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垃圾邮件的几点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梁胜翔[1](2020)在《我国西部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核心能力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研究背景2009年3月,我国启动实施覆盖全民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过去的10年多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取得了显着的进展和成效,为改善居民健康状况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共卫生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得到了极大的提高。但是,缺乏合格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却成为影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的瓶颈问题。因此,自2010年开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在全国各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泛开展,然而,一系列研究表明,当前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效果不佳,全国尤其是西部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得不到有效解决,其主要原因是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应该具备的核心能力不明确,导致培训项目设计缺乏核心能力理论支撑。国际上,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已相继建立了各自的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核心模型,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建设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由以能力为导向的核心能力模型所驱动。目前,国内尚未见基于核心能力理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核心能力模型的系统研究。研究目的本研究对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能力建设现状及培训需求进行系统评估,并在建立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框架的基础上,开发出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核心能力模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能力建设(培训项目设计)提供理论基础及依据,并为人员能力建设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方法1.研究地点选择:本研究根据地理位置和2016年的GDP情况,选择重庆市8个主城区和18个区/县作为研究地点,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91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4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8个乡镇卫生院)作为研究现场。2.定量研究:采用连续性抽样方法选取了1275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包括服务机构领导和一线工作人员)作为研究对象。自制调查问卷,分别对研究地点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能力现状及培训需求进行调查,调查项目包括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职称、执业资格类别、工作岗位、工作经历、培训次数、培训需求(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容、沟通能力、流行病调查、需求评估、干预措施制定、满意度调查或评价项目开展效果、授课技能9个维度)。采用Epidata 3.02软件建立数据库,使用SPSS 21.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处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一般情况、人员能力现状及培训需求进行描述性分析;采用卡方检验对城市与农村、主城区与区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在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专业、职称等方面的差异进行分析;采用卡方检验筛选培训需求的相关因素,再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方法对筛选出来的相关影响因素进行分析。所有统计学检验均为双侧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3.定性研究:采用有目的抽样方法,在所选研究地点基层卫生机构中抽取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领导以及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兼顾各个项目)进行个人深入访谈(In-depth interview,IDI),用信息饱和原则决定最终样本量。个人深入访谈根据事先制定的半结构化访谈题纲来进行,领导的访谈题纲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力资源状况相关信息(即本单位工作人员数量、质量以及稳定性)、对当前人员培训的现状、当前培训项目存在的问题以及培训需求。一线工作人员的访谈题纲内容包括他们对自身服务能力的自我评估,他们对培训的参与情况,对当前培训的看法以及培训需求。所有访谈均在访谈对象所在卫生机构选择安静的办公室或会议室进行,每次访谈大约持续40-60分钟,在受访者的知情同意下,所有访谈均用录音笔进行了录音。最后,采主体框架分析法对所有访谈资料进行分析。4.德尔菲法:本研究共选择了17名来自中国东部、西部、北部和南部不同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域专家参加两轮Delphi咨询。在Delphi咨询之前,通过文献研究、专家会议、岗位分析、专家会议等研究方法初步构建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框架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核心能力模型初稿和咨询问卷。然后,经过2轮Delphi咨询构建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框架以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核心能力模型。研究结果1.调查对象一般情况:问卷调查中,一共调查1275人,其中有效问卷1244份,有效率为97.6%。调查对象中,57.9%来自城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34年龄段占38.7%,大部分(82.6%)为女性。学历以大专为主(62.3%),93.1%的调查者接受过医学院校教育,40.8%为护理专业,超过一半(54.6%)的调查对象职称为初级。工作5年以上的占36.7%,72.6%的人员具有执业资格,执业护士占56.9%,大多数(83.7%)之前没有公共卫生相关工作经历,40.4%的人具有护理工作经历。一共纳入10个基层卫生机构的的10名领导和35名一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进行个人深入访谈。在10名领导中,超过一半(6位)是女性;超过一半的领导(6/10)年龄在30至40岁之间;大多数领导(8/10)工作年限在三年以上。在一线工作人员当中,超过一半(21/35)来自社区卫生中心,超过四分之三(27/35)是女性,绝大多数一线工作人员(32/35)的年龄≤40岁,大多数(21/35)的工作年限不到3年。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能力现状:在卫生人力资源数量方面,所有基层卫生机构领导认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编制及现有人员数量严重不足,特别缺全科医生和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在人力资源能力素质方面,一线工作人员和领导都均认为,现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学历低(学历以大专以下为主)、职称低(以初级职称为主)。总体而言,在学历构成上,78.5%为大专及以下学历;在专业构成,公共卫生和临床医学背景的人员占比低,41%以上的工作人员为护理专业出身,尤其是城市和主城区的基层卫生机构,护士占比将近50%。只有5.9%的工作人员具有公共卫生专业背景;在职称构成上,初级职称或无职称工作人员占比达80%,而副高职称仅占3%。多数一线工作人员认为自身能力不足,难以胜任本职工作,尤其在一些对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高的服务项目(如健康教育、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完全胜任的工作人员不到一半,而且大多数人员不胜任的原因是因为知识和技能都缺乏。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能力建设现状:85%以上的工作人员在半年内最少接受过1次以上的培训。但是,绝大多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认为,目前的培训效果欠佳,培训并没有使人员能力得到根本提高。主要原因有:一是由于人员短缺,导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无法安排人员参加培训;二是目前的培训没有很好地组织,层层培训导致培训内容重复。