宪法观念发展简论 |
二、中国共产党宪法价值观的历史演变 |
(一) 宪法变迁:公民权利规范体系的不断完善 |
(二) 中国共产党宪法价值观之演变:由工具价值走向目标价值 |
三、中国共产党的宪法责任 |
(一) 依宪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宪法责任的核心内容 |
(二) 维护宪法的至上权威,中国共产党责任重大 |
(三) 使宪法更加完善是中国共产党宪法责任的要务 |
(四) 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新中国政府体制的建构与苏联因素(1949-1954)(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1、传统的制度遗产 |
2、马克思主义政体理论及早期实践 |
3、苏联因素 |
二、相关理论的阐释 |
1、现代化理论 |
2、革命后社会理论 |
3、国家建设理论 |
三、相关概念的界定 |
1、政府体制 |
2、制度模仿 |
3、制度变迁 |
4、制度转型 |
四、研究现状及述评 |
五、研究重点和研究方法 |
六、论文结构安排 |
第一章 “苏联因素”与中共早期的历史渊源 |
一、苏联因素的形成 |
1、观念的力量 |
2、组织化的权威 |
3、革命外交的输出 |
二、苏共与中共早期的历史渊源 |
1、指导理论的一致性 |
2、组织原则的一致性 |
3、组织体系的一致性 |
三、苏联的革命指导与苏维埃政体的实践 |
1、共产国际的政治指导和经济援助 |
2、苏维埃政体的政治实践 |
3、苏联对华的政治态度 |
四、建政之初中共选择苏联政制模式的原因 |
1、毛泽东“阶级”建国与苏联模式的契合性 |
2、斯大林观念的偏好效应 |
3、“冷战”格局与中共的“一边倒” |
五、小结 |
第二章 建国前夕中共的政制构想与斯大林的建议 |
一、联合政府政制设计的提出 |
1、从“三三制”原则到“联合政府”的主张 |
2、联合政府主张的公开提出 |
3、毛泽东对联合政府内涵的重新界定 |
二、内战期间中共的“联合政府”设想与苏联的支持 |
1、内战期间中共“联合政府”的设想 |
2、中苏高层会晤对“联合政府”的推动 |
三、斯大林与新中国政权的合法化 |
1、政权性质的合理性 |
2、政府形式的合法性 |
3、宪法制定的时机性 |
4、联合政府的过渡性 |
5、党际关系的平等性 |
四、政府成立时机选择中的内外因素 |
1、九月会议的政治考虑 |
2、国际因素的政治影响 |
3、苏共领袖的政治警告 |
五、小结 |
第三章 中央政府体制的形成与苏联的党政经验 |
一、共同纲领时期党政关系的制度安排 |
1、二级政府体制的制度文本规定 |
2、“府院”之争与权力分散 |
二、苏联党政关系的制度结构 |
1、苏共中央领导体制的职能变迁 |
2、苏联高度集权政府体制的形成 |
3、以党代政高度集中的运行特征 |
三、中共对苏联党政结构的选择性借鉴 |
1、毛泽东关于参考苏联经验的最高指示 |
2、第一次党政机构有限度地调整 |
3、第二次党政机构大规模地调整 |
四、党政制度运行中与苏联模式的同源性 |
1、党政关系的趋同性 |
2、政党任务的阶段性 |
3、政制运行的包容性 |
4、政党领导的契合性 |
5、政府机构的同构性 |
五、小结 |
第四章 地方政府结构模式中的苏联因素 |
一、大区制:对苏共中央地区局经验的借鉴 |
1、斯大林的政治支持与大区制的建立 |
2、苏共中央局的经验与大区党政权力的运行 |
3、大区中央局的核心地位 |
二、中央集权的加强与大区的制度调适 |
1、单一制结构下大区分权模式的“过渡性” |
2、大区制的变迁与中央局“轴心”地位的强化 |
三、“高饶事件”的发生与苏联因素 |
1、高饶事件发生的制度背景 |
2、高饶事件发生的制度诱因 |
3、高饶事件发生的制度契机 |
4、高饶事件发生的制度隐患 |
四、苏联因素的嵌入和中共处理央地关系的政治原则 |
1、政治优先的原则 |
2、集权至上的原则 |
3、党政耦合的原则 |
4、非制度化的原则 |
五、小结 |
第五章 政府体制变迁中的苏联因素 |
一、斯大林的宪政理念与五四宪法的制定 |
1、斯大林的制宪建议与制宪时机的选择 |
