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订单农业中农民弱势主体地位及补正(论文文献综述)
玄杨静和[1](2021)在《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效益提升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是从业人口最多的产业,但农业对县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却最薄弱,是云南边境地区现代化进程的“短板”。要破解农业发展困境,需要农业科技的支撑和人力资本的提升。农业推广服务集二者于一身,通过农业推广服务将云南边境地区自然资源优势与农业科技成果相结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价值。通过农业推广服务促进农民知识、技能的提升和思想观念的转变,推动其主动做出改善自身生产、经营境况的行为。在服务环境、服务对象和服务体系的共同作用下,实现云南边境地区农业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提升。本研究将云南8个边疆州(市)的25个边境县(市)作为研究区域,将农业推广服务作为研究对象,梳理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的历程,阐述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环境、服务体系、服务对象现状,分析服务效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提升服务效益的路径,构建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多元协同格局,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区域间相互协同,共同推动云南边境地区向现代农业发展道路迈进。
闻卉[2](2020)在《不同主体主导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利润最大化策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几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以及我国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消费者更加追求生鲜农产品的质量。生鲜农产品的质量和价格是影响消费者购买决策的重要因素,而生鲜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任何一方的质量投入行为都会影响彼此的定价策略和利润,并且生鲜农产品流通中的损耗和产出的随机性也会影响生鲜农产品的定价,进而影响节点企业的利润。鉴于此,为了满足消费者追求生鲜农产品质优价低的需求,探讨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如何决策以期同时提高自身的利润和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系统的总利润。本文以生鲜农产品供应商和单一零售商组成的两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为研究对象,以消费者追求生鲜农产品“质优价低”的需求为导向,结合生鲜农产品流通损耗大、易变质、需求和产出随机的特性,借助需求函数理论、价格理论、博弈论、效用理论、最优化理论、供应链的协调契约理论和数值计算等方法和研究工具,研究不同市场环境下,不同主体主导下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利润最大化的定价策略、双边质量控制策略和政府补贴策略。首先,考虑普通生鲜农产品和绿色生鲜农产品的质量差异对需求的影响,建立了单一零售商和两个竞争型生鲜农产品供应商组成的两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博弈模型,引入了受生鲜农产品的绿色度、零售价格和新鲜度影响的消费者时变效用函数,研究了零售商主导下的销售模式选择及定价策略问题。然后建立了单一零售商和单一生鲜农产品供应商组成的两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博弈模型,在考虑普通生鲜农产品和绿色生鲜农产品存在替代性,且市场需求受自身价格、新鲜度以及替代品价格共同影响、交货量受数量损耗影响的条件下研究了生鲜农产品供应商主导下差别定价策略以及实现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利润最大化的协调契约。其次,针对只销售普通生鲜农产品或只销售绿色生鲜农产品的模式,基于生鲜农产品需求随机的特性,建立了单一零售商和单一生鲜农产品供应商组成的两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博弈模型,引入了受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成员的双边质量控制水平、生鲜农产品的价格以及不可控的随机因素共同影响的线性需求函数,并在考虑生鲜农产品的交货量受数量损耗影响的条件下研究了生鲜农产品供应商主导下的节点企业的质量投入水平策略以及实现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利润最大化的协调契约。最后,针对只销售普通生鲜农产品或只销售绿色生鲜农产品的模式,基于自然灾害导致生鲜农产品产出随机的特性,设计了政府以“优先保证最大化社会福利的基础上兼顾生鲜农产品供应商增收”为补贴目标的灾害年的不同补贴政策,建立了政府、单一零售商和单一生鲜农产品供应商组成的三阶段Stackelberg博弈模型,在零售商不具有合作偏好行为和具有合作偏好行为的不同背景下,研究了政府最优补贴政策的选择问题,分析了政府的补贴政策和合作偏好行为对企业决策的影响。本文的主要结论如下:1.考虑绿色生鲜农产品供应商和普通生鲜农产品供应商生产的生鲜农产品存在绿色度差异,消费者的时变效用受农产品的绿色度、零售价格和新鲜度的影响,研究了零售商主导下的销售模式选择问题和定价策略,比较了只销售普通生鲜农产品、只销售绿色生鲜农产品以及同时销售普通生鲜农产品和绿色生鲜农产品三种销售模式下的最优定价和利润水平,讨论了主要参数的变化对最优策略和利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当绿色度的成本系数偏高时,零售商的最优销售模式为只销售普通生鲜农产品模式;当绿色度的成本系数偏低或适中时,(1)只要绿色度的成本系数满足普通生鲜农产品和绿色生鲜农产品同时销售的条件,则零售商的最优销售模式为同时销售普通生鲜农产品和绿色生鲜农产品模式;(2)若绿色度的成本系数低于某一临界值,则零售商的最优销售模式为只销售绿色生鲜农产品模式;反之,则零售商的最优销售模式为只销售普通生鲜农产品模式;(2)两产品的最优零售价格与绿色度的成本系数和新鲜度敏感系数正相关,与价格敏感系数负相关;零售商的利润与价格敏感系数和绿色度的成本系数负相关,与新鲜度敏感系数正相关。2.针对单一生鲜农产品供应商同时供应普通生鲜农产品和绿色生鲜农产品的模式,考虑生鲜农产品的需求受自身价格、新鲜度以及替代品价格的共同影响;针对单一生鲜农产品供应商只供应普通生鲜农产品或绿色生鲜农产品的模式,考虑生鲜农产品的需求受市场价格、供应链上下游成员的质量投入水平以及不可控的随机因素的共同影响,建立了受数量损耗影响的分散式决策和集中式决策下的两级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利润模型,研究了生鲜农产品供应商主导下的定价策略、质量投入水平策略以及实现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利润最大化的协调契约,讨论了主要参数的变化对最优策略和利润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传统的批发价格契约不能实现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协调,(1)在同时销售普通生鲜农产品和绿色生鲜农产品的模式下,只要生鲜农产品供应商将批发价格压低至抵消数量损耗后的生产成本,并且零售商提供给生鲜农产品供应商的利润分享比例满足一定的约束条件,则“利润共享契约”就能实现供应链的完美协调;(2)在只销售普通生鲜农产品或只销售绿色生鲜农产品的模式下,只要生鲜农产品供应商将批发价格压低至抵消数量损耗后的生产成本,并且零售商的利润共享比例和预设的保留收益分别满足一定的约束条件,则预设保留收益的利润共享契约不仅能实现供应链的完美协调,还能提高生鲜农产品供应商和零售商的质量努力水平。3.在零售商具有合作偏好行为的背景下,针对自然灾害影响产出的特性,基于政府、零售商和生鲜农产品供应商组成的三阶段Stackelberg博弈模型,研究了政府以“优先保证最大化社会福利的基础上兼顾生鲜农产品供应商增收”为补贴目标的灾害年的最优补贴政策的选择问题,对比分析了政府的不同补贴政策以及零售商的合作偏好行为对政府的最优补贴率、零售商的最优收购价格、生鲜农产品供应商的最优生产投入量和三方利益以及消费者剩余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当“丰收年”发生的概率适中或偏高时(若零售商具有合作偏好行为,则要求零售商的合作偏好程度低于某一临界值),政府的最优补贴政策是对生鲜农产品供应商提供补贴的政策,该补贴政策可以提高社会福利和消费者剩余,但生鲜农产品供应商不一定增收;其余情形下,政府的最优补贴政策是对零售商提供补贴的政策,该补贴政策不仅能提高社会福利和消费者剩余,也能促进生鲜农产品供应商增收。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1.同时引入产品绿色度和新鲜度来探讨质量与价格竞争对销售模式和定价策略的影响。针对生鲜农产品差异化定价策略对供应链节点企业利润的影响,已有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纵向主从博弈的研究很少探讨同品种的绿色生鲜农产品和普通生鲜农产品的质量和价格竞争对零售商销售模式的选择及定价策略的影响,也尚未同时考虑生鲜农产品的绿色度、新鲜度和价格对消费者效用的影响。本文引入绿色生鲜农产品供应商和普通生鲜农产品供应商的横向竞争关系,构建生鲜农产品的绿色度、新鲜度和价格共同影响下的消费者时变效用函数,建立不同销售模式下的利润函数模型,研究问题具有创新性。2.从双边质量控制和损耗率的视角分析质量投入水平对供应链系统绩效的影响。针对生鲜农产品供应链上下游成员的纵向合作问题,已有的基于质量控制影响需求的供应链的协调契约的研究只考虑单方成员的质量努力水平对需求的影响,也没有同时考虑生鲜农产品需求随机且易损耗的特点。本文同时引入两个成员的质量投入水平这两个决策变量,构建成员双方的质量投入水平、不可控的随机因素、数量损耗以及价格共同影响的需求函数,建立更贴近现实的利润函数模型,设计契约激励成员双方共同提高质量投入水平实现供应链系统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在研究视角上具有创新性。3.针对不同的补贴对象并考虑零售商的行为偏好特性来研究生鲜供应链的政府补贴策略。针对政府补贴政策对生鲜供应链成员的利润及社会福利改善问题,已有研究大多是从政府补贴灾害年生鲜农产品供应商利润损失的视角来分析政府补贴政策的绩效问题,鲜有文献针对不同补贴对象下的补贴效果比较分析,也未考虑供应链成员的合作偏好行为。本文引入零售商的合作偏好行为,设计灾害年政府分别对生鲜农产品供应商和处于强势地位的零售商提供补贴的补贴政策,以“优先保证最大化社会福利的基础上兼顾生鲜农产品供应商增收”为补贴目标,并结合零售商的合作偏好行为,探讨政府的最优补贴政策,研究问题具有创新性。
谢小飞[3](2020)在《甘肃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依据小农户与大生产、小规模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的实际,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小农户作为甘肃省农业发展占比最高的经营主体,其大量且长期存在的发展背景以及人多地少的矛盾决定研究小农户如何融入现代农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此,首先,本文通过构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机理框架,作为本研究的坚实理论基础;其次,根据对甘肃省348户农户的调研,将小农户细分为自给型、发展型、兼业型、退出型四大类,以细化农户视角对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情况及问题进行了分析。再者,明确了甘肃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基于多群组结构方程模型(SEM)实证分析了甘肃省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的行为意愿及影响因素。最后,通过对国内外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典型衔接案例进行分析,构建了发展机制以促进甘肃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长效衔接,并对不同类型农户提出不同的衔接路径。具体研究结论如下:第一,甘肃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仅金昌处于基本实现阶段,大多处于转型或发展阶段,四大区域间发展水平差异较大,但层次内差异较小。同时,甘肃省各市州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水平相对较高,但质量效益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第二,甘肃省小农户在各衔接标准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1)甘肃省小农户生产体系中,兼业化成为农户的普适选择,小农户生产体系达到现代农业基本实现标准;(2)小农户产业体系中,小农户单位耕地面积粮食产量达到了现代农业基本实现水平,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实现程度较低,且发展型农户的实现程度高于兼业型农户;(3)小农户经营体系中,土地流转面积及流转率与全国相比存在较大差距,且小农户土地流转并未改变其经营规模小的现状;(4)小农户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四类样本农户的人均纯收入平均值高于2018年甘肃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水平(8804元),达到了现代农业基本实现水平;(5)发展型小农和兼业型小农长期从事现代农业的意愿更强烈;(6)各类农户主要通过参与农业合作社实现与现代农业的衔接,其中发展型小农(48%)和自给型农户(25%)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程度最高。第三,不同经营类型的小农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行为意愿存在很大的差异。结果表明:(1)行为态度和家庭生计禀赋对小农户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意愿影响最大,劳动力数量、受教育水平、家中农机资产对家庭生计禀赋影响最为显着;(2)行为信念变量中,感知绩效相对感知风险其对行为态度的影响更大,经济效益和就业保障对小农户决策具有促进作用;(3)规范信念变量中,家庭成员和亲朋好友的意见高于村集体和地方政府对农户决策的影响;(4)控制信念变量中,缔约条件对农户参与行为的影响更为明显,且农户更多的考虑合作主体进入门槛的高低。(5)在多群组结构方程模型(SEM)下,相较于发展型农户,自给型和退出型农户的现代农业参与决策受到主观规范、交易成本和家庭禀赋的影响更大。基于以上实证分析以及国内外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典型经验,本文从前提基础、动力激发、保障措施三方面构建了甘肃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机制框架,并针对四大类型的小农户,探索出了其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不同路径。认为退出型小农应通过发展土地契约来促进更多有意愿扩大规模的农户获得土地资源,以此实现两者的衔接。兼业型小农可通过土地出租、土地托管以及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双向形式来扩收减费。自给型农户则只适合通过建立农产品服务契约,来促进小农户在产前、产中、产后的综合配套社会化服务。发展型小农作为具有最大潜力实现与现代农业衔接的农户,通过全方位支持使其成长为农业现代化的直接经营主体。只有根据小农户的类型差异选择合适的衔接路径,才能保障两者衔接的长期稳定性。