此外,专业性强的培训(如重性精神病和慢病管理)没有由专业机构承担;三是当前的培训通常集中在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的政策和服务规范上,培训缺乏公共卫生核心能力的培训。同时,由于培训缺乏需求评估,导致部分培训项目与工作人员的实际需求不匹配;四是目前的培训形式单一,通常只通过讲座进行,或者以会代训,主要针对理论知识的传授,缺少实践操作层面的培训;五是大多数培训时间太短,培训时间碎片化,不能系统提高知识和能力;六是培训师资不固定、能力有待提高,同时,培训教材不统一,难以保证培训同质化。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需求评估: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培训需求的9个维度中,专业知识占91.3%,专业技能占84.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内容78.8%,沟通能力64.3%,干预措施制定41.6%。需求评估占33.2%,流行病学调查32.5%,满意度调查或项目开展效果评价27.9%,授课技能占26.7%。通过二分类logistic回归对上述培训需求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发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培训需求受专业背景、学历、职称、执业资格类别以及工作岗位等多种因素影响,尤其工作岗位是9个维度培训需求的主要影响因素。5.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框架的建立:经过2轮Delphi咨询,建立了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框架。该框架由1个总功能(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维护公众健康),8个子功能(“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居民健康信息管理”、“社区健康监测与需求评估”、“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疾病预防与控制”、“社区卫生应急管理”、“多部门协作”、“政策、规划制定与评价”)构成。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核心能力模型的构建:通过两轮Delphi咨询,构建了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核心能力模型。该核心能力模型由3个一级指标(包括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理念与价值观)、19个二级指标(包括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知识、社区健康监测能力、社区健康需求评估能力、政策和干预措施制定及实施和评价能力、健康管理能力、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应急处置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交流与沟通能力、管理和领导能力、基本科学研究能力及职业精神等)、60个三级指标(包括流行病与医学统计学、中医药健康管理知识、居民健康状况及疾病危险因素监测能力、参与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价的能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技能、慢病患者健康管理能力、流行病学调查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能力、社会动员技能、工作伙伴关系建立、项目管理能力、基本研究设计和实施能力、职业生涯规划能力及奉献精神等)和129项具体能力界定组成。研究结论重庆市基层卫生机构仍然存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力资短缺、人员能力素质不高以及人员培训效果不佳的问题。同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培训需求呈现多元化,不同人员的培训需求各有侧重。本研究所建立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核心能力模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于核心能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奠定了基础,为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改进培训项目设计提供了理论依据,为增强培训项目的针对性、提高培训的效果、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提供了有力保障。根据目前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能力建设的现状,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要进一步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力资源的能力建设。2.国家要在政策层面上加大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3.以核心能力为导向,调整改革医学院校公共卫生相关专业学历教育课程体系,提高学生岗位胜任力。4.基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员核心能力模型开发能力培训项目,开展基于核心能力模型的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人员能力建设效果。
任小容[2](2020)在《涉外网络侵权的法律适用研究》文中指出从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到美国冲突法革命的“最密切联系原则”,国际私法的发展历程其实就是对冲突规范不断软化来完善国际民商事纠纷的法律适用问题。以涉外民事侵权关系为例,当涉涉外侵权关系产生法律冲突时,法官需要按照冲突法的规定,选择一种合适的连结点来确定准据法。这是各国在审理涉步外侵权案件的通行方法。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涉外网络侵权纠纷也越来越多。而如何确定涉外网络侵权的法律适用,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一方面,涉外网络侵权对传统的法律适用规则造成很大冲击,比如传统属地和属人性连结点在网络空间中难以界定,使得传统的冲突规范难以发挥其作用。另一方面,涉外网络侵权类型的多样性,也使得准据法容易出现落空的情形。有鉴于此,论文不仅立足于国内立法中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同时充分借鉴世界其他国家有关立法中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灵活运用司法实践的具体案例,三者有机结合,共同分析和探讨类型不一样的涉外网络侵权行为所表露出的特征,从而加深对互联网中侵权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进一步研究和谋划。文章基于涉外网络侵权的法律适用研究,开篇从网络的特征出发,分析了涉外网络侵权的概念、特征和主要类型等。在此基础上,以涉外网络侵权的法律冲突及影响为主要内容。首先分析了涉外网络侵权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表现形式,从国际统一实体法和冲突法规范这两条路径出发,尝试解决涉外网络侵权的法律冲突问题。研究表明:前者路径无法有效解决网络侵权的法律冲突问题,而后者路径经过一定的加工改良则对问题的解决颇有助益。同时,传统的网络侵权不再适用当前的法律问题,对其具体表现也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并就如何解决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接着以国际社会为视角,分别从侵权行为地法、法院地法、属人法、意思自治原则、侵权行为自体法和来源国规则等多个维度来分析和探讨对于网络侵权的法律适用问题,立足自身实际,学习他国优秀经验,为自身的研究探索—条康庄大道。然后将研究的焦点聚焦在国内,探讨我国现阶段政策出台的法律法规在应对网络侵权上存在的诸多弊病和司法实践中不足与缺陷。特别是针对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关于涉外网络侵权的规定不全面、调整关系过于单—以及法律适用过于简单等问题进行分析。最后从立法和司法的角度,探讨当前我国在应对网络侵权问题中,制定的法律法规的局限和不足,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之道。从具体层面提出了以网址为创新型连结点来确定准据法,以及在涉外网络侵权领域引入最密切联系原则,并增强其可操作性的方法。再分别就网络侵犯人格权的法律适用、网络侵犯财产权的法律适用以及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适用提出具体的完善意见。
宋璇[3](2020)在《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体系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千禧一代”以后出生的青少年也被称为“数字公民”,预示着未来人们与信息网络的不解之缘,同时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普及的范围逐渐低龄化,抖音、快手等视频软件成为青少年日常的手机应用程序,信息网络社会的发展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速度。面对这些冷冰冰的机器与文字代码,与知识技能相比,使用者和操作者的道德素养似乎更为重要,因为这决定着信息网络的用途,以及未来信息社会的发展方向。所以一个未来能够立足于信息网络社会的人,首先是一个拥有良好信息道德素养的人。我国信息教育已经开展近二十年,学生在信息技术上的知识与技能已经取得了较大幅度的提升,但从信息社会的另一侧面我们也应该认识到,信息道德教育迫在眉睫。日本的信息道德教育从信息教育伊始就同步开展了,重视道德教育是与中国同处于亚洲文化圈并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日本一直以来的重要教育内容,因此日本对于信息道德教育的探索和发展较早,研究较为丰富。论文主要运用文献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通过对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体系的分析与研究,分析总结出一些经验,为我国信息道德教育在理论和实践上提供些许有益借鉴。基于上述研究目的,论文以日本教育信息化为背景,梳理了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发展过程,总结了日本在推进信息道德教育的政策和法律措施,从宏观层面上把握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全貌;分析了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目标,以及在此基础上确定的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上的教育内容,并且介绍了课程、活动等多种教育途径,从中观层面把握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框架;同时进一步从课程设计、教材开发、教学方法、教师队伍、评价方式五个方面探究了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体系,从微观层面上梳理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实施过程;通过上述研究分析,以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有效经验作为参考,对我国中小学信息技术课和德育课中的信息道德教育提出了几点思考。
