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林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的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王庆琦[1](2021)在《西方国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多样性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已成为各国企业生产运营的发展趋势,同时也是政府维持社会经济平稳运行、扩大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手段。职工在参与管理的过程中不仅实现了自我价值的升华,同时保证了企业在决策方式和决策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西方国家开展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实践较早,在不同历史背景以及文化等因素产生截然不同的参与路径,并且随着各国政府政策上的大力支持以及配套法律的逐步落实下,职工在企业中享有的决策权和监督权显着提升,企业内部的劳资矛盾也得到了有效缓解。本文以西方国家职工参与管理的不同形式为研究对象,通过梳理早期职工参与的实验探索以及西方发达国家各自形成的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多种形式,摸索出现阶段职工参与的三大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二元制”职工参与模式、以瑞典为代表的工会组织下的职工参与模式以及以西班牙蒙特拉贡联合公司为代表的工人合作制经济下的职工参与模式。通过分析不同模式的历史脉络、具体原则以及所面临的挑战,进而总结和对比出三种不同模式下的职工参与的主要经验以及相互之间的差异性,最后为当前我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企业治理方面提供可行性对策建议。本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选题意义,同时回顾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这一研究主题的国内外相关文献,最后提出本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以及不足之处。第二章为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理论梳理。本章从一种经济思想史的研究视角切入,论述了职工参与企业管理在众多思想源流以及理论研究上的主要观点。具体包括以工人合作工厂理论和劳资关系理论为代表的马克思经济学相关研究、以约翰·穆勒和马歇尔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相关研究、以欧文的空想社会主义和蒲鲁东的无政府主义为代表的国外社会主义相关研究、以施韦卡特和达尔为代表的经济民主理论、以及以弗里曼等人为代表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构成了以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为主题的理论框架。第三章为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历史沿革。本章从第一个成功开展的工人合作社——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作为探索起点,研究了早期合作社的基本原则、运作模式以及利润分配问题。根据不同国家的历史背景、文化因素等原因,进而过渡到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模式在不同国家形成的多元化治理方案,譬如以色列基布兹合作社以及德国“共同决定制”等,以及20世纪50年代以来社会主义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模式的探索。通过对二战后期多种治理方案的分类和总结,我们可以得到现阶段职工参与管理的三大模式,从而为后文进行逻辑铺垫。第四章为“二元制”模式的职工参与管理。本章论述了以德国为代表的“二元制”劳动者参与管理模式。笔者发现,德国在企业治理方面建立了独具特色并且运行效果良好的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从早期建立工人委员会的初步设想到相对成熟的法律框架的建立,最终形成了职工通过企业层面和公司层面共同参与管理的基本原则。从具体功能来看,德国“二元制”劳动者参与模式具有维护功能、协调功能和社会福祉功能。同时笔者关于这一模式在理论上的正确性以及实践中的合理性进行了系统性分析,最后探讨了德国面对后经济危机时代在企业治理方面所作出的调整,充分展示出“二元制”劳动者参与管理模式的生命活力和极强的稳定性。第五章为工会组织主导下的职工参与管理。本章主要分析了以瑞典为代表的工人组织主导下的职工参与管理模式。瑞典作为世界范围内“福利橱窗”的杰出代表,在企业治理方面形成了以工会为主要力量的职工参与模式,而瑞典众多工会的建立离不开社会民主党所推动的有利于工人阶级的劳工政策。在厘清瑞典工会组织下职工参与模式的演进后,本章分析了当下瑞典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最后借鉴海曼关于工会身份的三重定义来推测这一劳动者参与管理模式的发展前景。第六章为工人合作制经济的职工参与管理。本章分析了以西班牙蒙特拉贡联合公司为代表的工人合作制经济下的职工参与管理模式。作为全球最大的工人合作社,蒙特拉贡联合公司从生产资料所有权到重大事项决策,再到收入分配上均体现出了合作社经济的组织原则,尤其在进行合作社重大决策时,全体成员根据“一人一票”的原则来实现表决权和平等权。随后笔者从就业质量、工资差异以及战略选择等方面对蒙特拉贡联合公司进行社会经济绩效分析,进而为蒙特拉贡在国际化扩张背景下存在的主要挑战提供一系列对策建议。第七章为本文的总结和启示。通过对上述三大模式的具体分析,本章总结了西方国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模式的基本特征、文化共性以及相互之间的差异性,最后根据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为推进职工更有效地参与企业管理提供可行性对策建议。
邢伟[2](2020)在《“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文中认为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集体资产股权流转过程中权利边界模糊、交叉,影响部分权能实现;所有权缺位、虚化、弱化,行使主体不明确,造成集体资产流失;部分权能流转范围受限,流转市场不完整,有偿退出难,抵押担保难;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财产性权能流动性低,财产性权益难以充分实现,与改革目标相违背;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范围不明,行权主体缺位,管理机制不畅,导致合作制性质不明,股份制作用发挥不畅;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缺失,公益性功能发挥不充分,存在管理空白。以上这些问题在不同地区不同程度普遍存在,严重制约着改革进程,阻碍着产权各要素权能的充分实现,影响着农村发展效果和治理效能。本文共分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导论,重点阐释本文选题背景与意义、理论综述、研究框架与内容、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以农村集体所有制为基础,论述农村所有权、承包权(资格权)、经营权(使用权)、经营性资源资产产权、公益性资源资产产权等相关概念,结合建国后各个时期农村产权制度过程进行深入剖析。第三部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依托河北省部分地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状,结合全国各地改革情况,深入剖析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现实困境与问题。第四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探索建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分别负责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公益性资源资产和经营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人权能。第五部分“‘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构建与新时代乡村治理模式相适应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第六部分“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用法经济学方法对“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进行全面剖析。第七部分“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以期实现细化各项权能、明晰产权归属、严格产权保护、顺畅产权流转目标。第八部分“结论”,回答了在导论部分提出的、本文致力于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本文在研究过程中,注重以土地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所有资源资产进行了系统梳理,根据不同资源资产的形态、功能、使用方式以及产权构成、行权模式,将其划分为承包地、宅基地、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和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四种类型。在坚持农村集体制度不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底线不变、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固定不变基础上,剥离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经营性资源资产股东权、公益性资源资产管理权中所包含的身份性权能,在分权基础上将包含身份属性的权能(成员权)统一归位于所有权,形成所有权权利组织体,即“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根据不同资源资产性质及其权能构成,分别搭建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农村承包权人集体”“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和“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分别行使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经营性资源资产和公益性资源资产的所有权权能和身份权权能。以此为基础,重新构建“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在农村集体所有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转换过程中,严把“目标层+准则层+决策层”三大环节,统筹宏观设计与微观运行,找寻出一条可以最大限度明晰产权界限、充分发挥产权权能、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运行体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乡村治理效能。