张琼之[4](2020)在《“公司+农户”模式下融资决策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我国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而解决“三农”问题关键在于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而订单农业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非常重要的帮手。目前由于我国农业“小生产、大市场”的情况,订单农业从进入我国后逐渐呈现出“生产成本高”、“贷款融资难”、“违约率高”的问题,严重影响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本文首先针对现实中农户面临着订单农业模式选择困难的问题,在市场收购价格和产量不确定的基础上,本文建立了“公司+农户”订单农业供应链模型,对比探讨了农户在两种订单农业合作模式“随行就市,保底收购”和租赁模式下的最优决策行为,为农户选择合作模式提供了参考。通过对比,发现租赁模式下公司与农户能做到市场价格上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以及成本共担,是公司与农户参与订单农业较优的选择。接着在订单农业供应链中农户普遍存在资金约束以及融资难的背景下,本文第三章研究了由单一的均是风险中性的公司和农户组成的两级供应链农户融资下双方努力投入水平决策问题,建立了分散决策和集中决策两种模式的融资租赁模型,研究结果表明,存在资金约束的农户有融资的必要性。同时还表明在集中决策模式下,农户融资时公司收益要比农户不融资时的提高很多,公司倾向于让农户选择融资进行生产,而且公司愿意舍弃部分收益以保护农户的收益。最后,本文先对比研究农户资金约束情况下,有无政府补贴对公司和农户最优决策的影响。接着探讨政府补贴农户和补贴公司下“公司+农户”的决策,发现政府补贴农户模式是一个更优的模式,于是进一步深入研究政府补贴农户模式,为更贴合实际,考虑多个风险偏好的农户与一个公司的情况,建立了考虑农户风险偏好的“公司+n个农户”政府补贴订单农业融资租赁模型,并进行理论分析与数值分析。研究发现:1)政府补贴农户生产成本时,创造了正向社会福利,是更优的政府补贴方式。还为政府选择补贴订单农业方式提供了理论参考。2)在“公司+n个农户”融资租赁模型下政府补贴农户生产成本情形时,政府补贴与风险成本相抵消。3)在“公司+n个农户”模型下,公司倾向于采用集中分成策略,同时委托每一个农户生产相同数量的农产品。
袁浩博[5](2019)在《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产业融合的概念源于国外,最早出现在信息通信业。此后,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产业融合进行了研究。基于宏观研究的视角,产业融合不仅局限在信息产业及其相关部门,而且在所有的产业都可以发生,具体讲,产业融合是指相互渗透、交叉,并融合为一体的不同产业或不同行业中的同一产业,最终得以形成新产业的动态发展过程,而农村产业融合是由产业融合的概念发展而来,是指以农业为基本依托,跨界集约化配置资本、技术以及资源要素,使得农村三次产业之间联系更加紧密,协同发展。本文研究的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主要包括农业内部种植业与养殖业、农业与信息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与休闲、旅游、文化等服务业和科学技术对农业产业的渗透融合。产业融合在当今世界已经成为产业发展的新趋势,且通过产业间的渗透、交叉和重组等方式,重构和升级产业功能,从而发生产业形态的变化。当今,农村产业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逐渐由原来的产业分立、界限清晰,向各产业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产业融合演进。在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中,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现代科学技术对农村三次产业的渗透,极大增进了农产品生产技术的变革及经营管理方式的创新。传统的农业产业也在不断拓展其原有产业的内涵与外延,通过与二三产业的技术、产品、市场之间的融合,使之逐渐模糊了与其他产业之间的界限,并突破了原有产业的发展空间,建立起农村三次产业之间融合、互补联动的多功能、综合性、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当前我国的社会经济形势较之以往发生了新的变化,随之而来产生了新的问题。诸如供求结构失衡、成本攀升、库存高企、资源环境约束等严峻挑战,农业农村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有待于进一步开拓。为此,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推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党的十九大报告更是将其上升到了战略高度,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由此可知,推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对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难题的破解、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吉林省作为我国传统的农业大省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必须调整农业农村产业结构,改变原有产业结构的单一模式,实现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这既体现了产业内部发展逻辑,又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因此,从一产基础强化、二产结构优化、三产功能健全等方面探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实践农村三次产业多种融合模式是当下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本论文以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作为研究主题,通过实地调研、查阅资料与咨询专家相补充的方法,对吉林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进行摸查。在调查的基础上,运用产业融合及农业产业发展理论,借鉴农村产业融合实践的成功经验,对吉林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融合程度及影响效应等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判断,并力求为推进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提出有参考价值的对策建议。本论文共分五部分,包含六个章节及结论。第一部分即第一章,是论文的导论部分。第二部分即第二章,是论文研究的理论基础部分。本章在界定农村产业融合相关概念的基础上,从理论上和行为主体的角度阐述了农村三次产业融合的动力机制,奠定了研究报告的理论基点。第三部分即第三章,是本论文对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现状分析部分。本章重点分析了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条件及必要性,指出当前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进一步提出政策建议提供依据;第四部分由第四章和第五章组成,是论文的实证分析部分。第四章通过实证分析,采用产业贡献度法和构建融合体系,测定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程度;第五章利用贝叶斯向量自回归模型,分析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对农业竞争力水平、农村产业结构、农民收入水平及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影响及产生的经济效应。第五部分即第六章和结论。这部分通过全文的论证分析,提出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并得出全文研究结论。第一,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在整体上处于低度融合阶段。通过采用产业贡献度法和构建融合体系,对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程度测定得知,尽管吉林省农村二三产业对农业产业发展的拉动能力和渗透能力不断强化,但目前农业内部种植、养殖、畜牧业的融合及农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也只是处于初始阶段,属低水平的融合。究其原因,主要受产业融合主体即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利益联结机制松散及相对分散的农业管理体制等因素的制约。第二,农村三次产业渗透融合发展,可从多个维度推进形成综合性、多层次、多功能及一体化农村产业体系。从横向看,产业融合通过拓展农业产业功能,尤其是深度利用二三产业资源和在市场中的重新定位,使现代农业的功能和发展空间得到进一步拓宽,新的农业形态在产业融合的模式下呈现;从纵向看,农村三次产业的纵向融合发展,即农工商一体化,延长了农业产业链条,使农业的发展空间和盈利重心不断向产前和产后高附加值的环节延伸。第三,进一步推进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必须转变农村产业发展理念,由以往的三次产业分立发展到产业融合发展的转变。树立融合型的创新发展理念,全省各地根据资源禀赋及经济发展态势,产业之间可通过不同方式渗透及交叉重组,实现产业、要素和资源跨界融合。努力探索“互补优势、共享利益、全链协作、共担风险、运营持久”的互利共赢关系。第四,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必须始终坚持把农业作为基点,把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吉林省是农业大省,保障粮食等农产品基本供给始终是治国安邦的头等大事。因此,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尤其是提高农村三次产业融合程度,必须做强农业优势产业、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做大农业服务业。第五,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必须增强产业融合主体的发展能力。充分发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基础作用及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强化财政金融扶持产业融合主体。财政涉农资金要逐步向新型经营主体倾斜,加大金融服务的创新力度,加快提升产业融合主体综合素质。第六,从产业经济学的视角分析,产业分工与产业融合反映了产业发展进程中的两种状态和发展趋势。随着产业分工的深化,产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始终是在不断发展。产业分工是产业融合的基础,产业融合反映了由于技术进步、业务渗透、价值链整合,使分立的产业之间形成了一种融合、协作、协调的趋势和状态。由于产业融合会催生新的产业,所以产业融合又可以认为是产业分工新的起点。作为交叉互动的产业融合与产业分工,共同推进着现代产业经济的发展。