刘森,张书维,侯玉洁[4](2020)在《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改革探索》文中提出根据国家对职业教育深化改革的最新要求,解读当前"三教"改革对于职教教育紧迫性和必要性,本文以3D打印技术专业为切入点,深层次分析3D打印技术专业在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时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并对"三教"改革的一些具体方案可行性和实际效果进行了探讨。
尹健[5](2019)在《中国互联网信息的治理机制及路径优化研究》文中指出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人类逐步由传统社会向信息社会迈进,互联网信息力量不断冲击信息控制的旧模式,为政府的社会治理带来许多新的挑战。在5G时代来临的前夜,调整优化中国的互联网信息治理工作方向,以应对即将迎来革命性变化的网络信息传播形势,显得很有必要。本文从基本概念和定义出发,认为界定清楚互联网信息治理的主要概念是开展后续研究的基础。在概念界定之后,从认识互联网信息治理的特殊性和必要性出发,通过多个研究视角梳理了我国互联网信息治理机制的形成路径。随后对我国互联网信息治理的现状进行了回顾,提出互联网信息传播中出现的大量失范现象,不良信息泛滥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导致我国要加强互联网信息治理。并且从治理主体、治理措施、治理效果三个维度总结互联网信息治理的历史经验和现实困境。发现我国初步形成了以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互联网信息治理模式;在治理主体上以中央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委员会为核心,私营部门、市民社会等多主体协同治理;通过立法规制、行政管理、自律调节、技术防范、国际合作等多种措施对互联网信息进行治理。此后,对主要发达国家互联网信息治理实践进行分析总结,在中外比较中,发现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主要存在非政府治理主体缺位、立法规制滞后、行政管理过度、自律调节不足、技术防范过严、国际话语权弱小等问题。最后,从以优质内容弘扬主流意识形态、以政府主导引领多元主体共治、以综合措施维系网络传播秩序、以中国方案推进网络共享共治四个方面提出了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的优化路径。最后,对本文主要研究成果进行总结,并结合本文的不足,提出了进一步研究的展望与设想。
张弛[6](2019)在《互联网背景下财产概念的流变及对刑法适用的影响》文中认为互联网的飞速发展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与此同时使传统的财产形式发生虚拟化、电子化、数据化的流变,催生了一大批网络化的新型财产,由此带来大量的实践难题,给刑法中“财产”、“财物”等基础性概念的内涵和外延造成巨大冲击。本文主要就互联网背景下产生的新的财产类型和财产形式进行探讨,并对相关的司法疑难问题予以解答:第一章主要对“财产”和“财物”等概念的刑法含义进行深入解读,准确把握概念的特征与认定标准,并对两者的关系加以厘清。本章首先对“财产”概念的历史流变与域外立法情况进行了梳理,对我国刑法学界围绕“财产”和“财物”等概念的理论争议问题进行了探讨,在此基础上得出刑法中财物(财产)概念的认定标准:具有客观的物质存在形式、具有能够以金钱衡量的客观经济价值、具有占有和转移的可能性。此外,本章还对互联网背景下财产概念的流变给刑法造成的冲击进行了总结,具体包括财产概念边界的模糊、财产犯罪行为模式的异化、与罪名界限的纠葛、犯罪数额与既遂标准的认定困境等。第二章主要对与电子资金有关的问题进行研究。以银行电子现金、第三方支付账户余额、具有支付功能的理财产品与比特币等“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为代表的电子资金均应当被视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侵害电子资金的案件按照行为模式可以被划分为“窃取型”、“复制型”、“套取型”等基本类型,前两者原则上应当以盗窃罪认定,而后者则可能涉及非法经营罪、高利转贷罪等罪名。在对涉电子资金犯罪案件的既遂标准进行把握时,应当坚持控制说的立场,以行为人取得对电子资金的控制和占有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节点和标志。此外,本章还对涉电子资金犯罪案件中的罪名界分问题进行了讨论。第三章以近年来出现的各类电子化的权利凭证为研究对象,分别对物品电子凭证、服务电子凭证与电子积分等三种典型的电子权利凭证的犯罪问题进行讨论。物品电子凭证无论获取途径免费与否均应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而服务电子凭证只有在同时满足有偿获取与能够独立兑换服务的情况下方可被认定为“财物”,至于电子积分,则应依据其实际功能具体判断。侵害电子权利凭证的案件可能涉嫌盗窃罪、诈骗罪以及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等罪名。仅具有打折或折抵功能、无法单独兑换物品或服务的电子权利凭证不属于“财物”。第四章主要涉及大数据与大数据财产的问题。“大数据”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集合而非一个单独的概念,只有那些满足刑法上“财物”认定标准的大数据表现形式才能被称为真正意义上的“大数据财产”。具体说来,“大数据财产”应当仅限于能够在大数据平台或者大数据交易市场上交易和出售的,经过收集的底层数据、清洗后的匿名化数据以及经过挖掘之后形成的大数据产品。大数据财产应当归属于大数据挖掘者和控制者所有,而非归属于产生数据的个人。对于侵害大数据财产的行为可以适用盗窃罪、合同诈骗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罪名,而对于那些无法被认定为“财物”的大数据表现形式则可以援引计算机犯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着作权罪等罪名加以保护。第五章对实践中争议颇多的“虚拟财产”问题进行系统性研究。所谓的“虚拟财产”虽然被冠以“财产”之名,但其既不具有能够以货币加以衡量的客观经济价值,也不具有可以被玩家占有或转移的可能性,不能被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财物”,在本质上是一种互联网娱乐服务的虚拟权利凭证。以技术手段从游戏运营商处非法获取虚拟财产的行为应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论处;对于以技术手段从其他游戏玩家处“窃取”虚拟财产的行为则应以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认定。采取抢劫、诱骗、威胁等现实性手段非法获取他人虚拟财产的行为不能被认定为犯罪。此外,利用互联网游戏外挂大量获取虚拟财产的行为,在未使用破坏性程序、未对互联网游戏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破坏的情况下也不宜作为犯罪处理。仅以个人娱乐为目的而制作、使用游戏外挂程序或者以其他技术性手段非法获取虚拟财产,并未用于销售牟利的,无论如何也不应以犯罪论处。任何人不能仅仅因为打游戏而受到刑事追诉。结语部分是对全文的总结,就互联网背景下刑法如何应对“财产”概念的流变所带来的冲击作出全面回应。
金莲姬[7](2019)在《中韩高中英语教科书比较研究》文中认为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思维和交流工具,也是人们参与社会活动的重要条件。语言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当今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日益全球化,外国语已经成为世界各国公民必备的基本素养之一。因此,学习和掌握外语,特别是英语,具有重要意义。英语是迄今为止世界上使用范围最广的国际通用语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使英语作为国际通用语地位更显突出。许多非英语国家将英语作为其教育体系中一门主要的外语课程—EFL(英语作为外语),并都在不断强化和改革英语学习。中国和韩国在教育发展战略中,也把英语作为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其摆在突出的地位。在中韩两个国家,高中英语课程是一门主要课程。高中学生学习英语,一方面可以促进心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发展和综合人文素养的提高;另一方面,掌握一门国际通用语种可以为学习国外先进的文化、科学、技术和进行国际交往创造条件。本文以中韩高中英语教科书的比较为切入点,保持中国高中英语教科书的优良特色的基础上,借鉴韩国教科书编写的优点,为中国高中英语教科书的编写提供相关参考和借鉴。首先,研究中韩高中英语课程标准,初步了解两国课程概况。其次,对教科书的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进行进一步比较研究,找出共同点和不同点,并根据英语课程在当今社会中的作用、课程改革、社会意识形态、内容选取的理论背景等角度分析异同的成因。从而,根据全面、详细地比较,得出了以下结论:1.我国教科书的栏目设置数量少。2.我国教科书习题的数量多。3.我国教科书课内习题难度适中,但是书后的习题难度较大。4.我国教科书的插图数量少。5.我国教科书较少使用了带有现代气息的图片。6.人教版比京畿道版较少地注重表达学生个人的情感。7.人教版比京畿道版有关介绍本国文化的部分有所欠缺。8.人教版的听力,口语和写作方面的要求和内容比京畿道版不清楚,没有在目录中陈列出来。9.人教版听力和阅读方面的题型设置比京畿道版难度较大。10.人教版每个单元比韩国教科书阅读课文数量多,但是内容上却没有韩国阅读精细。11.人教版相比京畿道版缺少记录每次阅读所需时间的部分。12.人教版比京畿道版作文素材和要求较脱离生活。最后,针对这12个值得我们深思的方面,进行讨论与成因分析,并得出结论与提出可借鉴的建议。