吴宜男[3](2018)在《商法视阈下农村经营主体法律形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2004年以来,每年中央都以“一号文件”的形式提出当年国家在“三农”问题上的战略方针和发展趋向。而在极受中央重视的诸项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之中,尤其是如何规范化促进农村经营主体朝向现代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新时代发展目标,则可谓关乎农村经济发展能否完成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伴随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快速推进,农村经营主体结构在原本单一的农村承包经营户模式上不断深化、衍变。同时在确保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两类主体对农村经济发展和组织管理拥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下,这些主体又与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近年来涌现出的新型经营主体,共同构建独具中国特色的多元化农村经营主体体系,成为完成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和有效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然而,多元共生、交替共进的各种农村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同时,也面临诸多制度性与非制度性的短板与困扰,亟待正本清源,消除并补足。特别是农村经营主体表现形态的多样化,本身并不意味着均实现了正确的法律归位。事实上,农村经营主体多年来整体呈现着形态散乱交错、法律定位模糊、商主体地位不明等突出问题,以至于某些主体的法律地位仍处于争议阶段,尤为重要的体系化构建尚付阙如,某些主体甚至面临“无法可依”的尴尬局面。基于上述境况,本文将立足于商法视角,系统进行农村经营主体之现实形态与理论形态特别是法律形态之间具体而准确的“对标”,努力实现商法意义上的类型化梳理、法律归位与体系化跟进——这本乃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由路径,也是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因应要求。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重点在于商主体基本理论支撑下,对农村经营主体进行的类型化形态梳理与精准化法律归位等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此部分将简述本文研究背景及有关研究综述,用来揭示文章的研究意义、思路及方法,进一步提出文章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为农村经营主体的概念认知。此部分将通过从政策性非法律概念的基本认知,进而引出本文研究主体——农村经营主体,对其进行法律概念上的给出。第三部分为农村经营主体的商法基础。此部分将通过商主体理论的梳理、分析及研判,从商主体的基础认知为本文研究的农村经营主体商法判别作理论支撑。第四部分为农村经营主体非法律形态的对应形态。此部分通过梳理政策中的农村经营主体对应形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对三类政策性主体进行基本认知,进而将各主体所属的具体法律形态进行一一“对标”。第五部分为农村经营主体法律形态的具体研判。此部分将农村经营主体在法律中具体表现的四大类——农村承包经营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元化公司”,对这些主体的具体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及研判。第六部分为结论。此部分主要对文章所研究的具体法律形态的分析进行总结与归纳。
刘俊,苏小香[4](2017)在《我国农村股份合作社立法路径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农村股份合作社的发展一再得到中央的肯定和鼓励,但与之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却一直处于缺位状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或《公司法》中对农村股份合作社相关问题加以规定的修补式立法路径,容易异化农村股份合作社的经济模式,使其转化为单一的合作社或股份制企业的经济模式,丧失其兼具合作制与股份制优势的特点。建议在《民法典草案》中明确规定农村股份合作社的营利性法人主体地位,并以此为基础,采用单独制定《农村股份合作社法》的分业立法路径。
申津羽[5](2014)在《三明市集体林主要经营形式的差异性及绩效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林业经营作为可持续林业发展的主题,对于森林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和谐发展尤为重要。我国新时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兴林富民”为目标,使林农经营权责利益相统一的一项具体改革,林改后逐步形成了林业经营主体多元化、林业经营形式多样的格局。因此,本研究选取中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较为成功、集体林经济发展较为良好的福建省三明市作为研究区域,分析三明市不同的林业经营形式的差异性及综合绩效问题,以期为三明市集体林经营水平的提高,构建林业经营创新体系,推动全国集体林的进一步深化改革提供可资借鉴的重要依据。本研究从三明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变迁历程出发,基于三明市不同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特征、自然资源禀赋特征及林改政策发展情况,分析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的现状及特征;基于制度经济学和林业经营理论,对不同林业经营形式之间在形成过程、权属、经营管理、资产使用及应对风险及经营主体方面差异性进行分析;再使用SPSS17.0软件,运用主成分分析与多元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影响林农进行林业经营活动、选择不同经营形式的主要因素;利用MAXDEA6.0及Frontier4.1软件,运用三阶段DEA方法,剔除外部环境及随机误差对经营效率的影响,客观测量不同经营形式的经营效率、规模效率、纯技术效率;构建林业经营形式综合绩效评价体系,通过AHP-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评价单户经营、联户经营、股份合作经营的综合绩效;采用一般描述统计的方法,分析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的农户对现行政策存在问题的认知及不同经营形式适宜范围。结果表明,第一,影响农户投入林业经营活动的因素中,打工收入是否为主要收入对林农的经营意愿影响最大且成反比关系;另外,预感林业收入是否会增加、林农健康状况、受教育程度、是否为村干部与林农林业投入意愿成正比关系。对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的选择意愿,选择单户经营的农户最高,联户经营次之,股份合作经营最低。进一步分析,农户受教育水平、家庭劳动力数量、林地分散程度、林业生产经营情况、林业收入贡献、政策制度等因素在不同统计显着性水平下影响农户的选择意愿。其中,农户的家庭劳动力数量越多、林业生产经营水平越好,选择单户经营的意愿就越强烈。第二,对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的经营效率,联户经营最高,股份合作经营次之,单户经营最低。通过第二阶段的SFA回归分析发现环境因素中,农户家庭人均收入、立地条件是单户经营效率提高的有利因素;外出打工人数、林业财政补贴是单户和联户经营效率提高的不利因素,农户受教育水平有助于提高联户和股户经营效率;经营技术水平有助于单户和股户经营效率提高,同时三种形式均存在劳动力和资金投入冗余现象。第三,在AHP-模糊综合评价结果中,综合绩效良好的比例中股份合作经营最高,绩效一般的比例中联户经营最高,绩效较低的比例中单户经营最高。基于以上分析,提出进一步完善林权管理制度,逐步加强合作经营,改进采伐制度、建立和完善林改配套措施等相关建议。
李琼[6](2013)在《公共事务治理视角下的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度治理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是我国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创新的一大成果,兼具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特点。在我国近三十年经济、社会、文化剧烈转型的大背景之下,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社区型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应对转型的产物应运而生,同中国经济一道实现了飞速发展,并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社区型股份合作制作为一种诱致型制度变迁,将原有承包责任制溢出的“外部利润”内部化,在优化了产权结构的同时提高了产权绩效,表现出明显的社会效应,引发了理论界的持续关注和探讨。国内学术界从不同方面对社区型股份合作制进行了研究,作为一种新型制度的探索,理论界在研究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制度绩效改善的同时,也注意到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如:股份合作企业不能成为独立的企业制度,存在产权关系混乱、治理结构缺陷、股东间的权与责之间的关系不相同、新的政企不分、社会负担过重等问题。在上述背景下,论文试图回答的问题有:尽管学术界普遍不认可股份合作制是一种独立的企业组织形式,它为什么产生并在中国如此富有生命力?学术界较为一致地认为股份合作制产权不明晰阻碍了进一步发展,是否确实如此?是否股份合作制仅仅是一种过渡的经济组织形式?其发展方向是否必然是现代企业制度中的股份制企业制度?论文首先从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制度变迁路径入手,在对股份合作制制度特性进行分析和制度变迁理论进行文献综述的基础之上,探讨了导致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制度变迁的“外部利润”囚素,并论证了社区型股份合作制的制度变迁使得农民、社区型股份合作制企业和地方政府预期净收益均为正数,是典型的帕累托改进。论文将社区型股份合作制纳入到公共池塘资源理论下考察,并对社区型股份合作制的产权进行了界定,发现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是一种公共池塘资源,股东通过成为实际上的管理者使得他们能够有效管理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这一公共池塘资源,社区型股份合作制长期持续发展成为可能。借鉴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中的多中心治理理论来分析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参与的社区公共产品,认为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参与的社区治理是典型的多中心治理模式,多中心治理模式下的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具有更好的制度绩效。论文分析了社区型股份合作制自主治理实践中存在困境及可行性,认为在不考虑经济绩效的前提下,自主治理困境并不会成为妨碍股东(原村民)对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实现有效自主治理的决定因素,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可以被认为是成功的公共池塘资源案例。