刘福临[6](2019)在《“三权分置”下我国农村土地信托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民生之基,系于土地。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料,是发展现代化农业的重要资源,是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随着城镇化发展的牵引力不断加大,农村地区的青壮年劳动力群逐步朝向城市转移,实际进行农业生产的人员则是以农村留守妇女、老人为主,这部分群体很难承担农业生产的主要工作。传统的粗放型小农生产不能适应新时期农业规模化经营需要,其获得的收益已经不能更好地满足农民发展需求,以至于农民对农村建设和农业生产丧失了积极性。因此,国家适时地在“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的基础上做出了改革调整,提出了坚持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新思路。农村土地信托是发展现代化农业、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重要制度创新。“三权分置”背景下,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相互独立,其中,经营权可以作为信托资产进行自由流转,进而成为农地信托流转合法的权利载体;专业化的农业经营主体依靠稳定的农地信托关系介入到农业生产,给现代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带来巨大的推动力;在农业现代化要求下,农村土地信托逐渐从宏观的政策目标转向为微观的农民个人发展诉求;农地信托关系将农民、政府、信托机构、经营主体等有机结合在一起,保障各主体流转过程中土地权益的最大实现。首先,本研究以农地“三权分置”理论为立足点,综合运用多种研究分析方法,通过对“三权分置”背景下的农村土地信托相关基础理论的梳理,从流转的主要类型入手,分析出农地信托独有的优势特点和价值功能;其次,通过观察我国现阶段农地信托的整体发展概况,寻找、整理、总结出国内已有的农地信托典型实践模式,在掌握国内农地信托实践动态的基础之上,探究影响农地信托流转的主要因素,结合目前农地信托存在的主要法律问题,挖掘造成这些法律问题出现的深层原因;再次,通过对美国、日本、法国等农地信托的法律环境、运行模式等考察和分析,总结出当前对我国农地信托流转具有借鉴意义的经验,确定明晰土地产权、引入科技要素、主导规模经营、制定土地保护法律等参考方向。最后,为了更好地发挥农地信托在土地流转中的重要作用,笔者从实践、政策、法律相协调的层面确定新时期农地信托流转的基本原则,提出完善农地信托流转的具体法律制度和农地信托流转制度运行的保障措施;并结合国内农地信托的未来发展趋势,提出创建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农地信托银行设想,以促进规范有序的农村土地信托流转。总之,“三权分置”下的农地信托发挥了信托制度应有的时代价值,在不断实践探索中助推农村土地金融发展,旨在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和金融权益,帮助农民实现土地改革成果共享,最终促进了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整体实现。
黄晨佳[7](2019)在《订单农业中“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农产品长期以来都遵从着传统而零散的生产销售模式,供应链内部矛盾重重、效率低下,极大地阻碍了农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在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发展的趋势下,农户与农投企业的订单农业也有了较快的发展,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在订单农业发展过程中,低订单履约率和违约现象普遍的问题,凸显出了订单农业中农户与龙头企业利益不平衡和脆弱的关系,利益分配不均衡严重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些矛盾“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作模式得到了推广,农业专业合作社也称作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协会、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等,是农业合作社的一种。在实践中,“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作模式以多种形式存在,不同的模式因其合作策略及方式不同,带来的供应链绩效有较大差别。因此,研究订单农业中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农户的利益关系,对于我国订单农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本文主要研究了“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模式利益分配问题,首先通过对国内外学者的文献研究,对农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用博弈理论对农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进行博弈研究,得出两者合作能够获得更大的收益,进而得出收益分配是两者是否选择合作的关键;如何解决合作博弈下的收益分配问题是“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模式的重中之重,基于此,本文选择用带风险因子的Shapley值法来进行求解,对订单农业中农业专业合作社与农户利益分配进行了定量的研究,得出了农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收益的最终分配;最后用相关案例对得出的结论进行验证,并给出了一些“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合作模式稳定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侯晶[8](2019)在《农户契约农业参与行为及契约关系稳定性研究 ——基于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实验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指明无论是从理论还是国际运行经验来看,契约农业在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链接、降低农户市场风险、节约交易成本、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促进农户增收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然而,学者们对中国契约农业的现实考察发现,在契约实践过程中不断涌现出契约参与率低、违约率高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契约关系稳定性方面令人堪忧。“参与率低”和“履约困难”等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农业产业化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同时也凸显了当前“龙头企业+农户”契约模式的推广对正处于深度转型期的中国而言,更具复杂性和艰巨性,并再次引发人们的思考:龙头企业带动型契约农业为何在中国难以有效实施?影响农户契约农业参与行为及契约关系稳定性的原因是什么?这是中国农业产业化政策需回答的现实问题。通过对大量文献的梳理发现,影响农户契约参与、违约的因素包括农户的特征、所处的交易环境、与农户特征和交易环境相关的交易特性以及产品属性和契约形式等。然而,已有文献的研究视角主要集中在市场风险、交易成本等外部因素的影响,而忽视了农户的个体内在特征(即代理人的行为偏好、贴现、风险态度等因素)。由于心理特征测量的困难性,尚缺乏从个体内在偏好等微观视角的专门分析,特别是没有基于农户行为动机背后的心理因素对农户契约参与和违约行为等作用机制进行深入分析。事实上,农户契约参与、违约、续约等行为决策本质上可以视为心理因素和外部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经济行为决策,其中心理因素是行为发生的内因,对于行为决策的产生过程会产生系统性的影响。因此要深入探究农户契约参与、违约等行为的决策机制,需要融合心理因素和外部因素来构建其整体分析框架。行为经济学是传统经济学和认知心理学相结合的学科,仍将成本收益分析视为基本的逻辑分析方法,在此基础上引入心理“认知偏差”来分析行为主体的经济行为,试图在统一的逻辑分析框架下,探究心理因素和外部因素对个体行为决策的综合作用机制,能够较为有效的分析和预测行为主体的经济行为,提高经济学模型的现实解释力。基于以上考虑,本文立足于行为经济学视角,以时间偏好理论、前景理论及有限理性下的成本收益分析框架为基础,通过系统、深入的理论和实证分析,探究农户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对农户契约参与行为、违约行为与长期续约意愿的影响机制与路径,剖析异质性农户的行为决策的差异特点,解释中国契约农业实践中的农户契约参与及契约关系稳定性问题,为政府和龙头企业促进农户契约参与率、降低农户违约率、提高契约关系长期稳定性和保障农户收入制定相关政策、优化契约机制设计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在研究内容方面,本文按照契约农业中龙头企业与农户契约关系的发展过程,从契约签订、契约执行、契约延续三个层面,深入剖析了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对农户契约参与行为、农户违约行为、农户长期续约意愿的影响机制,进而建立了“个体偏好一契约参与—违约一续约”这一研究路径,为系统研究基于农户个体偏好视角的契约农业参与及契约关系提供了较为完整的逻辑分析框架。随后,采用实验经济学方法并构建贴现效用模型测量和估算农户的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在此基础上采用计量方法围绕农户契约决策展开了一系列实证研究,从而深入系统地阐释了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对农户契约参与行为及契约关系稳定性的影响机制。本文主要的研究内容和相应研究结论归纳如下。(1)在对中国肉鸡产业链生产环节及契约农业发展的基本态势进行深入考察的基础上,采用计量方法实证分析当前契约农业模式对肉鸡养殖农户绩效的影响。首先在从总体层次上分析契约农业的农户收入效应,其次采用分位数回归进一步分析契约农业对不同收入层次农户绩效影响的差异性,为深入理解农户参与契约农业的行为决策提供基础和依据。该部分的研究结论显示:契约农业在整体上能够显着提升肉鸡养殖农户的收入水平,但对不同收入层次农户的影响存在较大差异性,即契约农业仅对低收入层次农户的收入具有显着的正向影响,并对欠发达地区农户的增收效应更为明显。此外,在生产合同模式下,龙头企业提供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对契约农户的收入具有显着的促进作用。(2)基于实验经济学方法测度农户的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首先分别设计农户的时间偏好实验与风险偏好实验,然后构建融合前景理论和准双曲线贴现理论的贴现效用模型,采用最大似然估计共同估算农户的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进而对基于实验获取的偏好特征与农户现实中契约行为决策之间的关系进行初步探讨。对农户时间与风险偏好的估计结果发现:从总体上看,中国肉鸡养殖农户缺乏耐心且存在短视认知偏差、农户通常无法准确评估概率事件、并倾向于规避风险和损失;但是农户之间的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异质性较为明显。具体而言,与契约农户相比,独立养殖户整体具有更高的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程度,即更加缺乏耐心并富有冒险精神;与履约农户相比,违约农户具有更高的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程度;以及与具有长期续约意愿的农户相比,不愿意续约的农户具有,更高的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程度。(3)采用空间计量模型实证检验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对农户契约农业参与行为的影响,以及契约参与行为决策的空间溢出效应,并采用聚类分析方法对样本进行分类,探讨不同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类型的农户其契约参与决策的差异性。此外,进一步运用多变量Probit模型分析农户对契约属性的选择偏好。农户契约农业参与行为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①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对农户契约参与行为均具有显着负向影响,即农户的短视认知偏差越小、耐心程度越高,以及农户的风险规避程度和损失规避程度越高、评估概率事件越准确,则农户参与契约农业的可能性越大。②农户契约参与行为存在空间相关性,即农户在做出契约参与决策时具有正相关的空间溢出效应,体现了农户行为决策的同群性。③考虑农户偏好异质性后发现,市场风险仅对时间偏好程度和风险偏好程度较低的农户的契约参与行为具有显着影响。即对于短视程度与冒险程度较低的农户而言,市场风险越大,农户参与契约农业的概率越大。④针对农户契约属性选择偏好的研究结果表明,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显着影响农户对契约条款的选择偏好。具体而言,短视程度和冒险程度越高的农户,越倾向于选择短期契约;而风险规避程度和损失规避程度越高的农户,更加偏好于具有固定价格条款及固定补贴方式的契约。(4)采用双变量Probit模型实证分析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对农户生产阶段违约和销售阶段违约的影响,并基于聚类分析方法研究异质性偏好农户的违约行为决策的差异特点。此外,进一步基于交易成本角度分析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对不同群体农户违约行为的影响。农户违约行为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①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对农户生产阶段和销售阶段的违约行为均具有显着正向影响。具体而言,农户短视认知偏差越大、耐心程度越小,以及农户的风险规避程度越低,则农户违约的概率越大;并且与销售阶段的违约行为相比,农户生产阶段的违约行为受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的影响程度更明显。②考虑农户偏好的异质性后发现,交易成本和专用性资产仅对时间偏好程度和风险偏好程度较低的农户的违约行为具有显着影响,这表明农户的短视态度和风险倾向削弱了交易成本、专用性资产等传统机制对契约稳定性的作用。③考虑农户交易成本异质性后发现,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对不同交易成本农户违约行为的影响程度具有差异性。相对而言,养殖场距离龙头企业较近的农户,其违约行为决策受到风险偏好的影响较大,而养殖场距离龙头企业较远的农户,其违约行为决策受到时间偏好的影响较大。(5)在考虑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的基础上,进一步引入感知价值理论中的两个重要变量——感知利益和感知风险,采用结构方程模型检验和分析时间偏好、风险偏好和感知价值对农户续约意愿的影响机理,并考虑了感知价值在农户个体偏好与续约决策之间的中介作用。此外,进一步以农户的生产规模特征为调节变量,通过分群组结构方程模型深入挖掘农户续约决策的差异。农户续约意愿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①感知利益和感知风险显着影响农户的续约意愿。具体而言,农户对契约农业参与绩效的感知程度越高,以及对契约农业参与成本或风险的感知程度越低,则其续约意愿越强烈;且与感知利益相比,农户对契约参与的风险感知对农户续约意愿的影响更为明显。②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显着负向影响农户的续约意愿,表明农户的短视程度和冒险程度越高,则越不倾向于长期续约。并且农户的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对感知利益的影响均显着,表明农户的感知利益对个体偏好和续约意愿间的关系产生中介作用。③进一步的分群组分析结果发现,时间偏好、风险偏好和家庭禀赋潜变量显着影响中小规模农户的续约意愿,但对大规模农户的作用不明显。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建议加强对契约执行的监管力度、提高契约条款的透明度,引导龙头企业制定有利于农户的具有多样化属性的契约;基于农户的时间偏好和风险偏好特性完善契约农业的履约约束机制,设计有利于增加农户当期履约收益和短期违约成本的制度等;加强欠发达地区契约农业宣传,提高小规模农户对契约农业的认知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契约农业的示范作用,发挥正向空间溢出效应;积极扶持和推进契约农业组织模式创新和发展,建立合理的盈余分配制度和风险分担机制,健全农业保险体系;并提出相关具体政策建议。