胡娟[8](2018)在《后常规科学及其社会治理》文中研究指明多少年来,科学一直以清晰的“常规”面貌为世人所知。然而,“科学”始终在演化,在经历了胜利和乐观主义的时代之后,科学进入了“后常规时代”。在此,科学活动(尤其是以技术“创新”为主体的实践)及其后果呈现若干新的特征,如事实的不确定性、价值的争议性、利益的攸关性和决策的紧迫性。要言之,“后常规”标志着那种可以无视争端的“解谜”过程已经结束,取而代之的是科学议题上的各种争论。重要的是,这些争论已经超出了“认知争论”(关于知识的争论)的范畴,而呈现出“社会争议”(关于非科学问题的争论)复杂的问题情境:谁为科学专家的“解谜”作业支付费用?谁对此感兴趣?相关风险又是被谁所知晓并接受?显然,这些问题已经跨越了传统科学既有的“自治”边界,而涉及到科学系统与生活世界之间的关系。如何应对科学(技术)的社会争议,化解“棘手”的政策争端,正是后常规时代科学实践所面临的一项新挑战。实践业已表明,库恩“常规科学”意义上的实践过程与同行评议的机制无力应对;那种企图利用专家“统治”终结争议的做法也只会强化社会风险。为此,我们需要一种新的机制。作为一种应对风险和政策争端的策略,“后常规科学”提出了“扩大的同行共同体”和“扩大的事实”的方法论进路。由此,我们可以设想科学的民主化问题。在我们看来,“后常规科学”的概念还意味着一种认识论上的转变:科学并非少数知识精英和技术专家在共同体“内部”的自说自话;知识的有效性、科学决策的合法性理应考虑诸多“外部”的甚至是异质性的要素,且以他人的认可和接受为前提。这就促使我们进入 科学与治理”的论题。通过对“气候科学”、“生物样本库”这类“后常规”典型科学议题的考察,我们发现,在相关治理进程中,治理主体从“内部”扩大至“外部”,而包括诸多利益攸关者;治理的手段和要素也从专家知识权威转向了对“地方性知识”的考量和接纳,且更多地考虑了道德、利益和价值等因素。有鉴于此,我们认为,后常规时代的科学与社会治理之间存在内在的实践逻辑和一致性。科学的社会治理将是解决科学(技术)的社会争议的一种可能机制。最后,我们以专家的信任危机、科学规范的重塑等论题为线索,对“知识与权力”、“专家与公众”和“自由与责任”等问题予以重新审视,进而重构了我们对于科学及其实践过程的认识和理解。一言以蔽之,在“后常规时代”,科学与社会之间的互动更紧密,科学业已成为一项政府、产业乃至市民都参与其中的公共事业。本文基于科学的演化,竭力丰富、充实和增进“后常规科学”概念的内涵和价值,并藉以相关问题的讨论为科学的社会治理进路做出阐释和辩护。不过,我们也意识到,这种“后常规”的科学观并非意味着是一种“好科学”,但不可否认的是,这就是科学正在发生的变化。
潘俊财(Jarasnat Anujapad)[9](2018)在《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体系构建研究 ——以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日本汉语水平测试为参照》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体系构建为研究对象,探讨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研制问题。在系统梳理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炼出汉语水平测试体系的研究框架应包括:理论基础、等级标准、测试大纲、测试设计和分数体系5个要素,并以此作为本文的研究框架和主要研究内容。在此基础上,以3种发展相对成熟的汉语水平测试:中国大陆的新汉语水平考试(新HSK)、中国台湾的华语文能力测验(TOCFL)和日本的中国语检定考试作为参照,采用文献研究法、宏观系统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和混合法4种研究方法,对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体系中的理论基础、等级标准、测试大纲、测试设计和分数体系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研制提供一些可行性建议。本文在论述语言测试发展历程的基础上,发现语言测试随着语言教学的发展而发展。以此为基础,对《泰国中小学汉语课程大纲》的教学目标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其教学目标试图培养泰国学习者的汉语交际能力。因此,本研究明确了泰国汉语水平测试应以“语言交际能力理论”作为理论基础,进而提出泰国汉语水平测试应遵循得体性原则、有效性原则、真实性原则等三个主要原则。本文在考察与分析新HSK、TOCFL和中国语检定的基础上,发现等级标准的制定应以语言能力标准为参照依据,并应划分为几个等级考试以面向具有不同语言水平的考生。有鉴于此,本文认为应将《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CEFR)作为制定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重要参照依据,以《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为辅助,主客观性测试都应划分为6个等级考试。本文还提出应制定词汇大纲、语法大纲、话题大纲和任务大纲作为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命题依据,以便于为各等级考试界定范围。在此基础上,分别探讨了泰国汉语水平测试词汇大纲、语法大纲、话题大纲和任务大纲的制定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以任务大纲的制定为例,本文提出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任务大纲的任务选取应以需求为基础,任务大纲应由任务主题和任务目标构成,并根据任务难易度进行排序等。对于测试的设计,本研究发现应包括5个环节:测试对象、测试目的、测试内容、测试题型和试卷构成。本文认为,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对象应针对泰语母语者群体,应以考察他们的汉语交际能力为测试目的。听力和阅读测试应以真实情景且贴近泰国考生生活的口语和书面语两种语言材料作为测试内容,采用客观题型为主。写作和口语测试内容取决于测试任务,应通过主观题型来考察。泰国汉语水平测试应由笔试、写作和口试3种试卷构成,题量应当足以能准确推测考生的实际水平,同时不至于让考生产生疲劳效应,影响考生水平的发挥。试卷中的非测试语言能力部分应适量运用泰语。本文发现,分数体系主要涉及报告分数、分数解释和合格分数3个方面。本研究认为,泰国汉语水平测试应采用二分和非二分计分法来计算原始分数,并将“量表分数”作为报告分数,并通过标准参照分数解释体系来解释考生的测试结果。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不应设定合格分数,以避免考生考试通过后就放弃汉语学习以及教育机构利用合格分数与毕业条件挂钩。除此之外,对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体系构建提出了三点思考:第一,“三教一测”是汉语国际传播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第二,泰国汉语水平测试是健全泰国汉语教学体系的重要要素。第三,泰国政府的主导有利于提升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权威性。除此之外,还探讨了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体系对国别化汉语测试研究的四点启示:第一,国别化汉语测试的理论依据应当与汉语教学理念与目标相对应。第二,国别化汉语测试等级标准的制定应当与国际通行的语言能力标准接轨。第三,国别化汉语测试的设计应突出针对性与适量运用“母语”。第四,国别化汉语测试分数体系设计应建立在标准参照测试分数体系基础上。
裴艳丽[10](2018)在《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新时代需要新的文明意识与观念指引。十九大报告提出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是党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生态回应。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高校必须遵循新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加强大学生的生态文明观教育。如何有效培育大学生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引导大学生坚定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价值信仰,是新时代的大课题,也是论文力求探索和解决的重要问题。论文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论文的前三章,主要阐述了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内涵与特点、理论指导与借鉴、成绩与问题等基本内容;论文第二部分研究了该选题的核心问题,主要依据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培育什么人”、“用什么观点培育人”、“怎样培育人”和“如何提升和评价培育结果”的理路构架了文章的内容体系。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具有自己独特的本质要求和鲜明的外在特点。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对概念的阐释思路,通过对生态文明、生态文明观、生态文明观教育和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等内涵的一一辨析,丰富了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科学内涵。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除了具有思想政治教育的一般属性,还结合了环境教育和伦理教育等特点,在教学活动中逐步形成了其独特属性,主要表现在教育方式的渗透性和循环性相结合、教育内容的时代性和关联性相结合、教育功能的导向性与实践性相结合等方面。