由于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作为自主治理的公共池塘资源,是典型的社区内生型企业,与社区之间形成社会性合约,存在互惠交换的隐性契约,因此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提供公共产品有其内在的合理性和必然性。社区型股份合作制的制度创新主要表现在产权制度创新上。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扩展了股东对集体经济事实上的所有权、控制权以及剩余索取权,优化了集体经济产权结构的同时提高了产权绩效。论文对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成员规模与产权安排的关联性进行了研究,并论证了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的稳定性与成员数量相关。论文以深圳一家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为例,深入剖析了其产权博弈历程、制度变迁路径、自主治理的现实可能性和存在的问题。论文阐述了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制度变迁路径,认为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成功实现自主治理的公共池塘资源制度,尽管这项制度并不完善并处于持续的制度变迁过程中,但它的长期持续发展并不取决于它是否是一种独立的企业组织形式。同时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提供公共产品有其内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因此论文认为它的发展方向也并不必然是股份制企业制度。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存在产权不明晰或者不完整的问题,但股东(原村民)成为实际上的管理者使得他们能够有效管理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这一公共池塘资源。论文最后部分提出了促进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在自主治理的前提下长期续存的政策建议,提出了社区型股份合作制的研究展望。
冷小黑[7](2013)在《农户林业合作经营行为研究 ——以江西为例》文中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生产经营形势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呈现出林权结构分散化、经营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的特征。林业分散经营的现状和提高林业生产效益的要求成为林业经营决策主体的农户在林业经营中进行合作的驱动因素,农户林业合作经营行为是对现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实施的反映。对农户在林业经营中的纵向选择问题的研究,构建农户林业合作经营行为决策过程及其影响因素的理论框架和实证模型,进而揭示农户林业合作经营的行为机理,提出激励农户林业合作经营的政策建议,这对于农户合作行为理论、农业产业化理论的发展有重要理论价值,也为进一步引导、激励和规范农户林业经营中合作行为和保障农户的合作利益有现实的实践参考价值。本研究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统计分析的方法,以江西省样本农户的入户调查数据为依托,运用描述性统计和logistic计量模型,研究了农户林业合作经营决策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在建立农户林业合作行为分析模型的基础上,按照“农户为什么要合作→怎样合作(是否愿意合作→选择什么合作伙伴→选择什么合作方式)及其影响因素→提出有效引导农户林业合作经营的对策建议”这个总体思路来展开研究。从农户需要出发,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利用江西省农户调查数据实证研究农户林业合作经营行为产生的内在动因和外部动因,以及这些动因在林业合作经营中的重要程度及其差异。认为农户林业合作经营的动因主要来源于两大方面:一是来自于农户对林业效益的追求和对林业资源要素与服务需求的内在驱动因素,二是来自于外部需求和产业发展所带来的推动合作的外在因素,即来自于国家和社会对生态建设与林业产业发展的双重要求,来自于政府政策扶持与林业产业化组织良好发展的推动。依托江西农户入户调查数据,针对林业合作经营中农户合作意愿、合作伙伴选择、合作方式选择决策的三阶段,先进行单因素的描述统计分析,然后采用二项或多项logistic计量模型对影响因素进行显着性检验,揭示农户林业合作经营行为的内在机理。计量模型实证结果表明,户主受教育程度、林业收入在家庭收入的重要程度、林业经营资金筹集难度、林产品销售难度、户主对林业经营风险评价、户主对林业政策稳定性的评价、当地是否有鼓励林业合作经营的政策、同村村民参与林业合作经营比例、林地经营规模、林产品类型等因素对农户林业合作经营意愿呈不同程度的显着影响;户主受教育程度、林业收入在家庭收入重要程度、当地发育程度领先的伙伴评价、林地经营规模、林产品类型等对农户林业合作伙伴选择呈不同程度的显着影响;劳动力人数、林产品销售难度、合作伙伴类型、林地经营规模、对林地立地条件的评价、林产品类型等对农户林业合作方式选择呈不同程度的显着影响。基于研究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1)农户林业合作经营模式应符合地方实情;(2)鼓励林农发展家庭合作林场和股份林场,大力推广“企业+合作组织+基地+林农”合作模式; (3)稳定林业政策,林业合作中充分尊重农户意愿;(4)提高农户技术与市场两大能力,培育新型林农;(5)加大力度培育好大户、林农合作组织、林业龙头企业三大新型林业经营主体;(6)建立林农增收长效机制;(7)建立林产品价格调控机制;(8)构建和完善合作利益保障、部门之间协调两个合作保障机制;(9)强化投融资服务平台、林业科技服务平台、林业保险服务平台、林权交易服务平台、林业公共服务等五个林业服务平台的建设。
邓慧婷[8](2013)在《林农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认知影响因素研究 ——以宁陕县为例》文中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取得成效的同时,分散林农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象也逐渐凸显。为降低生产成本,规避市场风险,实现林地林木资源的优化配置和规模效应,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应运而生。整体而言,我国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水平还不高,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参与率也处在一个普遍偏低的水平。探索林农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认知能够很好地发现现有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而根据问题找出相关解决措施,开创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更好的为林农服务,为林农增收。因此,本研究根据社会认知理论、集体行为理论的基本原理以及国内外研究成果设计影响林农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认知的指标,主要包括林农特征、林农家庭生产经营特征以及外部环境特征,并据此设计相关调查问卷,以陕西省宁陕县部分乡镇为调研地点,通过调实地走访调查的方式对参与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林农进行实地调研,获得有效问卷105份。接着,通过对原始调查数据进行信度效度检验,剔除了家庭林地面积、林户种植经营林木资产种类、产品价格波动状况以及生产困难情况这四项不显着因素。接着,本文利用SPSS17.0软件对林农关于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认知影响因素进行因子分析,最后,本文利用AMOS17.0软件建立结构方程模型,通过对模型的拟合和修正,最终得出一个影响林农认知的关键因素。研究发现,林农特征、林农家庭生产经营特征以及外部环境对林农认知均有正面影响,其中,林农特征是通过林农家庭生产经营特征对林农的认知产生显着影响,外部环境因素对林农认知产生最重要影响。根据以上分析,本文相应提出有效政策建议,以后有关部门参考。
乔国栋[9](2012)在《中国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农业发展问题一直是中国乃至世界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是解决中国人吃饱和吃好的根本保障,是保证中国乃至世界安全稳定与和谐发展的物质基础。从世界农业发展态势看,全球农业发展的趋势是规模化、特色化与专业化,它的形成与发展,是自然、地理区位、交通、土地制度、人口与劳动力和社会经济条件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也是世界农业日益商品化、市场化、社会化的必然结果。由于世界各国的自然条件、地理区位和农业发展阶段不同,特色农业区域化的形式及发展重点也不同,欧美一些国家之所以有发达的农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区域特色农业综合体系发展。特色农业区域体系化已经是一个国家农业生产社会化和现代化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国农业产业化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它的产生是伴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即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而产生。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小农生产模式,难以适应大生产、大市场和大流通的需要,迫切需要新的农业发展体制与之相适应。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对特色区域农业进行探索与实践,发展特色农业是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进入新阶段的必然选择。首先,中国幅员辽阔,地域资源丰富,为发展区域特色农业提供了必要条件;其次,中国农业发展的新阶段为各地特色农业开发创造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中国各地把发展特色农业作为发展多种经营和“三高”农业的重要方向,并初步形成了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特色林艺、园艺等特色农产品类型体系,特色农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提高;第三,中国政府把发展区域特色农业作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战略手段,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引导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域促进全国经济布局合理化。自2005年开始,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建设农产品产业带,发展特色农业。20多年特色农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表明,特色农业是中国国民经济发展总体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地制宜地发展特色农业,对中国推动区域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东北地区一直是中国国家农业发展的重要区域。