刘明辉[9](2019)在《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城市优先”是我国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战略抓手,对我国经济取得瞩目成就举足轻重。但是,城市集聚绝大多数劳动力、资本、土地等要素的光鲜背景下,也诱发了农村产业空心化、农村留守人口老龄化、农村从业人员女性化、农村环境治理无序化等系列“乡村病”。因此,城乡融合、农村产业融合是我国进入新时代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区域协调的客观要求,也是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执本之举,亟待推进。建国后,我国城乡关系在多数时间处在分离状态。城乡统筹的发展路线在我国肇始于2003年的十六届三中全会。2012年,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转变,强调通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扭转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的局面,补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短板。乡村振兴是党和政府对新时代城乡关系发展的深刻认识,旨在从根本上解决我国农业不发达、农村不兴旺、农民不富裕的“三农”问题。其中,推动农村“产业兴旺”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重点。城乡关系演变的各个阶段都需要关注农业发展问题。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肩负着保障粮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保证数亿农民就业和增收的重要使命。然而,当前我国农业仍未能从根本上改变粗放的生产方式,加之农业生产比较优势的渐趋衰退、国内外农产品价格倒挂以及农业生产的立体式污染等问题,对我国农业发展形成了巨大冲击,构成了农业实现现代化的极大挑战。如何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经济收益、破解农民增收困境以及盘活农村生产要素等成为农业现代化的先决条件。当下,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加速冲击着传统的生产模式,新一轮的新信息、新技术为农村产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农村产业融合已成为突破传统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农业与二三产业之间的融合趋势向好,尤其是第二产业对农业的中间投入已有较大提升。但是,我国农村产业融合仍处在起步发展阶段,仍存在诸多问题,如产业链脱节、要素链脱钩、利益链不完善、融资难度大、税收支持力度不够、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等严重束缚了农村产业的深度融合。整体上看,产业融合链的断裂或融合体制的脆弱多可归结于市场、政府和经营主体三个层面。因此,本文在城乡关系演变背景下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研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用机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建议,对我国走出传统产业分工、剥离传统农业落后的生产方式、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包括九章内容。第一章是导论。本文首先梳理了我国农业发展的基本现实作为本文选题的背景依据,并据此提出本文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接着,本文对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进行了评述,并界定了文中涉及的核心概念,在此基础上设计出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并据此选取适宜的研究方法等。第二章是理论基础与理论分析框架部分。基于城乡关系理论、二元经济理论、产业组织理论、分工与产业融合理论、交易费用理论与产权理论,本文尝试构建了“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理论分析框架,着重剖析政策支持与制度供给、要素配置、主体功能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及其内在规律。第三章构建“政府”维度分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本文将政府支持和制度供给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概括为资源补充机制、信号传递机制、资源重置机制,并进一步分解为产业政策支持与农业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创新金融支持、产业确认与保护等角度进行阐释。第四章着重从“市场”维度考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要素市场通过价格机制、信息机制与竞争机制影响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具体可分解为要素流动瓶颈、要素集聚功能、交易成本等方面。第五章是从“经营主体”维度分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机制。在政府和市场的共同作用下,经营主体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主要通过竞争或合作博弈对农村产业融合产生影响,表现为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市场应对能力、密切利益链接机制、强化激励机制与共享机制等。第六章厘清了中国农村产业融合的历史经验,并将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置于城乡关系演变的历史进程中,刻画了城乡关系演变过程中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事实和主要特征,最后结合本文构建的一般性理论分析框架,对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用机制进行了探讨。第七章是本文的实证检验部分。按照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本文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对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进行了实证检验。通过设计变量、构建模型、整理数据、实证估计,本文得出了针对“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结论。第八章是国际经验借鉴部分,本文分析了日本、韩国、法国、荷兰、美国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经验性事实,并从理论框架的三个维度分析了五个国家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验。第九章是本文的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部分,从本文理论框架的三个维度探讨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路径,同时总结提炼城乡关系演变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互动效应,最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主要得出五个结论。第一,政府的制度供给与政策支持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保障。信息传递机制、资源补充机制与资源重置机制是政府影响农村产业融合的主要渠道,具体表现为产业政策支持与农业补贴、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产权确认与保护以及创新金融支持等方式。第二,要素市场扭曲是制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诱因。当前,我国要素市场化改革仍然滞后,诸多体制性障碍严重束缚了要素平等进入市场的程度,要素市场的价格机制、竞争机制与信息机制的扭曲导致要素流动受阻、要素集聚受限、交易成本企高等问题制约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第三,经营主体之间通过竞争与合作的博弈推动着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经营主体面对政府和市场机制的共同约束,从而经营主体采取竞争和合作的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强化市场应对能力以及构建紧密的利益链接机制、激励机制与共享机制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第四,我国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从政府、要素市场与经营主体等多方面着手。现阶段,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从本文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中,可以看出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制度供给与服务,并要大力促进竞争有效的要素市场形成,打破城乡之间的地区分割、完善市场作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同时要巩固经营主体地位、强化经营主体功能,以及加速技术创新等。第五,城乡关系演变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之间存在双向效应。城乡关系的分离、对立与阻隔会导致要素市场分割,进而导致要素市场机制扭曲,引发要素流动受阻,制约着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由于缺乏新要素和新动能的注入,城乡融合发展则难以实现。随着城乡关系逐渐走向融合阶段,城乡产业开始趋于联动发展,要素能够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和互动补充,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也逐渐加速推进。同时,农村产业融合引导城市地区的资源和要素流向农村地区,开发并拓展农业的多功能性,延伸农业产业链价值链,能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产业空间、提升城乡经济融合程度、缩小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本文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规律基础上发现“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理论框架,并在理论阐释和实践检验分析中探寻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路径,丰富和拓展了产业融合的相关理论。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尝试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理论框架。基于城乡关系演变背景的梳理,本文提出“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理论框架,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拓展了产业融合理论及农业发展理论;第二,细化与拓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的理论阐释。本文从政府支持与制度供给、要素市场配置、经营主体功能三个维度考察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作用机制及其内在规律,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视角给出进一步的理论解释;第三,研究方法上的改进。本文运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分析方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计量模型的理论推导与实证分析以及比较分析方法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进行深入研究。在“三个维度”实证检验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部分,本文运用政策评估方法(PSM-DID)以及固定效应模型等方法对已有的研究进行方法上的改进。