2、斯大林视阈下社会主义宪法的政治功能 |
3、五四宪法的制定及其领袖化特征 |
二、从苏维埃模式到人大制度的政制创设 |
1、人大制度的早期构想及工具化的制度实践 |
2、最高苏维埃体制与人大制度的结构性比较 |
3、包容性和非自主性:人大制度内涵的制度特征 |
4、人民政协:人大制度衍生的制度遗产 |
三、从部长会议的设想到国务院的政制创设 |
1、部长会议主席团:苏联政府的核心决策层 |
2、中共早期效仿部长会议制的政治设想 |
3、国务院政府的全能型特征 |
4、集体领导的差异性 |
四、国家主席:国家元首制度的政制创设 |
1、中苏国家元首制度中的“虚”与“实” |
2、国家元首集体性的内在原因 |
3、党国一体化的制度延续 |
五、小结 |
结语 |
一、苏联因素及其类型学分析:观念、制度和人 |
二、中央集权与党的集权之间的政治耦合 |
三、主动性输入与内生性独立自主的政治博弈 |
四、历史的合力:政制选择中内外因素的政治互动 |
五、有限模仿的现代化:新中国制度建构的政治逻辑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部分 |
(一) 中文图书 |
(1) 经典着作及史料汇编类 |
(2) 专着类 |
(3) 外文译着类 |
(二) 中文论文 |
二、英文部分 |
附录 |
附录1:苏共组织机构示意图 |
附录2:苏联政府机构示意图 |
图1 |
图2 |
图3 |
图4 |
后记 |
(7)中日韩宪法移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选题的意义 |
1.1.1 理论与学术意义 |
1.1.2 现实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述评 |
1.2.1 中国宪法移植研究述评 |
1.2.2 日本宪法移植研究述评 |
1.2.3 韩国宪法移植研究述评 |
1.3 学术创新和研究方法 |
1.3.1 创新之处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宪法移植的有关理论 |
2.1 法律移植的方式和后果 |
2.1.1 法律移植的方式 |
2.1.2 法律移植的后果 |
2.2 宪法移植的条件 |
2.2.1 对宪政的需求是移植的前提 |
2.2.2 国家权力的推行是移植的动力 |
2.2.3 社会民众的接受是移植的关键 |
2.3 宪法移植的特殊性 |
2.3.1 导致政治制度变化 |
2.3.2 形成影响深远的文化冲突 |
2.3.3 带动法律制度整体的改变 |
2.4 宪法移植与宪法变迁、宪政改革 |
2.4.1 宪法移植与宪法变迁 |
2.4.2 宪法移植与宪政改革 |
2.5 后发国家的宪法移植 |
第3章 中日韩宪法移植之进程 |
3.1 中国宪法移植的坎坷历程 |
3.1.1 对英美法系宪法的移植 |
3.1.2 对大陆法系宪法的移植 |
3.1.3 对苏联宪法的移植 |
3.2 日本的“明治宪法”与“和平宪法” |
3.2.1 “明治宪法”对德国宪法的移植 |
3.2.2 “和平宪法”对美国宪法的移植 |
3.3 韩国宪法移植的历史进程 |
3.3.1 韩国的历史发展与政治局面 |
3.3.2 西方宪法对韩国的影响 |
3.3.3 韩国宪政发展的特点 |
3.4 小结 |
第4章 中日韩宪法移植之比较:背景、基本制度和方式 |
4.1 宪法移植背景之比较 |
4.1.1 中国宪法移植的历史背景 |
4.1.2 日本宪法移植的历史背景 |
4.1.3 韩国宪法移植的历史背景 |
4.2 宪法基本制度之比较 |
4.2.1 违宪审查主体的不同 |
4.2.2 违宪审查方式的不同 |
4.2.3 违宪审查权限制的不同 |
4.3 宪法移植方式之比较 |
4.3.1 “五四宪法”及其移植方式 |
4.3.2 “和平宪法”及其移植方式 |
4.3.3 韩国 1948 年宪法及其移植方式 |
4.4 小结 |
第5章 中日韩宪法移植的经验与启示 |
5.1 中国宪法移植的经验和走向 |
5.1.1 中国宪法移植的经验 |
5.1.2 中国宪法移植的走向 |
5.2 日本宪法移植的经验和反思 |
5.2.1 日本宪法移植的经验 |