东北地区因其独特的气候条件和资源禀赋,农业成为地区经济的优势产业,东北是中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和重要的粮食基地,且食用菌、果蔬、大豆、玉米、人参、鹿茸、海参等特色农产品非常丰富,为其特色农业经济开发提供了丰富的农产品资源。但由于受到整体农业机械化和现代化发展水平、土地制度、农村生产组织方式、农民素质技能等因素的制约,东北地区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距发达国家还有较大距离,东北地区整体特色农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业初级产品出口多,深加工产品出口严重不足,在国际贸易中“剪刀差”现象非常突出,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优势与风险并存。基于以上认识,本论文试图以特色经济理论为基础,结合东北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状况,从分析东北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特殊性入手,从特色农产品、土地制度、农业生产方式、农村生产组织方式和外向型农业等方面归纳总结了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的特点和具体内涵,并从制度层面、市场层面、经营层面和国际市场层面等分析了制约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的诸多障碍性因素。在此基础上基于东北特色农产品开发、管理体制完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农民生产专业合作社和特色农产品现代化生产方式等方面,探讨了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的对策体系和具体措施。论文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一是研究视角独特。论文以区域特色农业理论为研究基础,探讨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体系,这在国内学界研究东北地区特色农业成果中并不多见;二是框架体系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论文基于对国内外区域特色农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提出特色农业发展并不是单一的地域特色农产品发展问题,而是包含着特色农产品、市场体制、土地制度、生产方式和生产组织方式等的综合发展问题;三是对策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性。论文认为,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体系的核心环节是生产组织方式的革新,即深化农民专业化合作社,组织方式的变革优化可以推动中国目前土地使用制度的变革、特色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和现代化发展,国家农业产业化政策的实施以及东北地区农民素质技能的提高等。
刘云喜[10](2012)在《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条件下的农民就地城市化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城市化是人类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从城市化的本质来看,城市化是农业生产方式向工业生产方式转变、农村生活方式向城市生活方式转变的过程。无论是生产方式的转变,还是生活方式的转变,其主体是农民,因此城市化是农民的城市化。农民可以通过进入城市,融入城市而实现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也可以就地实现生产方式的工业化和生活方式的城市化转变。在“民工荒”、农民“被上楼"、传统进城城市化引发严重“城市病”和“农村病"的现实背景下,以农村经济转型条件下的农民就地城市化为视角展开对农民发展问题的研究,为中国农民的发展探索出新的路径恰恰是本研究的价值和意义所在。农村经济转型本质在于农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统一,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现实具有特殊性,但其本质并不例外。本文在对中国农村及其局限分析的基础上,对农村经济转型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梳理。得出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主体在于农民,农村经济转型发展要以工业化、城市化为内在根据,以及中国农村经济转型必须改变小农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结论。并以农村经济转过程即农民生产方式工业化和生活方式城市化的过程为基点,首先对作为农民城市化基础的农村工业化之内涵、特征、必要性以及中国农村工业化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展开分析,进而对反作用于农村工业化的农民城市化之内涵、本质、规律、中国农民城市化历程及其经验教训进行研究,并从农村工业化和农民城市化关系的论证中再次验证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是农村工业化和农民城市化的内在统一这一命题。同时也从中国传统城市化进程经验教训的分析中得出农民就地城市化是农民城市化必然选择的结论。在中国现实背景下,农民就地城市化是重要且必要的,农民就地城市化是中国农村经济社会转型的必要途径。所谓农民就地城市化,就是农民不向城市迁移,而是在现有的居住地,通过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与城市人(市民)一样的生产和生活的过程。即农民通过由农业生产方式转变为工业生产方式,由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为城市生活方式,而实现市民身份和待遇的过程。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本质在于农民身份的转变,以及在这一转变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农民就地城市化是依据农民素质技能提升,以及作为农民素质技能表现的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提高,城市功能逐步在农村得以建立和健全的过程。农民问题的紧迫性,农民进城城市化的局限及其引发“城市病”和“农村病”的严重性,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引发问题的严峻性,农村经济转型和城市化本质的内在要求等都成为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重要性和必要性的佐证。当然,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其可行性主要体现于:农民这一城市化主体,素质技能的不断提升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内在根据;农村工业化已经取得的成就,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现实依据;现代交通和通讯等基础设施的高度发展,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先决条件;现有中心城镇的辐射作用,是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外在动力;农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和国家对农民发展问题的重视及投入,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直接动力;农业机械化和产业化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内在驱动力;建设新农村战略的实施,为农民就地城市化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实践的成功范例也证明农民就地城市化不仅不是空想,也不是一般的鼓舞人心的口号,而是具有国际性理论和实践基础的有效的发展道路。在我国,农民就地城市化顺应城乡关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符合占全国总人口50%以上的农村人口的普遍愿望,其实施已是势所必然。因此可以说农民就地城市化是不可阻档的历史潮流。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是必要的、可行的,但其发展也需要各种必要条件的积累,因此,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农民素质技能提升,促进农村工业化发展,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村工商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同时在现有条件和状况下,发展股份合作制和现在资本农场,是农民就地城市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当然,上述措施的实现不应,也不能脱离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政策制度保障。在农民就地城市化实现和发展的过程中,应当进一步创新产业政策,改革土地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并建立和完善适合农民就地城市化发展的农村村民自治制度。
二、林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的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林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的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西方国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多样性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内涵与依据 |
1.2.2 职工参与的实现形式与法律界定 |
1.2.3 职工参与在民主管理层面的外延 |
1.2.4 职工参与的影响因素与定量分析 |
1.2.5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1.4.1 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理论梳理 |
2.1 马克思经济学理论 |
2.1.1 工人合作工厂理论 |
2.1.2 劳资关系理论 |
2.2 西方经济学相关研究 |
2.2.1 约翰·穆勒对合作制经济的研究 |
2.2.2 马歇尔关于合作社的分析 |
2.3 国外社会主义的相关研究 |
2.3.1 空想社会主义 |
2.3.2 无政府主义 |
2.3.3 东欧新马克思主义理论 |
2.3.4 霍尔瓦特工人管理型企业理论 |
2.3.5 西方左翼学者的理论探索 |
2.4 经济民主理论 |
2.4.1 施韦卡特经济民主理论 |
2.4.2 达尔经济民主理论 |
2.5 利益相关者理论 |
2.5.1 爱德华·弗里曼 |
2.5.2 玛格丽特·布莱尔 |
2.5.3 罗纳德·米切尔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历史沿革 |
3.1 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最初实验 |
3.2 20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对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探索 |