王优[10](2019)在《徐州市订单农业信用风险控制研究》文中指出订单农业作为促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手段,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当今影响订单农业发展的首要问题就是农户以及涉农企业的信用违约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订单农业的实施,满足农业市场化的需要,本文以徐州地区为例,对该地区的订单农业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在控制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探究其产生的原因,进而提出相应的对策及建议。本文首先确定研究对象,从订单农业发展的背景和意义入手,根据国内外学者对信用风险控制在农业领域的研究,对订单农业模式下的信用风险控制进行归纳总结。接着就是从概念和理论的角度,对订单农业、信用风险控制进行界定,并介绍订单农业的组成部分,对其中的农业订单进行分类,进而研究该模式下的信用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同时,引入相关经济学理论指导分析,在信息不对称、寻租理论、内部控制理论的指导下,对订单农存在的信用风险控制和管理问题进行系统分析,阐述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是徐州市订单农业发展的必要前提。其次,根据调研的结果和相关统计资料,阐述徐州市订单农业的流程、信用风险的识别、量化以及控制方法;徐州农业订单信用风险控制管理的现状,指出在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从农户、涉农企业、合同和政府部门四个角度分析,包括主体认识不足、合同约束力不够、监管混乱等,并解释其成因;再次,借鉴先进经验,根据贵州松桃县油茶农业订单和“美村科技”对订单农业的信用风险控制管理的创新,提出加强控制需要政府的引导和数据库信息管理的升级。最后,针对前文提出的问题,对改进徐州市订单农业领域信用风险的控制管理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包括加强主体意识、提高订单约束力、完善农业信用控制机制、发展“订单农业+保险”新模式。
二、订单农业中农民弱势主体地位及补正(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订单农业中农民弱势主体地位及补正(论文提纲范文)
(1)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效益提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意义 |
二、研究方法 |
三、国内外研究综述 |
四、相关概念和理论视角 |
第一章 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发展历程及现状 |
第一节 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发展历程 |
一、1949-1977 年:起步阶段 |
二、1978-2000 年:加速阶段 |
三、2001 年至今:转型阶段 |
第二节 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环境 |
一、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的自然环境 |
二、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的人口与民族环境 |
三、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的政策环境 |
四、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的经济环境 |
第三节 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对象 |
一、云南边境地区农业产业 |
二、云南边境地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三、云南边境地区小农户 |
第四节 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体系 |
一、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组织 |
二、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内容 |
三、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方式 |
第二章 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效益分析 |
第一节 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的生态效益 |
一、农业面源污染减少 |
二、森林覆盖率增加 |
三、打造生态特色农产品品牌 |
第二节 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的经济效益 |
一、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提高 |
二、粮经作物种植结构调整 |
三、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 |
第三节 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的社会效益 |
一、农业推广服务为服务对象“能力赋能” |
二、农业推广服务为农民组织化赋能 |
第三章 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现存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纵向贯通不畅 |
一、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纵向贯通不畅的表现 |
二、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纵向贯通不畅的原因 |
第二节 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横向协同不足 |
一、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横向协同不足的表现 |
二、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横向协同不足的原因 |
第三节 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内外联动难续 |
一、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内外联动难续的表现 |
二、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内外联动难续的原因 |
第四章 提升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效益的路径 |
第一节 提升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效益的重点 |
一、构建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多元协同格局 |
二、重视云南边境地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
三、推动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区域协调发展 |
第二节 提升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效益的具体措施 |
一、促进云南边境地区各类农业推广服务组织的发展 |
二、搭建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多元协同系统 |
三、激发云南边境地区乡村参与农业推广服务的内生动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不同主体主导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利润最大化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研究内容安排 |
1.4 研究方案:思路、方法、技术路线 |
1.5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点 |
1.5.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2 理论基础和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生鲜农产品 |
2.1.2 绿色生鲜农产品 |
2.1.3 普通生鲜农产品 |
2.1.4 生鲜农产品供应链 |
2.1.5 供应商主导 |
2.1.6 零售商主导 |
2.2 理论基础 |
2.2.1 效用理论 |
2.2.2 需求函数理论 |
2.2.3 价格理论 |
2.2.4 博弈论 |
2.2.5 最优化理论 |
2.2.6 供应链的协调契约理论 |
2.3 文献综述 |
2.3.1 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模式及特点研究 |
2.3.2 生鲜农产品的消费者行为研究 |
2.3.3 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利润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
2.3.4 政府补贴效率研究 |
2.4 本章小结与问题提出 |
3 零售商主导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利润最大化的定价策略 |
3.1 问题提出 |
3.2 理论模型及假设 |
3.2.1 不同市场条件下的最优定价策略 |
3.2.2 不同情形下均衡结果的分析 |
3.3 仿真分析 |
3.3.1 主要参数的变化对零售商最优销售模式选择的影响 |
3.3.2 主要参数的变化对零售商最优定价策略的影响 |
3.4 案例分析 |
3.5 主要结论 |
4 供应商主导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利润最大化的定价策略 |
4.1 问题提出 |
4.2 理论模型及假设 |
4.2.1 分散决策下的最优定价策略 |
4.2.2 集中决策下的最优定价策略 |
4.2.3 利润共享契约模型 |
4.2.4 敏感性分析 |
4.3 仿真分析 |
4.4 案例分析 |
4.5 主要结论 |
5 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利润最大化的双边质量控制策略研究 |
5.1 问题的提出 |
5.2 理论模型及假设 |
5.2.1 分散决策下的最优策略 |
5.2.2 集中决策下的最优策略 |
5.2.3 基于保留收益的利润共享契约模型 |
5.2.4 敏感性分析 |
5.3 仿真分析 |
5.4 案例分析 |
5.5 主要结论 |
6 社会福利最大化视角下生鲜供应链的政府补贴策略研究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理论模型及假设 |
6.2.1 政府对生鲜农产品供应商的最优补贴策略 |
6.2.2 政府对零售商的最优补贴策略 |
6.3 不同模型下均衡结果的分析 |
6.3.1 合作偏好程度的变化对均衡结果的影响 |
6.3.2 不同模型下均衡结果的比较 |
6.4 仿真分析 |
6.4.1 零售商具有合作偏好行为情形 |
6.4.2 零售商不具有合作偏好行为情形 |
6.5 主要结论 |
7 研究结论、对策建议及研究展望 |
7.1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7.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A.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录用)的学术论文及主持的科研项目 |
附录B.第3章主要结论的证明 |
附录C.第4章主要结论的证明 |
附录D.第5章主要结论的证明 |
附录E.第6章主要结论的证明 |
致谢 |
(3)甘肃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SUMMARY |
第一章 导论 |
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2 研究目标 |
3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
3.1 国内研究现状 |
3.2 国外研究现状 |
3.3 文献述评 |
4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4.1 研究内容 |
4.2 研究思路 |
5 研究方法 |
6 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1 相关概念界定 |
1.1 小农户 |
1.2 现代农业 |
1.3 农业现代化 |
1.4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
2 理论基础 |
2.1 农户经济行为理论 |
2.2 农业规模经济理论 |
2.3 交易成本理论 |
2.4 传统农业改造理论 |
2.5 比较优势理论 |
第三章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理论框架构建 |
1 小农户生存环境分析 |
1.1 小农户经营弱势 |
1.2 小农户经营优势 |
2 小农户经营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现实矛盾 |