全面把握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特点,是构建教育目标、设置教育内容和选择教育途径方法的指导原则。马克思恩格斯克服了以往将人与自然对立的观念,将自然、人、社会统一于实践中去考察,从而形成了丰富的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思想。本文通过对马克思恩格斯重要文本的解读,以自然、经济、社会这三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核心要素为逻辑线索,梳理出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生态经济观和生态社会观的基本内涵。马克思主义的生态文明理论为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是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时代性思考,是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生态回应,凝聚了中国社会的“生态共识”,是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最本土化、科学化的理论指导;任何教育都有其生长的传统文化根基和民族土壤,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不仅要从我国传统文化“天人合一”的和谐观念中寻求思想养分,还需从西方各生态伦理学派的思想中探寻合理资源,借鉴西方生态伦理教育的经典理论,方能促其科学发展。自1973年8月国务院召开首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到今天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的新时代要求,生态文明观教育越来越受到国家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相继创建了具有示范效应的“绿色大学”,逐步完善了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课程设置,多方探讨了绿色主题的教育途径,形成了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生态文明观教育体系,大学生的生态文明观念显着提高,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输送了大批合格的生态人才。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观的宣传教育得到了学界、政界的高度重视,高校也相应地增加了生态文明观教育的力度,但还是面临着不少问题。环境宣传教育的现状与环保事业的快速发展还存在一定差距,宣传教育手段创新突破不足,高校环境课程教学水平还有待提高。到目前为止,高校之间在课程设置上也呈现出各自为政的局面,生态文明观教育没有形成连贯、系统的教育体系,缺乏统一的规范和要求,教师的教学水平也参差不齐等。总之,要提高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有效性,必须从制度上找原因,在教育资源上下功夫,在教育环境上找突破,多方发力协调推进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创新发展。“培育什么人”、“用什么观点培育人”是本研究的核心问题。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目的就是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具有生态素养的生态人才。“用什么观点培养人”就要以教育目标为依据,从生态文明观的认知、生态文明情感的养成和生态行为能力的培育等方面入手,以马克思主义生态文明观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逐步形成以生态文明和谐观、生态文明价值观、生态文明法制观、生态文明消费观和生态文明科技观等有机统一体的教育内容体系。用科学的生态文明观念引导大学生重新认识自然的价值,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提升大学生的生态文明素养。“怎样培育人”,是本研究的重点和难点。朱熹说:“事必有法,然后可成”。文章结合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目标和内容,通过课程育人、文化育人、管理育人、网络育人和实践育人等五个纬度形成合力,探索了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全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的有效途径。生态文明观教育是一种富有强烈意识情感性的教育,必然要求高校采取多样化、综合性的教育形式与方法,提高学生的接受兴趣和参与意识。从各种生态文明观教育方法的共性和互补性出发,提出了舆论宣传与价值引导相结合的方法、环境熏陶与榜样示范相结合的方法、主题实践与情境体验相结合的方法。多种教育方法融合贯通的创新运用,克服了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形式单一,教育手段不创新的现实困境,对大学生生态文明观念的内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如何提升和评价培育结果”是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关注点所在。教学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文章从教育要素、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等几个方面探讨了如何提升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有效性;深刻认识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学评价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准确把握其评价方案的设计,以及评价指标和方法,是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二、关于垃圾邮件的几点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垃圾邮件的几点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西部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核心能力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缩略语表 |
英文摘要 |
中文摘要 |
第一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问题的提出 |
1.3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4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 |
1.8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核心能力建设相关理论探讨 |
2.1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2 核心概念界定 |
第三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能力建设现状及需求评估 |
3.1 研究方法 |
3.2 结果 |
3.3 讨论 |
第四章 我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框架构建研究 |
4.1 研究方法 |
4.2 结果 |
4.3 讨论 |
第五章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核心能力模型构建研究 |
5.1 研究方法 |
5.2 结果 |
5.3 讨论 |
全文总结和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文献综述 公共卫生专业人员核心能力研究综述 |
参考文献 |
附件一 |
附件二 |
附件三 |
附件四 |
附件五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和参加科研工作情况 |
致谢 |
(2)涉外网络侵权的法律适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 |
1.3.1 研究方法 |
1.3.2 创新性 |
第2章 涉外网络侵权概述 |
2.1 网络侵权 |
2.1.1 网络的含义及特征 |
2.1.2 网络侵权的含义 |
2.2 涉外网络侵权 |
2.2.1 涉外网络侵权的含义 |
2.2.2 涉外网络侵权的特征 |
2.2.3 涉外网络侵权的类型 |
第3章 涉外网络侵权的法律冲突及影响 |
3.1 涉外网络侵权的法律冲突 |
3.1.1 涉外网络侵权中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
3.1.2. 涉外网络侵权中法律冲突的表现形式 |
3.1.3 涉外网络侵权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 |
3.2. 涉外网络侵权对传统法律适用制度的冲击 |
3.2.1 对法律选择方法的冲击 |
3.2.2 对连结点的冲击 |
3.2.3 对准据法的冲击 |
第4章 国外关于涉外网络侵权的法律适用 |
4.1 国外应对涉外网络侵权冲击的方法 |
4.1.1 适用新兴的法律选择方法 |
4.1.2 采用主观性的连结点 |
4.1.3 制定网络社区自治规则 |
4.2 国外关于涉外网络侵权的具体法律适用 |
4.2.1 侵权行为地法在涉外网络侵权中的适用 |
4.2.2 法院地法在涉外网络侵权中的适用 |
4.2.3 属人法在涉外网络侵权中的适用 |
4.2.4 意思自治原则在涉外网络侵权中的适用 |
4.2.5 最密切联系原则在涉外网络侵权中的适用 |
4.2.6 来源国规则在涉外网络侵权中的适用 |
第5章 我国涉外网络侵权法律适用的现状及缺陷 |
5.1 我国涉外网络侵权法律适用的现状 |
5.1.1 立法规定 |
5.1.2 司法解释 |
5.2 我国涉外网络侵权法律适用的缺陷 |
5.2.1 法律适用单一 |
5.2.2 连结点设置单一 |
5.2.3 最密切联系原则缺位 |
5.2.4 对涉外网络侵权法律适用的分类规定不完善 |
第6章 关于我国涉外网络侵权法律适用的完善建议 |
6.1 适用来源国法 |
6.2 增加连结点的内容 |
6.3 引入最密切联系原则 |
