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扶贫资金监管方面有哪些不完善的地方
- 答:扶贫资金包括中央安排和地方各级财政配套的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等财政扶贫资金和社会各界捐助的社会扶贫资金。主液枝要用于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首先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抓住重点环节,把扶贫资金监管贯穿到扶贫开发的全过程。
(一)资金分配科学规范。坚持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数量、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财力四方面因素分配扶贫资金。
(二)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扶贫资金必须实行公告公示,乡镇和村的扶贫项目应在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项目启动后,项目的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要建立动态公示机制。
(三)资金运行安全快捷。扶贫资金必须设立专户,建立专闹闹敏账,实行专人管理,确保安全运行。
(四)资金报账及时规范。扶贫资金严格实行财政报账制。弯滑做到报账程序科学规范,报账原始资料真实完整,能够如实反映资金的最终流向。报账时间和地点要便民,资金拨付要及时。
(五)接受上级审计部门检查审计。在检查和审计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六)要高度重视群众对扶贫资金问题的信访,做到有信必办。
( 七 )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管理制度的创新。
问:扶贫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 答:资产所属权不够清晰、近年来,除了将扶贫资金应用于保障贫困户个人的支出以外,相关的部门还将这笔扶贫资金用于贫困村解决脱贫及投入能够提供收益的农业设施、光伏产业、乡配野村旅游等相关的扶贫项目,大量的扶贫基础设施和资产由此逐步的形成。由于按照财政部门对于扶贫资金报账管理的相关要求,实行了财务报账管理制度,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建成的基础设施和实物资产所产生的支出相关票据需要向财政部门或者具体负责扶贫工作的机构进行报账,这就使得扶贫项目建设完成以后,建设单位找不到合适的依据将这些建成的项目列入到固定资产中,无法进行入账处理,这些实物资产不仅不能够列入到财政部门固定资产账目,又不能按照资产相关的使用权进行资产移交手续的相关办理,这就导致了通过财政扶贫资金建立完成的固定资产缺少相对应的监管,出现了管理上的真空,极易发生资产出现流失。
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培晌喊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谨迅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问:扶贫办扶贫资金监管方面有哪些问题
- 答:(一)资金拨付不及时,影响扶贫资金效益。项目未及时启动,扶贫资金誉返握长期滞留,造成资金滞留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部分项目前期申报论证不充分、方案不科学,造成项目难以实施;二是项目立项存在“撒胡椒面”现象,扶贫资金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益;三是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造成世明资金暂时闲置;四是极少数项目实施完毕后的结余资金未作安排。由于项目立项申报原困或工程实施进度缓慢,资金无法及时拨付,造庆庆成扶贫资金闲置滞留,影响了扶贫资金发挥效益。
(二)政策执行不到位,随意扩大使用范围。一是擅自调整扶贫开发计划范围和任务,改变项目资金用途,资金用于其他非扶贫项目建设。二是扩大扶贫贴息贷款投放范围
(三)资金管理(四)项目实施不规范,
(四)工程监管存在漏洞。不严格
(五)报帐制度有缺陷,财务管理存在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