2.1 小农户家庭经营与新型农业主体经营之间的矛盾 |
2.2 农户分散经营与现代农业规模化经营间的矛盾 |
2.3 小农户半自给经营与现代农业市场化间的矛盾 |
2.4 小农户手工劳动与现代农业机械化之间的矛盾 |
2.5 小农户生产技术本土化与现代农业高科技间的矛盾 |
2.6 小农户较低的抗风险能力与现代农业高风险承受力间的矛盾 |
2.7 小农户生产兼业化与现代农业专业化间的矛盾 |
3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
3.1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必要性 |
3.2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的合理性 |
4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机理分析 |
4.1 有机衔接与普通衔接区别 |
4.2 衔接对象 |
4.3 衔接方式 |
4.4 衔接标准 |
4.5 衔接机理 |
第四章 甘肃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评价分析 |
1 现代农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与选取 |
1.1 指标选取 |
1.2 数据来源 |
2 评价方法选择 |
2.1 权重确定 |
2.2 数据标准化 |
2.3 评价方法 |
3 结果分析 |
3.1 甘肃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总体评价 |
3.2 甘肃省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各构成因素水平评价 |
3.3 结论 |
第五章 甘肃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现状分析 |
1 小农户类型划分 |
2 甘肃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现状分析 |
2.1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生产体系衔接 |
2.2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产业体系衔接 |
2.3 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衔接 |
2.4 现代农业提升小农户收入水平 |
2.5 小农户从事现代农业的意愿 |
2.6 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衔接 |
3 甘肃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中存在的问题 |
3.1 小农户自身发展能力不足 |
3.2 小农户生产物质保障不足 |
3.3 小农户技术支撑不足 |
3.4 小农户对现代农业体系了解不充分 |
3.5 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不强 |
3.6 面向小农户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 |
第六章 甘肃省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行为意愿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1 理论概述 |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
2.1 行为信念、行为态度与农户选择意愿 |
2.2 规范信念、主观规范与农户选择意愿 |
2.3 控制信念、感知行为控制与农户选择意愿 |
2.4 农户家庭生计禀赋与行为意愿 |
2.5 交易费用与行为意愿 |
2.6 参与意愿与参与行为 |
3 小农户参与现代农业行为及其影响因素的计量分析 |
3.1 数据来源、模型设定 |
3.2 结构方程模型结果 |
3.3 多群组结构方程检验 |
第七章 国内外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典型案例分析 |
1 国外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典型做法 |
1.1 日本模式 |
1.2 韩国模式 |
2 国内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典型做法 |
2.1 台湾模式 |
2.2 重庆模式 |
3 国内外典型案例对甘肃省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的经验借鉴 |
第八章 甘肃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机制构建与路径选择 |
1 甘肃省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的基础 |
1.1 农户及家庭禀赋优势 |
1.2 生产设施基础 |
1.3 技术支撑 |
1.4 制度基础 |
2 甘肃省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的动力 |
2.1 小农户发展能力 |
2.2 收入预期 |
2.3 小农户发展意愿 |
2.4 农户组织化程度 |
3 甘肃省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的机制构建 |
3.1 人才保障 |
3.2 资金保障 |
3.3 政策保障 |
3.4 组织保障 |
3.5 服务保障 |
4 不同类型农户衔接现代农业的差异化路径选择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和研究成果等 |
导师简介 |
(4)“公司+农户”模式下融资决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及技术路线 |
1.5 研究创新 |
第二章 不同订单农业模式下决策对比研究 |
2.1 问题描述 |
2.2 符号说明与模型假设 |
2.2.1 符号说明 |
2.2.2 模型假设 |
2.3 “随行就市,保底收购”模式下的“公司+农户”模型 |
2.3.1 农户的最优决策 |
2.3.2 公司的最优决策 |
2.4 租赁模式下的“公司+农户”模型 |
2.4.1 农户的最优决策 |
2.4.2 公司的最优决策 |
2.5 “随行就市,保底收购”与租赁模式的对比与分析 |
2.6 数值分析 |
2.7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银行融资下“公司+农户”决策问题研究 |
3.1 问题描述 |
3.2 符号说明与模型假设 |
3.2.1 符号说明 |
3.2.2 模型假设 |
3.3 模型建立 |
3.3.1 分散决策融资租赁模型建立 |
3.3.2 集中决策融资租赁模型建立 |
3.4 分散决策和集中决策融资租赁模型的比较与分析 |
3.4.1 农户努力投入水平影响因素的分析 |
3.4.2 公司销售努力投入水平影响因素的分析 |
3.5 数值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政府补贴下“公司+农户”融资决策问题研究 |
4.1 问题描述 |
4.2 符号说明与模型假设 |
4.2.1 符号说明 |
4.2.2 模型假设 |
4.3 基本模型建立及求解 |
4.3.1 无政府补贴资金约束下的供应链最优决策 |
4.3.2 政府补贴农户生产成本的供应链最优决策 |
4.3.3 政府补贴公司投入成本下的供应链最优决策 |
4.3.4 基本模型最优决策的对比分析 |
4.4 “公司+n个农户”政府补贴融资租赁模型 |
4.4.1 模型建立及求解 |
4.4.2 数值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结论 |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关于产业融合研究综述 |
1.2.2 关于农村三次产业发展研究综述 |
1.2.3 关于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动因与模式研究综述 |
1.2.4 关于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政策支持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3.3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产业融合的内涵与形式 |
2.1.2 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内涵与形式 |
2.2 农业发展与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理论 |
2.2.1 主要农业发展理论 |
2.2.2 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相关理论 |
2.3 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动力机制分析 |
2.3.1 降低交易成本是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核心动力 |
2.3.2 创新驱动是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技术动力 |
2.3.3 政府放松管制是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制度动力 |
2.3.4 消费结构变化是推动农村三次产业融合的需求动力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条件与进展 |
3.1 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基础条件 |
3.1.1 自然资源条件 |
3.1.2 社会环境条件 |
3.2 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必要性 |
3.2.1 产业融合利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
3.2.2 产业融合有利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
3.2.3 产业融合有利于乡村振兴 |
3.2.4 产业融合有利于实现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
3.3 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进展 |
3.3.1 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模式 |
3.3.2 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面临的问题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测度分析 |
4.1 已有研究方法分析 |
4.1.1 相关系数分析法 |
4.1.2 赫芬达尔指数法 |
4.1.3 投入产出分析法 |
4.1.4 熵指数 |
4.1.5 产业贡献度法 |
4.2 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度测定 |
4.2.1 构建模型遵循的原则 |
4.2.2 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度测定方法 |
4.2.3 农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度测定 |
4.2.4 测度结果分析 |
4.2.5 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总体融合程度测定 |
4.2.6 测度结果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效应分析 |
5.1 相关指标选取及说明 |
5.1.1 农村三次产业融合水平 |
5.1.2 农业竞争力水平 |
5.1.3 农村产业结构 |
5.1.4 农民收入水平 |
5.1.5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 |
5.2 基于贝叶斯向量自回归模型的实证分析 |
5.2.1 数据检验 |
5.2.2 协整检验 |
5.2.3 格兰杰因果检验 |
5.2.4 基于B-VAR模型的脉冲响应函数 |
5.3 实证结果分析 |
5.3.1 农业竞争力方面 |
5.3.2 农村产业结构方面 |
5.3.3 农民收入水平方面 |
5.3.4 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方面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建议 |
6.1 增强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发展能力 |
6.1.1 引导土地有序向产业融合主体流转 |
6.1.2 强化财政金融扶持服务产业融合主体 |
6.1.3 加快提升产业融合主体综合素质 |
6.2 稳步提高农村三次产业融合程度 |
6.2.1 做强农业优势产业 |
6.2.2 提升农产品加工业 |
6.2.3 做大农业服务业 |
6.3 建立与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 |
6.3.1 完善订单协作型利益联结 |
6.3.2 推广农业股份合作型利益联结 |
6.3.3 强化链式利益联结 |
6.4 完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扶持政策 |
6.4.1 财税政策 |
6.4.2 金融政策 |
6.4.3 产业政策 |
6.4.4 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政策 |
6.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6)“三权分置”下我国农村土地信托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缘起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1.3 研究对象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的创新之处与存在的不足 |
1.4.1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4.2 存在的问题不足 |
第二章 “三权分置”下农地信托理论基础研究 |