5.2.2 日本宪法移植的反思 |
5.3 韩国宪法移植的经验和启示 |
5.3.1 韩国宪法移植的经验 |
5.3.2 韩国宪法移植的启示 |
5.4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8)借鉴与移植:苏联宪政文化对新中国立宪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一 苏联宪法理论在中国的传播 |
二 斯大林的制宪建议 |
三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影响 |
四 对选举制度的影响 |
五 “斯大林宪法”对“五四宪法”的影响 |
(9)中国五四宪法与苏联三六宪法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体例与构架的宏观比较 |
(一) 对编纂体例的仿效 |
(二) 对精神框架的继承 |
二、内容与制度的微观比较 |
(一) 对具体内容的借鉴 |
(二) 对相关制度的继受 |
三、宪法移植的具体启示 |
(10)我国“五四宪法”移植苏联“三六宪法”的历史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及意义 |
二、相关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文章结构 |
第1章 我国“五四宪法”移植苏联宪法的历史必然性 |
1.1 苏联宪法概述 |
1.2 制宪前已经形成的历史渊源关系 |
1.2.1 建国前苏联宪法对苏区宪法性文件的影响 |
1.2.2 苏联宪法对《共同纲领》的影响 |
1.3 “五四宪法”制定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基础 |
第2章 “五四宪法”与苏联“三六宪法”的比较 |
2.1 我国“五四宪法”对苏联“三六宪法”的宏观移植 |
2.1.1 宪法体例的移植 |
2.1.2 宪政框架的移植 |
2.2 我国“五四宪法”对苏联“三六宪法”的微观移植 |
第3章 “五四宪法”移植苏联“三六宪法”的反思 |
3.1 苏联“三六宪法”的历史局限性 |
3.2 “五四宪法”移植苏联宪法的历史局限性 |
3.3 我国历次修宪对移植缺陷的改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四、“五四宪法”移植苏联宪法模式析(论文参考文献)
- [1]新中国法制中的苏联因素[J]. 梁琳. 社会科学研究, 2021(05)
- [2]我国现行宪法发展机制研究[D]. 张权. 武汉大学, 2021
- [3]宪法国家标志条款比较研究[D]. 孙晓宝.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4]公有制经济制度下私人财产权的宪法学分析[D]. 谭家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8(08)
- [5]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宪修宪的历程与经验研究[D]. 谢文晶. 华中师范大学, 2017(12)
- [6]新中国政府体制的建构与苏联因素(1949-1954)[D]. 刘文沛. 复旦大学, 2013(03)
- [7]中日韩宪法移植研究[D]. 谭钟毓. 湘潭大学, 2012(02)
- [8]借鉴与移植:苏联宪政文化对新中国立宪的影响[J]. 夏新华,丁峰.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06)
- [9]中国五四宪法与苏联三六宪法比较研究[J]. 朱小姣. 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2(01)
- [10]我国“五四宪法”移植苏联“三六宪法”的历史考察[D]. 朱小姣. 湘潭大学, 20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