3.2.1 瑞典共享型劳资协调机制 |
3.2.2 以色列基布兹合作制经济 |
3.2.3 西班牙蒙特拉贡工人合作制经济 |
3.2.4 日本三支柱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
3.2.5 德国“共同决定制” |
3.3 20 世纪50 年代以来社会主义国家对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探索 |
3.3.1 南斯拉夫工人自治经济 |
3.3.2 新中国“鞍钢宪法” |
3.4 西方国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主要模式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二元制”模式的职工参与管理 |
4.1 职工参与管理的发展脉络 |
4.1.1 起步阶段:未形成有效的法律规定 |
4.1.2 发展阶段:“二元制”模式的生成 |
4.1.3 巩固阶段:法律框架的搭建 |
4.2 职工参与管理制度的组织结构 |
4.2.1 企业职工委员会 |
4.2.2 监事会与董事会 |
4.3 职工参与管理模式的功能与挑战 |
4.3.1 职工参与管理的三大功能 |
4.3.2 职工参与管理制度的学理辩论 |
4.3.3 职工参与管理制度的实践困境 |
4.4 “二元制”参与模式的进一步调整:后经济危机的再平衡 |
4.4.1 《最低工资法》的调整 |
4.4.2 企业职工委员会与工会的合作 |
4.4.3 外包业务及外资机构的策略调整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工会组织主导下的职工参与管理 |
5.1 瑞典工会主导下职工参与模式的演进 |
5.1.1 历史起点:社会民主主义 |
5.1.2 劳资双方力量的短暂平衡 |
5.1.3 职工参与地位的确立 |
5.1.4 新自由主义雇主势力的崛起 |
5.1.5 政府协调下劳资力量的新发展 |
5.2 瑞典工会主导下职工参与模式的基本构成 |
5.2.1 企业职工委员会 |
5.2.2 董事会级别代表 |
5.3 瑞典工会主导下职工参与模式的挑战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工人合作制经济的职工参与管理 |
6.1 蒙特拉贡联合公司的发展进程 |
6.2 社员广泛参与:职工参与管理的内在逻辑 |
6.3 蒙特拉贡工人合作制经济的社会经济绩效 |
6.3.1 就业质量与规模的提升 |
6.3.2 工资差异与X效率 |
6.3.3 “多本地化”国际战略选择 |
6.4 国际化扩张下蒙特拉贡工人合作社的挑战与对策 |
6.4.1 主要挑战 |
6.4.2 解决对策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总结与启示 |
7.1 西方国家职工参与管理的主要经验 |
7.2 西方国家职工参与管理的差异性比较 |
7.3 推进我国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对策建议 |
7.3.1 健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 |
7.3.2 完善企业董事制、监事制 |
7.3.3 增强工会组织职能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2)“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意义 |
二、理论综述 |
三、研究框架与内容 |
四、研究方法与重点、难点 |
五、主要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相关理论 |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 |
二、法与经济学视角下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构成 |
三、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权能分析 |
四、国外土地产权构成及权能分析 |
第二节 1949 年以来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概况 |
一、第一阶段(1949 年—1956 年):合作化运动时期 |
二、第二阶段(1956 年—1978 年):人民公社时期 |
三、第三阶段(1978 年—2012 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
四、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三权分置”改革实施期 |
第三节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博弈分析 |
一、演化博弈理论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变迁 |
二、对各个阶段产权变革的演化博弈分析 |
第二章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以河北省部分地区产权制度改革实践为样本 |
第一节 河北省个别地区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情况 |
一、邢台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二、定州市农村土地产权改革基本现状 |
第二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的困境与问题 |
一、农村集体资产难核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难确定、集体资产股权难设定 |
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流转难、抵押担保难和有偿退出难 |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权能规则不完善 |
四、农村宅基地、承包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杂糅 |
五、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界定不明、权属不清 |
六、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范围不明、改革不畅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
一、乡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影响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进程 |
二、统分结合经营体制长期失衡,制约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三、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集体产权改革进程 |
第三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设计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概念界定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内涵与外延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性质与特征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作用 |
一、明晰产权结构、释放产权权能 |
二、实化农村所有权 |
三、推进乡村振兴 |
四、优化乡村治理机制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治理路径 |
一、提升农村各治理主体间的协调性 |
二、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科学性 |
三、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保障性 |
四、提升农村治理主体及体系的合法性 |
第四节 农村产权现行模式向“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转换路径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架构的静态设计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动态运行 |
第四章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 |
第一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四大行权主体 |
一、“农村承包权人集体”——承包地所有权 |
二、“农村资格权人集体”——宅基地所有权 |
三、“农村股东成员集体”——农村集体经营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四、“农村全体农户集体”——农村集体公益性资源资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行权模式 |
第三节 “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架构 |
第四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实施主体的治理问题分析 |
第五章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第一节 科斯定理及成本—效益分析 |
第二节 科斯定理视角下“农村所有权人集体”运行审视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决策事项与程序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的科斯定理审视 |
第三节 “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架构的成本——效益分析 |
一、“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前提 |
二、“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成本—效益分析的关键 |
三、“农村所有权人集体”模型成本效益SWOT分析 |
第四节 经济绩效管理视角下的“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一、绩效管理与“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 |
二、“农村集体产权行权模式”绩效管理剖析 |
第六章 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
第一节 产权归属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化 |
一、构建流程规范、账实清晰、公开公正的清产核资大格局 |
二、构建设置科学、动静结合、权能完整的股权管理模式 |
三、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清晰、分配合理、渠道科学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体系 |
第二节 产权流转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市场化 |
一、基础——由“确权确地”向“确权确股不确地”转变 |
二、关键——由“政府干预”向“市场运作”转变 |
三、核心——由“单一形式”向“协调联动”转变 |
四、支撑——由“重流转轻保障”向“流转保障并重”转变 |
五、突破——由“权能杂糅”向“赋权明责”转变 |
第三节 产权保护与农村集体产权的法治化 |
一、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
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认的相关规定 |