2.1 “三权分置”下农地信托的内容和法理基础 |
2.1.1 “三权分置”的基本内涵 |
2.1.2 农地信托流转的含义 |
2.1.3 “三权分置”与农地信托的关系 |
2.1.4 “三权分置”下农地信托的功能分析 |
2.2 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主要类型 |
2.2.1 土地服务性全托管 |
2.2.2 土地“半托”型合作经营 |
2.2.3 土地入股式收益型全托 |
2.3 “三权分置”下农地信托流转的理论基础 |
2.3.1 法学基础理论 |
2.3.4 经济学理论 |
第三章 “三权分置”下国内农地信托流转的现状考察 |
3.1 国内农地信托流转的整体概况 |
3.1.1 农地信托在土地流转方式中的比例偏低 |
3.1.2 土地规模化经营受到碎片化土地问题困扰 |
3.1.3 区域间的农地信托行业呈现差异化布局 |
3.2 “三权分置”下国内农地信托流转的典型实践模式 |
3.2.1 西南地区:“合作社+流转土地+农民+保证保险”模式 |
3.2.2 中部地区:政府主导的“土地合作经营”模式 |
3.2.3 东北地区:“?产业链?式农地信托流转”模式 |
3.3 影响国内农地信托流转的主要因素分析 |
3.3.1 经营方式 |
3.3.2 流转价格 |
3.3.3 信托风险 |
3.3.4 法律环境 |
3.4 “三权分置”下农地信托主要存在的法律问题 |
3.4.1 农地流转主体的权责利界定不清晰 |
3.4.2 农地信托机构综合服务专业水平低下 |
3.4.3 农地信托流转的风险分担机制匮乏 |
3.4.4 农地信托多方合作协调监管机制尚未建立 |
3.5 “三权分置”下农地信托存在法律问题的原因分析 |
3.5.1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不通畅 |
3.5.2 农地信托规模化经营受限制 |
3.5.3 农村土流市场信用环境差 |
3.5.4 惠农政策与法律制度不协调 |
第四章 国外典型国家农地信托的经验参考与借鉴 |
4.1 域外国家的农地信托发展梳理 |
4.1.1 美国:明晰产权的“土地保护信托” |
4.1.2 日本:“互联网+”的绿色土地信托 |
4.1.3 法国:土地集中经营式信托流转 |
4.2 国外典型国家农地信托对我国的启示 |
4.2.1 明晰土地产权并加快土地确权工作 |
4.2.2 发挥信息科技在农地信托中的应用 |
4.2.3 规模化经营需注重农民土地权益保护 |
4.2.4 完善“土地利益保护”为中心的相关法律 |
第五章 “三权分置”下农地信托流转的法律制度构建 |
5.1 确定“三权分置”下农地信托的基本原则 |
5.1.1 土地利益中心原则 |
5.1.2 利益引导与自愿原则 |
5.1.3 农民金融权益保护原则 |
5.2 完善农地信托流转的法律制度 |
5.2.1 明确流转各主体权责利分配 |
5.2.2 促进农地信托交易公示法定 |
5.2.3 规范农地信托流转合同内容 |
5.2.4 完善农地信托市场监管制度 |
5.2.5 建立农地信托惩罚性赔偿制度 |
5.3 构建农地信托流转风险防范与分担机制 |
5.3.1 农地信托流转保险制度 |
5.3.2 农地信托收益保障制度 |
第六章 “三权分置”下农地信托流转制度运行保障措施 |
6.1 选择适当的农地价值评估方式 |
6.2 建立农地确权信息数据库 |
6.3 发挥农地信托机构社会中间层主体作用 |
6.4 重视农地信托专业人才培养与输送 |
6.5 完善农村地区征信体系建设 |
第七章 农地信托流转的发展趋向与模式创新 |
7.1 农地信托流转的未来发展趋向 |
7.1.1 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方向转变 |
7.1.2 科技、资本和土地有机融合,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附 |
7.2 农地信托流转的创新模式——农地信托银行 |
7.2.1 明确农地信托银行的性质和法律地位 |
7.2.2 调整农地信托银行的经营服务范围 |
7.2.3 坚持发挥农地信托银行的功能优势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1.农地“三权分置”有效助推农地信托流转 |
2.农地信托流转相较于其他土地流转方式更具优势 |
3.发展农地信托需要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去设计和推进 |
4.农地信托银行是农村土地信托流转的创新模式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调查问卷 |
附录B 访谈提纲(一) |
附录B 访谈提纲(二) |
附录C 农村土地托管合同样本(一) |
附录C 菜单式土地托管服务合同样本(二) |
附录D 研究生期间主要学术成果 |
致谢 |
(7)订单农业中“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订单农业研究综述 |
1.2.2 国内订单农业研究综述 |
1.2.3 关于利益分配的研究 |
1.3 研究目的与内容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订单农业 |
2.2 农业专业合作社 |
2.3 经济利益 |
2.4 利益关系理论基础 |
2.4.1 利益及利益关系的一般含义 |
2.4.2 经济利益关系 |
2.4.3 利益分配及原则 |
2.5 博弈论理论基础 |
2.5.1 博弈论的涵义 |
2.5.2 博弈论分类 |
3 “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和问题分析 |
3.1 “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现状分析 |
3.2 “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的问题分析 |
3.3 原因分析 |
3.3.1 订单农业方式本身的不足 |
3.3.2 订单农业标的物的特殊性 |
3.3.3 订单农业的风险分担机制的缺乏 |
3.3.4 农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主体地位不对称 |
4 “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模式利益分配分析 |
4.1 利益主体各方利益均衡的必要性 |
4.2 农户与农业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的博弈分析 |
4.2.1 博弈模型符号设定 |
4.2.2 非合作模式条件下博弈模型建立 |
4.2.3 合作模式下博弈模型建立 |
4.3 基于Shapley值法的农户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分析 |
4.3.1 Shapley值分配方法简介 |
4.3.2 “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模式的Shapley值分配模型 |
4.4 基于风险系数修正的Shapley值利益分配模型 |
4.4.1 影响合作利益分配的风险因素 |
4.4.2 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总风险评价法风险修正因子的引入 |
5 农户与农业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案例分析 |
5.1 案例背景介绍 |
5.2 各经济主体利益分析 |
5.2.1 农户的收益和成本 |
5.2.2 合作社的收益和成本 |
5.2.3 企业的收益和成本 |
5.3 Shapley值法的计算及结果分析 |
5.3.1 不同合作模式下的成本收益情况 |
5.3.2 计算不同合作方式下各经济主体Shapley值 |
5.4 基于风险修正因子的 Shapley 值利益分配 |
6 结论及发展建议 |
6.1 结论 |
6.2 发展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农户契约农业参与行为及契约关系稳定性研究 ——基于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实验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具体问题的提出 |
1.2 概念界定 |
1.2.1 研究主体 |
1.2.2 核心概念界定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图 |
1.5 论文的结构安排 |
1.6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 |
1.6.1 可能的创新 |
1.6.2 不足之处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农户行为理论 |
2.1.2 现代契约理论 |
2.1.3 行为经济学 |
2.1.4 实验经济学 |
2.1.5 感知价值理论 |
2.1.6 简要评述 |
2.2 文献综述 |
2.2.1 农户契约农业参与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 |
2.2.2 契约关系稳定性、农户违约及其影响因素的研究 |
2.2.3 契约农业对农户绩效的影响研究 |
2.2.4 简要评述 |
3 理论分析框架 |
3.1 逻辑分析思路 |
3.2 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对农户契约参与、违约、续约决策的影响机制分析 |
3.2.1 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对农户契约农业参与行为的影响机制 |
3.2.2 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对农户违约行为的影响机制 |
3.2.3 时间偏好、风险偏好与感知价值对农户续约意愿的影响机制 |
3.3 数据来源 |
3.3.1 微观调查数据 |
3.3.2 宏观统计数据 |
3.4 本章小结 |
4 中国肉鸡产业契约农业发展现状及实施效果分析 |
4.1 中国契约农业的发展、功能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1 契约农业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 |
4.1.2 契约农业在农业生产中的功能及存在的问题 |
4.2 肉鸡产业的生产与发展状况考察 |
4.2.1 世界肉鸡生产与贸易情况 |
4.2.2 中国肉鸡生产与贸易情况 |
4.2.3 江苏省肉鸡产业的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
4.3 中国肉鸡产业契约农业的发展历程及主要形式 |
4.4 契约农业对肉鸡养殖农户的收入效应分析 |
4.4.1 理论机制与计量模型设定 |
4.4.2 自变量说明及描述性统计分析 |
4.4.3 实证结果分析 |
4.4.4 稳健性检验 |
4.4.5 进—步讨论 |
4.5 本章小结 |
5 农户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的测度: 基于实验经济学方法 |
5.1 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的实验设计 |
5.1.1 时间偏好实验设计 |
5.1.2 风险偏好实验设计 |
5.1.3 实验补充说明 |
5.2 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的概念框架 |
5.3 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的估计方法 |
5.4 偏好参数的估计结果与描述性统计分析 |
5.4.1 农户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的总体估计结果 |
5.4.2 契约农户和独立养殖户的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对比 |
5.4.3 履约农户和违约农户的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对比 |
5.4.4 不同续约意愿农户的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对比 |
5.5 本章小结 |
6 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对农户契约农业参与行为的影响研究 |
6.1 计量模型设定与变量选取 |
6.1.1 计量模型设定 |
6.1.2 变量选取和描述性统计 |
6.2 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对农户契约农业参与行为的实证分析 |
6.2.1 农户契约农业参与行为的空间计量模型估计结果 |
6.2.2 基于异质性偏好的农户契约农业参与行为分析 |
6.2.3 潜在内生性讨论 |
6.2.4 稳健性检验 |
6.3 进一步讨论: 农户对契约属性的选择偏好研究 |
6.3.1 变量说明 |
6.3.2 计量模型设定 |
6.3.3 农户契约属性选择偏好的实证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对农户违约行为的影响研究 |
7.1 计量模型设定和变量选取 |
7.1.1 计量模型设定 |
7.1.2 变量选取 |
7.2 样本描述性统计 |
7.3 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对农户违约行为的实证分析 |
7.3.1 农户违约行为的双变量Probit模型估计结果 |
7.3.2 基于异质性偏好的农户违约行为分析 |
7.3.3 潜在内生性讨论 |
7.3.4 稳健性检验 |
7.4 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对异质性农户违约行为的影响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8 时间偏好、风险偏好与感知价值对农户续约意愿的影响研究 |
8.1 理论模型构建 |
8.2 变量设计与样本特征分析 |
8.2.1 变量设计 |
8.2.2 样本特征分析 |
8.3 计量模型设定 |
8.4 时间偏好、风险偏好与感知价值对农户续约意愿的实证分析 |
8.4.1 信度检验和探索性因子分析 |
8.4.2 结构方程模型的拟合度检验 |
8.4.3 结构方程模型的估计结果 |
8.5 时间偏好、风险偏好与感知价值对异质性农户续约意愿的影响 |
8.5.1 多群组结构方程模型的拟合度检验 |
8.5.2 多群组结构方程模型的估计结果 |
8.6 本章小结 |
9 主要研究结论与政策涵义 |
9.1 主要研究结论 |
9.2 政策涵义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9)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关于城乡关系的研究 |
1.2.2 国内外关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 |