6.4 完善对涉外网络侵权法律适用的分类规定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3)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体系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的缘起 |
1.1.2 研究的问题 |
1.2 选题意义 |
1.2.1 从理论上探讨中小学开展信息道德教育的动力 |
1.2.2 借鉴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实践经验 |
1.3 文献综述 |
1.3.1 外文文献综述 |
1.3.2 中文文献综述 |
1.4 概念界定 |
1.4.1 信息、道德与伦理 |
1.4.2 信息道德与信息道德教育 |
1.5 研究方法 |
1.5.1 文献法 |
1.5.2 比较法 |
1.5.3 历史法 |
1.6 研究的创新点 |
第2章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背景及发展过程 |
2.1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开展的背景 |
2.1.1 时代背景 |
2.1.2 教育背景 |
2.2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发展过程 |
2.2.1 日本中小学信息化教育的发展历程 |
2.2.2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发展历程 |
第3章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目标、内容和途径 |
3.1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目标 |
3.2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内容 |
3.2.1 纵向 |
3.2.2 横向 |
3.3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途径 |
3.3.1 以道德课为中心的各门课程 |
3.3.2 校内体验式活动 |
3.3.3 形式多样的校外活动 |
第4章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实施 |
4.1 课程设计 |
4.1.1 课程体系 |
4.1.2 课程特点 |
4.2 教材编写 |
4.2.1 道德课教科书—《我们的道德》 |
4.2.2 动画教材 |
4.2.3 教育网站 |
4.3 教学方式 |
4.3.1 课堂讲授式教学 |
4.3.2 活动体验式教学 |
4.3.3 角色互换式教学 |
4.4 师资力量 |
4.5 评价方式 |
4.5.1 问卷评价 |
4.5.2 行为检测表 |
第5章 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的评价及对我国的启示 |
5.1 评价 |
5.1.1 日本不断完善信息道德教育体系 |
5.1.2 日本着力提升中小学生的信息道德意识 |
5.1.3 日本创新信息道德教育模式 |
5.1.4 日本注重信息道德教育师资的培养 |
5.2 启示 |
5.2.1 我国应加快构建学校信息道德教育体系 |
5.2.2 我国学校应凸显中小学信息道德意识的培养 |
5.2.3 我国学校应改进信息道德教育模式 |
5.2.4 我国中小学应重视信息道德教育师资的培训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改革探索(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面临的突出问题 |
1.1 师资团队的教学素养相对偏差 |
1.2 3D打印技术专业教材不成体系,资源匮乏 |
1.3 教法难以提升学生参与的主动性 |
2 3D打印技术应用专业“三教”改革措施 |
2.1 通过“名师引领、双元结构、分工协作”的准则塑造团队 |
2.1.1 依托有较强影响力的带头人,有效开发名师所具备的引领示范效果 |
2.1.2 邀请大师授教,提升人才的技术与技能水准 |
2.2 推进“学生主体、育训结合、因材施教”的教材变革 |
2.2.1 设计活页式3D打印教材 |
2.2.2 灵活使用信息化技术,形成立体化的教学 |
2.3 创新推行“三个课堂”教学模式,推进教法改革 |
2.3.1 采取线上、线下的混合式教法 |
2.3.2 构建与推进更具创新性的“三个课堂”模式 |
(5)中国互联网信息的治理机制及路径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研究价值及意义 |
1.3 概念界定 |
1.4 文献综述 |
1.5 研究思路 |
1.6 研究方法 |
2 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的机制形成 |
2.1 互联网信息治理的特殊性与必要性 |
2.2 多部门治理视角下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主体的结构与演化 |
2.3 网络安全视角下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措施的结构与演化 |
2.4 内容生态视角下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目标的演化 |
3 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的现状考察 |
3.1 互联网信息传播存在的主要问题 |
3.2 互联网信息治理的关键挑战 |
3.3 互联网信息治理的现状评价 |
3.4 互联网信息治理的国际镜鉴 |
4 中国互联网信息治理的路径优化 |
4.1 内容层面:以优质内容弘扬主流意识形态 |
4.2 主体层面:以政府主导引领多元主体共治 |
4.3 措施层面:以综合措施维系网络传播秩序 |
4.4 对外层面:以中国方案推进网络共享共治 |
5 结语 |
注释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致谢 |
(6)互联网背景下财产概念的流变及对刑法适用的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章 刑法中的财产概念 |
第一节 “财产”概念的历史流变 |
一、早期:“物”与“财产”的具体化列举 |
二、发展:作为法律术语的“物”与“财产”概念的成型 |
三、成熟:无体物概念的提出 |
四、流变:财产概念外延的不断扩张 |
第二节 “财产”概念的域外考察 |
一、德国 |
二、日本 |
三、英国 |
四、美国 |
五、苏联 |
六、评析 |
第三节 我国刑法中的“财产”概念及认定标准 |
一、刑法中“财产”和“财物”概念的关系 |
二、关于“财物”属性的理论争讼 |
三、互联网背景下“财物”(财产)的认定标准 |
第四节 互联网背景下“财产”概念的流变及对刑法的冲击 |
一、财产形式的流变对“财物”概念边界的冲击 |
二、行为模式的异变对犯罪认定和罪名界限的冲击 |
三、财产的数据化带来的数额认定的困境与既遂标准的漂移 |
小结 |
第二章 电子资金犯罪的刑法应对 |
第一节 电子资金概述 |
一、电子资金的概念范畴 |
二、电子资金的本质与财产性根基 |
三、电子资金的出现给刑事司法认定带来的冲击 |
第二节 电子资金犯罪的基本类型与行为认定 |
一、窃取型电子资金犯罪 |
二、复制型电子资金犯罪 |
三、套取型电子资金犯罪 |
第三节 电子资金犯罪的罪名界分 |
一、电子资金犯罪案件的罪名纠葛 |
二、电子资金案件罪名界分的理论聚讼及评析 |
三、电子资金犯罪案件的罪名界分步骤 |
第四节 电子资金犯罪的既遂标准 |
一、电子资金犯罪案件既遂标准的漂移 |
二、财产犯罪既遂标准的理论聚讼 |
三、侵害电子资金犯罪案件的既遂标准 |
小结 |
第三章 涉电子权利凭证案件的刑事司法认定 |
第一节 电子权利凭证概述:分类、财产性与刑法研究现状 |
一、刑法视域下电子权利凭证相关问题的研究现状 |
二、电子权利凭证的种类 |
三、电子权利凭证的财产性辨析 |
第二节 涉物品电子凭证案件的刑事司法认定 |
一、窃取他人物品电子凭证的行为定性 |
二、侵入系统生成物品电子凭证后倒卖行为的认定 |
第三节 侵害服务电子凭证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 |
一、记名的服务电子凭证 |
二、不记名的服务电子凭证 |
第四节 电子积分犯罪的刑事司法认定 |
一、侵入系统后虚增电子积分行为的罪名适用 |
二、利用系统漏洞刷取电子积分案件的定性 |
三、利用规则漏洞刷取电子积分行为的认定 |
四、复制电子资金系统后伪卡盗刷案件的处理 |
小结 |
第四章 大数据财产的刑法保护 |
第一节 大数据的概念界定与本质析正 |
一、大数据的定义与本质 |
二、大数据挖掘 |
三、“大数据”与“大数据财产”之概念勘正 |
第二节 大数据的财产性分析与大数据财产的权利归属 |
一、大数据的财产性分析 |
二、“大数据财产”的认定标准与范围界定 |
三、大数据财产的权利归属 |
第三节 大数据财产的刑法保护路径 |
一、大数据财产的保护路径之争 |
二、大数据财产的刑事司法保护 |
三、其他大数据侵害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 |
小结 |
第五章 虚拟财产犯罪的刑事司法认定 |
第一节 虚拟财产的概念界定 |
一、关于“虚拟财产”概念范围的学理争讼 |
二、虚拟财产的内涵厘清 |
三、虚拟财产的外延 |
第二节 虚拟财产的财产性分析 |
一、虚拟财产的客观价值性分析 |
二、虚拟财产是否具有占有和转移的可能性 |
三、虚拟财产的本质 |
第三节 侵犯虚拟财产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 |
一、以技术手段侵害虚拟财产行为的认定 |
二、以现实手段侵害虚拟财产行为的处理 |
三、制售、使用外挂行为的定性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7)中韩高中英语教科书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1.4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5 主要概念界定 |
第二章 理论基础 |
2.1 课程设计理论 |
2.2 教科书的组织理论 |
2.3 编制教科书的基本理论 |
2.4 教科书的内容结构理论 |
第三章 中韩高中英语教科书的比较 |
3.1 教科书表层结构的比较 |
3.2 教科书深层结构的比较 |
第四章 讨论与分析 |
4.1 讨论 |
4.2 成因分析 |
第五章 结论与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附录B |
附录C |
附录D |
附录E |
附录F |
附录G |
附录H |
附录I |
附录J |
附录K |
(8)后常规科学及其社会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科学、争议与治理 |
1.1 科学的社会争议及其问题 |
1.2 “后常规科学”的两种理解进路 |
1.2.1 应对争端的方法论工具 |
1.2.2 一种“批判性的科学” |
1.3 “后常规”的科学治理 |
1.3.1 治理要素的扩展 |
1.3.2 建构为公众负责任的治理模式 |