三、成立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 |
第四节 智慧产权与农村集体产权的科技化 |
一、区块链技术作为关键支撑 |
二、构建“区块链+农村土地确权及流转”模型体系 |
第五节 信息披露与农村集体产权的公开化 |
一、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原则 |
二、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内容、标准与方式 |
三、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风险 |
四、农村集体产权信息披露结果保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商法视阈下农村经营主体法律形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检视 |
1.2.2 国外研究简要 |
1.3 研究意义、思路及方法 |
1.3.1 研究意义 |
1.3.2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 研究创新及不足 |
2 农村经营主体的概念确定 |
2.1 一般意义的界定 |
2.1.1 概念语源 |
2.1.2 形态变迁 |
2.1.3 主体特征 |
2.2 法律概念的给出 |
2.2.1 法律概念 |
2.2.2 法律特征 |
2.2.3 法律渊源 |
3 农村经营主体的商法基础 |
3.1 商主体的一般分析 |
3.2 商主体的特征揭示 |
3.3 商主体类型的基本判别 |
3.3.1 商个人 |
3.3.2 商合伙 |
3.3.3 商法人 |
4 农村经营主体非法律形态的现实对应 |
4.1 家庭农场 |
4.1.1 基础认识 |
4.1.2 具体对应的法律形态 |
4.2 专业大户与龙头企业 |
4.2.1 专业大户的法律形态 |
4.2.2 龙头企业的法律形态 |
5 农村经营主体法律形态的具体研判 |
5.1 法律形态之一:农村承包经营户 |
5.1.1 基本认识 |
5.1.2 邻近主体比较 |
5.1.3 法律地位 |
5.2 法律形态之二:农民专业合作社 |
5.2.1 一般认识 |
5.2.2 法律地位的有关研究 |
5.2.3 邻近主体比较 |
5.2.4 法律归位——特别法人 |
5.3 法律形态之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5.3.1 基本判断 |
5.3.2 邻近主体比较 |
5.3.3 法律地位——特别法人 |
5.4 法律形态之四:“多元化公司” |
5.4.1 特别判断 |
5.4.2 表现形态 |
6 研究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我国农村股份合作社立法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我国农村股份合作社的立法现状及评述 |
1.1 单行立法缺位 |
1.2 相关立法零散, 缺乏统一性 |
2 完善我国农村股份合作社立法的必要性分析 |
2.1 为了进一步明确农村股份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 必须完善农村股份合作社的立法 |
2.2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股份合作行为, 保护各方利益, 明确农村股份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促进农村股份合制经济有序发展, 必须完善农村股份合作社相关立法 |
3 完善我国农村股份合作社立法的路径选择 |
3.1 修补式立法路径的合理性分析 |
3.2 分业式立法路径的依据 |
4 对农村股份合作社在《民法典》中地位的延伸思考 |
5 结语 |
(5)三明市集体林主要经营形式的差异性及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技术路线 |
2 理论基础及相关研究综述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林业经营 |
2.1.2 林业经营理论 |
2.1.3 林业经营形式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有限理性理论 |
2.2.3 产权理论 |
2.2.4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 相关领域研究综述 |
2.3.1 国外林业经营形式的研究 |
2.3.2 国内林业经营形式的研究 |
2.3.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研究 |
2.3.4 林业经营影响因素的相关研究 |
2.3.5 林业经营效率的相关研究 |
2.3.6 林业经营绩效评价的相关研究 |
2.4 研究评述 |
3 福建省三明市林业经营发展现状及特点分析 |
3.1 三明市集体林区林权制度的历史 |
3.1.1 林业“三定”前 |
3.1.2 林业“三定”时期 |
3.1.3 集体林经营体制改革 |
3.1.4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期 |
3.2 三明市区域分布及社会经济发展特点 |
3.2.1 经济发展特征 |
3.2.2 自然资源禀赋特征 |
3.2.3 林改政策发展特征 |
3.3 三明市林业经营形式现状分析 |
3.3.1 三明市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的相关发展政策 |
3.3.2 三明市的主要林业经营形式 |
3.4 三明市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的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
3.5 目前存在的问题 |
3.6 本章小结 |
4 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的差异性分析 |
4.1 林业经营体系的构成 |
4.2 不同经营形式的转换机制 |
4.2.1 转换的内生动力 |
4.2.2 转换的外生动力 |
4.3 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的形成差异 |
4.3.1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变迁的历史 |
4.3.2 单户经营的形成历史 |
4.3.3 联户经营的形成历史 |
4.3.4 股份合作经营的形成历史 |
4.4 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的差异性 |
4.4.1 权属差异 |
4.4.2 经营管理差异性 |
4.4.3 资产使用的差异性 |
4.4.4 应对风险的差异性 |
4.5 基于农户样本特征的差异性分析 |
4.5.1 数据来源 |
4.5.2 不同林业经营形式样本农户的差异性 |
4.6 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的适宜范围 |
4.7 本章小结 |
5. 影响林农对不同林业经营形式选择的因素分析 |
5.1 农户林业投入意愿 |
5.1.1 二项logistic回归模型 |
5.1.2 结果分析 |
5.2 影响林农不同林业经营形式选择的因素 |
5.3 计量方法 |
5.3.1 主成分分析法 |
5.3.2 多元Logistic回归模型 |
5.4 计量结果与分析 |
5.4.1 自变量描述 |
5.4.2 主成分分析结果 |
5.4.3 多元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
5.5 本章小结 |
6 基于三阶段DEA模型的不同林业经营形式效率分析 |
6.1 林业经营的指导思想及规则 |
6.2 不同经营形式的三阶段经营效率分析 |
6.2.1 林业经营的经营效率 |
6.2.2 调查区域主要经营树种情况 |
6.3 研究方法 |
6.3.1 单因素分析 |
6.3.2 数据包络分析 |
6.4 数据来源 |
6.4.1 经营投入指标 |
6.4.2 经营产出指标 |
6.5 结果分析 |
6.5.1 第一阶段传统DEA实证结果 |
6.5.2 第二阶段SFA回归结果 |
6.5.3 第三阶段DEA实证结果 |
6.6 本章小结 |
7 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综合绩效评价 |
7.1 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综合绩效的内涵及意义 |
7.2 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
7.2.1 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及指标选择 |
7.2.2 绩效指标体系评价的方法 |
7.3 不同林业经营形式绩效的综合评价 |
7.3.1 指标数据的采集与处理 |
7.3.2 指标权重值的确定 |
7.3.3 模糊综合评价 |
7.3.4 评价指标的分级标准 |
7.3.5 各指标值的计算 |
7.4 本章小结 |
8 不同林业经营形式农户对林改现行政策问题的认知分析 |
8.1 不同林业经营形式农户的林改主体内容的认知 |
8.2 不同林业经营形式农户对林改配套政策的认知 |
8.2.1 林地流转 |
8.2.2 林权抵押贷款 |
8.2.3 森林保险 |
8.2.4 合作经营组织 |
8.2.5 采伐限额 |
8.3 本章小结 |
9 研究结论及林业经营形式发展的对策建议 |
9.1 主要结论 |
9.2 多元化林业经营形式发展的对策建议 |
9.2.1 进一步完善林权管理制度 |
9.2.2 逐步加强合作经营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
9.2.3 改进森林资源采伐制度 |
9.2.4 建立和完善林改相关配套政策制度 |
9.3 全文展望 |
9.3.1 研究创新点 |
9.3.2 研究的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附录 |
(6)公共事务治理视角下的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度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的背景和选题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4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 股份合作制及制度变迁 |
2.1 股份合作制的制度特性 |
2.1.1 股份合作制的定义与制度特性 |
2.1.2 股份合作制与其他经济组织形式的制度差异 |
2.1.3 股份合作制的类型与模式 |
2.2 股份合作制制度变迁过程 |
2.2.1 制度变迁的一般理论 |
2.2.2 我国股份合作制制度变迁的过程 |
2.3 深圳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发展概况及制度变迁过程 |
2.3.0 社区的概念界定 |
2.3.1 深圳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发展概况 |
2.3.2 深圳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制度变迁的成本——收益模型分析 |
2.4 本章小结 |
3 基于公共池塘资源理论的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度分析框架 |
3.1 基于公共池塘资源理论视角考察社区型股份合作制 |
3.1.1 公共池塘资源理论 |
3.1.2 公共池塘资源理论视角下的社区型股份合作制 |
3.2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产权界定 |
3.2.1 产权的含义和分类 |
3.2.2 产权界定与社区型股份合作制企业经济绩效的理论分析 |
3.2.3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混合产权界定 |
3.2.4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混合产权完整性界定 |
3.3 基于公共池塘资源自主治理下的社区公共产品研究 |
3.3.1 公共产品供给理论 |
3.3.2 多中心治理理论 |
3.3.3 多中心治理模式下的社区公共产品供给 |