1.2.3 研究述评 |
1.3 核心概念界定 |
1.3.1 城乡关系 |
1.3.2 城乡关系演变 |
1.3.3 农村产业融合 |
1.3.4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1.4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1.6.1 可能的创新点 |
1.6.2 可能的不足 |
2.理论基础与理论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马克思主义城乡关系理论 |
2.1.2 二元经济理论 |
2.1.3 产业组织理论 |
2.1.4 交易费用与产权理论 |
2.1.5 分工与产业融合理论 |
2.2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 |
2.2.1 政府政策支持与制度供给 |
2.2.2 要素市场配置 |
2.2.3 经营主体功能 |
2.2.4 政府、市场与经营主体的逻辑关系 |
2.3 “三个维度”分析框架的说明 |
3.“政府”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 |
3.1 政府、市场与经营主体关系辨析 |
3.1.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3.1.2 政府、市场作用下的经营主体 |
3.2 政府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济学解释 |
3.3 政府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机制分解 |
3.3.1 产业政策支持与农业补贴 |
3.3.2 基础设施建设 |
3.3.3 公共服务平台 |
3.3.4 创新金融扶持 |
3.3.5 产权确认与保护 |
3.4 小结 |
4.“市场”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 |
4.1 要素市场机制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4.2 要素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1 土地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2 劳动力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3 资本市场的价格机制 |
4.2.4 技术市场的价格机制 |
4.3 要素市场的竞争机制 |
4.4 要素市场的信息机制 |
4.5 小结 |
5.“经营主体”维度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分析 |
5.1 政府与市场约束下经营主体理性行为分析 |
5.1.1 政府与市场的约束作用 |
5.1.2 双重约束下经营主体的有限理性行为 |
5.2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中经营主体之间的行为博弈 |
5.2.1 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2 农户与企业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3 企业、合作组织与农户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4 家庭农场与合作社之间的博弈分析 |
5.2.5 概括性总结 |
5.3 “经营主体”行为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5.4 小结 |
6.中国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 |
6.1 中国城乡关系与农村产业融合进程 |
6.1.1 典型事实 |
6.1.2 阶段划分 |
6.1.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阐释 |
6.1.4 概括性总结 |
6.2 城乡二元分割阶段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6.2.1 城乡二元分割阶段的典型事实 |
6.2.2 城乡二元分割阶段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概况 |
6.2.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阶段性阐释 |
6.2.4 概括性总结 |
6.3 城乡关系缓和阶段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6.3.1 城乡关系缓和阶段的典型事实 |
6.3.2 城乡关系缓和阶段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概况 |
6.3.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阶段性阐释 |
6.3.4 概括性总结 |
6.4 城乡一体化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6.4.1 城乡一体化阶段的典型事实 |
6.4.2 城乡一体化阶段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概况 |
6.4.3 “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阶段性阐释 |
6.4.4 概括性总结 |
6.5 小结 |
7.“政府、市场、经营主体”维度的中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实证检验 |
7.1 理论推导 |
7.1.1 两种极端情境的考察 |
7.1.2 一般情境考察 |
7.1.3 农业生产的考察 |
7.2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测度 |
7.3 模型构建与数据说明 |
7.3.1 政府干预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7.3.2 市场化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7.3.3 农业经营主体成长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
7.4 小结 |
8.国外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借鉴 |
8.1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1.1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1.2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1.3 日本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2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2.1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2.2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2.3 韩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3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3.1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3.2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3.3 法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4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4.1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4.2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4.3 荷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5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 |
8.5.1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现实 |
8.5.2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经验性事实 |
8.5.3 美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基本经验 |
8.6 小结 |
9.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府制度供给与服务 |
9.2.2 大力促进竞争有效要素市场形成 |
9.2.3 强化经营主体地位,优化经营主体功能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10)徐州市订单农业信用风险控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概况 |
1.2.2 国内研究概况 |
1.2.3 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思路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创新点 |
第二章 订单农业信用风险控制相关理论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订单农业 |
2.1.2 信用风险 |
2.1.3 订单农业信用风险控制 |
2.2 理论依据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内部控制理论 |
2.2.3 寻租理论 |
2.2.4 交易成本理论 |
第三章 徐州市订单农业信用风险控制现状分析 |
3.1 徐州市订单农业概况 |
3.1.1 徐州市订单农业发展现状 |
3.1.2 徐州市订单农业履约现状 |
3.2 徐州市订单农业信用风险控制流程和方法 |
3.2.1 徐州市订单农业流程 |
3.2.2 徐州市订单农业信用风险识别方法 |
3.2.3 徐州市订单农业信用风险度量方法 |
3.2.4 徐州市订单农业信用风险控制方法 |
第四章 徐州市订单农业信用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与原因 |
4.1 农户对订单农业认识不到位 |
4.1.1 农户素质水平低 |
4.1.2 农户的经营规模小 |
4.1.3 农户所处的外部环境影响 |
4.2 涉农企业在订单农业运行时缺乏规范 |
4.2.1 企业实力不足 |
4.2.2 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 |
4.2.3 企业的信用控制管理机制不完善 |
4.2.4 企业对农户服务质量不佳 |
4.3 订单合同约束力不够 |
4.3.1 订单合同不规范 |
4.3.2 订单签订形式不规范 |
4.4 订单农业信用风险监管混乱 |
4.4.1 缺少政府规范和扶持 |
4.4.2 缺乏统一的订单农业信用风险衡量标准和控制机制 |
第五章 订单农业信用风险控制经验借鉴 |
5.1 两个典型案例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 |
5.1.1 松桃自治县油茶订单农业 |
5.1.2 美村科技“大数据”青菜头订单农业 |
5.2 经验启示 |
5.2.1 加强政府部门、合作社、行业协会的监督协调作用 |
5.2.2 普及订单农业大数据,提高信用风险控制科学性、全面性 |
第六章 徐州市订单农业信用风险控制改进路径 |
6.1 提高农户的基本素质,强化法律与市场意识 |
6.2 建立企业与农户长效合作机制 |
6.3 提高订单农业合同约束能力 |
6.3.1 规范订单合约内容 |
6.3.2 更新订单形式 |
6.4 政府部门建立并完善信用风险控制及农业信用体系 |
6.4.1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
6.4.2 构建统一的农业企业信用风险控制机制 |
6.4.3 建立健全农业信用体系 |
6.4.4 推动订单农业保险发展 |
第七章 结论与不足 |
7.1 结论 |
7.2 研究存在的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订单农业中农民弱势主体地位及补正(论文参考文献)
- [1]云南边境地区农业推广服务效益提升研究[D]. 玄杨静和.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2]不同主体主导下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利润最大化策略研究[D]. 闻卉. 华中农业大学, 2020(01)
- [3]甘肃省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机制研究[D]. 谢小飞. 甘肃农业大学, 2020(01)
- [4]“公司+农户”模式下融资决策问题研究[D]. 张琼之.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2)
- [5]吉林省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研究[D]. 袁浩博. 吉林大学, 2019(02)
- [6]“三权分置”下我国农村土地信托法律问题研究[D]. 刘福临. 华中农业大学, 2019(02)
- [7]订单农业中“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利益分配研究[D]. 黄晨佳. 重庆师范大学, 2019(08)
- [8]农户契约农业参与行为及契约关系稳定性研究 ——基于时间偏好与风险偏好实验的实证分析[D]. 侯晶. 南京农业大学, 2019(08)
- [9]城乡关系演变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机制研究 ——基于“政府、市场、经营主体”三个维度的分析框架[D]. 刘明辉.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
- [10]徐州市订单农业信用风险控制研究[D]. 王优. 浙江海洋大学, 201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