1.4 论文结构 |
2 科学进入“后常规时代” |
2.1 充满争议的科学事业 |
2.1.1 查尔斯王子之问 |
2.1.2 默克尔的“U”形转折 |
2.2 重塑问题:从认知争论到社会争议 |
2.2.1 科学的“不确定性” |
2.2.2 风险认知:实在与建构 |
2.3 社会对科学的回应 |
2.3.1 从“问题”到“议题” |
2.3.2 自反性:专家系统的信任困境 |
3 “常规科学”及其实践活动 |
3.1 常规科学与范式 |
3.2 “常规科学”的认知结构 |
3.2.1 解谜与范例 |
3.2.2 认知基础:观察抑或理论? |
3.3 “常规科学”的社会结构 |
3.3.1 共同体与规训 |
3.3.2 “小生境”中的隐性规范 |
3.4 “常规科学”的内在紧张 |
3.4.1 实用的专业自治 |
3.4.2 专家与公众间的鸿沟 |
3.5 通往“后常规科学”之路 |
3.5.1 自然主义的态度 |
3.5.2 实践的优位 |
4 再论“后常规科学”的兴起 |
4.1 “科学-政策界面”上的棘手情境 |
4.1.1 “软”事实与“硬”决策 |
4.1.2 管制科学 |
4.1.3 科学顾问的政治角色 |
4.1.4 质量问题 |
4.2 方法论:应对争端的一种新策略 |
4.2.1 第三类问题的解决策略 |
4.2.2 扩大的同行共同体 |
4.3 认识论:一种科学观的转变 |
4.3.1 多元认知参与的决策 |
4.3.2 作为“后常规”的科学 |
5 后常规时代的科学与社会治理 |
5.1 气候科学的后常规实践 |
5.1.1 纽约热岛效应政策:同行评议的扩大 |
5.1.2 地区气候服务:地方性知识之实践 |
5.2 生物样本库的伦理治理 |
5.2.1 知情同意:由冰岛HSD谈起 |
5.2.2 与社会的相互作用:EGP的沉浮 |
5.2.3 UK Biobank的“伦理+”进路 |
5.3 走向科学的社会治理 |
5.3.1 统治与治理 |
5.3.2 社会争议的解决:对话与协商 |
5.3.3 反思性治理 |
6 反思科学:作为一项公共的事业 |
6.1 科学进入“广场” |
6.1.1 “生活世界”中的科学 |
6.1.2 当专家遭遇“信任危机” |
6.2 科学规范的重塑 |
6.2.1 科研“失范”及其复杂性 |
6.2.2 多元规范论 |
6.2.3 责任式创新 |
7 结语与余论 |
7.1 “坏科学”抑或“好科学”? |
7.2 家园政治:一种新的科学政治学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历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9)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体系构建研究 ——以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日本汉语水平测试为参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 |
第二节 汉语水平测试体系研究综述 |
一、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体系的相关研究 |
二、汉语水平测试体系的相关研究 |
(一) 等级标准的相关研究 |
(二) 测试大纲的相关研究 |
(三) 测试设计的相关研究 |
(四) 分数体系的相关研究 |
三、英语水平测试体系的相关研究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研究内容 |
(一) 研究资料 |
(二) 研究框架 |
(三) 研究目的 |
二、研究思路 |
三、研究方法 |
(一) 文献资料研究法 |
(二) 宏观系统分析法 |
(三) 对比分析法 |
(四) 混合方法 |
第四节 研究价值 第一章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测试与考试的界定 |
一、测试与考试 |
二、本研究的专用名词简称表 |
第二节 语言测试理论的发展历程 |
一、科学前语言测试 |
二、结构主义语言测试 |
(一) 结构主义语言学及行为主义心理学 |
(二) 结构主义语言测试的特点 |
三、交际语言测试 |
(一) 交际语言能力学说 |
(二) 交际语言测试的特征 |
第三节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理论基础的确定 |
一、泰国汉语课程大纲的分析 |
(一) 语言与交际 |
(二) 语言与文化 |
(三) 语言与其他学科的贯通 |
(四) 语言与社区的关系 |
二、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理论基础及测试原则 |
(一)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理论基础 |
(二)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应遵循的原则 |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等级标准 |
第一节 制定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参照依据 |
一、新HSK、TOCFL和中国语检定等级标准的参照依据 |
(一) 新HSK等级标准的参照依据 |
(二) TOCFL等级标准的参照依据 |
(三) 中国语检定等级标准的参照依据 |
二、《国际汉语能力标准》和CEFR的异同与优缺点分析 |
(一) 《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与CEFR的异同 |
(二) 《国际汉语能力标准》和CEFR的优缺点 |
三、泰国汉语水平测试应以CEFR作为考试等级标准制定的重要参照依据 |
(一) CEFR有助于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与其他国际性语言测试具有可比性 |
(二) 有助于保证能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与CEFR的对应关系 |
(三) 《国际汉语能力标准》可作为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等级标准的辅助参照 |
(四) 针对泰国学习者汉语能力标准的研制可作为后续工作 |
第二节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等级划分 |
一、新HSK、TOCFL和中国语检定的考试等级划分分析 |
(一) 新HSK的等级划分 |
(二) TOCFL的等级划分 |
(三) 中国语检定的等划分 |
二、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考试等级划分 |
(一)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考试设置应与等级划分相一致 |
(二)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应划分为六个等级考试 |
(三)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等级划分应建立在可操作性的基础上 |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大纲 |
第一节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词汇大纲 |
一、新HSK和TOCFL的词汇大纲分析 |
(一) 新HSK的词汇大纲 |
(二) TOCFL词汇大纲 |
二、泰国汉语水平测试词汇大纲的制定建议 |
(一)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词汇大纲的词汇量应能反映出CEFR各等级的语言能力 |
(二)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词汇大纲的词汇收录来源应该是多元的 |
(三)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词汇大纲唯用词频为选词标准的不自足性 |
(四)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词汇大纲的“本土化”特征 |
第二节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语法大纲 |
一、新HSK语法大纲的分析 |
二、泰国汉语水平测试语法大纲的制定建议 |
(一) 语法项的目确定应以语法单位为基础 |
(二) 语法项目解释应当采用列项加举例方式 |
(三) 语法项目应采用螺旋式排序法 |
(四) 语法大纲应当进行隐显性处理 |
第三节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话题大纲 |
一、新HSK话题大纲的分析 |
二、泰国汉语水平测试话题大纲的制定建议 |
(一) 一级话题应当以CEFR的交际主题为依据 |
(二) 根据泰国本土汉语教材的话题分布确定二级话题 |
(三) 三级话题的选择应参考《现代汉语分类词典》的词义分类 |
第四节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任务大纲 |
一、新HSK的任务大纲分析 |
二、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任务大纲的制定建议 |
(一) 任务选取应当以需求分析为基础 |
(二) 任务大纲应由任务主题和任务目标构成 |
(三) 任务大纲应当根据任务难易度进行排序 |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设计 |
第一节 测试对象 |
一、新HSK、TOCFL和中国语检定的测试对象 |
(一) 新HSK的测试对象 |
(二) TOCFL的测试对象 |
(三) 中国语检定的测试对象 |
二、确定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对象 |
(一) 测试对象的个体特征 |
(二) 测试对象的知识结构 |
(三) 测试对象的需求 |
第二节 测试目的 |
一、新HSK、TOCFL和中国语检定的测试目的 |
(一) 新HSK测试目的 |
(二) TOCFL测试目的 |
(三) 中国语检定测试目的 |
二、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目的的确定 |
第三节 测试内容 |
一、新HSK、TOCFL和中国语检定的测试内容分析 |
(一) 听力测试内容 |
(二) 阅读测试内容 |
(三) 写作测试内容 |
(四) 口语测试内容 |
二、泰国汉语水平测试内容的建议 |
(一) 听力测试内容 |
(二) 阅读测试内容 |
(三) 写作测试内容 |
(四) 口语测试内容 |
第四节 测试题型 |
一、新HSK、TOCFL和中国语检定的题型分析 |
(一) 听力测试题型 |
(二) 阅读测试题型 |
(三) 写作测试题型 |
(四) 口语测试题型 |
二、泰国汉语水平测试题型的建议 |
(一) 听力测试题型 |
(二) 阅读测试题型 |
(三) 写作测试题型 |
(四) 口语测试题型 |