3.4 本章小结 |
4 公共池塘资源治理困境与自主治理 |
4.1 公共池塘资源治理困境 |
4.1.1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自主治理困境 |
4.1.2 社区公共产品供给困境 |
4.2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自主治理分析 |
4.2.1 清晰界定边界 |
4.2.2 使占用规则与当地条件保持一致 |
4.2.3 集体选择的安排 |
4.2.4 监督 |
4.2.5 分级制裁 |
4.2.6 冲突解决机制 |
4.2.7 对组织权最低限度的认可 |
4.2.8 分权制企业 |
4.3 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与公共产品供给 |
4.3.1 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是社区内生型企业 |
4.3.2 基于社会性合约的社区集体产权与互惠交换 |
4.3.3 社区公共产品供给的实证研究 |
4.4 本章小结 |
5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产权安排的实证分析 |
5.1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产权安排效率分析 |
5.1.1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的产权结构 |
5.1.2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与其他股份合作制的比较 |
5.1.3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产权效率 |
5.2 进入、退出与产权安排 |
5.2.1 进入 |
5.2.2 退出 |
5.3 成员规模与产权安排 |
5.3.1 成员规模与产权安排的理论分析 |
5.3.2 成员规模与产权安排的模型分析 |
5.3.3 成员规模与产权安排的实证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度动态演进的案例研究 |
6.1 产权博弈 |
6.1.1 家庭承包责任制——获取进入权、收获权和排他权 |
6.1.2 股份合作制——获取管理权 |
6.1.3 让渡权的变化 |
6.1.4 事实上的产权与法律上的产权 |
6.2 制度变迁分析 |
6.2.1 规模经济 |
6.2.2 交易费用 |
6.2.3 风险分担 |
6.2.4 产权的外部性内在化 |
6.3 自主治理的公共池塘资源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1.1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是“外部利润”内部化的诱致性制度变迁 |
7.1.2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是一种公共池塘资源制度 |
7.1.3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具有实现自主治理的内在可行性 |
7.1.4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优化了集体经济产权结构并提高产权效率 |
7.1.5 社区型股份合作制依然存在困境 |
7.1.6 多中心治理下的社区公共产品供给有助于达到供给均衡状态 |
7.1.7 总结 |
7.2 政策启示 |
7.2.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7.2.2 改革社区股份合作制股权设置 |
7.2.3 实施更为有效的监督 |
7.2.4 明确多中心治理下社区型股份合作公司与地方政府的边界 |
7.2.5 提供及时的冲突解决机制和平台 |
7.2.6 自主治理必须建立在相对完备的程序和机制基础上 |
7.3 研究展望 |
后记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论文 |
(7)农户林业合作经营行为研究 ——以江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言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述评 |
1.3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4 研究目标、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 研究内容 |
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农户行为理论 |
2.2 交易费用理论 |
2.3 博弈论 |
2.4 前景理论 |
3 农户林业合作经营行为的分析模型 |
3.1 个体行为一般分析模型 |
3.2 农户林业合作经营行为分析模型的构建 |
3.3 分析模型的简要说明 |
4 农户林业合作经营的现状 |
4.1 我国农户林业合作经营的现状 |
4.2 江西省农户林业合作经营现状 |
4.3 小结 |
5 农户林业合作经营的动因 |
5.1 动因模型 |
5.2 内在动因 |
5.3 外在动因 |
5.4 小结 |
6 农户林业合作经营的合作意愿选择 |
6.1 合作意愿的含义 |
6.2 理论依据 |
6.3 影响因素假设 |
6.4 影响因素的描述性统计 |
6.5 影响因素的计量分析 |
6.6 有合作意愿但无合作行动的原因 |
6.7 小结 |
7 农户林业合作经营的合作伙伴选择 |
7.1 合作伙伴选择类型 |
7.2 合作伙伴选择的理论依据 |
7.3 影响因素假设 |
7.4 影响因素的描述性统计 |
7.5 影响因素的计量分析 |
7.6 小结 |
8 农户林业合作经营的合作方式选择 |
8.1 合作经营方式的具体形式 |
8.2 合作方式选择的交易费用经济学分析 |
8.3 影响因素假设 |
8.4 影响因素的描述性统计 |
8.5 影响因素的计量分析 |
8.6 小结 |
9 结论与研究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研究展望 |
9.4 本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农户林业合作经营行为调查问卷 |
附录2:攻读博士期间的成果 |
(8)林农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认知影响因素研究 ——以宁陕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文献评述 |
1.4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林农的界定 |
2.1.2 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农认知 |
2.1.3 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界定 |
2.2 林户认知行为的理论基础 |
2.2.1 社会认知理论 |
2.2.2 认知行为理论 |
2.2.3 集体行为理论 |
2.2.4 农户经济理论 |
第三章 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现状分析 |
3.1 我国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现状 |
3.2 宁陕县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现状 |
3.2.1 宁陕县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
3.2.2 宁陕县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
3.2.3 林农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认知存在的问题 |
3.2.4 问题成因分析 |
第四章 林农认知影响因素的方案设计与描述性分析 |
4.1 调查方法与数据来源 |
4.1.1 问卷的设计 |
4.1.2 数据来源与抽样方法 |
4.1.3 问卷调研方式 |
4.2 受访林农基本情况 |
4.3 林农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认知的描述性分析 |
4.3.1 对组织所起作用的认识 |
4.3.2 对合作组织性质、功能、制度的了解程度 |
4.3.3 对加入和退出组织的限制的感知 |
第五章 林农认知影响因素分析定量分析 |
5.1 林农认知影响因素的探测性分析 |
5.1.1 调查问卷检验 |
5.1.2 林农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认知影响因素因子分析 |
5.2 林农认知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 |
5.2.1 模型的建立 |
5.2.2 模型的识别估计与评价 |
5.2.3 模型的修正 |
5.2.4 模型修正后的假设检验 |
第六章 研究结论、相关建议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相关建议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中国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论文研究内容 |
四、论文研究方法 |
五、论文研究思路 |
六、论文的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特色农业的涵义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特色农业的内涵 |
一、特色农业的概念 |
二、特色农业的特征 |
三、特色农业的发展条件 |
四、特色农业的发展模式 |
第二节 特色农业发展的基础理论概述 |
一、比较优势理论 |
二、地域分工理论 |
三、技术创新理论 |
四、可持续发展理论 |
五、主导产业选择理论 |
六、农业产业化理论 |
七、产业组织理论 |
八、规模经济理论 |
第三节 中国发展特色农业的必要性 |
一、拓展农产品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 |
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
三、创造就业机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
四、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 |
第二章 中国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现状 |
第一节 东北地区农业发展概况 |
一、东北地区区位整体概况 |
二、东北地区资源条件 |
三、东北地区农业概况 |
第二节 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现状 |
一、农业产品具备地方特色 |
二、农业机械化和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
三、农业合作化组织发展迅速 |
四、农业经济具有外向型特征 |
第三节 影响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的因素分析 |
一、区域特色资源禀赋是特色农业发展的基础条件 |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增强特色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重要力量 |
三、政府角色对特色农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
四、农民主体地位的确立是发展特色农业的保证 |
第三章 中国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障碍分析 |
第一节 制度性障碍因素分析 |
一、土地承包制限制特色农业组织模式推广 |
二、产业制度对农业关注度较低 |
三、农业政策未能有效扶持特色农业发展 |
四、农业管理体制不能满足特色农业发展需要 |
第二节 市场性障碍因素分析 |
一、特色产品市场导向性差 |
二、特色农产品营销体系不健全 |