第五节 试卷构成 |
一、新HSK、TOCFL和中国语检定的试卷构成分析 |
(一) 新HSK的试卷构成 |
(二) TOCFL的试卷构成 |
(三) 中国语检定的试卷构成 |
二、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试卷构成建议 |
(一) 试卷构成应当以主客观性测试为依据 |
(二) 题量确定应当考虑语言能力的准确推断、考生的疲劳效应、主观评分等因素 |
(三) 非测试语言能力部分应当适量运用泰语 |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分数体系 |
第一节 报告分数 |
一、原始分数 |
(一) 新HSK和TOCFL原始分数的计分方法 |
(二)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原始分数的计分方法 |
二、导出分数 |
(一) 导出分数的类别 |
(二) 新HSK、TOCFL和中国语检定导出分数的分析 |
(三)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导出分数 |
第二节 分数解释 |
一、新HSK、TOCFL和中国语检定分数解释的分析 |
(一) 新HSK的分数解释 |
(二) TOCFL的分数解释 |
(三) 中国语检定的分数解释 |
二、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分数解释 |
(一) 分数解释体系 |
(二) 分数解释的参照标准 |
(三) 语言能力描述的类型 |
(四) 分数解释方式 |
第三节 合格分数 |
一、新HSK、TOCFL和中国语检定的合格分数分析 |
(一) 新HSK的合格分数 |
(二) TOCFL的合格分数 |
(三) 中国语检定的合格分数 |
二、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合格分数 |
(一) 传统合格分数 |
(二) 改良Angoff法 |
(三) 未设定合格分数 |
本章小结 第六章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体系的思考与启示 |
第一节 对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体系的思考 |
一、“三教一测”是汉语国际传播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 |
二、泰国汉语水平测试是健全泰国汉语教学体系的重要要素 |
三、泰国政府主导有利于提升泰国汉语水平测试的权威性 |
第二节 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体系对国别化汉语测试研究的启示 |
一、国别化汉语测试的理论依据应当与汉语教学理念与目标相对应 |
二、国别化汉语测试等级标准的制定应当与国际通行的语言能力标准接轨 |
三、国别化汉语测试的设计应当突出针对性与适量运用“母语” |
(一) 国别化汉语测试的针对性 |
(二) 国别化汉语测试中的母语问题 |
四、国别化汉语测试分数体系设计应建立在标准参照测试分数体系的基础上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后记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10)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状况 |
一、国内研究状况 |
二、国外研究状况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重难点与创新点 |
一、研究的重点、难点 |
二、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内涵与特点 |
第一节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内涵 |
一、生态文明的内涵 |
二、生态文明观的内涵 |
三、生态文明观教育的内涵 |
四、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内涵 |
第二节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特点 |
一、教育方式的渗透性和循环性 |
二、教育内容的时代性和关联性 |
三、教育功能的导向性与实践性 |
第二章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理论指导与借鉴 |
第一节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理论指导 |
一、马克思恩格斯生态文明观的理论指导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指导 |
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指导 |
第二节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理论借鉴 |
一、传统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借鉴 |
二、西方环境伦理思想的理论借鉴 |
第三章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成绩与问题 |
第一节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取得的成绩 |
一、政策推动规范完善的课程设置 |
二、多方探索绿色主题的教育途径 |
三、相继创建示范效应的“绿色大学” |
第二节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存在的问题 |
一、生态文明观内容渗透缺乏体系化 |
二、生态文明观教育活动缺乏延续性 |
三、生态文明观教育队伍缺乏专业化 |
四、生态文明观教育效果缺乏实效性 |
第三节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生态文明观教育制度相对滞后 |
二、生态文明观教育资源相对缺乏 |
三、生态文明观教育环境相对薄弱 |
第四章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目标与内容 |
第一节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目标 |
一、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总体目标 |
二、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具体目标 |
第二节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主要内容 |
一、生态文明和谐观教育 |
二、生态文明价值观教育 |
三、生态文明法制观教育 |
四、生态文明消费观教育 |
五、生态文明科技观教育 |
第三节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课程设计 |
一、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课程设计的基本原则 |
二、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课程的设计方案 |
第五章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途径与方法 |
第一节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途径 |
一、统筹推进生态文明观课程育人 |
二、扎实推动生态文明观实践育人 |
三、深入推进生态文明观文化育人 |
四、创新推动生态文明观网络育人 |
五、切实强化生态文明观管理育人 |
第二节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方法 |
一、舆论宣传与价值引导相结合的方法 |
二、环境熏陶与榜样示范相结合的方法 |
三、主题实践与情境体验相结合的方法 |
第六章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有效性与评价 |
第一节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的有效性 |
一、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要素的有效性 |
二、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过程的有效性 |
三、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结果的有效性 |
第二节 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评价 |
一、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评价的方案 |
二、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评价的指标 |
三、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评价的方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四、关于垃圾邮件的几点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西部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核心能力建设研究[D]. 梁胜翔.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 2020(01)
- [2]涉外网络侵权的法律适用研究[D]. 任小容. 西南交通大学, 2020(07)
- [3]日本中小学信息道德教育体系的研究[D]. 宋璇. 上海师范大学, 2020(07)
- [4]3D打印技术专业“三教”改革探索[J]. 刘森,张书维,侯玉洁. 数码世界, 2020(04)
- [5]中国互联网信息的治理机制及路径优化研究[D]. 尹健. 暨南大学, 2019(02)
- [6]互联网背景下财产概念的流变及对刑法适用的影响[D]. 张弛. 上海交通大学, 2019(06)
- [7]中韩高中英语教科书比较研究[D]. 金莲姬. 延边大学, 2019(01)
- [8]后常规科学及其社会治理[D]. 胡娟. 浙江大学, 2018(07)
- [9]泰国汉语水平测试体系构建研究 ——以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日本汉语水平测试为参照[D]. 潘俊财(Jarasnat Anujapad). 中央民族大学, 2018(01)
- [10]大学生生态文明观教育研究[D]. 裴艳丽. 武汉大学, 201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