三、特色农业生产科技贡献率低 |
四、生产性融资困难,农业多元化投入难以实现 |
第三节 经营性障碍因素分析 |
一、以小农意识为主导的经营管理理念 |
二、经营管理模式单一,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缓慢 |
三、特色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体制不合理 |
四、经营管理人员专业素质有待加强 |
第四节 国际竞争障碍因素分析 |
一、土地存量有限,大宗出口增长潜力不足 |
二、农产品质量较差,出口竞争能力不强 |
三、生产成本较高,不具有国际竞争力 |
四、深加工不足,品牌效益差 |
五、处于产业链低端,无法应对国际市场风险 |
六、贸易信息不通畅,配套措施无法与西方国家抗衡 |
第四章 中国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方向 |
第一节 农产品市场经济体制改革 |
一、东北农产品购销体制改革 |
二、东北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建设和规范 |
三、东北农产品外贸体制改革 |
四、东北农产品市场检测体制改革 |
第二节 东北特色农业现代化生产管理方式变革 |
一、以现代微型金融促进东北特色农业发展 |
二、以完善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东北地区特色农业的产业升级 |
三、以现代化特色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促进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 |
四、建立现代化的特色农业标准体系 |
五、以休闲农业的开发促进东北地区特色农业产业结构升级 |
六、以品牌建设推动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 |
七、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东北地区农业经济快速发展 |
第三节 以合作制代替家庭联产承包制 |
一、目前流行的三种土地所有制改革方向 |
二、合作制的权利关系 |
三、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合作制改革的原则 |
四、发达国家和地区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概述 |
第五章 中国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措施 |
第一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制度构想 |
一、组织原则 |
二、管理规范 |
三、发展思路 |
第二节 农业体制创新 |
一、健全组织制度 |
二、完善科技推广方式 |
第三节 经营方式的改革 |
一、改进生产技术 |
二、提升监管水平 |
三、制定品牌战略 |
第四节 政策体系的构建 |
一、财政扶持 |
二、金融措施 |
三、贸易政策 |
四、产业政策 |
第五节 农民主体地位的确立和素质技能的提高 |
一、教育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
二、培训条件的改善 |
三、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10)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条件下的农民就地城市化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相关研究综述 |
三、主要内容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研究创新之处及不足 |
第一章 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的实践历程和理论探索 |
第一节 国外近现代农村建设的实践和理论 |
一、典型发达国家农村经济转型及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
二、发展中国家农村建设和改造的理论与实践 |
三、农村经济转型的国际经验和现代农村建设的一般规律 |
第二节 中国农村及其局限 |
一、中国农村经济社会特征 |
二、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限 |
第三节 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的理论探索 |
一、农村经济转型 |
二、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的必要性 |
第四节 中国农村经济转型实践 |
一、中国农村经济转型实践历程 |
二、中国农村经济转型实践的启示 |
第二章 中国农村经济转型中的农村工业化和农民城市化 |
第一节 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工业化 |
一、农村工业化的内涵及特征 |
二、农村工业化的必要性 |
三、中国农村工业化的历程 |
第二节 农民城市化 |
一、城市化的概念和内涵 |
二、城市化的本质 |
三、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 |
四、中国农民城市化历程 |
五、中国城市化主要特征和问题 |
第三节 农村工业化和农民城市化的内在统一 |
一、城市化与工业化的关系 |
二、中国城市化与工业化发展偏差 |
三、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是农村工业化与农民城市化的内在统一 |
第三章 农民就地城市化——中国农村经济转型的必要途径 |
第一节 就地城市化 |
一、就地城市化的内涵及特征 |
二、就地城市化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
三、就地城市化的演化机理 |
第二节 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必要性 |
一、农民问题的紧迫性 |
二、农民进城城市化的局限及其引发的“城市病”和“农村病” |
三、城乡经济社会二元结构引发问题的严峻性 |
四、农村经济转型的内在要求 |
五、城市化本质的内在要求 |
第三节 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现实性 |
一、农民素质技能提升——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根本动因 |
二、农村工业化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依据 |
三、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发展——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先决条件 |
四、中心城镇的辐射作用——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外在动力 |
五、收入增长及国家投入——农民就地城市化的直接推动力 |
六、农业机械化和产业化——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内在驱动力 |
七、新农村建设政策的实施,为农民就地城市化创造了政策环境 |
八、我国社会人文因素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重要根据 |
九、“逆城市化”为农民"就地城市化”提供参照和根据 |
十、“就地城市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 |
第四章 中国农民就地城市化和农村工业化的统一 |
第一节 提升农民素质技能 |
一、农民素质技能是身体、技能和文化精神素质的内在统一 |
二、农民素质技能提升的途径 |
三、增强农民民主法制观念,提升农民文化精神素质 |
第二节 推进农业工业化 |
一、农业工业化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条件和根据 |
二、农业工业化战略的实现 |
第三节 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民就地城市化的促进作用 |
二、当前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制约因素 |
三、以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就地城市化实现 |
第四节 股份合作制与现代资本农场 |
一、股份合作制 |
二、现代资本农场 |
第五节 发展农村工商企业 |
一、农村工商业发展的问题及障碍 |
二、农村工商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第六节 小城镇建设 |
一、小城镇建设是农民就地城市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
二、借鉴国内外经验教训,以小城镇建设带动农民就地城市化 |
第五章 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制度保障 |
第一节 农民就地城市化的产业政策保障 |
一、农村产业政策及农民就地城市化的产业基础 |
二、农民就地城市化诉求下的农村产业政策创新 |
第二节 农民就地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制度权利关系的界定与改革 |
一、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缺陷及其对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影响 |
二、农民就地城市化过程中的农村土地权利关系改革与完善 |
第三节 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
一、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及其对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影响 |
二、适应农民就地城市化的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创新 |
第四节 改革完善适应农民就地城市化的村民自治制度 |
一、村民自治的其权利关系及其现实矛盾 |
二、农民就地城市化村民自治制度改革和完善的诉求 |
三、村民自治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四、林业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的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西方国家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多样性问题研究[D]. 王庆琦. 吉林大学, 2021(01)
- [2]“农村所有权人集体”制度研究[D]. 邢伟. 中国政法大学, 2020(08)
- [3]商法视阈下农村经营主体法律形态研究[D]. 吴宜男. 四川师范大学, 2018(12)
- [4]我国农村股份合作社立法路径研究[J]. 刘俊,苏小香. 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1)
- [5]三明市集体林主要经营形式的差异性及绩效研究[D]. 申津羽. 北京林业大学, 2014(03)
- [6]公共事务治理视角下的社区型股份合作制度治理研究[D]. 李琼. 武汉大学, 2013(05)
- [7]农户林业合作经营行为研究 ——以江西为例[D]. 冷小黑. 江西农业大学, 2013(09)
- [8]林农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认知影响因素研究 ——以宁陕县为例[D]. 邓慧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3(02)
- [9]中国东北地区特色农业发展研究[D]. 乔国栋. 中央民族大学, 2012(10)
- [10]中国农村经济转型条件下的农民就地城市化问题研究[D]. 刘云喜. 中央民族大学, 2012(10)